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书·志

宋书 · 第32卷 · 作者:沈约
卷三十二 志第二十二

◎五行三

《五行传》曰:“弃法律,逐功臣,杀太子,以妾为妻,则火不炎上。”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。又曰:“视之不明,是谓不哲。厥咎舒,厥罚恒燠,厥极疾。时则有草妖,时则有裸虫之孽,时则有羊祸,时则有目疴,时则有赤眚、赤祥。惟水沴火。”裸虫,刘歆传以为羽虫。

事件:《五行传》解释火失其性为灾的原因,包括视之不明导致的恒燠、草妖、裸虫之孽、羊祸、目疴、赤眚赤祥等征兆,以及水沴火。

火不炎上:

事件:五行传中记载火失去其本性而不向上燃烧的异常现象。

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,清商殿灾。初,帝为平原王,纳河南虞氏为妃。及即位,不以为后,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,是为悼皇后。后本仄微,非所宜升。以妾为妻之罚也。魏明帝青龙元年六月,洛阳宫鞠室灾。二年四月,崇华殿灾,延于南阁。缮复之。至三年七月,此殿又灾。帝问高堂隆:“此何咎也?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?”对曰:“夫灾变之发,皆所以明教诫也。唯率礼修德,可以胜之。《易传》曰:‘上不俭,下不节,孽火烧其室。’又曰:‘君高其台,天火为灾。’此人君苟饰宫室,不知百姓空竭,故天应之以旱,火从高殿起也。案旧占,灾火之发,皆以台榭宫室为诫。今宜罢散民役,务从节约,清扫所灾之处,不敢于此有所营造。萐莆嘉禾,必生此地,以报陛下虔恭之德。”不从。遂复崇华殿,改曰九龙。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,故以为名。多弃法度,疲民逞欲,以妾为妻之应也。

事件:魏明帝时期,洛阳宫殿多次发生火灾,被认为是以妾为妻的报应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魏明帝,虞氏,毛嘉,悼皇后,高堂隆 · 地点:洛阳宫 · 年号:魏明帝太和五年,魏明帝青龙元年,魏明帝青龙二年,魏明帝青龙三年 · 公历:231,233,234,235

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,武昌端门灾;改作端门,又灾内殿。案《春秋》鲁雉门及两观灾,董仲舒以为天意欲使定公诛季氏,若曰去其高显而奢僣者也。汉武帝世,辽东高庙灾,其说又同。今此与二事颇类也。且门者,号令所出;殿者,听政之所。是时诸恪属秉政,而矜慢放肆;孙峻总禁旅,而险害终著。武昌,孙氏尊号所始,天戒若曰,宜除其贵耍之首者。恪果丧众殄民,峻授政于綝,綝废亮也。或曰孙权毁彻武昌,以增太初宫,诸葛恪有迁都意,更起门殿,事非时宜,故见灾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。”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,建业火。人火之也。是秋,孙綝始秉政,矫以亮诏杀吕据、滕胤。明年,又辄杀朱异。弃法律、逐功臣之罚也。

事件:吴孙亮时期,武昌端门和建业发生火灾,被视为弃法律、逐功臣的报应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亮,诸葛恪,孙峻,孙綝,吕据,滕胤,朱异 · 地点:武昌,建业 · 年号:吴孙亮建兴元年,吴孙亮太平元年 · 公历:252,256

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,白虎门北楼灾。六年十月,石头小城火,烧西南百八十丈。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,多行无礼,而韦昭、盛冲终斥不用,兼遣察战等为使,惊扰州郡,致使交趾反乱。是其咎也。

事件:吴孙休时期,白虎门北楼和石头小城发生火灾,因张布专权导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休,张布,韦昭,盛冲 · 地点:白虎门,石头小城 · 年号:吴孙休永安五年,吴孙休永安六年 · 公历:262,263

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,大火,烧万余家,死者七百人。案《春秋》,齐火,刘向以为桓公好内,听女口,妻妾数更之罚也。皓制令诡暴,荡弃法度,劳臣名士,诛斥甚众。后宫万余,女谒数行,其中隆宠佩皇后玺者又多矣。故有大火。

事件:吴孙皓建衡二年,发生大火,烧毁万家,死伤众多,因孙皓暴政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皓 · 年号:吴孙皓建衡二年 · 公历:270

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,震灾西阁、楚王所止坊,及临商观窗。十年四月癸丑,崇贤殿灾。十月庚辰,含章鞠室、修成堂前庑、内坊东屋、辉章殿南阁火。时有上书者曰:“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,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,天变屡见,窃为陛下忧之。”杨珧由是乞退。是时帝纳冯紞之间,废张华之功;听杨骏之谗,离卫瓘之宠。此逐功臣之罚也。明年,宫车晏驾。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,戮害二公,身亦不免。震灾其坊,又天意乎!

事件:晋武帝太康年间,洛阳宫殿多次发生火灾和震灾,被视为逐功臣的报应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武帝,杨珧,张华,卫瓘,楚王 · 地点:西阁,楚王所止坊,临商观,崇贤殿,含章鞠室 · 年号:晋武帝太康八年,晋武帝太康十年 · 公历:287,289

晋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,武库火。张华疑有乱,先固守,然后救灾。是以累代异宝,王莽头,孔子履,汉高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,一时荡尽。是后愍怀见杀,杀太子之罚也。天戒若曰,夫设险击柝,所以固其国;储积戎器,所以戒不虞。今冢嗣将倾,社稷将泯,禁兵无所复施,皇旅又将谁卫!帝后不悟,终丧四海,是其应也。张华、阎纂皆曰,武库火而氐、羌反,太子见废,则四海可知矣。元康八年十一月,高原陵火。是时贾后凶恣,贾谧擅朝,恶积罪稔,宜见诛绝。天戒若曰,臣妾之不可者,虽亲贵莫比,犹宜忍而诛之,如吾燔高原陵也。帝既眊弱,而张华又不纳裴頠、刘卞之谋,故后遂与谧诬杀太子也。干宝云:“高原陵火,太子废,其应也。汉武帝世,高园便殿火,董仲舒对与此占同。”

事件:晋惠帝元康年间,武库和高原陵发生火灾,被视为杀太子的报应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惠帝,张华,贾后,贾谧,裴頠,刘卞,干宝 · 地点:武库,高原陵 · 年号:晋惠帝元康五年,晋惠帝元康八年 · 公历:295,298

晋惠帝永康元年,帝纳皇后羊氏。后将入宫,衣中忽有火,众咸怪之。太安二年,后父玄之以成都之逼,忧死。永兴元年,成都遂废后,处之金墉城,而杀其叔父同之。是后还立,立而复废者四,又诏赐死,荀藩表全之。虽末还在位,然忧逼折辱,终古未闻。此孽火之应。晋惠帝永兴二年七月甲午,尚书诸曹火,延崇礼闼及阁道。夫百揆王化之本,王者弃法律之应也。清河王覃入为晋嗣,不终于位,又杀太子之罚也。

事件:晋惠帝时期,皇后羊氏入宫时衣中有火,后发生多次火灾,被视为弃法律的报应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惠帝,羊皇后,成都王,荀藩 · 地点:金墉城,尚书诸曹 · 年号:晋惠帝永康元年,晋惠帝太安二年,晋惠帝永兴元年,晋惠帝永兴二年 · 公历:300,303,304,305

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,襄阳火,死者三千余人。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、司雍二州牧,众四五万,攻略郡县,以为己邑。都督力屈,婴城自守,贼遂攻逼襄阳。此下陵上,阳失节,火灾出也。

事件:晋孝怀帝永嘉四年,襄阳发生大火,死伤三千余人,因王如叛乱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孝怀帝,王如 · 地点:襄阳 · 年号:晋孝怀帝永嘉四年 · 公历:310

晋元帝太兴中,王敦镇武昌。武昌火起,兴众救之。救于此而发于彼,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,数日不绝。班固所谓滥炎妄起,虽兴师不能救之之谓也。干宝曰:“此臣而君行,亢阳失节之灾也。”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,京都大火。三月,饶安、东光、安陵三县火,烧七千余家,死者万五千人。

事件:晋元帝时期,武昌和京都发生多次大火,因王敦专权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元帝,王敦 · 地点:武昌,京都,饶安,东光,安陵 · 年号:晋元帝永昌二年 · 公历:322

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,京都火。是时王敦威侮朝廷,多行无礼,内外臣下,咸怀怨毒。极阴生阳,故有火灾。与董仲舒说《春秋》陈火同事也。

事件:晋明帝太宁元年,京都发生火灾,因王敦威侮朝廷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明帝,王敦 · 地点:京都 · 年号:晋明帝太宁元年 · 公历:323

晋穆帝永和五年六月,震灾石虎太武殿及两厢、端门,光烂照天,金石皆尽,火月余乃灭。是年四月,石虎死矣。其后胡遂灭亡。

事件:晋穆帝永和五年,后赵石虎的太武殿遭雷击起火,象征胡族灭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穆帝,石虎 · 地点:太武殿 · 年号:晋穆帝永和五年 · 公历:349

晋海西太和中,郗愔为会稽。六月,大旱灾,火烧数千家,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。炎烟蔽天,不可扑灭。

事件:晋海西公太和年间,会稽发生大火,烧毁数千家及山阴粮仓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海西公,郗愔 · 地点:会稽,山阴

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,京都风,火大起。是时桓温入朝,志在陵上;少主践位,人怀忧恐。此与太宁火同事。晋孝武帝太元十年正月,立国子学。学生多顽嚚,因风放火,焚房百余间。是后考课不厉,赏黜无章,有育才之名,无收贤之实。《书》云:“知人则哲。”此不哲之罚先兆也。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,延贤堂灾。丙申,螽斯、则百堂及客馆、骠骑库皆灾。于时朝多弊政,衰陵日兆。不哲之罚,皆有象类。主相不悟,终至乱亡云。

事件:晋孝武帝时期,京都多次发生火灾,因桓温专权和朝廷弊政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孝武帝,桓温 · 地点:京都,国子学,延贤堂 · 年号:晋孝武帝宁康元年,晋孝武帝太元十年,晋孝武帝太元十三年 · 公历:373,385,388

晋安帝隆安二年三月,龙舟二乘灾。是水沴火也。晋安帝元兴元年八月庚子,尚书下舍曹火。元兴三年,卢循攻略广州,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。是年十月壬戌夜,大火起。时民人避寇,盈满城内。隐之惧有应贼,但务严兵,不先救火,由是府舍焚烧荡尽,死者万余人,因遂散溃,悉为贼擒。殆与襄阳火同占也。

事件:晋安帝时期,龙舟和广州发生火灾,因卢循叛乱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安帝,卢循,吴隐之 · 地点:龙舟,尚书下舍曹,广州 · 年号:晋安帝隆安二年,晋安帝元兴元年,晋安帝元兴三年 · 公历:398,402,404

晋安帝义熙四年七月丁酉,尚书殿中吏部曹火。义熙十一年,京都所在大行火灾,吴界尤甚。火防甚峻,犹自不绝。王弘时为吴郡,白日在听事上,见天上有一赤物下,状如信幡,径集路南人家屋上,火即复大发。弘知天为之灾,不罪火主。

事件:晋安帝义熙年间,京都和吴地发生多次火灾,被视为天灾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安帝,王弘 · 地点:尚书殿中吏部曹,京都,吴界 · 年号:晋安帝义熙四年,晋安帝义熙十一年 · 公历:408,415

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,京邑大火。元嘉七年十二月乙亥,京邑火,延烧太社北墙。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,京邑大火,风雷甚壮。

事件:宋文帝元嘉年间,京都发生多次大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宋文帝 · 地点:京邑 · 年号:宋文帝元嘉五年,宋文帝元嘉七年,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 · 公历:428,430,452

后废帝元徽三年正月己巳,京邑大火。元徽三年三月戊辰,京邑大火,烧二岸数千家。

事件:后废帝元徽三年,京都发生大火,烧毁数千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后废帝 · 地点:京邑 · 年号:后废帝元徽三年 · 公历:475

恒燠:

庶征之恒燠,刘向、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应之。京房《易传》又曰:“夏则暑杀人,冬则物华实。”

事件:刘向、班固认为恒燠对应冬天无冰和霜不杀草,京房《易传》说夏天热死人,冬天植物开花结果。 · 人物:刘向,班固,京房

吴孙亮建兴元年九月,桃李华。孙权世,政烦赋重,民雕于役。是时诸葛恪始辅政,息校官,原逋责,除关梁,崇宽厚。此舒缓之应也。一说桃李寒华为草妖,或属华孽。

事件:吴孙亮建兴元年,桃李开花,被视为舒缓之应或草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亮,诸葛恪 · 年号:吴孙亮建兴元年 · 公历:252

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,桃李华。自高贵弑死之后,晋文王深树恩德,事崇优缓,此其应也。

事件:魏元帝景元三年,桃李开花,因司马昭施行恩德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魏元帝,晋文王 · 年号:魏元帝景元三年 · 公历:262

晋穆帝永和九年十二月,桃李华。是时简文辅政,事多弛略,舒缓之应也。

事件:晋穆帝永和九年,桃李开花,因简文辅政舒缓所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穆帝,简文 · 年号:晋穆帝永和九年 · 公历:353

宋顺帝升明元年十月,于潜桃、李、柰结实。

事件:宋顺帝升明元年,于潜的桃、李、柰树结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宋顺帝 · 地点:于潜 · 年号:宋顺帝升明元年 · 公历:477

草妖:

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,魏武帝在洛阳,将起建始殿,伐濯龙祠树而血出;又掘徙梨,根伤亦血出。帝恶之,遂寝疾,是月崩。盖草妖,又赤祥也。是岁,魏文帝黄初元年也。

事件: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,曹操砍伐濯龙祠树出血,被视为草妖和赤祥,同年曹丕称帝。 · 朝代:汉,魏 · 人物:汉献帝,魏武帝,魏文帝 · 地点:洛阳,濯龙祠 · 年号: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,魏文帝黄初元年 · 公历:220,220

吴孙亮五凤元年六月,交趾稗草化为稻。昔三苗将亡,五谷变种。此草妖也。其后亮废。

事件:吴孙亮五凤元年,交趾的稗草变为稻,被视为草妖,后孙亮被废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亮 · 地点:交趾 · 年号:吴孙亮五凤元年 · 公历:254

蜀刘禅景耀五年,宫中大树无故自折。谯周忧之,无所与之言,乃书柱曰:“众而大,其之会,具而授,若何复。”言曹者众也;魏者大也。众而大,天下其当会也;具而授,如何复有立者乎。蜀果亡,如周言。此草妖也。

事件:蜀汉景耀五年,宫中大树自折,谯周预言蜀汉将亡,后果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刘禅,谯周 · 地点:宫中 · 年号:蜀刘禅景耀五年 · 公历:262

吴孙皓天玺元年,吴郡临平湖自汉末秽塞,是时一夕忽开除无草。长老相传,此湖塞,天下乱;此湖开,天下平。吴寻亡,而九服为一。吴孙皓天纪三年八月,建业有鬼目菜生工黄狗家,依缘枣树,长丈余,茎广四寸,厚三分。又有荬菜生工吴平家,高四尺,如枇杷形,上圆径一尺八寸,下茎广五寸,两边生叶绿色。东观案图,名鬼目作芝草,荬菜作平虑。遂以狗为侍芝郎,平为平虑郎,皆银印青绶。干宝曰:“明年晋平吴,王浚止船,正得平渚,姓名显然,指事之征也。黄狗者,吴以土运承汉,故初有黄龙之瑞,及其季年,而有鬼目之妖,托黄狗之家,黄称不改,而贵贱大殊。天道精微之应也。”

事件:吴孙皓天玺元年,临平湖突然开通,天纪三年出现鬼目菜和荬菜,被视为吴国将亡的征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皓,王浚 · 地点:吴郡临平湖,建业 · 年号:吴孙皓天玺元年,吴孙皓天纪三年 · 公历:276,279

晋惠帝元康二年春,巴西郡界竹生花,紫色,结实如麦,外皮青,中赤白,味甘。元康九年六月庚子,有桑生东宫西厢,日长尺余;甲辰,枯死。此与殷太戊同妖。太子不能悟,故至废戮也。班固称“野木生朝而暴长,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,危亡国家,象朝将为墟也”。是后孙秀、张林寻用事,遂至大乱。

事件:晋惠帝元康年间,巴西郡竹生花和东宫桑生,被视为小人将乱的征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惠帝,孙秀,张林 · 地点:巴西郡,东宫 · 年号:晋惠帝元康二年,晋惠帝元康九年 · 公历:292,299

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丁巳,立皇孙臧为皇太孙。五月甲子,就东宫。桑又生于西厢。明年,赵伦篡位,鸩杀臧。此与愍怀同妖也。永康元年四月,壮武国有桑化为柏。是月,张华遇害。

事件:晋惠帝永康元年,皇孙臧被立为皇太孙,但次年赵伦篡位杀臧,同月桑化为柏,张华遇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惠帝,皇孙臧,赵伦,张华 · 地点:东宫,壮武国 · 年号:晋惠帝永康元年 · 公历:300

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冬,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,民谓之桑林哭。案刘向说,桑者丧也,又为哭声,不祥之甚。是时京师虚弱,胡寇交逼,司马越无卫上国之心。四年冬,委而南出,至五年春,薨于此城。石勒邀其众,围而射之,王公以下至庶人,死者十余万人,又剖越棺焚其尸。是败也,中原无所请命,洛京寻没。桑哭之应也。

事件:晋孝怀帝永嘉年间,项县桑树发出哭声,被视为凶兆,后司马越败亡,洛阳沦陷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孝怀帝,司马越,石勒 · 地点:项县,洛京 · 年号:晋孝怀帝永嘉三年,晋孝怀帝永嘉四年,晋孝怀帝永嘉五年 · 公历:309,310,311

永嘉六年五月,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,相樛而生,状若连理。先是,郭景纯筮延陵偃鼠,遇《临》之《益》,曰:“后当复有妖树生,若瑞而非,辛螫之木也。傥有此,东南数百里必有作逆者。”其后徐馥作乱。此草妖也,郭以为木不曲直。永嘉六年七月,豫章郡有樟树久枯,是月忽更荣茂,与昌邑枯社复生同占。怀帝不终其祚,元帝由支族兴之应也。

事件:晋孝怀帝永嘉六年,无锡县出现奇异茱萸树,豫章郡樟树枯后复荣,被视为草妖,预示怀帝将终、元帝兴起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郭景纯,徐馥,怀帝,元帝 · 地点:无锡县,豫章郡,延陵 · 年号:晋孝怀帝永嘉六年 · 公历:312

晋明帝太宁元年九月,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。是后王敦称兵作逆,祸败无成。汉哀、灵之世,并有此妖,而人貌备具,故其祸亦大。今此但人面而已,故其变亦轻。

事件:晋明帝太宁元年,会稽剡县树木长出人面,被视为王敦作乱的征兆,但变化较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晋明帝,王敦 · 地点:会稽剡县 · 年号:晋明帝太宁元年 · 公历:323

晋成帝咸和六年五月癸亥,曲阿有柳树倒地六载,是月忽复起生。咸和九年五月甲戌,吴雄家有死榆树,是日因风雨起生。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。初,康帝为吴王,于时虽改封琅邪,而犹食吴郡为邑。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。曲阿先亦吴地,象见吴邑雄舍,又天意也。

事件:柳树倒地六年后复生,死榆树因风雨而起生,被视为康帝为吴王时的祥瑞象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康帝 · 地点:曲阿,吴郡 · 年号:咸和六年,咸和九年 · 公历:331,334

晋哀帝兴宁三年五月癸卯,庐陵西昌县修明家有死栗树,是日忽起生。时孝武年四岁,而简文居蕃,四海宅心。及得位垂统,则祚隆孝武。识者窃曰,西昌修明之祥,帝讳实应之矣。是与汉宣帝颇同象也。

事件:死栗树忽然复生,时值孝武帝年幼、简文帝为藩王,被视为孝武帝应此祥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孝武,简文 · 地点:庐陵西昌县 · 年号:兴宁三年 · 公历:365

晋海西太和元年,凉州杨树生松。天戒若曰,松不改柯易叶,杨者柔脆之木,此永久之业,将集危亡之地。是后张天锡降氐。

事件:杨树上生出松树,预示永久之业将危亡,后张天锡投降氐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天锡 · 地点:凉州 · 年号:太和元年 · 公历:366

晋孝武太元十四年六月,建宁同乐县枯木断折,忽然自立相属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弃正作淫,厥妖木断自属。妃后有专,木仆反立。”是时治道方僻,多失其正。其后张夫人专宠,及帝崩,兆庶归咎张氏焉。

事件:枯木断折后自行连接立起,被解读为张夫人专宠、政治失道的妖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夫人 · 地点:建宁同乐县 · 年号:太元十四年 · 公历:389

晋安帝元兴三年,荆、江二界生竹实如麦。晋安帝义熙二年九月,扬州营扬武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,茎高四尺六寸,广三尺二寸。此殆与吴终同象也。义熙中,宫城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,草妖也。蒺藜有刺,不可践而行,生宫墙及驰道,天戒若曰,人君拱默不能听政,虽居宸极,犹若空宫;虽有御道,未尝驰骋,皆生蒺藜若空废也。义熙八年,太社生薰树于坛侧。薰于文尚黑,宋水德将王之符也。

事件:竹子结果如麦,苦荬菜形异,宫城御道生蒺藜,太社旁生薰树,均被视为与吴亡、宋兴相关的草妖异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盖 · 地点:荆、江二界,扬州,宫城 · 年号:元兴三年,义熙二年,义熙中,义熙八年 · 公历:404,406,,412

羽虫之孽:

事件:记录羽虫之孽的灾异现象

魏文帝黄初四年五月,有鹈鹕鸟集灵芝池。案刘向说,此羽虫之孽,又青祥也。诏曰:“此诗人所谓污泽者也。《曹诗》刺恭公远君子,近小人。今岂有贤智之士,处于下位,否则斯鸟胡为而至哉?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,独行君子,以答曹人之刺。”于是杨彪、管宁之徒,咸见荐举。此谓睹妖知惧者也。虽然不能优容亮直,而多溺偏私矣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辟退有德,厥妖水鸟集于国井。”黄初末,宫中有<燕鸟>生鹰,口爪俱赤。此与商纣、宋隐同象。

事件:鹈鹕鸟聚集于灵芝池,文帝下诏举荐贤才以回应此不祥之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彪,管宁 · 地点:灵芝池 · 年号:黄初四年 · 公历:223

景初元年,又有<燕鸟>生钜彀于卫国涓桃里李盖家,形若鹰,吻似燕。案刘向说,此羽虫之孽,又赤眚也。高堂隆曰:“此魏室之大异,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。”其后晋宣王起,遂有魏室。

事件:燕鸟生出形似鹰的异鸟,高堂隆预言将有鹰扬之臣起于内部,后司马懿崛起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堂隆 · 地点:卫国涓桃里 · 年号:景初元年 · 公历:237

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,秃鹙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。明年,魏武王薨。

事件:秃鹙鸟聚集于邺宫文昌殿后池,次年曹操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魏武王 · 地点:邺宫文昌殿 · 年号:建安二十三年 · 公历:218

魏文帝黄初三年,又集雒阳芳林园池。七年,又集。其夏,文帝崩。景初末,又集芳林园池。前世再至,辄有大丧,帝恶之。其年,明帝崩。

事件:秃鹙鸟多次聚集于芳林园池,每次都应验了皇帝或重臣的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文帝,明帝 · 地点:雒阳芳林园 · 年号:黄初三年,黄初七年,景初末 · 公历:222,226,

蜀刘禅建兴九年十月,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,不能达,堕水死者以千余。是时诸葛亮连年动众,志吞中夏,而终死渭南,所图不遂。又诸将分争,颇丧徒旅。鸟北飞不能达,堕水死者,皆有其象也。亮竟不能过渭,又其应乎!此与汉、楚国乌斗堕泗水粗类矣。

事件:鸟群从江南飞渡江北时大量坠水死亡,对应诸葛亮北伐未能成功渡过渭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诸葛亮 · 地点:江阳至江州,渭南 · 年号:建兴九年 · 公历:231

魏明帝青龙三年,戴頠巢钜鹿人张臶家。臶博学有高节,不应袁绍、高干之命,魏太祖辟亦不至,优游嘉遁,门徒数百,太守王肃雅敬焉。时年百余岁,谓门人曰:“戴頠阳鸟,而巢于门阴,此凶祥也。”乃援琴歌咏,作诗一首,旬日而卒。按占,羽虫之孽也。魏明帝景初元年,陵霄阁始构,有鹊巢其上。鹊体白黑杂色。此羽虫之孽,又白黑祥也。帝以问高堂隆,对曰:“《诗》云:‘惟鹊有巢,惟鸠居之。’今兴起宫室,而鹊来巢,此宫室未成,身不得居之之象。天意若曰,宫室未成,将有它姓制御之,不可不深虑。”于是帝改容动色。

事件:戴頠鸟巢于张臶家门阴处被视为凶兆,张臶不久去世;鹊巢于未建成的陵霄阁,预示宫室将为他姓所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臶,王肃,高堂隆 · 地点:钜鹿,陵霄阁 · 年号:青龙三年,景初元年 · 公历:235,237

吴孙权赤乌十二年四月,有两乌衔鹊堕东馆。权使领丞相朱据燎鹊以祭。案刘歆说,此羽虫之孽,又黑祥也。视不明,听不聪之罚也。是时权意溢德衰,信谗好杀,二子将危,将相俱殆。睹妖不悟,加之以燎,昧道之甚者也。明年,太子和废,鲁王霸赐死,朱据左迁,陆议忧卒,是其应也。东馆,典教之府;鹊堕东馆,又天意乎!

事件:两乌衔鹊坠于东馆,孙权燎鹊祭之,次年太子和被废,鲁王霸赐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权,朱据,太子和,鲁王霸,陆议 · 地点:东馆 · 年号:赤乌十二年 · 公历:249

吴孙权太元二年正月,封前太子和为南阳王,遣之长沙。有鹊巢其帆樯。和故宫僚闻之,皆忧惨,以为樯末倾危,非久安之象。是后果不得其死。

事件:鹊在孙和(南阳王)前往长沙的帆樯上筑巢,被视为非久安之兆,后果不得善终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和 · 地点:长沙 · 年号:太元二年 · 公历:252

吴孙亮建兴二年十一月,大鸟五见于春申。吴人以为凤凰,明年,改元为五凤。汉桓帝时,有五色大鸟。司马彪云:“政治衰缺,无以致凤,乃羽虫孽耳。”孙亮未有德政,孙峻骄暴方甚,此与桓帝同事也。案《瑞应图》,大鸟似凤而为孽者非一,疑皆是也。吴孙皓建衡三年,西苑言凤凰集,以之改元。义同于亮。

事件:春申出现五色大鸟,吴人以为凤凰,次年改元五凤,实为孙亮无德政、孙峻专暴之妖孽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亮,孙峻 · 地点:春申 · 年号:建兴二年 · 公历:253

晋武帝泰始四年八月,翟雉飞上阊阖门。赵伦既篡,洛阳得异鸟,莫能名。伦使人持出,周旋城邑匝以问人。积日,宫西有小儿见之,逆自言曰:“服留鸟翳。”持者即还白伦。伦使更求小儿。至,又见之,将入宫,密笼鸟,闭儿户中。明日视,悉不见。此羽虫之孽,又妖之甚者也。

事件:翟雉飞上阊阖门,赵伦篡位后得异鸟,小儿指其为“服留鸟翳”,被视为重大妖孽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伦 · 地点:阊阖门 · 年号:泰始四年 · 公历:268

赵伦篡位,有鹑入太极殿,雉集东堂。按太极、东堂,皆朝享听政之所。而鹑、雉同日集之者,天意若曰,不当居此位也。《诗》云“鹊之疆疆,鹑之奔奔。人之无良,我以为君。”其此之谓乎!昔殷宗感雉雊,惧而修德;伦睹二物,曾不知戒,故至灭亡也。

事件:鹑鸟与雉鸡同日集于太极殿和东堂,预示赵伦不当居帝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伦 · 地点:太极殿,东堂 · 年号:泰始四年 · 公历:268

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,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,有鹅出,苍色者飞翔冲天,白者止焉。此羽虫之孽,又黑白祥也。董养曰:“步广,周之狄泉,盟会地也。白者金色,苍为胡象,其可尽言乎。”是后刘渊、石勒相继擅华,怀、愍二帝沦灭非所。晋孝怀帝世,周玘家有鹅在笼中,而头断笼外。玘亡后家诛。

事件:地陷出鹅,苍鹅飞冲天,白鹅留止,被视为胡人(刘渊、石勒)作乱、怀愍二帝亡的征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董养,刘渊,石勒,怀帝,愍帝,周玘 · 地点:洛阳步广里 · 年号:永嘉元年 · 公历:307

晋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,有鸟二,苍黑色,翼广一丈四尺。其一集司徒府,射而杀之;其一集市北家人舍,亦获焉。此羽虫之孽,又黑祥也。闰月戊子,帝崩。后有苏峻、祖约之乱。

事件:苍黑色大鸟集于司徒府,射杀后不久晋明帝去世,后有苏峻、祖约之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苏峻,祖约 · 地点:司徒府 · 年号:太宁三年 · 公历:325

晋成帝咸和二年正月,有五鸥鸟集殿庭。此又白祥也。是时庾亮苟违众谋,将召苏峻,有言不从之咎,故白祥先见也。三年二月,峻果作乱,宫室焚毁,化为污莱,其应也。晋成帝咸康八年七月,白鹭集殿屋。是时康帝始即位,此不永之祥也。后涉再期而帝崩。刘向曰:“野鸟入处,宫室将空。”张瓘在凉州正朝,放隹雀诸鸟,出手便死;左右放者悉飞去。

事件:五鸥鸟集殿庭,后庾亮召苏峻致乱;白鹭集殿屋,康帝即位后不久去世,均为不祥之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庾亮,苏峻,康帝 · 地点:殿庭,殿屋 · 年号:咸和二年,咸康八年 · 公历:327,342

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正月,鹊巢太极东头鸱尾,又巢国子学堂西头。十八年,东宫始成。十九年正月,鹊又巢其西门。此殆与魏景初同占。学堂,风教所聚;西门,金行之祥也。

事件:鹊多次在太极殿鸱尾和国子学堂筑巢,其兆象与魏明帝景初年间类似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太极东头,国子学堂 · 年号:太元十六年,太元十八年,太元十九年 · 公历:391,393,394

晋安帝义熙三年,龙骧将军朱猗戍寿阳。婢炊饭,忽有群乌集灶,竞来啄啖,婢驱逐不去。有猎狗咋杀乌鹊,余者因共啄狗即死,又啖其肉,唯余骨存。五年六月,猗死。

事件:群乌聚集啄食灶中饭,狗杀乌后亦被乌群啄死,后朱猗身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朱猗 · 地点:寿阳 · 年号:义熙三年,义熙五年 · 公历:407,409

宋武帝永初三年,临轩拜徐羡之为司空,百僚陪位,有二野鹳集太极鸱尾鸣呼。

事件:临轩拜徐羡之为司空时,有两只野鹳聚集在太极殿鸱尾上鸣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羡之 · 地点:太极 · 年号:永初三年 · 公历:422

少帝景平二年春,鹳巢太庙西鸱尾,驱去复还。

事件:鹳鸟在太庙西鸱尾上筑巢,驱赶后又返回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太庙西鸱尾 · 年号:景平二年 · 公历:424

文帝元嘉二年春,有江鸥鸟数百,集太极殿前小阶内。明年,诛徐羡之等。

事件:数百只江鸥鸟聚集在太极殿前,次年诛杀了徐羡之等人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羡之 · 地点:太极殿 · 年号:元嘉二年 · 公历:425

羊祸:

事件:羊祸事件

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,司徒王导厩,羊生无后足。此羊祸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足少者,下不胜任也。”明年,苏峻入京都,导与成帝俱幽石头,仅乃免身。是其应也。

事件:王导家的羊生下无后足的羊羔,被视为羊祸,次年苏峻作乱,王导与成帝被幽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导,苏峻,成帝 · 地点:司徒王导厩 · 年号:咸和二年 · 公历:327

宋孝武帝大明七年,永平郡献三角羊。羊祸也。

事件:永平郡进献三角羊,被视为羊祸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永平郡 · 年号:大明七年 · 公历:463

赤眚赤祥:

公孙渊时,襄平北市生肉,长围各数尺,有头目口喙,无手足,而动摇。此赤眚也。占曰:“有形不成,有体无声,其国灭亡。”渊寻为魏所诛。

事件:襄平北市生出肉块,有头目口喙但无手足,能动,预示国家灭亡,后公孙渊被魏所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公孙渊 · 地点:襄平北市

吴戍将邓嘉杀猪祠神,治毕县之,忽见一人头往食肉。嘉引弓射中之,咋咋作声,绕屋三日。近赤祥也。后人白嘉谋北叛,阖门被诛。京房《易妖》曰:“山见葆,江于邑,邑有兵,状如人头赤色。”吴诸葛恪将见诛,盥洗水血臭;侍者授衣,衣亦臭。此近赤祥也。

事件:吴将邓嘉杀猪祭祀时见人头食肉,后因谋叛被诛;诸葛恪将死前,盥洗水变血臭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邓嘉,诸葛恪

晋武帝太康七年十一月,河阴有赤雪二顷。此赤祥也。后涉四载而帝崩,王宫遂乱。

事件:河阴降下红色雪两顷,被视为赤祥,数年后武帝去世,王室陷入动乱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河阴 · 年号:太康七年 · 公历:286

晋惠帝元康五年三月,吕县有流血,东西百余步。此赤祥也。元康末,穷凶极乱,僵尸流血之应也。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云乱徐州,杀伤数万人,是其应也。晋惠帝永康元年三月,尉氏雨血。夫政刑舒缓,则有常燠赤祥之妖。此岁正月,送愍怀太子幽于许宫。天戒若曰,不宜缓恣奸人,将使太子冤死。惠帝愚眊不悟,是月愍怀遂毙。于是王室衅成,祸流天下。淖齿杀齐闵王日,天雨血沾衣,天以告也,此之谓乎?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,厥咎天雨血,兹谓不亲,民有怨心,不出三年,无其宗人。”又曰:“佞人禄,功臣戮,天雨血。”

事件:吕县出现流血百余步,尉氏天降血雨,均应验愍怀太子冤死及随后王室祸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愍怀太子 · 地点:吕县,尉氏 · 年号:元康五年,永康元年 · 公历:295,300

晋愍帝建兴四年十二月丙寅,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,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。此赤祥也。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,丞相扬声北伐,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臧罪,依征军法戮之。其息诉称:“伯督运事讫,无所稽乏,受赇役使,罪不及死。兵家之势,先声后实,实是屯戍,非为征军。自四年以来,运漕稽停,皆不以军兴法论。”僚佐莫之理。及有此变,司直弹劾众官,元帝又无所问。于是频旱三年。干宝以为冤气之应也。郭景纯曰:“血者水类,同属于《坎》,《坎》为法家。水平润下,不宜逆流。此政有咎失之征也。”

事件: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,其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,被视为冤气所致,后连旱三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淳于伯,褚裒,元帝 · 地点:丞相府,广陵 · 年号:建兴四年 · 公历:3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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