后汉书·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

后汉书 · 第126卷 · 作者:范晔
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

宗正 大司农 少府

事件:列出官职名称: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。 · 朝代:

宗正,卿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,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。若有犯法当髡以上,先上诸宗正,宗正以闻,乃报决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

事件:设置宗正一人,中二千石,掌管皇族宗室名籍及判刑先奏制度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诸公主,每主家令一人,六百石。丞一人,三百石。本注曰:其余属吏增减无常。

事件:设置公主家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主管公主家事务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右属宗正。本注曰:中兴省都司空令、丞。

事件:以上属宗正管辖。光武帝中兴时省并都司空令、丞。 · 朝代:

大司农,卿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。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,其逋未毕,各具别之。边郡诸官请调度者,皆为报给,损多益寡,取相给足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部丞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部丞主帑藏。

事件:设置大司农一人,中二千石,掌管国家钱谷金帛及货币调度,设丞及部丞。 · 朝代:

太仓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受郡国传漕谷。丞一人。

事件:设置太仓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主管接受郡国转运的谷物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平准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知物贾,主练染,作采色。丞一人。

事件:设置平准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掌管物价、练染及制作彩色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导官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舂御米及作乾糒。导,择也。丞一人。

事件:设置导官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主管选择御用米及制作干粮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右属大司农。本注曰:郡国盐官、铁官本属司农,中兴皆属郡县。又有廪牺令,六百石,掌祭祀牺牲雁鹜之属。及雒阳市长、荥阳敖仓官,中兴皆属河南尹。余均输等皆省。

事件:以上属大司农管辖。原属司农的郡国盐铁官,光武帝中兴后改属郡县。廪牺令、洛阳市长等职中兴后属河南尹。其余均输等官职皆省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河南尹

少府,卿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中服御诸物,衣服宝货珍膳之属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

事件:设置少府一人,中二千石,掌管皇帝服饰御用物品、宝货珍膳等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太医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诸医。药丞、方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药丞主药。方丞主药方。

事件:设置太医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掌管医药事务,设药丞、方丞各一人。 · 朝代:

太官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御饮食。左丞、甘丞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左丞主饮食。甘丞主膳具。汤官丞主酒。果丞主果。

事件:设置太官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掌管皇帝饮食,设左丞、甘丞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一人。 · 朝代:

守宫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。丞一人。

事件:设置守宫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主管御用纸笔墨及尚书财用封泥等物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上林苑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苑中禽兽。颇有民居,皆主之。捕得其兽送太官。丞、尉各一人。

事件:设置上林苑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主管苑中禽兽及居民,设丞、尉各一人。 · 朝代:

侍中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无员。掌侍左右,赞导众事,顾问应对。法驾出,则多识者一人参乘,余皆骑在乘舆车后。本有仆射一人,中兴转为祭酒,或置或否。

事件:设置侍中,比二千石,无定员,掌侍从皇帝左右,顾问应对,法驾出时参乘。 · 朝代:

中常侍,千石。本注曰:宦者,无员。后增秩比二千石。掌侍左右,从入内宫,赞导内众事,顾问应对给事。

事件:设置中常侍,千石,宦者,无定员,后增秩比二千石,掌侍从左右,赞导宫内事务。 · 朝代:

黄门侍郎,六百石。本注曰:无员。掌侍从左右,给事中,关通中外。及诸王朝见于殿上,引王就坐。

事件:设置黄门侍郎,俸禄六百石,无定员,掌侍从左右,给事中,关通中外并引导朝见。 · 朝代:

小黄门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,无员。掌侍左右,受尚书事。上在内宫,关通中外及中宫已下众事。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,则使问之。

事件:设置小黄门,俸禄六百石,宦者,无定员,掌侍从左右,受尚书事,关通中外及中宫事务。 · 朝代:

黄门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省中诸宦者。丞、从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从丞主出入从。

事件:设置黄门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宦者,主管宫中诸宦者,设丞、从丞各一人。 · 朝代:

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各一人。丙署长七人。皆四百石,黄绶。本注曰:宦者。各主中宫别处。

事件:设置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各一人,丙署长七人,皆四百石,宦者,主管中宫各处。 · 朝代:

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中黄门冗从。居则宿卫,直守门户;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

事件:设置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,俸禄六百石,宦者,主管中黄门冗从,负责宿卫与骑从。 · 朝代:

中黄门,比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,无员。后增比三百石。掌给事禁中。

事件:设置中黄门,比百石,宦者,无定员,后增比三百石,掌管在禁中供事。 · 朝代:

掖庭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掌后宫贵人采女事。左右丞、暴室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暴室丞主中妇人疾病者,就此室治;其皇后、贵人有罪,亦就此室。

事件:设置掖庭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宦者,掌管后宫贵人采女事务,设左右丞、暴室丞各一人。 · 朝代:

永巷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官婢侍使。丞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
事件:设置永巷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宦者,主管官婢侍使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御府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补浣之属。丞、织室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
事件:设置御府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宦者,主管官婢制作宫中衣服及洗涤,设丞、织室丞各一人。 · 朝代:

祠祀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典中诸小祠祀。丞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
事件:设置祠祀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主管宫中各种小祭祀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钩盾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。丞、永安丞各一人,三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永安,北宫东北别小宫名,有园观。苑中丞、果丞、鸿池丞、南园丞各一人,二百石。本注曰:苑中丞主苑中离官。果丞主果园。鸿池,池名,在雒阳东二十里。南园在雒水南。濯龙监、直里监各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濯龙亦园名,近北宫。直里亦园名也,在雒阳城西南角。

事件:设置钩盾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宦者,主管近池苑囿,设丞、永安丞、苑中丞、果丞、鸿池丞、南园丞等官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雒阳,鸿池

中藏府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。丞一人。

事件:设置中藏府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掌管宫中币帛金银等货物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内者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宫中布张诸亵物。左右丞各一人。

事件:设置内者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掌管宫中布张等亵物,设左右丞各一人。 · 朝代:

尚方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。丞一人。

事件:设置尚方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掌管制作御用刀剑等精巧器物,设丞一人。 · 朝代:

尚方令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承秦所置,武帝用宦者,更为中书谒者令,成帝用士人,复故。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众事。

事件:设置尚书令一人,俸禄千石,承秦制,汉武帝时用宦者改称中书谒者令,汉成帝时复旧,掌选署及奏下文书。 · 朝代:

尚书仆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署尚书事,令不在则奏下众事。

事件:设置尚书仆射一人,俸禄六百石,署理尚书事,尚书令不在时奏下众事。 · 朝代:

尚书六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成帝初署尚书四人,分为四曹: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,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,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,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。世祖承遵,后分二千石曹,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、北主客曹,凡六曹。左右丞各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掌录文书期会。左丞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。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。侍郎三十六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书起草。令史十八人,二百石。本注曰:曹有三,主书。后增剧曹三人,合二十一人。

事件:设置尚书六人,俸禄六百石,分曹办事,汉成帝时初置四曹,后增为六曹,设左右丞、侍郎、令史等属官。 · 朝代:

符节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为符节台率,主符节事。凡遣使掌授节。尚符玺郎中四人。本注曰:旧二人在中,主玺及虎符、竹符之半者。符节令史,二百石。本注曰:掌书。

事件:设置符节令一人,俸禄六百石,为符节台长官,主管符节事务,遣使时掌授节,设尚符玺郎中等官。 · 朝代:

御史中丞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御史大夫之丞也。旧别监御史在殿中,密举非法。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,因别留中,为御史台率,后又属少府。治书侍御史二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选明法律者为之。凡天下诸谳疑事,掌以法律当其是非。侍御史十五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群吏奏事,有违失举劾之。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、大封拜,则二人监威仪,有违失则劾奏。

事件:设置御史中丞一人,俸禄千石,原为御史大夫之丞,后为御史台率,属少府,设治书侍御史、侍御史等官。 · 朝代:

兰台令史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奏及印工文书。

事件:设置兰台令史,俸禄六百石,掌管奏章及印工文书。 · 朝代:

右属少府。本注曰:职属少府者,自太医、上林凡四官。自侍中至御史,皆以文属焉。承秦,凡山泽陂池之税,名曰禁钱,属少府。世祖改属司农,考工转属太仆,都水属郡国。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,秩比二千石,别主上林苑有离官燕休之处,世祖省之,并其职于少府。每立秋貙刘之日,辄暂置水衡都尉,事讫乃罢之。少府本六丞,省五。又省汤官、织室令,置丞。又省上林十池监,胞人长丞,宦者、昆台、佽飞三令,二十一丞。又省水衡属官令、长、丞、尉二十余人。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皆六百石,宦者为之,转为兼副,或省,故录本官。

事件:以上属少府管辖。承秦制,山泽陂池之税属少府,光武帝时改属司农,考工转属太仆等。少府本六丞,后多有省并。 · 朝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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