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380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三百八十 列传第一百三十九

○何铸 王次翁 范同 杨愿 楼炤 勾龙如渊 薛弼 罗汝楫(子愿附) 萧振

事件:列出下文将介绍的人物名单。 · 人物:何铸,王次翁,范同,杨愿,楼炤,勾龙如渊,薛弼,罗汝楫,子愿,萧振

何铸,字伯寿,余杭人。登政和五年进士第,历官州县,入为诸王宫大小学教授、秘书郎。御史中丞廖刚荐铸操履劲正,可备拾遗补阙之选。即命对。铸首陈:“动天之德莫大于孝,感物之道莫过于诚。诚孝既至,则归梓宫于陵寝,奉两宫于魏阙,绍大业,复境土,又何难焉。”帝嘉纳之。

事件:何铸进士出身,因廖刚推荐入对,进言孝诚,帝嘉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何铸,伯寿,廖刚,帝 · 地点:余杭 · 年号:政和五年 · 公历:1115

拜监察御史,寻迁殿中侍御史。上疏论:“士大夫心术不正,徇虚以掠名,托名以规利。言不由中而首尾向背,行险自售而设意相倾者,为事君之失。怀险巇之谋,行刻薄之政,轻儇不庄,慢易无礼者,为行己之失。乞大明好恶,申饬中外,各务正其心术,毋或欺诞。”盖有所指也。时迁温州诸宫殿神像于湖州,有司迎奉,所过骚然。铸言:“孝莫大于宁神,宁神莫大于得四海之欢心。浙东旱荒,若加勤动,恐道路怨咨。乞务从简约,不得过为骚扰。”疏奏,其事遂已。擢右谏议大夫。论:“中兴之功,在于立志,天下之事济与否,在于思与不思。愿陛下事无大小,精思熟虑,求其至当而行。如是,则事无过举矣。”寻拜御史中丞。

事件:何铸上疏论士大夫心术,反对迁神像扰民,擢右谏议大夫,拜御史中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何铸,廖刚,帝 · 地点:温州,湖州

先是,秦桧力主和议,大将岳飞有战功,金人所深忌,桧恶其异己,欲除之,胁飞故将王贵上变,逮飞系大理狱,先命铸鞫之。铸引飞至庭,诘其反状。飞袒而示之背,背有旧涅“尽忠报国”四大字,深入肤理。既而阅实俱无验,铸察其冤,白之桧。桧不悦曰:“此上意也。”铸曰:“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,强敌未灭,无故戮一大将,失士卒心,非社稷之长计。”桧语塞,改命万俟卨。飞死狱中,子云斩于市。

事件:秦桧欲除岳飞,命何铸审讯,何铸察冤白桧,但桧不悦改命万俟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何铸,秦桧,岳飞,王贵,万俟卨 · 地点:大理狱

桧衔铸。时金遣萧毅、邢具瞻来议事,桧言:“先帝梓宫未反,太后銮舆尚迁朔方,非大臣不可祈请。”乃以铸为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为报谢使。铸曰:“是行犹颜真卿使李希烈也,然君命不可辞。”既返命,桧讽万俟卨使论铸私岳飞为不反,欲窜诸岭表,帝不从,止谪徽州。

事件:秦桧使何铸为报谢使赴金,何铸知险但君命不辞,返后被谪徽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何铸,秦桧,萧毅,邢具瞻,万俟卨,帝 · 地点:徽州

时有使金者还,言金人问铸安在,曾用否。于是复使知温州。未几,以端明殿学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,召赴行在,力辞。乃再遣使金,使事秘而不传。既归报,帝复许以大用,又力请祠,除资政殿学士、知徽州。居数月,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卒,年六十五。

事件:何铸知温州,后提举万寿观,再使金,力请祠,卒年六十五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何铸,金人,帝 · 地点:温州,徽州,江州

铸孝友廉俭。既贵,无屋可居,止寓佛寺。其辨岳飞之冤,亦人所难。然绍兴己未以后,遍历台谏,所论如赵鼎、李光、周葵、范冲、孙近诸人,未免迎望风旨,议者以此少之。至于慈宁归养,梓宫复还,虽铸祈请之力,而金谋盖素定矣。

事件:何铸孝友廉俭,辨岳飞冤,但绍兴己后台谏所论迎望风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何铸,赵鼎,李光,周葵,范冲,孙近 · 年号:绍兴九年 · 公历:1139

先是,金诸将皆已厌兵欲和,难自己发,故使桧尽室航海而归,密有成约。绍兴以后,我师屡捷,金欲和益坚。至是,遣铸衔命,盖桧之阴谋,以铸尝争岳飞之狱,而飞竟死,使金知之而其议速谐也。

事件:金将厌兵欲和,使秦桧成约,遣何铸使金是桧阴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金诸将,秦桧

铸死四十余年,谥通惠,其家辞焉。嘉定初,改谥恭敏。

事件:何铸死后四十余年改谥恭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何铸 · 年号:嘉定初

王次翁,字庆曾,济南人。聚徒授业,齐、鲁多从游者,入太学,贫甚,夜持书就旁舍借灯读之。礼部别头试第一,授恩州司理参军,历婺州教授、辟雍博士,出知道州。

事件:王次翁济南人,聚徒授业,入太学,中礼部别头试第一,授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庆曾 · 地点:济南

燕云之役,取免夫钱不及期,辄以乏兴论。次翁檄取属邑丁籍,视民产高下以为所输多寡之数,约期受输,不扰而集。除广西转运判官。时剧盗马友、孔彦舟、曹成更据长沙,帅檄漕司预鸠粮刍三十万以备调发,次翁即以具报,吏愕眙,次翁曰:“兵未必发,先扰民可乎?吾以一路常平上供计之,不啻三十万。”已而贼不犯境。召对,论事不合,出知处州,乞祠,归寓于婺。

事件:王次翁处理免夫钱,除广西转运判官,应对剧盗,召对不合出知处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马友,孔彦舟,曹成 · 地点:恩州,婺州,广西,长沙

吕颐浩帅长沙,辟为参谋官。顷之,力乞致仕。秦桧召还,道出婺,次翁见之。楼炤言:“颐浩与次翁同郡,颐浩再相,次翁贫困至此。”桧笑曰:“非其类也。”桧居朝,遂以为吏部员外郎,迁秘书少监,除起居舍人,迁中书舍人。刘光世除使相,奏以文资荫其子,次翁执奏缴还。

事件:王次翁为吕颐浩参谋,秦桧召还,授官,执奏缴还刘光世荫子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吕颐浩,秦桧,楼炤,刘光世 · 地点:长沙,婺

除工部侍郎兼侍讲。蜀阙帅,宰执拟次翁以闻。帝以次翁明经术,留兼资善堂翊善。改御史中丞。论赵鼎不法,罢知泉州。部差李泗为鄂州巡检,而湖北宣抚使不可,次翁言:“法令沮于下,而不知朝廷之尊,渐不可长。”帝令诘宣抚司。宣赞舍人陈谔、孙崇节即阁门受旨升转,次翁言:“阁门径自画旨,不由三省,非祖宗法。”寝弗命。呼延通因内教出不逊语,次翁乞斩通以肃军,且言:“著令,寸铁入皇城者有常刑。”遂罢内教。

事件:王次翁论赵鼎不法,奏事纠正法度,乞斩呼延通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赵鼎,李泗,陈谔,孙崇节,呼延通,帝 · 地点:泉州,处州

韩世忠与刘光世、张俊与刘锜皆不相能,次翁言:“世忠于光世因言议有隙,俊于锜由措置有睽。窃恐锜保一孤垒,光世军处穷,独俊与世忠不肯急援。愿遣使切责,因用郭子仪、李光弼以忠义泣别相勉者感动之。”

事件:王次翁言韩世忠与刘光世、张俊与刘锜不和,恐不救援,请切责感动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韩世忠,刘光世,张俊,刘锜

金人败盟入侵,次翁为秦桧言于帝曰:“前日国是,初无主议,事有小变则更用他相,后来者未必贤于前人,而排斥异党,收召亲故,纷纷非累月不能定,于国事初无补。愿陛下以为至戒,无使小人异议乘间而入。”桧德之。先是,桧兄子与其内兄王

事件:王次翁为秦桧言于帝,论国是无主议之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秦桧,帝

严奂皆以恩幸得官,桧初罢政,二人摈斥累年。至是,次翁希桧旨,言:“吏部之有审量,皆暴扬君父过举,得无伤陛下孝治。乞悉罢建炎、绍兴前后累降指挥。”由是二人骤进。

事件:王次翁希桧旨,言吏部审量伤孝治,乞罢指挥,使二人骤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秦桧,王严奂

初,次翁既论罢赵鼎,鼎归会稽,上书言时政。桧忌鼎复用,乃令次翁又言之,乞显置于法。且言:“特进乃宰相阶官,鼎虽谪降,而阶官如故,是未尝罢相也。”遂降散官,谪居兴化军。右谏议大夫何铸又论鼎罪重罚轻,降朝奉大夫,移漳州。桧意犹未厌,次翁又论:“鼎闻边警,喜见颜色。绳以汉法,当伏不道之诛;责以《春秋》,当坐诛意之罚。虽再行贬责,然朝奉大夫视中大夫品秩不相辽,漳州比兴化尤为善地,以此示罚,人将玩刑。”再移潮州安置。

事件:王次翁论赵鼎罪重,再移潮州安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赵鼎,秦桧,何铸 · 地点:会稽,兴化军,漳州,潮州

次翁除参知政事。两浙转运司牒试,主司观望,桧与次翁子侄预选者数人,士论大骇。金人败于柘皋,帝曰:“将帅成不战劫敌之功,乃辅弼奇谋指纵之力。”除一子职名。

事件:王次翁除参知政事,两浙转运司试官,桧与次翁子侄预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秦桧,帝 · 地点:两浙

桧召三大将论功行赏,岳飞未至。桧与次翁谋,以明日率世忠、俊置酒湖上,欲出,则语直省官曰:“姑待岳少保来。”益令堂厨丰其燕具,如此展期以待者六七日。飞既至,皆除枢密使,罢兵柄。次翁归语其子伯庠曰:“吾与秦相谋之久矣。”

事件:秦桧与王次翁谋,召三大将论功,罢兵柄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秦桧,岳飞,韩世忠,张俊 · 地点:湖上

太后回銮,次翁为奉迎扈从礼仪使。初,太后贷金于金使以犒从者,至境,金使责偿乃入。次翁以未得桧命,且惧桧疑其私相结纳,欲攘其位,坚不肯偿,相持境上凡三日,中外忧虑,副使王严奂裒金与之。太后归,泣诉于帝曰:“王次翁大臣,不顾国家利害,万一有变,则我子母不相见矣。”帝震怒,欲暴其罪诛之。次翁先白桧谓所以然者,以未尝禀命,故不敢专。桧大喜,力为营救,奏为报谢使以避帝怒。

事件:太后回銮,王次翁为礼仪使,不偿金使债,相持境上,帝怒欲诛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秦桧,王严奂,太后,帝 · 地点:境上

使还,帝立中宫,奏为册宝副使,帝终恶之。桧谕次翁辞位,遂以资政殿学士奉祠,引年归,居明州。桧怜之,馈问不绝。十九年,卒,年七十一,赠宣奉大夫,诸子婿亲戚族人添差浙东者又数人,皆桧为开陈也。桧擅国十九年,凡居政府者,莫不以微忤出去,终始不二者,惟次翁尔。

事件:王次翁以资政殿学士奉祠,居明州,卒年七十一,赠宣奉大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次翁,秦桧,伯庠 · 地点:明州

范同,字择善,建康人。登政和五年第,再中宏词科,累官至吏部员外郎。与秦桧力主和议。绍兴八年,假太常少卿接伴金使萧哲、张通古入境,同北向再拜,问金主起居,军民见者多流涕。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,权吏部侍郎兼实录院修撰,迁给事中。

事件:范同政和五年进士,与秦桧力主和议,接伴金使,除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同,择善,秦桧,萧哲,张通古,帝 · 地点:建康 · 年号:政和五年 · 公历:1115

十一年,桧再主和议,患诸将难制,同献计于桧,请皆除枢府,罢其兵权。桧喜,乃密奏以柘皋之捷,召三大将赴行在,论功行赏。同入对,帝命与林待聘分草三制,世忠、俊枢密使,飞副使,并宣押赴枢府治事。张俊与桧意合,且觉朝廷欲罢兵权,即首纳所统兵。帝召同入对,复以同为翰林学士,俄拜参知政事兼修实录。

事件:范同献计秦桧罢诸将兵权,召三大将赴行在论功,范同拜参知政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同,秦桧,岳飞,韩世忠,张俊,林待聘,帝 · 地点:行在 · 年号:绍兴十一年 · 公历:1141

同始赞和议,为桧所引,及在政府,或自奏事,桧忌之。万俟卨因论:“同贰政之初,首为迁葬之议,自建康至信州,调夫治道,怨嗟籍籍。近朝廷收天下兵柄,归之宥密,同辄于稠人中贪天功以为己有。”遂罢与祠。桧意未已,卨再论,责授左朝奉郎、秘书少监,谪居筠州。

事件:范同为秦桧引,后自奏事被忌,万俟卨论罢,谪居筠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同,秦桧,万俟卨 · 地点:筠州

十四年,复朝奉大夫,提举江州太平观,移池州。十八年,复太中大夫、知太平州。卒,年五十二。

事件:范同复官提举江州太平观,移池州,知太平州,卒年五十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同 · 地点:江州,池州,太平州 · 年号:绍兴十四年,绍兴十八年 · 公历:1144,1148

杨愿,字原仲。宣和末,补太学录。二帝北迁,金人闻愿名,索之,愿匿民间。上书执政,请迎复元祐皇后。又奔济州元帅府劝进,辟为属。

事件:杨愿宣和末补太学录,二帝北迁后上书请迎复元祐皇后,劝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愿,原仲 · 年号:宣和末

高宗即位,以元帅府结局恩,授修职郎,御营司辟机宜文字。历新昌县丞、越州判官。秦桧荐之,召改枢密院编修官。登绍兴二年进士第,迁计议官。召试馆职,罢。主管崇道观,复除秘书郎。议者谓外任未终,故通判明州。

事件:杨愿高宗即位授官,历任州县,秦桧荐之,中进士,迁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愿,秦桧,帝 · 地点:新昌县,越州,明州 · 年号:绍兴二年 · 公历:1132

桧既专政,召为秘书丞。未几,拜监察御史。台长言愿资浅,当先历郎官,改司封员外郎,迁右司,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。初修玉牒,特以命愿,愿言:“玉牒当载靖康推戴赵氏事,以秦桧建议本末书之。”

事件:秦桧召杨愿为秘书丞,拜监察御史,修玉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愿,秦桧

十三年,权直学士院,充金国贺正旦接伴使。金使完颜晔入境,犹欲据主席,中使传宣,晔不迎拜,愿以礼折之,皆听服。及还,就充送伴使。十四年,为御史中丞。逾月,升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,仍兼修玉牒。

事件:杨愿充金国贺正旦接伴使,折服金使,后升签书枢密院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愿,完颜晔,秦桧,帝 · 年号:绍兴十三年 · 公历:1143

十五年罢,提举太平观。初,愿与张扩并居西掖,一时书命,藉扩润色。扩咏《二毫笔诗》,愿以为诮己,诉于桧,訹御史李文会劾之。高闶侍经筵,帝问张九成安否,翌日,又问桧,桧曰:“九成以唱异惑众,为台臣所论,予郡,乃力乞祠。观其意,终不为陛下用。”帝曰:“九成清贫,不可无禄。”桧疑闶荐之,以语愿,愿又嗾文会攻闶去。藤州守臣言迁客李光作诗讽刺时政,愿在中司,傅会其说,谓:“光纵横倾险,子弟宾客往来吴、越,诱人上书,动摇国是。”光再移谪琼海。文会既升西府,愿觇桧意稍厌,即数其害政,罢之。后二日,愿遂补其处。帝与桧论事,因曰:“朕谓进用士大夫,一相之责也。一相既贤,则所荐皆贤。”愿曰:“陛下任相如此,盖得治道之要。”又论史事,桧曰:“靖康围城中,失节者相与作私史,公肆挤排。”帝曰:“卿不推异姓,宜其不容。”愿曰:“桧非独是时不肯雷同,宣和间耿延禧为学官,以其父在东宫,势倾一时,士皆靡然从之,以徼后福,独桧守正不易。”盖自桧再居相位,每荐执政,必选世无名誉、柔佞易制者。愿希桧意迎合,附下罔上,至是斥去,天下快之。

事件:杨愿因诗被劾,罢提举太平观,后复职,助攻击李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愿,张扩,秦桧,李文会,高闶,张九成,李光,帝 · 地点:藤州,琼海 · 年号:绍兴十五年 · 公历:1145

又三年,起知宣州。玉牒书成,加资政殿学士,移建康府。二十二年,卒,年五十二。

事件:杨愿起知宣州,加资政殿学士,移建康府,卒年五十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愿 · 地点:宣州,建康府 · 年号:绍兴二十二年 · 公历:1152

初,愿守宣城,表弟王炎调蕲水令,过之,醉中谓愿曰:“尝于吕丞相处得公顷岁所通书,其间颇及秦丞相之短,尚记忆否?”愿闻之,色如死灰,遂留炎不听去。会愿移守金陵,宴监司,大合乐,守卒皆怠,炎即青溪得客舟以行,愿忧挠而卒。

事件:杨愿守宣城,表弟王炎提及旧书,杨愿忧挠而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愿,王炎,秦桧 · 地点:宣城,金陵

楼炤,字仲晖,婺州永康人。登政和五年进士第,调大名府户曹,改西京国子博士、辟雍录、淮宁府司仪曹事,改尚书考功员外郎。

事件:楼炤政和五年进士,调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仲晖 · 地点:婺州永康 · 年号:政和五年 · 公历:1115

帝在建康,炤谓:“今日之计,当思古人量力之言,察兵家知己之计。力可以保淮南,则以淮南为屏蔽,权都建康,渐图恢复。力未可以保淮南,则因长江为险阻,权都吴会,以养国力。”于是移跸临安。擢右司郎中。时铨曹患员多阙少,自倅贰以下多添差。炤言:“光武并省吏员,今纵未能损其所素有,安可置其所本无乎?”

事件:楼炤论都建康或吴会之计,移跸临安,擢右司郎中,论铨曹员多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帝 · 地点:建康,淮南,吴会

绍兴二年,秦桧罢相,炤亦以言者论去。六年,召为左司员外郎,寻迁殿中侍御史。明年,迁起居郎。言:“今暴师日久,财用匮乏。考唐故事,以宰相领盐铁转运使,或判户部,或兼度支。今宰相之事难行,若参仿唐制,使户部长贰兼领诸路漕权,何不可之有?内则可以总大计之出入,外则可以制诸道之盈虚,如刘晏自按租庸,以知州县钱谷利病。”诏三省相度措置,卒施行之。又言:“监司、郡守,系民甚切。乞令侍从官各举通判资序或尝任监察御史以上可任监司、郡守者一二人。”诏从之,命中书、门下置籍。

事件:秦桧罢相,楼炤亦去,六年召为左司员外郎,论财用匮乏,仿唐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秦桧,帝 · 地点:温州 · 年号:绍兴二年 · 公历:1132

七年,宰相张浚之兄滉赐出身与郡,中书舍人张焘封还,乃命炤行,炤又封还,而竟为权起居舍人何抡书黄行下,于是焘与炤皆请补外,以秘阁修撰知温州。未几,除中书舍人,与勾龙如渊并命。如渊入对,帝谓之曰:“卿与楼炤皆朕所亲擢。”寻迁给事中兼直学士院。

事件:楼炤封还诏命,请补外知温州,后除中书舍人,与勾龙如渊并命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张浚,张焘,何抡,勾龙如渊,帝 · 地点:温州 · 年号:绍兴七年 · 公历:1137

九年,以金人来和传敕,炤草其文,曰:“乃上穹开悔祸之期,而大金报许和之约。割河南之境土,归我舆图;戢宇内之干戈,用全民命。”寻兼侍读,除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继命往陕西宣谕德意。炤奏:“京城统制吴革、知环州田敢、成忠郎卢大受皆以节义,革为范琼所害,敢、大受为刘豫所杀,乞赐褒恤。”又奏:“陕西诸路陷刘豫,郡县有不从伪之人,所籍赀产,并令勘验给还。”炤至东京,检视宫室,寻诣永安军谒陵寝,遂至长安。

事件:楼炤草和文,兼侍读,签书枢密院事,宣谕陕西,招李世辅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吴革,田敢,卢大受,范琼,刘豫,李世辅,郭浩,杨政,吴璘 · 地点:陕西,东京,永安军,长安 · 年号:绍兴九年 · 公历:1139

会李世辅自夏国欲归朝,炤以书招之,世辅以二千人赴行在。寻至凤翔,以便宜命郭浩帅鄜延,杨政帅熙河兰巩,吴璘帅凤翔。炤欲尽移川口诸军于陕西,璘曰:“金人反覆难信,今移军陕右,则蜀口空虚。金若自南山捣蜀,要我陕右军,则我不战自屈。当依山为屯,控守要害。”于是璘、政二军独屯内地。炤又会诸路监司于凤翔,皆言蜀边屯驻大军之久,坐困四川民力,乃下其议,语在《胡世将传》。

事件:楼炤会诸路监司,论蜀边屯驻大军困民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李世辅,郭浩,杨政,吴璘,胡世将 · 地点:凤翔,鄜延,熙河兰巩,川口

炤还朝,以亲老求归省于明州,许之,命给假迎侍,仍赐以金带。十四年,以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,过阙入见,除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。寻为李文会、詹大方所劾,与祠。久之,除知宣州,徙广州,未行而卒,年七十三。后谥襄靖。

事件:楼炤知绍兴府,除签书枢密院事,被劾与祠,后知宣州徙广州未行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李文会,詹大方,帝 · 地点:明州,绍兴府,宣州,广州 · 年号:绍兴十四年 · 公历:1144

炤早附蔡京改秩,为台谏所论。其后立朝至位二府,皆与秦桧同时。其宣谕陕西,妄自尊大,或者论其好货失将士心云。

事件:楼炤早附蔡京,后与秦桧同时,宣谕陕西好货失将士心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楼炤,蔡京,秦桧

勾龙如渊,字行父,永康军导江人。勾姓本出古勾芒,高宗即位,避御名,更勾龙氏。政和八年,登上舍第。沉浮州县二十年,以张浚荐,召试馆职。

事件:勾龙如渊政和八年进士,沉浮州县二十年,张浚荐召试馆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勾龙如渊,行父,张浚,高宗 · 地点:永康军导江 · 年号:政和八年 · 公历:1118

绍兴六年,除秘书省校书郎。历著作佐郎、祠部员外兼礼部、起居舍人。尝进所为文三十篇,帝曰:“卿文极高古,更令平易尽善。”后因进对,帝复言:“文章平易者多浅近,渊深者多艰涩,惟用意渊深而造语平易,此最难者。”

事件:勾龙如渊除官,进文章,帝论平易之文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勾龙如渊,帝 · 年号:绍兴六年 · 公历:1136

八年,兼给事中、同知贡举,除中书舍人兼侍读,兼直学士院。面命草赵鼎罢相制,如渊言:“陛下既罢鼎,则用人才须耸动四方,当速召君子,显黜小人。”帝曰:“君子谓谁?”曰:“孙近、李光。”“小人谓谁?”曰:“吕本中。”先是,祠臣曾开以老病辞不草国书,帝欲用如渊代之,而赵鼎荐本中,故如渊憾之。

事件:勾龙如渊兼给事中,草赵鼎罢相制,论君子小人,憾吕本中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勾龙如渊,赵鼎,孙近,李光,吕本中,曾开,帝 · 年号:绍兴八年 · 公历:1138

又言:“臣观朝廷事,非君臣情通,未易能济。大臣于事稍有过差,陛下训饬之可也。陛下所欲为,势有未可,大臣亦当明白辩论。然必陛下先与大臣言及此意,若不先言,即大臣论一事不从,尚未之觉,至再至三,遂以为陛下疏之,或疑他人有以间之。既以怀疑,即不能尽诚,陛下察其不诚,又从而疑之,安有君臣之间,动相疑间而能久于其位者?愿陛下明谕之。”帝曰:“前此未常有以此告朕者,卿见秦桧亦宜语此。”时桧方得君,如渊犹恐委桧未专,故及之。除御史中丞。

事件:勾龙如渊进言君臣关系,建议陛下先与大臣沟通以避免猜疑,皇帝接受并让他转告秦桧,任命他为御史中丞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勾龙如渊,字行父,秦桧,宋高宗 · 年号:绍兴八年 · 公历:1138

先是,桧力主和,执政、侍从及内外诸臣皆以为非是,多上书谏止者,桧患之。如渊为桧谋曰:“相公为天下大计,而邪说横起,盍不择人为台谏,使尽击去,则相公之事遂矣。”桧大喜,即擢如渊中司。

事件:勾龙如渊为秦桧出谋划策,建议任命自己的人到台谏职位以打击反对者,秦桧很高兴,提拔如渊为御史中丞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秦桧,勾龙如渊 · 年号:绍兴八年 · 公历:1138

如渊言:“凡事必有初,及其初而为之则易,无其端而发之则难。陛下即位,一初也;渡江,二初也;移跸建康,三初也;自建康复还临安,四初也。自赵鼎相,刘大中、王庶相继去,今复独任一相,召一二名士,凡事有当行而弊有当去者,又一初也,臣愿以正纪纲、辨邪正、明赏罚、谨名器、审用度、厚风俗、去文具七者为献。”

事件:勾龙如渊向皇帝建议以正纪纲、辨邪正等七点为施政纲领,强调抓住时机改革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勾龙如渊,宋高宗,赵鼎,刘大中,王庶 · 地点:临安,建康

又言:“孟庾召节在途,士论不与。”帝曰:“朕欲遣令使金国,在廷莫更有小人否?”对曰:“如赵鼎为相,尽隳纪纲,乃窃贤相之名而去。王庶在枢府,尽用奸计,乃以和议不合,卖直而去。刘大中以不孝得罪,乃窃朝廷美职而去。”帝曰:“卿胡不论?”对曰:“目今士论见孟庾之召,王庶之去,已有‘一解不如一解’之语。愿陛下不惜孟庾一人,以正今日公论,其他容臣一一为陛下别白之。”于是出庾知严州。又连论庶、大中,皆罢之。

事件:勾龙如渊批评孟庾、王庶、刘大中的行为,建议皇帝不惜孟庾一人以正公论,皇帝接受,将孟庾外放为知严州,并罢免王庶、刘大中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孟庾,王庶,刘大中,赵鼎,宋高宗,勾龙如渊 · 地点:金国,严州

金国遣二使来议和,许归河南地。使者踞甚,议受书之礼不决,外议汹汹。如渊建议取其书纳禁中。于是同谏长请对,又呼台吏问:“朝廷有大议论,许台谏见宰执商议乎?”吏曰:“有。”遂赴都堂与宰执议取书事,宰执皆以为然。帝亲笔召如渊、李谊入对。明日,诏宰执就馆见金使,受其书纳入,人情始安。

事件:金国派使者来议和,态度傲慢,如渊建议将国书收入宫中,并与宰执商议,最终皇帝下诏接受国书,人心安定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勾龙如渊,李谊,金使 · 地点:禁中,都堂,临安

九年,奏召还曾开、范同,而罢施庭臣、莫将,以谓:“开、同之出,虽曰语言之过,而其心实出于爱君;庭臣、将之迁,虽曰议论之合,而其迹终近于希进。今国论既定,好恶黜陟,所宜深谨。”又论张邦昌时伪臣因赦复职非是。帝曰:“卿言是也,朕亦欲置此数匹夫不问。”对曰:“将恐无以示训。”其后卒不行。

事件:绍兴九年,如渊建议召还曾开、范同,罢免施庭臣、莫将,批评张邦昌伪臣复职,皇帝同意但最终未执行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勾龙如渊,曾开,范同,施庭臣,莫将,张邦昌,宋高宗 · 地点:严州 · 年号:绍兴九年 · 公历:1139

忽一日,如渊言:“和议之际,臣粗自效,如臣到都堂,若不遏朝廷再遣使之议,则和议必至于坏,而宣对之日,稍有将顺,则遂至于屈。臣于二者,粗有报国之忠。臣亲老,愿求归。”帝不许。如渊疑帝有疏之之意,又奏曰:“臣向荐君臣腹心之论,陛下大以为然。其后秦桧在和议可否未决之间欲求去,陛下颇罪之,臣再三为桧辨析。今陛下与桧君臣如初,而臣反若有谗诉于其间者。”帝曰:“朕素不喜谗,卿其勿疑。”如渊尝与施庭臣忿争,庭臣谓如渊有指斥语,帝谓秦桧曰:“以朕观之,庭臣之罪小,如渊之罪大。”桧请斥庭臣而徙如渊,待其求去然后补外。帝不可,于是与庭臣皆罢。

事件:勾龙如渊因和议中的功劳求归,皇帝不许,后因与施庭臣争执,被皇帝认为有罪,秦桧请求贬斥,皇帝将两人皆罢免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勾龙如渊,秦桧,施庭臣,宋高宗

初,如渊与莫将及庭臣皆力主和议,如渊缘此擢中司,而将及庭臣缘此皆峻用。张焘、晏敦复上疏专以三人为言。如渊入言路,即劾二人,至是与庭臣俱罢。其后桧拟如渊知遂宁府,帝曰:“此人用心不端。”遂已。两奉祠,卒,年六十二。

事件:勾龙如渊、莫将、施庭臣因力主和议而受提拔,后张焘、晏敦复上疏弹劾,如渊入台后弹劾二人,但最终如渊与庭臣俱罢,秦桧想任如渊知遂宁府,皇帝认为其用心不端而作罢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勾龙如渊,莫将,施庭臣,秦桧,宋高宗,张焘,晏敦复 · 地点:遂宁府

如渊始以张浚荐召,而终乃翼秦桧挤赵鼎,仇吕本中,逐刘大中、王庶,心迹固可见矣。子佃、僎、似。

事件:勾龙如渊最初被张浚推荐,最终却辅助秦桧排挤赵鼎、仇视吕本中、驱逐刘大中和王庶,其心迹可见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勾龙如渊,张浚,秦桧,赵鼎,吕本中,刘大中,王庶,勾龙佃,勾龙僎,勾龙似

薛弼,字直老,温州永嘉人。登政和二年进士第,调怀州刑曹、杭州教授。初颁《五礼》《新书》,定著释奠先圣误用下丁,弼据礼是正,州以闻,诏从其议。监左藏东库。内侍王道使奴从旁礼绢美恶,多取之,弼白版曹穷治,人严惮之。

事件:薛弼登政和二年进士,任怀州刑曹、杭州教授,校正礼仪错误,任监左藏东库时惩治内侍王道的奴仆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薛弼,字直老,王道,宋徽宗 · 地点:温州永嘉,怀州,杭州 · 年号:政和二年 · 公历:1112

靖康初,金兵攻汴京,李纲定议坚守,众不悦。弼意与纲同,围解,迁光禄寺丞。尝言:“姚平仲不可恃。”未几而败。纲救太原,弼言:“金必再至,纲不当去,宜先事河北。”金人果再入。始命刑部侍郎宋伯友提举河防,弼以点检粮草从之,为计画甚切,皆不能用,乃乞罢归,改三门、白波辇运,寻主管明道宫,提举淮东盐事,改湖南运判。

事件:靖康初,金兵攻汴京,薛弼支持李纲坚守,后迁光禄寺丞,建议不要依赖姚平仲,又建议防备金人再犯,但未被采纳,后改任其他职务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薛弼,李纲,姚平仲,宋伯友 · 地点:汴京,太原,河北,三门,白波,淮东 · 年号:靖康初 · 公历:1126

杨么据洞庭,寇鼎州,王<王燮>久不能平,更命岳飞讨之。么陆耕水战,楼船十余丈,官军徒仰视不得近。飞谋益造大舟,弼曰:“若是,则未可以岁月胜矣。且彼之所长,可避而不可斗也。今大旱,湖水落洪,若重购舟首,勿与战,逐筏断江路,藁其上流,使彼之长坐废,而精骑直捣其垒,则破坏在目前矣。”飞曰:“善。”兼旬,积寇尽平,进直秘阁。时道殣相望,弼以闻,帝恻然,命给钱六万缗、广西常平米六万斛、鄂州米二十万斛振之,且使讲求富弼青州荒政,民赖以甦。

事件:薛弼向岳飞献策平定杨么,建议利用旱季水落的时机,断其水路,然后精骑直捣,岳飞采纳,很快平定贼寇,薛弼进直秘阁,又建议赈灾,民赖以复苏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薛弼,岳飞,杨么,王燮,宋高宗 · 地点:洞庭,鼎州,靖州,鄂州

王彦自荆移襄,迁延不即赴。彦所将八字军皆中原劲卒,朝廷患其恣横,以弼直徽猷阁代之。彦殊不意,弼径入府受将吏谒,大骇。弼曲折譬晓,彦感悟,即日出境。

事件:王彦从荆州调往襄阳,迁延不赴,薛弼接替他,薛弼直接进入府中接管,王彦大惊,薛弼开导后王彦当日出境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薛弼,王彦,岳飞 · 地点:荆,襄

除岳飞参谋官。飞母死,遁于庐山,张宗元摄飞事。飞将张宪移疾,部曲汹汹,生异语。弼谓诸将曰:“太尉力乞张公,而诏使随至,岳军素整,今而哗哄,是汝曹累太尉也。”诸将以谂宪,宪佯悟曰:“相公腹心,惟参谋知之。”众乃定。除户部郎官,再知荆南。

事件:薛弼任岳飞参谋官,岳飞母死后遁迹庐山,张宗元代管,张宪称病,部众不安,薛弼劝说诸将,稳定军心,后薛弼任户部郎官,再知荆南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薛弼,岳飞,张宗元,张宪 · 地点:庐山

桃源剧盗伍俊既招安,复谋叛,提点刑狱万俟卨不能制,乃以委弼,弼许俊以靖州。俊喜曰:“我得靖,则地过桃源远矣。”俊至,则斩以徇。迁秘阁修撰、陕西转运使,以左司郎官召知虔州,移黄州。

事件:桃源盗伍俊招安后复叛,薛弼受命处理,许诺给他靖州,伍俊至则被斩,薛弼升迁,后任陕西转运使等职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薛弼,伍俊,万俟卨 · 地点:桃源,靖州,陕西,虔州,黄州

时福州大盗有号“管天下”、“伍黑龙”、“满山红”之属,其众甚盛,钤辖李贵为贼所获,民作山砦自保。守臣莫将议委漳、泉、汀、建,募强壮游手各千人为效用,与殿司统制张渊同措置。未及行,诏升弼集英殿修撰,与将两易。弼至郡,漕臣以游手易聚难散,恐为他日患,闻于朝。事下弼议,弼谓:“昔守章贡,有武夫周虎臣、陈敏者,丁壮各数百,皆能战,视官军可一当十。”乃奏虎臣为副将,敏为巡检,选丁壮千人,号“奇兵”,日给糗粮,责以灭贼。自是岁费钱三万六千余缗、米九千石,凡四年而贼平。弼知广州,擢敷文阁待制。卒,年六十三。

事件:福州盗贼猖獗,薛弼接替莫将处理,建议使用当地壮丁组成奇兵,历时四年平定贼寇,后知广州,升敷文阁待制,卒年六十三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薛弼,李贵,莫将,张渊,周虎臣,陈敏,万俟卨 · 地点:福州,漳,泉,汀,建,广州

初,秦桧居永嘉,弼游其门。弼在湖北除盗,归功于万俟卨。桧诬岳飞下吏,卨以中司鞫狱,飞父子及宪皆死。朱芾、李若虚亦坐尝为飞谋议,夺职,惟弼得免,且为桧用,屡更事任,通籍从官,世以此少之。

事件:薛弼曾游秦桧门下,在湖北除盗归功于万俟卨,岳飞被诬下狱时,万俟卨审讯,岳飞父子及张宪死,朱芾、李若虚被夺职,唯薛弼得免,且受秦桧重用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薛弼,秦桧,万俟卨,岳飞,朱芾,李若虚 · 地点:永嘉,湖北

罗汝楫,字彦济,徽州歙县人。登政和二年进士第,监登闻鼓院,迁大理丞、刑部员外郎。奏命官犯公罪,勿取特旨以终惠臣子,又户口凋耗,宜少宽养子之禁。

事件:罗汝楫登政和二年进士,任监登闻鼓院,迁大理丞、刑部员外郎,上奏建议宽待养子之禁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罗汝楫,字彦济,宋徽宗 · 地点:徽州歙县,登闻鼓院,大理丞,刑部员外郎 · 年号:政和二年 · 公历:1112

拜监察御史。未逾月,迁殿中侍御史。与中丞何铸交章论岳飞,罢其枢筦。朱芾、李若虚尝为飞议曹,主帅有异意而不能谏;又言,飞狱具,寺官聚断,咸谓死有余罪,寺丞何彦猷、李若朴独喧然以众议为非,欲从轻典。皆坐黜。王庶谪道州,郡丞孙行俭以官廨居之,汝楫劾其无忌惮当斥,且令庶徙居。刘子羽知镇江,上言:“和好非久远计,宜及闲暇为备。”桧怒,风汝楫论罢之。

事件:罗汝楫任监察御史,与中丞何铸上书论岳飞,罢其枢密使,又弹劾朱芾、李若虚,论王庶、刘子羽,秦桧指使他罢免刘子羽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罗汝楫,何铸,岳飞,朱芾,李若虚,王庶,孙行俭,刘子羽,秦桧 · 地点:镇江,道州

时抚州有两陈四系狱,误论轻罪者死,汝楫诵其冤,且言:“独罪狱官而守卒不坐,非祖宗法。”于是诏天下断死刑,守以下引囚问姓名、乡里然后决。又言:“国家驻跸临安,淮南不可置度外,当重防海之寄,守长江之要,革窜名赏籍以劝有功。”

事件:罗汝楫上奏抚州误判死刑案,建议守卒也应负责,又建议重防海、守长江,革除弊政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罗汝楫,宋高宗 · 地点:抚州,临安,淮南

迁起居郎兼侍讲。帝问:“或谓《春秋》有贬无褒,此谊是否?”对曰:“《春秋》上法天道,春生秋杀,若贬而无褒,则天道不具矣。”帝称善,尝曰:“自王安石废《春秋》学,圣人之旨浸以不明。近世得其要者,惟胡安国与卿耳。”兼权中书舍人,除右谏议大夫。

事件:罗汝楫任起居郎兼侍讲,皇帝问《春秋》是否贬无褒,他回答《春秋》有褒有贬,皇帝称赞,并说自王安石废《春秋》学,近世只有胡安国和他得要旨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罗汝楫,宋高宗,王安石,胡安国

有南雄守奏对:“太后之归,和议之力也,当尽按前言和不便者。”时相是之,骤用为台官,中外悚惧,多束装待遣。汝楫言:“皆不当罪,宜以崇宁事党为戒。”议遂寝。

事件:南雄守奏对应追究前反对和议者,宰相同意,罗汝楫说不应罪及这些人,应以崇宁党事为戒,议论停止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罗汝楫,南雄守,秦桧 · 地点:南雄,临安

迁御史中丞。旧例,中丞、侍御史不并置,乃更侍御史。汝楫求去益力,迁吏部尚书,充国信使。除龙图阁学士、知严州。秩满,请祠,居丧未终而卒,年七十。累赠开府仪同三司。子颢、吁、颉、颂、愿、颒,皆有文。

事件:罗汝楫迁御史中丞,后求去,迁吏部尚书,充国信使,除龙图阁学士知严州,后请祠,居丧未终而卒,年七十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罗汝楫,宋高宗 · 地点:严州

愿字端良,博学好古。法秦、汉为词章,高雅精炼,朱熹特称重之。有《小集》七卷,《尔雅翼》二十卷。知鄂州,有治绩,以父故不敢入岳飞庙。一日,自念吾政善,姑往祠之,甫拜,遽卒于像前。人疑飞之憾不释云。

事件:罗愿博学好古,文章高雅,朱熹称重,知鄂州有治绩,因父亲缘故不敢入岳飞庙,后前往拜祭,猝死于像前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罗愿,字端良,朱熹,岳飞 · 地点:鄂州

萧振,字德起,温州平阳人。幼庄重,不好弄。稍长,能自谋学。尝奉父命董农役陇亩,手不释卷,其师谓其父曰:“此儿远大器也。”未冠,游郡庠,既冠,升太学。时有号“三贤”者,推振为首。登政和八年进士第,调信州仪曹。

事件:萧振幼时庄重好学,登政和八年进士第,调信州仪曹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萧振,字德起 · 地点:温州平阳,信州 · 年号:政和八年 · 公历:1118

时州郡奉神霄宫务侈靡,振不欲费财劳民,与守议不合。会方腊寇东南,距信尤近,守欲危振,檄振摄贵溪、弋阳二邑。既而王师至衢,又檄振督军饷,振治办无阙。大将刘光世见而喜之,欲以军中俘馘授振为赏,振辞曰:“岂可不冒矢石而贪人之功乎!”诸邑盗未息,守复檄振如初。振悉意区处,许其自新,贼多降者。守以赃去,振独为办行,守愧谢之。

事件:时州郡建神霄宫奢侈,萧振不愿劳民,与守不合。方腊寇近,守派他摄县,后督军饷,萧振治理得当,刘光世赏识,但萧振辞赏。 · 朝代:北宋 · 人物:萧振,刘光世,信州守 · 地点:信州,贵溪,弋阳,衢

调婺州兵曹兼功曹。时振妇翁许景衡以给事中召,振祝之曰:“公至朝幸勿见荐。”景衡询其故,振曰:“今执政多私其亲,愿为时革弊。”景衡然之。

事件:萧振调婺州兵曹兼功曹,其岳父许景衡被召,萧振告诫他不要推荐亲戚,许景衡同意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许景衡 · 地点:婺州

时盗贼所在猖獗,婺卒扬言欲叛以应贼,官吏震恐。振选诸邑士兵强勇者几千人,日习武以备,蓄异谋者稍惧。有一兵官素得军士心,守疑而罢之,群卒数百人被甲挺刃,斩仪门入。振闻即往,群卒皆罗拜呼曰:“某等屈抑,愿兵曹理之。”振使之言,厉色叱曰:“细事耳。车驾南巡,大兵咫尺,汝速死耶!可急释械,当为汝言。”众拜谢而去。郡守由是益相信,事悉与谋。尝议城守,振请以钱数万缗庸工板筑,未数月,城垒屹然,一毫无扰。任满归,告其亲曰:“家世业农,幸有田可力以奉甘旨,振不愿仕。”或荐于朝,授婺州教授,改秩,乞祠。

事件:盗贼猖獗,婺卒扬言叛乱,萧振选士兵防备,后群卒闹事,萧振斥责平息,守信任他,商议城守,萧振建议筑城,任满归,后授婺州教授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婺州守 · 地点:婺州

以执政荐召对,敷奏数事,皆中时病,帝大喜,拜监察御史。明年冬,以亲老乞补外,章七上,不许。面奏曰:“臣事亲之日短,事陛下之日长。”指心自誓:“今日之事父母,乃他日之事陛下也。”遂除提点浙西刑狱,寻召为宗正少卿,俄擢侍御史。

事件:以执政荐召对,敷奏中时病,皇帝喜,拜监察御史,明年冬以亲老乞补外,不许,后除提点浙西刑狱,召为宗正少卿,擢侍御史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宋高宗 · 地点:浙西

振本赵鼎所荐,后因秦桧引入台,时刘大中与鼎不主和议,振遂劾大中以摇鼎。大中既出,振谓人曰:“如赵丞相不必论,盍自为去就。”鼎遂罢。

事件:萧振原被赵鼎推荐,后因秦桧引入台,时刘大中与赵鼎不主和议,萧振弹劾刘大中以动摇赵鼎,赵鼎遂罢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赵鼎,秦桧,刘大中

后振知绍兴府,改兵部,除徽猷阁待制、知湖州。陛辞,奏曰:“国家讲和,恐失诸将心,宜遣使抚谕,示以朝廷息兵宽民意。虽两国通好,战御之备宜勿弛。”帝曰:“卿欲奉亲求便,岂不知朕有亲哉?”振曰:““臣之亲所系者一夫也,陛下之亲所系者天下也。陛下以天下为心,圣孝愈光矣。”帝叹其忠。将行,白桧曰:“宰相如一元气,不可有私,私则万物为之不生。”桧不悦。

事件:萧振知绍兴府,改兵部,除徽猷阁待制知湖州,陛辞奏事,建议抚谕诸将以息兵,皇帝叹其忠,临行告诫秦桧勿有私心,秦桧不悦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秦桧,宋高宗 · 地点:绍兴府,湖州

振至州,桧欲取羡余,振遗桧书,谓:“财用在天下,如血气之在一身,移左以实右,则病矣。”桧属以私事,又不克尽从。以亲老乞祠,提举太平观。后知台州。海寇势张,振至,克之。二十二年,以杨炜在狱供涉,镌徽猷待制,谪居池州。

事件:萧振知湖州,秦桧欲取羡余,萧振劝谏,秦桧属私事又不从,以亲老乞祠,后知台州平海寇,二十二年因杨炜狱事牵连,被谪居池州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秦桧,杨炜 · 地点:台州,池州 · 年号:绍兴二十二年 · 公历:1152

初,炜将上书,责李光徇秦桧议和。时振为侍御史,炜见振道书意,振然其言。及振知台州,而炜治邑有声,每大言无顾忌,振击节称善,遂荐炜改秩,又移书于桧从子秦昌时,俾同荐之。属吏密语振曰:“炜尝以书责李参政及太师,昌时义不当举,待制亦不可举。”振曰:“吾业已许之,岂可中辍。”遂因炜狱中供前事而贬。

事件:杨炜将上书责李光徇秦桧议和,时萧振为侍御史,杨炜见振道书意,振赞同,后振知台州,推荐杨炜改秩,杨炜因供前事而贬,振也受牵连贬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杨炜,李光,秦桧,秦昌时 · 地点:台州

明年,诏除敷文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、安抚制置使。军储适阙,仓吏以窘告,振奏留对籴米八万斛以足军食,以其直归计所。总计者利在掊克,即先告桧,谓振唱为阙乏之语,风御史劾振要誉,复谪池阳。而总计者以谮得蜀帅,既而专用罗织掊克其民,民益思振。

事件:明年,诏除敷文阁待制知成都府,军储不足,萧振奏留米足军食,总计者诬陷他,秦桧风御史劾振,复谪池阳,总计者得蜀帅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秦桧,万俟卨 · 地点:成都,池阳 · 年号:绍兴二十三年 · 公历:1153

桧死,语得闻,帝大感悟。亟遣振还成都,父老欢呼蜀道。振至,一切以宽治。或问其故,振曰:“承纵弛,革之当严,今继苛劾,非宽则民力瘁矣。”帝嘉振治行,谓宰臣沈该、汤思退曰:“四川善政,前有胡世将,今有萧振。”进秩四等,加敷文阁学士。卒于成都府治,年七十二。振两为蜀守,威行惠孚,死之日,民无老稚,相与聚哭于道。遗表至,帝悼惜之,赙银五百两、绢五百匹,赠四官。

事件:秦桧死,皇帝感悟,派萧振还成都,萧振以宽治政,皇帝嘉奖,进秩加官,卒于成都,年七十二,百姓聚哭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,宋高宗,沈该,汤思退 · 地点:成都 · 年号:绍兴二十五年后 · 公历:1155

振好奖善类,端人正士多所交识,其间有卓然拔出者,迄为名臣。振居濒江,自父微时,见过客与掌渡者争,多溺死。振造大舟,佣工以济,人感其德,相与名其江为萧家渡云。有文集二十卷。子諴、忱。

事件:萧振好奖善类,交友正士,居濒江时造大舟济人,人名其江为萧家渡,有文集二十卷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振 · 地点:濒江,萧家渡

论曰:何铸、王次翁以下数人者,附丽秦桧,斥逐忠良,以饕富贵,而次翁尤为柔媚,故桧独怜之,其在位最久。孔子所谓鄙夫患得患失无所不至者,此辈是已。铸能伸岳飞之枉,虽为可尚,然又为之使金而通问焉,盖堕其术而不悟者,桧之计深哉。

事件:论曰,评价何铸、王次翁等附丽秦桧,斥逐忠良,贪图富贵,王次翁尤柔媚,何铸能伸岳飞之枉但又被秦桧利用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何铸,王次翁,岳飞,秦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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