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387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

○黄洽 汪应辰 王十朋 吴芾 陈良翰 杜莘老

事件:列出人名,无事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汪应辰,王十朋,吴芾,陈良翰,杜莘老

黄洽,字德润,福州候官人。隆兴元年,以太学生试春官第二,诏循故事,未临轩,赐第二人及第。授绍兴府观察判官。秩满,就铨选,不用前名例谒庙堂。宰相陈俊卿白于上,改宣义郎,除国子博士。

事件:黄洽在隆兴元年中进士,授官,后改差职务,被陈俊卿推荐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陈俊卿 · 地点:福州候官,绍兴府 · 年号:隆兴元年 · 公历:1163

适有旨职事官无待次,改差浙东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。继为太学国子博士,枢密院编修官,通判福州。奉祠,召为太常丞。请外,孝宗方厉精求治,曰:“黄洽厚德,方任以事。”不许。当对,奏三事:备事莫若储才,士卒当练其心,军政必预为谋。上矍然,洽徐奏:“愿戒饬州郡,毋烦扰以致寇,毋轻易以玩寇。寇扰而后定,伤根本多矣。”繇秘书郎迁著作郎。上谕词臣:“秘阁储英俊为异时公卿用,行黄洽词,可及之。”

事件:黄洽任浙东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等职,后为太常丞,上奏三事,建议储才练兵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陈俊卿 · 地点:浙东,福州

除右正言,首奏:“谏臣非具员,职在谏争,朝政有阙,所当尽言。”上亦以为端士,许其尽言无隐。除侍御史。会水旱频仍,因祠祭上言:“此事全在一念,陛下夙兴默想,专精在民,身虽法宫,心则坛壝,洋洋左右,理非漠然。几岁荒歉之由,必有未尽契神示之心者。”一日特诏:“诸路奉行荒政不虔,差官按视安集。”洽亟奏:“使者一出,官吏必须知畏。其常平一司,所职何事?淮、浙、江东见有使,以五使分五路,尚虑不周知。今遣一人兼二三路,不过阅图帐户口多寡,地里辽邈,安能遍历乎?若专责常平,名正而职举,事分而察精。”又奏:“艺祖惩藩镇偏重之失,不欲兵民之权聚于一夫之手。今使主兵官兼郡寄,是合兵民权为一,且属边徼,偏重尤甚。”上皆嘉纳。洽所论列,未尝捃摭细故他慝以累其终身。

事件:黄洽任右正言,上奏谏臣应尽言,并建议荒政应专责常平司,反对兵民权合一,获皇帝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黄德润

除右谏议大夫。上方锐志肄武,洽因风谏,言:“《颐》之大象:‘君子以慎言语,节饮食。’言语饮食犹谨节之,况其他乎?凡筋力喘息之间,一有过差,皆非所以养其身也。”上曰:“卿言无非仁义忠孝,可为万世臣子之法,朕常念之。”洽在经筵,言:“宰相代天理物,要在为国得人。人主之命相,任则勿疑。宰相重则朝廷尊,朝廷尊则庙社安。宰相抡才任职,当尽公心。君子进则庶职举,庶职举则天下治。”上首肯再三,乃曰:“卿如良金美玉,浑厚无瑕,天其以卿为朕弼耶?”

事件:黄洽任右谏议大夫,劝谏皇帝节制言行,并论宰相职责,皇帝称赞他为良金美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黄德润

除御史中丞,奏:“荐举请托,必竞于宰执、台谏之门,若宰执、台谏不为人觅举,使士大夫咸自率厉,以公道得之,岂不甚善。或果知其人,露章以荐,亦何不可。”潭州奏强盗罪不至死应配者坐加役流,有旨具议。洽曰:“强盗异他盗,以其故为也。若止髡役,三年之后,圈槛一弛,豨突四出,善良受害,可胜数耶?况役时必去防闲之具,走逸结合,患尤甚焉。”上深然之。

事件:黄洽任御史中丞,奏请荐举应公正,并议强盗罪刑,建议加重处罚,皇帝深以为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黄德润 · 地点:潭州,长沙

除参知政事。上曰:“卿每告朕用人,今卿居用人之地,不可不勉。”上因商榷除目,洽罄谒无所顾避,上大喜曰:“五十年无此差除。”除知枢密院事。洽累章求去,许之,除资政殿大学士、知隆兴府。

事件:黄洽任参知政事,皇帝勉励他用人,后改知枢密院事,请辞获准,任资政殿大学士、知隆兴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黄德润 · 地点:隆兴府,南昌

光宗受禅,特诏言事,洽奏:“用人为万世不易之论,臣前以此纳忠寿皇,今复告于陛下。”屡乞归田,寻畀提举洞霄宫。方未得请也,人劝之治第,洽曰:“吾书生,蒙拔擢至此,未有以报国,而先营私乎?使吾一旦罪去,犹有先人敝庐可庇风雨,夫复何忧。”庆元二年致仕。

事件:光宗即位后,黄洽上奏用人之道,并请求归乡,后提举洞霄宫,拒绝营私,庆元二年退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黄德润,光宗 · 年号:庆元二年 · 公历:1196

洽常言:“居家不欺亲,仕不欺君,仰不欺天,俯不欺人,幽不欺鬼神,何用求福报哉!”六年七月,薨,年七十九。赠金紫光禄大夫。洽质直端重,有大臣体,两朝推为名臣。有文集、奏议八十五卷。

事件:黄洽常言诚信做人,庆元六年去世,享年七十九岁,赠官,被两朝推为名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洽,黄德润 · 年号:庆元六年 · 公历:1200

汪应辰,字圣锡,信州玉山人。幼凝重异常童,五岁知读书,属对应声语惊人,多识奇字。家贫无膏油,每拾薪苏以继晷。从人借书,一经目不忘。十岁能诗,游乡校,郡博士戏之曰:“韩愈十三而能文,今子奚若?”应辰答曰:“仲尼三千而论道,惟公其然。”

事件:汪应辰幼时聪慧,家贫借书苦读,十岁能诗,在乡校应对机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 · 地点:信州玉山,玉山

未冠,首贡乡举,试礼部,居高选。时赵鼎为相,延之馆塾,奇之。绍兴五年,进士第一人,年甫十八。御策以吏道、民力、兵势为问,应辰答以为治之要,以至诚为本,在人主反求而已。上览其对,意其为老成之士,及唱第,乃年少子,引见者掖而前,上甚异之。鼎出班特谢。旧进士第一人赐以御诗,及是,特书《中庸篇》以赐。初名洋,与姓字若有语病,特改赐应辰。上欲即除馆职,赵鼎言:“且令历外任,养成其材。”乃授镇东军签判。故事,殿试第一人无待次者,至是,取一年半阙以归。舍人胡寅行词曰:“属者延见多士,问以治道,尔年未及冠,而能推明帝王躬行之本,无曲学阿世之态。”

事件:汪应辰十八岁中进士第一,对策受皇帝赏识,但赵鼎建议先历外任,授签判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赵鼎 · 年号:绍兴五年 · 公历:1135

应辰少受知于喻樗,既擢第,知张九成贤,问之于樗,往从之游,所学益进。初任,赵鼎为帅,幕府事悉谘焉。岁小旱,命应辰祷雨名山即应,越人语之曰:“此相公雨。”鼎曰:“不然,乃状元雨也。”

事件:汪应辰从喻樗学习,后从张九成游学,学问进步,祷雨应验,被称为状元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喻樗,张九成

召为秘书省正字。时秦桧力主和议,王伦使还,金人欲以河南地归我。应辰上疏,谓:“和议不谐非所患,和议谐矣,而因循无备之可畏。异议不息非所患,异议息矣,而上下相蒙之可畏。金虽通和,疆埸之上宜各戒严,以备他盗。今方且肆赦中外,褒宠将帅,以为休兵息民自此而始。纵忘积年之耻,独不思异时意外之患乎?此因循无备之所以可畏也。方朝廷力排群议之初,大则窜逐,小则罢黜,至有一言迎合,则不次擢用。是以小人窥见间隙,轻躁者阿谀以希宠,畏懦者循默以备位,而忠臣正士乃无以自立于群小之间,此上下相蒙之所以可畏也。臣愿勿以和好之可无虞,而思患预防,常若敌人之至。”疏奏,秦桧大不悦,出通判建州,遂请祠以归。寓居常山之永年院,蓬蒿满迳,一室萧然,饘粥不继,人不堪其忧,处之裕如也,益以修身讲学为事。自是凡三主管崇道观,在隐约时,胸中浩然之气凛然不可屈。

事件:汪应辰上疏反对和议,指出因循无备和上下相蒙的可畏,触怒秦桧,被贬通判建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秦桧,王伦

张九成谪邵州,交游皆绝,应辰时通问。及其丧父,言者犹攻之,而应辰不远千里往吊,人皆危之。通判袁州,凡所予夺,人无异词。始至,或以其书生易之,已乃知吏师所不能及。丞相赵鼎死朱崖,扶丧过郡,应辰为文祭之曰:“惟公两登上宰,皆直艰危之时;一斥南荒,遂为死生之别。事已定于盖棺,恩特容于归骨。”吏付之火。其子借三兵以归,道出衢州,章杰为守,希桧意,指应辰为阿附,为死党,符移讯鞫,偏搜行橐,求祭文不可得。时胡寅遗桧书,谓此事不足竟,事乃寝。

事件:汪应辰不避风险,与谪居的张九成交往,并祭奠赵鼎,遭章杰迫害,但事得寝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张九成,赵鼎,章杰 · 地点:邵州,邵阳

通判静江府,逾期不得代,乃沿檄归省其母。继差通判广州。时桧所深忌者赵鼎、张浚,鼎既死而浚独存,未快其意。江西运判张常先笺注前帅张宗元与浚诗,言于朝,其词连逮者数十家,将诬以不轨而尽去之。狱既具,桧死,应辰幸而免。

事件:汪应辰通判静江府和广州,在秦桧忌恨张浚时,因狱事幸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秦桧,赵鼎,张浚 · 地点:静江府,桂林,广州

明年,召为吏部郎官,迁右司。母老乞外,丞相苦留之曰:“方进用,未应尔。”应辰曰:“亲老矣,不可缓。”乃出知婺州。郡积欠上供十三万缗,朝廷命宪漕究治,应辰谓急则扰民,乃与诸邑蠲宿逋,去苛敛,定期会,窒渗漏,悉为补发。寻丁内艰去,庐于墓侧。

事件:汪应辰召为吏部郎官,因母老求外任,知婺州,妥善处理积欠,后丁内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 · 地点:婺州,金华

服阕,除秘书少监,迁权吏部尚书。李显忠冒具安丰军功赏五千余人,应辰奏驳之。权户部侍郎兼侍讲。应辰独员当剧务,节冗费,常奏:“班直转官三日,而堂吏增给食钱万余缗;工匠洗泽器皿仅给百余千,而堂吏食钱六百千;塑显仁神御,半年功未及半,而堂吏食钱已支三万、银绢六百匹两。他皆类此。”上惊其费冗,命吏部裁之。

事件:汪应辰任秘书少监、权吏部尚书,驳回李显忠冒功,并节冗费,建议裁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李显忠

金渝盟,诏求足食足兵之策,应辰奏曰:“陆贽有云:‘将非其人,兵虽多不足恃;操失其柄,将虽才不为用’。臣之所忧,不在兵之不足,在乎军政之不修。自讲和以来,将士骄惰,兵不阅习,敌未至则望风逃遁,敌既退则谩列战功,不惟佚罚,且或受赏。方时无事,诏令有所不行,一旦有急,谁能听命以赴国家之难。望发英断,赏善罚恶,使人人洗心易虑,以听上命,然后号令必行矣。”

事件:汪应辰奏请足食足兵之策,强调军政不修,将士骄惰,建议赏善罚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

三十二年建储,以孝宗名与唐庐江王、晋楚王同,诏改为“晔”,应辰以为与唐昭宗同,白左相陈康伯,遂改今名。集议秀王封爵,应辰定其称曰“太子本生之亲”。议入,内降曰:“皇太子所生父,可封秀王。”暨内禅,拟于传位日降赦,应辰言:“唐太宗受禅于高祖,明年正月始改元。”乃从其说。又议改元“重熙”,应辰谓契丹尝以纪年,遂改隆兴。一朝大典礼,多应辰所定。

事件:汪应辰参与建储和改元等大典礼,定太子本生亲称号,建议改元隆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陈康伯 · 年号:绍兴三十二年 · 公历:1162

议太上尊号,李焘、陈康伯密议以“光尧寿圣”为称。及集议,或谓:“尊号始自开元,罢于元丰,今不当复,况太上视天下如弃敝屣,岂复顾此?”应辰主之尤力。或又言:“主上奉亲,乌得援元丰自却为比?”于是议状书者半,不书者半。明日,应辰复与金安节等十二人各陈所见,大概谓“光尧”近乎“神尧”,“寿圣”乃英宗诞节,尝以名寺。御史周必大亦以为问,应辰答以“尧”岂可“光”。是语有闻之德寿者,高宗因上过宫,云:“汪应辰素不乐吾。”于是有诏:尊号之议,已尝奏知,不容但已。安节等遂奉诏。

事件:汪应辰力主上太上尊号,但遭反对,最终诏令已定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李焘,陈康伯,金安节,周必大

应辰连乞补外,遂知福州。未几,升敷文阁待制,举朱熹自代。在镇二年,会朝廷谋蜀帅,乃以敷文阁直学士为四川制置使、知成都府。陛辞,特降诏抚谕。入境,以书与宣抚使吴璘,令以抚谕诏申严号令。既至,免利路民饷运,徙沿边戍兵就粮内郡,纵保胜义士复业,存左藏所解白契二百万以备不虞,悉奏行之。有谓蜀中纲马驿程由梁、洋、金、房,山路峻险,宜浮江而下,诏吴璘措置。执政、大将皆主其说,应辰与夔帅王十朋力言其不便,遂得中止。二税勘合,每贯取二十钱,乾道诏旨尝减三之一,有欲增之者,应辰与两漕臣列奏,言:“勘合不以钞计,而以贯石匹两计,是阳为减而阴实增之也。以成都一路计之,岁入三十万,今以所增为六十万,计以四路,不知几倍。虽非兴利者所便,而民受其赐多矣。”

事件:汪应辰知福州,后任四川制置使,到任后调整政策,反对纲马驿程改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朱熹,吴璘 · 地点:福州,成都府

璘时驻蜀口武兴,精兵为天下冠,既老且病,应辰密奏以关陕大将系国安危,所当预图。于是执政传旨,若璘不起,令制司暂领其任。暨璘死,应辰遂摄宣抚之职,蜀道晏然。

事件:吴璘病重,汪应辰密奏预图,后摄宣抚职,蜀道安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吴璘 · 地点:武兴,略阳

虞允文寻以知枢密院事宣抚四川,应辰援张浚例,乞罢制司,不许。总所牒委官核四川匿契税,应辰奏:“其不便者四,曰妨农废业,曰纵吏扰民,曰违法害教,曰长奸起讼。比户部已令人自首,州县收并已不少,其未尽者,有见行法令,不宜为此烦扰。”上曰:“论极有理,速罢止之。”

事件:虞允文宣抚四川,汪应辰援例乞罢制司,并奏四川匿契税不便,获准罢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虞允文 · 地点:四川

蜀大旱,诏问救荒之策,应辰奏:“利、阆、绵、梓军马粮料,随民力均敷,官虽支籴钱,民不得半价,若选官就岁熟处籴之,可以宽民力,第无钱束手,乞给度牒。”上曰:“汪应辰治蜀甚有声,且留意民事如此。”给度牒四百,永为籴本振济,遂移书诸路漕臣,亟救荒,且以绵、剑和籴告之,而全蜀蒙惠。

事件:蜀大旱,汪应辰奏请救荒策,获给度牒,移书诸路救荒,全蜀蒙惠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 · 地点:蜀,利州,阆州,绵州,梓州

刘珙拜同知枢密院事,进言曰:“汪应辰、陈良翰、张栻学行才能,臣所不及。”已,得旨召还。邛之安仁年饥,挻起为盗,害及旁郡,即具奏,且檄茶马使招捕。旬月间,诛其渠魁,余悉抚定。或白之虞允文曰:“汪帅得无掩盗事不上闻乎?”宣司乃密奏,使人绐应辰曰:“邛寇事未敢奏,不审制司如何?”应辰以奏检报之,允文内愧。将行,代纳成都一府激赏绢估三万三千九百八十四匹。

事件:刘珙推荐汪应辰,汪应辰平定邛寇,并代纳成都激赏绢,后被召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刘珙,虞允文 · 地点:邛州,安仁

冬,入觐,陛对,以畏天爱民为言。上曰:“卿久在蜀,宽朕西顾忧,军政民事革弊殆尽,蜀中除虚额,民间当被实惠。”应辰奏:“虚额去则州县宽,尚有两事,曰预借,曰对籴。预借乃州县累岁相仍,对籴则以补州县阙乏,民输米一石,即就籴一石,或半价,或不支,且多取赢。陛下近捐百万除预借之弊,对籴患止数州,愿并除之,则弊革无余矣。”

事件:汪应辰入觐,奏畏天爱民,并建议免除预借和对籴,皇帝赞许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

除吏部尚书,寻兼翰林学士并侍读。论爱民六事,庙堂议不合,不悦者众。一日,陈良佑登对,上告以“汪应辰言卿在蜀多诞谩。”良佑奏:“臣与应辰昨同从班,应辰请外,得衢州,臣惜其去,同奏留之。时边奏方急,臣不知应辰将为便私计也。奏既上,应辰以此大憾,乃为是说以中臣耳。”上曰:“乃尔邪!”

事件:汪应辰论爱民六事,与庙堂不合,遭陈良佑谗言,皇帝不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陈良佑

应辰在朝多革弊事,中贵人皆侧目。德寿宫方甃石池,以水银浮金凫鱼于上,上过之,高宗指示曰:“水银正乏,此买之汪尚书家。”上怒曰:“汪应辰力言朕置房廓与民争利,乃自贩水银邪?”应辰知之,力求去。会复出发运均输之旨,叹曰:“吾不可留矣,但力辨群枉,则补外之请自得。”乃力论其事有害无利,遂以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。

事件:汪应辰在朝革弊,遭中贵人侧目,因水银事件和运均输之议,力求去,知平江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高宗,韩玉 · 地点:平江府,苏州

韩玉被旨拣马,过郡,应辰简其礼。玉归,谮之于上曰:“臣所过州县,未有若平江之不治者。”上怪之。平江米纲至,有折阅,事上,连贬秩。力疾请祠,自是卧家不起矣,以淳熙三年二月卒于家。

事件:韩玉进谗言,汪应辰被贬秩,后卧家不起,淳熙三年卒于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韩玉 · 地点:平江 · 年号:淳熙三年 · 公历:1176

应辰接物温逊,遇事特立不回,流落岭峤十有七年。桧死,始还朝,刚方正直,敢言不避。少从吕居仁、胡安国游,张栻、吕祖谦深器许之,告以造道之方。尝释克己之私如用兵克敌,《易》惩忿窒欲,《书》刚制于酒,惩窒、刚制皆克胜义,可不常省察乎?其义理之精如此。好贤乐善,出于天性,尤笃友爱,尝以先畴逊其兄衢,虽无屋可居不顾也。子达,继登进士第,仕至吏部尚书、端明殿学士。

事件:汪应辰接物温逊,刚方正直,从吕居仁等游学,好贤乐善,子继登进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应辰,汪圣锡,吕居仁,胡安国,张栻,吕祖谦

王十朋,字龟龄,温州乐清人。资颖悟,日诵数千言。及长,有文行,聚徒梅溪,受业者以百数。入太学,主司异其文。

事件:王十朋幼时聪慧,及长有文行,聚徒梅溪,入太学受赏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 · 地点:温州乐清,乐清

秦桧死,上亲政,策士,谕考官曰:“对策中有陈朝政切直者,并置上列。”十朋以“权”为对,大略曰:“揽权者,非欲衡石程书如秦皇,传餐听政如隋文,强明自任、不任宰相如唐德宗,精于吏事、以察为明如唐宣宗,盖欲陛下惩既往而戒未然,威福一出于上而已。尝有铺翠之禁,而以翠羽为首饰者自若,是岂法令不可禁乎?抑宫中服浣濯之化,衣不曳地之风未形于外乎?法之至公者莫如选士,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。往岁权臣子孙、门客类窃巍科,有司以国家名器为媚权臣之具,而欲得人可乎?愿陛下正身以为本,任贤以为助,博采兼听以收其效。”几万余言。上嘉其经学淹通,议论醇正,遂擢为第一。学者争传诵其策,以拟古晁、董。

事件:秦桧死后,皇帝亲政,王十朋对策论揽权,擢为第一,策文争传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秦桧

上用其言,严销金铺翠之令,取交址所贡翠物焚之。诏:“十朋乃朕亲擢。”授绍兴府签判。既至,或以书生易之,十朋裁决如神,吏奸不行。时以四科求士,帅王师心谓十朋身兼四者,独以应诏。召为秘书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。先是,教授入讲堂居宾位,十朋不可,皇孙特加礼而位教授中坐。

事件:王十朋授绍兴府签判,裁决如神,兼四科,召为秘书郎等,教授皇孙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王师心 · 地点:绍兴府

金将渝盟,十朋轮对,言:“自建炎至今,金未尝不内相残贼,然一主毙,一主生,曷尝为中国利?要在自备如何。御敌莫急于用人,今有天资忠义、材兼文武可为将相者,有长于用兵、士卒乐为之用可为大帅者,或投闲置散,或老于藩郡,愿起而用之,以寝敌谋,以图恢复。”盖指张浚、刘锜也。又言:“今权虽归于陛下,政复出于多门,是一桧死百桧生也。杨存中以三衙而交结北司,以盗大权。汉之祸起于恭、显,王氏之相为终始;唐之祸起于北军,藩镇之相为表里。今以管军位三公,利源皆入其门,阴结诸将,相为党援。枢密本兵之地,立班甘居其后。子弟亲戚,布满清要。台谏论列,委曲庇护,风宪独不行于管军之门,何以为国!至若清资加于哙五;高爵滥于医门;诸军承受,威福自恣,甚于唐之监军;皇城逻卒,旁午察事,甚于周之监谤;将帅剥下赂上,结怨三军;道路捕人为卒,结怨百姓;皆非治世事。”上嘉纳,戢逻卒,罢诸军承受,更定枢密、管军班次,解杨存中兵权,其言大略施行。秦桧久塞言路,至是十朋与冯方、胡宪、查籥、李浩相继论事,太学生为《五贤诗》述其事。除著作郎。

事件:王十朋轮对,建议用人御敌,指张浚、刘锜,并论权臣弊政,建议改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张浚,刘锜,杨存中 · 年号:绍兴三十一年 · 公历:1161

三十一年正月,风雷雨雪交作,十朋以为阳不胜阴之验,遣陈康伯书,冀以《春秋》灾异之说力陈于上,崇阳抑阴,以弭天变。迁大宗正丞,亟请祠归。金犯边,起刘锜为江、淮、浙西制置,张浚帅金陵,悉如其言。

事件:三十一年正月灾异,王十朋书陈康伯建议崇阳抑阴,后请祠归,金犯边如其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陈康伯,刘锜,张浚

孝宗受禅,起知严州。召对,首言:“太皇非倦勤时,而以大器付陛下,贤于尧、舜,陛下当思以副太上者。今社稷之安危,生民之休戚,人才之进退,朝廷之刑赏,宜若舜之协尧,断然行之,以尽继述之道。”拜司封郎中,累迁国子司业。言:“今居位者往往职之不举,宜有以革之。人主有大职三,任贤、纳谏、赏罚是也。”上嘉之。除起居舍人,升侍讲。时左右史失职久,十朋除起居郎,胡铨奏四事,语在《胡铨传》。除侍御史,上谓胡铨曰:“比除台官,外议如何?”铨曰:“皆谓得人。”上曰:“卿与十朋皆朕亲擢。”

事件:孝宗受禅,王十朋知严州,建议继述之道,后任司封郎中等,论大职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孝宗,胡铨 · 地点:严州

十朋见上英锐,每见必陈恢复之计。及将北伐,上疏曰:“天子之孝莫大于光祖宗、安社稷,因前王盈成而守者,周成康、汉文景是也;承前世衰微而兴者,商高宗、周宣王是也;先君有耻而雪之,汉宣帝臣单于、唐太宗俘颉利是也;先君有仇而复之,夏少康灭浇、汉光武诛莽是也。迹虽不同,其为孝一也。靖康之祸,亘古未有,陛下英武,慨然志在兴复。窃闻每对群臣奏事,则曰:‘当如创业时。’又曰:‘当以马上治之。’又曰:‘某事当俟恢复后为之’。比因宣召,语及陵寝,圣容恻然,曰:‘四十年矣。’陛下之心真少康、高宗、宣王、光武之心,奈何大臣不能仰副圣心?愿戒在位者,去附和之私心,赞国家之大计,则中兴日月可冀矣。”因论史浩八罪,曰怀奸、误国、植党、盗权、忌言、蔽贤、欺君、讪上,上为出浩知绍兴府。十朋再疏,谓:“陛下虽能如舜之去邪,未能如舜之正名定罪。绍兴密迩行都,浩尝为属吏,奸脏彰闻,亦何颜复见其吏民。”遂改与祠。

事件:王十朋每见必陈恢复计,论史浩八罪,建议正名定罪,史浩出知绍兴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史浩

史正志与浩族异,拜浩而父事之,十朋论正志倾险奸邪,观时求进,宜黜正志以正典刑。林安宅出入史浩、龙大渊门,盗弄威福,至是诈病求致仕,十朋并疏其罪。皆罢去。

事件:王十朋论史正志和林安宅罪,皆罢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史正志,林安宅

张浚出师复灵壁、虹县,归附者万计,又复宿州。十朋奏:“王师以吊民为主,先之以招纳,不获已而战伐随之,乞以此指戒浚。金将既降,宜速加爵赏,以劝来者。”上皆嘉纳。

事件:张浚出师复地,王十朋奏请以吊民为主,速加爵赏,上嘉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张浚

会李显忠、邵宏渊不协,王师失律,张浚上表自劾,主和者乘此唱异议。十朋上疏言:“臣素不识浚,闻其誓不与敌俱生,心实慕之。前因轮对,言金必败盟,乞用浚。陛下嗣位,命督师江、淮,今浚遣将取二县,一月三捷,皆服陛下任浚之难。及王师一不利,横议蜂起。臣谓今日之师,为祖宗陵寝,为二帝复仇,为二百年境土,为中原吊民伐罪,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。益当内修,俟时而动。陛下恢复志立,固不以一衄为群议所摇,然异论纷纷,浚既待罪,臣其可尚居风宪之职!乞赐窜殛。”因言:“臣闻近日欲遣龙大渊抚谕淮南,信否?”上曰:“无之。”又言:“闻欲以杨存中充御营使。”上嘿然。

事件:王师不利,张浚自劾,王十朋上疏坚持恢复,并问龙大渊等事,皇帝嘿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李显忠,邵宏渊,张浚

改除吏部侍郎,力辞,出知饶州。饶并湖,盗出没其间,闻十朋至,一夕遁去。丞相洪适请故学基益其圃,十朋曰:“先圣所居,十朋何敢予人。”移知夔州,饶民走诸司乞留不得,至断其桥,乃以车从间道去,众葺断桥,以“王公”名之。

事件:王十朋改除吏部侍郎,力辞出知饶州,盗贼遁去,拒洪适请地,移知夔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洪适 · 地点:饶州,鄱阳

移知湖州,召对,刘珙请留之,上曰:“朕岂不知王十朋,顾湖州被水,非十朋莫能镇抚。”至郡,户部责虚逋三十四万,命吏持券往辨,不听,即请祠去。起知泉州,十朋前在湖割奉钱创贡闱,又为泉建之,尤宏壮。

事件:王十朋知湖州,处理虚逋,后知泉州,建贡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刘珙 · 地点:湖州,泉州

凡历四郡,布上恩,恤民隐,士之贤者诣门,以礼致之。朔望会诸生学宫,讲经询政,僚属间有不善,反复告戒,俾之自新。民输租俾自概量,闻者相告,宿逋亦愿偿。讼至庭,温词晓以理义,多退听者。所至人绘而祠之,去之日,老稚攀留涕泣,越境以送,思之如父母。饶久旱,入境雨至;湖积霖,入境即霁。凡祷必应,其至诚不独感人,而亦动天地鬼神。

事件:王十朋历四郡,布恩恤民,讲经询政,民输租自理,祷必应,去之日民挽留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 · 地点:饶州,湖州

东宫建,除太子詹事,力辞,诏州郡礼致,遂力疾造朝,以足疾不能趋,诏给扶减拜。谒东宫,太子以其旧学,待遇有加。又诏免朝参,遣中使以告及袭衣、金带就其家赐之。疾革,累章告老,以龙图阁学士致仕,命下而卒,年六十。绍熙三年,谥曰忠文。

事件:王十朋除太子詹事,力疾造朝,后以龙图阁学士致仕,卒年六十,谥忠文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孝宗,光宗 · 年号:绍熙三年 · 公历:1192

十朋事亲孝,终丧不处内,友爱二弟,郊恩先奏其名,没而二子犹布衣。书室扁曰“不欺”,每以诸葛亮、颜真卿、寇准、范仲淹、韩琦、唐介自比,朱熹、张栻雅敬之。

事件:王十朋事亲孝,友爱弟,书室扁不欺,以古贤自比,朱熹等敬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诸葛亮,颜真卿,寇准,范仲淹,韩琦,唐介,朱熹,张栻

子闻诗、闻礼,皆笃学自立。闻诗知光州、提点江东刑狱;闻礼知常州、江东转运判官,为治能守家法,人亦思慕之。

事件:王十朋子闻诗、闻礼皆笃学自立,仕至高位,守家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十朋,王龟龄,王闻诗,王闻礼 · 地点:光州,常州

吴芾,字明可,台州仙居人。举进士第,迁秘书正字。与秦桧旧故,至是桧已专政,芾退然如未尝识。公坐旅进,揖而退,桧疑之,风言者论罢。通判处、婺、越三郡。知处州。处旧苦丁绢重,芾损之,以新丁补其额。

事件:吴芾举进士,与秦桧旧故但不附,被罢,通判多郡,知处州减丁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,吴明可,秦桧 · 地点:台州仙居,仙居

何溥荐芾材中御史,除监察御史。时金将败盟,芾劝高宗:“专务修德,痛自悔咎,延见群臣,俾陈阙失,求合乎天地,无愧乎祖宗,则人心悦服,天亦助顺矣。”上韪其言。迁殿中侍御史。

事件:何溥荐吴芾材中御史,除监察御史,劝高宗修德悔咎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,吴明可,何溥

两淮战不利,廷臣争陈退避计,芾言:“今日之事,有进无退,进为上策,退为无策。”既而金主亮毙,上疏劝亲征。车驾至建康,芾请遂驻跸,以系中原之望,高宗纳其说。会有密启还东者,下侍从、台谏议,芾言:“今欲控带襄、汉,引输湖、广,则临安不如建康便;经理淮甸,应接梁、宋,则临安不如建康近。议者徒悦一时扈从思归之人,非为国计。臣恐回凿之后,西师之声援不接,北土之讴吟绝望矣。”又言:“去岁两淮诸城望风奔溃,无一城能拒守者,此秦桧壅塞言路、挫折士气之余毒也。能反其道,则士气日振,而见危授命者有人矣。”

事件:两淮战不利,吴芾言进退之策,劝亲征,车驾至建康,请驻跸,论建康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,吴明可,金主亮 · 地点:建康,南京

知婺州。孝宗初即位,陛辞,陈裴垍对唐宪宗“为治先正其心”,以为临御之初,出治大原,无越于此。上嘉纳。至郡,劝民义役。金华长仙乡民十有一家,自以甲乙第其产,相次执役,几二十年。芾舆致十一人者,与合宴,更其乡曰“循理”,里曰“信义”,以褒异之。

事件:孝宗初即位,吴芾陛辞陈治道,知婺州劝民义役,褒异循理信义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,吴明可,孝宗 · 地点:婺州

知绍兴府。会稽赋重而折色尤甚,芾以攒宫在,奏免支移折变。鉴湖久废,会岁大饥,出常平米募饥民浚治。芾去,大姓利于田,湖复废。

事件:知绍兴府,免支移折变,出常平米募饥民浚治鉴湖,去后湖废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,吴明可 · 地点:会稽,绍兴,鉴湖

权刑部侍郎,迁给事中,改吏部侍郎。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。内侍家僮殴伤酒家保,芾捕治之,徇于市,权豪侧目。执政议以芾使金,复除吏部侍郎,且议以龙大渊为副,芾曰:“是可与言行事者邪?”语闻,得罢不行。下迁礼部侍郎,力求去,提举太平兴国宫。

事件:吴芾权刑部侍郎等,知临安府捕治内侍家僮,议使金不行,下迁礼部侍郎,提举太平兴国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,吴明可,龙大渊,陈俊卿 · 地点:临安府,杭州

时芾与陈俊卿俱以刚直见忌,未几,俊卿亦引去。中书舍人阎安中为孝宗言二臣之去,非国之福。起知太平州。造舟以梁姑溪。历阳筑者久役溃归,声言欲趋郡境,芾呼至城下,厚犒遣之,而密捕倡乱者系狱以闻,诏褒谕。知隆兴府。

事件:吴芾起知太平州,造舟梁溪,安抚历阳筑者,知隆兴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,吴明可,陈俊卿 · 地点:太平州,隆兴府

芾前后守六郡,各因其俗为宽猛,吏莫容奸,民怀惠利。再奉太平祠,屡告老,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。后十年卒,年八十。尝曰:“视官物当如己物,视公事当如私事。与其得罪于百姓,宁得罪于上官。”立朝不偶,晚退闲者十有四年,自号湖山居士。为文豪健俊整,有表奏五卷、诗文三十卷。

事件:吴芾先后治理六个郡,根据当地习俗调整宽猛政策,官吏无法作弊,百姓受惠。多次请求退休,最终以龙图阁直学士退休,十年后去世,享年八十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芾

陈良翰,字邦彦,台州临海人。蚤孤,事母孝。资庄重,为文恢博有气。中绍兴五年进士第。知温州瑞安县。俗号强梗,吏治尚严,良翰独抚以宽,催租不下文符,但揭示名物,民竞乐输,听讼咸得其情。或问何术,良翰曰:“无术,第公此心如虚堂悬镜耳。”殿中侍御史吴芾荐为检法官,迁监察御史。

事件:陈良翰中绍兴五年进士,治理瑞安县以宽政,百姓乐输。殿中侍御史吴芾推荐他为检法官,迁监察御史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吴芾 · 地点:台州临海,温州瑞安县 · 年号:绍兴五年 · 公历:1135

孝宗初元,金主褒新立,求和,而中原旧人多求归,诏问何以处此,良翰言:“议和,复纳降,皆非是。必定计自治,而和不和,任之乃可。”张浚军淮、泗以规进取,而议者争献防江策,良翰言:“当固藩篱,专委任。今舍淮防江,却地夺便,朝廷过听,使督府不得专阃外事,误矣。”除右正言。

事件:孝宗初年,金世宗新立求和,陈良翰建议自治,不急于和议。张浚在淮、泗规划进取,陈良翰认为应固守藩篱,专委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张浚,金世宗 · 地点:淮,泗,江 · 年号:孝宗初元 · 公历:1162

金再移书求故疆,良翰言:“中原皆吾故土,况唐、邓、海、泗又金渝盟后以兵取之,安得以故疆为言而归之?”汤思退主遣小使卢仲贤、李栻,良翰言:“仲贤轻儇无耻,栻自北来难信。”又言:“庙堂督府论议不同,边奏上闻,皆阳唯诺而阴沮败之。万一失事机,督府安得独任其责?”上矍然称善。

事件:金再移书要求故疆,陈良翰反对归还。汤思退派小使卢仲贤、李栻,陈良翰批评。强调庙堂与督府议和不同,边奏上闻被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汤思退,卢仲贤,李栻 · 地点:中原,唐,邓,海,泗

朝廷遣史正志至建康,与张浚议事乖牾,良翰劾之,上曰:“正志亦无罪。”良翰言:“陛下使浚守淮,则任浚为重,一郎官为轻,且正志居中,浚必为去就。”上悟,出正志为福建漕运。杨存中为御营使,总殿前军,良翰言:“存中久擅兵柄,太上皇罢就第,奈何复假使名?宜慎履霜之戒。”疏三上,存中竟罢。

事件:史正志与张浚议事不协,陈良翰弹劾史正志,皇帝出正志为福建漕运。杨存中为御营使,陈良翰上疏反对,最终存中被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史正志,张浚,杨存中 · 地点:建康,福建漕运

李栻不敢涉淮,良翰奏夺其官。仲贤至汴,辄许金人以疆土、岁币而还,上大怒,下仲贤吏,欲诛之,宰相叩头恳请得免。复遣王之望、龙大渊,良翰言:“前遣使已辱命,大臣不悔前失,不谓秦桧复见今日!且金要我罢四郡屯兵以归之,是不折一兵,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,决不可许。若岁币,则俟得陵寝然后与,庶犹有名。今议未决而之望遂行,恐其辱国不止于仲贤,愿先驰一介往,俟议决,行未晚也。”诏侍从、台谏议,多是良翰,遂以胡昉、杨由义为审议官,与敌议四郡不合,困辱而归。

事件:李栻不敢涉淮,被夺官。卢仲贤许金人疆土岁币,皇帝怒欲诛之。复遣王之望、龙大渊,陈良翰反对,主张先派一介议决。最终以胡昉、杨由义为审议官,议不合而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李栻,卢仲贤,王之望,龙大渊,胡昉,杨由义 · 地点:淮,四郡

思退尚执前论,正言尹穑附思退以撼督府。良翰为左司谏,疏论:“思退奸邪误国,宜早罢黜,张浚精忠老谋,不宜以小人言摇之。”孝宗曰:“思退前议固失,然朕爱其警敏,冀可效,卿其置之。若魏公则今日孰出其右,朕岂容有此意?纵有之,亦岂不谋卿等?此殆言者有异意,卿为朕谕之。”良翰顿首谢曰:“陛下言及此,天下幸甚。宰相纵无全才,宁取朴实,缓急犹可倚赖。思退庸狡,小黠大痴,将误国,且‘警敏’二字,恐非明主卜相之法。”既退,以上语谕同列,穑勃然变色,明日亦请对,遂罢良翰言职。

事件:汤思退坚持前论,尹穑附和。陈良翰上疏论思退奸邪,张浚精忠。孝宗称爱思退警敏,陈良翰反驳,认为思退庸狡。尹穑变色,请求对,陈良翰被罢言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汤思退,尹穑,张浚

两淮既撤备,金大入,孝宗始深悔。太学生数百人伏阙,乞召用良翰、胡铨、王十朋而斩思退等,思退由是始败。

事件:两淮撤备,金大入,孝宗深悔。太学生伏阙请求召用良翰等人并斩思退,思退始败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胡铨,王十朋,汤思退 · 地点:两淮

良翰在谏省,成恭皇后受册,官内外亲属二十五人,良翰论其冗,诏减七人。知建宁府、福建转运副使,提点江东刑狱,移浙西,召为宗正少卿、兵部侍郎,除右谏议大夫。良翰言:“以蜀汉之师下关陕,以荆、襄、韩、魏,江、淮捣青、徐,此今日大计。四川既命大臣,而荆、淮未有任责者,亦当择重臣临之。”上称善。

事件:陈良翰在谏省,论成恭皇后亲属冗官,诏减七人。历任知建宁府等职,建议四川、荆淮择重臣临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 · 地点:建宁府,福建,江东,浙西,蜀汉,关陕,荆,襄,韩,魏,江,淮,青,徐

进给事中。大将成闵冒请真奉,有司坐获谴,阁门王抃矫诏遣妄人谢显出境,显既抵罪,置闵与抃不问,良翰皆驳议,请正典刑。遂改礼部侍郎,不拜,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

事件:陈良翰为给事中,驳议成闵冒请真奉和王抃矫诏,要求正典刑。改礼部侍郎,不拜,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成闵,王抃,谢显

召为太子詹事,既见,上属以调护之责。一日,召对选德殿,出手书唐太宗与魏征论仁德功利之说,俾极陈今日所未至者。良翰退,上疏,略曰:“仁德治之本,功利治之效,务本而效自至。今承天意,结民心,任贤能,退小人,择将帅,收军情,择监司,吏久任,皆行之有未至,诚能革此八弊,则仁德无累,功利自致矣。”上为之嘉叹,诏兼侍讲。

事件:召为太子詹事,皇帝赐书唐太宗与魏征论仁德功利,陈良翰上疏论八弊,皇帝嘉叹,诏兼侍讲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 · 地点:选德殿

未几,以疾告老,除敷文阁直学士、提举太平宫。卒,年六十五。光宗立,特谥献肃。

事件:以疾告老,除敷文阁直学士提举太平宫。卒,年六十五。光宗立,特谥献肃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良翰,光宗

杜莘老,字起莘,眉州青神人,唐工部甫十三世孙也。幼岁时,方禁苏氏文,独喜诵习。纪兴间,第进士,以亲老不赴廷对,赐同进士出身。授梁山军教授,从游者众。

事件:杜莘老,眉州青神人,唐杜甫十三世孙。幼时喜苏氏文。绍兴间中进士,因亲老不赴廷对,赐同进士出身。授梁山军教授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 · 地点:眉州青神 · 年号:绍兴间

秦桧死,魏良臣参大政,莘老疏天下利害以闻。良臣荐之,主管礼、兵部架阁文字。彗星见东方,高宗下诏求言,莘老上书,论:“彗,盩气所生,多为兵兆。国家为民息兵,而将骄卒惰,军政不肃。今因天戒以修人事,思患预防,莫大于此。”因陈时弊十事。时应诏者众,上命择其议论切当推恩以劝之,后省以莘老为首,进一阶,迁敕令删定官、太常寺主簿,升博士。轮对,论:“金将败盟,宜饬边备,勿恃其不来,恃吾有以待之。”上称善再三。

事件:秦桧死后,魏良臣参政,杜莘老上书言天下利害。彗星见,上书论天戒修人事,陈时弊十事。被推为首,进一阶,迁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,秦桧,魏良臣 · 年号:绍兴二十五年 · 公历:1155

南渡后,典秩散失,多有司所记省,至凶礼又讳不录。显仁皇后崩,议礼有疑,吏皆拱手,莘老以古义裁定。大敛前一日,宰相传旨问含玉之制,莘老曰:“礼院故实所不载,请以《周礼》典瑞郑玄《注》制之,其可。”国立具奏,上览之曰:“真礼官也。”及虞祭,或谓上哀劳,欲以宰相行事。莘老曰:“古今无是。”卒正之。

事件:南渡后典秩散失,显仁皇后崩,议礼有疑,杜莘老以古义裁定。大敛前一日,宰相问含玉之制,莘老引《周礼》制之。虞祭时,坚持宰相行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

迁秘书丞,论江、淮守备,上曰:“卿言及此,忧国深矣。”擢监察御史。迁殿中侍御史,入对,上曰:“知卿不畏强御,故有此授,自是用卿矣。”陈俊卿既解言职,力求去,莘老因奏事,从容曰:“多事之际,令俊卿辈在论思之地,必有补益。”上以为然,俊卿乃复留。

事件:迁秘书丞,论江淮守备。擢监察御史,皇帝称其不畏强御。陈俊卿力求去,莘老建议留俊卿在论思之地,俊卿复留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,陈俊卿

金遣使致嫚书,传钦宗凶问,请淮、汉地,指索大臣。上决策亲征,莘老疏奏赞上,且谓:“敌欺天背盟,当待以不惧,勿以小利钝为异议所摇,谀言所惰,则人心有恃而士气振矣。宜不限早暮,延见大臣、侍从,谋议国事;申敕侍从、台谏、监司、守臣,亟举可用之才。”又言:“亲征有期,而禁卫才五千余,羸老居半,至不能介胄者,愿亟留圣虑”事皆施行。

事件:金遣使致嫚书,传钦宗凶问,请淮、汉地。皇帝决策亲征,莘老上疏赞亲征,建议延见大臣、举才、关注禁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 · 地点:淮,汉

带御器械刘炎筦禁中市易,通北贾,大为奸利。一日,见莘老,辄及朝政,语狂悖,莘老以闻,斥监嘉州税。知枢密院事周麟之初请使金,及嫚书至,闻金将盛兵犯边,乃大恐,建言不必遣使。莘老劾麟之:“挟奸罔上,避事辞难,恐惧至于掩泣,众有‘哭杀富郑公’之诮。”寻与宫观。疏再上,乃责瑞州。

事件:刘炎筦禁中市易,通北贾,莘老弹治,斥监嘉州税。周麟之初请使金,后恐惧,莘老劾之,与宫观,再疏责瑞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,刘炎,周麟之 · 地点:禁中,嘉州,瑞州

幸医承宣使王继先怙宠干法,富浮公室,子弟直延阁,居第僣拟,别业、外帑遍畿甸,数十年无敢摇之者,闻边警,亟辇重宝归吴兴为避敌计。莘老疏其十罪,上曰:“初以太后铒其药,稍假恩宠,不谓小人骄横乃尔。”莘老曰:“继先罪擢发不足数,臣所奏,其大概耳。”上作而曰:“有恩无威,有赏无罚,虽尧舜不能治天下。”诏继先福州居住,子孙皆勒停。籍其赀以千万计,诏鬻钱入御前激赏库,专以赏将士,天下称快。

事件:王继先怙宠干法,闻边警携重宝归吴兴避敌。莘老疏其十罪,皇帝诏继先福州居住,子孙勒停,籍其赀赏将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,王继先 · 地点:福州,吴兴

内侍张去为取御马院西兵二百髡其顶,都人异之,口语籍籍。莘老弹治,上疑其未审,不乐。莘老执奏不已,竟罢去为御马院,致仕,而莘老亦以直显谟阁知遂宁府。给事中金安节、中书舍人刘珙封还制书,改司农少卿,寻请外,仍与遂宁。

事件:内侍张去为取御马院兵髡顶,都人异之。莘老弹治,皇帝疑不审,莘老执奏不已,罢去为御马院。莘老亦以直显谟阁知遂宁府,金安节、刘珙封还制书,改司农少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,张去为,金安节,刘珙 · 地点:遂宁府

始莘老自蜀造朝,不以家行。高宗闻其清修独处,甚重之,一日因对,褒谕曰:“闻卿出蜀,即蒲团、纸帐如僧然,难及也。”未几,遂擢用。莘老官中都久,知公论所予夺,奸蠹者皆得其根本脉络,尝叹曰:“台谏当论天下第一事,若有所畏,姑言其次,是欺其心不敬其君者也。”及任言责,极言无隐,取众所指目者悉击去,声振一时,都人称骨鲠敢言者必曰杜殿院云。治郡,课绩为诸州最。

事件:莘老自蜀造朝,不以家行,高宗闻其清修独处,褒谕之。官中都久,知公论所予夺,叹台谏当论天下第一事。任言责,极言无隐,击去奸蠹,声振一时。治郡课绩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,高宗 · 地点:蜀,中都

孝宗受禅,莘老进三议,曰定国是、修内政、养根本。寻卒,年五十八。

事件:孝宗受禅,莘老进三议:定国是、修内政、养根本。不久去世,年五十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杜莘老,孝宗 · 年号:孝宗受禅 · 公历:1162

论曰:黄洽浑厚有守,应辰学术精醇,尤称骨鲠。十朋、吴芾、良翰、莘老相继在台府,历诋奸幸,直言无隐,皆事上忠而自信笃,足以当大任者,惜不尽其用焉。

事件:史论评价黄洽、应辰、十朋、吴芾、良翰、莘老等人为官正直、敢于直言,忠诚可靠,堪当大任,但遗憾未能完全施展才华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黄洽,应辰,十朋,吴芾,良翰,莘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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