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327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三百二十七 列传第八十六

○王安石(子雱 唐坰附) 王安礼 王安国

事件:无具体事件,只是章节标题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安石,王雱,唐坰,王安礼,王安国

王安石,字介甫,抚州临川人。父益,都官员外郎。安石少好读书,一过目终身不忘。其属文动笔如飞,初若不经意,既成,见者皆服其精妙。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,修为之延誉。擢进士上第,签书淮南判官。旧制,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,安石独否。再调知鄞县,起堤堰,决陂塘,为水陆之利;贷谷与民,出息以偿,俾新陈相易,邑人便之。通判舒州。文彦博为相,荐安石恬退,乞不次进用,以激奔竞之风。寻召试馆职,不就。修荐为谏官,以祖母年高辞。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,用为群牧判管,请知常州。移提点江东刑狱,入为度支判官,时嘉祐三年也。

事件:王安石进士出身,知鄞县兴水利;被荐召试不就;后入为度支判官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安石,曾巩,欧阳修,文彦博 · 地点:抚州临川,淮南,鄞县,舒州,常州,江东 · 年号:嘉祐三年 · 公历:1058

安石议论高奇,能以辨博济其说,果于自用,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。于是上万言书,以为:“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,风俗日以衰坏,患在不知法度,不法先王之政故也。法先王之政者,法其意而已。法其意,则吾所改易更革,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,嚣天下之口,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。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,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,自古治世,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,患在治财无其道尔。在位之人才既不足,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,社稷之托,封疆之守,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,而无一旦之忧乎?愿监苟且因循之弊,明诏大臣,为之以渐,期合于当世之变。臣之所称,流俗之所不讲,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。”后安石当国,其所注措,大抵皆祖此书。

事件:王安石上万言书,论法先王之政,主张改革;后当国祖此书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安石

俄直集贤院。先是,馆阁之命屡下,安石屡辞;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,恨不识其面,朝廷每欲俾以美官,惟患其不就也。明年,同修起居注,辞之累日。阁门吏赍敕就付之,拒不受;吏随而拜之,则避于厕;吏置敕于案而去,又追还之;上章至八九,乃受。遂知制诰,纠察在京刑狱,自是不复辞官矣。

事件:王安石直集贤院,多次辞官,最终接受同修起居注,并担任知制诰等职,不再辞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 · 年号:嘉祐四年 · 公历:1059

有少年得斗鹑,其侪求之不与,恃与之昵辄持去,少年追杀之。开封当此人死,安石驳曰:“按律,公取、窃取皆为盗。此不与而彼携以去,是盗也;追而杀之,是捕盗也,虽死当勿论。”遂劾府司失入。府官不伏,事下审刑、大理,皆以府断为是。诏放安石罪,当诣阁门谢。安石言:“我无罪。”不肯谢。御史举奏之,置不问。

事件:少年追杀夺鹑者,开封府判死刑,王安石引用法律反驳,认为无罪,但最终朝廷赦免其罪,他拒绝谢罪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 · 地点:开封

时有诏舍人院无得申请除改文字,安石争之曰:“审如是,则舍人不得复行其职,而一听大臣所为,自非大臣欲倾侧而为私,则立法不当如此。今大臣之弱者不敢为陛下守法;而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,谏官、御史无敢逆其意者,臣实惧焉。”语皆侵执政,由是益与之忤。以母忧去,终英宗世,召不起。

事件:王安石反对舍人院不许申请除改文字的诏令,批评执政大臣,因此与执政官不和,因母丧离职,英宗朝未再被召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 · 年号:英宗世

安石本楚士,未知名于中朝,以韩、吕二族为巨室,欲借以取重。乃深与韩绛、绛弟维及吕公著交,三人更称扬之,名始盛。神宗在藩邸,维为记室,每讲说见称,维曰:“此非维之说,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。”及为太子庶子,又荐自代。帝由是想见其人,甫即位,命知江宁府。数月,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。熙宁元年四月,始造朝。入对,帝问为治所先,对曰:“择术为先。”帝曰:“唐太宗何如?”曰:“陛下当法尧、舜,何以太宗为哉?尧、舜之道,至简而不烦,至要而不迂,至易而不难。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,以为高不可及尔。”帝曰:“卿可谓责难于君,朕自视眇躬,恐无以副卿此意。可悉意辅朕,庶同济此道。”

事件:王安石通过韩、吕家族结交名士,名声渐起。神宗即位后,命他知江宁府,后召为翰林学士,熙宁元年入朝,讨论治国之道,主张法尧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韩绛,韩维,吕公著,神宗 · 地点:江宁府 · 年号:熙宁元年四月 · 公历:1068

一日讲席,群臣退,帝留安石坐,曰:“有欲与卿从容论议者。”因言:“唐太宗必得魏征,刘备必得诸葛亮,然后可以有为,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。”安石曰:“陛下诚能为尧,舜,则必有皋、夔、稷、禼;诚能为高宗,则必有傅说。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,何足道哉?以天下之大,人民之众,百年承平,学者不为不多。然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,以陛下择术未明,推诚未至,虽有皋、夔、稷、禼、傅说之贤,亦将为小人所蔽,卷怀而去尔。”帝曰:“何世无小人,虽尧、舜之时,不能无四凶。”安石曰:“惟能辨四凶而诛之,此其所以为尧、舜也。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,则皋、夔、稷、禼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?”

事件:神宗与王安石讨论人才,王安石认为只要君主贤明,必有贤臣辅佐,批评小人蔽贤,神宗提到四凶,王安石强调诛除四凶的重要性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神宗

登州妇人恶其夫寝陋,夜以刃斮之,伤而不死。狱上,朝议皆当之死,安石独援律辨证之,为合从谋杀伤,减二等论。帝从安石说,且著为令。

事件:登州妇人谋杀丈夫未死,朝议判死,王安石引用法律认为应减刑,神宗采纳并著为令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神宗 · 地点:登州

二年二月,拜参知政事。上谓曰:“人皆不能知卿,以为卿但知经术,不晓世务。”安石对曰:“经术正所以经世务,但后世所谓儒者,大抵皆庸人,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。”上问:“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?”安石曰:“变风俗,立法度,正方今之所急也。”上以为然。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,令判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。安石令其党吕惠卿预其事。而农田水利、青苗、均输、保甲、免役、市易、保马、方田诸役相继并兴,号为新法,遣提举官四十余辈,颁行天下。

事件:熙宁二年二月,王安石任参知政事,主张变风俗、立法度,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,推行新法,包括农田水利、青苗法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神宗,陈升之,吕惠卿 · 年号:熙宁二年二月 · 公历:1069

青苗法者,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,散与人户,令出息二分,春散秋敛。均输法者,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,假以钱货,凡上供之物,皆得徙贵就贱,用近易远,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,得以便宜蓄买。保甲之法,籍乡村之民,二丁取一,十家为保,保丁皆授以弓弩,教之战阵。免役之法,据家赀高下,各令出钱雇人充役,下至单丁、女户,本来无役者,亦一概输钱,谓之助役钱。市易之法,听人赊贷县官财货,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,出息十分之二,过期不输,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。保马之法,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,户一匹,以监牧见马给之,或官与其直,使自市,岁一阅其肥瘠,死病者补偿。方田之法,以东、西、南、北各千步,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,岁以九月,令、佐分地计量,验地土肥瘠,定其色号,分为五等,以地之等,均定税数。又有免行钱者,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,皆令纳钱,与免行户祗应。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,古陂废堰,悉务兴复。又令民封状增价以买坊场,又增茶监之额,又设措置河北籴便司,广积粮谷于临流州县,以备馈运。由是赋敛愈重,而天下骚然矣。

事件:详细描述新法的内容,包括青苗法、均输法、保甲法等,以及实施后导致赋税加重,天下骚动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京师,河北

御史中丞吕诲论安石过失十事,帝为出诲,安石荐吕公著代之。韩琦谏疏至,帝感悟,欲从之,安石求去。司马光答诏,有“士夫沸腾,黎民骚动”之语,安石怒,抗章自辨,帝为巽辞谢,令吕惠卿谕旨,韩绛又劝帝留之。安石入谢,因为上言中外大臣、从官、台谏、朝士朋比之情,且曰:“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胜天下流俗,故与天下流俗相为重轻。流俗权重,则天下之人归流俗;陛下权重,则天下之人归陛下。权者与物相为重轻,虽千钧之物,所加损不过铢两而移。今奸人欲败先王之正道,以沮陛下之所为。于是陛下与流俗之权适争轻重之时,加铢两之力,则用力至微,而天下之权,已归于流俗矣,此所以纷纷也。”上以为然。安石乃视事,琦说不得行。

事件:御史中丞吕诲弹劾王安石,被罢黜,王安石推荐吕公著接替。韩琦上谏疏,神宗心动,王安石求去,但最终留任,批评流俗,坚持新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吕诲,王安石,神宗,吕公著,韩琦,司马光,吕惠卿,韩绛

安石与光素厚,光援朋友责善之义,三诒书反覆劝之,安石不乐。帝用光副枢密,光辞未拜而安石出,命遂寝。公著虽为所引,亦以请罢新法出颍州。御史刘述、刘琦、钱顗、孙昌龄、王子韶、程颢、张戩、陈襄、陈荐、谢景温、杨绘、刘挚,谏官范纯仁、李常、孙觉、胡宗愈皆不得其言,相继去。骤用秀州推官李定为御史,知制诰宋敏求、李大临、苏颂封还词头,御史林旦、薛昌朝、范育论定不孝,皆罢逐。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,夺职致仕。惠卿遭丧去,安石未知所托,得曾布,信任之,亚于惠卿。

事件:司马光多次劝王安石,神宗欲用司马光为枢密副使,但未实现。吕公著因请罢新法出知颍州。多位御史和谏官因反对新法被罢黜。王安石提拔李定等,范镇因言青苗法被夺职,曾布得信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司马光,神宗,吕公著,刘述,刘琦,钱顗,孙昌龄,王子韶,程颢,张戩,陈襄,陈荐,谢景温,杨绘,刘挚,范纯仁,李常,孙觉,胡宗愈,李定,宋敏求,李大临,苏颂,林旦,薛昌朝,范育,范镇,吕惠卿,曾布 · 地点:颍州,秀州

三年十二月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明年春,京东、河北有烈风之异,民大恐。帝批付中书,令省事安静以应天变,放遣两路募夫,责有司、郡守不以上闻者。安石执不下。

事件:熙宁三年十二月,王安石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次年春,京东、河北出现烈风异象,神宗下令减少事务以应天变,但王安石坚持不执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神宗 · 地点:京东,河北 · 年号:熙宁三年十二月,熙宁四年春 · 公历:1070,1071

开封民避保甲,有截指断腕者,知府韩维言之,帝问安石,安石曰:“此固未可知,就令有之,亦不足怪。今士大夫睹新政,尚或纷然惊异;况于二十万户百姓,固有蠢愚为人所惑动者,岂应为此遂不敢一有所为邪?”帝曰:“民言合而听之则胜,亦不可不畏也。”

事件:开封民众为逃避保甲法而自残,知府韩维报告,王安石认为不奇怪,神宗表示应敬畏民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韩维,神宗 · 地点:开封

东明民或遮宰相马诉助役钱,安石白帝曰:“知县贾蕃乃范仲淹之婿,好附流俗,致民如是。”又曰:“治民当知其情伪利病,不可示姑息。若纵之使妄经省台,鸣鼓邀驾,恃众侥幸,则非所以为政。”其强辩背理率类此。

事件:东明民众拦宰相马诉助役钱,王安石指责知县贾蕃附流俗,主张治民不应姑息,其强辩常类此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神宗,贾蕃,范仲淹 · 地点:东明

帝用韩维为中丞,安石憾曩言,指为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,因维辞而止。欧阳修乞致仕,冯京请留之,安石曰:“修附丽韩琦,以琦为社稷臣。如此人,在一郡则坏一郡,在朝廷则坏朝廷,留之安用?”乃听之。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,安石谓不足以阻奸,至比之共、鲧。灵台郎尤瑛言天久阴,星失度,宜退安石,即黥隶英州。唐坰本以安石引荐为谏官,因请对极论其罪,谪死。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,致华岳山崩。安石曰:“华山之变,殆天意为小人发。市易之起,自为细民久困,以抑兼并尔,于官何利焉。”阏其奏,出彦博守魏。于是吕公著、韩维,安石藉以立声誉者也;欧阳修、文彦博,荐己者也;富弼、韩琦,用为侍从者也;司马光、范镇,交友之善者也:悉排斥不遗力。

事件:王安石排挤反对者,包括韩维、欧阳修、富弼等。尤瑛因言天象被贬,唐坰因弹劾王安石被谪死,文彦博因言市易法被出守魏州。王安石大力排斥异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韩维,王安石,欧阳修,冯京,富弼,尤瑛,唐坰,文彦博,吕公著,韩琦,司马光,范镇,神宗 · 地点:英州,魏

礼官议正太庙太祖东向之位,安石独定议还僖祖于祧庙,议者合争之,弗得。上元夕,从驾乘马入宣德门,卫士诃止之,策其马。安石怒,上章请逮治。御史蔡确言:“宿卫之士,拱扈至尊而已,宰相下马非其处,所应诃止。”帝卒为杖卫士,斥内侍,安石犹不平。王韶开熙河奏功,帝以安石主议,解所服玉带赐之。

事件:礼官议太庙位次,王安石坚持己见。上元节王安石骑马入宣德门被卫士喝止,他愤怒要求惩处,神宗杖卫士但王安石仍不满。王韶开熙河有功,神宗赐玉带给王安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蔡确,王韶,神宗 · 地点:宣德门,熙河

七年春,天下久旱,饥民流离,帝忧形于色,对朝嗟叹,欲尽罢法度之不善者。安石曰:““水旱常数,尧、汤所不免,此不足招圣虑,但当修人事以应之。”帝曰:“此岂细事,朕所以恐惧者,正为人事之未修尔。今取免行钱太重,人情咨怨,至出不逊语。自近臣以至后族,无不言其害。两宫泣下,忧京师乱起,以为天旱,更失人心。”安石曰:“近臣不知为谁,若两宫有言,乃向经、曹佾所为尔。”冯京曰:“臣亦闻之。”安石曰:“士大夫不逞者以京为归,故京独闻其言,臣未之闻也。”监安上门郑侠上疏,绘所见流民扶老携幼困苦之状,为图以献,曰:“旱由安石所致。去安石,天必雨。”侠又坐窜岭南。慈圣、宣仁二太后流涕谓帝曰:“安石乱天下。”帝亦疑之,遂罢为观文殿大学士、知江宁府,自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。

事件:熙宁七年春,天下大旱,饥民流离,神宗忧虑,王安石认为天旱不足虑。郑侠上流民图指控王安石致旱,被贬岭南。太后称王安石乱天下,神宗怀疑,罢王安石为观文殿大学士、知江宁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神宗,冯京,郑侠,向经,曹佾,慈圣太后,宣仁太后 · 地点:京师,江宁府,岭南 · 年号:熙宁七年春 · 公历:1074

吕惠卿服阕,安石朝夕汲引之,至是,白为参知政事,又乞召韩绛代己。二人守其成谟,不少失,时号绛为“传法沙门”,惠卿为“护法善神”。而惠卿实欲自得政,忌安石复来,因郑侠狱陷其弟安国,又起李士宁狱以倾安石。绛觉其意,密白帝请召之。八年二月,复拜相,安石承命,即倍道来。《三经义》成,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以子雱为龙图阁直学士。雱辞,惠卿劝帝允其请,由是嫌隙愈著。惠卿为蔡承禧所击,居家俟命。雱风御史中丞邓绾,复弹惠卿与知华亭县张若济为奸利事,置狱鞫之,惠卿出守陈。

事件:吕惠卿服丧期满,王安石推荐他为参知政事,并请韩绛代己。但惠卿忌惮王安石复来,陷害王安国等。熙宁八年二月,王安石复相,加官进爵,其子王雱任龙图阁直学士。王雱与邓绾弹劾惠卿,惠卿出守陈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吕惠卿,王安石,韩绛,郑侠,王安国,李士宁,邓绾,张若济,蔡承禧,王雱,神宗 · 地点:陈州 · 年号:熙宁八年二月 · 公历:1075

十月,彗出东方,诏求直言,及询政事之未协于民者。安石率同列疏言:“晋武帝五年,彗出轸;十年,又有孛。而其在位二十八年,与《乙巳占》所期不合。盖天道远,先王虽有官占,而所信者人事而已。天文之变无穷,上下傅会,岂无偶合。周公、召公,岂欺成王哉。其言中宗享国日久,则曰‘严恭寅畏,天命自度,治民不敢荒宁’。其言夏、商多历年所,亦曰‘德’而已。裨灶言火而验,欲禳之,国侨不听,则曰‘不用吾言,郑又将火’。侨终不听,郑亦不火。有如裨灶,未免妄诞,况今星工哉?所传占书,又世所禁,<月誊>写伪误,尤不可知。陛下盛德至善,非特贤于中宗,周、召所言,则既阅而尽之矣,岂须愚瞽复有所陈。窃闻两宫以此为忧,望以臣等所言,力行开慰。”帝曰:“闻民间殊苦新法。”安石曰:“祁寒暑雨,民犹怨咨,此无庸恤。”帝曰:“岂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无邪?”安石不悦,退而属疾卧,帝慰勉起之。其党谋曰:“今不取上素所不喜者暴进用之,则权轻,将有窥人间隙者。”安石是其策。帝喜其出,悉从之。时出师安南,谍得其露布,言:“中国作青苗、助役之法,穷困生民。我今出兵,欲相拯济。”安石怒,自草敕榜诋之。

事件:十月彗星出现,朝廷求直言。王安石上疏论天变不足畏,神宗提及民间苦新法,王安石不以为意。安南出兵,指责新法,王安石愤怒驳斥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神宗,晋武帝,中宗,周公,召公,裨灶,国侨 · 地点:安南 · 年号:熙宁八年十月 · 公历:1075

华亭狱久不成,雱以属门下客吕嘉问、练亨甫共议,取邓绾所列惠卿事,杂他书下制狱,安石不知也。省吏告惠卿于陈,惠卿以状闻,且讼安石曰:“安石尽弃所学,隆尚纵横之末数,方命矫令,罔上要君。此数恶力行于年岁之间,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,殆不如此。”又发安石私书曰:“无使上知”者。帝以示安石,安石谢无有,归以问雱,雱言其情,安石咎之。雱愤恚,疽发背死。安石暴绾罪,去“为臣子弟求官及荐臣婿蔡卞”,遂与亨甫皆得罪。绾始以附安石居言职,及安石与吕惠卿相倾,绾极力助攻惠卿。上颇厌安石所为,绾惧失势,屡留之于上,其言无所顾忌;亨甫险薄,谄事雱以进,至是皆斥。

事件:王雱与吕嘉问等设计陷害吕惠卿,王安石不知。惠卿反告王安石,王安石责备王雱,王雱愤恚而死。邓绾、练亨甫被斥。神宗厌王安石所为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王雱,吕嘉问,练亨甫,邓绾,吕惠卿,蔡卞,神宗 · 地点:华亭,陈州

安石之再相也,屡谢病求去,及子雱死,尤悲伤不堪,力请解几务。上益厌之,罢为镇南军节度使、同平章事、判江宁府。明年,改集禧观使,封舒国公。屡乞还将相印。元丰二年,复拜左仆射、观文殿大学士。换特进,改封荆。哲宗立,加司空。

事件:王安石再相后屡次求去,子王雱死后更悲伤,罢为镇南军节度使、判江宁府。后改集禧观使,封舒国公。元丰二年复拜左仆射等,哲宗立后加司空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王雱,哲宗,神宗 · 地点:江宁府 · 年号:熙宁十年,元丰二年 · 公历:1077,1079

元祐元年,卒,年六十六,赠太傅。绍圣中,谥曰文,配享神宗庙庭。崇宁三年,又配食文宣王庙,列于颜、孟之次,追封舒王。钦宗时,杨时以为言,诏停之。高宗用赵鼎、吕聪问言,停宗庙配享,削其王封。

事件:元祐元年王安石去世,赠太傅。绍圣中谥文,配享神宗庙。崇宁三年配食文宣王庙,追封舒王。钦宗时停配享,高宗时削王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杨时,钦宗,高宗,赵鼎,吕聪问 · 年号:元祐元年,崇宁三年 · 公历:1086,1104

初,安石训释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周礼》,既成,颁之学官,天下号曰“新义”。晚居金陵,又作《字说》,多穿凿傅会。其流入于佛、老。一时学者,无敢不传习,主司纯用以取士,士莫得自名一说,先儒传注,一切废不用。黜《春秋》之薯,不使列于学官,至戏目为“断烂朝报”。

事件:王安石注释《诗》《书》《周礼》成“新义”,晚年居金陵作《字说》,学者不敢异议,废先儒传注,黜《春秋》不列学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 · 地点:金陵

安石未贵时,名震京师,性不好华腴,自奉至俭,或衣垢不浣,面垢不洗,世多称其贤。蜀人苏洵独曰:“是不近人情者,鲜不为大奸慝。”作《辩奸论》以刺之,谓王衍、卢杞合为一人。

事件:王安石未显贵时名声大,生活节俭,世人称贤,但苏洵作《辩奸论》批评他不近人情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苏洵 · 地点:京师

安石性强忮,遇事无可否,自信所见,执意不回。至议变法,而在廷交执不可,安石傅经义,出己意,辩论辄数百言,众不能诎。甚者谓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。”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,多用门下儇慧少年。久之,以旱引去,洎复相,岁馀罢,终神宗世不复召,凡八年。子雱。

事件:王安石性格固执,坚持变法,罢黜老臣,任用少年。因旱灾引去,复相后一年多罢相,神宗朝不再召,共八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王雱

雱字元泽。为人慓悍阴刻,无所顾忌。性敏甚,未冠,已著书数万言。年十三,得秦卒言洮、河事,叹曰:“此可抚而有也。使西夏得之,则吾敌强而边患博矣。”其后王韶开熙河,安石力主其议,盖兆于此。举进士,调旌德尉。

事件:王雱性格慓悍,十三岁言洮河可抚有,后王韶开熙河,王安石支持。王雱举进士,任旌德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雱,王韶,王安石 · 地点:洮,河,旌德

雱气豪,睥睨一世,不能作小官。作策二十余篇,极论天下事,又作《老子训传》及《佛书义解》,亦数万言。时安石执政,所用多少年,雱亦欲预选,乃与父谋曰:“执政子虽不可预事,而经筵可处。”安石欲上知而自用,乃以雱所作策及注《道德经》镂板鬻于市,遂传达于上。邓绾、曾布又力荐之,召见,除太子中允、崇政殿说书。神宗数留与语,受诏注《诗》、《书》义,擢天章阁待制兼侍讲。书成,迁龙图阁直学士,以病辞不拜。

事件:王雱气豪,著书立说。与父谋入经筵,王安石使其策流传,邓绾、曾布推荐,召见后任太子中允等,注经书成,迁龙图阁直学士,因病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雱,王安石,邓绾,曾布,神宗

安石更张政事,雱实导之。常称商鞅为豪杰之士,言不诛异议者法不行。安石与程颢语,雱囚首跣足,携妇人冠以出,问父所言何事。曰:“以新法数为人所阻,故与程君议。”雱大言曰:“枭韩琦、富弼之头于市,则法行矣。”安石遽曰:“儿误矣。”卒时才三十三,特赠左谏议大夫。

事件:王雱引导王安石变法,推崇商鞅,主张诛异议者。曾建议杀韩琦、富弼,王安石斥其误。王雱三十三岁去世,赠左谏议大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王雱,商鞅,程颢,韩琦,富弼

唐坰者,以父任得官。熙宁初,上书云:“秦二世制于赵高,乃失之弱,非失之强。”神宗悦其言。又云:“青苗法不行,宜斩大臣异议如韩琦者数人。”安石尤喜之,荐使对,赐进士出身,为崇文校书。上薄其人,除知钱塘县。安石欲留之,乃令邓绾荐为御史,遂除太子中允。数月,将用为谏官,安石疑其轻脱,将背己立名,不除职,以本官同知谏院,非故事也。

事件:唐坰以父任得官,熙宁初上书得神宗悦,王安石推荐,赐进士出身,后任太子中允等,但王安石疑其轻脱,不授实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唐坰,神宗,韩琦,王安石,邓绾 · 地点:钱塘县 · 年号:熙宁初 · 公历:1068

坰果怒安石易己,凡奏二十疏,论时事,皆留中不出。乃因百官起居日,扣陛请对,上令谕以他日,坰伏地不起,遂召升殿。坰至御坐前,进曰:“臣所言,皆大臣不法,请对陛下一一陈之。”乃措笏展疏,目安石曰:“王安石近御坐,听札子。”安石迟迟,坰诃曰:“陛下前犹敢如此,在外可知!”安石悚然而进。坰大声宣读,凡六十条,大略以“安石专作威福,曾布等表里擅权,天下但知惮安石威权,不复知有陛下。文彦博、冯京知而不敢言。王珪曲事安石,无异厮仆。”且读且目珪,珪惭惧俯首。“元绛、薛向、陈绎,安石颐指气使,无异家奴。张琥、李定为安石爪牙,台官张商英乃安石鹰犬。逆意者虽贤为不肖,附己者虽不肖为贤。”至诋为李林甫、卢杞。上屡止之,坰慷慨自若,略不退慑。读已,下殿再拜而退。侍臣卫士,相顾失色,安石为之请去。阁门纠其渎乱朝仪,贬潮州别驾。邓绾申救之,且自劾缪举。安石曰:“此素狂,不足责。”改监广州军资库,后徙吉州酒税,卒官。

事件:唐坰愤怒王安石轻视自己,上疏二十道论时事,未得回复。当面斥责王安石专权,列举罪状,贬为潮州别驾,后改监广州军资库,死于吉州酒税任上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唐坰,王安石,曾布,文彦博,冯京,王珪,元绛,薛向,陈绎,张琥,李定,张商英,邓绾,神宗 · 地点:潮州,广州,吉州

论曰:朱熹尝论安石“以文章节行高一世,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。被遇神宗,致位宰相,世方仰其有为,庶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。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,引用凶邪,排摈忠直,躁迫强戾,使天下之人,嚣然丧其乐生之心。卒之群奸嗣虐,流毒四海,至于崇宁、宣和之际,而祸乱极矣”。此天下之公言也。昔神宗欲命相,问韩琦曰:“安石何如?”对曰:“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,处辅弼之地则不可。”神宗不听,遂相安石。呜呼!此虽宋氏之不幸,亦安石之不幸也。

事件:朱熹评论王安石文章高但变法急躁,引用奸邪,排挤忠良,导致祸乱。神宗命相时韩琦反对,但神宗不听,遂相安石,是宋氏与安石的不幸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朱熹,王安石,神宗,韩琦

王安礼,字和甫,安石之弟也。早登科,从河东唐介辟。熙宁中,鄜延路城啰兀,河东发民四万负饷,宣抚使韩绛檄使佐役,后帅吕公弼将从之。安礼争曰:“民兵不习武事,今驱之深入,此不为寇所乘,则冻饿而死尔,宜亟罢遣。”公弼用其言,民得归,而他路遇敌者,全军皆覆。公弼执安礼手言曰:“四万之众,岂偶然哉。果有阴德,相与共之。”

事件:王安礼早登科,熙宁中,河东发民四万运粮,王安礼谏止,吕公弼用其言,民得归,避免覆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唐介,韩绛,吕公弼 · 地点:河东,鄜延路,啰兀 · 年号:熙宁中

初,绛专爵赏,既上最,多失实,公弼以状闻。诏即河东议功,公弼将受之。安礼曰:“宣抚使以宰相节制诸道,且许便宜,封授一有不韪,人犹得非之。公藩臣,乃欲隃进功状于非其任邪?”公弼遽辞。遂荐安礼于朝,神宗召对,欲骤用之。安石当国,辞,以为著作佐郎、崇文院校书。他日得见,命之坐,有司言八品官无赐坐者,特命之。迁直集贤院,出知润州、湖州,召为开封府判官。尝偕尹奏事,既退,独留访以天下事,帝甚乡纳。直舍人院、同修起居注。

事件:韩绛赏罚失实,吕公弼报告,王安礼谏止,公弼辞功并推荐王安礼。神宗召对欲用,但王安石当国,只授小官。后迁直集贤院,出知州,召为开封府判官,神宗留访天下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韩绛,吕公弼,神宗,王安石 · 地点:河东,润州,湖州,开封府

苏轼下御史狱,势危甚,无敢救者。安礼从容言:“自古大度之主,不以言语罪人。轼以才自奋,谓爵位可立取,顾录录如此,其心不能无觖望。今一旦致于理,恐后世谓陛下不能容才。帝曰:“朕固不深谴也,行为卿贳之。卿第去,勿漏言,轼方贾怨于众,恐言者缘以害卿也。”李定、张璪皆擿使勿救,安礼不答,轼以故得轻比。

事件:苏轼下狱,无人敢救,王安礼从容进言,神宗表示不深谴,暗中赦免苏轼,苏轼得轻判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苏轼,王安礼,神宗,李定,张璪

进知制诰。彗星见,诏求直言。安礼上疏曰:“人事失于下,变象见于上。陛下有仁民爱物之心,而泽不下究,意者左右大臣不均不直,谓忠者为不忠,不贤者为贤,乘权射利者,用力殚于沟瘠,取利究于园夫,足以干阴阳而召星变。愿察亲近之行,杜邪枉之门。至于祈禳小数,贬损旧章,恐非所以应天者。”帝览数嘉叹,谕之曰:“王珪欲使卿条具,朕尝谓不应沮格人言,以自壅障。今以一指蔽目,虽泰、华在前弗之见,近习蔽其君,何以异此,卿当益自信。”

事件:彗星出现,诏求直言,王安礼上疏论人事失导致天变,希望察近臣行径,杜邪枉之门。神宗嘉叹,劝他自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神宗,王珪

以翰林学士知开封府,事至立断。前滞讼不得其情,及且按而未论者几万人,安礼剖决,未三月,三狱院及畿、赤十九邑,囚系皆空。书揭于府前,辽使过而见之,叹息夸异。帝闻之,喜曰:“昔秦内史廖从容俎豆,以夺由余之谋,今安礼能勤吏事,骇动殊邻,于古无愧矣。”特升一阶。

事件:王安礼以翰林学士知开封府,决事迅速,清理积案,囚系皆空,辽使赞叹,神宗特升一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辽使,神宗 · 地点:开封府

帝数失皇子,太史言民墓多迫京城,故不利国嗣,诏悉改卜,无虏数十万计,众汹惧。安礼谏曰:“文王卜世三十,其政先于掩骼埋胔,未闻迁人之冢以利其嗣者。”帝恻然而罢。

事件:神宗屡失皇子,太史言民墓不利国嗣,诏改卜,王安礼谏止,神宗恻然停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神宗,文王 · 地点:京城

逻者连得匿名书告人不轨,所涉百余家。帝付安礼曰:“亟治之。”安礼验所指,皆略同,最后一书加三人,有姓薛者,安礼喜曰:“吾得之矣。”呼问薛曰:“若岂有素不快者耶?”曰有持笔来售者,拒之,鞅鞅去,其意似见衔。即命捕讯,果其所为也。即枭其首于市,不逮一人,京师谓为神明。

事件:匿名书告发百余家不轨,王安礼审问发现薛姓者因私怨所为,捕而枭首,不牵连一人,京师称神明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神宗,薛姓者 · 地点:京师

宗室令騑以数十万钱买妾,久而斥归之,诉府督元直。安礼视妾,既火败其面矣,即奏言:“妾之所以直数十万者,以姿首也,今炙败之,则不复可鬻,此与炮烙之刑何异。请勿理其直而加厚谴,以为戒。”诏从之,仍夺令騑俸。

事件:宗室令騑买妾后斥归,诉府索钱,王安礼见妾面被毁,奏请不付钱并厚谴令騑,诏从之,夺其俸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令騑

后宫造油箔,约三年损者反其价,才一年有损者,中官持诣府,请如约,词气甚厉。安礼曰:“庸讵非置之不得其地,为风雨燥湿所坏耶。苟如是,民将无复得直,约不可用也。”卒不追。以是宗室、中贵人皆惮之。

事件:后宫油箔损坏,中官依约索偿,王安礼认为可能因存放不当,不应追偿,最终不追,宗室中贵人畏惧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中官

元丰四年,初分三省,置执政,拜中大夫、尚书右丞。转左丞。王师问罪夏国,泾原承受梁同奏:“转运使叶康直饷米,恶不可食。”帝大怒曰:“贵籴远饷,反不可用。徒弊民力于道路,康直可斩也。”安礼曰:“此一梁同之言,疑未必实,当按之。”乃遣判官张大宁与同参核,且械系康直以俟。既而米可用者什八九,帝意解,赦康直。

事件:元丰四年,王安礼任尚书右丞,转左丞。夏国战争中,梁同奏饷米劣质,神宗欲斩叶康直,王安礼建议核查,结果米可用,神宗赦免康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神宗,梁同,叶康直,张大宁 · 地点:泾原 · 年号:元丰四年 · 公历:1081

是时,伐夏不得志,李宪又欲再举。帝以访辅臣,王珪曰:“向所患者用不足,朝廷今捐钱钞五百万缗,以供军食有余矣。”安礼曰:“钞不可啖,必变而为钱,钱又变为刍粟。今距出征之期才两月,安能集事。”帝曰:“李宪以为已有备,彼宦者能如是,卿等独无意乎?唐平淮蔡,唯裴度谋议与主同。今乃不出公卿而出于阉寺,朕甚耻之。”安礼曰:“淮西,三州尔,有裴度之谋,李光颜、李酝之将,然犹引天下之兵力,历岁而后定。今夏氏之强非淮蔡比,宪材非度匹,诸将非有光颜、酝辈,臣惧无以副圣意也。”帝悟而止。后欲除宪节度使,安礼又以为不可。

事件:伐夏不利,李宪欲再举,神宗问辅臣,王安礼反对,认为准备不足,神宗止。后欲除李宪节度使,王安礼又反对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李宪,神宗,王珪,裴度,李光颜,李酝 · 地点:淮西,夏国

御史中丞舒亶上章诋执政,且言:“尚书不置录目,有旨按吏罪。”安礼请取台录以为式,乃与省中同,遂并列亶他事,亶坐废。徐禧计议边事,安礼曰:“禧志大才疏,必误国。”及永乐败书闻,帝曰:“安礼每劝朕勿用兵,少置狱,盖为是也。”

事件:舒亶诋执政,王安礼取台录为式,舒亶被废。徐禧议边事,王安礼评其志大才疏,后果永乐败,神宗赞王安礼先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舒亶,徐禧,神宗 · 地点:永乐

久之,御史张汝贤论其过,以端明殿学士知江宁府,汝贤亦罢。元祐中,加资政殿学士,历扬、青、蔡三州。又为御史言,失学士,移舒州。绍圣初,还职,知永兴军。二年,知太原府。苦风痹,卧帐中决事,下不敢欺。卒,年六十二,赠右银青光禄大夫。

事件:王安礼被张汝贤弹劾,出知江宁府,后加资政殿学士,历知多州。绍圣初知永兴军,二年知太原府,卧帐决事,卒于六十二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,张汝贤 · 地点:江宁府,扬,青,蔡,舒州,永兴军,太原府 · 年号:元祐中,绍圣初,绍圣二年 · 公历:,1094,1095

安礼伟风仪,论议明辨,常以经纶自任,而阔略细谨,以故数诒口语云。

事件:王安礼风度伟岸,议论明辨,以经纶自任,但粗略细节,常受口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礼

王安国,字平甫,安礼之弟也。幼敏悟,未尝从学,而文词天成。年十二,出所为诗、铭、论、赋数十篇示人,语皆警拔,遂以文章闻于世,士大夫交口誉之。于书无所不通,数举进士,又举茂材异等,有司考其所献序言为第一,以母丧不试,庐于墓三年。

事件:王安国幼年敏悟,十二岁以文章闻名,通群书,数举进士,因母丧守墓三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国,王安礼

熙宁初,韩绛荐其材行,召试,赐及第,除西京国子教授。官满,至京师,上以安石故,赐对。帝曰:“卿学问通古今,以汉文帝为何如主?”对曰:“三代以后未有也。”帝曰:“但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尔。”对曰:“文帝自代来,入未央宫,定变故俄顷呼吸间,恐无才者不能。至用贾谊言,待群臣有节,专务以德化民,海内兴于礼义,几致刑措,则文帝加有才一等矣。”帝曰:“王猛佐苻坚,以蕞尔国而令必行,今朕以天下之大,不能使人,何也?”曰:“猛教坚以峻刑法杀人,致秦祚不传世,今刻薄小人,必有以是误陛下者。愿颛以尧、舜、三代为法,则下岂有不从者乎。”又问:“卿兄秉政,外论谓何?”曰:“恨知人不明,聚敛太急尔。”帝默然不悦,由是别无恩命,止授崇文院校书,后改秘阁校理。屡以新法力谏安石,又质责曾布误其兄,深恶吕惠卿之奸。

事件:熙宁初,韩绛荐王安国,赐及第,除西京国子教授。神宗问治国,王安国答法尧舜,批评兄王安石知人不明、聚敛太急,神宗不悦,仅授校书等职。他力谏新法,责曾布、吕惠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国,韩绛,神宗,汉文帝,贾谊,王猛,苻坚,尧,舜,王安石,曾布,吕惠卿 · 地点:西京,京师 · 年号:熙宁初 · 公历:1068

先是,安国教授西京,颇溺于声色,安石在相位,以书戒之曰:“宜放郑声。”安国复书曰“亦愿兄远佞人。”惠卿衔之。及安石罢相,惠卿遂因郑侠事陷安国,坐夺官,放归田里。诏以谕安石,安石对使者泣下。既而复其官,命下而安国卒,年四十七。

事件:王安国溺声色,王安石戒之,安国愿兄远佞人,吕惠卿怀恨。安石罢相后,惠卿陷害安国,夺官放归,后复官,但安国已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国,王安石,吕惠卿,郑侠 · 地点:西京

论曰:安石恶苏轼而安礼救之,昵惠卿而安国折之,议者不以咎二弟也,惟其当而已矣。安礼为政,有足称者。安国早卒,故不见于用云。

事件:评论说王安石恶苏轼而安礼救之,昵惠卿而安国折之,议者不咎二弟,只论其当。安礼为政可称,安国早卒未见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安石,苏轼,王安礼,吕惠卿,王安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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