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书·列传

梁书 · 第30卷 · 作者:姚思廉
卷三十 列传第二十四

◎裴子野 顾协 徐摛 鲍泉

事件:章节标题,介绍下一部分人物为裴子野、顾协、徐摛、鲍泉。 · 人物:裴子野,顾协,徐摛,鲍泉

裴子野,字几原,河东闻喜人,晋太子左率康八世孙。兄黎,弟楷、绰,并有盛名,所谓“四裴”也。曾祖松之,宋太中大夫。祖骃,南中郎外兵参军。父昭明,通直散骑常侍。子野生而偏孤,为祖母所养,年九岁,祖母亡,泣血哀恸,家人异之。少好学,善属文。起家齐武陵王国左常侍,右军江夏王参军,遭父忧去职。居丧尽礼,每之墓所,哭泣处草为之枯,有白兔驯扰其侧。天监初,尚书仆射范云嘉其行,将表奏之,会云卒,不果。乐安任昉有盛名,为后进所慕,游其门者,昉必相荐达。子野于昉为从中表,独不至,昉亦恨焉。久之,除右军安成王参军,俄迁兼廷尉正。时三官通署狱牒,子野尝不在,同僚辄署其名,奏有不允,子野从坐免职。或劝言诸有司,可得无咎。子野笑而答曰:“虽惭柳季之道,岂因讼以受服。”自此免黜久之,终无恨意。

事件:裴子野,河东闻喜人,出身世族。年幼丧父,由祖母抚养。好学善文,品行端正。初仕于齐,梁天监初年因守丧尽礼受到关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子野,子野,几原,范云,任昉,柳季 · 地点:河东,闻喜 · 年号:天监初 · 公历:502-519

二年,吴平侯萧景为南兖州刺史,引为冠军录事,府迁职解。时中书范缜与子野未遇,闻其行业而善焉。会迁国子博士,乃上表让之曰:“伏见前冠军府录事参军河东裴子野,年四十,字几原,幼禀至人之行,长厉国士之风。居丧有礼,毁瘠几灭,免忧之外,蔬水不进。栖迟下位,身贱名微,而性不憛憛,情无汲汲,是以有识嗟推,州闾叹服。且家传素业,世习儒史,苑囿经籍,游息文艺。著《宋略》二十卷,弥纶首尾,勒成一代,属辞比事,有足观者。且章句洽悉,训故可传。脱置之胶庠,以弘奖后进,庶一夔之辩可寻,三豕之疑无谬矣。伏惟皇家淳耀,多士盈庭,官人迈乎有妫,棫朴越于姬氏,苟片善宜录,无论厚薄,一介可求,不由等级。臣历观古今人君,钦贤好善,未有圣朝孜孜若是之至也。敢缘斯义,轻陈愚瞽,乞以臣斯忝,回授子野。如此,则贤否之宜,各全其所,讯之物议,谁曰不允。臣与子野虽未尝衔杯,访之邑里,差非虚谬,不胜慺慺微见,冒昧陈闻。伏愿陛下哀怜悾款,鉴其愚实,干犯之愆,乞垂赦宥。”有司以资历非次,弗为通。寻除尚书比部郎,仁威记室参军。出为诸暨令,在县不行鞭罚,民有争者,示之以理,百姓称悦,合境无讼。

事件:裴子野任南兖州冠军录事时,范缜欣赏其品行学问,上表推荐他任国子博士,但因资历不够未获批准。后出任诸暨令,政绩显著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子野,子野,萧景,范缜,沈约 · 地点:南兖州 · 年号:二年 · 公历:503

初,子野曾祖松之,宋元嘉中受诏续修何承天《宋史》,未及成而卒,子野常欲继成先业。及齐永明末,沈约所撰《宋书》既行,子野更删撰为《宋略》二十卷。其叙事评论多善,约见而叹曰:“吾弗逮也。”兰陵萧琛、北地傅昭、汝南周舍咸称重之。至是,吏部尚书徐勉言之于高祖,以为著作郎,掌国史及起居注。顷之,兼中书通事舍人,寻除通直正员郎,著作、舍人如故。又敕掌中书诏诰。是时西北徼外有白题及滑国,遣使由岷山道入贡。此二国历代弗宾,莫知所出。子野曰:“汉颍阴侯斩胡白题将一人。服虔《注》云:‘白题,胡名也。’又汉定远侯击虏,八滑从之,此其后乎。”时人服其博识。敕仍使撰《方国使图》,广述怀来之盛,自要服至于海表,凡二十国。

事件:裴子野删撰沈约《宋书》为《宋略》,受沈约等人称赞。梁武帝任其为著作郎,并因其博识解答了西北国家的起源问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子野,子野,松之,沈约,徐勉,高祖,梁武帝,白题,滑国 · 地点:岷山

子野与沛国刘显、南阳刘之遴、陈郡殷芸、陈留阮孝绪、吴郡顾协、京兆韦棱,皆博极群书,深相赏好,显尤推重之。时吴平侯萧劢、范阳张缵,每讨论坟籍,咸折中于子野焉。普通七年,王师北伐,敕子野为喻魏文,受诏立成,高祖以其事体大,召尚书仆射徐勉、太子詹事周舍、鸿胪卿刘之遴、中书侍郎朱异,集寿光殿以观之,时并叹服。高祖目子野而言曰:“其形虽弱,其文甚壮。”俄又敕为书喻魏相元叉,其夜受旨,子野谓可待旦方奏,未之为也。及五鼓,敕催令开斋速上,子野徐起操笔,昧爽便就。既奏,高祖深嘉焉。自是凡诸符檄,皆令草创。子野为文典而速,不尚丽靡之词。其制作多法古,与今文体异,当时或有诋诃者,及其末皆翕然重之。或问其为文速者,子野答云:“人皆成于手,我独成于心,虽有见否之异,其于刊改一也。”

事件:裴子野与众多博学之士交好。普通七年北伐时,他受诏撰写檄文,文思敏捷,深得梁武帝赞赏,自此常负责草拟文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子野,子野,刘显,刘之遴,殷芸,阮孝绪,顾协,韦棱,萧劢,张缵,高祖,梁武帝,徐勉,周舍,朱异,元叉 · 地点:寿光殿 · 年号:普通七年 · 公历:526

俄迁中书侍郎,余如故。大通元年,转鸿胪卿,寻领步兵校尉。子野在禁省十余年,静默自守,未尝有所请谒,外家及中表贫乏,所得俸悉分给之。无宅,借官地二亩,起茅屋数间。妻子恒苦饥寒,唯以教诲为本,子侄祗畏,若奉严君。末年深信释氏,持其教戒,终身饭麦食蔬。中大通二年,卒官,年六十二。

事件:裴子野历任要职,在宫中静默自守,将俸禄分给贫苦亲属,生活清贫。晚年信佛。中大通二年在任上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子野,子野,刘之亨 · 年号:大通元年,中大通二年 · 公历:527,530

先是子野自克死期,不过庚戌岁。是年自省移病,谓同官刘之亨曰:“吾其逝矣。”遗命俭约,务在节制。高祖悼惜,为之流涕。诏曰:“鸿胪卿、领步兵校尉、知著作郎、兼中书通事舍人裴子野,文史足用,廉白自居,劬劳通事,多历年所。奄致丧逝,恻怆空怀。可赠散骑常侍,赙钱五万,布五十匹,即日举哀。谥曰贞子。”

事件:裴子野预知自己死期。去世前留下薄葬遗命。梁武帝悲痛流泪,下诏追赠他官职、赐钱物,并谥为贞子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子野,子野,刘之亨,高祖,梁武帝

子野少时,《集注丧服》、《续裴氏家传》各二卷,抄合后汉事四十余卷,又敕撰《众僧传》二十卷,《百官九品》二卷,《附益谥法》一卷,《方国使图》一卷,文集二十卷,并行于世。又欲撰《齐梁春秋》,始草创,未就而卒。子謇,官至通直郎。

事件:裴子野著述丰富,包括《宋略》、《集注丧服》、《众僧传》、《百官九品》、《方国使图》及文集等,皆流传于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子野,子野,子謇

顾协,字正礼,吴郡吴人也。晋司空和七世孙。协幼孤,随母养于外氏。外从祖宋右光禄张永尝携内外孙侄游虎丘山,协年数岁,永抚之曰:“儿欲何戏?”协对曰:“儿正欲枕石漱流。”永叹息曰:“顾氏兴于此子。”既长,好学,以精力称。外氏诸张多贤达有识鉴,从内弟率尤推重焉。

事件:顾协,吴郡人。幼年丧父,由外祖家抚养。幼时有“枕石漱流”的志向,受长辈赞赏。长大后勤学,以精力称著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顾协,协,正礼,张永 · 地点:吴郡,吴,虎丘山

起家扬州议曹从事史,兼太学博士。举秀才,尚书令沈约览其策而叹曰:“江左以来,未有此作。”迁安成王国左常侍,兼廷尉正。太尉临川王闻其名,召掌书记,仍侍西丰侯正德读。正德为巴西、梓潼郡,协除所部安都令。未至县,遭母忧。服阕,出补西阳郡丞。还除北中郎行参军,复兼廷尉正。久之,出为庐陵郡丞,未拜。会西丰侯正德为吴郡,除中军参军,领郡五官,迁轻车湘东王参军事,兼记室。普通六年,正德受诏北讨,引为府录事参军,掌书记。

事件:顾协初仕,举秀才受沈约赞叹。后历经多职,曾随萧正德北讨,任府录事参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顾协,协,沈约,临川王,萧正德,湘东王 · 地点:扬州,安成国,巴西,梓潼,西阳郡,庐陵郡,吴郡 · 年号:普通六年 · 公历:525

军还,会有诏举士,湘东王表荐协曰:“臣闻贡玉之士,归之润山;论珠之人,出于枯岸。是以刍荛之言,择于廊庙者也。臣府兼记室参军吴郡顾协,行称乡闾,学兼文武,服膺道素,雅量邃远,安贫守静,奉公抗直,傍阙知己,志不自营,年方六十,室无妻子。臣欲言于官人,申其屈滞,协必苦执贞退,立志难夺,可谓东南之遗宝矣。伏惟陛下未明求衣,思贤如渴,爰发明诏,各举所知。臣识非许、郭,虽无知人之鉴,若守固无言,惧贻蔽贤之咎。昔孔愉表韩绩之才,庾亮荐翟汤之德,臣虽未齿二臣,协实无惭两士。”即召拜通直散骑侍郎,兼中书通事舍人。累迁步兵校尉,守鸿胪卿,员外散骑常侍,卿、舍人并如故。大同八年,卒,时年七十三。高祖悼惜之,手诏曰:“员外散骑常侍、鸿胪卿、兼中书通事舍人顾协,廉洁自居,白首不衰,久在省闼,内外称善。奄然殒丧,恻怛之怀,不能已已。傍无近亲,弥足哀者。大殓既毕,即送其丧柩还乡,并营冢椁,并皆资给,悉使周办。可赠散骑常侍,令便举哀。谥曰温子。”

事件:顾协为官廉洁,湘东王上表推荐其品行。他被召回任要职,清苦自守。大同八年去世,梁武帝悼惜,追赠谥为温子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顾协,协,湘东王,高祖,梁武帝 · 年号:大同八年 · 公历:542

协少清介有志操。初为廷尉正,冬服单薄,寺卿蔡法度谓人曰:“我愿解身上襦与顾郎,恐顾郎难衣食者。”竟不敢以遗之。及为舍人,同官者皆润屋,协在省十六载,器服饮食,不改于常。有门生始来事协,知其廉洁,不敢厚饷,止送钱二千,协发怒,杖二十,因此事者绝于馈遗。自丁艰忧,遂终身布衣蔬食。少时将娉舅息女,未成婚而协母亡,免丧后不复娶。至六十余,此女犹未他适,协义而迎之。晚虽判合,卒无胤嗣。

事件:顾协为人清介有操守。初为廷尉正时衣着单薄,上司想赠衣却不敢。他终身布衣蔬食,对馈赠发怒,晚年迎娶早年未婚妻,无后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顾协,协,蔡法度

协博极群书,于文字及禽兽草木尤称精详。撰《异姓苑》五卷,《琐语》十卷,并行于世。

事件:顾协博学,精通文字及动植物知识,撰有《异姓苑》五卷、《琐语》十卷,流传于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顾协,协

徐摛,字士秀,东海郯人也。祖凭道,宋海陵太守。父超之,天监初仕至员外散骑常侍。摛幼而好学,及长,遍览经史。属文好为新变,不拘旧体。起家太学博士,迁左卫司马。会晋安王纲出戍石头,高祖谓周舍曰:“为我求一人,文学俱长兼有行者,欲令与晋安游处。”舍曰:“臣外弟徐摛,形质陋小,若不胜衣,而堪此选。”高祖曰:“必有仲宣之才,亦不简其容貌。”以摛为侍读。后王出镇江州,仍补云麾府记室参军,又转平西府中记室。王移镇京口,复随府转为安北中录事参军,带郯令,以母忧去职。王为丹阳尹,起摛为秣陵令。普通四年,王出镇襄阳,摛固求随府西上,迁晋安王谘议参军。大通初,王总戎北伐,以摛兼宁蛮府长史,参赞戎政,教命军书,多自摛出。王入为皇太子,转家令,兼掌管记,寻带领直。

事件:徐摛,东海郯人,好学善文,文风新变。被周舍推荐给晋安王萧纲(梁简文帝)为侍读,后随王历任多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摛,摛,士秀,周舍,晋安王纲,梁武帝 · 地点:东海,郯,石头,江州,京口,襄阳 · 年号:天监初,普通四年 · 公历:502-519,523

摛文体既别,春坊尽学之,“宫体”之号,自斯而起。高祖闻之怒,召摛加让,及见,应对明敏,辞义可观,高祖意释。因问《五经》大义,次问历代史及百家杂说,末论释教。摛商较纵横,应答如响,高祖甚加叹异,更被亲狎,宠遇日隆。领军朱异不说,谓所亲曰:“徐叟出入两宫,渐来逼我,须早为之所。”遂承间白高祖曰:“摛年老,又爱泉石,意在一郡,以自怡养。”高祖谓摛欲之,乃召摛曰:“新安大好山水,任昉等并经为之,卿为我卧治此郡。”中大通三年,遂出为新安太守。至郡,为治清静,教民礼义,劝课农桑,期月之中,风俗便改。秩满,还为中庶子,加戎昭将军。

事件:徐摛开创“宫体”诗风,梁武帝初怒后喜其才华。他深得亲狎,引起朱异嫉妒,被外放为新安太守,治理有方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摛,摛,高祖,梁武帝,朱异,任昉 · 地点:新安 · 年号:中大通三年 · 公历:531

是时临城公纳夫人王氏,即太宗妃之侄女也。晋宋已来,初婚三日,妇见舅姑,众宾皆列观,引《春秋》义云“丁丑,夫人姜氏至。戊寅,公使大夫宗妇觌用币”。戊寅,丁丑之明日,故礼官据此,皆云宜依旧贯。太宗以问摛,摛曰:“《仪礼》云‘质明赞见妇于舅姑’。《杂记》又云‘妇见舅姑,兄弟姊妹皆立于堂下’。政言妇是外宗,未审娴令,所以停坐三朝,观其七德。舅延外客,姑率内宾,堂下之仪,以备盛礼。近代妇于舅姑,本有戚属,不相瞻看。夫人乃妃侄女,有异他姻,觌见之仪,谓应可略。”太宗从其议。除太子左卫率。

事件:徐摛博通典籍。关于新婚妇见舅姑的礼仪,他依据《仪礼》等提出应变通简化,被太宗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摛,摛,太宗,梁简文帝

太清三年,侯景攻陷台城,时太宗居永福省,贼众奔入,举兵上殿,侍卫奔散,莫有存者。摛独嶷然侍立不动,徐谓景曰:“侯公当以礼见,何得如此。”凶威遂折。侯景乃拜,由是常惮摛。太宗嗣位,进授左卫将军,固辞不拜。太宗后被幽闭,摛不获朝谒,因感气疾而卒,年七十八。长子陵,最知名。

事件:太清三年台城陷落时,徐摛面对侯景兵临殿上,从容不迫,指责侯景失礼,使其威风受挫。太宗被幽闭后,他感疾而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摛,摛,太宗,梁简文帝,侯景 · 地点:永福省,台城,建康,南京 · 年号:太清三年 · 公历:549

鲍泉,字润岳,东海人也。父机,湘东王谘议参军。泉博涉史传,兼有文笔。少事元帝,早见擢任。及元帝承制,累迁至信州刺史。太清三年,元帝命泉征河东王誉于湘州,泉至长沙,作连城以逼之,誉率众攻泉,泉据栅坚守,誉不能克。泉因其弊出击之,誉大败,尽俘其众,遂围其城,久未能拔。世祖乃数泉罪,遣平南将军王僧辩代泉为都督。僧辩至,泉愕然,顾左右曰:“得王竟陵助我经略,贼不足平矣。”僧辩既入,乃背泉而坐,曰:“鲍郎有罪,令旨使我锁卿,卿勿以故意见期。”因出令示泉,锁之床下。泉曰:“稽缓王师,甘罪是分,但恐后人更思鲍泉之愦愦耳。”乃为启谢淹迟之罪。世祖寻复其任,令与僧辩等率舟师东逼邵陵王于郢州。

事件:太清三年,鲍泉奉梁元帝命征讨河东王誉于长沙,久攻不克。后被王僧辩取代并锁拿。复任后,率军东逼邵陵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鲍泉,泉,润岳,元帝,梁元帝,河东王誉,王僧辩 · 地点:湘州,长沙,巴陵,江夏,黄鹄矶 · 年号:太清三年 · 公历:549

郢州平,元帝以长子方诸为刺史,泉为长史,行府州事。侯景密遣将宋子仙、任约率精骑袭之。方诸与泉不恤军政,唯蒲酒自乐,贼骑至,百姓奔告,方诸与泉方双陆,不信,曰:“徐文盛大军在东,贼何由得至?”既而传告者众,始令阖门。贼纵火焚之,莫有抗者,贼骑遂入,城乃陷。执方诸及泉送之景所。后景攻王僧辩于巴陵,不克,败还,乃杀泉于江夏,沉其尸于黄鹄矶。

事件:鲍泉与方诸镇守郢州,不恤军政。侯景将宋子仙等轻骑袭来,他们不信敌至,城陷被执。后侯景败于巴陵,杀鲍泉于江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鲍泉,泉,方诸,宋子仙,任约,王僧辩 · 地点:郢州,巴陵,江夏

初,泉之为南讨都督也,其友人梦泉得罪于世祖,觉而告之。后未旬,果见囚执。顷之,又梦泉著朱衣而行水上,又告泉曰:“君勿忧,寻得免矣。”因说其梦,泉密记之,俄而复见任,皆如其梦。

事件:鲍泉为南讨都督前,友人梦其获罪于梁元帝,后果被囚禁。不久友人又梦其穿朱衣行水上,预示将免罪,后皆应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鲍泉,泉,世祖,梁元帝

泉于《仪礼》尤明,撰《新仪》四十卷,行于世。

事件:鲍泉精通《仪礼》,撰有《新仪》四十卷,流传于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鲍泉,泉

陈吏部尚书姚察曰:阮孝绪常言,仲尼论四科,始乎德行,终乎文学。有行者多尚质朴,有文者少蹈规矩,故卫、石靡余论可传,屈、贾无立德之誉。若夫宪章游、夏,祖述回、骞,体兼文行,于裴几原见之矣。

事件:陈吏部尚书姚察引阮孝绪之言评论:德行与文学兼备者难得,裴子野(几原)则是德行与文章兼备的典范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察,阮孝绪,仲尼,卫,石,屈,贾,游,夏,回,骞,裴几原,裴子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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