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410卷 · 作者:脱脱
卷四百一十 列传第一百六十九

○娄机 沈焕(舒璘附) 曹彦约 范应铃 徐经孙

朝代: · 人物:娄机,沈焕,舒璘,曹彦约,范应铃,徐经孙

娄机,字彦发,嘉兴人。乾道二年进士,授盐官尉。丁母忧,服除,调含山主簿。郡委治铜城圩八十有四,役夫三千有奇,设庐以处之,器用材植,一出于官,民乐劝趋,两旬告毕。七摄邻邑,率以治绩闻。调于潜县丞,轻赋税,正版籍,简狱讼,兴学校。遭外艰,免丧,为江东提举司干办公事,易淮东,已而复旧,改知西安县。巨室买地为茔域,发地遇石,复索元价。机曰:“设得金,将谁归?”通判饶州,平反冤狱。蜀帅袁说友辟参议幕中,不就,改干办诸司审计司。转对,请裁损经费,又论刑名疑虑之敝。迁宗正寺主簿,为太常博士、秘书郎,请续编《中兴馆阁书目》,又请宽恤淮、浙被旱州县。

事件:娄机,嘉兴人,乾道二年进士,历任多职,治绩闻,平反冤狱,转对请裁损经费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,彦发,袁说友 · 地点:嘉兴,盐官,含山,于潜,西安县,饶州,淮,浙 · 年号:乾道二年 · 公历:1166

时皇太子始就外傅,遴选学官,以机兼资善堂小学教授。机日陈正言正道,又以累朝事亲、修身、治国、爱民四事,手书以献,太子置之坐右,朝夕观省。随事开明,多所裨益。迁太常丞,仍兼资善。旋迁右曹郎官、秘书省著作郎,改兼驾部。都城大火,机应诏上封事,力言朝臣务为奉承,不能出己见以裨国论;外臣不称职,至苛刻以困民财;将帅偏裨务为交结,而不知训阅以强军律。时年七十,丐闲,不许。太子得机所著《广干禄字》一编,尤喜,命戴溪跋之。擢监察御史,讲未退而除命颁,太子恋恋几不忍舍,机亦为之感涕。

事件:娄机兼资善堂小学教授,日陈正言正道,迁太常丞等。都城大火,上封事言朝臣奉承、外臣不称职等。年七十丐闲不许,太子喜其书,擢监察御史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,皇太子,戴溪 · 地点:都城

论京官必两任、有举主、年三十以上,方许作县。又论郡守轻滥太甚,贻害千里。苏师旦怙势妄作,蒙蔽自肆,语及者皆罪去,而独惮机。韩侂胄议开边,机极口沮之,谓:“恢复之名非不美,今士卒骄逸,遽驱于锋镝之下,人才难得,财力未裕,万一兵连祸结,久而不解,奈何?”侂胄闻之不说,其议愈密,外廷罔测。又上疏极论:“虽密谋人莫得知,而羽书一驰,中外皇惑。”侍御史邓友龙初不知兵,腾书投合,妄荐大将,既召还,专主此议。机语友龙曰:“今日孰可为大将?孰可为计臣?正使以殿岩当之,能保其可用乎?”

事件:娄机论京官作县条件,论郡守轻滥,韩侂胄议开边,机沮之,侂胄不说,机上疏极论,侍御史邓友龙主议,机质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,苏师旦,韩侂胄,邓友龙

迁右正言兼侍讲,首论广蓄人才,乞诏侍从、台谏、学士、待制、三牙管军各举将帅边郡一二人,召问甄拔,优养以备缓急。进太常少卿兼权中书舍人,诏遣宣谕荆、襄,机昌言曰:“使往慰安人情则可,必欲开边启衅,有死而已,不能从也。”泗州捷闻,愈增忧危,且曰:“若自此成功,以摅列圣之宿愤,老臣虽死亦幸,谪官,但恐进锐退速,祸愈深耳。”友龙至不能堪曰:“不逐此人,则异议无所回。”机遂以言去。

事件:娄机迁右正言兼侍讲,论广蓄人才,诏遣宣谕荆襄,机言不可开边,泗州捷闻忧危,友龙不逐机,机遂以言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,邓友龙 · 地点:荆,襄,泗州

侂胄诛,召为吏部侍郎兼太子左庶子,还朝,言:“至公始可以服天下,权臣以私意横生,败国殄民,今当行以至公。若曰私恩未报,首为汲引,私仇未复,且为沮抑,一涉于私,人心将无所观感矣。”又言:“两淮招集敢勇,不难于招而难于处。若非绳以纪律,课其勤惰,必为后害。”仍请检校权臣、内侍等没入家赀,专为养兵之助。机里人有故官吏部,丧未举而子赴调者,机谓彼既冒法禁,而部胥不之问,即挞数吏,使之治葬而后来。闻者韪之。

事件:韩侂胄诛后,娄机召为吏部侍郎等,言至公可以服天下,又言两淮招兵处之难,请检校家赀养兵。处理里人丧事未举而子赴调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 · 地点:两淮

兼太子詹事,著《历代帝王总要》以裨考订。迁给事中。海巡八厢亲从、都军头、指挥使年劳转资,恩旨太滥,乞收寝未应年格之人,年已及者予之,帝称善良久。飞蝗为灾。机应诏言:“和议甫成,先务安静,葺罅漏以成纪纲,节财用以固邦本,练士卒以壮国威。”

事件:娄机兼太子詹事,著《历代帝王总要》,迁给事中,论恩旨太滥,飞蝗为灾,应诏言安静、节用、练兵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

迁礼部尚书兼给事中,擢同知枢密院事兼太子宾客,进参知政事。当干戈甫定,信使往来之始,疮痍方深,敝蠹纷然,机弥缝裨赞甚多。尤惜名器,守法度;进退人物,直言可否,不市私恩,不避嫌怨。有举员及格,当改秩作邑而必欲朝阙,机曰:“若是则有劳者何以劝?孤寒者何以伸?若至上前,自应执奏。”堂吏寄资未仕,而例以升朝官赏陈乞封赠,机曰:“进士非通籍不能及亲,汝辈乃以白身得之耶?”嘉定二年八月,行皇太子册命,机摄中书令读册。九月祀明堂,为礼仪使。数上章告老,帝不许,皇太子遣官属勉留之。以资政殿学士知福州,力辞。提举洞霄宫以归,遂卒,赠金紫光禄大夫,加赠特进。

事件:娄机迁礼部尚书等职,进参知政事,干戈甫定弥缝裨赞,惜名器守法度,处理举员、堂吏事,嘉定二年行皇太子册命,数告老不许,以资政殿学士知福州,力辞,归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 · 地点:福州 · 年号:嘉定二年 · 公历:1209

机初登第,其父寿戒之曰:“得官诚可喜,然为官正自未易尔!”机抚其弟模、栋,卒为善士。居乡以诚接物,是非枉直判于语下,不为后言,人惮而服之。称奖人才,不遗寸长,访问贤能,疏列姓名及其可用之实,以备采取,其所荐进,亦不欲人之知也。所著复有《班马字类》。机深于书学,尺牍人多藏弆云。

事件:娄机登第后父戒之,抚弟为善士,居乡以诚接物,称奖人才,所著《班马字类》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,娄寿,娄模,娄栋

沈焕,字叔晦,定海人。试入太学,始与临川陆九龄为友,从而学焉。乾道五年举进士,授余姚尉、扬州教授。召为太学录,以所躬行者淑诸人,蚤暮延见学者,孜孜诲诱,长贰同僚忌其立异。会充殿试考官,唱名日序立庭下,帝伟其仪观,遣内侍问姓名,众滋忌之。或劝其姑营职,道未可行也,焕曰:“道与职有二乎?”适私试发策,引《孟子》:“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,耻也。”言路以为讪己,请黜之,在职才八旬,调高邮军教授而去。

事件:沈焕,定海人,乾道五年进士,授余姚尉等,召为太学录,躬行淑人,忌其立异,充殿试考官,帝伟其仪观,后因言路请黜,调高邮军教授而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沈焕,叔晦,陆九龄 · 地点:定海,余姚,扬州,高邮军 · 年号:乾道五年 · 公历:1169

后充干办浙东安抚司公事。高宗山陵,百司次舍供帐酒食之需,供给不暇,焕亟言于安抚使郑汝谐曰:“国有大戚,而臣子宴乐自如,安乎?”汝谐属焕条奏。充修奉官,移书御史,请明示丧纪本意,使贵近哀戚之心重,则茇舍菲食自安,不烦弹劾而须索绝矣。于是治并缘为奸者,追偿率敛者,支费顿减。

事件:沈焕充干办浙东安抚司公事,高宗山陵时,言于安抚使郑汝谐,充修奉官,移书御史明示丧纪本意,治奸者,支费顿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沈焕,郑汝谐 · 地点:浙东

岁旱,常平使分择官属振恤,得上虞、余姚二县,无复流殍。改知婺源,三省类荐书以闻,遂通判舒州。闲居虽病,犹不废读书,拳拳然以母老为念、善类凋零为忧。卒,丞相周必大闻之曰:“追思立朝不能推贤扬善,予愧叔晦,益者三友,叔晦不予愧也。”

事件:沈焕在旱灾中救济上虞、余姚,改任婺源知县,闲居时忧国忧民,去世后受周必大称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沈焕 · 地点:上虞,余姚,婺源,舒州

焕人品高明,而其中未安,不苟自恕,常曰昼观诸妻子,夜卜诸梦寐,两者无愧,始可以言学。追赠直华文阁,特谥端宪。

事件:沈焕品行高尚,严于律己,追赠直华文阁,谥号端宪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沈焕

焕之友舒璘字元质,一字元宾,奉化人。补入太学。张栻官中都,璘往从之,有所开警。又从陆九渊游,曰:“吾惟朝于斯,夕于斯,刻苦磨厉,改过迁善,日有新功,亦可以弗畔矣乎。”朱熹、吕祖谦讲学于婺,璘徒步往谒之,以书告其家曰:“敝床疏席,总是佳趣;栉风沐雨,反为美境。”

事件:舒璘师从张栻、陆九渊,又向朱熹、吕祖谦学习,刻苦求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舒璘,张栻,陆九渊,朱熹,吕祖谦 · 地点:奉化,中都,婺

举乾道八年进士,两授郡教授,不赴。继为江西转运司干办公事。或忌璘所学,望风心议,及与璘处,了无疑间。为微州教授,微习顿异。《诗》、《礼》久不预贡士,学几无传,璘作《诗礼讲解》,家传人习,自是其学浸盛。丞相留正称璘为当今第一教官,司业汪逵首欲荐璘,或谓璘举员已足,逵曰:“吾职当举教官,舍斯人将谁先?”卒剡荐之。知平阳县,郡政颇苛,及璘以民病告,辞严义正,守为改容。秩满,通判宜州,卒。

事件:舒璘中进士后任教授,提倡诗礼教学,后知平阳县,通判宜州,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舒璘,留正,汪逵 · 地点:江西,微州,平阳县,宜州 · 年号:乾道八年 · 公历:1172

璘乐于教人,尝曰:“师道尊严,璘不如叔晦,若启迪后进,则璘不敢多逊。”袁燮谓璘笃实不欺,无豪发矫伪。杨简谓璘孝友忠实,道心融明。楼钥谓璘之于人,如熙然之阳春。淳祐中,特谥文靖。

事件:舒璘乐于教学,被袁燮、杨简、楼钥称赞,淳祐中谥文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舒璘,袁燮,杨简,楼钥 · 年号:淳祐中

曹彦约字简甫,都昌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尝从朱熹讲学,历建平尉、桂阳司录、辰溪令,知乐平县,主管江西安抚司机宜文字。知澧州,未上,薛叔似宣抚京湖,辟主管机宜文字。汉阳阙守,檄摄军事。时金人大入,郡兵素寡弱,彦约搜访土豪,得许禼俾总民兵,赵观俾防水道,党仲升将宣抚司军屯郡城。金重兵围安陆,游骑闯汉川,彦约授观方略,结渔户拒守南河,观逆击,斩其先锋,且遣死士焚其战舰,昼夜殊死战,北渡追击,金人大败去。又遣仲升劫金人砦,杀千余人,仲升中流矢死。奏观补成忠郎、汉川簿尉,赠仲升修武郎,官其后二人。彦约以守御功进秩二等,就知汉阳。

事件:曹彦约进士及第,任官,在汉阳防御金人,击败金军,部将党仲升战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,许禼,赵观,党仲升 · 地点:都昌,建平,桂阳,辰溪,乐平,江西,澧州,京湖,汉阳,汉川,南河 · 年号:淳熙八年 · 公历:1181

嘉定元年,诏求言,彦约上封事,谓“敌岂不以岁币为利,惟其所向辄应,所求辄得,以我为易与而纵其欲。莫若迟留小使,督责边备,假以岁月,当知真伪。设复大举。则民固已怨矣,欲进而我已戒严,欲退而彼有叛兵,决胜可期矣。”寻提举湖北常平,权知鄂州兼湖广总领,改提点刑狱,迁湖南转运判官。

事件:曹彦约上书言事,建议谨慎应对金人,后提举湖北常平,权知鄂州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 · 地点:湖北,鄂州,湖广,湖南 · 年号:嘉定元年 · 公历:1208

时盗罗世传、李元砺、李新等相继窃发,桂阳、茶陵、安仁三县皆破,环地千里,莽为盗区。彦约至攸督运,人心始定。迁直秘阁、知潭州、湖南安抚。时江西言欲招安李元砺,朝命下湖南议招讨之宜,彦约言:“今不行讨捕,曲徇招安,失朝廷威重。若无砺设疑词以款重兵,则兵不可撤戍,民不得安业。”元砺果不可降,彦约乃督诸将逼贼巢而屯,击破李新于酃洣,新中创死,众推李如松为首,如松降,遂复桂阳。世传素与元砺有隙,至是密请图元砺以自效,彦约录赏格报之,且告于朝,又予万缗钱犒其师。世传遂禽元砺。彦约还长沙,未几,复出督战,余党悉平。

事件:曹彦约平定湖南盗乱,击破李新,李如松降,罗世传擒李元砺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,罗世传,李元砺,李新,李如松 · 地点:桂阳,茶陵,安仁,攸,潭州,湖南,江西,酃洣

世传既自以为功,迟留以邀重赂,彦约谕以不宜格外邀求。时池州副都统许俊驻兵吉之龙泉,厚赂以结世传,超格许转官资,世传遂以元砺解江西。胡矩为右司,欲以世传尽统诸峒而为之帅,悉彻江西、湖南戍兵,彦约固争之,矩不悦,然世传终桀骜不肯出峒。彦约密遣罗九迁为间,诱胡友睦,许以重赏,友睦遂杀世传。江西来争功,不与校。擢侍右郎官,以右正言郑昭先言,寝其命。

事件:罗世传邀功,曹彦约设计让胡友睦杀罗世传,平定叛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,罗世传,许俊,胡矩,罗九迁,胡友睦 · 地点:吉之龙泉,江西,湖南

久之,以为利路转运判官兼知利州。关外乏食,彦约悉发本司所储减价遣粜,劝分免役,通商蠲税,民赖以济。时沔州都统制王大才骄横,制置使董居谊既不得其柄,反曲意奉之。彦约以蜀之边面诸司并列,兵权不一,微有小警,纷然奏议,理财者归怨于兵弱,握兵者归咎于财寡,乃作《病夫议》,献之庙堂,曰:

事件:曹彦约在关外乏食时减价粜粮,救济百姓,并上《病夫议》评论兵权问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,王大才,董居谊 · 地点:利路,利州,关外,蜀,沔州

古之临边,求一贤者而尽付之兵权,兵权正则事体重,兵权专则号令一。今庙堂之上,患士大夫不奉行诏令,恶士大夫不恪守忠实。故虽信而用之,又以人参之;虽以事权付之,又从中御以系维之。致使知事者不敢任事,畏事者常至失事,卒有缓急,各持己见,兵权财计,互相归咎。

事件:议论兵权问题,认为应统一兵权。 · 朝代:

昔秦、陇之俗,以知兵善战闻天下。自吴氏世袭以来,握兵者志在于怙势,不在于尊上;用兵者志在于诛货,不在于息民。本原一坏,百病间出,至有世将已叛而宣威不觉,四郡已割而诸将不知。更化之后,逆党既诛,而土俗人心其实未改。任军官而领州事者,易成藩镇之权;起行伍而立微效者,渐无阶级之分。由皂郊以至宕昌,即陇西天水之地,其忠义民兵利在战斗,缓急之际固易鼓率,若其恃勇贪利,犯上作乱,则又不止于大军而已。苟不正其本原,磨之以岁月,渐之以礼义,未见其可也。

事件:继续议论兵权,指出吴氏世袭的弊端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秦,陇

今日之领帅权者,必当近边境,必当拥亲兵;有兵权者,必当领经费,必当宽用度。至于忠义之兵,又须有德者以为统率,择知书者以为教导,如古人所谓教民而后用之也。今议不出此,乃欲幸胜以为功,苟安以求免,误天下者必此人也。

事件:议论领帅权应近边境、拥亲兵等。 · 朝代:

时朝论未以为然。

事件:当时朝廷舆论不以为然。 · 朝代:

差知宁国府,又改知隆兴府、江西安抚。居亡何,蜀边被兵,内有张福、莫简之变,彦约之言无一不验。迁大理少卿,又权户部侍郎,以宝谟阁待制知成都。彦约乞赴阙奏事,不允,又申省乞入对,不报。改知福州,又改知潭州,彦约力辞,提举明道观,寻以焕章阁待制提举崇福宫。

事件:曹彦约历任多地知府,后提举崇福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,张福,莫简 · 地点:宁国府,隆兴府,江西,成都,福州,潭州

理宗即位,擢兵部侍郎兼国史院同修撰。宝庆元年入对,劝帝讲学,防近习。次言:“当以庆历、元祐听言为法,以绍圣、崇、观讳言为戒。比年以来,有以卖直好名之说见于奏对者,愿陛下倚忠直如蓍龟,去邪佞若蟊贼,其有沮挠谠言者,必加斥逐。”

事件:曹彦约入对,劝理宗讲学,防近习,引用历史劝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,理宗 · 年号:宝庆元年 · 公历:1225

会下诏求言,彦约上封事曰:“陛下谨定省以事长乐,开王社以笃天伦,孝友之行,宜足以取信于天下。然兄弟至亲,犹误于狂妄小人之手,道路异说,犹袭于尺布不缝之谣。臣以为守法者,人臣之职也,施恩者,人主之柄也。汉淮南王欲危社稷,张苍、冯敬等请论如法,文帝既赦其罪废徙,王不幸而死,封其二子于故地。此往事之明验,本朝太宗皇帝之所已行也。今若徇文帝缘情之义,法太宗继绝之意,明示好恶,无隙可指,虽不止谤而谤息矣。”又言:“陛下求言之诏,惟恐不逮,然外议致疑,以为明言文武,似或止于搢绅,泛言小大,恐不及于韦布,引而伸之,特在一命令之间耳。”又荐隆州布衣李心传素精史学,乞官以初品,置之史馆,从之。

事件:曹彦约上封事,建议对待兄弟和处理谤言,推荐李心传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,李心传

寻兼侍读,俄迁礼部侍郎。加宝谟阁直学士,提举佑神观兼侍读。授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。改宝章阁学士、知常德府,陛辞,言下情未通,横敛未革。帝曰:“其病安在?”对曰:“台谏专言人主,不及时政,下情安得通?包苴公行于都城,则州郡横敛,无可疑者。”提举崇福宫,卒,以华文阁学士转通议大夫致仕,赠宣奉大夫。嘉熙初,赐谥文简。

事件:曹彦约任兵部尚书等职,去世后谥文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曹彦约 · 地点:常德府 · 年号:嘉熙初

范应铃,字旂叟,丰城人。方娠,大父梦双日照庭,应铃生。稍长,厉志于学,丞相周必大见其文,嘉赏之。开禧元年,举进士,调永新尉。县当龙泉、茶陵溪峒之冲,寇甫平,喜乱者诈为惊扰,应铃廉得主名,捽而治之。县十三乡,寇扰者不时,安抚使移司兼郡,初奏弛八乡民租二年,诏下如章。既而复催以检核之数,应铃力争,不从。即诣郡自言,反覆数四,帅声色俱厉,庆铃从容曰:“某非徒为八乡贫民,乃深为州家耳!民贫迫之急,将以不肖之心应之,租不可得而祸未易弭也。”帅色动,令免下户。既出令,复征之,应铃叹曰:“是使我重失信于民也。”又力争之,讫得请,民大感悦。有大姓与转运使有连,家僮恣横厉民,应铃笞而系之狱。郡吏庭辱令,应铃执吏囚之,以状闻。

事件:范应铃进士及第,任永新尉,公正执法,为民争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应铃,周必大 · 地点:丰城,永新,龙泉,茶陵 · 年号:开禧元年 · 公历:1205

调衡州录事,总领闻应铃名,辟为属。改知崇仁县,始至,明约束,信期会,正纪纲,晓谕吏民,使知所趋避。然后罢乡吏之供需,校版籍之欺敝,不数月省簿成,即以其簿及苗税则例上之总领所,自此赋役均矣。夙兴,冠裳听讼,发擿如神,故事无不依期结正,虽负者亦无不心服。真德秀扁其堂曰“对越”。将代,整治如始至。岁杪,与百姓休息,阁债负,蠲租税,释囚系,恤生瘗死,崇孝劝睦,仁民厚俗之事,悉举以行,形之榜揭,见者嗟叹。调提辖文思院,干办诸军审计,添差通判抚州,以言者罢,与祠。丁内艰,服除,通判蕲州。

事件:范应铃知崇仁县,整顿赋役,公正断案,后调任他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应铃,真德秀 · 地点:衡州,崇仁,抚州,蕲州

时江右峒寇为乱,吉州八邑,七被残毁,差知吉州,应铃慨然曰:“此岂臣子辞难时耶?”即奉亲以行。下车,首以练兵、足食为先务,然后去冗吏,核军籍,汰老弱,以次罢行。应铃洞究财计本末,每鄙榷酤兴利,蕲五邑悉改为户。吉,舟车之会,且屯大军,六万户,人劝之榷,应铃曰:“理财正辞,吾纵不能禁百姓群饮,其可诱之利其赢耶?”永新禾山群盗啸聚,数日间应者以千数。应铃察过客赵希邵有才略,檄之摄邑,调郡兵,结隅保,分道捣其巢穴,禽之,诛其为首者七人,一乡以定。赣叛卒朱先贼杀主帅,应铃曰:“此非小变也。”密遣谍以厚赏捕之。部使者劾其轻发,镌一官。闲居六年,养亲读书,泊如也。起广西提点刑狱,力辞,逾年乃拜命。既至,多所平反,丁钱蠹民,力奏免之。

事件:范应铃知吉州,平定盗乱,擒获叛卒朱先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应铃,赵希邵,朱先 · 地点:吉州,永新,禾山,赣

召为金部郎官,入见,首言:“今以朝行暮改之规模,欲变累年上玩下慢之积习;以悠悠内治之敝政,欲图一旦赫赫外攘之大功。”又曰:“公论不出于君子,而参以逢君之小人;纪纲不正于朝廷,而牵于弄权之阉寺。”言皆谠直,识者韪之。迁尚左郎官,寻为浙东提点刑狱,力丐便养,改直秘阁、江西提举常平,并诡挟三万户,风采凛然。

事件:范应铃任提点刑狱,后提举常平,严明执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应铃 · 地点:浙江,江西

丁外艰,服除,迁军器监兼尚左郎官,召见,奏曰:“国事大且急者,储贰为先。陛下不断自宸衷,徒眩惑于左右近习之言,转移于宫庭嫔御之见,失今不图,奸臣乘夜半,片纸或从中出,忠义之士束手无策矣。”帝为之动容。属盐法屡变,商贾之赢,上夺于朝廷之自鬻,下夺于都郡之拘留;九江、豫章扼其襟喉,江右贫民终岁食淡,商与民俱困矣。应铃力陈四害,愿用祖宗入粟易盐之法。

事件:范应铃上奏储贰为先,盐法弊端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应铃 · 地点:九江,豫章

授直宝谟阁,湖南转运判官兼安抚司。峒獠蒋、何三族聚千余人,执县令,杀王官,帅宪招捕,逾年不至,应铃曰:“招之适以长寇,亟捕之可也。”即调飞虎等军会隅总讨之,应铃亲临誓师,号令明壮,士卒鼓勇以前,禽蒋时选父子及凶渠五人诛之,胁从者使之安业,未一月全师而归。授直焕章阁,上疏谢事,不允;擢大理少卿,再请又不允。一旦籍府库,核簿书,处决官事已,遂及家务,纤悉不遗。僚属劝以清心省事,曰:“生死,数也,平生学力,正在今日。”帅别之杰问疾,应铃整冠肃入,言论如平常,之杰退,悠然而逝。

事件:范应铃平定峒獠叛乱,后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应铃,蒋时选 · 地点:湖南

应铃开明磊落,守正不阿,别白是非,见义必为,不以得失利害动其心。书馈不交上官,荐举不徇权门,当官而行,无敢挠以非义。所至无留讼,无滞狱,绳吏不少贷,亦未尝没其赀,曰:“彼之货以悖入,官又从而悖入之,可乎?”进修洁,案奸赃,振树风声,闻者兴起。家居时,人有不平,不走官府,而走应铃之门;为不善者,辄相戒曰:“无使范公闻之。”读书明大义,尤喜《左氏春秋》,所著有《西堂杂著》十卷,断讼语曰《对越集》四十九卷。徐鹿卿曰:“应铃经术似儿宽,决狱似隽不疑,治民似龚遂,风采似范滂,理财似刘晏,而正大过之。”人以为名言。

事件:总结范应铃的品行和政绩,徐鹿卿评价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范应铃,徐鹿卿

徐经孙,字中立,初名子柔。宝庆二年进士,授浏阳主簿,潭守俾部牙契钱至州,有告者曰:“朝廷方下令颁行十七界会,令若此钱皆用会,小须,则幸而获大利矣。”经孙曰:“此钱取诸保司,出诸公库,吾纳会而私取其钱,外欺其民,内欺其心,奚可哉!”诘旦,悉以所部钱上之,其人惊服有愧色。

事件:徐经孙进士及第,任浏阳主簿,拒绝用会钱牟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经孙 · 地点:浏阳,潭 · 年号:宝庆二年 · 公历:1226

辟永兴令,知临武县,通判潭州。帅陈韡雅相知,事必咨而后行。秩满,由丰储苍提管进权辖,国子博士兼资善堂直讲。为监察御史,劾京尹厉文翁言伪而辨,疏入,留中。宣谕至再,即日出关,上遣使追之,不及。进直宝章阁、福建提点刑狱,号称平允。岁余升安抚使,召为秘书监兼太子谕德。经孙为安抚时,韡家居,门人故吏有挠法者不得逞,相与摇撼。至是韡起家判本郡,怀私逞忿,无复交承之礼,即日劾奏通判,语侵经孙,谓席卷府库而去,于是罢通判,削其秩。经孙造朝,具白于政府。事上闻,帝大怒,谕宰执曰:“陈韡老缪至此,宜亟罢之。”于是经孙再诣政府,言:“某,韡门生也,前日之白,公事也,苟韡以是得罪,人谓我何?”请之不置,俾自乞闲,明通判无罪,识者韪之。

事件:徐经孙任监察御史,劾奏厉文翁,后提点福建刑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经孙,陈韡 · 地点:永兴,临武,潭州,福建

迁宗正少卿、起居舍人、起居郎,入奏:“君人者当守理欲之界限。”迁刑部侍郎兼给事中,升太子左庶子、太子詹事,辅导东宫者三年,敷陈经义,随事启迪。太子入侍,必以其所讲闻悉奏之,帝未尝不称善。景定三年春雷,诏求直言,经孙对曰:“三数年来,言论者以靖共为主,有怀者以哗讦为戒,忠谠之气,郁不得行,上帝降监,假雷以鸣。”切中时病。

事件:徐经孙任刑部侍郎等职,上言直言时弊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经孙 · 年号:景定三年 · 公历:1262

公田法行,经孙条其利害,忤丞相贾似道,拜翰林学士、知制诰,未逾月,讽御史舒有开奏免,罢归。授湖南安抚使、知潭州,不拜。授端明殿大学士,闲居十年,卒,赠金紫光禄大夫。经孙所荐陈茂濂为公田官,分司嘉兴,闻经孙去国,曰:我不可以负徐公。”遂以亲老谢归,终身不起。

事件:徐经孙因公田法忤贾似道,罢官,闲居十年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经孙,贾似道,陈茂濂 · 地点:嘉兴

论曰:呜呼,宁宗之为君,韩侂胄之为相,岂用兵之时乎?故娄机力止之。小学之废久矣,而机独知致力于此。沈焕、舒璘学远识明。曹彦约可与建立事功。范应铃赫然政事如神明。徐经孙清慎有守,卒以争公田迕贾似道去国,君子称之。

事件:评论娄机、沈焕、舒璘、曹彦约、范应铃、徐经孙等人的事迹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娄机,沈焕,舒璘,曹彦约,范应铃,徐经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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