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志第五十一 礼一

宋史 · 第98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九十八 志第五十一 礼一

○吉礼一

事件:开始讨论吉礼。 · 朝代:

五代之衰乱甚矣,其礼文仪注往往多草创,不能备一代之典。宋太祖兴兵间,受周禅,收揽权纲,一以法度振起故弊。即位之明年,因太常博士聂崇义上《重集三礼图》,诏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学之士详定之。开宝中,四方渐平,民稍休息,乃命御史中丞刘温叟、中书舍人李昉、兵部员外郎、知制诰卢多逊、左司员外郎、知制诰扈蒙、太子詹事杨昭俭、左补阙贾黄中、司勋员外郎和岘、太子中舍陈鄂撰《开宝通礼》二百卷,本唐《开元礼》而损益之。既又定《通礼义纂》一百卷。

事件:宋太祖时期,命儒士详定《重集三礼图》,后来撰写《开宝通礼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聂崇义,尹拙,刘温叟,李昉,卢多逊,扈蒙,杨昭俭,贾黄中,和岘,陈鄂 · 年号:开宝 · 公历:968

太宗尚儒雅,勤于治政,修明典章,大抵旷废举矣。真宗承重熙之后,契丹既通好,天下无事,于是封泰山,祀汾阴,天书、圣祖崇奉迭兴,专置详定所,命执政、翰林、礼官参领之。寻改礼仪院,仍岁增修,纤微委曲,缘情称宜,盖一时弥文之制也。

事件:描述太宗、真宗时期礼制的发展。 · 朝代:

自《通礼》之后,其制度仪注传于有司者,殆数百篇。先是,天禧中,陈宽编次礼院所承新旧诏敕,不就。天圣初,王皞始类成书,尽乾兴,为《礼阁新编》,大率礼文,无著述体,而本末完具,有司便之。景祐四年,贾昌朝撰《太常新礼》及《祀仪》,止于庆历三年。皇祐中,文彦博又撰《大享明堂记》二十卷。至嘉祐中,欧阳修纂集散失,命官设局,主《通礼》而记其变,及《新礼》以类相从,为一百卷,赐名《太常因革礼》,异于旧者盖十三四焉。

事件:描述宋朝礼制文献的编纂过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宽,王皞,贾昌朝,文彦博,欧阳修 · 年号:天禧,天圣,景祐四年,皇祐,嘉祐 · 公历:1017,1023,1037,1049,1056

熙宁十年,礼院取庆历以后奉祀制度,别定《祀仪》,其一留中,其二付有司。知谏院黄履言:“郊祀礼乐,未合古制,请命有司考正群祀。”诏履与礼官讲求以闻。元丰元年,始命太常寺置局,以枢密直学士陈襄等为详定官,太常博士杨完等为检讨官。襄等言:“国朝大率皆循唐故,至于坛壝神位、法驾舆辇、仗卫仪物,亦兼用历代之制。其间情文讹舛,多戾于古。盖有规摹苟略,因仍既久,而重于改作者;有出于一时之仪,而不足以为法者。请先条奏,候训敕以为礼式。”

事件:熙宁十年命黄履考正群祀;元丰元年命陈襄等详定礼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履,陈襄,杨完 · 年号:熙宁十年,元丰元年 · 公历:1077,1078

未几,又命龙图直学士宋敏求同御史台、阁门、礼院详定《朝会仪注》,总四十六卷:曰《阁门仪》,曰《朝会礼文》,曰《仪注》,曰《徽号宝册仪》。《祭祀》总百九十一卷:曰《祀仪》,曰《南郊式》,曰《大礼式》,曰《郊庙奉祀礼文》,曰《明堂袷享令式》,曰《天兴殿仪》,曰《四孟朝献仪》,曰《景灵宫供奉敕令格式》,曰《仪礼敕令格式》。《祈禳》总四十卷:曰《祀赛式》,曰《斋醮式》,曰《金箓仪》。《蕃国》总七十一卷:曰《大辽令式》,曰《高丽入贡仪》,曰《女真排办仪》,曰《诸蕃进贡令式》。《丧葬》总百六十三卷:曰《葬式》,曰《宗室外臣葬敕令格式》,曰《孝赠式》。其损益之制,视前多矣。

事件:命宋敏求等详定朝会仪注等礼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宋敏求

绍圣而后,累诏续编,起治平,讫政和,凡五十一年,为书三百卷,今皆不传。而大观初,置议礼局于尚书省,命详议、检讨官具礼制本末,议定请旨。三年书成,为《吉礼》二百三十一卷、《祭服制度》十六卷,颁焉。议礼局请分秩五礼,诏依《开宝通礼》之序。政和元年,续修成四百七十七卷,且命仿是修定仪注。三年,《五礼新仪》成,凡二百二十卷,增置礼直官,许士庶就问新仪,而诏开封尹王革编类通行者,刊本给天下,使悉知礼意,其不奉行者论罪。宣和初,有言其烦扰者,遂罢之。

事件:描述礼制局的设置和《五礼新仪》的编纂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革 · 年号:绍圣,大观,政和,宣和 · 公历:1094,1107,1111,1119

初,议礼局之置也,诏求天下古器,更制尊、爵、鼎、彝之属。其后,又置礼制局于编类御笔所。于是郊庙禋祀之器,多更其旧。既有诏讨论冠服,遂废靴用履,其他无所改议,而礼制局亦罢。

事件:议礼局更制祭祀器物。 · 朝代:

大抵累朝典礼,讲议最详。祀礼修于元丰,而成于元祐,至崇宁复有所增损。其存于有司者,惟《元丰郊庙礼文》及《政和五礼新仪》而已。乃若圜丘之罢合祭天地;明堂专以英宗配帝,悉罢从祀群神;大蜡分四郊;寿星改祀老人;禧祖已祧而复,遂为始祖;即景灵宫建诸神御殿,以四孟荐享;虚禘祭;去牙盘食;却尊号;罢入阁仪并常朝及正衙横行。此熙宁、元丰变礼之最大者也。

事件:总结熙宁、元丰以来的礼制变革。 · 朝代: · 年号:熙宁,元丰,元祐,崇宁 · 公历:1068,1078,1086,1102

元祐册后,政和冠皇子,元符创景灵西宫,崇宁亲祀方泽、作明堂、立九庙、铸九鼎、祀荧惑,大观受八宝、大祀皆前期十日而戒。凡此盖治平以前所未尝行者。

事件:列举北宋后期的礼制事件。 · 朝代: · 年号:元祐,政和,元符,崇宁,大观 · 公历:1086,1111,1098,1102,1107

钦宗即位,尝诏春秋释奠改从《元丰仪》,罢《新仪》不用而未暇也。靖康之厄,荡析无余。

事件:钦宗即位后尝试改礼,但靖康之难导致礼制荡析无余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钦宗 · 年号:靖康 · 公历:1126

南渡中兴,锐意修复,高宗尝谓辅臣曰:“晋武平吴之后,上下不知有礼,旋致祸乱。周礼不秉,其何能国?”孝宗继志,典章文物,有可称述。治平日久,经学大明,诸儒如王普、董{分廾}等多以礼名家。当时尝续编《太常因革礼》矣,淳熙复有编辑之旨。其后朱熹讲明详备,尝欲取《仪礼》、《周官》、《二戴记》为本,编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之礼,尽取汉、晋而下及唐诸儒之说,考订辨正,以为当代之典,未及成书而没。

事件:南宋中兴后,高宗、孝宗致力于礼制修复;朱熹尝试编纂礼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宗,孝宗,王普,董{分廾},朱熹

理宗四十年间,屡有意乎礼文之事,虽曰崇尚理学,所谓“礼云礼云,玉帛云乎哉”,盖可三叹。咸淳以降,无足言者。

事件:理宗时期礼文之事不突出,咸淳后无足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理宗 · 年号:理宗,咸淳 · 公历:1224,1265

今因前史之旧,芟其繁乱,汇为五礼,以备一代之制,使后之观者有足征焉。

事件:作者总结编纂五礼以备一代之制。 · 朝代:

五礼之序,以吉礼为首,主邦国神祇祭祀之事。凡祀典皆领于太常。岁之大祀三十:正月上辛祈谷,孟夏雩祀,季秋大享明堂,冬至圜丘祭昊天上帝,正月上辛又祀感生帝,四立及土王日祀五方帝,春分朝日,秋分夕月,东西太一,腊日大蜡祭百神,夏至祭皇地祇,孟冬祭神州地祇,四孟、季冬荐享太庙、后庙,春秋二仲及腊日祭太社、太稷,二仲九宫贵神。中祀九:仲春祭五龙,立春后丑日祀风师、亥日享先农,季春巳日享先蚕,立夏后申日祀雨师,春秋二仲上丁释奠文宣王、上戊释奠武成王。小祀九:仲春祀马祖,仲夏享先牧,仲秋祭马社,仲冬祭马步,季夏土王日祀中霤,立秋后辰日祀灵星,秋分享寿星,立冬后亥日祠司中、司命、司人、司禄,孟冬祭司寒。

事件:描述吉礼的等级和内容。 · 朝代:

其诸州奉祀,则五郊迎气日祭岳、镇、海、渎,春秋二仲享先代帝王及周六庙,并如中祀。州县祭社稷,奠文宣王,祀风雨,并如小祀。凡有大赦,则令诸州祭岳、渎、名山、大川在境内者,及历代帝王、忠臣、烈士载祀典者,仍禁近祠庙咸加祭。有不克定时日者,太卜署预择一季祠祭之日,谓之“画日”。凡坛壝、牲器、玉帛、馔具、斋戒之制,皆具《通礼》。后复有高禖、大小酺神之属,增大祀为四十二焉。

事件:描述地方奉祀和赦免时的祭祀。 · 朝代:

其后,神宗诏改定大祀:太一,东以春,西以秋,中以夏冬;增大蜡为四,东西蜡主日配月;太庙月祭朔。而中祀:四望,南北蜡。小祀:以四立祭司命、户、灶、中霤、门、厉、行,以藏冰、出冰祭司寒,及月荐新太庙。岁通旧祀凡九十二,惟五享后庙焉。政和中,定《五礼新仪》,以荧惑、阳德观、帝鼐、坊州朝献圣祖、应天府祀大火为大祀;雷神、历代帝王、宝鼎、牡鼎、苍鼎、冈鼎、彤鼎、阜鼎、皛鼎、魁鼎、会应庙、庆厉军祭后土为中祀;山林川泽之属,州县祭社稷、祀风伯雨师雷神为小祀。余悉如故。

事件:神宗改定大祀;政和中定《五礼新仪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神宗 · 年号:神宗,政和 · 公历:1067,1111

建炎四年十一月,权工部尚书韩肖胄言:“祖宗以来,每岁大、中、小祀百有余所,罔敢废阙。自车驾巡幸,惟存宗庙之祭,至天地诸神之祀,则废而不举。今国步尚艰,天未悔祸,正宜斋明恭肃,通于神明,而忽大事、弃重礼,恐非所以消弭天灾,导迎景贶。虽小祀未可遍举,如天地、五帝、日月星辰、社稷,欲诏有司以时举行。所有器服并牲牢礼料,恐国用未充,难如旧制,乞下太常寺相度裁定,省繁就简,庶几神不乏祀,仰副陛下昭事怀柔、为民求福之意。”寻命礼部太常裁定:每岁以立春上辛祀谷,孟夏雩祀,季秋及冬至日四祀天,夏至日一祀地,立春上辛日祀感生帝,立冬后祀神州地祇,春秋二社及腊前一日祭太社、太稷。免牲、玉,权用酒酺,仍依方色奠币。以辅臣为初献,礼官为亚、终献。

事件:韩肖胄建议恢复祭祀,礼部裁定简化祭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韩肖胄 · 年号:建炎四年 · 公历:1130

绍兴三年,复大火祀,配以阏伯,以辰、戌出纳之月祀之。二十七年,礼部太常寺言:“每岁大祀三十六,除天地、宗庙、社稷、感生帝、九宫贵神、高禖、文宣王等已行外,其余并乞寓祠斋宫。”自绍兴以来,大祀所行二十有三而已,至是乃悉复之。

事件:绍兴三年恢复大火祀;二十七年恢复大部分大祀。 · 朝代: · 年号:绍兴三年,绍兴二十七年 · 公历:1133,1157

旧制,郊庙祝文称嗣皇帝,诸祭称皇帝。著作局准《开元礼》全称帝号。真宗以兼秘书监李至请,改从旧制。又诸祭祝辞皆临事撰进,多违典礼,乃命至增撰旧辞八十四首,为《正辞录》三卷。既复命知制诰李宗谔、杨亿、直史馆陈彭年详定之,以为永式。祝版当进署者,并命秘阁吏书,上亲署讫,御宝封给之。凡先代帝王,祝文止称庙号。凡亲行大祀,则皇子弟为亚献、终献。

事件:真宗时期制定祝文格式和五使制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至,李宗谔,杨亿,陈彭年 · 年号:太平兴国九年,大中祥符 · 公历:984,1008

五代以来,宰相为大礼使,太常卿为礼仪使,御史中丞为仪仗使,兵部尚书为卤簿使,京府尹为桥道顿递使。至是,大礼使或用亲王,礼仪使专命翰林学士,仪仗、卤簿使亦或以他官。太平兴国九年,始铸五使印。太宗将封泰山,以仪仗使兼判桥道顿递事。大中祥符后,凡有大礼,以中书、枢密分为五使,仍特铸印。

事件:描述大礼使等职务的演变。 · 朝代: · 年号:太平兴国九年,大中祥符 · 公历:984,1008

景祐二年,诏有司:“皇地祇、神州,旧常参官摄事,非所以尊神,自今命两省。岁九大祠,宰臣摄事者,参知政事、尚书丞郎、学士奉祠。”于是参知政事盛度,享太庙已受誓戒,除知枢密院,乃不奉祠。又故事,三岁一亲郊,不郊辄代以他礼,庆赏与郊同,而五使皆以辅臣,不以官之高下。天圣中,乃以朝林学士领仪仗,御史中丞领卤簿,始用官次。又每岁大祀,皆遣台省近臣摄太尉,其后或委他官,太中祥符始复旧制。又国朝沿唐制,以太尉掌誓戒。今议太尉三公,非其所任,请以吏部尚书掌誓戒。诏用左仆射,阙则用右仆射、刑部尚书一员莅之。

事件:景祐二年改命官员摄事;描述五使和誓戒制度的变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盛度 · 年号:景祐二年,天圣,大中祥符 · 公历:1035,1023,1008

熙宁四年,参知政事王珪言:“南郊,乘舆所过,必勘箭然后出入,此师行之法,不可施于郊祀。”礼院亦言。于是,凡车驾出入门皆罢之。六年,以详定所请,又罢太庙及宣德、朱雀、南薰诸门勘契。又皇帝自大次至版位,内臣二人执翟羽前导,号曰“拂翟”,失礼尤甚,请除之。

事件:王珪建议罢勘箭和拂翟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珪 · 年号:熙宁四年,熙宁六年 · 公历:1071,1073

凡郊坛,值雨雪,即斋宫门望祭殿望拜,祭日不设登歌,祀官以公服行事,中祀以上皆给明衣。

事件:描述郊坛遇雨雪的应对措施。 · 朝代:

开宝元年十一月郊,以燎坛稍远,不闻告燎之声,始用爟火,令光明远照,通于祀所。

事件:开宝元年开始使用爟火照亮燎坛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燎坛 · 年号:开宝元年 · 公历:968

又太庙初献,依开宝例,以玉斝、玉瓒,亚献以金斝,终献以瓢斝。外坛器亦如之。庆历中,太常请皇帝献天地、配帝以匏爵,亚献以木爵。亲祠太庙,酌以玉斝,亚献以金斝。郊庙饮福,皇帝皆以玉斝。诏饮福,唯用金斝。亚、终献,酌以银斝。至饮福,尚食奉御酌上尊酒,投温器以进。

事件:描述太庙初献和郊庙饮酒的礼器变化。 · 朝代: · 年号:庆历 · 公历:1041

凡常祀,天地宗庙,皆内降御封香,仍制漆匮,付光禄、司农寺。每祠祭,命判寺官缄署礼料送祀所。凡祈告,亦内出香。遂为定制。嘉祐中,裴煜请:“大祠悉降御封香,中、小祠供太府香。中祠减大祠之半,小祠减中祠之半。东、西太一宫系大祠,岁太府供香,非时祈请,降御封香准大祠例。及皇地祇、五方帝、百神、文宣、武成从配神位,牲牢寡薄。”吕公著亦论庙牲未备,悉加其数。元符元年,左司员外郎曾旼言:“周人以气臭事神,近世易之以香。按何佟之议,以为南郊、明堂用沉香,本天之质,阳所宜也;北效用上和香,以地于人亲,宜加杂馥。今令文北极天皇而下皆用湿香,至于众星之位,香不复设,恐于义未尽。”于是每陛各设香。又言:“先儒以为实柴所祀者无玉,槱燎所祀者无币。今太常令式,众星皆不用币,盖出于此。然考《典瑞》、《玉人》之官,皆曰‘圭璧以祀日月星辰’。则实柴所祀非无玉矣。槱燎无币,恐或未然。”至是遂命众星随其方色用币。

事件:描述御封香的使用和礼制讨论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裴煜,吕公著,曾旼,何佟之 · 年号:嘉祐,元符 · 公历:1056,1098

庆历三年,礼官余靖言:“祈谷、祀感生帝同日,其礼当异,不可皆用四圭有邸,色尚赤。”乃定祈谷、明堂苍璧尺二寸,感生帝四圭有邸,朝日日圭、夕月月圭皆五寸,从祀神州无玉,报社稷两圭有邸,祈不用玉。明年,《祀仪》成,比《通礼》多所更定云。嘉祐中,集贤校理江休复言:“《六典》大祀养牲,在涤三月,袷享日近,已逾其期,而牲牢未供。乞依汉、唐置廪牺局。”下礼院议:岁大小祀几百数,而牲盛之事,储养无素,宜如休复言。乃置廪牺局,设牢预养,籍田旧地,种植粢盛,纳于神仓,以待祭祀之用。

事件:余靖讨论祈谷和感生帝的礼制;江休复建议置廪牺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余靖,江休复 · 年号:庆历三年,嘉祐 · 公历:1043,1056

元丰六年,详定礼文所言:“本朝昊天上帝、皇地祇、太祖位各设三牲,非尚质贵诚之义。请亲祠圜丘、方泽正配位皆用犊,不设羊豕俎及鼎匕,有司摄事亦如之。又簠、簋、尊、豆皆非陶器,及用龙杓。请改用陶,以椫为杓。又请南北郊先行升烟瘗血之礼,至荐奠毕,即如旧仪,于坛坎燔瘗牲币。又北郊皇地祇及神州地祇,当为坎瘗,今乃建坛燔燎,非是。请今祭地祝版、牲币并瘗于坎。又《祀仪》:惟昊天上帝、皇地祇、高禖燔瘗犊首,自感生帝、神州地祇而下皆不燔瘗牲体,殊不应典礼。请自今昊天上帝、感生帝皆燔牲首以报阳;皇地祇、神州、太社、太稷,凡地之祭,皆瘗牲之左髀以报阴。荐享太庙亦皆升首于室。”

事件:详定礼文所建议改革祭祀昊天上帝、皇地祇、太祖位的牲牢数量及材质,改用陶器,并调整燔瘗牲体的礼制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圜丘,方泽 · 年号:元丰六年 · 公历:1083

又言:“古者祭祀用牲,有豚解,有体解,荐腥则解为十一体。今亲祠南郊,正配位之俎,不殊左右胖,不分贵贱,无豚解、体解之别。请郊庙荐腥,解其牲两髀、两肩、两肋并脊为七体,左右胖俱用。其载于俎,以两髀在端,两肩、两肋次之,脊居中,皆进末。至荐熟,沉肉于汤,止用右胖。髀不升俎,前后肱骨离为三,曰肩、臂、臑。后髀股骨去体离为二,曰肫、胳。前脊谓之正脊,次直谓之脡脊,阔于脡脊谓之横脊,皆二骨。肋骨最后二为短肋,旁中二为正肋,最前二为代肋。若升俎,则肩、臂臑在上端,膊、胳在下端,脊、肋在中央。其俎之序,则肩、臂、臑、正脊、脡脊、横脊、代肋、长肋、短肋、膊、胳凡十一体,而骨体升俎,进神坐前如少牢礼,皆进下。其牲体各预以半为腥俎,半为熟俎,肠胃肤俎亦然。”

事件:详定礼文所建议改革祭祀时牲体的解剖、分类、摆放及进献方式,使礼制更合古法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南郊 · 年号:元丰六年 · 公历:1083

又请:“亲祠饮福酒讫,仿《仪礼》‘佐食抟黍’之说,命太官令取忝于簋,抟以授祝,祝受以豆,以嘏乎皇帝而无嘏辞。又本朝亲祠南郊,习仪于坛所,明堂习仪于大庆殿,皆近于渎。伏请南郊习仪于青城,明堂习仪于尚书省,以远神为恭。又赐胙:三师,三公,侍中,中书令,门下、中书侍郎,尚书左、右丞,知枢密、同知院事,礼仪、仪仗、卤簿、顿递使,牛羊豕肩、臂、臑各五;太子三师、三少,特进,观文大学士、学士,御史大夫,六尚书,金紫、银青光禄大夫,节度使,资政殿大学士,观文翰林资政端明龙图天章宝文承旨、侍讲、侍读,学士,左右散骑常侍,尚书列曹侍郎,龙图、天章、宝文直学士,光禄、正议、通议大夫,御史中丞,太子宾客、詹事,给事中,中书舍人,节度观察留后,左右谏议,龙图、天章、宝文待制,太中、中大夫,秘书、殿中丞,太常、宗正卿,牛豕肩、臂、臑各三;入内内侍省押班、副都知,光禄卿,监礼官,博士,牛羊脊、肋各三;太祝,奉礼,司奠彝,郊社、太庙、宫闱令,监牲牢、供应祠事内官,羊髀、膊、胳三;应执事、职掌、乐工、门干、宰手、驭马、驭车人,并均给脾、肫、胳、觳及肠、胃、肤之类。”

事件:详定礼文所建议亲祠饮福酒后增加抟黍授祝的环节,并将南郊、明堂习仪地点分别改至青城和尚书省,以及详细规定赐胙给不同官员的牲体部位和数量。 · 朝代: · 地点:青城,尚书省 · 年号:元丰六年 · 公历:1083

庆历元年,判太常寺吕公绰言:“旧礼,郊庙尊罍数皆准古,而不实三酒、五齐、明水、明酒,有司相承,名为‘看器’。郊庙配位惟用祠祭酒,分大、中祠位二升,小祠位一升,止一尊酌献、一尊饮福。宜诏酒官依法制齐、酒,分实之坛殿上下尊罍,有司毋设空器;并如唐制以井水代明水、明酒;正配位酌献、饮福酒,用酒二升者各增二升,从祀神位用旧升数。”

事件:判太常寺吕公绰建议依照古法和唐制,实祭酒、明水于尊罍,增加酌献饮福酒量,并以井水代明水明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吕公绰 · 地点:太常寺 · 年号:庆历元年 · 公历:10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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