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164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一百六十四 列传第五十二

○邹缉(郑维桓 柯暹 )弋谦(黄骥) 黄泽(孔友谅 )范济 聊让(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) 左鼎(练纲 ) 曹凯(许仕达 ) 刘炜(尚褫) 单宇(姚显 杨浩 ) 张昭(贺炀 ) 高瑶(虎臣)

事件:列举人物名单,可能是后文的引子。 · 朝代:明代 · 人物:邹缉,郑维桓,柯暹,弋谦,黄骥,黄泽,孔友谅,范济,聊让,郭佑,胡仲伦,华敏,贾斌,左鼎,练纲,曹凯,许仕达,刘炜,尚褫,单宇,姚显,杨浩,张昭,贺炀,高瑶,虎臣

邹缉,字仲熙,吉水人。洪武中举明经,授星子教谕。建文时入为国子助教。成祖即位,擢翰林侍讲。立东宫,兼左中允,屡署国子监事。

事件:邹缉在洪武中举明经,授教谕,建文时入国子监,成祖时升翰林侍讲,兼左中允,屡署国子监事。 · 朝代:明代 · 人物:邹缉 · 地点:吉水,吉水,星子 · 年号:洪武中,建文时,永乐元年 · 公历:1398,1402,1403

永乐十九年,三殿灾,诏求直言,缉上疏曰:

事件:永乐十九年,三大殿发生火灾,皇帝下诏求直言,邹缉上疏进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邹缉 · 地点:北京 · 年号:永乐十九年 · 公历:1421

陛下肇建北京,焦劳圣虑,几二十年。工大费繁,调度甚广,冗官蚕食,耗费国储。工作之夫,动以百万,终岁供役,不得躬亲田亩以事力作。犹且征求无艺,至伐桑枣以供薪,剥桑皮以为楮。加之官吏横征,日甚一日。如前岁买办颜料,本非土产,动科千百。民相率敛钞,购之他所。大青一斤,价至万六千贯。及进纳,又多留难,往复展转,当须二万贯钞,而不足供一柱之用。其后既遣官采之产所,而买办犹未止。盖缘工匠多派牟利,而不顾民艰至此。

事件:邹缉在上疏中指出建北京耗费巨大,官吏横征暴敛,民不聊生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地点:北京

夫京师天下根本。人民安则京师安,京师安则国本固而天下安。自营建以来,工匠小人假托威势,驱迫移徙,号令方施,庐舍已坏。孤儿寡妇哭泣叫号,仓皇暴露,莫知所适。迁移甫定,又复驱令他徒,至有三四徙不得息者。及其既去,而所空之地,经月逾时,工犹未及。此陛下所不知,而人民疾怨者也。

事件:建北京过程中,工匠假借威势驱迫百姓迁移,百姓流离失所,怨声载道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地点:北京

贪官污吏,遍布内外,剥削及于骨髓。朝廷每遣一人,即是其人养活之计。虐取苛求,初无限量。有司承奉,惟恐不及。间有廉强自守、不事干媚者,辄肆谗毁,动得罪谴,无以自明。是以使者所至,有司公行货赂,剥下媚上,有同交易。夫小民所积几何,而内外上下诛求如此。

事件:贪官污吏遍布朝廷内外,剥削百姓,贿赂成风。 · 朝代:明朝

今山东、河南、山西、陕西水旱相仍,民至剥树皮掘草根以食。老幼流移,颠踣道路,卖妻鬻子以求苟活。而京师聚集僧道万余人,日耗廪米百余石,此夺民食以养无用也。

事件:山东、河南、山西、陕西水旱灾害,百姓饥饿流离,卖妻鬻子,而京师聚集万余僧道消耗粮食,夺民食养无用之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地点:山东,河南,山西,陕西,京师,北京

至报效军士,朝廷厚与粮赐。及使就役,乃骄傲横恣,闲游往来。此皆奸诡之人,惧还原伍,假此规避,非真有报效之心也。

事件:朝廷厚赐报效军士粮饷,但军士服役时骄傲横恣,闲游往来,实为奸诈之人假借报效逃避原伍。 · 朝代:明朝

朝廷岁令天下织锦、铸钱,遣内官买马外蕃,所出常数千万,而所取曾不能一二。马至虽多,类皆驽下。责民牧养,骚扰殊甚。及至死伤,辄令赔补。马户贫困,更鬻妻子。此尤害之大者。

事件:朝廷每年令天下织锦、铸钱,派内官买马外蕃,花费巨大但所得甚少,马多劣质,责民牧养,骚扰百姓,马死伤后令民赔补,导致马户贫困。 · 朝代:明朝

漠北降人,赐居室,盛供帐,意欲招其同类也。不知来者皆怀窥觇,非真远慕王化,甘去乡士。宜求来朝之后,遣归本国,不必留为后日子孙患。

事件:朝廷厚待漠北降人,赐予居室供帐以招揽其同类,但降人实怀窥视之心,非真心归化,建议遣归本国以免后患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地点:漠北,蒙古

至宫观祷祠之事,有国者所当深戒。古人有言,淫祀无福。况事无益以害有益,蠹财妄费者乎!凡此数事,皆下失民心,上违天意。怨讟之兴,实由于此。

事件:宫观祷祠之事应深戒,淫祀无福,有害无益,耗费财物,失去民心,违背天意,导致怨恨。 · 朝代:明朝

夫奉天殿者,所以朝群臣,发号令,古所谓明堂也。而灾首及焉,非常之变也。非省躬责己,大布恩泽,改革政化,疏涤天下穷困之人,不能回上天谴怒。前有监生生员,以单丁告乞侍亲,因而获罪遣戍者,此实有亏治体。近者大赦,法司执滞常条,当赦者尚复拘系。并乞重加湔洗,蠲除租赋,一切勿征。有司百官全其廪禄,拔简贤才,申行荐举,官吏贪赃蠹政者,核其罪而罢黜之。则人心欢悦,和气可臻,所以保安宗社,为国家千万年无穷之基,莫有大于此者矣。

事件:奉天殿发生火灾,是上天谴怒,需省躬责己,布恩泽,改革政化,疏涤穷困,宽恕监生,大赦天下,蠲免租赋,拔简贤才,罢黜贪官,以保安宗社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地点:奉天殿,北京

且国家所恃以久长者,惟天命人心,而天命常视人心为去留。今天意如此,不宜劳民。当还都南京,奉谒陵庙,告以灾变之故。保养圣躬休息于无为。毋听小人之言,复有所兴作,以误陛下于后也。

事件:国家久长靠天命人心,天意示警,不宜劳民,应还都南京,谒陵庙告灾变,保养圣躬,勿兴作,勿听小人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地点:南京

书奏,不省。

事件:上书奏报,但皇帝没有省悟。 · 朝代:明朝

时三殿初成,帝方以定都诏天下,忽罹火灾,颇惧,下诏求直言。及言者多斥时政,帝不怿,而大臣复希旨诋言者。帝于是发怒,谓言事者谤讪,下诏严禁之,犯者不赦。侍读李时勉、侍讲罗汝敬俱下狱;御史郑维桓、何忠、罗通、徐瑢,给事中柯暹俱左官交阯。惟缉与主事高公望、庶吉士杨复得无罪。是年冬,缉进右庶子兼侍讲。明年九月卒于官。

事件:三殿建成,皇帝下诏定都,但突遭火灾,惧而求直言,言者多斥时政,皇帝发怒,严禁言事,将李时勉、罗汝敬等下狱或贬官交阯,缉等人无罪,缉后进官并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时勉,罗汝敬,郑维桓,何忠,罗通,徐瑢,柯暹,高公望,杨复 · 地点:交阯,越南

缉博极群书,居官勤慎,清操如寒士。子循,宣德中为翰林待诏,请赠父母。帝谕吏部曰:“曩皇祖征沙漠,朕守北京,缉在左右,陈说皆正道,良臣也,其予之。”

事件:缉博学勤慎,清廉如寒士,其子循在宣德中任翰林待诏,请求赠封父母,皇帝称赞缉为良臣,予之赠封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缉,子循,宣宗,成祖 · 地点:北京 · 年号:宣德年间

郑维桓,慈溪人。永乐十三年进士。出知交阯南清州,卒。柯暹,池州建德人。由乡举出知交阯酹州。累官浙江、云南按察使。

事件:郑维桓是慈溪人,永乐十三年进士,出任交阯南清州知州,卒于任。柯暹是池州建德人,由乡举出知交阯酹州,后官至浙江、云南按察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维桓,柯暹 · 地点:慈溪,交阯南清州,池州建德,浙江,云南 · 年号:永乐十三年 · 公历:1415

弋谦,代州人。永乐九年进士。除监察御史。出按江西,言事忤旨,贬峡山知县。复坐事免归。

事件:弋谦是代州人,永乐九年进士,任监察御史,出按江西时因言事忤旨,贬为峡山知县,后又因事免官归乡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弋谦 · 地点:代州,江西,峡山 · 年号:永乐九年 · 公历:1411

仁宗在东宫,素知谦骨鲠。及嗣位,召为大理少卿。直陈时政,言官吏贪残,政事多非洪武之旧,及有司诛求无艺。帝多采纳。既复言五事,词太激,帝乃不怿。尚书吕震、吴中,侍郎吴廷用,大理卿虞谦等因劾谦诬罔,都御史刘观令众御史合纠谦。帝召杨士奇等言之,士奇对曰:“谦不谙大体,然心感超擢恩,欲图报耳。主圣则臣直,惟陛下优容之。”帝乃不罪谦。然每见谦,词色甚厉。士奇从容言:“陛下诏求直言,谦言不当,触怒。外廷悚惕,以言为戒。今四方朝觐之臣皆集阙下,见谦如此,将谓陛下不能容直言。”帝惕然曰:“此固朕不能容,亦吕震辈迎合以益朕过,自今当置之。”遂免谦朝参,令专视司事。

事件:仁宗深知弋谦正直,继位后召为大理少卿,弋谦直陈时政弊病,帝多采纳,但后因言辞激烈引起帝不悦,被群臣弹劾,杨士奇劝帝宽容,帝免其朝参,令专视司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弋谦,仁宗,杨士奇,吕震,吴中,吴廷用,虞谦,刘观

未几,帝以言事者益少,复召士奇曰:“朕怒谦矫激过实耳,朝臣遂月余无言。尔语诸臣,白朕心。”士奇曰:“臣空言不足信,乞亲降玺书。”遂令就榻前书敕引过曰:“朕自即位以来,臣民上章以数百计,未尝不欣然听纳。苟有不当,不加谴诃,群臣所共知也。间者,大理少卿弋谦所言,多非实事,群臣迎合朕意,交章奏其卖直,请置诸法。朕皆拒而不听,但免谦朝参。而自是以来,言者益少。今自去冬无雪,春亦少雨,阴阳愆和,必有其咎,岂无可言?而为臣者,怀自全之计,退而默默,何以为忠?朕于谦一时不能含容,未尝不自愧咎。尔群臣勿以前事为戒,于国家利弊、政令未当者,直言勿讳。谦朝参如故。”时中官采木四川,贪横。帝以谦清直,命往治之。擢谦副都御史,赐钞以行,遂罢采木之役。

事件:皇帝因言事者少,召杨士奇,自责对弋谦的过失,下诏求直言,恢复弋谦朝参,并命弋谦治理四川采木贪横之事,擢升副都御史,罢采木之役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弋谦,杨士奇,仁宗 · 地点:四川

宣德初,交阯右布政戚逊以贪淫黜,命谦往代。王通弃交阯,谦亦论死。正统初,释为民。土木之变,谦布衣走阙下,荐通及甯懋、阮迁等十三人,皆奇才可用。众议以通副石亨,谦请专任通,事遂寝。廷臣以谦负重名,奏留之,亦不报。景泰二年复至京,疏荐通等,不纳。罢归,未几卒。仁宗性宽大,容直言,谦以故得无罪,反责吕震等。而黄骥言西域事,帝亦诮震而行其言。

事件:宣德初,戚逊贪淫被黜,命弋谦代之,后王通弃交阯,弋谦论死,正统初释为民,土木之变时弋谦推荐王通等人才,景泰二年再次推荐未被采纳,罢归后不久卒。仁宗宽大容直言,弋谦得无罪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弋谦,戚逊,王通,甯懋,阮迁,石亨,黄骥 · 地点:交阯 · 年号:宣德初,正统初,景泰二年 · 公历:1426,1436,1451

骥,全州人。洪武中,中乡举。为沙县教谕。永乐时擢礼科给事中,常三使西域。仁宗初,上疏言:“西域贡使多商人假托,无赖小人投为从者,乘传役人,运贡物至京师,赏赉优厚。番人慕利,贡无虚月,致民失业妨农。比其使还,多赍货物,车运至百余辆。丁男不足,役及妇女。所至辱驿官,鞭夫隶,无敢与较者。乞敕陕西行都司,惟哈密诸国王遣使入贡者,许令来京,止正副使得乘驿马,陕人庶少苏。至西域所产,惟马切边需,应就给甘肃军士。其碙砂、梧桐、硷之类,皆无益国用,请一切勿受,则来者自稀,浮费益省。”帝以示尚书吕震,且让之曰:“骥尝奉使,悉西事。卿西人,顾不悉邪?骥言是,其即议行。”后迁右通政,与李琦、罗汝敬抚谕交阯,不辱命。使还,寻卒。

事件:黄骥是全州人,洪武中乡举,永乐时擢礼科给事中,常出使西域,仁宗初上疏言西域贡使弊端,建议限制贡使,帝采纳,后迁右通政,与李琦等抚谕交阯,不辱使命,还后不久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骥,吕震,李琦,罗汝敬 · 地点:全州,沙县,西域,陕西行都司,哈密,甘肃,交阯 · 年号:洪武年间,永乐年间,仁宗初

黄泽,闽县人。永乐十年进士。擢河南左参政。南阳多流民,拊循使复业。尝率丁役至北京,周恤备至。久之,调湖广。仁宗即位,入觐,言时政,多见采。

事件:黄泽是闽县人,永乐十年进士,擢升河南左参政,安抚南阳流民复业,曾率丁役至北京,周恤备至,后调湖广,仁宗即位时入觐言时政,多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泽 · 地点:闽县,河南,南阳,北京,湖广 · 年号:永乐十年 · 公历:1412

宣宗立,下诏求言。泽上疏言正心、恤民、敬天、纳谏、练兵、重农、止贡献、明赏罚、远嬖幸、汰冗官十事。其言远嬖幸曰:“刑余之人,其情幽阴,其虑险谲。大奸似忠,大诈似信,大巧似愚。一与之亲,如饮醇酒,不知其醉;如噬甘腊,不知其毒。宠之甚易,远之甚难。是以古者宦寺不使典兵干政,所以防患于未萌也。涓涓弗塞,将为江河。此辈宜一切疏远,勿使用事。汉、唐已事,彰彰可监。”当成祖时,宦官稍稍用事,宣宗浸以亲幸。泽于十事中此为尤切。帝虽嘉叹,不能用也。其后设内书堂,而中人多通书晓文义。宦寺之盛,自宣宗始。

事件:宣宗即位下诏求言,黄泽上疏言十事,特别强调远离宦官,宣宗虽嘉叹但未采用,后宦官势力渐盛,自宣宗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泽,宣宗,成祖

宣德三年擢浙江布政使。复上言平阳、丽水等七县银冶宜罢,并请尽罢诸坑冶,语甚切。帝叹息曰:“民困若此,朕何由知?遣官验视,酌议以闻。”泽在官有政绩,然多暴怒,盐运使丁鎡不避道,挞之,为所奏。巡按御史马谨亦劾泽九载秩满,自出行县,敛白金三千两偿官物,且越境过家。遂逮下狱。正统六年黜为民。初,泽奏金华、台州户口较洪武时耗减,而岁造弓箭如旧,乞减免。下部议得允,而泽已罢官逾月矣。

事件:宣德三年黄泽擢浙江布政使,上言罢银冶坑冶,帝遣官验视,但黄泽暴怒挞打盐运使丁鎡,被奏劾,又因敛银越境等事逮下狱,正统六年黜为民,此前曾奏请减免弓箭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泽,丁鎡,马谨 · 地点:浙江,平阳,丽水,金华,台州 · 年号:宣德三年,正统六年 · 公历:1428,1441

孔友谅,长洲人。永乐十六年进士。改庶吉士,出知双流县。宣宗初,上言六事:

事件:孔友谅是长洲人,永乐十六年进士,改庶吉士,出任双流县知县,宣宗初上言六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孔友谅 · 地点:长洲,双流 · 年号:永乐十六年,宣德初 · 公历:1418,1425

一曰,守令亲民之官,古者不拘资格,必得其人;不限岁月,使尽其力。今居职者多不知抚字之方,而廉干得民心者,又迁调不常,差遣不一。或因小事连累,朝夕营治,往来道路,日不暇给。乞敕吏部,择才望素优及久历京官者任之。谕戒上司,毋擅差遣,假以岁月,责成治效。至远缺佐贰,多经裁减,独员居职。或遇事赴京,多委杂职署事,因循苟且,政令无常,民不知畏。今后路远之缺,常留一正员任事,不得擅离,庶法有常守。

事件:上言守令选拔应重才望,勿频繁调遣,远缺应留正员任事,以维持法纪。 · 朝代:明朝

二曰,科举所以求贤,必名实相副,非徒夸多而已。今秋闱取士动一二百人。弊既多端,侥幸过半。会试下第,十常八九,其登第者,实行或乖。请于开科之岁,详核诸生行履。孝弟忠信、学业优赡者,乃许入试。庶浮薄不致滥收,而国家得真才之用。

事件:上言科举应名实相副,详核生员品行学业,防止滥收,以得真才。 · 朝代:明朝

三曰,禄以养廉,禄入过薄,则生事不给。国朝制禄之典,视前代为薄。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,其余大小官自折钞外,月不过米二石,不足食数人。仰事俯育,与道路往来,费安所取资?贪者放利行私,廉者终窭莫诉。请敕户部勘实天下粮储,以岁支之余,量增官俸。仍令内外风宪官,采访廉洁之吏,重加旌赏。则廉者知劝,贪者知戒。

事件:上言官吏俸禄过薄,应量增官俸,旌赏廉洁之吏,以劝廉戒贪。 · 朝代:明朝

四曰,古者赋役量土宜,验丁口,不责所无,不尽所有。今自常赋外,复有和买、采办诸事。自朝廷视之,不过令有司支官钱平买。而无赖之辈,关通吏胥,垄断货物,巧立辨验、折耗之名,科取数倍,奸弊百端。乞尽停采买,减诸不急务,则国赋有常,民无科扰。

事件:上言赋役应合理,停采买不急务,以减轻民扰。 · 朝代:明朝

其二事言汰冗员,任风宪,言者多及之,不具载。

事件:另外两件事关于汰冗员、任风宪,言者多及之,不详载。 · 朝代:明朝

宣德八年,命吏部择外官有文学者六十八人试之,得友谅及进士胡端祯等七人,悉令办事六科。居二年,皆授给事中,惟友谅未授官而卒。

事件:宣德八年,吏部试外官有文学者六十八人,得孔友谅等七人办事六科,两年后皆授给事中,唯孔友谅未授官而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孔友谅,胡端祯 · 年号:宣德八年 · 公历:1433

范济,元进士。洪武中,以文学举为广信知府,坐累谪戍兴州。宣宗即位,济年八十余矣,诣阙言八事:

事件:范济是元进士,洪武中举为广信知府,后谪戍兴州,宣宗即位时年八十余,诣阙上言八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范济 · 地点:广信,兴州 · 年号:洪武年间,宣德初

其一曰楮币之法,昉于汉、唐。元造元统交钞,后又造中统钞。久而物重钞轻,公私俱敝,乃造至元钞与中统钞兼行。子母相权,新陈通用。又令民间以昏钞赴平准库,中统钞五贯得换至元钞一贯。又其法日造万锭,共计官吏俸稍、内府供用若干,天下正税杂课若干,敛发有方,周流不滞,以故久而通行。太祖皇帝造大明宝钞。以钞一贯当白金一两,民欢趋之。迄今五十余年,其法稍弊,亦由物重钞轻所致。愿陛下因时变通,重造宝钞,一准洪武初制,使新旧兼行。取元时所造之数而增损之,审国家度支之数而权衡之。俾钞少而物多,钞重而物轻。严伪造之条,开倒换之法,推陈出新,无耗无阻,则钞法流通,永永无弊。

事件:上言改革宝钞制度,重造宝钞,严伪造,开倒换,以流通钞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元璋,宣宗

其二曰备边之道,守险为要。若朔州、大同、开平、宣府、大宁,乃京师之藩垣,边徼之门户。士可耕,城可守。宜盛兵防御,广开屯田,修治城堡,谨烽火,明斥堠。毋贪小利,毋轻远求,坚壁清野,使无所得。俟其惫而击之,得利则止,毋穷追深入。此守边大要也。

事件:上言备边应守险,防御朔州、大同等地,广开屯田,修城堡,谨烽火,坚壁清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地点:朔州,大同,开平,宣府,大宁

其三曰兵不在多,在于堪战。比者多发为事官吏人民充军塞上,非白面书生,则老弱病废。遇有征行,有力者得免,贫弱者备数。器械不完,糗粮不具。望风股栗,安能效死?今宜选其壮勇,勤加训练,余但令乘城击柝,趋走牙门,庶几各得其用。

事件:上言兵贵精不贵多,应选壮勇训练,余者守城,以各得其用。 · 朝代:明朝

其四曰民病莫甚于勾军。卫所差官至六七员,百户差军旗亦二三人,皆有力交结及畏避征调之徒,重贿得遣。既至州县,擅作威福,迫胁里甲,恣为奸私。无丁之家,诛求不已;有丁之户,诈称死亡。托故留滞,久而不还。及还,则以所得财物,遍贿官吏,朦胧具覆。究其所取之丁,十不得一,欲军无缺伍难矣。自今军士有故,令各卫报都督府及兵部,府、部谍布政、按察司。令府州县准籍贯姓名,勾取送卫,则差人骚扰之弊自绝。

事件:上言勾军之弊,卫所差官扰民,建议由府县直接勾取送卫,避免差人骚扰。 · 朝代:明朝

其五曰洪武中令军士七分屯田,三分守城,最为善策。比者调度日繁,兴造日广,虚有屯种之名,田多荒芜。兼养马、采草、伐薪、烧炭,杂役旁午,兵力焉得不疲、农业焉得不废?愿敕边将课卒垦荒,限以顷亩,官给牛种,稽其勤惰,明赏罚以示劝惩。则塞下田可尽垦,转饷益纾,诸边富实,计无便于此者。

事件:上言屯田制度,应课卒垦荒,官给牛种,明赏罚,以尽垦边地,富实诸边。 · 朝代:明朝

其六曰,学校者,风化之源,人材所自出,贵明体适用,非徒较文艺而已也。洪武中妙选师儒,教养甚备,人材彬彬可观。迩来士习委靡,立志不弘,执节不固。平居无刚方正大之气,安望其立朝为名公卿哉!宜选良士为郡县学官,择民间子弟性行端谨者为生徒,训以经史,勉以节行。俟其有成,贡于国学。磨砻砥砺,使其气充志定,卓然成材,然后举而用之,以任天下国家事无难矣。

事件:上言学校教育,应选良士为学官,教民间子弟经史节行,成材后贡于国学,以任国家事。 · 朝代:明朝

其七曰兵者凶器,圣人不得已而用之。汉高祖解平城之围,未闻萧、曹劝以复仇;唐太宗御突厥于便桥,未闻房、杜劝以报怨。古英君良相不欲疲民力以夸武功,计虑远矣。洪武初年尝赫然命将,欲清沙漠。既以馈运不继,旋即颁师。遂撤东胜卫于大同,塞山西阳武谷口,选将练兵,扼险以待。内修政教,外严边备,广屯田,兴学校,罪贪吏,徙顽民。不数年间,朵儿只巴献女,伯颜帖木儿、乃儿不花等相继擒获,纳哈出亦降。此专务内治,不勤远略之明效也。伏望远鉴汉、唐,近法太祖,毋以穷兵黩武为快,毋以犁庭扫穴为功。弃捐不毛之地,休养冠带之民,俾竭力于田桑,尽心于庠序。边塞绝伤痍之苦,闾里绝呻吟之声。将无幸功,士无夭阏,远人自服,荒外自归。国祚灵长于万年矣。

事件:上言兵为凶器,应效法汉唐,内修政教,外严边备,勿穷兵黩武,专务内治,以使远人自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元璋,萧何,曹参,房玄龄,杜如晦,朵儿只巴,伯颜帖木儿,乃儿不花,纳哈出 · 地点:平城,便桥,东胜卫,大同,山西阳武谷口,沙漠 · 年号:洪武初年

其八曰官不在众,在乎得人。国家承大乱后,因时损益,以府为州,以州为县。继又裁并小县之粮不及俸者,量民数以设官。民多者县设丞薄,少者知县、典史而已。其时官无废事,民不愁劳。今藩、臬二司及府、州、县官,视洪武中再倍,政愈不理,民愈不宁,奸弊丛生,诈伪滋起。甚有官不能听断,吏不谙文移,乃容留书写之人,在官影射,贿赂公行,狱讼淹滞,皆官冗吏滥所致也。望断自宸衷,凡内外官吏,并依洪武中员额,冗滥者悉汰,则天工无旷,庶绩咸熙,而天下大治矣。

事件:上言官不在多而在得人,应裁汰冗官,依洪武员额,以清明政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年号:洪武年间

奏上,命廷臣议之。尚书吕震以为文辞冗长,且事多已行,不足采。帝曰:“所言甚有学识,多契朕心,当察其素履以闻。”震乃言:“济故元进士,曾守郡,坐事戍边。”帝曰:“惜哉斯人!令久淹行伍,今犹足用。”震曰:“年老矣。”帝曰:“国家用人,正须老成,但不宜任以繁剧。”乃以济为儒学训导。

事件:范济上书八事,命廷臣议,吕震嫌文辞冗长,但宣宗赏识,欲用之,因范济年老,任为儒学训导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范济,吕震,宣宗

聊让,兰州人。肃府仪卫司余丁也。好学有志尚,明习时务。景帝嗣位,惩王振蒙蔽,大辟言路,吏民皆得上书言事。景泰元年六月,让诣阙陈数事,其略曰:

事件:聊让是兰州人,景帝嗣位后大辟言路,景泰元年六月诣阙上书陈数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聊让,景帝,王振 · 地点:兰州 · 年号:景泰元年 · 公历:1450

迩岁土木繁兴,异端盛起,番僧络驿,污吏纵横,相臣不正其非,御史不劾其罪,上下蒙蔽,民生凋瘵。狡寇犯边,上皇播越。陛下枕戈尝胆之秋,可不拔贤举能,一新政治乎?昔宗、岳为将,敌国不敢呼名;韩、范镇边,西贼闻之破胆。司马光居相位,强邻戒勿犯边。今文武大臣之有威名德望者,宜使典枢要,且延访智术才能之士,布满朝廷,则也先必畏服,而上皇可指日还矣。

事件:上书言近年土木繁兴、异端盛起、污吏纵横、上下蒙蔽,民生凋敝,寇犯边,上皇播越,应拔贤举能,一新政治,使大臣典枢要,延访人才,以使也先畏服,上皇可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上皇,景帝,宗泽,岳飞,韩琦,范仲淹,司马光,也先

大臣,阳也;宦寺,阴也。君子,阳也;小人,阴也。近日食地震,阴盛阳微,谪见天地。望陛下总揽乾纲,抑宦寺使不得预政,遏小人俾不得居位,则阴阳顺而天变弭矣。天下治乱,在君心邪正。田猎是娱,宫室是侈,宦寺是狎,三者有一,足蛊君心。愿陛下涵养克治,多接贤士大夫,少亲宦官宫妾,自能革奢靡,戒游佚,而心无不正矣。

事件:上书言大臣君子为阳,宦寺小人为阴,日食地震阴盛阳微,应抑宦寺、遏小人,君心正则天下治。 · 朝代:明朝

尧立谤木,恐人不言,所以圣;秦除谥法,恐人议己,所以亡。陛下广从谏之量,旌直言之臣,则国家利弊,闾阎休戚,臣下无所顾忌,而言无不尽矣。苏子曰:“平居无犯颜敢谏之臣,则临难必无仗节死义之士。”愿陛下恒念是言而审察之。

事件:上书引尧、秦、苏子之言,劝陛下广从谏量,旌直言臣,以国家利弊言无不尽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尧,秦始皇,苏轼

书奏,帝颇嘉纳之。后四年,让登进士。官知县卒。

事件:上书后,帝嘉纳,四年后聊让登进士,官至知县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聊让 · 年号:景泰五年 · 公历:1454

景泰二年,监生郭佑亦上书言兵事,略曰:

事件:景泰二年,监生郭佑上书言兵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郭佑 · 年号:景泰二年 · 公历:1451

逆寇犯顺,上皇蒙尘,此千古非常之变,百世必报之仇也。今使臣之来,动以数千,务骄蹇责望于我,而我乃隐忍姑息,致贼势日张,我气日索,求和与和,求战与战,是和战之权,不在我而在贼也。愿陛下结人心,亲贤良,以固国本,广储蓄,练将士,以壮国气。正分定名,裁之以义。如桀骜侵轶,则提兵问罪。使大漠之南,不敢有匹马阑入,乃可保百年无虞。不然西北力罢,东南财竭,不能一日安枕矣。昨以国用耗乏,谋国大臣欲纾一时之急,令民纳粟者赐冠带。今军旅稍宁,行之如故。农工商贩之徒,不较贤愚,惟财是授。骄亲戚,夸乡里,长非分之邪心。赃污吏罢退为民,欲掩闾党之耻,纳粟纳草,冠带而归。前以冒货去职,今以输货得官,何以禁贪残、重名爵?况天下统一,藏富在民,未至大不得已,而举措如此,是以空乏启寇心也。章下廷议,格不行。

事件:上书言逆寇犯顺,上皇蒙尘,应结人心、亲贤良、广储蓄、练将士,勿使民纳粟赐冠带,以免空乏启寇心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上皇,景帝 · 地点:西北,东南,大漠之南

又有胡仲伦者,云南盐课提举司吏目也。缘事入都,会上皇北狩,也先欲妻以妹,上皇因遣广宁伯刘安入言于帝。仲伦上疏争之,言:“今日事不可屈者有七。降万乘之尊,与谐婚媾,一也。敌假和议,使我无备,二也。必欲为姻,骄尊自大,三也。索金帛,使我坐困,四也。以送驾为名,乘机入犯,五也。逼上皇手诏,诱取边城,六也。欲求山后之地,七也。稍从其一,大事去矣。曩上皇在位,王振专权。忠谏者死,鲠直者戍;君子见斥,小人骤迁。章奏多决中旨,黑白混淆,邪正倒置。闽、浙之寇方殷,瓦剌之衅大作。陛下宜亲贤远奸,信赏必罚,通上情,达下志。卖国之奸无所投隙,仓卒之变末由发机,朝廷自此尊,天下自此安矣。”帝嘉纳焉。

事件:胡仲伦上疏反对也先以妹妻上皇,言七不可屈,劝帝亲贤远奸,信赏必罚,帝嘉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胡仲伦,上皇,也先,刘安,景帝,王振 · 地点:云南,山后

又有华敏者,南京锦衣军余也。意气慷慨,读书通大义,愤王振乱国,与侪辈言辄裂眦怒詈。景泰三年九月上书曰:

事件:华敏是南京锦衣军余,愤王振乱国,景泰三年九月上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华敏,王振 · 地点:南京 · 年号:景泰三年 · 公历:1452

近年以来,内官袁琦、唐受、喜宁、王振专权害政,致国事倾危。望陛下防微杜渐,总揽权纲,为子孙万世法。不然恐祸稔萧墙,曹节、侯览之害,复见于今日。臣虽贱陋,不胜痛哭流涕。谨以虐军害民十事,为陛下痛切言之。内官家积金银珠玉,累室兼籝,从何而至?非内盗府藏,则外朘民膏。害一也。怙势矜宠,占公侯邸舍,兴作工役,劳扰军民。害二也。家人外亲,皆市井无籍之子,纵横豪悍,任意作奸,纳粟补官,贵贱淆杂。害三也。建造佛寺,耗费不赀,营一己之私,破万家之产。害四也。广置田庄,不入赋税,寄户郡县,不受征徭,阡陌连亘,而民无立锥。害五也。家人中盐,虚占引数,转而售人,倍支钜万,坏国家法,豪夺商利。害六也。奏求塌房,邀接商旅,倚势赊买,恃强不偿,行贾坐敝,莫敢谁何。害七也。卖放军匠,名为伴当,俾办月钱,致内府监局营作乏人,工役烦重,并力不足。害八也。家人贸置物料,所司畏惧,以一科十,亏官损民。害九也。监作所至,非法酷刑,军匠涂炭,不胜怨酷。害十也。章下礼部,寝不行。

事件:上书言内官袁琦、唐受、喜宁、王振专权害政,列举虐军害民十事,望陛下防微杜渐,总揽权纲,但章下礼部,寝不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袁琦,唐受,喜宁,王振,曹节,侯览

又有贾斌者,商河人,山西都司令史也。亦疏言宦官之害,引汉桓帝、唐文宗、宋徽钦为戒。且献所辑《忠义集》四卷,采史传所记直谏尽忠守节之士,而宦官恃宠蠹政,可为鉴戒者附焉,乞命工刊布。礼部以其言当,乞垂鉴纳,不必刊行。帝报闻。

事件:贾斌上疏言宦官之害,引汉唐宋为戒,献《忠义集》,乞刊布,礼部言当,但不必刊行,帝报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贾斌,汉桓帝,唐文宗,宋徽宗,宋钦宗 · 地点:商河,山西

左鼎,字周器,永新人。正统七年进士。明年,都御史王文以御史多阙,请会吏部于进士选补。帝从之。尚书王直考鼎及白圭等十余人,晓谙刑名,皆授御史。而鼎得南京。寻改北,巡按山西。

事件:左鼎是永新人,正统七年进士,次年授御史,先得南京,后改北巡按山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,王文,王直,白圭 · 地点:永新,南京,山西 · 年号:正统七年 · 公历:1442

时英宗北狩,兵荒洊臻。请蠲太原诸府税粮,停大同转饷夫,以苏其困。也先请和,抗言不可。寻以山东、河南饥,遣鼎巡视,民赖以安。律,官吏故勘平人致死者抵罪,时以给事中于泰言,悉得宽贳。鼎言:“小民无知,情贷可也。官吏深文巧诋,与故杀何异?法者,天下之公,不可意为轻重。”自是论如律。

事件:时英宗北狩,兵荒,左鼎请蠲税粮、停转饷,也先请和时抗言不可,后巡视山东、河南饥荒,民赖以安,并主张官吏故勘平人应抵罪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,英宗,也先,于泰 · 地点:太原,大同,山东,河南

景泰四年疏言:

事件:景泰四年左鼎上疏言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 · 年号: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3

瓦剌变作,将士无用,由军政不立。谓必痛惩前弊,乃今又五年矣。貂蝉盈座,悉属公侯;鞍马塞途,莫非将帅。民财岁耗,国帑日虚。以天下之大,土地兵甲之众,曾不能振扬威武,则军政仍未立也。昔太祖定律令,至太宗,暂许有罪者赎,盖权宜也。乃法吏拘牵,沿为成例,官吏受枉法财,悉得减赎。骫骳如此,复何顾惮哉。国初建官有常,近始因事增设。主事每司二人,今有增至十人者矣。御史六十人,今则百余人矣。甚至一部有两尚书,侍郎亦倍常额,都御史以数十计,此京官之冗也。外则增设抚民、管屯官。如河南参议,益二而为四,佥事益三而为七,此外官之冗也。天下布、按二司各十余人,乃岁遣御史巡视,复遣大臣巡抚镇守。夫今之巡抚镇守,即曩之方面御史也。为方面御史,则合众人之长而不足;为巡抚镇守,则任一人之智而有余。有是理邪?至御史迁转太骤,当以六年为率。令其通达政事,然后可以治人。巡按所系尤重,毋使初任之员,漫然尝试。其余百执事,皆当慎择而久任之。帝颇嘉纳。

事件:左鼎上疏批评军政不立,指出冗官问题,建议痛惩前弊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 · 年号: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3

未几,复言:国家承平数十年,公私之积未充。一遇军兴,抑配横征,鬻官市爵,率行衰世苟且之政,此司邦计者过也。臣请痛抑末技,严禁游惰,斥异端使归南亩,裁冗员以省虚糜。开屯田而实边,料士伍而纾饟。寺观营造,供佛饭僧,以及不急之工,无益之费,悉行停罢。专以务农重粟为本,而躬行节俭以先之,然后可阜民而裕国也。倘忍不加务,任掊克聚敛之臣行朝三暮四之术,民力已尽而征发无已,民财已竭而赋敛日增。苟纾目前之急,不恤意外之虞,臣窃惧焉。章下户部。尚书金濂请解职,帝不许。鼎言亦不尽行。

事件:左鼎建议痛抑末技、裁冗员以富国裕民,疏下户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,金濂 · 年号: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3

逾月,以灾异,偕同官陈救弊恤民七事。末言:“大臣不乏奸回,宜黜罢其尤,用清政本。”帝善其言,下诏甄别,而大臣辞职并慰留。给事中林聪请明谕鼎等指实劾奏,鼎、聪等乃共论吏部尚书何文渊、刑部尚书俞士悦、工部侍郎张敏、通政使李锡不职状。锡罢,文渊致仕。

事件:左鼎等陈救弊恤民七事,劾奏不职大臣,李锡被罢,何文渊致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,林聪,何文渊,俞士悦,张敏,李锡 · 年号: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3

鼎居官清勤,卓有声誉。御史练纲以敢言名,而鼎尤善为章奏。京师语曰:“左鼎手,练纲口。”自公卿以下咸惮之。

事件:左鼎以清勤著称,与练纲齐名,京师语“左鼎手,练纲口”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,练纲 · 地点:京师

鼎出为广东右参政。会英宗复位,以郭登言,召为左佥都御史。逾年卒。

事件:左鼎出任广东参政,英宗复位后召回,不久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左鼎,英宗,郭登 · 地点:广东 · 年号:天顺元年 · 公历:1457

练纲,字从道,长洲人。祖则成,洪武时御史。纲举乡试,入国子监。历事都察院。郕王监国,上中兴八策。也先将入犯,复言:“和议不可就,南迁不可从,有持此议者,宜立诛。安危所倚,惟于谦、石亨当主中军,而分遣大臣守九门,择亲王忠孝著闻者,令同守臣勤王。檄陕西守将调番兵入卫。”帝悉从之。

事件:练纲在郕王监国时上中兴八策,建议防备也先入侵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练纲,练则成,郕王,也先,于谦,石亨 · 地点:长洲,京师,陕西 · 年号:正统十四年 · 公历:1449

纲有才辨,急功名。都御史陈镒、尚书俞士悦皆纲同里,念纲数陈是政有声,且畏其口,遂荐之,授御史。

事件:陈镒、俞士悦因练纲有才,推荐他为御史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练纲,陈镒,俞士悦

景泰改元,上时政五事。巡视两淮盐政。驸马都尉赵辉侵利,劾奏之。三年冬,偕同官应诏陈八事,并允行。亡何,复偕同官上言:“吏部推选不公,任情高下,请置尚书何文渊、右侍郎项文曜于理。尚书王直、左侍郎俞山素行本端,为文曜等所罔,均宜按问。”帝虽不罪,终以纲等为直。明年命出赞延绥军务,自陈名轻责重,乞授佥都御史。帝曰:“迁官可自求耶?”遂寝其命。

事件:练纲上时政五事,巡视盐政,劾奏不法,请求出赞军务未果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练纲,赵辉,何文渊,项文曜,王直,俞山 · 地点:两淮,延绥 · 年号:景泰元年,景泰三年,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0,1452,1453

初,京师戒严,募四方民壮分营训练,岁久多逃,或赴操不如期,廷议编之尺籍。纲等言:“召募之初,激以忠义,许事定罢遣。今展转轮操,已孤所望,况其逃亡,实迫寒馁,岂可遽著军籍。边方多故,倘更召募,谁复应之?”诏即除前令。

事件:练纲反对将募兵编入军籍,建议免去前令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练纲 · 地点:京师

五年巡按福建,与按察使杨珏互讦,俱下吏。谪珏黄州知府,纲邠州判官。久之卒。

事件:练纲巡按福建,与杨珏互相揭发,被贬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练纲,杨珏 · 地点:福建,黄州,邠州 · 年号:景泰五年 · 公历:1454

曹凯,字宗元,益都人。正统十年进士。授刑科给事中。磊落多壮节。

事件:曹凯中进士,任刑科给事中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曹凯 · 地点:益都 · 年号:正统十年 · 公历:1445

英宗北征,谏甚力,且曰:“今日之势,大异澶渊。彼文武忠勇,士马劲悍。今中贵窃权,人心玩愒。此辈不惟以陛下为孤注,即怀、愍、徽、钦亦何暇恤?”帝不从,乘舆果陷。凯痛哭竟日,声彻禁庭,与王竑共击马顺至死。

事件:曹凯谏阻英宗北征未果,土木堡之变后与王竑击毙马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曹凯,英宗,王竑,马顺 · 年号:正统十四年 · 公历:1449

景泰中,迁左。给事中林聪劾何文渊、周旋,诏宥之。凯上殿力诤,二人遂下吏。时令输豆得补官,凯争曰:“近例,输豆四千石以上,授指挥。彼受禄十余年,费已偿矣,乃令之世袭,是以生民膏血养无功子孙,而彼取息长无穷也。有功者必相谓曰:吾以捐躯获此,彼以输豆亦获此,是朝廷以我躯命等于荏菽,其谁不解体!乞自今惟令带俸,不得任事传袭,文职则止原籍带俸。”帝以为然,命已授者如故,未授者悉如凯议。

事件:曹凯力诤弹劾何文渊等,并反对输豆补官制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曹凯,林聪,何文渊,周旋

福建巡按许仕达与侍郎薛希琏相讦,命凯往勘。用荐,擢浙江右参政。时诸卫武职役军办纳月钱,至四千五百余人,以凯言禁止。镇守都督李信擅募民为军,糜饷万余石,凯劾奏之。信虽获宥,诸助信募军者咸获罪,在浙数年,声甚著。

事件:曹凯勘查福建纠纷,任浙江参政,禁止武职役军,劾奏李信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曹凯,许仕达,薛希琏,李信 · 地点:福建,浙江

初,凯为给事,常劾武清侯石亨。亨得志,修前憾,谪凯卫经历,卒。

事件:曹凯曾劾石亨,石亨得志后贬谪曹凯,曹凯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曹凯,石亨 · 年号:天顺初

许仕达,歙人。正统十年进士。擢御史。景泰元年四月上疏言灾沴数见,请帝痛自修省。帝深纳之。未几,复请于经筵之余,日延儒臣讲论经史。帝亦优诏褒答。巡按福建,劾镇守中官廖秀,下之狱。秀讦仕达,下镇守侍郎薛希琏等廉问。会仕达亦劾希琏贪纵,乃命凯及御史王豪往勘。还奏,两人互有虚实。而耆老数千人乞留仕达,给事中林聪,闽人也,亦为仕达言。乃命留任,且敕希琏勿构郤。仕达厉风纪,执漳州知府马嗣宗送京师。大理寺劾其擅执,帝以执赃吏不问。期满当代,耆老诣阙请留,不许。未几,即以为福建左参政。天顺中,历山东、贵州左、右布政使。

事件:许仕达上疏言灾沴,巡按福建劾廖秀,历任山东、贵州布政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许仕达,廖秀,薛希琏,曹凯,林聪,马嗣宗 · 地点:歙,福建,山东,贵州 · 年号:正统十年,景泰元年,天顺中 · 公历:1445,1450,

刘炜,字有融,慈溪人。正统四年进士。授南京刑科给事中。副都御史周铨以私憾挞御史。诸御史范霖、杨永与尚褫等十人共劾铨,炜与同官卢祥等复劾之。铨下诏狱,亦讦霖、永及炜、祥等。王振素恶言官,尽逮下诏狱。霖、永坐绞,后减死。他御史或戍或谪。炜、祥事白留任,而铨已先瘐死。炜累进都给事中。

事件:刘炜等御史弹劾周铨,被王振下狱,后事白留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炜,周铨,范霖,杨永,尚褫,卢祥,王振 · 地点:慈溪,南京 · 年号:正统四年 · 公历:1439

景泰四年,户部以边储不足,奏令罢退官非赃罪者,输米二十石,给之诰敕。炜等言:“考退之官,多有罢软酷虐、荒溺酒色、廉耻不立者,非止赃罪已也。赐之诰敕,以何为辞?若但褒其纳米,则是朝廷诰敕止直米二十石,何以示天下后世?此由尚书金濂不识大体,有此谬举。”帝立为已之。山东岁歉,户部以尚书沈翼习其地民瘼,请令往振。及往,初无方略。炜因劾翼,且言:“其地已有尚书薛希琏、少卿张固镇抚,又有侍郎邹干、都御史王竑振济,而复益之以冀,所谓‘十羊九牧’。乞还冀南京户部,而专以命希琏等。”从之。平江侯陈豫镇临清,事多违制。炜劾之,豫被责让。

事件:刘炜反对输米得诰敕,劾奏沈翼失职,劾陈豫违制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炜,沈翼,薛希琏,张固,邹干,王竑,陈豫 · 地点:山东,临清 · 年号: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3

明年,都督黄竑以易储议得帝眷,奏求霸州、武清县地。炜等抗章言:“竑本蛮僚,遽蒙重任。怙宠妄干,乞地六七十里,岂尽无主者?请正其罪。”帝宥竑,遣户部主事黄冈、谢昶往勘。还奏,果民产。户部再请罪竑,帝卒宥焉。昶官至贵州巡抚,以清慎称。

事件:刘炜弹劾黄竑求地,经查实为民产,但帝宽恕黄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炜,黄竑,黄冈,谢昶 · 地点:霸州,武清县 · 年号:景泰五年 · 公历:1454

炜天顺初出为云南参政,改广东,分守惠、潮二府。潮有巨寇,招之不服,会兵进剿,诛其魁。改莅南韶。会大军征两广,以劳瘁卒官。

事件:刘炜出任云南参政,改广东,剿寇有功,后因劳瘁卒于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炜 · 地点:云南,广东,惠,潮,南韶,两广 · 年号:天顺初

尚褫,字景福,罗山人。正统四年进士。除行人。上书请毋囚系大臣。擢南御史。以劾周铨下狱,与他御史皆谪驿丞,得云南虚仁驿。景泰五年冬因灾异上书陈数事,中言:“忠直之士,冒死陈言。执政者格以条例,轻则报罢,重则中伤,是言路虽开犹未开也。释教盛行,诱煽聋俗,由掌邦礼者畏王振势,度僧多至此,宜尽勒归农。”章下礼部,尚书胡濙恶其刺己,悉格不行。量移丰城知县,为邑豪诬构系狱,寻得释。

事件:尚褫因劾周铨下狱,后上疏陈事,被诬入狱后获释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尚褫,周铨,胡濙 · 地点:罗山,南京,云南虚仁驿,丰城 · 年号:正统四年,景泰五年 · 公历:1439,1454

成化初,大臣会荐,擢湖广佥事。初有诏,荆、襄流民,许所在附籍。都御史项忠复遣还乡,督其急,多道死。褫悯之,陈牒巡抚吴琛请进止。琛以报忠,忠怒劾褫。中朝知其意在恤民,卒申令流民听附籍,不愿,乃遣还乡。褫为佥事十年,所司上其治行,赐诰旌异。致仕卒。

事件:尚褫任湖广佥事,主张安抚流民,与项忠冲突,后获认可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尚褫,项忠,吴琛 · 地点:湖广,荆,襄 · 年号:成化初

单宇。字时泰,临川人。正统四年进士。除嵊县知县。驭吏严。吏欲诬奏宇,宇以闻。坐不并上吏奏,逮下狱。事白,调诸暨。

事件:单宇任嵊县知县,因驭吏严格被诬下狱,后调任诸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单宇 · 地点:临川,嵊县,诸暨 · 年号:正统四年 · 公历:1439

遭丧服除,待铨京师。适英宗北狩,宇愤中官监军,诸将不得专进止,致丧师。疏请尽罢之,以重将权。景帝不纳。

事件:单宇上疏请罢中官监军,未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单宇,英宗,景帝 · 地点:京师 · 年号:正统十四年 · 公历:1449

初,王振佞佛,请帝岁一度僧。其所修大兴隆寺,日役万人,糜帑数十万,闳丽冠京都。英宗为赐号“第一丛林”,命僧大作佛事,躬自临幸,以故释教益炽。至是宇上书言:“前代人君尊奉佛氏,卒致祸乱。近男女出家累百千万,不耕不织,蚕食民间。营构寺宇,遍满京邑,所费不可胜纪。请撤木石以建军营,销铜铁以铸兵仗,罢遣僧尼,归之民俗,庶皇风清穆,异教不行。”疏入,为廷议所格。复知侯官。

事件:单宇上疏批评佛教盛行,请求罢遣僧尼,但被搁置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单宇,王振,英宗 · 地点:京师,大兴隆寺

而咸阳姚显以乡举入国学,亦上言:“曩者修治大兴隆寺,穷极壮丽,又奉僧杨某为上师,仪从侔王者。食膏梁,被组绣,藐万乘若弟子。今上皇被留贼庭,乞令前赴瓦剌,化谕也先。诚能奉驾南还,庶见护国之力。不然,佛不足信彰彰矣。”当景泰时,廷臣谏事佛者甚众,帝卒不能从。而中官兴安最用事,佞佛甚于振。请帝建大隆福寺,严壮与兴隆并。四年三月,寺成,帝克期临幸。河东盐运判官济宁杨浩切谏,乃止。

事件:姚显、杨浩等谏阻事佛,景泰帝建寺后因谏停止临幸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姚显,兴安,杨浩 · 地点:咸阳,京师,大隆福寺,济宁 · 年号: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3

宇好学有文名,三为县,咸以慈惠闻。居侯官,久之卒。

事件:单宇历任三县,以慈惠著称,后居侯官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单宇 · 地点:侯官

显后为齐东知县,移武城,公廉刚正。用巡抚翁世资荐,擢太仆丞。浩初以乡举入国学,除官未行,遂抗疏,声誉籍甚。累官右副都御史,巡抚延绥。

事件:姚显任知县有政绩,杨浩抗疏后升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姚显,翁世资,杨浩 · 地点:齐东,武城,延绥

张昭,不知何许人。天顺初,为忠义前卫吏。英宗复辟甫数月,欲遣都指挥马云等使西洋,廷臣莫敢谏。昭闻之,上疏曰:“安内救民,国家之急务,慕外勤远,朝廷之末策。汉光武闭关谢西域,唐太宗不受康国内附,皆深知本计者也。今畿辅、山东仍岁灾歉,小民绝食逃窜,妻子衣不蔽体,被荐裹席,鬻子女无售者。家室不相完,转死沟壑,未及埋瘗,已成市脔,此可为痛哭者也。望陛下用和番之费,益以府库之财,急遣使振恤,庶饥民可救。”奏下公卿博议,言云等已轻遣。宜籍记所市物俟命。帝命姑已之。

事件:张昭上疏谏止遣使西洋,建议赈灾,帝暂止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昭,英宗,马云 · 年号:天顺初

天顺三年秋,建安老人贺炀亦上书论时事,言:“今铨授县令,多年老监生。逮满九载,年几七十,苟且贪污。宜择年富有才能者,其下僚及山林抱德士,亦当推举。景泰朝,录先贤颜、孟、程、朱子孙,授以翰林博士,俾之奉祀。然有官无禄,宜班给以昭崇儒之意。黄干、刘爚、蔡沈、真德秀配祠朱子,亦景泰间从佥事吕昌之请,然未入祝辞,宜增补。预备义仓,本以振贫民,乃豪猾多冒支不偿,致廪庾空虚。乞令出粟义民,各疏里内饥民,同有司散放。”未几,又言:“朝廷建学立师,将以陶熔士类。而师儒鲜积学,草野小夫夤缘津要,初解免园之册,已厕鹗荐之群。及受职泮林,猥琐贪饕,要求百故;而授业解惑,莫措一词。生徒亦往往玩愒岁月,佻达城阙,待次循资,滥升太学,侵寻老耋,幸博一官。但廑身家之谋,无复功名之念。及今不严甄选,人材日陋。士习日非矣。”帝善其言,下所司行之。

事件:贺炀上书论时事,建议改革铨授、学政等,帝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贺炀 · 地点:建安 · 年号:天顺三年 · 公历:1459

高瑶,字庭坚,闽县人。由乡举为荆门州学训导。成化三年五月抗疏陈十事。其一言:“正统己巳之变,先帝北狩,陛下方在东宫,宗社危如一发。使非郕王继统,国有长君,则祸乱何由平、鉴舆何由返?六七年间,海宇宁谧,元元乐业,厥功不细。迨先帝复辟,贪天功者遂加厚诬,使不得正其终,节惠隮祀,未称典礼。望特敕礼官集议,追加庙号,尽亲亲之恩。”章下,廷议久不决。至十二月始奏:“追崇庙号,非臣下敢擅议,惟陛下裁决。”而左庶子黎淳力争,谓不当复,且言:“瑶此言有死罪二:一诬先帝为不明,一陷陛下于不孝。臣以谓瑶此举,非欲尊郕王,特为群邪进用阶,必有小人主之者。”帝曰:“景泰往过,朕未尝介意,岂臣子所当言?淳为此奏,欲献谄希恩耶?”议遂寝。然帝终感瑶言。久之,竟复郕王帝号。

事件:高瑶上疏请求追尊景泰帝庙号,引起争论,最终景泰帝号恢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瑶,黎淳,郕王 · 地点:闽县,荆门州 · 年号:成化三年 · 公历:1467

瑶后知番禺县,多异政。发中官韦眷通番事,没其赀钜万于官。眷憾甚,诬奏于朝。瑶及布政使陈选俱被逮,士民泣送者塞道。瑶竟谪戍永州。释还,卒。

事件:高瑶知番禺县,揭露韦眷通番,被诬谪戍,后释还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瑶,韦眷,陈选 · 地点:番禺,永州

黎淳,华容人。天顺元年进士第一。官至南京礼部尚书,颇有名誉。其与瑶争郕王庙号也,专欲阿宪宗意,至以昌邑、更始比景帝,为士论所薄。当成化时,言路大阻,给事、御史多获谴。惟瑶以卑官建危议,卒无罪。时皆称帝盛德云。

事件:黎淳与高瑶争论景泰帝庙号,黎淳阿宪宗意,为士论所薄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黎淳,宪宗,高瑶 · 地点:华容,南京 · 年号:天顺元年 · 公历:1457

又有虎臣者,麟游人。成化中贡入太学。上言天下士大夫过先圣庙,宜下舆马。从之。省亲归,会陕西大饥,巡抚郑时将请振,臣赍奏行,陈饥歉状,词激切,大获振贷。已,上言:“臣乡比岁灾伤,人相食,由长吏贪残,赋役失均。请敕有司审民户,编三等以定科徭。”从之。孝宗践阼,将建棕棚万岁山,备登眺。臣抗疏切谏。祭酒费訚惧祸及,锒铛絷臣堂树下。俄官校宣臣至左顺门,传旨慰谕曰:“若言是,棕棚已毁矣。”訚大惭,臣名遂闻都下。顷之,命授七品官,乃以为云南柷嘉知县,卒官。

事件:虎臣上书言事,谏阻建棕棚,被授官,后卒于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虎臣,郑时,费訚,孝宗 · 地点:麟游,陕西,万岁山,云南柷嘉 · 年号:成化中,弘治初 · 公历:

赞曰:明自太祖开基,广辟言路。中外臣寮,建言不拘所职。草野微贱,奏章咸得上闻。沿及宣、英,流风未替。虽升平日久,堂陛深严,而逢掖布衣。刀笔掾史,抱关之冗吏,荷戈之戍卒,朝陈封事,夕达帝阍。采纳者荣显其身,报罢者亦不之罪。若仁宗之复弋谦朝参,引咎自责,即悬鞀设铎,复何以加。以此为招,宜乎慷慨发愤之徒扼腕而谈世务也。英、景之际,《实录》所载,不可胜书。今掇其著者列于篇。迨宪宗季年,阉尹擅朝,事势屡变,别自为卷,得有考焉。

事件:史赞明朝广开言路,记载宪宗季年之前事。 · 朝代:明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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