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330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三百三十 列传第八十九

○任颛 李参 郭申锡 傅求 张景宪 窦卞 张瑰 孙瑜 许遵 卢士宗 钱象先 韩璹 杜纯(弟纮) 杜常 谢麟 王宗望 王吉甫

朝代: · 人物:任颛,李参,郭申锡,傅求,张景宪,窦卞,张瑰,孙瑜,许遵,卢士宗,钱象先,韩璹,杜纯,杜纮,杜常,谢麟,王宗望,王吉甫

任颛,字诚之,青州寿光人。举进士,得同学究出身。至卫尉丞。上其文,乃赐第,擢盐铁判官。陕西铸康定大铜钱,颛曰:“坏五为一,以一当十,恐犯者众。”卒如其言。

事件:任颛中进士后任官,反对陕西铸大铜钱,后来证明正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任颛,诚之 · 地点:青州寿光,陕西 · 年号:康定 · 公历:1040

夏人纳款,遣使要请十一事,甚者欲去臣称男。颛押伴,一切晓以义,辞折而去。又再遣使来欲自买卖,且通青盐,增岁赐。诏许置榷场,其议多颛所发。出为京西转运使,奏计京师。元昊为下所杀,遣杨守素来告哀。守素,乃始为元昊谋不称臣、纳赐节者也,仁宗记尝屈其使者,复使押伴。颛问守素其主所以死,不能对,讫去,不敢肆。改知凤翔府。帝语辅臣,颛宜备朝廷委任,留判三司恁由司。为谅祚册礼使,采摭西夏风物、山川、道里、出入攻取之要,为《治戎精要》三篇上之。

事件:任颛接待西夏使节,维护宋朝利益,参与讨论榷场,出使西夏编写《治戎精要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任颛,元昊,杨守素,仁宗,赵祯,谅祚 · 地点:夏,京西,京师,凤翔府,三司,西夏

进直史馆,迁河东转运使。帝尝以禁帑金帛赐河北,亦欲与河东。颛辞曰:“受委制财用,而先有求,不敢。”颛为使者,每行部,必择僚佐之贤者一人与俱,凡事必与议,未尝以胥吏自随,人安其政。入为盐铁副使,擢天章阁待制。

事件:任颛任河东转运使,廉洁自律,拒绝额外赏赐,后入朝任盐铁副使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任颛 · 地点:河东,河北,盐铁

侬贼犯岭外,以知潭州。宣抚司以宣毅卒有功,檄补军校,颛察其色动,曰:“必有异志。”执按之,具服为贼内应。搜其家,得所记潭事甚悉,枭首以徇。诏书褒激,赐白金五百两,进龙图阁直学士、知渭州。坐在潭日贱市死商珠,降为待制。时四路以边警闻,渭独无所上,朝廷疑斥候不密,颛力言无他虞,帝使觇之,信。乃还学士,徙徐州,以太子宾客致仕。积官户部侍郎,卒,年七十八。

事件:任颛知潭州时,破获内应叛乱,受到褒奖,后因贪污珠子被降职,最终致仕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任颛 · 地点:岭外,潭州,渭州,徐州

李参,字清臣,郓州须城人。以荫知盐山县。岁饥,谕富室出粟,平其直予民,不能籴者,给以糟籺,所活数万。

事件:李参以恩荫任知县,饥荒时劝富户平价卖粮,救济数万人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参,清臣 · 地点:郓州须城,盐山县

通判定州,都部署夏守恩贪滥不法,转运使使参按之,得其事,守恩谪死。知荆门军,荆门岁以夏伐竹,并税簿输荆南造舟,积日久多蠹恶不可用,牙校破产不偿责。参请冬伐竹,度其费以给,余募商人与为市,遂除其害。

事件:李参通判定州时,查处夏守恩贪腐案,知荆门军时改革竹木供应制度,减轻民众负担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参,夏守恩 · 地点:定州,荆门军,荆南

历知兴元府,淮南、京西、陕西转运使。部多戍兵,苦食少。参审订其阙,令民自隐度麦粟之赢,先贷以钱,俟谷熟还之官,号“青苗钱”。经数年,廪有羡粮。熙宁青苗法,盖萌于此矣。

事件:李参任转运使时,创建“青苗钱”制度,后来成为熙宁青苗法的雏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参 · 地点:兴元府,淮南,京西,陕西

朝廷患边费益广,参建议辇钱边郡,以平估籴,权罢入中法。比其去,省榷货钱千万计。召为盐铁副使,以右谏议大夫为河北都转运使。与安抚使郭申锡相视决河,议不协;又与真定吕溱相恶,二人皆得罪,参移使河东,知荆南。

事件:李参建议改革边防财政,节省开支,后因与同僚不和被调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参,郭申锡,吕溱,济叔 · 地点:边郡,河北,河东,荆南

嘉祐七年,召为三司使,参知政事孙抃曰:“参为主计,外台将承风刻剥天下,天下之民困矣。”乃改群牧使。诏王安石、王陶置局经度国计,参言:“官各有职,臣若不任事,当从废黜。不然,乞罢此局。”从之。

事件:嘉祐七年,李参被召为三司使,因反对被改为群牧使,又反对王安石、王陶的财政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参,孙抃,梦得,王安石,王陶 · 地点:三司,群牧使 · 年号:嘉祐七年 · 公历:1062

治平初,加集贤院学士、知瀛州,赐黄金百两,帅臣有赐自参始。再迁枢密直学士、知秦州。蕃酋药家族作乱,讨平之,得良田五百顷,以募弓箭手。居镇阅岁,未尝以边事闻。英宗遣使问故,对曰:“将在边,期于无事而已,不敢妄以寇贻主忧。”以疾解边任,判西京御史台,起知曹、濮二州。神宗久知其才,书姓名于殿柱。以知永兴军,不行,卒,年七十四。

事件:李参治平初知瀛州,后知秦州平定叛乱,长期边防无事,后因病解任,最终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参,英宗,赵曙,神宗,赵顼,药家族 · 地点:瀛州,秦州,曹州,濮州,永兴军 · 年号:治平初 · 公历:1064

参无学术,然刚果严深,喜发擿奸伏,不假贷,事至即决,虽簿书纤悉不遗,时称能吏。

事件:李参虽然无学问,但果断严厉,善于揭发奸邪,被称能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参

郭申锡,字延之,魏人。自言唐代公元振之后。第进士,为晋陵尉。民诉弟为人所杀,申锡察其色惧而哭不哀,曰:“吾得贼矣,非汝乎?”执而讯之,果然。久之。知博州。州兵出戍,有欲胁众为乱者,申锡戮一人,黥二人,乃定。奏至,仁宗曰:“小官临事如此,岂易得?”即为御史台推直官。数上疏论事,大臣不便。鞫狱庆州。京东盗执濮州通判井渊,迁知州事,未阅月,悉擒凶党,斩以徇。

事件:郭申锡中进士后任官,善于断案,镇压兵变,受到仁宗赏识,升任御史台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郭申锡,延之,仁宗,赵祯,井渊 · 地点:魏,晋陵,博州,庆州,濮州

召为侍御史,遂知杂事。张贵妃追册、起园陵,张尧佐为使相,陈执中嬖妾杀婢,余靖引胡恢有丑行,高若讷引范祥启边衅,申锡皆奏劾之,屡诋权幸无所避,帝谓之曰:“近世士大夫,方未达时,好指陈时事,及被进用则不然,是资言以进耳,卿勿为也。”

事件:郭申锡任侍御史,弹劾多位权贵,皇帝告诫他不要只靠言论进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郭申锡,张贵妃,张尧佐,陈执中,余靖,胡恢,高若讷,范祥

谍称契丹遣泛使,命体量安抚河北,还为盐铁副使。相视决河,坐讼李参失实,黜知濠州。帝明榜朝堂,称其欺诬,以儆在位。旋加直史馆、知江宁府,再副盐铁,进天章阁待制、知邓州河中。

事件:郭申锡因诬告李参被贬知濠州,后恢复官职,历任多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郭申锡,李参 · 地点:河北,盐铁,濠州,江宁府,邓州,河中

种谔取绥州,申锡曰:“边患将自此始。”及谅祚死,请捐前故,听其子袭爵,且言曰:“二虏赖岁币甚厚,渝平岂其所利,必有以致之。但得重将守边,不要功生事,则善矣。”著《边鄙守御策》。以给事中致仕,卒,年七十七。

事件:郭申锡反对种谔取绥州,建议和平处理西夏关系,著书边防策略,以给事中退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郭申锡,种谔,子正,谅祚 · 地点:绥州

傅求,字命之,考城人。进士甲科,通判泗州。淮水溢,毁城。朝廷遣中使护筑,绝淮取土,道远,度用兵六十万。求相汴堤旁有高埠,夷之得土,载以回舟,省工费殆半。

事件:傅求通判泗州时,淮水泛滥,他利用汴堤高埠取土,节省大量工费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傅求,命之 · 地点:考城,泗州,淮水,汴堤

徙大名府,府守吕夷简委以事。夷简入相,荐其才,擢知宿州,提点江西、益州刑狱,为梓州路转运使。夷獠寇合江,钤辖司会兵掩击,求驰往按所以状,乃县吏冒取播州田,獠故恐而叛。即黥吏置岭南,夷人闻之,散去。益州文彦博上其状,进秩,徙陕西。

事件:傅求受吕夷简推荐,历任地方官,处理夷獠叛乱,文彦博推荐他升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傅求,吕夷简,坦夫,文彦博,宽夫 · 地点:大名府,宿州,江西,益州,梓州路,合江,播州,岭南,陕西

关中行当十铁钱,盗铸不可计,求请变法。时州县已散二百八十万缗,亟下令更为当三。民出不意,荡产失业,多自经死,然盗铸遂止。自康定用兵,移税输边,民力大困,求令输本州,而转钱以供边籴,民受其惠,而兵食亦足。召为户部副使。

事件:傅求改革铁钱制度,制止盗铸,调整边防税收,减轻民众负担,被召为户部副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傅求 · 地点:关中,州县 · 年号:康定 · 公历:1040

陇右蕃酋兰毡献古渭州地,秦州范祥纳之,请缮城屯兵,又括熟户田,诸羌靳之,相率叛。夏人欲得渭地,又移文来索。后帅张昪以祥贪利生事,请弃之。诏求往视,求以为城已讫役,且已得而弃,非所以强国威。乃诏谕羌众,反其田,报夏人以渭非其有,不应索,正其封疆而还,兵遂解。进天章阁待制,陕西都转运使,加龙图阁直学士、知庆州。

事件:傅求处理古渭州地争端,安抚羌族,解决夏人索地问题,升官知庆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傅求,兰毡,范祥,晋公,张杲卿 · 地点:陇右,渭州,秦州,陕西,庆州

环之定边砦蕃官苏恩,以小过疑惧而遁,将佐议致讨。泾原既出师境上,求谓恩非素携二者,乘以兵,必起边患。但遣裨将从十数卒扣其帐,开以祸福,恩感泣,还砦如初。入判太常寺,权发遣开封府,迁枢密直学士、知定州,复以龙图阁学士权开封。

事件:傅求妥善处理蕃官苏恩事件,避免边患,后历任多个官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傅求,苏恩 · 地点:定边砦,泾原,太常寺,开封府,定州

求本有吏能干局,至是,春秋浸高,且病聩。三司大将钱吉密杀妹,为邻所告,求不能决,反坐告者;又断狱数差失。御史言其不胜任,出知兖州。卒,年七十一。

事件:傅求晚年因断案失误被弹劾,出知兖州,后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傅求,钱吉 · 地点:三司,兖州

张景宪,字正国,河南人。以父师德任淮南转运副使。山阳令郑昉赃累巨万,亲戚多要人,景宪首案治,流之岭外,贪吏望风引去。徙京西、东转运使。王逵居郓,专持吏短长,求请贿谢如所欲,景宪上其恶,编置宿州。熙宁初,为户部副使。

事件:张景宪以父荫任官,查处贪官,弹劾王逵,熙宁初为户部副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景宪,正国,张师德,郑昉,王逵 · 地点:河南,淮南,山阳,岭外,京西,东,郓,宿州 · 年号:熙宁初 · 公历:1068

韩绛筑抚宁、啰兀两城,帝命景宪往视。始受诏,即言城不可守,固不待到而后知也。未几,抚宁陷。至延安,又言:“啰兀邈然孤城,凿井无水,将何以守,臣在道,所见师劳民困之状非一,愿罢徒劳之役,废无用之城,严饬边将为守计。令边郡召生羌,与之金帛、官爵,恐黠羌多诈,缓急或为内应,宜亟止之。”陕西转运司议,欲限半岁令民悉纳钱于官,而易以交子。景宪言:“此法可行于蜀耳,若施之陕西,民将无以为命。”其后卒不行。

事件:张景宪反对韩绛筑城,建议停止无效边防工程,反对陕西交子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景宪,韩绛,子华,神宗,赵顼 · 地点:抚宁,啰兀,延安,陕西,蜀

加集贤殿修撰,为河东都转运使。议者欲分河东为两路,景宪言:“本道地肥硗相杂,州县贫富亦异,正宜有无相通,分之不便。”议遂寝,改知瀛州,上言:“比岁多不登,民债逋欠。今方小稔,而官督使并偿,道路流言,其祸乃甚于凶岁。愿以宽假。”帝从之,仍下其事。

事件:张景宪反对分割河东路,知瀛州时请求宽限民众债务,被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景宪 · 地点:河东,瀛州

元丰初年,知河阳。时方讨西南蛮,景宪入辞,因言:“小丑跳梁,殆边吏扰之耳。且其巢穴险阻,若动兵远征,万一馈饷不继,则我师坐困矣。”帝曰:“卿言是也,然朝廷有不得已者。”明年,徙同州,以太中大夫卒,年七十七。

事件:张景宪元丰初知河阳,反对远征西南蛮,次年徙同州,后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景宪,神宗,赵顼 · 地点:河阳,同州 · 年号:元丰初年,明年 · 公历:1078,1079

景宪在仁宗朝为部使者,时吏治尚宽,独多举刺;及熙宁以来,吏治峻急,景宪反济以宽。方新法之行,不劾一人。居官不畏强御,非公事不及执政之门。自负所守,于人少许可,母卒,一夕须发尽白,世以此称之。

事件:张景宪在仁宗朝严厉,在熙宁后宽厚,不畏权贵,为母丧一夜白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景宪,仁宗,赵祯 · 年号:仁宗朝,熙宁 · 公历:

窦卞,字彦法,曹州冤句人,进士第二,通判汝州。秦悼王葬汝,宗室来汝者众,役兵三千。郡守林濰以汝与其乡近,因使辇薪刍、铁石致其家。众怨愤,谋杀濰,会日暮门闭,不果,遂挟大校叛。卞启关招谕之,曰:“汝曹特醉酒狂呼尔,毋恐。”众少定,乃密推首恶羁之,请于朝,诏濰致仕,悉配徙乱者。

事件:窦卞通判汝州时,处理宗室葬礼引发的兵变,安抚士兵,处置首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窦卞,彦法,秦悼王,林濰 · 地点:曹州冤句,汝州

加集贤校理、知太常院,知绛州,开封府推官。方禁销金为衣,皇城卒捕得之,属卞治,以中禁为言。奏曰:“真宗行此制,自掖廷始,今不正以法,无以示天下,且非祖宗立法意。”英宗曰:“然。文王‘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’正谓是也。”从其请。

事件:窦卞审理销金衣案件,引用真宗制度,得到英宗赞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窦卞,真宗,赵恒,英宗,赵曙 · 地点:太常院,绛州,开封府

出知深州。熙宁初,河决滹沱,水及郡城,地大震。流民自恩、冀来,踵相接,卞发常平粟食之。吏白擅发且获罪,卞曰:“俟请而得报,民死矣。吾宁以一身活数万人。”寻以请,诏许之。外间讹言水大至,卞下令敢言者斩。一日,复报大水且至,吏请闭门,卞不可,既而果妄。时发六州卒筑武强,陈卒惰,主者笞之,不服。卞曰:“厢兵犯将校,法不至重,然兴役聚工,不可拘以常法。”命斩之以闻,有诏嘉奖。还为户部判官、同修起居注,进天章阁待制,判昭文馆、将作监。

事件:窦卞知深州时,开仓赈灾,稳定民心,处置逃兵,后回朝任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窦卞 · 地点:深州,滹沱,恩州,冀州,武强,户部,昭文馆,将作监 · 年号:熙宁初 · 公历:1068

始,卞官汝时,与殿直王永年者相接颇厚,及在京师,永年求监金曜门库,卞为祷提举扬绘,绘荐为之。永年置酒于家,延绘、卞至,出其妻侑饮,且时致薄饷。永年以事系狱死,御史发其私,卞坐夺职,提举灵仙观。卒,年四十五。

事件:窦卞因与王永年的私交被揭发,夺职提举灵仙观,后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窦卞,王永年,扬绘,元素 · 地点:汝,京师,金曜门库,灵仙观

张瑰,字唐公,洎之孙也。举进士,以妇父王饮若嫌,召试学士院,赐第,除秘阁校理、同知太常礼院。谥钱惟演曰文墨,其子挝登闻鼓上诉,仁宗使问状,瑰条奏甚切,朝廷不能夺,乃赐谥曰思。温成庙祠享如神御,请杀其礼。

事件:张瑰中进士后任馆职,争论钱惟演谥号,主张降低温成庙祭祀规格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瑰,唐公,张洎,王饮若,钱惟演,仁宗,赵祯 · 地点:秘阁,太常礼院,温成庙

判吏部南曹,为开封府推官、知洪州。营校督役苛急,其徒三百人将以夜杀之。求不获,持锸噪于门,请易校。瑰召问谕遣,明日,推治黠十人,不为易校。积阀当迁,十年不会课,文彦博为言,特迁之。徙两浙转运使,加直史馆、知颍州、扬州,即拜淮南转运使。

事件:张瑰处理营校兵变,十年未迁官,文彦博推荐他升职,历任多地转运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瑰,文彦博,宽夫 · 地点:吏部南曹,开封府,洪州,两浙,颍州,扬州,淮南

三司下诸道责羡财,淮南独上金九钱,三司使怒,移文谯切,瑰以赋数民贫对。入修起居注、知制诰。草故相刘沆赠官制,颇言其附会取显位。沆子瑾帅子弟妇女衰绖诣阙,哭诉瑰挟私怨,且丑诋其人。执政以褒赠乃恩典,瑰不当为贬词,出知黄州,然瑾亦竟不敢请父谥。还判流内铨。英宗时,论第在先朝乞蚤定储副者,进左谏议大夫、翰林侍读学士。刘瑾又讼其判铨日调其子不应法,复出濠州。历应天府、河南、河阳,请为太平州。

事件:张瑰因拒绝增加赋税被贬,草拟刘沆赠官制引发争议,英宗时升官,后又被刘瑾弹劾,出知多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瑰,刘沆,冲之,刘瑾,英宗,赵曙 · 地点:淮南,起居注,知制诰,黄州,流内铨,应天府,河南,河阳,太平州 · 年号:英宗时

瑰平生荐士,后虽不如所举,未尝以令自首,故再坐削阶。当官遇事辄言,触忤势要,至屡黜,终不悔。卒,年七十。

事件:张瑰一生推荐人才,即使不如预期也不自首,因此被削阶;做官敢于直言,触犯权贵多次被贬,但始终不悔,去世时七十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瑰

孙瑜,字叔礼,博平人。以父任为将作监主簿,贾昌朝荐为崇文检讨、同知礼院、开封府判官。

事件:孙瑜凭借父亲恩荫任将作监主簿,后经贾昌朝推荐,担任崇文检讨、同知礼院、开封府判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瑜,贾昌朝 · 地点:博平

使契丹,适西讨捷书至,馆伴要入贺,啖以厚饷,瑜辞以奉使有指,不肯贺。加秘阁校理、两浙转运使。入辞,仁宗访其家世,谓曰:“卿孙奭子邪?奭,大儒也,久以道辅朕。”因面赐金紫。

事件:孙瑜出使契丹时拒绝庆贺西征捷报并厚赠;后加秘阁校理、两浙转运使;辞行时宋仁宗询问家世并面赐金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瑜,孙奭,仁宗 · 地点:契丹

先是,郡县仓庾以斗斛大小为奸,瑜奏均其制,黜吏之亡状者,民大喜。有言其变新器非便,下迁知曹州。寻有言瑜所作量法均一诚便者,乃还其元资,徙知蔡州,毁吴元济像,以其祠事裴度。大水缘城隙入,瑜使囊沙数千捍其冲,城得弗坏。更相、兖、濰、单四州,累官工部侍郎,卒,年七十九。

事件:孙瑜统一仓庾斗斛制度,罢免不法官吏;被贬曹州后因量法被认可复职;调任蔡州拆毁吴元济像;大水时用沙袋防护;历任四州,官至工部侍郎,去世时七十九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瑜,吴元济,裴度 · 地点:曹州,蔡州,相州,兖州,濰州,单州

始,奭之亡,朝廷录其子孙,时瑜之子为诸孙长,瑜曰:“吾忍因父丧而官吾子乎?”以兄之孤上之。瑜天资整敏,齐家以严称。善与人交,一受知终身不易。所荐士有过,或教使自言,曰:“已知之而复挤之。吾不为也。”

事件:孙奭去世后,朝廷录用其子孙,孙瑜不忍因父丧而让儿子做官,推举兄长的孤儿;他治家严谨,善于交友,终身不忘知遇之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瑜,孙奭

论曰:“宋至神宗,承平百余年,风行政成,士皆守官称职,虽上之化,亦下之气习使然也。当时仕于朝廷,出守方岳,持节一道,专对四方者,各有其人,其政迹且多可纪,自颛至瑜是已。颛能折夏人,屈元昊使者;参击贪除害,乃心边事;申锡除凶党,诋权幸;求黥黠吏,禁盗铸;卞以身活人;瑰不贡羡财;景宪因母死而发白;孙瑜不忍以父丧而得官:此其行尤昭昭者欤。

事件:评论宋朝到神宗时期承平百余年,政风良好,官员称职;列举多名官员的政绩,如颛折服夏人、参打击贪官等,特别提到孙瑜不忍因父丧而得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神宗,颛,参,申锡,求,卞,瑰,景宪,孙瑜

许遵,字仲途,泗州人,第进士,又中明法,擢大理寺详断官、知长兴县。水灾,民多流徙,遵募民出米振济,竟以无患。益兴水利,溉田甚博,邑人便利,立石纪之。

事件:许遵考中进士和明法科,任大理寺详断官、长兴县知县;水灾时招募百姓捐米救济;兴修水利灌溉农田,百姓立石纪念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许遵 · 地点:泗州,长兴县

为审刑院详议官,知宿州、登州。遵累典刑狱,强敏明恕。及为登州,执政许以判大理,遵欲立奇以自鬻。会妇人阿云狱起。初,云许嫁未行,嫌婿陋,伺其寝田舍,怀刀斫之,十余创,不能杀,断其一指。吏求盗弗得,疑云所为,执而诘之,欲加讯掠,乃吐实。遵按云纳采之日,母服未除,应以凡人论,谳于朝。有司当为谋杀已伤,遵驳言:“云被问即承,应为按问。审刑、大理当绞刑,非是。”事下刑部,以遵为妄,诏以赎论。未几,果判大理。耻用议法坐劾,复言:“刑部定议非直,云合免所因之罪。今弃敕不用,但引断例,一切按而杀之,塞其自守之路,殆非罪疑惟轻之义。”诏司马光、王安石议。光以为不可,安石主遵,御史中丞滕甫、侍御史钱顗皆言遵所争戾法意,自是廷论纷然。安石既执政,悉罪异己者,遂从遵议。虽累问不承者,亦得为按问。或两人同为盗劫,吏先问左,则按问在左;先问右,则按问在右。狱之生死,在问之先后,而非盗之情,天下益厌其说。

事件:许遵审理阿云案,认为母丧期间犯罪应按凡人论处,主张按问制度;王安石支持他,引发朝廷争论;安石执政后采纳其意见,但天下人厌其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许遵,阿云,司马光,王安石,滕甫,钱顗 · 地点:登州,宿州

熙宁间,出知寿州,再判大理寺,请知润州,又请提举崇福宫。寻致仕,累官中散大夫。卒,年八十一。

事件:熙宁年间,许遵出知寿州,再判大理寺,请求知润州,又提举崇福宫;不久致仕,官至中散大夫,去世时八十一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许遵 · 地点:寿州,润州

卢士宗,字公彦,濰州昌乐人。举《五经》,历审刑院详议、编敕删定官,提点江西刑狱。侍讲杨安国以经术荐之,仁宗御延和殿,诏讲官悉升殿听其讲《易》。明日,复命讲《泰卦》,又召经筵官及仆射贾昌朝听之。授天章阁侍讲,赐三品服,加直龙图阁、天章阁待制、判流内铨。

事件:卢士宗精通《五经》,历任审刑院详议等职;经杨安国推荐,宋仁宗听他讲《易经》;后授天章阁侍讲,赐三品服,加直龙图阁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卢士宗,杨安国,仁宗,贾昌朝 · 地点:濰州昌乐,江西

李参、郭申锡有决河讼,诏士宗劾之。士宗言两人皆为时用,有罪当验问,不宜逮鞫。于是但黜申锡为州。进龙图阁直学士、知审刑院、通进银台司。

事件:李参和郭申锡因治河诉讼,卢士宗弹劾时认为应验问而非逮捕,于是只贬郭申锡为州官;卢士宗晋升龙图阁直学士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卢士宗,李参,郭申锡

仁宗神主祔庙,礼院请以太祖、太宗为一世,而增一室以备天子事七世之礼。诏两制与礼官考议,孙抃等欲如之。士宗以为:“在礼,太祖之庙,万世不毁;其余昭穆,亲尽即毁,示有终也。自汉以来,天子受命之初,太祖尚在三昭、三穆之次,祀四世或六世,其以上之主,属虽尊于太祖,亲尽则迁。故汉元帝之世,瘗太上庙主于国,魏明帝迁处士主于国邑,晋武、惠祔庙,迁征西、豫章府君。大抵过六世则迁其主,盖太祖已正东向之位,则并三昭三穆为七世矣。唐高祖初祀四世,太宗增祀六世,太宗祔庙则迁弘农府君,高宗祔庙又迁宣宗,皆前世成法,惟明皇九庙祀八世,于事为不经。今大行祔庙,僖祖亲尽当迁,于典礼为合,不当添展一室。”诏抃等再议,卒从八室之说,议者咎之。

事件:宋仁宗神主祔庙时,礼院提议增加一室;卢士宗引用礼法和历史反对,认为应迁毁亲尽之主;诏令再议,最终采纳八室之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卢士宗,孙抃,仁宗

出知青州,入辞,英宗曰:“学士忠纯之操,朕所素知,岂当久处外。”命再对,及见,论知人安民之要,劝帝守祖宗法。御史言其罕通吏事,且衰病,改沂州。

事件:卢士宗出知青州辞行时,宋英宗称赞他忠诚;卢士宗谈论知人安民之要,劝守祖宗法;御史说他不通吏事且衰病,改任沂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卢士宗,英宗 · 地点:青州,沂州

熙宁初,以礼部侍郎致仕,卒,年七十一。士宗以儒者长刑名之学,而主于仁恕,故在刑部审刑,前后十数年。

事件:熙宁初年,卢士宗以礼部侍郎致仕,去世时七十一岁;他以儒者擅长刑名之学,主张仁恕,在刑部审刑任职十多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卢士宗

钱象先,字资元,苏州人。进士高第,吕夷简荐为国子监直讲,历权大理少卿、度支判官、河北、江东转运使,召兼天章阁侍讲。详定一路敕成,当进勋爵,仁宗以象先母老,欲慰之,独赐紫章服。进待制、知审刑院,加龙图阁直学士,出知蔡州。

事件:钱象先进士高第,经吕夷简推荐任国子监直讲;历任多种官职;仁宗因他母亲年老特赐紫章服;后进待制、知审刑院,加龙图阁直学士,出知蔡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钱象先,吕夷简,仁宗 · 地点:苏州,河北,江东,蔡州

象先长于经术,侍迩英十余年,有所顾问,必依经以对,反复讽谕,遂及当世之务,帝礼遇甚渥。故事,讲读官分日迭进,象先已得蔡,帝犹谕之曰:“大夫行有日矣,宜讲彻一编。”于是同列罢进者浃日。徙知河南府、陈州,复兼侍讲、知审刑院。

事件:钱象先擅长经术,在迩英殿侍讲十多年;已调任蔡州,皇帝仍让他讲完一编;后调任河南府、陈州,又兼侍讲、知审刑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钱象先,仁宗 · 地点:河南府,陈州

象先旁通法家说,故屡为刑官,条令多所裁定。尝以为犯敕者重,犯令者轻,请移敕文入令者甚众。又议告捕法,以为罪有可去,有可捕,苟皆许捕,则奸人将倚法以害善良,因削去许捕百余事。其持心平恕类此。复知许、颍、陈三州,以吏部侍郎致仕。卒,年八十一。

事件:钱象先通晓法家学说,多次任刑官,裁定条令;主张将敕文移入令中,削去许捕百余事;历任许、颍、陈三州知州,以吏部侍郎致仕,去世时八十一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钱象先 · 地点:许州,颍州,陈州

韩璹,字君玉,卫州汲人。登进士第,知定州安喜县。为政强力,能使吏不贿,守韩琦称其才。为开封司录。嘉祐宽恤诸道,分遣使者。璹曰:“京师诸夏本,顾独不蒙惠乎?”乃具徭役利害上之,诏司马光、陈洙详定条式,遂革大姓渔并之弊。提点利州路、河北刑狱,以开封府判官迎契丹使。使问:“南朝不闻打围,何也?”璹曰:“我后仁及昆虫,非时不为耳。”

事件:韩璹知安喜县为政强力,受韩琦称赞;嘉祐年间宽恤诸道,他建议京师也应受惠,上奏徭役利害,革除弊端;提点刑狱时机智回答契丹使者提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韩璹,韩琦,司马光,陈洙 · 地点:卫州汲,定州安喜县,利州路,河北 · 年号:嘉祐 · 公历:1056

熙宁初,为梓州路转运使。朝廷命诸道议更役法,璹首建并纲减役之制,纲以数计者百二十有八,衙前以人计者二百八十有三,省役人五百。又请裁定诸州衙簿,于是王安石言:“璹所言皆久为公私病,监司背公养誉,莫之或恤,而独能体上意,宜加赏。”乃下褒诏,且赐帛二百。入为盐铁副使,以右谏议大夫知澶州。坐失举,降太常少卿。河决,昼夜捍御。神宗念其劳,复故官太中大夫,判将作监,转正议大夫致仕。卒,年七十七。

事件:熙宁初年,韩璹任梓州路转运使,首建并纲减役之制;王安石称赞,诏褒奖并赐帛;后知澶州,因失举降职,河决时昼夜捍御,神宗念其劳复官;致仕后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韩璹,王安石,神宗 · 地点:梓州路,澶州

璹吏事绝人,阅按牍,终身不忘,澶州民怀思之。他日,郡守或欲有所为,民必曰:“此已经韩太中矣。”以故辄止。

事件:韩璹吏事超群,阅读案卷终身不忘,澶州百姓怀念他;后来郡守想做事,百姓必说“这已经韩太中处理过了”,因此作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韩璹 · 地点:澶州

杜纯,字孝锡,濮州鄄城人。少有成人之操,伯父没官南海上,其孤弱,枢不能还。纯白父请往,如期而丧至。

事件:杜纯少年老成,伯父死在南海官任上,遗孤弱小;他告诉父亲请求前往,如期将灵柩运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纯 · 地点:濮州鄄城,南海

以荫为泉州司法参军。泉有蕃舶之饶,杂货山积。时官于州者私与为市,价十不偿一,惟知州关咏与纯无私买,人亦莫知。后事败,狱治多相牵系,独两人无与。咏犹以不察免,且檄参对。纯愤懑,陈书使者为讼冤,咏得不坐。

事件:杜纯因恩荫任泉州司法参军;泉州蕃舶货物丰富,官员私下贸易,只有知州关咏和杜纯不私买;后来事发,杜纯上书为关咏申冤,关咏得免罪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纯,关咏 · 地点:泉州

熙宁初,以河西令上书言政,王安石异之,引置条例司,数与论事,荐于朝,充审刑详议官。或议复肉刑,先以刖代死刑之轻者,纯言:“今盗抵死,岁不减五十,以死惧民,民常不畏,而况于刖乎?人知不死,犯者益众,是为名轻而实重也。”事遂寝。

事件:熙宁初年,杜纯以河西令上书言政,王安石赏识他,引置条例司;有人议复肉刑,杜纯反对,认为盗窃死刑尚不能止,何况刖刑,事遂作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纯,王安石 · 地点:河西

秦帅郭逵与其属王韶成讼,纯受诏推鞫,得韶罪。安石主韶,变其狱,免纯官。韩绛为相,以检详三司会计。安石再来,乃请监池州酒。久之,为大理正。上言:“朝廷非不恶告讦,而有觇事者以擿抉隐微,盖京师聚万姓,易以宿奸,于计当然,非扰人也。比来或徒隶觖望,或民相怨仇,或意冒告赏,但泛云某有罪,某知状,官不识所逮之囚,囚不省见逮之故。若许有司先计其实,而坐为欺者以诬告,当无不竟矣。”

事件:秦帅郭逵与王韶诉讼,杜纯受诏审理,查得王韶罪;王安石支持王韶,免杜纯官;韩绛为相,任杜纯检详三司会计;后杜纯上言改革告讦制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纯,郭逵,王韶,王安石,韩绛 · 地点:秦州,池州

隰州商尹奇贸温泉矾有羡数,云官润之,寺欲械讯河东。纯曰:“奇情止尔,若傅致其罪,恐自是民无复敢货矾,则数百万之储,皆为土石。请姑没其羡而释其人。”曹州民王坦避水患,以车载货入京,征商者以为匿税,寺议黥坦,纯复争之,卿杨汲奏为立异,又废于家。

事件:隰州商人尹奇贸易温泉矾有盈余,寺欲械讯;杜纯建议没收盈余释放;曹州民王坦运货被疑匿税,杜纯争之,被奏为立异,又被废于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纯,尹奇,王坦,杨汲 · 地点:隰州,河东,曹州

元祐元年,范纯仁、韩维、王存、孙永交荐之,除河北转运判官。初更役书,司马光称其论议详尽,予之书曰:“足下在彼,朝廷无河北忧。”纯因建言:“河防旧隶转运,今乃领属都水外丞,计其决溢之变,前日不加多,今日不加少。然出财之司。则常忧费而缓不急;用财之官,则宁过计而无不及,不如使之归一。”后如其言。

事件:元祐元年,杜纯经范纯仁等推荐任河北转运判官;司马光称赞他论议详尽;杜纯建议统一河防管理,后被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纯,范纯仁,韩维,王存,孙永,司马光 · 地点:河北 · 年号:元祐元年 · 公历:1086

召为刑部员外郎、大理少卿,擢侍御史。言者诋其不由科第,改右司郎中,寻知相州,徙徐州,陕西转运使。还,拜鸿胪、光禄卿,权兵部侍郎,谢病,以集贤院学士提举崇福宫,改修撰。卒,年六十四,弟纮。

事件:杜纯召为刑部员外郎等职,擢侍御史;因非科第出身被诋毁,改右司郎中,历知相州、徐州,陕西转运使;后致仕,去世时六十四岁,弟杜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纯,杜纮 · 地点:相州,徐州,陕西

纮字君章,起进士,为永年令。岁荒,民将他往,召谕父老曰:“令不能使汝必无行,若留,能使汝无饥。”皆喜听命。乃官给印券,使称贷于大家,约岁丰为督偿,于是咸得食,无徙者。明年稔,偿不愆素。神宗闻其材,用为大理详断官、检详枢密刑房,修《武经要略》。以职事对,帝翌日语宰相,嘉其论奏明白,未果用。

事件:杜纮任永年令时,荒年劝百姓留下,官给印券借贷粮食,约定丰收偿还,百姓得食;神宗闻其才,任大理详断官等职,修《武经要略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纮,神宗 · 地点:永年

纮每议狱,必傅经谊。民间有女幼许嫁,未行而养于婿氏,婿氏杀以诬人,吏当如昏法。纮曰:“礼,妇三月而庙见,未庙见而死,则归葬于家,示未成妇也。律,定昏而夫犯,论同凡人。养妇虽非礼律,然未成妇则一也。”议乃定。又论:“天下囚应死,吏懦不行法,辄以疑谳。夫杀人而以疑谳,是纵民为杀之道也。请治妄谳者。”不从。

事件:杜纮议狱必引经据典;处理幼女许嫁未行被杀案,认为未成妇应按凡人论;又论天下囚犯应死而吏疑谳之弊,请治妄谳者,未被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纮

擢刑部郎中。元祐初,为夏国母祭奠使。时夏人方修贡,入其国,礼犹倨,迓者至衣毛裘,设下人坐,蒙以黪,且不跪受诏。纮责之曰:“天王吊礼甚厚,今不可以加礼。”夏人畏惧加敬。他日,夏使至,请归复侵疆。纮逆之至馆,使欲入见有所陈,纮止之,答语颇不逊。纮曰:“国主设有请,必具表中,此大事也,朝廷肯以使人口语为可否乎?”随语连拄之,乃不敢言。

事件:杜纮擢刑部郎中,元祐初任夏国母祭奠使;夏人傲慢,他责备之,夏人敬畏;后夏使请求归还侵疆,他制止其私下陈情,坚持正式表文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纮 · 地点:西夏 · 年号:元祐初 · 公历:1086

迁右司郎中、大理卿,以直秘阁知齐、邓二州,复为大理卿,权刑部侍郎,加集贤殿修撰,为江淮发运使、知郓州。狱系囚三百人,纮至之旬日,处决立尽。又以刑部召,未至,还之郓。

事件:杜纮历任右司郎中、大理卿等职,知齐、邓二州,后又知郓州;郓州狱中系囚三百人,他旬日内处决完毕;召还刑部,未至又返郓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纮 · 地点:齐州,邓州,郓州

尝有揭帜城隅,著妖言其上,期为变,州民皆震。俄而草场白昼火,盖所揭一事也,民又益恐。或请大索城中,纮笑曰:“奸计正在是,冀因吾胶扰而发,奈何堕其术中?彼无能为也。”居无何,获盗,乃奸民为妖如所揣,遂按诛之。徙知应天府,卒,年六十二。

事件:曾有妖言揭帖在城隅,草场白昼起火,百姓恐慌;杜纮识破奸计,不搜城,后果获盗,诛杀奸民;调知应天府,去世时六十二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纮 · 地点:应天府

纮事兄纯礼甚备。在郓州闻讣,泣曰:“兄教我成立,今亡不得临,死不瞑矣。”适诣阙,迎其柩于都门,哀动行路。悉以奉钱给寡嫂,推其子恩,官其子若孙一人。宦京师时,里人马随调选,病卧逆旅,纮载与归,医视之。随竟死,为治丧第中。或以为嫌,不自恤,其风义盖天性云。

事件:杜纮侍奉兄长杜纯礼周到;在郓州闻兄讣,悲泣迎柩;将俸禄给寡嫂,荫官其子孙;在京师时,同里马随病卧旅店,他载归医治,死后为其治丧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纮,杜纯礼,马随 · 地点:郓州,京师

杜常,字正甫,卫州人,昭宪皇后族孙也。折节学问,无戚里气习。尝跨驴读书,驴嗜草失道,不之觉,触桑木而堕,额为之伤。中进士第,调河阳司法参军事,富弼礼重之。积迁河东转运判官,提点河北刑狱,历兵部左司郎中、太常少卿、太仆太府卿、户工刑吏部侍郎,出知梓州、青、郓、徐州、成德军。

事件:杜常折节读书,无外戚习气;曾骑驴读书坠伤;中进士,调河阳司法参军,受富弼礼重;历任多种官职,出知梓州等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常,昭宪皇后,富弼 · 地点:卫州,河阳,河东,河北,梓州,青州,郓州,徐州,成德军

崇宁中,至工部尚书,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。苦旱,及境而雨,大河决,直州西上埽,势危甚。常亲护役,徙处埽上,埽溃水溢,及常坐而止。于是役人尽力,河流遂退,郡赖以安。卒,年七十九。

事件:崇宁中,杜常至工部尚书,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;逢旱,到任即雨;黄河决口,他亲护役,坐镇埽上,水溢至而止,役人尽力,河退郡安;去世时七十九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常 · 地点:河阳军 · 年号:崇宁中 · 公历:1102

谢麟,字应之,建州瓯宁人。登第,调会昌令。民被酒夜与仇斗,既归而所亲杀之,因诬仇。麟知死者无子,所亲利其财,一讯得实。再调石首令,县苦江水为患,堤不可御,麟叠石障之,自是人得安堵,号“谢公堤”。

事件:谢麟登第后调会昌令,查明一件亲杀诬仇案;调石首令,叠石筑堤防江水,号“谢公堤”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谢麟 · 地点:建州瓯宁,会昌,石首

通判辰州。章惇使湖湘,拓沅州,荐麟为守,由太常博士改西上阁门副使。徭贼犯辰溪,麟且捕且招,一方以宁。诏使经制宜州獠,降其种落四千八百人,纳思广洞民千四百室,得铠甲二万,褒赐甚渥。加果州刺吏,知荆南、泾、邠二州。

事件:谢麟通判辰州,章惇推荐他为沅州守;他平定徭贼,经制宜州獠,降众四千八百人,获铠甲二万,受褒奖;加果州刺史,知荆南等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谢麟,章惇 · 地点:辰州,沅州,辰溪,宜州,思广洞,荆南,泾州,邠州

元祐初,复以朝议大夫、直秘阁知潭州,加直龙图阁,历徙江宁、凤翔府、渭桂二州。融江有夷警,将吏议致讨,麟以计平之。戍兵从北来,不能水土,麟部土人使极南,而北兵止屯近郡,赖以全者甚众。卒于官。

事件:元祐初,谢麟知潭州等职;平定融江夷警;合理安排戍兵,保全多人;卒于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谢麟 · 地点:潭州,江宁,凤翔府,渭州,桂州,融江 · 年号:元祐初 · 公历:1086

王宗望,字磻叟,光州固始人。以荫累擢夔州路转运副使。哲宗即位,行赦赏军,万州弥旬不给。庖卒朱明因众怒,白昼入府宅,伤守臣,左右惊散,他兵籍籍谋兆乱。宗望闻变,自夔疾驱至,先命给赏,然后斩明以徇,且窜视守伤而不救者。乃自劾,朝廷嘉之。历仓部郎中、司农少卿、江淮发运使。

事件:王宗望以恩荫累迁;哲宗即位时,万州赏军不及时,庖卒朱明伤守臣,兵谋乱;王宗望疾驰至,先给赏后斩朱明,并自劾,朝廷嘉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宗望,哲宗,朱明 · 地点:光州固始,夔州路,万州

楚州沿淮至涟州,风涛险,舟多溺。议者谓开支氏渠引水入运河,岁久不决,宗望始成之,为公私利。代吴安持为都水使者。自大河有东、北流之异,纷争十年,水官无所适从。宗望谓回河有创立金堤七十里,索缗钱百万,诏从之。右正言张商英论其诞谩,而宗望奏已有成绩,遂增秩三等,加直龙图阁、河北都转运使,擢工部侍郎,以集贤殿修撰知郓州。卒,年七十七。元符中,治其导河东流事,以为附会元祐,追所得恩典云。

事件:王宗望完成支氏渠工程,便利公私;代吴安持为都水使者,建议回河建金堤,虽遭张商英反对,但奏有成绩,增秩加职;以集贤殿修撰知郓州,去世时七十七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宗望,吴安持,张商英 · 地点:楚州,涟州,郓州 · 年号:元符中 · 公历:1098

王吉甫,字邦宪,同州人。举明经,练习法律,试断刑入等,为大理评事,累迁丞、正、刑部员外郎、大理少卿。

事件:王吉甫举明经,熟悉法律,试断刑入等,任大理评事,累迁至大理少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吉甫 · 地点:同州

舒亶以官烛引至第,执政欲坐以自盗。吉甫谓不可,执政怒,移狱他所,吉甫亦就辨。亶乃用饮食论罪,不以烛也。南郊起幔城,役卒急于毕事,董役者责之曰:“此殆类白露屋耳。”卒诉之。吏当非所宜言论死。吉甫谓非咒诅不应死,遂求对。神宗怒曰:“得非为白露屋事来邪?”吉甫从容敷陈,不少慑,帝为霁怒,其人得释。苏轼南迁,所过,郡守有延馆之者,走马使上闻,诏鞫之。吉甫议当笞,宰相章惇不悦。吉甫曰:“法如是,难以增加成罪。”卒从笞。太仓火,议诛守者十余人,亦争之,皆得不死。其持论宽平,大抵类此。

事件:王吉甫审理舒亶案,反对以自盗论;南郊役卒因言被论死,他辩护得释;苏轼南迁,郡守延馆被劾,他议当笞,坚持法律;太仓火案,他争之保全守者;持论宽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吉甫,舒亶,神宗,苏轼,章惇

请知齐州、梓州。梓在东川为壮藩,户口最盛。转运使欲增折配以取羡余。吉甫谓其僚曰:“民力竭矣,一增之后,不可复减,吾宁贻使者怒,忍为国敛怨、为民基祸哉。”竟却之。历提点梓州路京畿刑狱、开封少尹、知同、刑、汉三州,以中大夫卒,年七十。

事件:王吉甫知齐州、梓州时,拒绝转运使增税取羡余;历任多种官职,以中大夫致仕,去世时七十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吉甫 · 地点:齐州,梓州,梓州路,京畿,开封,同州,刑州,汉州

吉甫老于为吏,廉介不回,但一于用法,士恨其少缘饰云。

事件:王吉甫老于吏事,廉洁正直,但用法单一,士人遗憾他缺少修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吉甫

论曰:宋取士兼习律令,故儒者以经术润饰吏事,举能其官。遵惠政及民,而缓登州妇狱,君子谓之失刑。士宗、象先皆执经劝讲,其为刑官,论法平恕,宜哉,璹吏事绝人,民怀其德。纯以微官能著清节,纮议狱必傅经谊,风义蔼然。常坐护危埽,麟定徭、獠,宗望弭万州之变,皆靖至难之事于谈笑间。吉甫一于用法,而廉介不回,有足称云。

事件:评论宋朝取士兼习律令,儒者以经术润饰吏事;列举多名官员的政绩和品德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宋,许遵,卢士宗,钱象先,韩璹,杜纯,杜纮,杜常,谢麟,王宗望,王吉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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