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史·列传

金史 · 第90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九十 列传第二十八

○赵元 移剌道(本名按) 高德基 马讽 完颜兀不喝 刘徽柔 贾少冲(子益) 移剌斡里朵 阿勒根彦忠 张九思 高衎 杨邦基 丁暐仁

事件:列出了一些金朝官员的名字,可能是传记的起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元,移剌道,高德基,马讽,完颜兀不喝,刘徽柔,贾少冲,贾益,移剌斡里朵,阿勒根彦忠,张九思,高衎,杨邦基,丁暐仁

赵元,字善长,涿州范阳人。辽天庆八年登进士第,仕至尚书金部员外郎。辽亡,郭药师为宋守燕,以元掌机宜文字。王师取燕,药师降,枢密使刘彦宗辟元为本院令史。天会间,同知蓟州事。有贼杀人横道,官吏圜视莫知所为,路人耕夫聚观甚众。元指田中释耒而来者曰:“此贼也。”叱左右缚之,遂伏。僚吏问其故,元曰:“偶得于眉睫间耳。”其后朝廷立磨勘格,凡尝仕宣和者皆除名籍,元在磨勘中。

事件:赵元,辽朝进士,仕辽至尚书金部员外郎。辽亡后,在宋守燕,后降金,任枢密院令史。天会间同知蓟州事,识破杀人贼。后因磨勘格被除名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元,郭药师,刘彦宗 · 地点:涿州范阳,燕,蓟州 · 年号:辽天庆八年,天会间 · 公历:1118,

齐国废,置行台省于汴,选名士十余人备官属,元在选中,授行兵部郎中。行台徙大名,再徙祁州,及宗弼再取河南,元皆摄户部事,赋调兵食取办。天眷三年,为行台右司员外郎,囚有杀人当死者,行台欲宥之,元不从,反复数四,势不可夺,乃仰天叹曰:“如杀人者可宥,死者复何辜,何欲徼己福而乱天下法乎?”行台竟不能夺。改左司员外郎,摄吏部事。在行台凡十年,吏事明敏,宗弼深知之,行台或有事上相府,宗弼必问“曾经赵元未也?”其见重如此。为同签汴京留守事,改同知大名尹,用廉迁河北西路转运使,历彰德、武胜等军节度使,以老致仕,卒于家。

事件:齐国废后,赵元被选入行台省,历任多职。天眷三年任行台右司员外郎,坚持依法处死杀人犯。后改左司员外郎,受宗弼重视。历任同签汴京留守事等职,最终以节度使致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元,完颜宗弼 · 地点:汴,大名,祁州,河南,彰德,武胜 · 年号:天眷三年 · 公历:1140

移剌道,本名按。宗室移剌古为山东东路兵马都总管,辟掌军府簿书,往来元帅府计议边事,右副元帅宗弼爱其才,召为元帅府令史。补尚书省令史,特除监察御史,再迁大理丞,兼工部员外郎。海陵南伐,使督运刍粮,所在盗起,道路梗涩,间关仅至淮南。上谒,承问,具言四方盗贼状,海陵恶闻其言,杖之七十,使督战舰渡江,会海陵死,军还。

事件:移剌道,契丹人,先任军府簿书,后被宗弼召为元帅府令史。海陵南伐时,他督运刍粮,虽道路艰难仍完成任务,但因报告盗贼状被杖责。海陵死后,军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移剌道,移剌古,完颜宗弼,海陵 · 地点:山东东路,淮南

大定二年,除工部郎中。奉诏招抚诸奚。是时,抹白猛安下谋克徐列等皆欲降,制于猛安合住,不敢即降。道发兵掩袭合住子妇孙男女甥,及谋克留住,及蒲辇白撒妻孥。是日,适窝斡遣白撒发抹白猛安军,白撒闻其家人被获,遂来降。改礼部郎中。从讨窝斡,佩金牌,与应奉翰林文字讹里也招降叛奚。

事件:大定二年,移剌道任工部郎中,奉诏招抚诸奚。他设计捕获合住家属,使白撒来降。后改礼部郎中,从讨窝斡,招降叛奚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移剌道,合住,白撒,窝斡,讹里也 · 地点:抹白猛安 · 年号:大定二年 · 公历:1162

奉使河南,劝课农桑,密访吏治得失。累迁御史中丞、同修国史,廉问职官殿最,还奏。上曰:“职官贪污罪废,其余因循以苟岁月。今廉能即与升除,无以慰百姓爱留之意,可就迁秩,秩满升除。”于是,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补进一阶,单州刺史石抹靳家奴、泰宁军节度副使尹升卿、宁陵县令监邦彦、浚州司候张匡福各进两阶。贪污官同知浚州防御使事蒲速越、真定县令特谋葛并免死,杖一百五十,除名。同知睢州事乌古孙阿里补杖一百,削四阶,非奉旨不得录用。于是道改同知大兴尹事。诏曰:“京师士民辐凑,犯法者众,罪状自实,毋为文所持,断之以公可也。朕尝谕执政矣,必不以小苛谴卿,勉副朕意。”

事件:移剌道奉使河南,劝课农桑,考察吏治。后任御史中丞,奏报官员考核结果,皇帝下令奖廉惩贪。移剌道改同知大兴尹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移剌道,金世宗,耶律补,石抹靳家奴,尹升卿,监邦彦,张匡福,蒲速越,特谋葛,乌古孙阿里补 · 地点:河南,京师

迁刑部尚书。尚厩局使宗夔、副使石抹青狗私用官刍,事觉。尚厩局隶点检司,刑部当自问。点检乌林答天锡属刑部使轻其罪,刑部以付大兴府鞫治,于是道及天锡、郎中丁暐仁皆坐解职。寻起为大理卿,兼签书枢密院事,再迁西京留守,卒。

事件:移剌道任刑部尚书时,尚厩局官员私用官刍事发,因涉及点检司,刑部处理时受干预,导致移剌道等人解职。后移剌道起复为大理卿,历任签书枢密院事、西京留守,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移剌道,宗夔,石抹青狗,乌林答天锡,丁暐仁 · 地点:西京

高德基,字元履,辽阳渤海人。皇统二年登进士第。六年,为尚书省令史。海陵为相,专愎自用,人莫敢拂其意,德基每与之详辨。及篡位,命左司郎中贾昌祚谕旨曰:“卿公直果敢,今委卿南京行省勾当。”未行,会海陵欲都燕京,命德基摄燕京行台省都事。改摄右司员外郎,除户部员外郎,改中都路都转运副使,迁户部郎中。

事件:高德基,辽阳渤海人,皇统二年进士,六年任尚书省令史。海陵为相时,他敢于直言。海陵篡位后,命他任南京行省勾当,后因海陵欲都燕京,命他摄燕京行台省都事,历任户部员外郎、中都路都转运副使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德基,海陵,贾昌祚 · 地点:辽阳,南京,燕京,中都 · 年号:皇统二年,皇统六年 · 公历:1142,1146

正隆三年,诏左丞相张浩、参知政事敬嗣晖营建南京宫室。明年,德基与御史中丞李筹、刑部侍郎萧中一俱为营造提点。海陵使中使谓德基等曰:“汝等欲乘传往邪?欲乘己马往邪?银牌可于南京尚书省取之。”筹乞先降银牌,复遣中使谓筹曰:“牌之与否,当出朕意,尔敢辄言,岂以三人中官独高邪?”遂杖之三十,遣乘己马往,德基、中一乘传往。转同知开封尹。

事件:正隆三年,诏营建南京宫室。明年,高德基等为营造提点,海陵询问他们出行方式,李筹请求先给银牌被杖责。后高德基转同知开封尹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德基,张浩,敬嗣晖,李筹,萧中一,海陵 · 地点:南京,开封 · 年号:正隆三年,正隆四年 · 公历:1158,1159

大定三年,以察廉治状不善,下迁同知北京路都转运使事。是年秋,土河泛滥,水入京城,德基遽命开长乐门,疏分使入御沟,以杀其势,水不能为害。迁刑部侍郎。七年,改中都路都转运使。九年,转刑部尚书。有犯罪当死者,宰相欲从末减,德基曰:“法无二门,失出犹失入也。”不从。及奏,上曰:“刑部议,是也。”因召诸尚书谕之曰:“自朕即位以来,以政事与宰相争是非者,德基一人而已。自今部上省三议不合,即具以闻。”为宋主生日使。及还,宋人礼物外附进腊茶三千胯,不亲封署。德基曰:“侄献叔,而不署,是无名之物也。”却之。

事件:大定三年,高德基下迁同知北京路都转运使事,当年秋防治水患有功。后历任刑部侍郎、中都路都转运使、刑部尚书。他坚持依法办案,受皇帝赞赏。出使宋朝时,拒绝接受未署名的礼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德基,金世宗 · 地点:北京路,京城,中都,宋 · 年号:大定三年,大定七年,大定九年 · 公历:1163,1167,1169

十一年,改户部尚书。德基上疏,乞免军须房税等钱,减农税及盐酒等课,未报。随朝官俸粟折钱,增高市价与之,多出官钱几四十万贯。上使人谕之曰:“卿为尚书,取悦宰执近臣,滥出官钱。卿之官爵,一出于朕,奈何如此。”于是决杖八十,户部郎中王佐、员外郎卢彦冲、同知中都转运使刘兟、副使石抹长寿、支度判官韩镇、左警巡使李克勤、右警巡使李宝、判官强锐昌、姚宗奭、尼庞古达吉不,皆决杖有差。诏自大定十一年十一月郊祀赦后,尚书省、御史台、户部、转运司、警巡院多支俸粟折钱,皆追还之。德基降兰州刺史,王佐降大兴府推官,卢彦冲河北西路户籍判官,刘兟东京警巡使,石抹长寿东京留守推官,韩镇河东南路户籍判官,李克勤通远县令,李宝清水县令,强锐昌、姚宗奭、尼庞古达吉不皆除司候。大定十二年,德基卒,年五十四。子锡。

事件:大定十一年,高德基任户部尚书,上疏请求减免税收未报。因滥出官钱被杖八十,降为兰州刺史,相关官员也受处分。大定十二年,高德基卒,年五十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德基,王佐,卢彦冲,刘兟,石抹长寿,韩镇,李克勤,李宝,强锐昌,姚宗奭,尼庞古达吉不,高锡 · 地点:兰州,大兴,河北西路,东京,河东南路,通远,清水 · 年号:大定十一年,大定十二年 · 公历:1171,1172

马讽,字良弼,大兴漷阴人。国初以燕与宋,讽游学汴梁,登宣和六年进士第。宗翰克汴京,讽归朝,复登进士第,调蔚州广灵丞,迁雄州归信令。境有河曰八尺口,每秋潦涨溢害民田,讽视地高下,疏决之,其患遂息。召为尚书省令史,除献州刺史。天德初,改宁州,民有告谋不轨者,株连数十百人,讽察其无状,乃究问告者,告者具伏其诬,众欢呼感泣。再迁南京副留守,入为大理少卿。是时,高桢为御史大夫,素贵重,绳治无所避,权贵惮其威严,乃以讽及张忠辅为中丞,欲有以中伤之者。讽、忠辅皆文吏巧法,不能与桢丝发相假借,桢畏其害己,因诉于海陵,海陵以桢太祖旧臣,每慰安之。讽改大理卿,岁余出为顺天军节度使。大定二年,复为大理卿,迁刑部尚书,改忠顺军节度使,致仕。卒。

事件:马讽,金朝官员,宋宣和六年进士,归金后复登进士第。历任多职,治理水患,平反冤案。因与高桢等共事,受海陵慰安。大定二年复为大理卿,迁刑部尚书,后致仕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马讽,宗翰,高桢,张忠辅,海陵 · 地点:大兴漷阴,汴梁,蔚州,雄州,献州,宁州,南京,顺天军 · 年号:宣和六年,大定二年 · 公历:1124,1162

完颜兀不喝,会宁府海姑寨人。年十三,选充女直字学生。补上京女直吏,再习小字兼通契丹文字。充尚书省令史。天德初,除吏部主事,鞫问押懒路诈袭谋克事,人称其能,擢右拾遗。海陵谓之曰:“始闻汝名,试以吏部主事。今计其实,优于所闻远矣。”累迁右司郎中。从海陵伐宋,至淮南,闻世宗即位于辽阳,兀不喝入白其事,海陵沉思良久,曰:“卿等始闻之邪?我已知之,遣人往矣。此大事勿泄于外。”大定二年,秩满当代,世宗嘉其善敷奏,特诏再任,谓宰臣曰:“兀不喝为人公忠,后来有如斯人者,卿等宜荐举之。”其见知如此。

事件:完颜兀不喝,女真人,通晓女直和契丹文字。天德初任吏部主事,鞫问诈袭谋克事有能,擢右拾遗。从海陵伐宋,至淮南时报告世宗即位。大定二年秩满,世宗嘉其善敷奏,特诏再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完颜兀不喝,海陵,金世宗 · 地点:会宁府海姑寨,上京,淮南,辽阳 · 年号:大定二年 · 公历:1162

窝斡已平,诏罢契丹猛安谋克,其元管户口,及从窝斡作乱来降者,皆隶女直猛安谋克,遣兀不喝于猛安谋克人户少处分置。未经罢去猛安谋克合承袭者,仍许承袭,赈赡其贫乏者,仍括买契丹马匹,官员年老之马不在括限。顷之,世宗以诸契丹未尝为乱者与来降者一概隶女直猛安中,非是,未尝从乱可且仍旧。平章政事完颜元宜奏,已迁契丹所弃地,可迁女直人与不从乱契丹杂处。上以问右丞苏保衡、参政石琚,皆不能对。上责之曰:“卿等每事先熟议然后奏,有问即对,岂容不知此。”保衡、琚顿首谢,上曰:“分隶契丹,以本猛安租税给赡之,所弃地与附近女直人及余户,愿居者听,其猛安谋克官,选契丹官员不预乱者充之。”改同知大兴尹,迁横海军节度使。初到官,谳囚能得其情,人以为不冤。五年,卒官。

事件:窝斡之乱平定后,诏罢契丹猛安谋克,遣完颜兀不喝分置户口。世宗调整政策,让契丹官员不预乱者充任官职。完颜兀不喝改同知大兴尹,迁横海军节度使,审案公正。大定五年卒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完颜兀不喝,窝斡,完颜元宜,苏保衡,石琚,金世宗 · 地点:大兴,横海 · 年号:大定五年 · 公历:1165

刘徽柔,字君美,大兴安次人。天眷二年,擢进士第。初为真定栾城主簿,转开远军节度掌书记,迁洪洞令。徽柔明敏善听断。县人杨远者,投牒于县,以为夜雨屋坏,压其侄死,号诉哀切。徽柔熟视而笑曰:“汝利侄财而杀之,乃诬雨耶?”叱付狱,其人立伏曰:“公神明也,不敢延死。”遂置于法。秩满,县人遮恋不得去者弥日,为立生祠,刻石颂德。正隆二年,入为大理评事,迁司直。大定二年,同知河东南路转运使事,以廉第一,改知平定军,入为大理少卿。七年,知磁州,改同知南京留守事。十年,迁中都路转运使,卒官。

事件:刘徽柔,金朝官员,天眷二年进士,历任多职,善于断案,识破杀人诬告案。秩满后县人立生祠。后历任大理评事、司直等职,大定十年卒于中都路转运使任上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刘徽柔 · 地点:大兴安次,真定栾城,开远军,洪洞,河东南路,平定军,磁州,南京,中都 · 年号:天眷二年,正隆二年,大定二年,大定七年,大定十年 · 公历:1139,1157,1162,1167,1170

贾少冲,字若虚,通州人。勤学,日诵数百千言。家贫甚,尝道中获遗金,访其主归之。天会中,再伐宋,调及民兵。少冲甫冠,代其叔行,虽行伍间,未尝释卷。中天眷二年进士。刘筈欲以妹妻之,少冲辞不就曰:“富贵当自致之。”调营州军事判官,迁定安令。蔚州刺史恃贵不法,属吏畏之,每事辄曲从其意,少冲守正不阿。用廉进官一阶,再迁吏部主事、定武军节度副使、河中府判官。海陵浸以失道,少冲谓所亲曰:“天下且乱,不可仕也。”秩满,乃不求仕。大定二年,调御史台典事,累迁刑部郎中。往北京决狱,奏诛首恶,误牵连其中者皆释不问,全活凡千人。以本职摄右司员外郎。尝执奏刑名甚坚,既退,上谓侍臣曰:“少冲居下位,有守如此。”除同知河间尹。数月,入为秘书少监,兼起居注、左补阙。

事件:贾少冲,金朝官员,勤学,天眷二年进士。为官正直,不畏权贵。海陵失道时,他称病不仕。大定二年起复,历任多职,决狱公正,全活千人。后入为秘书少监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贾少冲,刘筈,金世宗 · 地点:通州,营州,定安,蔚州,定武军,河中府,北京,河间 · 年号:天眷二年,大定二年 · 公历:1139,1162

少冲外柔内刚,每从容进谏,世宗称美之。十四年,为宋主生日副使,宋国方有祈请,上以意谕少冲,少冲对曰:“臣有死无辱。”宋人别致珍异,少冲笑谓其人曰:“行人受赐自有常数,宁敢以赂辱君命乎。”遂不受。使还,世宗嘉之,迁右谏议大夫,秘书、起居注如故。十七年请老,除卫州防御使,迁河东南路转运使,召为太常卿,兼秘书少监。复请致仕,不许,改顺天军节度使,卒。

事件:贾少冲性格外柔内刚,进谏受世宗称美。大定十四年出使宋朝,拒绝贿赂。使还迁右谏议大夫。大定十七年请老,历任卫州防御使等职,卒于顺天军节度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贾少冲,金世宗 · 地点:宋,卫州,河东南路,顺天军 · 年号:大定十四年,大定十七年 · 公历:1174,1177

少冲性夷简,不喜言利,尝教诸子曰:“荫所以庇身,筦库不可为也。”闻者尚之。子益。

事件:贾少冲性格淡泊,教导儿子不要贪图荫庇和管库职位,受人尊重。其子贾益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贾少冲,贾益

益字损之,少颖悟如成人。大定十四年,父少冲为秘书少监,充宋主生日副使,益侍行。是时,宋人常争起立接受国书之礼,少冲问益曰:“即宋人欲变礼,持议不决,奈何?”益曰:“守死无辱,可谓使矣。”少冲大奇之。中大定十九年进士,调河津主簿。丁父忧去官,察廉起复矾山令,补尚书省令史。丁母忧,服阕,除定海军节度副使,监察御史,治书侍御史,转侍御史,知登闻鼓院,兼少府少监。未几,改礼部郎中,兼知登闻鼓院,看读陈言文字,迁左司郎中,改吏部侍郎,兼蔡王傅。以病免。除郑州防御使,陕西东路转运使,顺天军节度使。大安初,召为吏部尚书,有疾,改安国军节度使。益调民夫修完城郭,为战守备,按察司止之,不听,曰:“治城,守臣事也,按察何预。”既而兵至,以有备解去。改 横海、定国军节度使,道阻不赴。宣宗初为吏部尚书,益为侍郎,相得欢甚,贞祐二年至汴京,访益所在,召为太常卿。上防秋十三事,与户部尚书李革论迁河北军民不便,不报。贞祐三年,致仕。元光元年,卒。

事件:贾益,贾少冲之子,大定十九年进士,历任多职。大安初任吏部尚书,改安国军节度使,备战守城。贞祐二年召为太常卿,上防秋事。贞祐三年致仕,元光元年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贾益,贾少冲,李革 · 地点:河津,矾山,定海,郑州,陕西东路,顺天军,安国军,横海,定国,汴京,河北 · 年号:大定十四年,大定十九年,贞祐二年,贞祐三年,元光元年 · 公历:1174,1179,1214,1215,1222

移剌斡里朵,一名八斤,系出辽五院司,通契丹字。天会三年伐宋,隶军中,遇战辄先登,屡获侦人,有司上其功,补尚书省令史。十五年,籍发诸部兵于山后,将与右丞萧庆会,时官军窜而南者凡数千,斡里朵以兵邀击之,尽获其辎重财物,悉送有司而去,一毫弗取。以劳迁修武校尉。宗弼复河南,斡里朵督诸路帅臣进讨,事定以劳迁宣武将军。时六部未分,乃以为兵刑二部主事。未几,迁右司都事。皇统二年,授大理正,历同知昭德军节度使事,以廉升孟州防御使。正隆间,转同知北京留守事。会游古河阑子山等猛安契丹谋乱,时方发兵讨之,别遣斡里朵押军南下。至松山县,为贼党江哥所执,且欲推为主盟,要以契约,斡里朵怒曰:“我受国厚恩,岂能从汝反耶?宁杀我,契约不可得也。”贼知不可屈,乃困辱之,使布衣草履逐马而行,且欲害之。斡里朵说其监奴,因得脱还。六年九月,改北京路转运使。大定初,为博州防御使,再迁利涉军节度使。先是,有农民避贼入保郡城,以钱三十千寄之邻家,贼平索之,邻人讳不与,诉于县,县官以无契验却之,乃诉于州。斡里朵阳怒械系之,捕其邻人,关以三木,诘之曰:“汝邻乙坐劫杀人,指汝同盗。”邻人大惧,始自陈有欺钱之隙,乃责归所隐钱而释之,郡人骇服。改通远军节度使,卒。

事件:移剌斡里朵,契丹人,天会三年伐宋有功。天会十五年击溃南逃官军。皇统二年授大理正,历任多职。正隆间,押军时被贼党所执,不屈得脱。大定初,任博州防御使,审案巧妙,郡人骇服。后改通远军节度使,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移剌斡里朵,萧庆,完颜宗弼,江哥 · 地点:山后,河南,北京,松山县,博州,利涉军,通远军 · 年号:天会三年,天会十五年,皇统二年,正隆六年 · 公历:1125,1137,1142,1161

阿勒根彦忠,本名窊合山,曷速馆人也。好学,通吏事。天会十四年,选充尚书兵部孔目官,升尚书省令史,除右司都事。七年,改大理丞,为会宁少尹,进同知会宁府事,入为尚书吏礼部郎中。贞元二年,进本部侍郎。海陵庶人凡有所疑,常使彦忠裁决,彦忠据法以对。间有不合,则召让之,彦忠执奏如前,终无阿屈,同列咸为惧,彦忠固执不变,海陵壮之。明年,除御史中丞,历尚书户部侍郎、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。海陵南伐,除南京路都转运使。大定二年,改大名尹,兼本路兵马都总管。四年,入为刑部尚书。诏规措北边艰食户口。及泰州、临潢接境,度宜安置堡戍七十,驻兵万三千,刍粮之用就经画之。还朝未及入对,以疾卒,年五十三。

事件:阿勒根彦忠,好学通吏事,天会十四年充尚书兵部孔目官。贞元二年任礼部侍郎,海陵器重他。海陵南伐时,任南京路都转运使。大定二年改大名尹,四年入为刑部尚书,规划北边防务,未及入对而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阿勒根彦忠,海陵 · 地点:曷速馆,会宁,南京路,大名,泰州,临潢 · 年号:天会十四年,贞元二年,贞元三年,大定二年,大定四年 · 公历:1136,1154,1155,1162,1164

彦忠性孝友,尝使宋,所得金帛,尽分兄弟亲友。赠荣禄大夫,命有司致祭,并以银绢赐其家。

事件:阿勒根彦忠性格孝友,出使宋朝所得金帛都分给兄弟亲友。死后赠荣禄大夫,赐祭和银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阿勒根彦忠 · 地点:

张九思,字全行,锦州人。皇统初,补行台省女直译史,除同知易州事,三迁亳州防御使、归德尹。刘仲延受宋国岁贡于泗州,九思副之。往岁受岁贡者,每以币物不精责宋使者,宋使者私馈银币各直数百千以为常,九思独不肯受,仲延从之,自是私馈遂绝。自大理评事,再迁大理少卿。清池令双申自陈:“父虔,天眷初,知永安军,遇叛寇孟邦杰,执而胁之,不从,遂被害。乞正班用荫。”大理寺议,虔子止合杂班叙,九思曰:“虔奋不顾身,守节以死,其子正班用荫,以劝忠孝。”世宗从九思议。改工部郎中,大兴少尹,同知中都都转运使事,转刑部侍郎,改工部。

事件:张九思,金朝官员,皇统初补行台省女直译史。曾副刘仲延受宋岁贡,拒绝私馈。任大理少卿时,为双虔子争正班用荫,世宗从之。后历任工部郎中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九思,刘仲延,双申,双虔,孟邦杰,金世宗 · 地点:锦州,易州,亳州,归德,泗州,清池,永安军 · 年号:皇统初,天眷初 · 公历:,1138

九思所守清约,然急于进取,一切以功利为务,率意任情不恤百姓。诏检括官田,凡地名疑似者,如皇后店、太子庄、燕乐城之类,不问民田契验,一切籍之,复有邻接官地冒占幸免者。世宗闻其如是,召还戒之曰:“如辽时支拨地土,及国初元帅府拘刷民间指射租田,近岁冒为己业,此类当拘籍之。其余民田,一旦夺之则百姓失业,朕意岂如此也。”转御史中丞。九思言屯田猛安人为盗征偿,家贫辄卖所种屯地。凡家贫不能征偿者,止令事主以其地招佃,收其租入,估贾与征偿相当,即以其地还之。临洮尹完颜让亦论屯田贫人征偿卖田,乞用九思议,诏从之。

事件:张九思急于进取,检括官田时侵占民田,被世宗召还戒之。转御史中丞后,他建议处理屯田猛安人盗征偿问题,临洮尹完颜让也上奏,诏从其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九思,金世宗,完颜让 · 地点:皇后店,太子庄,燕乐城,临洮

迁工部尚书。年高,愈自用,上谓左丞张汝弼曰:“九思耄矣,颇执强自用,欲令外补,何如?”于是,九思男若拙为尚书省令史,冒填诏敕,事觉,亡命。汝弼因奏其事,上曰:“九思岂不知若拙处邪?可免其官,捕若拙,获日授职。”九思闻命惶惧,因感疾,卒。

事件:张九思年老自用,世宗欲令外补。其子若拙冒填诏敕事发,九思被免官,闻命惶惧感疾而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九思,张汝弼,金世宗,张若拙

高衎,字穆仲,辽阳渤海人。敏而好学,自少有能赋声,同舍生欲试其才,使一日赋十题戏之,衎执笔怡然,未暮,十赋皆就,彬彬然有可观。年二十六登进士第,乞归养,逾二年方调漷阴丞。召为尚书省令史,除右司都事。母丧去官,起复吏部员外郎,摄左司员外郎。

事件:高衎,辽阳渤海人,敏而好学,年二十六登进士第,乞归养后调漷阴丞。召为尚书省令史,历任右司都事等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衎 · 地点:辽阳,漷阴

王彦潜、常大荣、李庆之皆在吏部选中,吏部拟彦潜、大荣皆进士第一,次当在庆之上,彦潜洺州防御判官,大荣临海军节度判官,庆之沈州观察判官。左司郎中贾昌祚挟私,欲与庆之洺州,诡曰:“洺虽佳郡,防御幕官在节镇下。”乃改拟彦潜临海军,大荣沈州,庆之洺州。庆之初赴选,昌祚以庆之为会试诠读官,而庆之弟庆云为尚书省令史,多与权贵游,海陵心恶之,尝谓左右司“昌祚必与庆之善阙”。大奉国臣者,辽阳人,永宁太后族人,先为东京警巡院使,以赃免去,欲因太后求见,海陵不许。衎与奉国臣有乡里旧,拟为贵德县令。海陵大怒,于是昌祚、衎、吏部侍郎冯仲等,各杖之有差,庆云决杖一百五十,罢去。未几,仲、昌祚、庆云皆死,衎降为清水县主簿,兵部员外郎摄吏部主事杨邦基降宜君县主簿,吏部主事宋仝降漷阴县主簿,尚书省知除杨伯杰,降闾阳县主簿。

事件:吏部选官时,左司郎中贾昌祚挟私调整拟任官,因与大奉国臣等有牵连,海陵大怒,杖责多人,高衎、杨邦基等降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衎,杨邦基 · 地点:洺州,临海军,沈州,东京,贵德,清水,宜君,漷阴,闾阳

居二年,为大理司直,迁户部员外郎,同知中都都转运使,太常少卿,吏部郎中。大定初,转左司郎中。世宗孜孜求谏,群臣承顺旨意,无所匡正,上曰:“朕初即位,庶政多未谙悉,实赖将相大臣同心辅佐。百姓且上书言事,或有所补。夫听断狱讼,簿书期会,何人不能,如唐、虞之圣,犹曰‘稽于众,舍己从人’。正隆专任独见,不谋臣下,以取败乱。卿等其体朕意。”使洁传诏台省百司曰:“凡上书言事,或为有司沮遏,许进表以闻。”

事件:高衎历任多职,大定初转左司郎中。世宗求谏,批评群臣无所匡正,鼓励上书言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衎,金世宗 · 地点:中都 · 年号:大定初 · 公历:1161

迁吏部尚书。每季选人至,吏部托以检阅旧籍,谓之检卷,有滞留至后季犹不得去者。衎三为吏部,知其弊,岁余铨事修理,选人便之。五年,为贺宋国生日使,中道得疾,去职。大定七年,卒。

事件:高衎任吏部尚书,改革吏部弊病,选人便之。大定五年为贺宋生日使,中道得疾去职。大定七年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衎 · 地点: · 年号:大定五年,大定七年 · 公历:1165,1167

杨邦基,字德懋,华阴人。父綯,宋末为易州州佐。宗望伐宋,蔡靖以燕山降,易州即日来附,綯被杀,邦基年十余岁,匿僧舍中,得免。既长,好学。天眷二年,登进士第,调滦州军事判官,迁太原交城令。太原尹徒单恭贪污不法,托名铸金佛,命属县输金,邦基独不与。徒单恭怒,召至府,将以手持铁拄杖撞邦基面,邦基不动。秉德廉察官吏,尹与九县令皆免去,邦基以廉为河东第一,召为礼部主事。以兵部员外郎摄吏部差除,坐铨注李庆之、大奉国臣,与高衎等皆贬官,邦基降坊州宜君簿。转高密令。大定初,尚书省拟邦基刑部郎中,世宗曰:“县官即除郎中,如何?”太师张浩对曰:“邦基前为兵部员外郎矣,且其人材可用。”上许之。改太府少监,知登闻检院,为秘书少监,迁翰林直学士,再迁秘书监兼左谏议大夫,修起居注。中都警巡使张子衍与邦基姻家,子衍道中遇皇太子卫仗,立马市门不去伞,卫士诃之,子衍以鞭鞭卫士诃己者。御史台劾奏子衍,邦基见台官为子衍求解,及入见显宗,求脱子衍罪。诏削子衍官两阶。邦基坐削官一阶,出为同知西京留守事,徙山东东路转运使,永定军节度使,致仕。大定二十一年,卒。邦基能属文,善画山水人物,尤以画名当世云。

事件:杨邦基,华阴人,天眷二年进士。为官清廉,因太原尹贪污不与其同流。因铨注李庆之等事贬官。大定初复职,历任多职。因姻家张子衍事受牵连削官。后致仕,大定二十一年卒。善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邦基,徒单恭,高衎,金世宗,张浩,张子衍,显宗 · 地点:华阴,易州,燕山,滦州,太原交城,河东,坊州宜君,高密,中都,西京,山东东路,永定军 · 年号:天眷二年,大定初,大定二十一年 · 公历:1139,1161,1181

丁暐仁,字藏用,大兴府宛平人。曾祖奭。祖惟寿。父筠,以吏补州县,所至有治声,其后致仕,杜门不出,乡里有斗讼者,不之官而就筠质焉。暐仁冲澹寡欲,读书之外,无他好,辽季避难,虽间关道途,未尝释卷。皇统二年,登进士第,调武清县丞。县经兵革后,无学校,暐仁召邑中俊秀子弟教之学,百姓欣然从之。调磁州军事判官。是时,诏使廉察官吏,暐仁以廉摄守事。迁和川令。前令罢耎不事事,群小越法干禁无所惮,暐仁申明法禁,皆屏息,或走入他县以避之。有董佑者最强悍,畏服暐仁,以刀断指,誓终身不复犯法。凡租赋与百姓前为期率,比他邑先办。历北京推官,再迁大理司直,以忧去官,寻起复。大定三年,除定武军节度副使,而节度使、同知皆阙,暐仁为政无留讼。改大理丞,吏部员外郎,转户部郎中。于是,贾少冲为刑部郎中,上谓左丞相纥石烈良弼曰:“少冲为人柔缓,不称刑部之职,其议易之。”乃以暐仁为刑部郎中。坐尚厩局官私用官刍,违格付大兴府鞫问,解职。改祁州刺史。祁州为定武支郡,士民闻暐仁之官,相率欢迎界上,相属不绝。改同知西京留守事,首兴学校,以明养士之法。迁陕西西路转运使。大定二十一年,卒官。

事件:丁暐仁,金朝官员,皇统二年进士,兴办学校,治政有方。历任多职,因尚厩局事解职。改祁州刺史,受民欢迎。后迁陕西西路转运使,大定二十一年卒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丁暐仁,贾少冲,纥石烈良弼 · 地点:大兴府宛平,武清,磁州,和川,北京,定武军,祁州,西京,陕西西路 · 年号:皇统二年,大定三年,大定二十一年 · 公历:1142,1163,1181

赞曰:吏之兴,其秦之季邪?吏有选试,其辽、金之际邪?其文从一从史,守法不贰之谓邪?守法不贰,斯真吏矣。巧者舞文以乱法,窒者执一而弗通,此皆吏道之自失者也。高衎、高德基、张九思之徒,皆诡法以自失者矣。

事件:作者评论吏道,指出守法不贰是真吏,批评高衎、高德基、张九思等诡法自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衎,高德基,张九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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