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138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一百三十八 列传第二十六

○陈修(滕毅 赵好德 翟善 李仁 吴琳) 杨思义(滕德懋 范敏 费震 张琬) 周祯(刘惟谦 周浈 端复初 李质 黎光 刘敏) 杨靖(凌汉 严德珉) 单安仁(朱守仁) 薛祥(秦逵 赵翥 赵俊) 唐铎(沈溍) 开济

事件:列陈修等人物传记标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陈修,滕毅,赵好德,翟善,李仁,吴琳,杨思义,滕德懋,范敏,费震,张琬,周祯,刘惟谦,周浈,端复初,李质,黎光,刘敏,杨靖,凌汉,严德珉,单安仁,朱守仁,薛祥,秦逵,赵翥,赵俊,唐铎,沈溍,开济

陈修,字伯昂,上饶人。从太祖平浙东,授理官。援引律令,悉本宽厚,尽改元季弊政。擢兵部郎中,迁济南知府。时乱后,比户彫残,且多卫将练兵屯田其间。修抚治有方,兵民相安,流亡复业。帝嘉之。

事件:陈修从太祖平浙东,授理官,改弊政,任济南知府,抚治有方,受嘉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陈修,太祖 · 地点:上饶,浙东,济南

洪武四年拜吏部尚书。六部之设,始自洪武元年。镇江滕毅首长吏部,佐省台裁定铨除考课诸法略具。至是修与侍郎李仁详考旧典,参以时宜,按地冲僻,为设官烦简。凡庶司黜陟及课功核实之法,皆精心筹画,铨法秩然。未几,卒官。其后部制屡创。令入觐官各举所知,定内外封赠荫叙之典,自浮山李信始。天下朝正官各造事迹文册,图画土地人民以进,及拨用吏员法,自昆山余熂始。仿《唐六典》,自五府、六部、都察院以下诸司设官分职,编集为书曰《诸司职掌》;定吏役考满,给由法以为司、卫、府、县首领;选监生能文章者兼除州县官及学正、教谕,自泰兴翟善始。三年一朝,考核等第,自沂水杜泽始。此洪武时铨政大略也。

事件:洪武四年陈修拜吏部尚书,详考旧典,制定铨法,后部制屡创,定各种制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陈修,滕毅,李仁,李信,余熂,翟善,杜泽 · 地点:镇江,浮山,昆山,泰兴,沂水 · 年号:洪武四年,洪武元年 · 公历:1371,1368

六部初属中书省,权轻,多仰承丞相意指。毅、修及詹同、吴琳、赵好德辈,居吏部称贤,然亦无大建竖。至十三年,中书省革,部权乃专,而铨衡为尤要。顾帝用法严,熂以排宋讷诛,善贬,泽拜尚书。未数月罢。惟信历侍郎,拜尚书,几二载,卒于官云。

事件:六部初属中书省,权轻,十三年中书省革,部权专,帝用法严,余熂诛,翟善贬,李信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滕毅,陈修,詹同,吴琳,赵好德,宋讷,余熂,翟善,杜泽,李信 · 年号:洪武十三年 · 公历:1380

滕毅,字仲弘。太祖征吴,以儒士见,留徐达幕下。寻除起居注。命与杨训文集古无道之君若桀、纣、秦始皇、隋炀帝行事以进。曰:“吾欲观丧乱之由,以为炯戒耳。”吴元年出为湖广按察使。寻召还,擢居吏部一月,改江西行省参政,卒。

事件:滕毅以儒士见太祖,留徐达幕下,任起居注,集古无道君行事,吴元年出为湖广按察使,后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滕毅,太祖,徐达,杨训文 · 地点:湖广,江西 · 年号:吴元年 · 公历:1367

赵好德,字秉彝,汝阳人。由安庆知府入为户部侍郎。进尚书,改吏部。帝嘉其典铨平,尝召与四辅官入内殿。坐论治道,命画史图像禁中。终陕西参政。子毅,永乐中,官至工部侍郎。

事件:赵好德由安庆知府入朝,任户部侍郎、尚书,改吏部,受帝嘉奖,终陕西参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赵好德,太祖,赵毅 · 地点:汝阳,安庆,陕西

翟善,字敬夫,以贡举历官吏部文选司主事。二十六年,尚书詹徽、侍郎傅友文诛,命善署部事,再迁至尚书。明于经术,奏对合帝意。帝曰:“善虽年少,气宇恢廓,他人莫及也。”欲为营第于乡,善辞。又欲除其家戍籍,善曰:“戍卒宜增,岂可以臣破例。”帝益以为贤。二十八年坐事,降宣化知县以终。

事件:翟善历官吏部,洪武二十六年署部事,迁尚书,奏对合帝意,二十八年坐事降知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翟善,詹徽,傅友文,太祖 · 年号:洪武二十六年,洪武二十八年 · 公历:1393,1395

李仁,唐县人。初仕陈友谅。王师克武昌,来归。以常遇春荐,代陶安知黄州府。历官侍郎,进尚书。坐事谪青州,政最。擢户部侍郎,致仕。

事件:李仁初仕陈友谅,后归明,以常遇春荐知黄州,历官尚书,谪青州,政绩最好,擢户部侍郎致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仁,陈友谅,常遇春,陶安 · 地点:唐县,武昌,黄州,青州

吴琳,黄岗人。太祖下武昌,以詹同荐,召为国子助教。经术逾于同。吴元年除浙江按察司佥事,复入为起居注。命赍币帛求书于四方。洪武六年,自兵部尚书改吏部,尝与同迭主部事。逾年,乞归。帝尝遣使察之。使者潜至旁舍,一农人坐小杌,起拔稻苗布田,貌甚端谨。使者前曰:“此有吴尚书者,在否?”农人敛手,对曰:“琳是也。”使者以状闻。帝为嘉叹。

事件:吴琳以詹同荐为国子助教,吴元年除浙江佥事,洪武六年改吏部尚书,乞归后农人装束,帝嘉叹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吴琳,太祖,詹同 · 地点:黄岗,武昌,浙江 · 年号:吴元年,洪武六年 · 公历:1367,1373

杨思义,不详其籍里。太祖称吴王,授起居注。初,钱谷隶中书省。吴元年始设司农卿,以思义为之。明年设六部,改为户部尚书。大乱之后,人多废业。思义请令民间皆植桑麻,四年始征其税。不种桑者输绢,不种麻者输布,如《周官》里布法。诏可。帝念水旱不时,缓急无所恃,命思义令天下立预备仓,以防水旱。思义首邦计,以农桑积贮为急。凡所兴设,虽本帝意,而经画详密,时称其能。调陕西行省参政,卒于官。

事件:杨思义授起居注,吴元年设司农卿,改户部尚书,请植桑麻,立预备仓,调陕西参政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杨思义,太祖 · 地点:陕西 · 年号:吴元年,洪武元年 · 公历:1367,1368

终洪武朝,为户部尚书者四十余人,皆不久于职,绩用罕著。惟茹太素、杨靖、滕德懋、范敏、费震之属,差有声。太素、靖自有传。

事件:洪武朝户部尚书四十余人,只有茹太素等少数有声望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茹太素,杨靖,滕德懋,范敏,费震 · 年号:洪武

德懋,字思勉,吴人。由中书省掾历外任。洪武三年,召拜兵部尚书,寻改户部。为人有才辨,器量弘伟。长于奏疏,一时招徕诏谕之文,多出其手。以事免官,卒。

事件:滕德懋洪武三年拜兵部尚书,改户部,长于奏疏,以事免官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滕德懋 · 地点: · 年号:洪武三年 · 公历:1370

范敏,阌乡人。洪武八年举秀才,擢户部郎中。十三年授试尚书。荐耆儒王本等,皆拜四辅官。帝以徭役不均,命编造黄册。敏议:百一十户为里,丁多者十人为里长,鸠一里之事以供岁役。十年一周。余百户为十甲。后遂仍其制不废。明年以不职罢。

事件:范敏洪武八年举秀才,擢户部郎中,十三年授试尚书,议编黄册,明年罢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范敏,王本,太祖 · 地点:阌乡 · 年号:洪武八年,洪武十三年,洪武十四年 · 公历:1375,1380,1381

费震,鄱阳人。洪武初,以贤良征,为吉水知州,宽惠得民,擢知汉中。岁凶盗起,发仓粟十余万斛贷民,俾秋成还仓。盗闻,皆来归。令占宅自为保伍,得数千家。帝闻而嘉之。后坐事被逮,以有善政,特释为宝钞提举。十一年,帝谓吏部曰:“资格为常流设耳,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。”超擢者九十五人。而拜震户部侍郎,寻进尚书。奉命定丞相、御史大夫以下负禄之制。出为湖广布政使,以老致仕。

事件:费震洪武初征为吉水知州,知汉中时发仓济民,坐事释,超擢户部尚书,定禄制,出为湖广布政使致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费震,太祖 · 地点:鄱阳,吉水,汉中,湖广 · 年号:洪武初,洪武十一年 · 公历:,1378

洪武初,有张琬者,鄱阳人。以贡士试高等,授给事中,改户部主事。一日,帝问天下财赋、户口之数。口对无遗。帝悦,立擢左侍郎。谨身殿灾,上言时政。岁饥,请蠲民租百万余石。俱见嘉纳。琬才敏,有心计,年二十七,卒于官。时人惜之。

事件:张琬洪武初授给事中,改户部主事,对答财赋数受帝悦,擢左侍郎,上言时政,年二十七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琬,太祖 · 地点:鄱阳 · 年号:洪武初

周祯,字文典,江宁人。元末流寓湖南。太祖平武昌,用为江西行省佥事,历大理卿。太祖以唐、宋皆有成律断狱,惟元以一时行事为条格,胥吏易为奸,诏祯与李善长、刘基、陶安、滕毅等定律令。少卿刘惟谦、丞周浈与焉。书成,太祖称善。

事件:周祯元末流寓湖南,太祖用为江西佥事,历大理卿,与李善长等定律令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周祯,太祖,李善长,刘基,陶安,滕毅,刘惟谦,周浈 · 地点:江宁,湖南,武昌,江西

洪武元年设刑部,以祯为尚书。寻改治书侍御史。明年出为广东行省参政。时省治初开,正官多缺,吏治鲜劝惩。香山丞冲敬有治行,以劳卒官。祯为文祭之,闻者感动。一时郡邑良吏雷州同知余骐孙、惠州知府万迪、乳源知县张安仁、清流知县李铎、揭阳县丞许德、廉州知府脱因、归善知县木寅,祯皆列其政绩以闻。寅,土司。脱因,蒙古人也。于是属吏益劝。三年九月召为御史中丞。寻引疾致仕。帝初即位,惩元宽纵,用法太严,奉行者重足立。律令既具,吏士始知循守。其后数有厘正,皆以祯书为权舆云。

事件:洪武元年周祯任刑部尚书,后出为广东参政,表彰良吏,洪武三年召回御史中丞后致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周祯,字文典 · 地点:广东行省,香山,雷州,惠州,乳源,清流,揭阳,廉州,归善 · 年号:洪武元年,洪武二年,洪武三年 · 公历:1368,1369,1370

刘惟谦,不详何许人。吴元年以才学举。洪武初,历官刑部尚书。六年命详定新律,删繁损旧,轻重得宜。帝亲加裁定颁行焉。后坐事免。

事件:刘惟谦在洪武六年奉命详定新律,由皇帝裁定颁行,后因事免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惟谦 · 年号:吴元年,洪武六年 · 公历:1367,1373

周浈,字伯宁,鄱阳人。江西十才子之一也,官亦至刑部尚书。

事件:周浈是江西十才子之一,官至刑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周浈,字伯宁 · 地点:鄱阳

终洪武世,为刑部者亦几四十人,杨靖最著,而端复初、李质、黎光、刘敏亦有名。

事件:洪武年间担任刑部尚书的约四十人中,杨靖最著名,端复初等人也有名望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杨靖,端复初,李质,黎光,刘敏

复初,字以善,溧水人。子贡裔也,从省文,称端氏。元末为小吏。常遇春镇金华,召致幕下。未几,辞去。太祖知其名,召为徽州府经历。令民自实田,汇为图籍,积弊尽刷。稍迁至磨勘司令。时官署新立,案牍填委,复初钩稽无遗。帝尝廷誉之。性严峭,人不敢干以私。僚属多贪败,复初独以清白免。洪武四年,超拜刑部尚书,用法平。杭州飞粮事觉,逮系百余人。诏复初往治,诚伪立辨,知府以下皆服罪。明年出为湖广参政。令民来归者,复其赋一年。流亡毕集。以治办闻。坐事召还,卒。子孝文,翰林待诏;孝思,翰林侍书。先后使朝鲜,并著清节,朝鲜人为立“双清馆”云。

事件:端复初在元末为小吏,明初被召用,任徽州府经历时清理田赋,后升刑部尚书,执法公平,处理杭州飞粮案,后任湖广参政,因事召回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端复初,字以善,常遇春,朱元璋,端孝文,端孝思 · 地点:溧水,金华,徽州府,杭州,湖广,朝鲜 · 年号:洪武四年,洪武五年 · 公历:1371,1372

李质,字文彬,德庆人。有材略。元末居何真麾下,尝募兵平德庆乱民,旁郡多赖其保障。名士客岭南者,茶陵刘三吾、江右伯颜子中、羊城孙蕡、建安张智等,皆礼之。洪武元年,从真降,授中书断事。明年改都督府断事,强力执法。五年擢刑部侍郎,进尚书,治狱平恕。遣振饥山东,御制诗饯之。寻出为浙江行省参政。居三年,惠绩著闻。帝念质老,召还。尝入见便殿,访时政。质直言无隐。拜靖江王右相。王罪废,质竟坐死。

事件:李质在元末有功,明初归降,任刑部尚书,执法平恕,后任浙江参政,因靖江王案被牵连而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质,字文彬,何真,刘三吾,伯颜子中,孙蕡,张智 · 地点:德庆,岭南,茶陵,江右,羊城,建安,山东,浙江行省 · 年号:洪武元年,洪武二年,洪武五年 · 公历:1368,1369,1372

黎光,东莞人。以乡荐拜御史,巡苏州,请振水灾,全活甚众。巡凤阳,上封事悉切时弊,帝嘉之。洪武九年,擢刑部侍郎,执法不阿,为御史大夫陈宁所忌,坐事死贬所。

事件:黎光任御史时巡视苏州和凤阳,上书切弊,后升刑部侍郎,因执法不阿被陈宁忌恨,死于贬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黎光,陈宁 · 地点:东莞,苏州,凤阳 · 年号:洪武九年 · 公历:1376

刘敏,肃宁人。举孝廉,为中书省吏。尝暮市芦龙江,旦载于家,俾妻织蓆,鬻以奉母。而后,入治事。性廉介,或遗之瓷瓦器,亦不受。为楚相府录事,中书以没官女妇给文臣家,众劝其请给以事母。敏固辞曰:“事母,子妇事,何预他人。”及省臣败,吏多坐诛,敏独无所预。帝贤之,擢工部侍郎,改刑部。出为徽州府同知,有惠政,卒于官。

事件:刘敏为人廉介,拒不受礼,任官期间有惠政,后卒于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敏 · 地点:肃宁,龙江,楚相府,徽州府

杨靖,字仲宁,山阳人。洪武十八年进士,选吏科庶吉士。明年擢户部侍郎。时任诸司者,率进士及太学生,然时有不法者。帝制《大诰》,举通政使蔡瑄、左通政茹瑺、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讽厉之曰:“此亦进士太学生也,能率职以称朕心。”其见称如此。

事件:杨靖中进士后选为庶吉士,次年升户部侍郎,被皇帝举为《大诰》中榜样以激励官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杨靖,字仲宁,蔡瑄,茹瑺,秦逵 · 地点:山阳 · 年号:洪武十八年,洪武十九年 · 公历:1385,1386

二十二年进尚书。明年五月诏在京官三年皆迁调,著为令。乃以刑部尚书赵勉与靖换官。谕曰:“愚民犯法,如啖饮食。设法防之,犯者益众。推恕行仁,或能感化。自今惟犯十恶并杀人者死,余罪皆令输粟北边。”又曰:“在京狱囚,卿等覆奏,朕亲审决,犹恐有失。在外各官所拟,岂能尽当?卿等当详谳,然后遣官审决。”靖承旨研辨,多所平反。帝嘉纳之。尝鞫一武弁,门卒捡其身,得大珠,属僚惊异。靖徐曰:“伪也,安有珠大如此者乎。”碎之。帝闻,叹曰:“靖此举,有四善焉。不献朕求悦,一善也;不穷追投献,二善也;不奖门卒,杜小人侥幸,三善也;千金之珠卒然而至,略不动心,有过人之智,应变之才,四善也。”

事件:杨靖在洪武二十二年任尚书,次年与赵勉换官,皇帝谕示宽刑,杨靖多所平反,并因碎大珠之事受皇帝称赞有四善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杨靖,赵勉 · 年号:洪武二十二年,洪武二十三年 · 公历:1389,1390

二十六年,兼太子宾客,并给二禄。已,坐事免。会征龙州赵宗寿,诏靖谕安南输粟饷师。以白衣往。安南相黎一元以陆运险艰,欲不奉诏。靖宣示反覆开谕,且许以水运。一元乃输粟二万,至沲海江别造浮桥以达龙州。帝大悦,拜靖左都御史。靖公忠有智略,善理繁剧,治狱明察而不事深文。宠遇最厚,同列无与比。三十年七月,坐为乡人代改诉冤状草,为御史所劾。帝怒,遂赐死。时年三十八。

事件:杨靖在洪武二十六年因事免官,后奉命招安安南输粮,成功后被拜为左都御史,但洪武三十年因代改诉状被赐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杨靖,赵宗寿,黎一元 · 地点:龙州,安南,沲海江 · 年号:洪武二十六年,洪武三十年 · 公历:1393,1397

时有凌汉,字斗南,原武人。以秀才举,献《乌鹊论》。授官,历任御史。巡按陕西,疏所部疾困数事。帝善之,召其子赐衣钞。汉鞫狱平允。及还京,有德汉者,邀置酒,欲厚赠以金。汉曰:“酒可饮,金不可受也。”帝闻之嘉叹,擢右都御史。时詹徽为左,论议不合,每面折徽,徽衔之。左迁刑部侍郎,改礼部。后为徽所劾,降左佥都御史。帝悯其衰,令归田里。汉以徽在,有后忧,不敢去。岁余徽诛,复擢右佥都御史。寻致仕归。汉出言不检,居官屡踬。然以廉直见知于帝,故终得保全。

事件:凌汉任御史时巡按陕西,鞫狱平允,因廉直受赏识,升右都御史,但与詹徽不合,屡遭贬降,后因詹徽被诛得以保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凌汉,字斗南,詹徽 · 地点:原武,陕西

又吴人严德珉,由御史擢左佥都御史,以疾求归。帝怒,黥其面,谪戍南丹。遇赦放还。布衣徒步,自齿齐民。宣德中犹存。尝以事为御史所逮,德珉跪堂下,自言曾在台勾当公事,晓三尺法。御史问何官。答言:“洪武中台长,所谓严德珉是也。”御史大惊,揖起之。次日往谒,则担囊徙矣。有教授与饮,见其面黥,戴敝冠,问:“老人犯何法?”珉述前事,因言“先时国法甚严,仕者不保首领,此敝冠不易戴也。”乃北面拱手,称“圣恩,圣恩”云。

事件:严德珉因疾求归被帝怒谪戍南丹,遇赦放还后生活贫苦,但回忆洪武时严法,感叹圣恩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严德珉 · 地点:吴,南丹

单安仁,字德夫,濠人。少为府吏。元末江淮兵乱,安仁集义兵保乡里,授枢密判官。从镇南王孛罗普化守扬州。时群雄四起,安仁叹曰:“此辈皆为人驱除耳。王者之兴,当自有别。”镇南王为长枪军所逐,安仁无所属,闻太祖定集庆,乃曰:“此诚是已。”率众归附。太祖悦,即命将其军守镇江。严饬军伍,敌不敢犯。移守常州。其子叛,降张士诚,太祖知安仁忠谨,弗疑也。久之,迁浙江副使。悍帅横敛民,名曰“寨粮”,安仁置于法。进按察使,征为中书左司郎中,佐李善长裁断。调瑞州守御千户,入为将作卿。

事件:单安仁在元末集兵保乡,后归附朱元璋,守镇江、常州,治理浙江,打击横敛,后入朝为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单安仁,字德夫,孛罗普化,朱元璋,张士诚,李善长 · 地点:濠,江淮,扬州,集庆,镇江,常州,浙江,瑞州

洪武元年擢工部尚书,仍领将作事。安仁精敏多智计,诸所营造,大小中程,甚称帝意。逾年改兵部尚书。请老归,赐田三千亩,牛七十角,岁给尚书半俸。六年起山东参政。恳辞,许之。家居,尝奏请浚仪真南坝至朴树湾,以便官民输挽;疏转运河江都深港以防淤浅;移瓜州仓廒置扬子桥西,免大江风潮之患。帝善其言,再授兵部尚书,致仕。初,尚书阶正三品。十三年,中书省罢,始进为正二。而安仁致仕在前。帝念安仁勋旧,二十年特授资善大夫。其年十二月卒,年八十五。

事件:单安仁在洪武元年任工部尚书,后改兵部尚书,致仕后家居,提出水利建议,再授兵部尚书致仕,洪武二十年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单安仁 · 地点:仪真,朴树湾,转运河,江都,瓜州,扬子桥,山东 · 年号:洪武元年,洪武二年,洪武六年,洪武十三年,洪武二十年 · 公历:1368,1369,1373,1380,1387

徐州朱守仁者,字元夫。元末亦以保障功官枢密同知,守舒城。明兵下庐州,以城来归。历官工部侍郎。洪武四年进尚书,奉命察山东官吏,称旨。寻改北平行省参政,以馈饷不继,谪苍梧知县。初,守仁知袁州,抚安创残,民甚德之。至是连知容州、高唐州,皆有善政。十年进四川布政使,治尚简严。以年老致仕。坐事罚输作,特宥之。十五年,云南平,改威楚、开南等路宣抚司为楚雄府,遂命守仁知府事。招集流移,均徭役,建学校,境内大治。二十八年上计入朝,郡人垂涕送之。拜太仆卿。首请立牧马草场于江北滁州诸处。所辖十四监九十八群。马大蕃息。马政之修,自守仁始。久之,致仕。永乐初,入朝,遇疾卒。

事件:朱守仁在元末归明,历任工部尚书等职,治理地方有政绩,后主持马政,修立法,致仕后卒于永乐初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守仁,字元夫 · 地点:徐州,舒城,庐州,北平行省,苍梧,袁州,容州,高唐州,四川,云南,楚雄府,滁州,江北 · 年号:洪武四年,洪武十年,洪武十五年,洪武二十八年,永乐初 · 公历:1371,1377,1382,1395,1403

薛祥,字彦祥,无为人。从俞通海来归。渡江,为水寨管军镇抚。数从征有功。洪武元年转漕河南,夜半抵蔡河。贼骤至,祥不为动,好语谕散之。帝闻大喜。以方用兵,供亿艰,授京畿都漕运使,分司淮安。浚河筑堤,自扬达济数百里,徭役均平,民无怨言。有劳者立奏,授以官。元都下,官民南迁,道经淮安,祥多方存恤。山阳、海州民乱,驸马都尉黄琛捕治,诖误甚众。祥会鞫,无验者悉原之。治淮八年,民相劝为善。及考满还京,皆焚香,祝其再来,或肖像祀之。

事件:薛祥归附后,洪武元年转漕河南,平定贼乱,后任漕运使治理淮安,筑堤浚河,存恤南迁官民,平反冤狱,深得民心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薛祥,字彦祥,俞通海,黄琛 · 地点:无为,河南,蔡河,京畿,淮安,扬,济,山阳,海州 · 年号:洪武元年 · 公历:1368

八年授工部尚书。时造凤阳宫殿。帝坐殿中,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。太师李善长奏诸工匠用厌镇法,帝将尽杀之。祥为分别交替不在工者,并铁石匠皆不预,活者千数。营谨身殿,有司列中匠为上匠,帝怒其罔,命弃市。祥在侧,争曰:“奏对不实,竟杀人,恐非法。”得旨用腐刑。祥复徐奏曰:“腐,废人矣,莫若杖而使工。”帝可之。明年改天下行省为承宣布政司。以北平重地,特授祥,三年治行称第一。为胡惟庸所恶,坐营建扰民,谪知嘉兴府。惟庸诛,复召为工部尚书。帝曰:“谗臣害汝,何不言?”对曰:“臣不知也。”明年,坐累杖死,天下哀之。子四人,谪琼州,遂为琼山人。

事件:薛祥在洪武八年任工部尚书,营建凤阳宫殿时为工匠求情,后因胡惟庸之恶被谪,胡惟庸死后复职,但最终坐累杖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薛祥,李善长,胡惟庸 · 地点:凤阳,北平,嘉兴府,琼州,琼山 · 年号:洪武八年,洪武九年 · 公历:1375,1376

孙远,正统七年进士。景泰时,官户部郎中。天顺元年,擢本部右侍郎,改工部。奉诏塞开封决河。还,仍改户部。成化初,督两广军饷,位至南京兵部尚书,以忤汪直免官。

事件:孙远中进士后历任官职,景泰时户部郎中,天顺元年升侍郎,奉命塞开封决河,成化初督两广军饷,官至南京兵部尚书,因忤汪直免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孙远,汪直 · 地点:开封,两广,南京 · 年号:正统七年,天顺元年,成化初 · 公历:1442,1457,1465

其继祥为工部尚书有名者,有秦逵等。

事件:继薛祥之后担任工部尚书并有名望的人有秦逵等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秦逵

逵,字文用,宣城人。洪武十八年进士。历事都察院。奉檄清理囚徒,宽严得宜。帝嘉其能,擢工部侍郎。时营缮事繁,部中缺尚书,凡兴作事皆逵领之。初,议籍四方工匠,验其丁力,定三年为班,更番赴京,三月交代,名曰“输班匠”。未及行,至是逵议量地远近为班次,置籍,为勘合付之,至期赍至部,免其家徭役,著为令。帝念逵勤勚,诏有司复其家。二十二年进尚书。明年改兵部。未几,复改工部。帝以学校为国储材,而士子巾服无异胥吏,宜更易之。命逵制式以进。凡三易,其制始定。赐监生蓝衫、绦各一,以为天下先。明代士子衣冠,盖创自逵云。

事件:秦逵中进士后清理囚徒,升工部侍郎,制定输班匠制度,后任工部尚书,改革士子衣冠,创立明代士子服制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秦逵,字文用 · 地点:宣城 · 年号:洪武十八年,洪武二十二年,洪武二十三年 · 公历:1385,1389,1390

有赵翥者,永宁人。有志节,以学行闻。由训导举贤良,擢赞善大夫,拜工部尚书。奏定天下岁造军器之数,及议定藩王宫城制度。

事件:赵翥以学行闻名,举贤良后任工部尚书,奏定军器岁造数和藩王宫城制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赵翥 · 地点:永宁

赵俊者,不知何许人。自工部侍郎进尚书。帝以国子监所藏书板,岁久残剥,命诸儒考补,工部督匠修治。俊奉诏监理,古籍始备。洪武十二年,翥改署刑部。寻致仕去。俊,十七年免。而逵于二十五年九月坐事自杀。

事件:赵俊任工部尚书时监理修治国子监古籍,赵翥改署刑部后致仕,赵俊于洪武十七年免官,秦逵于洪武二十五年自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赵俊,赵翥,秦逵 · 年号:洪武十二年,洪武十七年,洪武二十五年 · 公历:1379,1384,1392

唐铎,字振之,虹人。太祖初起兵,即侍左右。守濠州,从定江州,授西安县丞。召为中书省管勾。洪武元年,汤和克延平,以铎知府事,拊辑新附,士民安之。居三年,入为殿中侍御史,复出知绍兴府。六年十二月,召拜刑部尚书。明年改太常卿。丁母忧,特给半俸。十四年,服阕,起兵部尚书。

事件:唐铎早年侍从太祖,历任地方官,洪武六年拜刑部尚书,后改太常卿,服丧后起兵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铎,字振之,朱元璋,汤和 · 地点:虹,濠州,江州,西安县,延平,绍兴府 · 年号:洪武元年,洪武六年,洪武七年,洪武十四年 · 公历:1368,1373,1374,1381

明年,初置谏院,以为谏议大夫。帝尝与侍臣论历代兴废,曰:“使朕子孙如成、康,辅弼如周、召,则可祈天永命。”铎因进曰:“豫教元良,选左右为辅导,宗社万年福也。”帝又谓铎曰:“人有公私,故言有邪正。正言务规谏,邪言务谤谀。”铎曰:“谤近忠,谀近爱。不为所眩,则谗佞自远。”未几,左迁监察御史。请选贤能京官遍历郡县,访求贤才,体察官吏。选历练老成、望隆名重者,居布政、按察之职。帝从之。既复擢为右副都御史,历刑、兵二部尚书。二十二年,置詹事院,命吏部曰:“辅导太子,必择端重之士。三代保傅,礼甚尊严。兵部尚书铎,谨厚有德量,以为詹事。食尚书俸如故。”以铎尝请豫教故也。其年,致仕。

事件:唐铎任谏议大夫,进言豫教太子,后左迁监察御史,建议选贤能,复升右副都御史,历刑兵部尚书,洪武二十二年任詹事后致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铎 · 年号:洪武十五年,洪武二十二年 · 公历:1382,1389

二十六年,起太子宾客,进太子少保。二十八年,龙州土官赵宗寿以奏郑国公常茂死事不实,被召,又不至。帝怒,命杨文统大军往讨。而命铎招谕。铎至,廉得茂实病死,宗寿亦伏罪来朝。乃诏文移兵征奉议诸州叛蛮,即以铎参议军事。逾月,诸蛮平。铎相度形势,请设奉议卫及向武、河池、怀集、武仙、贺县诸处守御千户所,镇以官军。皆报可。

事件:唐铎在洪武二十六年起复,二十八年奉命招谕龙州赵宗寿,查明常茂死事,参与平定奉议叛蛮,并建议设立卫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铎,赵宗寿,常茂,杨文 · 地点:龙州,奉议诸州,向武,河池,怀集,武仙,贺县 · 年号:洪武二十六年,洪武二十八年 · 公历:1393,1395

铎为人长者,性慎密,不妄取予。帝以故旧遇之,尝曰:“铎自友及臣至今三十余年,其与人交不至变色,绝亦不出恶声。”又曰:“都御史詹徽刚断嫉恶,胥吏不得肆其贪,谤讪满朝。唐铎重厚,又谓懦而无为。人心不古,有若是耶!”后徽卒坐罪诛死,而铎恩遇不替。三十年七月,卒于京师,年六十九。赙赠甚厚,命有司护其丧归葬。

事件:唐铎为人长者,性慎密,受皇帝信任,与詹徽对比,恩遇不替,洪武三十年卒于京师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铎,詹徽 · 地点:京师 · 年号:洪武三十年 · 公历:1397

沈溍,字尚贤,钱塘人。与铎同官兵部,以明敏称。帝尝以勋臣子弟多骫法,撰《大诰》二十二篇,谕天下武臣,皆令诵习,使知儆惕。已,又以谕戒八条,颁示将士。时溍以试兵部侍郎掌部事,一切训饬事宜,皆承旨行之。寻进尚书。广西都司建谯楼、青州卫造军器,皆擅科民财。溍请凡都司卫所营作,必都督府奏准。官给物料,毋擅役民。违者治罪。仍禁武臣预民事。时干戈甫息,武臣暴横,数扞文法,至是始戢,溍力也。帝尝谕致治之要在进贤、退不肖。溍因言:“君子常少,小人常多,在上风厉之耳,贤者举而不仁者远矣。”帝善其言。二十三年,以溍与工部尚书秦逵换官,赐诰奖谕。寻复旧任,后以事免。

事件:沈溍任兵部尚书,制定规制禁武臣暴横,后与秦逵换官,因事免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沈溍,字尚贤,秦逵 · 地点:钱塘,广西都司,青州卫 · 年号:洪武二十三年 · 公历:1390

明初,卫所世籍及军卒勾补之法,皆溍所定。然名目琐细,簿籍烦多,吏易为奸。终明之世颇为民患,而军卫亦日益耗减。语详《兵志》。潮州生陈质,父在戍籍。父没,质被勾补,请归卒业。帝命除其籍。溍以缺军伍,持不可。帝曰:“国家得一卒易,得一士难。”遂除之。然此皆特恩云。

事件:沈溍制定卫所军籍勾补法,虽为害民,但皇帝特恩允许潮州生陈质除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沈溍,陈质 · 地点:潮州

开济,字来学,洛阳人。元末为察罕帖木儿掌书记。洪武初,以明经举。授河南府训导,入为国子助教。以疾罢归。十五年七月,御史大夫安然荐济有吏治才,召试刑部尚书,逾年实授。

事件:开济在元末为掌书记,明初举明经,后经推荐任刑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开济,字来学,察罕帖木儿,安然 · 地点:洛阳,河南府 · 年号:洪武十五年 · 公历:1382

济以综核为己任,请天下诸司设文簿,日书所行事,课得失。又各部勘合文移,立程限,定功罪。又言,军民以细故犯罪者,宜即决遣。数月间,滞牍一清。帝大以为能。会都御史赵仁言,曩者以“贤良方正”、“孝弟力田”诸科所取士列置郡县,多不举职。宜核其去留。济条议,以“经明行修”为一科、“工习文词”为一科、“通晓书义”为一科、“人品俊秀”为一科、“练达治理”为一科、“言有条理”为一科。六科备者为“上”;三科以上为“中”;不及三科者为“下”。从之。

事件:开济建议设立文簿记录政务,立程限,又建议考核诸科取士标准,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开济,赵仁

济敏慧有才辩。凡国家经制、田赋、狱讼、工役、河渠事,众莫能裁定,济一算画,即有条理品式,可为世守。以故帝甚信任,数备顾问,兼预他部事。人以是忌之,谤议滋起。然济亦深刻,好以法中伤人。尝奉命定诈伪律。济议法巧密。帝曰::“张密网以罗民,可乎?”又设籍曰“寅戌之书”,以程僚属出入。帝切责曰:“古人以卯酉为常。今使趋事者朝寅暮戌。奉父母,会妻子,几何时耶!”又为榜戒其僚属,请揭文华殿。帝曰:“告诫僚属之言,欲张殿廷,岂人臣礼?”济惭谢。

事件:开济才辩受信任,但立法巧密被帝批评,又设寅戌之书苛责僚属,遭帝责备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开济

寻令郎中仇衍脱囚死,为狱官所发。济与侍郎王希哲、主事王叔徵执狱官,毙之。其年十二月,御史陶垕仲等发其事,且言:“济奏事时,置奏劄怀中,或隐而不言,觇伺上意,务为两端,奸狡莫测。役甥女为婢。妹早寡,逐其姑而略其家财。”帝怒,下济狱,并希哲、衍等皆弃市。

事件:开济因郎中脱囚死事发,执毙狱官,被御史弹劾奸狡不法,下狱弃市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开济,仇衍,王希哲,王叔徵,陶垕仲

赞曰:六部之制仿于《周官》,所以佐王理邦国,熙庶绩,任至重也。明兴,建官分职,立法秩然。又三途用人,求贤弥广。若陈修、滕毅之典铨法,杨思义、范敏之治赋役,周祯之定律令,单安仁之领将作,以至沈溍、开济辈之所经画,皆委曲详备,细大不遗。考其规模,固一代政治之权舆者欤。

事件:评论明朝六部制度及官员贡献,如陈修、周祯等制定法律、管理赋役等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陈修,滕毅,杨思义,范敏,周祯,单安仁,沈溍,开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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