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344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三百四十四 列传第一百三

○孙觉(弟览)李常 孔文仲(弟武仲 平仲) 李周 鲜于侁 顾临 李之纯(从弟之仪) 王觌(子俊义) 马默

孙觉,字莘老,高邮人。甫冠,从胡瑗受学。瑗之弟子千数,别其老成者为经社,觉年最少,俨然居其间,众皆推服。登进士第,调合肥主簿。岁旱,州课民捕蝗输之官,觉言:“民方艰食,难督以威。若以米易之,必尽力,是为除害而享利也。”守悦,推其说下之他县。嘉祐中,择名士编校昭文书籍,觉首预选,进馆阁校勘。神宗即位,直集贤院,为昌王记室,王问终身之戒,为陈诸侯之孝,作《富贵二箴》。擢右正言。

事件:孙觉年轻时跟随胡瑗学习,进士及第后任合肥主簿,提出用米换蝗虫的建议被采纳,后进入馆阁,神宗即位后升任右正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,胡瑗,宋神宗,神宗 · 地点:高邮,高邮市,合肥,合肥市 · 年号:嘉祐,神宗即位 · 公历:,1067

神宗将大革积弊,觉言:“弊政固不可不革,革而当,其悔乃亡。”神宗称其知理。尝从容语及知人之难,觉曰:“尧以知人为难,终享其易。盖知人之要,在于知言。人主用臣之道,任贤使能而已。贤能之分既殊,任使之方亦异。至于所知有限量,所能有彼此,是功用之士也,可以处外而不可以处内,可以责之事而不可责之言。陛下欲兴太平之治,而所擢数十人者,多有口才,而无实行。臣恐日浸月长,汇征墙进,充满朝廷之上,则贤人日远,其为患祸,尚可以一二言之哉。愿观《诗》、《书》之所任使,无速于小利近功,则王道可成矣。”

事件:孙觉向神宗进言革弊需恰当,并论述知人之难,建议任用贤能,反对只重口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,宋神宗,神宗

邵亢在枢府,无所建明,神宗语觉,欲出之,用陈升之以代。觉退,即奏疏如所言。神宗以为希旨,夺官两级。执政曰:“谏官有出外,无降官之理。”神宗曰:“但降官,自不能住。”觉连章丐去云:“去岁有罚金御史,今兹有贬秩谏官,未闻罚金贬秩,而犹可居位者。”乃通判越州,复右正言,徙知通州。熙宁二年,诏知谏院,同修起居注,知审官院。

事件:孙觉因谏言触怒神宗被降官,后任越州通判,复右正言,熙宁二年任知谏院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,宋神宗,神宗,陈升之 · 地点:越州,绍兴市,通州,南通市 · 年号:熙宁二年 · 公历:1069

王安石早与觉善,骤引用之,将援以为助。时吕惠卿用事,神宗询于觉,对曰:“惠卿即辩而有才,过于人数等,特以为利之故,屈身于安石,安石不悟,臣窃以为忧。”神宗曰:“朕亦疑之。”其后王、吕果交恶。

事件:孙觉早年与王安石友好,但王安石引用吕惠卿,孙觉向神宗指出吕惠卿的利己倾向,神宗也怀疑,后来王吕果然交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,王安石,吕惠卿,宋神宗,神宗

青苗法行,首议者谓:“《周官》泉府,民之贷者,至输息二十而五,国事之财用取具焉。”觉奏条其妄,曰:“成周赊贷,特以备民之缓急,不可徒与也,故以国服为之息。然国服之息;说者不明。郑康成释经,乃引王莽计羸受息,无过岁什一为据,不应周公取息,重于莽时。况载师所任地,漆林之征特重,所以抑末作也。今以农民乏绝,将补耕助敛,顾比末作而征之,可乎?国事取具,盖谓泉府所领,若市之不售,货之滞于民用,有买有予,并赊贷之法而举之。倘专取具于泉府,则冢宰九赋,将安用邪?圣世宜讲求先王之法,不当取疑文虚说以图治。今老臣疏外而不见听,辅臣迁延而不就职,门下执正而不行,谏官请罪而求去。臣诚恐奸邪之人,结党连伍,乘众情之汹汹,动摇朝廷,钓直干誉,非国家之福也。”安石览之,怒,觉适以事诣中书,安石以语动之曰:“不意学士亦如此!”始有逐觉意。会曾公亮言畿县散常平钱,有追呼抑配之扰,安石因请遣觉行视虚实。觉既受命,复奏疏辞行,且言:“如陈留一县,前后晓示,情愿请钱,卒无一人至者,故陈留不散一钱。以此见民实不愿与官中相交。所有体量,望赐寝罢。”遂以觉为反覆,出知广德军,徙湖州。

事件:孙觉上奏条陈青苗法的错误,引用《周官》解释,王安石怒,后孙觉被派视察常平钱,上奏辞行,最终被贬为广德军知州,后调湖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,王安石,曾公亮 · 地点:陈留,陈留区,广德军,广德市,湖州,湖州市

松江堤没,水为民患。觉易以石,高丈余,长百里,堤下化为良田。徙庐州,改右司谏。以祖母丧求解官,下太常议,不可。诏知润州,觉已持丧矣。服除,知苏州,徙福州。闽俗厚于婚丧,其费无艺。觉裁为中法,使资装无得过百千。令下,嫁娶以百数,葬埋之费亦率减什伍。连徙亳、扬、徐州。徐多盗,捕得杀人者五,其一仅胜衣,疑而讯之,曰:“我耕于野,与甲遇,强以梃与我,半夜挟我东,使候诸门,不知其他也。”问吏:“法何如?”曰:“死。”觉止诛其首,后遂为例。

事件:孙觉在松江修筑石堤,治理水患,改革福州婚丧陋习,在徐州只诛杀盗贼首脑,成为惯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 · 地点:松江,松江区,庐州,合肥市,润州,镇江市,苏州市,福州市,亳州市,扬州市,徐州市

知应天府,入为太常少卿,易秘书少监。哲宗即位,兼侍讲,迁右谏议大夫。时谏官、御史论事有限,毋得越职。觉请申《唐六典》及天禧诏书,凡发令造事之未便,皆得奏陈。论宰相蔡确、韩缜进不以德,确自讼有功无罪,觉随所言折之,确竟去。缜白迁觉给事中,辞曰:“间者,执政畏人议己,则迁官以饵之,愿与缜俱罢。”逾月,缜去。

事件:哲宗即位后,孙觉任谏议大夫,建议谏官可越职奏事,批评蔡确、韩缜,最终韩缜离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,蔡确,韩缜 · 地点:应天府,商丘市 · 年号:哲宗即位 · 公历:1085

进吏部侍郎,领右选,在选万五千员,阙才五之二,至有三年不得调者。觉请自军功、保甲进者补指使,宗室袒免从员外置,一日得阙数千。改主左选,请磨勘岁以百人为限。擢御史中丞,数月,以疾请罢,除龙图阁学士兼侍讲,提举醴泉观,求舒州灵仙观以归。哲宗遣使存劳,赐白金五百两。卒,年六十三。

事件:孙觉任吏部侍郎时改革选官制度,后任御史中丞,因病请求罢职,被授予龙图阁学士,最终去世,享年六十三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

觉有德量,为王安石所逐。安石退居钟山,觉枉驾道旧,为从容累夕;迨其死,又作文以诔,谈者称之。绍圣中,以觉为元祐党,夺职追两官。徽宗即位,复官职。有《文集》、《奏议》六十卷,《春秋传》十五卷。弟览。

事件:孙觉有德量,被王安石驱逐,但王安石退居钟山后,孙觉去拜访并交谈,王安石去世后写祭文,绍圣时被列为元祐党,徽宗即位恢复官职,有《文集》等著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觉,莘老,王安石 · 地点:钟山,紫金山 · 年号:绍圣

览字傅师。擢第,知尉氏县。有屯将遇下虐,士卒谋因大阅杀之以叛。览闻之,驰往,士犹群语不顾,览呼谕之曰:“将诚无状,然天子何负汝辈,乃欲致族灭邪?”皆感谢去就列。屯将徐至,览命吏趣具奏,众意遂安。神宗壮其材,以为司农主簿。舒亶判寺且兼谏院,欲引览自助,览拒不答。亶怒,用帐籍违事劾之。出提举利州、湖南常平,改京西转运判官,入为右司员外郎。荆湖开疆,命往相其便。览言:“沅州所招溪洞百三十,宜从本郡随事要束,勿建官置戍以为民困。自诚州至融江口,可通西广盐,以省北道饷馈。”悉从之。

事件:孙览在尉氏县处理屯将虐兵事件,被神宗赏识,任司农主簿,后因舒亶弹劾出外任官,在荆湖开疆时提出建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览,傅师,宋神宗,神宗,舒亶 · 地点:尉氏县,尉氏县,利州,广元市,湖南,京西,荆湖

使还,为河东、河北转运副使,加直龙图阁,历知河中应天府、江淮发运使。进宝文阁待制,由桂徙广,又改渭州。夏人入边,檄大将苗履御之,履称疾移告,立按正其罪,窜诸房陵,辕门肃然。召知开封府,至则拜户部侍郎。与蔡京论役法不合,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太原。夏人据横山,并河为寨,秦、晋之路皆塞。览谋复取葭芦戍,阻险不得前。夏人数万屯境上,览下令吾兵少,须满五万。及西夏人闻而济师,览不为动,相持益久,忽令具糗粮,严兵械,曰:“敌至矣!”居数日,果大入,览奋击败之,遂城葭芦而还。策勋,加枢密直学士。

事件:孙览在边境担任转运使,处理夏人入边事件,因指挥有功升官,后与蔡京不合被贬,任太原知州时收复葭芦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览,傅师,苗履,西夏人 · 地点:河东,河北,应天府,商丘市,桂,广州市,渭州,平凉市,太原市,葭芦戍,佳县

览虽立边功,议论多触执政,屡遭绌削,历知河南、永兴,徙成都。辞不行,降为宝文阁待制。卒,年五十九。

事件:孙览虽有边功,但因议论触犯执政,屡遭贬削,历任多地知州,最终去世,享年五十九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览,傅师 · 地点:河南,永兴,成都市

李常,字公择,南康建昌人。少读书庐山白石僧舍。既擢第,留所抄书九千卷,名舍曰李氏山房。调江州判官、宣州观察推官。发运使杨佐将荐改秩,常推其友刘琦,佐曰:“世无此风久矣。”并荐之。

事件:李常年轻时在庐山读书,留下书籍,任江州判官等职,发运使杨佐推荐他,他推荐朋友刘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常,公择,杨佐,刘琦 · 地点:建昌县,永修县,庐山,庐山市,江州市,宣城市

熙宁初,为秘阁校理。王安石与之善,以为三司条例检详官,改右正言、知谏院。安石立新法,常预议,不欲青苗收息。至是,疏言:“条例司始建,已致中外之议。至于均输、青苗,敛散取息,傅会经义,人且大骇,何异王莽猥析《周官》片言,以流毒天下!”安石见之,遣所亲密谕意,常不为止。又言:“州县散常平钱,实不出本,勒民出息。”神宗诘安石,安石请令常具官吏主名,常以非谏官体,落校理,通判滑州。岁余复职,知鄂州,徙湖、齐二州。齐多盗,论报无虚日。常得黠盗,刺为兵,使在麾下,尽知囊括处,悉发屋破柱,拔其根株,半岁间,诛七百人,奸无所匿。徙淮南西路提点刑狱。元丰六年,召为太常少卿,迁礼部侍郎。

事件:熙宁初,李常任秘阁校理,参与条例司,反对青苗法,上疏批评,被贬为滑州通判,后复职知鄂州,处理盗贼问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常,公择,王安石,宋神宗,神宗 · 地点:鄂州市,湖北,山东 · 年号:熙宁初

哲宗立,改吏部,进户部尚书。或疑其少干局,虑不胜任,质于司马光。光曰:“用常主邦计,则人知朝廷不急于征利,聚敛少息矣。”常转对,上七事,曰崇廉耻,存乡举,别守宰,废贪赃,审疑狱,择儒师,修役法。时役法差、免二科未定,常谓:“法无新陈,便民者良;论无彼己,可久者确。今使民俱出赀则贫者难办,俱出力则富者难堪,各从其愿,则可久尔。”乃折衷条上之。赦恩,蠲市易逋负不满二百缗者,常请息过其数亦勿取。

事件:哲宗即位后,李常任户部尚书,上七事建议,讨论役法,反对因饥荒时导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常,公择,司马光,宋哲宗,哲宗 · 地点:京东,河北 · 年号:哲宗立 · 公历:1085

拜御史中丞,兼侍读,加龙图阁直学士。论取士,请分诗赋、经义为两科,以尽所长。初,河决小吴,议者欲自孙村口导还故处,及是,役兴,常言:“京东、河北饥困,不宜导河。”诏罢之。谏官刘安世以吴处厚缴蔡确诗为谤讪,因力攻确。常上疏论以诗罪确,非所以厚风俗。安世并劾常,徙兵部尚书,辞不拜,出知邓州。徙成都,行次陕,暴卒,年六十四。有文集、奏议六十卷,《诗传》十卷,《元祐会计录》三十卷。

事件:李常任御史中丞时讨论取士分科,反对因诗罪蔡确,被刘安世弹劾,调兵部尚书不拜,出知邓州,后调成都,途中暴卒,享年六十四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常,公择,刘安世,吴处厚,蔡确 · 地点:小吴,京东,河北,邓州市,成都市

常长孙觉一岁,始与觉齐名,俱受知于吕公著。其论议趣舍,大略多同;所终官职又同;其死,先后一夕云。

事件:李常比孙觉大一岁,两人齐名,都受知于吕公著,议论相似,官职相同,死亡时间相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常,公择,孙觉,莘老,吕公著

孔文仲,字经父,临江新喻人。性狷直,寡言笑,少刻苦问学,号博洽。举进士,南省考宫吕夏卿,称其词赋赡丽,策论深博,文势似荀卿、杨雄,白主司,擢第一。调余杭尉。恬介自守,不事请谒。转运使在杭,召与议事,事已,驰归,不诣府。人问之,曰:“吾于府无事也。”再转台州推官。

事件:孔文仲性格狷直,博学,进士及第后任余杭尉,后转台州推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文仲,经父,吕夏卿 · 地点:新喻,新余市,余杭区,台州市

熙宁初,翰林学士范镇以制举荐,对策九千余言,力论王安石所建理财、训兵之法为非是,宋敏求第为异等。安石怒,启神宗,御批罢归故官。齐恢、孙固封还御批,韩维、陈荐、孙永皆力言文仲不当黜,五上章,不听。范镇又言:“文仲草茅疏远,不识忌讳。且以直言求之,而又罪之,恐为圣明之累。”亦不听。苏颂叹曰:“方朝廷求贤如饥渴,有如此人而不见录,岂其论太高而难合邪,言太激而取怨邪?”

事件:熙宁初,范镇推荐孔文仲,对策中批评王安石新法,神宗罢其官,多人上章求情不听,苏颂感叹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文仲,经父,范镇,王安石,宋神宗,神宗,齐恢,孙固,韩维,陈荐,孙永,苏颂 · 年号:熙宁初

吴充为相,欲置之馆阁,又有忌之者,仅得国子直讲。学者方用王氏经义进取,文仲不习其书,换为三班主簿,出通判保德军。时征西夏,众数十万皆道境上,久不解,边人厌苦。文仲陈三不便,曰:“大兵未出,而丁夫预集;河东顾夫,劳民而损费;诸路出兵,首尾不相应。虞、夏、商、周之盛,未尝无外侮,然怀柔制御之要,不在彼而在此也。”

事件:吴充为相时想用孔文仲,但被忌,只得国子直讲,后出通判保德军,上书论征西夏的三不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文仲,经父,吴充 · 地点:保德军,保德县

元祐初,哲宗召为秘书省校书郎,进礼部员外郎。有言:“皇族唯杨、荆二王得称皇叔,余宜各系其祖,若唐人称诸王孙之比。”文仲曰:“上新即位,宜广敦睦之义,不应疏间骨肉。”议遂寝。迁起居舍人,擢左谏议大夫。日食七月朔,上疏条五事,曰邪说乱正道,小人乘君子,远服侮中国,斜封夺公论,人臣轻国命,宜察此以消厌兆祥。论青苗、免役,首困天下,保甲、保马、茶盐之法,为遣螫留蠹。改中书舍人。

事件:元祐初,孔文仲任礼部员外郎,讨论皇族称呼,主张敦睦,后日食上疏条陈五事,论青苗等法之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文仲,经父,宋哲宗,哲宗 · 年号:元祐初

三年,同知贡举。文仲先有寒疾,及是,昼夜不废职。同院以其形瘵,劝之先出,或居别寝。谢曰:“居官则任其责,敢以疾自便乎!”于是疾益甚,还家而卒,年五十一。士大夫哭之皆失声。苏轼拊其柩曰:“世方嘉软熟而恶峥嵘,求劲直如吾经父者,今无有矣!”诏厚恤其家,命弟平仲为江东转运判官,视其葬。

事件:元祐三年,孔文仲同知贡举,带病工作,去世后士大夫哀悼,苏轼叹息,朝廷厚恤其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文仲,经父,苏轼 · 年号:元祐三年 · 公历:1088

初,文仲与弟武仲、平仲皆以文声起江西,时号“三孔”。后追贬梅州别驾。元符末,复其官。有文集五十卷。

事件:孔文仲与弟武仲、平仲以文名起,时号“三孔”,后追贬梅州别驾,元符末恢复官职,有文集五十卷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文仲,经父,孔武仲,常父,孔平仲,义甫 · 地点:梅州市,南康区 · 年号:元符末

武仲字常父。幼力学,举进士,中甲科。调谷城主簿,选教授齐州,为国子直讲。丧二亲,毁瘠特甚,右肱为不举。元祐初,历秘书省正字、校书,集贤校理,著作郎,国子司业。尝论科举之弊,诋王氏学,请复诗赋取士。又欲罢大义,而益以诸经策,御试仍用三题。进起居郎兼侍讲迩英殿,除起居舍人,数月,拜中书舍人,直学士院。

事件:孔武仲幼力学,进士后任谷城主簿,后任国子直讲,元祐初任秘书省正字等,论科举弊病,诋毁王氏学,请求恢复诗赋取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武仲,常父 · 地点:谷城县,齐州市 · 年号:元祐初

初,罢侍从转对,专责以论思。武仲言:“苟不持之以法,则言与不言,将各从其意。愿轮二人次对。”时议祠北郊,久不决。武仲建用纯阴之月亲祠,如神州地祗。擢给事中,迁礼部侍郎,以宝文阁待制知洪州。请:“从臣为州者,杖以下公坐止劾官属,俟狱成,听大理约法,庶几刑不逮贵近,又全朝廷体貌之意。”遂著为令。

事件:孔武仲任礼部侍郎时建言祠北郊用纯阴之月,知洪州时建议刑罚不逮贵近,著为令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武仲,常父 · 地点:洪州市

徙宣州,坐元祐党夺职,居池州。卒,年五十七。元符末,追复之。所著《诗书论语说》、《金华讲义》、《内外制》、《杂文》共百余卷。

事件:孔武仲因元祐党被夺职,居池州,去世,享年五十七岁,元符末追复官职,有著作百余卷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武仲,常父 · 地点:池州市

平仲字义甫。登进士第,又应制科。用吕公著荐,为秘书丞、集贤校理。文仲卒,归葬南康。诏以平仲为江东转运判官护葬事,提点江浙铸钱、京西刑狱。绍圣中,言者诋其元祐时附会当路,讥毁先烈,削校理,知衡州。提举董必劾其不推行常平法,陷失官米之直六十万,置狱潭州。平仲疏言:“米贮仓五年半,陈不堪食,若非乘民阙食,随宜泄之,将成弃物矣。倘以为非,臣不敢逃罪。”乃徙韶州。又坐前上书之故,责惠州别驾,安置英州。徽宗立,复朝散大夫,召为户部、金部郎中,出提举永兴路刑狱,帅鄜延、环庆。党论再起,罢,主管衮州景灵官,卒。平仲长史学,工文词,著《续世说》、《绎解稗》、《诗戏》诸书传于世。

事件:孔平仲登进士第,任秘书丞,因兄丧归葬,后任江东转运判官,绍圣中被诋毁削职,知衡州,因常平法事被贬,后复官,有著作传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孔平仲,义甫,吕公著,董必 · 地点:衡州市,潭州市,韶州市,惠州市,英德市,鄜延,环庆 · 年号:绍圣

李周,字纯之,冯翊人。登进士第,调长安尉。岁饥,官为粥以食饿者,民坌集不可禁,县以属周,周设梐枑,间老少男女,无一乱者。都巡检赵瑜诘盗南山,诸尉皆属焉,瑜悍急,多行无礼,独于周不敢肆。

事件:李周进士后任长安尉,处理饥荒时用粥济民,秩序井然,后与都巡检赵瑜共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周,纯之,赵瑜 · 地点:冯翊,大荔县,长安,西安市

转洪洞令。民有世绝而官录其产者,其族晚得遗券,周取以还之。郡吏咎周,周曰:“利民,所以利国也。”县之南有涧,支流湓入,岁赋菑楗,调徒遏之。周始筑新堤,民不告病。改知云安县,蠲盐井之征且百万。通判施州。州介群獠,不习服牛之利,为辟田数千亩,选谪戍知田者,市牛使耕,军食赖以足。

事件:李周转任洪洞令,还民遗券,筑新堤,知云安县时减免盐税,通判施州时教民耕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周,纯之 · 地点:洪洞县,云阳县,施州,恩施市

司马光将荐为御史,欲使来见,周曰:“司马公之贤,吾固愿见,但闻荐而往,所谓‘呈身御史’也。”卒不往。神宗诏近臣举士,孙固以周闻。神宗召对,谓曰:“知卿不游权门,识今执政乎?”对曰:“不识也。”“识司马光乎?”曰:“不识也。”访御边之术,曰:“四边,手足尔。若疲中国以勤远略,致百姓穷困,聚为盗贼,惧成腹心之忧。”神宗颔之,翼日,语固曰:“李周,朴忠之士也。朕且以为御史。”执政意其异己,请试以事。除提点京西刑狱。

事件:司马光想推荐李周为御史,李周不往见,神宗召见问对,赏识其朴忠,任提点京西刑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周,纯之,司马光,宋神宗,神宗,孙固 · 地点:京西

时方兴水利,或请酾湍河为六渠,以益钳庐陂水,度用工八十万。周曰:“湍河原高委下,捍以堤,犹患决溢,若又导之,必致为害。”乃疏言:“渠成未可必,而费已不赀。盍姑凿其一而试之,倘可以足用,行之。”渠卒无功。明年,河溢,邓城几没,始思其议。竟以直道罢,判西京国子监。慈圣后复士,庀职陵下,中贵人至者旁午,次舍帟幕,竞为华靡。周曰:“臣子执丧,不能寝苫枕块,奈何又从而侈乎?”讫役,山陵使第功载,人人自言,周独否。

事件:李周反对湍河水利计划,主张谨慎,后河溢,其议被思,最终因直道罢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周,纯之 · 地点:邓城

哲宗立,召为职方郎中。朝廷议和西夏,畀以侵地,至欲弃兰州。周曰:“陇右故为唃氏所有,常为吾藩篱。今唃氏破灭,若弃之,必归夏人。彼以区区河南,百年为勍敌,苟益以河湟,是尽得吐蕃之地,非秦、蜀之利也。”遂不果弃。迁太常少卿、秘书少监,以直龙图阁为陕西转运使,复入为太常少卿,进权工部侍郎,旋以集贤院学士知邠州,恩礼如待制。徙凤翔府、河中府、陕州,提举崇福宫,改集贤殿修撰。卒年八十。绍圣中,追贬贺州别驾,后复旧职。

事件:哲宗即位后,李周反对弃兰州,主张保留陇右,后任陕西转运使,知邠州等地,绍圣中追贬贺州别驾,后复旧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周,纯之 · 地点:兰州市,陇右,邠州,彬州市,凤翔县,河中府,永济市,陕州,三门峡市,崇福宫,贺州市 · 年号:哲宗立 · 公历:1085

周自为小官,沉晦自匿,未尝私谒执政,有公事,公诣中书白之。薛向使三司,欲辟为属,及相见,卒不敢言,退而叹曰:“若人未易屈也。”以是不偶于世。

事件:李周自小官以来,沉晦自匿,不私谒执政,公事公办,薛向感叹其不可屈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周,纯之,薛向

鲜于侁,字子骏,阆州人。唐剑南节度使叔明裔孙也。性庄重,力学。举进士,为江陵右司理参军。庆历中,天下旱,诏求言。侁推灾变所由兴,又条当世之失有四,其语剀切。唐介与同乡里,称其名于上官,交章论荐。侁盛言左参军李景阳、枝江令高汝士之美,乞移与之,介益以为贤。调黟令,摄治婺源。奸民汪氏富而狠,横里中,因事抵法,群吏罗拜曰:“汪族败前令不少,今不舍,后当诒患。”侁怒,立杖之,恶类屏迹。

事件:鲜于侁进士后任江陵右司理参军,庆历中上书论灾变,后任黟县令,杖责奸民汪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鲜于侁,子骏,唐介,李景阳,高汝士 · 地点:阆州市,江陵市,黟县,婺源县 · 年号:庆历

通判绵州。绵处蜀左,吏狃贪成风,至课卒伍供薪炭、刍豆,鬻果蔬多取赢直。侁一切弗取,郡守以下效之。赵抃使蜀,荐于朝,未及用。从何郯辟,签书永兴军判官。万年令不任职,系囚累百,府使往治,数日,空其狱。神宗诏求直言,侁为蔡河拨发,应诏陈十六事,神宗爱其文。诏近臣举所知,范镇以亻先应选,除利州路转运判官。

事件:鲜于侁通判绵州时廉洁,赵抃推荐,后签书永兴军判官,治理万年县,神宗诏求直言时上书,任利州路转运判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鲜于侁,子骏,赵抃,范镇,宋神宗,神宗 · 地点:绵州市,永兴军,西安市,万年县,利州路

初,王安石居金陵,有重名,士大夫期以为相。侁恶其沽激要君,语人曰:“是人若用,必坏乱天下。”至是,乃上书论时政,曰:“可为忧患者一,可为太息者二,其他逆治体而召民怨者,不可概举。”其意专指安石。安石怒,毁短之。神宗曰:“侁有文学,可用。”安石曰:“陛下何以知之?”神宗曰:“有章奏在。”安石乃不敢言。初,助役法行,诏诸路各定所役缗钱。利州转运使李瑜定四十万,侁争之曰:“利州民贫地瘠,半此可矣。”瑜不从,各以其事闻。时诸路役书皆未就,神宗是侁议,谕司农曾布使颁以为式。因黜瑜,而升侁副使,仍兼提举常平。部民不请青苗钱,安石遣吏廉按,且诘侁不散之故。侁曰:“青苗之法,愿取则与,民自不愿,岂能强之哉!”

事件:王安石当权时,鲜于侁上书论时弊,争助役法钱,反对青苗法,被王安石怒,但神宗赏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鲜于侁,子骏,王安石,宋神宗,神宗,李瑜,曾布 · 地点:利州市

左藏库使周永懿守利州,贪虐不法,前使者畏其凶,莫敢问。侁捕械于狱,流之衡湘,因请更以文臣为守,并易班行领县事。凡居部九年,治所去阆中近,姻戚旁午,待之无所私,各得其欢心。苏轼称侁上不害法,中不废亲,下不伤民,以为“三难”。二税输绢绵,侁奏听民以畸零纳直。其后有李元辅者,辄变而多取之,父老流涕曰:“老运使之法,何可改?”盖侁之侄师中亦居是职,故称“老”以别之。

事件:鲜于侁在利州捕治贪官周永懿,任职九年,公正无私,苏轼称其“三难”,后调京东西路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鲜于侁,子骏,周永懿,苏轼 · 地点:利州市,衡湘,阆中市

徙京东西路。河决澶渊,议欲勿塞,侁言:“东州汇泽惟两泺,夏秋雨淫,犹溢而害,若纵大河注其中,民为鱼矣。”作《议河书》上之,神宗嘉纳。后两路合为一,以侁为转运使。

事件:河决澶渊,鲜于侁反对勿塞,上《议河书》,神宗嘉纳,后两路合为一,任转运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鲜于侁,子骏,宋神宗,神宗 · 地点:澶渊,东州

时王安石、吕惠卿当路,正人多不容。侁曰:“吾有荐举之权,而所列非贤,耻也。”故凡所荐如刘挚、李常、苏轼、苏辙、刘攽、范祖禹,皆守道背时之士。元丰二年召对,命知扬州。神宗曰:“广陵重镇,久不得人,今朕自选卿往,宜善治之。”苏轼自湖州赴狱,亲朋皆绝交。道扬,侁往见,台吏不许通。或曰:“公与轼相知久,其所往来书文,宜焚之勿留,不然,且获罪。”侁曰:“欺君负友,吾不忍为,以忠义分谴,则所愿也。”为举吏所累,罢主管西京御史台。

事件:鲜于侁任知扬州,神宗亲选,苏轼入狱时鲜于侁去见,不避嫌,后因举吏被累罢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鲜于侁,子骏,王安石,吕惠卿,刘挚,李常,公择,苏轼,苏辙,刘攽,范祖禹,宋神宗,神宗 · 地点:扬州市 · 年号:元丰二年 · 公历:1079

哲宗立,念东国困于役,吴居厚掊敛虐害,窜之,复以侁使京东。司马光言于朝曰:“以侁之贤,不宜使居外。顾齐鲁之区,凋敝已甚,须侁往救之,安得如侁百辈,布列天下乎?”士民闻其重临,如见慈父母。召为太常少卿。侍从议神宗庙配享,有欲用王安石、吴充者,侁曰:“先朝宰相之贤,谁出富弼右?”乃用弼。拜左谏议大夫。

事件:哲宗即位后,因京东被吴居厚剥削,重新任命鲜于侁为京东转运使。司马光称赞其贤,后召为太常少卿。议神宗庙配享时,鲜于侁主张用富弼,被任命为左谏议大夫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宋哲宗,吴居厚,鲜于侁,司马光,富弼,王安石,吴充 · 地点:京东 · 年号:哲宗立

侁见哲宗幼冲,首言君子小人消长之理甚备。又言:“制举,诚取士之要,国朝尤为得人。王安石用事,讳人诋訾新政,遂废其科。今方搜罗俊贤,廓通言路,宜复六科之旧。”又乞罢大理狱,许两省、谏官相往来,减特奏名举人,严出官之法,京东盐得通商,复三路义勇以宽保甲,罢戎、泸保甲以宽民力,事多施行。在职三月,以疾求去。除集贤殿修撰、知陈州。诏满岁进待制。居无何,卒,年六十九。

事件:鲜于侁向幼年哲宗阐述君子小人消长之理,建议恢复制举等科,请求罢免大理狱等,多被采纳。在职三月后因病辞去,任集贤殿修撰、知陈州,后去世,享年六十九岁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鲜于侁,宋哲宗,王安石 · 地点:陈州

侁刻意经术,著《诗传》、《易断》,为范镇、孙甫推许。孙复与论《春秋》,谓今学者不能如之。作诗平澹渊粹,尤长于《楚辞》,苏轼读《九诵》,谓近屈原、宋玉,自以为不可及也。

事件:鲜于专研经术,著有《诗传》《易断》,受范镇、孙甫推许,与孙复论《春秋》。诗风平淡深邃,尤擅长《楚辞》,苏轼读其《九诵》后认为接近屈原、宋玉,自叹不如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鲜于侁,范镇,孙甫,孙复,苏轼,屈原,宋玉

顾临,字子敦,会稽人。通经学,长于训诂。皇祐中,举说书科,为国子监直讲,迁馆阁校勘、同知礼院。熙宁初,神宗以临喜论兵,诏编《武经要略》。初命都副承旨提举,神宗谓临馆职,改提举曰馆干。且召临问兵,对曰:“兵以仁义为本,动静之机,安危所系,不可轻也。”因条十事以献。出权湖南转运判官,提举常平。议事戾执政意,罢归。改同判武学,进集贤校理、开封府推官,请知颍州。入为吏部郎中、秘书少监,以直龙图阁为河东转运使。

事件:顾临,会稽人,通晓经学训诂。皇祐年间中举,任国子监直讲等职。熙宁初,因喜论兵,受神宗赏识,编《武经要略》。后外放为湖南转运判官等职,因议事触怒执政被罢。后改任武学同判、集贤校理等,最后任河东转运使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顾临,宋神宗,宋仁宗 · 地点:会稽,湖南,颍州,河东 · 年号:皇祐中

元祐二年,擢给事中。朝廷方事回河,拜临天章阁待制、河北都转运使。于是,翰林学士苏轼与李常、王古、邓温伯、孙觉、胡宗愈言:“临资性方正,学有根本,慷慨中立,无所回挠。自处东省,封驳论议,凛然有古人之风。侥幸之流,侧目畏惮。忽去朝廷,众所嗟惜,宜留置左右,以补阙遗,别选深知河事者往使河北。”谏议大夫梁焘亦言:“都漕之职,在外岂无其人,在朝求如临者,恐不易得。”皆不报。临至部,请因河势回使东流。复以给事中召还。历刑、兵、吏三部侍郎兼侍读,为翰林学士。

事件:元祐二年,顾临被擢升为给事中。因朝廷治河事务,被任命为天章阁待制、河北都转运使。苏轼等人上言挽留,未获批准。顾临到任后,主张顺应河势让水东流。后被召回,历任刑、兵、吏三部侍郎兼侍读,最终为翰林学士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顾临,苏轼,李常,王古,邓温伯,孙觉,胡宗愈,梁焘 · 地点:河北 · 年号:元祐二年 · 公历:1087

绍圣初,以龙图阁学士知定州,徙应天、河南府。中人梁惟简坐尝事宣仁太后得罪,过洛,转运使郭茂恂狥时宰意,劾临与之宴集,夺职知歙州,又以附会党人,斥饶州居住。卒,年七十二。徽宗立,追复之。

事件:绍圣初年,顾临以龙图阁学士知定州,后调任应天、河南府。因宦官梁惟简曾侍奉宣仁太后获罪,路过洛阳时,顾临与之宴集,被转运使郭茂恂弹劾,削职知歙州,又因附会党人被贬饶州居住。后去世,享年七十二岁。徽宗即位后恢复其名誉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顾临,梁惟简,宣仁太后,郭茂恂,宋徽宗 · 地点:定州,应天,河南府,洛,歙州,饶州 · 年号:绍圣初

李之纯,字端伯,沧州无棣人。登进士第。熙宁中,为度支判官、江西转运副使。御史周尹劾广西提点刑狱许彦先受邕吏金,命之纯往究其端,乃起于出婢之口。之纯以为芜俚之言,不治,彦先得免。

事件:李之纯,沧州无棣人,进士出身。熙宁年间任度支判官、江西转运副使。御史周尹弹劾广西提点刑狱许彦先受贿,李之纯奉命调查,发现源于流言,认为不实,许彦先得以免罪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李之纯,周尹,许彦先 · 地点:沧州无棣,江西,广西,邕 · 年号:熙宁中

徙成都路转运使。成都岁发官米六千石,损直与民,言者谓惠民损上,诏下其议。之纯曰:“蜀郡人恃此为生百年,奈何一旦夺之。”事遂已。秩满复留,凡数岁,始还朝。神宗劳之曰:“遐方不欲数易大吏,使剑外安靖,年谷屡丰,以彰朝廷绥远之意,汝知之乎?”以为右司郎中,转太仆卿。

事件:李之纯调任成都路转运使。成都每年发放官米六千石,减价卖给百姓,有人认为损害国家利益,朝廷下议。李之纯认为百姓依赖此已久,不应取消,事情作罢。任期满后留任数年才还朝。神宗慰劳他,表彰他治理边远地区的功绩,升任右司郎中、太仆卿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李之纯,宋神宗 · 地点:成都路,蜀郡,剑外

元祐初,加直龙图阁、知沧州,召为户部侍郎。未至,改集贤殿修撰、河北都转运使,进宝文阁待制、知瀛州。俄以直学士知成都府,还为户部,三迁御史中丞。建言:“朝廷事下六部,但随省吏视其前后批,以制缓急之序,是为胥吏颛处命令也。若大臣不暇省,宜令列曹长贰随其所承,当行即行,当止即止,必禀而后决,毋拘于文,则吏不得舞权,而下情达矣。”又言:“众贤和于朝,则万物和于野。燮理阴阳,辅相之职。间者,国论稍亏雍睦,语言播传,动系观望,不可以不谨。”

事件:元祐初年,李之纯加直龙图阁、知沧州,召为户部侍郎,未到任改任河北都转运使等职,后知成都府,回朝任户部,升为御史中丞。他上言建议改革六部办事流程,防止胥吏专权,并强调朝廷和睦的重要性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李之纯 · 地点:沧州,河北,瀛州,成都府 · 年号:元祐初

董敦逸、黄庆基论苏轼托词命以毁先帝,苏辙以名器私所亲,皆以临司罢,之纯疏其诬罔,乃更黜之。以疾,改工部尚书。绍圣中,刘拯劾其阿附辙,出知单州。卒,年七十五。从弟之仪。

事件:董敦逸、黄庆基弹劾苏轼、苏辙,李之纯上疏揭露其诬陷,反而使他们被黜。后李之纯因病改任工部尚书。绍圣年间,被刘拯弹劾依附苏辙,出知单州。后去世,享年七十五岁。从弟李之仪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李之纯,董敦逸,黄庆基,苏轼,苏辙,刘拯,李之仪 · 地点:单州 · 年号:绍圣中

之仪字端叔。登第几三十年,乃从苏轼于定州幕府。历枢密院编修官,通判原州。元符中,监内香药库。御史石豫言其尝从苏轼辟,不可以任京官,诏勒停。徽宗初,提举河东常平。坐为范纯仁遗表,作行状,编管太平,遂居姑熟,久之,徙唐州,终朝请大夫。

事件:李之仪字端叔,登第近三十年后跟随苏轼于定州幕府。历任枢密院编修官、通判原州。元符年间监内香药库,因曾随苏轼被弹劾,勒停。徽宗初年提举河东常平,因替范纯仁写遗表行状,被编管太平,后居姑熟,移居唐州,终朝请大夫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李之仪,苏轼,石豫,宋徽宗,范纯仁 · 地点:定州,原州,河东,太平,姑熟,唐州 · 年号:元符中

之仪能为文,尤工尺牍,轼谓入刀笔三昧。

事件:李之仪擅长文章,尤其精通尺牍,苏轼认为其达到了刀笔的精妙境界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李之仪,苏轼

王觌,字明叟,泰州如皋人。第进士。熙宁中,为编修三司令式删定官。不乐久居职,求润州推官。二浙旱,郡遣吏视苗伤,承监司风旨,不敢多除税。觌受檄覆按,叹曰:“旱势如是,民食已绝,倒廪赡之,犹惧不克济,尚可责以赋邪?”行数日,尽除之。监司怒,捃摭百出。会朝廷遣使振贷,觌请见,为言民间利病。使者喜,归荐之,除司农寺主簿,转为丞。司农时为要官,进用者多由此选。觌拜命一日,即求外,韩绛高其节,留检详三司会计。绛出颍昌,辟签书判官。坐在润公阙免,屏居累年,起为太仆丞,徙太常。

事件:王觌,泰州如皋人,进士。熙宁年间任编修官,后求外放为润州推官。逢浙江旱灾,他免除赋税,得罪监司。后任司农寺主簿,韩绛赏识他,留任。后因事免官,屏居多年,再起为太仆丞、太常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韩绛 · 地点:泰州如皋,润州,二浙,颍昌 · 年号:熙宁中

哲宗立,吕公著、范纯仁荐其可大任,擢右正言,进司谏。上疏言:“国家安危治乱,系于大臣。今执政八人,而奸邪居半,使一二元老,何以行其志哉?”因极论蔡确、章惇、韩缜、张璪朋邪害正。章数十上,相继斥去。又劾窜吕惠卿。朝论以大奸既黜,虑人情不安,将下诏慰释之,且戒止言者。觌言:“诚出于此,恐海内有识之士,得以轻议朝廷。舜罪四凶而天下服,孔子诛少正卯而鲁国治。当是之时,不闻人情不安,亦不闻出命令以悦其党也。盖人君之所以御下者,黜陟二柄而已。陟一善而天下之为善者劝,黜一恶而天下之为恶者惧。岂以为恶者惧而朝廷亦为之惧哉?诚为陛下惜之。”觌言虽切,然不能止也。

事件:哲宗即位后,王觌被吕公著、范纯仁推荐,擢升右正言、司谏。他上疏批评朝政,弹劾蔡确、章惇等奸邪,使他们相继被斥退。又弹劾吕惠卿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宋哲宗,吕公著,范纯仁,蔡确,章惇,韩缜,张璪,吕惠卿 · 年号:哲宗立

夏主新立,有轻中国心。觌曰:“小羌窥我厌兵,故桀骜若是。然所当忧者,不在今秋而在异日,所当谨者,不在边备而在庙谟。翕张取予之权,必持重而后可。”洮东擒鬼章,槛至阙下,觌曰:“老羌虽就擒,其子统众如故,疆土种落未减于前,安可遽戮以贾怨。宜处之洮、岷、秦、雍间,以示含容好生之德,离其石交而坏其死党。”又言:“今民力凋瘵,边费亡极,不可不深为之计。”于是疏将帅非其人者请易之,茶盐之害民者请革之,至逋债、振瞻、赋敛、科须,皆指陈其故。

事件:王觌针对西夏新主轻视宋朝的情况提出建议。洮东擒获鬼章,王觌主张宽大处理以示好生之德。又指出民力凋敝,边费巨大,应更换不称职将帅,革除茶盐之害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夏主,鬼章 · 地点:洮东,阙下

差役法复行,觌以为:“朝廷意在便民,而议者遂谓免役法无一事可用。夫法无新旧,惟善之从。”因采掇数十事于差法有助可以通行者上之。遂论青苗之害,乞尽罢新令,而复常平旧法,曰:“聚敛之臣,惟知罔利自媒,不顾后害。以国家之尊,而与民争锥刀之利,何以示天下?”又言:“刑罚世轻世重。熙宁大臣,谓刑罚不重,则人无所惮。今法令已行,可以适轻之时,愿择质厚通练之士,载加芟正。”于是置局编汇,俾觌预焉。大抵皆用中典,《元祐敕》是也。

事件:王觌反对差役法全面复行,建议参考旧法中可行之处。他论述青苗法的危害,请求废除新令恢复常平旧法,并主张刑罚适中。参与编修《元祐敕》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

神宗复唐制,谏官分列两省。至是,大臣议徙之外门,而以其直舍为制敕院,名防漏泄,实不欲使与给舍相通。觌争之曰:“制敕院,吏舍也。夺谏省以广吏舍,信胥吏而疑诤臣,何示不广也。”乃不果徙。

事件:神宗恢复唐制,谏官分属两省。后来大臣提议将谏官迁出,王觌反对,认为这是信任胥吏而怀疑诤臣,最终没有搬迁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宋神宗

觌在言路,欲深破朋党之说。朱光庭讦苏轼试馆职策问,吕陶辩其不然,遂起洛、蜀二党之说。觌言:“轼之辞,不过失轻重之体尔。若悉考同异,深究嫌疑,则两岐遂分,党论滋炽。夫学士命词失指,其事尚小;使士大夫有朋党之名,大患也。”帝深然之,置不问。

事件:朱光庭攻击苏轼馆职策问,吕陶辩护,引发洛蜀党争。王觌上言认为此事可能加剧朋党之祸,哲宗赞同,置之不理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朱光庭,苏轼,吕陶,宋哲宗

寻改右司员外郎,未几,拜侍御史、右谏议大夫。坐论尚书右丞胡宗愈,出知润州,加直龙图阁、知苏州。州有狡吏,善刺守将意以挠权,前守用是得讥议。觌穷其奸状,置于法,一郡肃然。民歌咏其政,有“吏行水上,人在镜心”之语。徙江、淮发运使,入拜刑、户二部侍郎,与丰稷偕使辽,为辽人礼重。绍圣初,以宝文阁直学士知成都府。蜀地膏腴,亩千金,无闲田以葬,觌索侵耕官地,表为墓田。江水贯城中为渠,岁久湮塞,积苦霖潦而多水灾,觌疏治复故,民德之,号“王公渠”。徙河阳,贬少府少监,分司南京,又贬鼎州团练副使。

事件:王觌历任右司员外郎、侍御史、右谏议大夫。因弹劾胡宗愈出知润州,后知苏州,治绩显著。调任江、淮发运使,入朝为侍郎,出使辽国。绍圣初年知成都府,解决墓地和水灾问题,民称为“王公渠”。后贬官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胡宗愈,丰稷 · 地点:润州,苏州,江、淮,辽,成都府 · 年号:绍圣初

徽宗即位,还故职,知永兴军。过阙,留为工部侍郎,迁御史中丞。改元诏下,觌言:“‘建中’之名,虽取皇极。然重袭前代纪号,非是,宜以德宗为戒。”时任事者多乖异不同,觌言:“尧、舜、禹相授一道,尧不去四凶而舜去之,尧不举元凯而舜举之,事未必尽同;文王作邑于丰而武王治镐,文王关市不征,泽梁无禁,周公征而禁之,不害其为善继、善述。神宗作法于前,子孙当守于后。至于时异事殊,须损益者损益之,于理固未为有失也。”当国者忿其言,遂改为翰林学士。

事件:徽宗即位后,王觌恢复原职,知永兴军。后留朝任工部侍郎、御史中丞。针对改元诏书提出意见,批评改元名称不当。因言论触怒当权者,被改为翰林学士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宋徽宗 · 地点:永兴军 · 年号:徽宗即位

日食四月朔,帝下诏责躬,觌当制,有“惟德弗类,未足以当天心”之语,宰相去之,乃力请外。以龙图阁学士知润州,徙海州,罢主管太平观,遂安置临江军。

事件:四月朔日日食,徽宗下诏自责,王觌起草诏书中有批评语句,被宰相删除。王觌坚决请求外放,后知润州、海州,被罢免主管太平观,安置于临江军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宋徽宗 · 地点:润州,海州,临江军 · 年号:日食四月朔

觌清修简澹,人莫见其喜愠。持正论始终,再罹谴逐,不少变。无疾而卒,年六十八。绍兴初,追复龙图阁学士。从子俊义。

事件:王觌清修简澹,喜怒不形于色。坚持正论,屡遭贬谪不变。无疾而终,享年六十八岁。绍兴初年追复龙图阁学士。从子王俊义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觌,王俊义 · 年号:绍兴初

俊义字尧明。游学京师,资用乏,或荐之童贯,欲厚聘之,拒不答。林灵素设讲席宝箓宫,诏两学选士问道。车驾将临视推恩,司成以俊义及曹伟应诏,俊义辞焉。人曰:“此显仕捷迳也,不可失。”俊义曰:“使辞不获命,至彼亦不拜。倘见困辱,则以死继之。”逮至讲所,去御幄跬步,内侍呼姓名至再,俊义但望幄致敬,不肯出;次呼曹伟,伟回首,俊义目之,亦不出。既罢,皆为之惧,俊义处之恬然。

事件:王俊义字尧明,在京师游学时,拒绝童贯的厚聘。林灵素在宝箓宫设讲席,诏选士问道,王俊义应诏但不肯出见,表现淡然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俊义,童贯,林灵素 · 地点:京师,宝箓宫

以太学上舍选,奏名列其下,徽宗亲程其文,擢为第一。及赐第,望见容貌甚伟,大说,顾侍臣曰:“此朕所亲擢也,真所谓‘俊义’矣。自古未有人主自为主司者,宜即超用。”蔡京邀使来见,曰:“一见我,左右史可立得。”俊义不往,仅拜国子博士。居二年,乃得改太学博士。

事件:王俊义以太学上舍生被选,徽宗亲自阅卷,擢为第一。赐第时,徽宗赞赏其容貌,欲重用。蔡京邀见,王俊义不去,仅任国子博士,后改太学博士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俊义,宋徽宗,蔡京

郓王谒先圣,有司议诸生门迎。俊义曰:“此岂可施于人臣哉?礼如见宰相足矣。”乃序立敦化堂下,及王至,犹辞不敢当。进吏部员外郎。尝入对,帝问:“卿知前所以亲擢乎?盖主司之意不一,是以天子自提文衡也。卫肤敏、吴安国今安在?”具以对,即召为馆职,而迁俊义右司员外郎。为王黼所恶,以直秘阁知岳州。卒,年四十七。

事件:郓王谒先圣时,王俊义反对诸生门迎,认为礼如见宰相即可。后进吏部员外郎,入对时徽宗问及前事,召为馆职,迁右司员外郎。因被王黼厌恶,出知岳州,后去世,享年四十七岁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俊义,郓王,王黼 · 地点:岳州

俊义与李祁友善,首建正论于宣和间。当是时,诸公卿稍知分别善恶邪正,两人力也。祁字肃远,亦知名士,官不显。

事件:王俊义与李祁友善,在宣和年间首先倡导正论,使公卿能分别善恶邪正。李祁字肃远,也是知名士人,但官位不显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俊义,李祁 · 年号:宣和间

马默,字处厚,单州成武人。家贫,徒步诣徂徕从石介学。诸生时以百数,一旦出其上。既而将归,介语诸生曰:“马君他日必为名臣,宜送之山下。”

事件:马默字处厚,单州成武人,家贫,徒步到徂徕从石介学习。很快超过其他学生,石介预言他将成为名臣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石介 · 地点:单州成武,徂徕

登进士第,调临濮尉,知须城县。县为郓治所,郓吏犯法不可捕,默趋府,取而杖之客次,阖府皆惊。曹佾守郓,心不善也,默亦不为屈。后守张方平素贵,掾属来前,多闭目不与语。见默白事,忽开目熟视久之,尽行其言,自是诿以事。治平中,方平还翰林,荐为监察御史裹行,遇事辄言无顾。方平间遣所亲儆之曰:“言太直,得无累举者乎?”默谢曰:“辱知之深,不敢为身谋,所以报也。”

事件:马默中进士后,历任临濮尉、知须城县。在须城时,他杖责犯法的郓吏,震惊府中。曹佾任郓守时不满,马默不屈。后张方平为守,赏识他,推荐为监察御史裹行,马默直言不讳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曹佾,张方平 · 地点:临濮,须城县,郓 · 年号:治平中

时议尊崇濮安懿王,台谏吕诲等力争以为不可,悉出补外。默请还之,不报。遂上言:“濮王生育圣躬,人谁不知。若称之为亲,义无可据,名之不正,失莫大焉。愿蔽自宸心,明诏寝罢,以感召和气,安七庙之神灵,是一举而众善随之也。”又言:“致治之要,求贤为本。仁宗以官人之权,尽委辅相,数十年间,贤而公者无几。官之进也,不由实绩,不自实声,但趋权门,必得显仕。今待制以上,数倍祖宗之时,至谋一帅臣,则协于公议者十无三四。庶僚之众,不知几人,一有难事,则曰无人可使。岂非不才者在上,而贤不肖混淆乎?愿陛下明目达聪,务既其实,历试而超升之,以幸天下。”

事件:朝廷议尊崇濮安懿王,台谏吕诲等反对被外放。马默请求召还他们,未果。上言论尊崇之失,并强调求贤为治国之本,批评选官制度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濮安懿王,吕诲,宋仁宗

刑部郎中张师颜提举诸司库务,绳治不法,众吏惧摇,飞语谗去之。默力陈其故,以为:“恶直丑正,实繁有徒。今将去积年之弊,以兴太平,必先官举其职。宜崇奖师颜,厉以忠勤,则尸素括囊之徒,知所劝矣。”

事件:刑部郎中张师颜整治不法,遭众吏谗言被罢。马默力陈其故,认为应奖励张师颜以振作风气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张师颜

西京会圣宫将创仁宗神御殿,默言:“事不师古,前典所戒。汉以诸帝所幸郡国立庙,知礼者非之。况先帝未尝幸洛,而创建庙祀,实乖典则。愿以礼为之节,义为之制,亟止此役,以章清静奉先之意。”会地震河东、陕西郡,默以为阴盛,虑为边患,宜备之。后数月,西夏果来侵。

事件:西京会圣宫拟建仁宗神御殿,马默反对,认为不合古制。后河东、陕西地震,马默预警边患,不久西夏果然入侵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宋仁宗,西夏 · 地点:西京,河东,陕西

神宗即位,以论欧阳修事,通判怀州。上疏陈十事:一曰揽威权,二曰察奸佞,三曰近正人,四曰明功罪,五曰息大费,六曰备凶年,七曰崇俭素,八曰久任使,九曰择守宰,十曰御边患。揽威权,则天子势重,而大臣安矣;察奸佞,则忠臣用,而小人不能幸进矣;近正人,则谏诤日闻,而圣性开明矣;明功罪,则朝廷无私,而天下服矣;息大费,则公私富,而军旅有积矣;备凶年,则大恩常施,而祸乱不起矣;崇俭素,则自上化下,而民朴素矣;久任使,则官不虚授,而职事举矣;择守宰,则庶绩有成,而民受赐矣;御边患,则四远畏服,而中国强矣。

事件:神宗即位后,马默因论欧阳修事被通判怀州。上疏陈十事,包括揽威权、察奸佞等治国建议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宋神宗,欧阳修 · 地点:怀州 · 年号:神宗即位

除知登州。沙门岛囚众,官给粮者才三百人,每益数,则投诸海。砦主李庆以二年杀七百人,默责之曰:“人命至重,恩既贷其生,又从而杀之,不若即时死乡里也。汝胡不以乏粮告,而颛杀之如此?”欲按其罪,庆惧,自缢死。默为奏请,更定《配岛法》凡二十条,溢数而年深无过者移登州,自是多全活者。其后苏轼知登州,父老迎于路曰:“公为政爱民,得如马使君乎?”

事件:马默知登州时,沙门岛囚犯过多,官府只供粮三百人,超数则投海。砦主李庆二年杀七百人,马默追究其责,李庆自缢。马默奏请更定《配岛法》,使更多人存活。后苏轼知登州,百姓怀念马默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李庆,苏轼 · 地点:登州,沙门岛

徙知曹州,召为三司盐铁判官。以默与富弼善,且论新法不便,出知济、衮二州。还,提举三司帐司。为神宗言用兵形势,及指画河北山川道里,应对如流。神宗喜,将用之,大臣滋不悦,以提点京东刑狱。

事件:马默调知曹州,召为三司盐铁判官。因与富弼友善且反对新法,被外放知济州、衮州。回朝后向神宗陈述用兵形势,神宗欣赏,但大臣不悦,命提点京东刑狱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富弼,宋神宗 · 地点:曹州,济州,衮州,京东

默性刚严疾恶,部吏有望风投檄去者。金乡令以贿著,其父方执政,诒书曰:“马公素刚,汝有过,将不免。”令惧,悉取不义之物焚撤之。改广西转运使,会安化等蛮岁饥内寇,默上平蛮方略,以为“胜负不在兵而在将。富良宵遁,郭逵怯懦;邕城陷没,苏缄老谬;归仁铺覆军,陈曙先走;昆仑关丧师,张守节不战,侬智高破亡,因狄青之智勇;欧希范之诛灭,乃杜杞之方略,此足验矣。”

事件:马默性格刚正,疾恶如仇。任广西转运使时,逢安化蛮岁饥内寇,上平蛮方略,认为胜负在将不在兵,引用历史例子论证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金乡令,郭逵,苏缄,陈曙,张守节,狄青,杜杞 · 地点:金乡,广西,安化

以疾求归,知徐州。属城利国监苦吴居厚之虐,默皆革之。召为司农少卿。司马光为相,欲尽修祖宗法,问默以复乡差衙前法如何?默曰:“不可。如常平,自汉为良法,岂宜尽废?去其害民者可也。”其后役人立为一州一县法,常平提举官省归提刑司,颇自默发之。除河东转运使。时议弃葭芦、吴堡二砦,默奏控扼险阻,敌不可攻,弃之不便。由是二砦得不弃。移衮州,请褒录石介后,诏官其孙。东州荐饥,流民大集,所振活数万计。入拜卫尉卿,权工部侍郎,转户部。告老,以宝文阁待制复知徐州,改河北都转运使。

事件:马默因病知徐州,革除吴居厚的虐政。召为司农少卿,司马光问复役法意见,马默认为不可全废旧法。任河东转运使,反对放弃葭芦、吴堡二砦。后知衮州,请求褒录石介后人。最后任户部侍郎等职,告老后复知徐州,改河北都转运使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吴居厚,司马光,石介 · 地点:徐州,利国监,河东,衮州,河北

初,元丰间,河决小吴,因不复塞,纵之北流。元祐议臣以为东流便,水官遂与之合。默与同时监司上议,以北流为便。御史郭知章复请从东流,于是作东西马头,约水复故道,为长堤壅河之北流者,劳费甚大。明年,复决而北,竟不能使之东。

事件:元丰年间黄河在小吴决口,纵河北流。元祐时朝臣主张东流,马默等上议认为北流便利。御史郭知章请东流,结果耗费巨大,次年河决而北,东流失败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郭知章 · 地点:小吴 · 年号:元丰间

久之,告老,提举鸿庆宫。绍圣时,坐附司马光,落待制致仕。元符三年,复之。卒,年八十。绍兴中,以其子纯请,赠开府仪同三司,加赠太保。

事件:马默告老后提举鸿庆宫。绍圣时因附司马光被落职致仕。元符三年恢复官职。后去世,享年八十岁。绍兴中因其子请求,追赠官职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马默,司马光,宋哲宗,宋高宗 · 年号:绍圣时,元符三年,绍兴中 · 公历:,1100,

论曰:《诗》云:“时靡有争,王心载宁。”王安石之为相,可谓致天下之争,而君心不宁矣。孙觉、李常力诤新法,宁失故人之意,毅然去之而无悔,贤哉。孔文仲之策制科,以微官慷慨论事,言虽不听,而名彻上聪。安石既斥其人,又废其科,何迁怒之甚耶!鲜于侁早识安石败事,与吕诲同见几先。马默用张方平荐为御史,至于尽言而不讳,方平止之而不听,斯为不负知己矣。李周之耿介,顾临之用兵,李之纯、王觌再黜而不改其正,亦足以见一时之多贤焉。

事件:史论总结:王安石为相导致天下纷争。赞扬孙觉、李常力谏新法,孔文仲慷慨论事。指出鲜于侁早预见安石败事,马默不负知己,李周、顾临、李之纯、王觌等贤臣辈出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王安石,孙觉,李常,孔文仲,鲜于侁,吕诲,马默,张方平,李周,顾临,李之纯,王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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