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177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一百七十七 列传第六十五

○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

事件:列传标题,列举人物姓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年富,王竑,李秉,姚夔,王复,林聪,叶盛

王翱,字九皋,盐山人。永乐十三年,初会试贡士于行在。帝时欲定都北京,思得北士用之。翱两试皆上第,大喜,特召赐食。改庶吉士,授大理寺左寺正,左迁行人。

事件:王翱,盐山人,永乐十三年中会试,皇帝特召赐食,授庶吉士,后授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明成祖 · 地点:盐山,北京 · 年号:永乐十三年 · 公历:1415

宣德元年,以杨士奇荐,擢御史,时官吏有罪,不问重轻,许运砖还职。翱请犯赃吏但许赎罪,不得复官,以惩贪黩。帝从之。五年巡按四川。松潘蛮窃发,都督陈怀驻成都,相去八百余里,不能制。翱上便宜五事:请移怀松藩;而松茂军粮于农隙齐力起运,护以官军,毋专累百姓,致被劫掠。吏不给由为民蠹,令自首毋隐;州县土司遍设社学,会川银场岁运米八千余石给军,往返劳费,请令有罪者纳粟自赎。诏所司议详运粮事,而迁蠹吏北京,余悉允行。

事件:宣德元年王翱因杨士奇推荐擢御史,建议惩贪;宣德五年巡按四川,上疏五事平定松潘蛮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杨士奇,陈怀,明宣宗 · 地点:四川,松潘,成都,北京 · 年号:宣德元年,宣德五年 · 公历:1426,1430

英宗即位,廷议遣文武大臣出镇守。擢翱右佥都御史,偕都督武兴镇江西,惩贪抑奸,吏民畏爱。正统二年召还院。四年,处州贼流劫广信,命翱往捕,尽俘以还。是年冬,松潘都指挥赵谅诱执国师商巴,掠其财,与同官赵得诬以叛。其弟小商巴怒,聚众剽掠。命翱及都督李安军二万征之。而巡按御史白其枉,诏审机进止。翱至,出商巴于狱,遣人招其弟,抚定余党,而劾诛谅,戍得,复商巴国师。松潘遂平。六年代陈镒镇陕西,军民之借粮不能偿者,核免之。

事件:正统元年王翱镇江西;正统四年捕处州贼;正统六年平定松潘叛乱,代镇陕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武兴,赵谅,商巴,小商巴,赵得,李安,陈怀,明英宗 · 地点:江西,处州,广信,松潘,陕西 · 年号:正统元年,正统二年,正统四年,正统六年 · 公历:1436,1437,1439,1441

七年冬,提督辽东军务。翱以军令久驰,寇至,将士不力战,因诸将庭谒,责以失律罪,命左右曳出斩之。皆惶恐叩头,愿效死赎。翱乃躬行边,起山海关抵开原,缮城垣,浚沟堑。五里为堡,十里为屯,使烽燧相接。练将士,室鳏寡。军民大悦。又以边塞孤远,军饷匮,缘俗立法,令有罪得收赎。十余年间,得谷及牛羊数十万,边用以饶。

事件:正统七年王翱提督辽东军务,整军经武,修筑边防,使边用充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 · 地点:辽东,山海关,开原 · 年号:正统七年 · 公历:1442

八年以九载满,进右副都御史。指挥孙璟鞭杀戍卒,其妻女哭之亦死。他卒诉璟杀一家三人。翱曰:“卒死法,妻死夫,女死父,非杀也。”命璟偿其家葬{艹貍}费,璟感激。后参将辽东,追敌三百里,事李秉为名将。

事件:正统八年王翱进右副都御史,处理孙璟鞭杀戍卒案,公正判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孙璟,李秉 · 地点:辽东 · 年号:正统八年 · 公历:1443

十二年与总兵曹义等出塞,击兀良哈,擒斩百余人,获畜产四千六百,进右都御史。十四年,诸将破敌广平山,进左。脱脱不花大举犯广宁,翱方阅兵,寇猝至,众溃。翱入城自保。或谓城不可守,翱手剑曰:“敢言弃城者斩。”寇退,坐停俸半载。

事件:正统十二年王翱出塞击兀良哈;正统十四年御敌广宁,保城不退,后停俸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曹义,脱脱不花 · 地点:塞,广平山,广宁 · 年号:正统十二年,正统十四年 · 公历:1447,1449

景泰三年,召还掌院事。易储,加太子太保。浔、梧瑶乱,总兵董兴、武毅推委不任事,于谦请以翁信、陈旺易之,而特遣一大臣督军务,乃以命翱。两广有总督自翱始。翱至镇,将吏詟服,推诚抚谕,瑶人向化,部内无事。明年召入为吏部尚书。初,何文渊协王直掌铨,多私,为言官攻去。翱代,一循成宪。

事件:景泰三年王翱加太子太保,总督两广平瑶乱;景泰四年召入为吏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董兴,武毅,于谦,翁信,陈旺,何文渊,王直 · 地点:浔,梧,两广 · 年号:景泰三年,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2,1453

天顺改元,直致仕,翱始专部事。石亨欲去翱,翱乞休。已得请,李贤力争乃留。及贤为亨所逐,亦以翱言留,两人相得欢甚。帝每用人必咨贤,贤以推翱,以是翱得行其志。

事件:天顺元年王翱专部事,石亨欲排挤,李贤力争留任;王翱与李贤相得,得以推行志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石亨,李贤,明英宗 · 年号:天顺元年 · 公历:1457

帝眷翱厚,时召对便殿,称“先生”不名。而翱年几八十,多忘,尝令郎谈伦随入。帝问故,翱顿首曰:“臣老矣,所聆圣谕,恐遗误,令此郎代识之,其人诚谨可信也。”帝喜,吏部主事曹恂已迁江西参议,遇疾还。翱以闻,命以主事回籍。恂怒,伺翱入朝,捽翱胸,掴其面,大声诟詈。事闻,下诏狱。翱具言恂实病,得斥归,时服其量。

事件:皇帝厚待王翱,称先生;王翱年老忘事,带郎官随入;曹恂殴打王翱,王翱为其辩解,时人服其度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明英宗,谈伦,曹恂 · 地点:便殿,江西

五年加太子少保。成化元年进太子太保,雨雪免朝参。屡疏乞归,辄慰留,数遣医视疾。三年,疾甚,乃许致仕。未出都卒,年八十有四。赠太保,谥忠肃。

事件:天顺五年王翱加太子少保;成化元年进太子太保;成化三年致仕,未出京城卒,赠太保谥忠肃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明宪宗 · 地点: · 年号:天顺五年,成化元年,成化三年 · 公历:1461,1465,1467

翱在铨部,谢绝请谒,公余恒宿直庐,非岁时朔望谒先祠,未尝归私第。每引选,或值召对,侍郎代选。归虽暮,必至署阅所选,惟恐有不当也。论荐不使人知,曰:“吏部岂快恩怨地耶。”自奉俭素。景帝知其贫,为治第盐山。孙以荫入太学,不使应举,曰:“勿妨寒士路。”婿贾杰官近畿,翱夫人数迎女,杰恚曰:“若翁典铨,移我官京师,反手尔。何往来不惮烦也!”夫人闻之,乘间请翱。翱怒,推案,击夫人伤面。杰卒不得调。其自辽东还朝也,中官同事者重翱,赆明珠数颗,翱固辞。其人曰:“此先朝赐也,公得毋以赃却我乎。”不得已,纳而藏焉。中官死,召其从子还之。为都御史时,夫人为娶一妾,逾半岁语翱。翱怒曰:“汝何破我家法!”即日具金币返之。妾终不嫁,曰:“岂有大臣妾嫁他人者?”翱卒,妾往奔丧,其子养之终身。李贤尝语人曰:“皋陶言九德,王公有其五:乱而敬,扰而毅,简而廉,刚而塞,强而义也。”然性颇执。尝有诏举贤良方正、经明行修及山林隐逸士。至者率下部试,翱黜落,百不取一二。性不喜南士。英宗尝言:“北人文雅不及南人,顾质直雄伟,缓急当得力。”翱由是益多引北人。晚年徇中官郭聪嘱,为都御史李秉所劾,翱自引伏,盖不无小损云。子孙世官锦衣千户。

事件:王翱在吏部谢绝请谒,清廉自守;拒绝为女婿调官,甚至殴打夫人;退还妾室;晚年因徇私被劾,但总体受称赞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翱,明景帝,贾杰,李贤,明英宗,郭聪,李秉 · 地点:盐山,京师,辽东

年富,字大有,怀远人。本姓严,讹为年。以会试副榜授德平训导。年甫逾冠,严重如老儒。宣德三年课最,擢吏科给事中。纠正违失,务存大体。帝以六科任重,命科择二人掌其事,乃以富与贾铨并掌刑科。都御史顾佐等失入死罪十七人,富劾之。帝诘责佐等。

事件:年富,怀远人,宣德三年擢吏科给事中,与贾铨掌刑科,弹劾顾佐等失入死罪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年富,贾铨,顾佐,明宣宗 · 地点:怀远,德平 · 年号:宣德三年 · 公历:1428

英宗嗣位,上言:“永乐中,招纳降人,縻以官爵,坐耗国帑,养乱招危,宜遣还故土。府军前卫幼军,本选民间子弟,随侍青宫。今死亡残疾,佥补为扰。请于二十五所内,以一所补调,勿更累民。军民之家,规免税徭,冒僧道者累万,宜悉遣未度者复业。”议多施行。

事件:英宗即位,年富上言建议遣还降人、整顿幼军、清理冒僧道者等,多被施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年富,明英宗 · 年号:正统元年 · 公历:1436

迁陕西左参政,寻命总理粮储。陕西岁织绫绢<莫毛>毼九百余匹。永乐中,加织驼毼五十匹,富请罢之。官吏诸生卫卒禄廪,率以边饷减削,富请复其旧。诸边将校占垦腴田有至三四十顷者,富奏每顷输赋十二石。都督王祯以为过重,疏争之。廷议减三之二,遂为定额。又会计岁用,以筹军饷,言:“臣所部岁收二税百八十九万石,屯粮七十余万石。其间水旱流移,蠲逋负,大率三分减一,而岁用乃至百八十余万,入少出多。今镇守诸臣不量国计,竞请益兵,饷何由给?请减冗卒,汰驽马,杜侵耗之弊。”帝可其奏。三边士马,供亿浩繁,军民疲远输,豪猾因缘为奸利。富量远近,定征科,出入慎钩考,宿弊以革,民困大苏。富遇事,果敢有为,权势莫能挠,声震关中。然执法过严,侥幸者多不悦,以是屡遭诬谤。陕西文武将吏恐失富,咸上章陈其劳,乃得停俸留任。

事件:年富迁陕西左参政,整顿粮储,罢免加织,恢复禄廪,定赋额,革除弊政,但遭诬谤,停俸留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年富,王祯,明英宗 · 地点:陕西,三边

九载满,迁河南右布政使。复有言富苛虐者,帝命核举主,将坐之。既知举富者,少师杨溥也,意乃解。富至河南,岁饥,流民二十余万,公剽掠。巡抚于谦委富辑之,皆定。土木败后,边境道阻,部檄富转饟,无后期者,进左。

事件:年富迁河南右布政使,安抚流民,转运粮饷,进左布政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年富,杨溥,于谦,明英宗 · 地点:河南

景泰二年春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,提督军务。时经丧败,法弛,弊尤甚。富一意拊循,奏免秋赋,罢诸州县税课局,停太原民转饷大同。武清侯石亨、武安侯郑宏、武进伯朱瑛,令家人领官库银帛,籴米实边,多所乾没。富首请按治。诏宥亨等,抵家人罪。亨所遣卒越关抵大同,富复劾亨专擅。亨输罪。已,削襄垣王府菜户,又杖其厨役之署教授事者。又劾分守中官韦力转、参将石彪及山西参政林厚罪。是时,富威名重天下,而诸豪家愈侧目,相与摭富罪。于谦方当事,力保持之。帝亦知富深,故得行其志。林厚力诋富,帝曰:“厚怨富、诬富耳。朕方付富边事。岂轻听人言加辱耶。”削厚官。

事件:景泰二年年富巡抚大同,整顿弊政,弹劾石亨等权贵,得于谦和皇帝支持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年富,石亨,郑宏,朱瑛,韦力转,石彪,林厚,于谦,明景帝 · 地点:大同,太原 · 年号:景泰二年 · 公历:1451

六年,母忧,起复。七年,富上言:“诸边镇守监枪内官增于前,如阳和、天城,一城二人,扰民殊甚,请减汰。”事格不行。又言:“高皇帝定制,军官私罪收赎,惟笞则然。杖即降授,徒流俱充军,律明甚。近犯赃者,轻皆复职,重惟立功。刑不足惩,更无顾惮。此皆法官过也。”下廷议,流徒输赎如故,惟于本卫差操,不得领军。英国公张懋及郑宏各置田庄于边境,岁役军耕种,富劾之,还军于伍。

事件:景泰六年年富母忧起复;景泰七年上言减汰内官、整顿军法,劾张懋等役军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年富,张懋,郑宏 · 地点:阳和,天城 · 年号:景泰六年,景泰七年 · 公历:1455,1456

天顺元年革巡抚官,富亦罢归。顷之,石彪以前憾劾富,逮下诏狱。帝问李贤,贤称富能祛弊。帝曰:“此必彪为富抑,不得逞其私耳。”贤曰:“诚如圣谕,宜早雪之。”谕门达从公问事。果无验,乃令致仕。

事件:天顺元年年富罢归,被石彪劾下狱,李贤称其能,皇帝查明后令致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年富,石彪,李贤,门达,明英宗 · 年号:天顺元年 · 公历:1457

明年,以廷臣荐,起南京兵部右侍郎,未上,改户部,巡抚山东。道闻属邑蝗,驰疏以闻。改左副都御史,巡抚如故。官吏习富威名,望之詟服,豪猾屏迹。

事件:年富因廷臣举荐被起用,先后任南京兵部右侍郎、户部右侍郎并巡抚山东,途中得知辖区蝗灾后上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年富 · 地点:南京,山东 · 年号:天顺二年 · 公历:1458

四年春,户部缺尚书,李贤举富。左右巧阻之。帝语贤曰:“户部非富不可,人多不喜富,此富所以为贤也。”特召任之。富酌赢缩,谨出纳,躬亲会计,吏不能欺。事关利害者,僚属或不敢任,富曰:“第行之,吾当其责,诸君毋署名可也。”由是部事大理。丁父忧,夺哀如初。

事件:李贤举荐年富任户部尚书,明英宗力排众议任用。年富亲自核算,使部务井井有条,后因父亲去世服丧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贤,年富 · 地点:户部 · 年号:天顺四年 · 公历:1460

宪宗立,富以陕西频用兵,而治饷者非人,请黜左布政孙毓,用右布政杨璿、参政娄良、西安知府余子俊。吏部尚书王翱论富侵官,请下于理。富力辩曰:“荐贤为国,非有所私也。”因乞骸骨。帝慰留之,为黜毓。顷之,病疽卒。赐谥恭定。

事件:宪宗即位后,年富因陕西用兵,请求罢免左布政使孙毓,改用杨璿等人。吏部尚书王翱弹劾年富越权,年富力辩后请求退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年富,杨璿,娄良,余子俊,王翱,孙毓 · 地点:陕西 · 年号:成化元年 · 公历:1465

富廉正强直,始终不渝,与王翱同称名臣。初,英宗尝谕李贤曰:“户部如年富不易得。”贤对曰:“若他日继翱为吏部,非富不可。”然性好疑,尤恶干请。属吏黠者,故反其意尝之。欲事行,故言不可,即不行,故言可。富辄为所卖。

事件:总结年富一生清廉正直、刚强不屈,与王翱同被称作名臣,并记述其性格多疑,厌恶请托,常被狡猾下属利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年富,王翱

王竑,字公度,其先江夏人。祖俊卿,坐事戍河州,遂著籍。竑登正统四年进士。十一年授户科给事中,豪迈负气节,正色敢言。

事件:介绍王竑家世籍贯,他于正统四年考中进士,十一年被任命为户科给事中,为人豪迈有气节,敢于直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 · 地点:江夏,河州 · 年号:正统四年,正统十一年 · 公历:1439,1446

英宗北狩,郕王摄朝午门,群臣劾王振误国罪。读弹文未起,王使出待命。众皆伏地哭,请族振。锦衣指挥马顺者,振党也,厉声叱言者去。竑愤怒,奋臂起,捽顺发呼曰:“若曹奸党,罪当诛,今尚敢尔!”且骂且啮其面,众共击之,立毙。朝班大乱。王恐,遽起入,竑率群臣随王后。王使中官金英问所欲言,曰:“内官毛贵、王长随亦振党,请置诸法。”王命出二人。众又捶杀之,血渍廷陛。当是时,竑名震天下,王亦以是深重竑。且召诸言官,慰谕甚至。

事件:英宗被俘后,郕王摄政,群臣弹劾王振党羽。王振同党马顺呵斥众人,王竑愤怒将其殴打致死,随后又要求处死毛贵、王长随,朝班大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马顺,王振,毛贵,王长随,郕王 · 地点:午门 · 年号:正统十四年 · 公历:1449

王即帝位,也先犯京师,命竑与王通、杨善守御京城,擢右佥都御史,督毛福寿、高礼军。寇退,诏偕都指挥夏忠等镇守居庸。竑至,简士马,缮厄塞,劾将帅不职者,壁垒一新。

事件:郕王即位后,也先进犯,王竑受命守御京城,后又镇守居庸关。他精简兵马,修缮要塞,弹劾不称职将帅,使防御焕然一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王通,杨善,毛福寿,高礼,夏忠 · 地点:京城,居庸 · 年号:景泰元年 · 公历:1450

景泰元年四月,浙江镇守中官李德上言:“马顺等有罪,当请命行诛。诸臣乃敢擅杀。非有内官拥护,危矣。是皆犯阙贼臣。不宜用。”章下廷议。于谦等奏曰:“上皇蒙尘,祸由贼振。顺等实振腹心。陛下监国,群臣共请行戮,而顺犹敢呵叱。是以在廷文武及宿卫军士忠愤激发,不暇顾忌,捶死三人。此正《春秋》诛乱贼之大义也。向使乘舆播迁,奸党犹在,国之安危殆未可知。臣等以为不足问。”帝曰:“诛乱臣,所以安众志。廷臣忠义,朕已知之,卿等勿以德言介意。”八月,竑以疾还朝。寻命同都督佥事徐恭督漕运,治通州至徐州运河。明年,尚宝司检顺牙牌不得,顺子请责之竑,帝许焉。诸谏官言:“顺党奸罪重,廷臣共除之,遑问牙牌。且非竑一人事,若责之竑,忠臣惧矣。”乃寝前旨。是年冬,耿九畴召还,敕竑兼巡抚淮、扬、庐三府,徐、和二州,又命兼理两淮盐课。

事件:宦官李德弹劾廷臣擅杀马顺等人,于谦等驳斥。王竑后因病回朝,奉命督漕运并兼巡抚淮扬等地,兼理盐课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李德,于谦,马顺,徐恭,耿九畴 · 地点:浙江,通州,徐州 · 年号:景泰元年四月 · 公历:1450

四年正月,以灾伤叠见,方春盛寒,上言:“请敕责诸臣痛自修省,省刑薄敛,罢无益之工,严无功之赏,散财以收民心,爱民以植邦本。陛下益近亲儒臣,讲道论德,进君子,退小人,以回天意。”且引罪乞罢。帝纳其言,遂下诏修省,求直言。

事件:因灾异频繁,天气严寒,王竑上言请求皇帝责备群臣修身反省、减轻刑赋、停止无益工程,并引咎请求罢免自己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 · 年号:景泰四年正月 · 公历:1453

先是,凤阳、淮安、徐州大水,道殣相望。竑上疏奏,不待报,开仓振之。至是山东、河南饥民就食者坌至,廪不能给。惟徐州广运仓有余积,竑欲尽发之,典守中官不可。竑往告曰:“民旦夕且为盗。若不吾从,脱有变,当先斩若,然后自请死耳。”中官惮竑威名,不得已从之。竑乃自劾专擅罪,因言“广运所储仅支三月,请令死罪以下,得于被灾所入粟自赎。”帝复命侍郎邹干赍帑金驰赴,听便宜。竑乃躬自巡行散振,不足,则令沿淮上下商舟,量大小出米。全活百八十五万余人。劝富民出米二十五万余石,给饥民五十五万七千家。赋牛种七万四千余,复业者五千五百家,他境流移安辑者万六百余家。病者给药,死者具槥,所鬻子女赎还之,归者予道里费。人忘其饥,颂声大作。初,帝闻淮、凤饥,忧甚。及得竑发广运仓自劾疏,喜曰:“贤哉都御史!活我民矣。”尚书金濂、大学士陈循等皆称竑功。是年十月,就进左副都御史。时济宁亦饥,帝遣尚书沈翼赍帑金三万两往振。翼散给仅五千两,余以归京库。竑劾翼奉使无状,请仍易米备振,从之。

事件:凤阳等地发大水,王竑未等批复即开仓赈济。面对蜂拥而来的饥民,他力排众议开放徐州广运仓余粮,并亲自巡行散赈,救活大量百姓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邹干,金濂,陈循,沈翼 · 地点:凤阳,淮安,徐州,山东,河南,广运仓 · 年号: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3

明年二月上言:“比年饥馑荐臻,人民重困。顷冬春之交,雪深数尺,淮河抵海冰冻四十余里,人畜僵死万余,弱者鬻妻子,强者肆劫夺,衣食路绝,流离载途。陛下端居九重,大臣安处廊庙,无由得见。使目击其状,未有不为之流涕者也。陛下嗣位以来,非不敬天爱民,而天变民穷特甚者,臣窃恐圣德虽修而未至,大伦虽正而未笃,贤才虽用而未收其效,邪佞虽屏而未尽其类,仁爱施而实惠未溥,财用省而上供未节,刑罚宽而冤狱未伸,工役停而匠力未息,法制颁而奉行或有更张,赋税免而有司或仍牵制。有一于此,皆足以干和召变。伏望陛下修厥德以新厥治。钦天命,法祖宗,正伦理,笃恩义,戒逸乐,绝异端,斯修德有其诚矣。进忠良,远邪佞,公赏罚,宽赋役,节财用,戒聚敛,却贡献,罢工役,斯图治有其实矣。如是而灾变不息,未之有也。”帝褒纳之,敕内外臣工同加修省。

事件:王竑详细陈述饥荒惨状,指出天灾源于人事未尽,列举施政弊端,请求皇帝修德行善、进用忠良、远离奸邪、宽减赋役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 · 地点:淮河 · 年号:景泰五年二月 · 公历:1454

六年,霍山民赵玉山自称宋裔,以妖术惑众为乱,竑捕获之。先后劾治贪浊吏,革粮长之蠹民者,民大称便。

事件:王竑捕获自称宋朝后裔、以妖术惑众作乱的霍山民赵玉山,并先后弹劾惩治贪官污吏,革除害民的粮长制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赵玉山 · 地点:霍山 · 年号:景泰六年 · 公历:1455

英宗复辟,革巡抚官,改竑浙江参政。数日,石亨、张軏追论竑击马顺事,除名,编管江夏。居半岁,帝于宫中得竑疏,见“正伦理,笃恩义”语,感悟。命遣官送归田里,敕有司善视之。

事件:英宗复辟后革除巡抚,王竑改任浙江参政。石亨、张軏追究王竑打死马顺旧事,将其除名并流放江夏。后英宗见其旧奏感悟,命送其回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石亨,张軏,英宗 · 地点:江夏 · 年号:天顺元年 · 公历:1457

天顺五年,孛来寇庄浪,都督冯宗等出讨。用李贤荐,起竑故官,与兵部侍郎白圭参赞军务。明年正月,竑与宗击退孛来于红崖子川。圭等还,竑仍留镇。至冬,乃召还。明年春,复令督漕抚淮、扬。淮人闻竑再至,欢呼迎拜,数百里不绝。

事件:因边患,王竑被起用,与白圭参赞军务,击退孛来。后再次奉命督漕巡抚淮扬,淮地百姓闻讯欢呼迎接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冯宗,白圭,孛来 · 地点:庄浪,红崖子川,淮,扬 · 年号:天顺五年,天顺六年,天顺七年 · 公历:1461,1462,1463

宪宗即位,给事中萧斌、御史吕洪等,共荐竑及宣府巡抚李秉堪大用。下廷议,尚书王翱、大学士李贤请从其言。帝曰:“古人君梦卜求贤,今独不能从舆论所与乎?”即召竑为兵部尚书,秉为左都御史。命下,朝野相庆。

事件:宪宗即位后,给事中萧斌、御史吕洪等举荐王竑和李秉。廷议后,宪宗听从舆论,召王竑为兵部尚书,李秉为左都御史,朝野欢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萧斌,吕洪,李秉,王翱,李贤,宪宗 · 年号:成化元年 · 公历:1465

时将用兵两广,竑举韩雍为总督。雍新得罪,众难之。竑曰:“天子方弃瑕录用,雍有罪不当用,竑非罪废者耶?”卒用雍。竑条上进剿事宜,且言将帅征讨,毋得奏携私人,妄冒首功。又请复京营旧额,禁势家豪帅擅役禁军。于是命竑同给事中、御史六人简阅十二营军士。竑以择兵不若择将,共奏罢营职八十余人,而慎简材武补之。

事件:王竑举荐韩雍总督两广军务,并上奏进剿事宜,主张禁止将帅携私冒功,请求恢复京营旧额,严禁权贵擅自役使禁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韩雍 · 地点:两广

兵部清理贴黄缺官,竑偕诸大臣举修撰岳正、都给事中张宁,为李贤所沮,竟出二人于外,并罢会举例。竑愤然曰:“吾尚可居此耶?”即引疾求退。帝方向用竑,优诏慰留,日遣医视疾。竑请益切。九月命致仕去。竑为尚书一年,谢病者四月,人以未竟其用为惜。既去,中外荐章百十上,并报寝。

事件:王竑因举荐岳正、张宁受李贤阻挠未能成功,愤而称病请求退休。皇帝极力挽留,王竑坚持辞官。他任尚书仅一年,颇令时人惋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岳正,张宁,李贤 · 年号:成化元年 · 公历:1465

初,竑号其室曰“戆庵。”既归,改曰“休庵。”杜门谢客,乡人希得见。时李秉亦罢归,日出入里闬,与故旧谈笑游燕。竑闻之曰:“大臣何可不养重自爱?”秉闻之,亦笑曰:“所谓大臣,岂以立异乡曲、尚矫激为贤哉。”时两称之。竑居家二十年,弘治元年十二月卒,年七十五。正德间,赠太子少保,益庄毅。淮人立祠祀之。

事件:王竑归乡后闭门谢客。他与同样罢归的李秉行事风格不同,两人皆被世人称道。王竑居家二十年后去世,被追赠太子少保,谥号庄毅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竑,李秉 · 年号:弘治元年 · 公历:1488

李秉,字执中,曹县人。少孤力学,举正统元年进士,授延平推官。沙县豪诬良民为盗而淫其室,秉捕治豪。豪诬秉,坐下狱。副使侯軏直之,论豪如法,由是知名。徵入都察院理刑,将授御史,都御史王文荐为本院经历,寻改户部主事。宣府屯田为豪占,秉往视,归田于民,而请罢科索,边人赖之。两淮盐课弊觉,逮数百人。秉往核,搜得伪印,逮者以白。

事件:介绍李秉早年经历:考中进士后任延平推官,因秉公执法知名。后任宣府官员,处理屯田和盐课弊端,政绩显著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王文 · 地点:曹县,延平,宣府,两淮 · 年号:正统元年 · 公历:1436

景帝立,进郎中。景泰二年命佐侍郎刘琏督饷宣府,发琏侵牟状。即擢右佥都御史代琏,兼参赞军务。宣府军民数遭寇,牛具悉被掠。朝廷遣官市牛万五千给屯卒。人予直,市谷种。琏尽以畀京军之出守者,一不及屯卒,更停其月饷,而徵屯粮甚急。秉尽反琏政,厚恤之。军卒自城守外,悉得屯作。凡使者往来及宦官镇守供亿科敛者,皆奏罢,以官钱给费。寻上边备六事,言:“军以有妻者为有家,月饷一石,无者减其四。即有父母兄弟而无妻,概以无家论,非义。当一体增给。”从之。时宣府亿万库颇充裕,秉益召商中盐纳粮,料饬戎装,市耕牛给军,军愈感悦。

事件:李秉揭发侍郎刘琏贪污,被提拔接替其职。他彻底改变刘琏的弊政,体恤边军,奏请改革军饷制度,并利用官库资金充实边备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刘琏 · 地点:宣府 · 年号:景泰二年 · 公历:1451

三年冬命兼理巡抚事。顷之,又命提督军务。秉尽心边计,不恤嫌怨。劾都指挥杨文、杨鉴,都督江福贪纵,罪之。论守独石内官弓胜田猎扰民,请徵还。又劾总兵官纪广等罪,广讦秉自解。帝召秉还,以言官交请,乃命御史练纲、给事中严诚往勘,卒留秉。时边民多流移,秉广行招徕,复业者奏给月廪。瘗土木、鹞儿岭暴骸,乞推行诸塞。军家为寇所杀掠无依者,官为养赡,或资遣还乡。厘诸弊政,所条奏百十章,多允行。谍报寇牧近边,廷议遣杨俊会宣府兵出剿。秉曰:“塞外原诸部牧地,非犯边也。掩杀幸功,非臣所敢闻。”乃止。诸部质所掠男妇求易米,朝议成丁者予一石,幼者半之。诸部概乞一石,镇将不可。秉曰:“是轻人重粟也。”如其言予之。自请专擅罪,帝以为识体。

事件:李秉兼任巡抚和提督军务,全力整顿边防,不畏权贵,弹劾不职将帅和扰民宦官。他妥善安置流民,并妥善处理与边境部族的纠纷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杨文,杨鉴,江福,弓胜,纪广,杨俊 · 地点:独石,塞外 · 年号:景泰三年冬 · 公历:1452

天顺初,罢巡抚官,改督江南粮储。初,江南苏、松赋额不均。陈泰为巡抚,令民田五升者倍征,官田重者无增耗,赋均而额不亏。秉至,一守其法。寻坐举知府违例被逮,帝以秉过微,宥之。复任,请浒墅关税悉征米备荒。又发内官金保监淮安仓科索罪。

事件:天顺初年,李秉被调去督办江南粮储。他沿用前任巡抚陈泰的均赋方法,并请求将浒墅关税改为征米备荒,揭发监仓宦官金保的罪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陈泰,金保 · 地点:江南,苏松,浒墅关,淮安 · 年号:天顺初

御史李周等左迁,秉疏救。帝怒,将罪之。会廷议复设巡抚,大臣荐秉才,遂命巡抚大同。都指挥孙英先以罪贬职还卫,总兵李文妄引诏书,令复职。秉至,即斥之。裨将徐旺领骑卒操练,秉以旺不胜任,解其官。未几,天城守备中官陈例久病,秉请易以罗付。帝责秉专擅,徵下诏狱。指挥门达并以前举知府、救御史及斥孙英等为秉罪。法司希旨,斥为民。居三年,用阁臣荐,起故官,莅南京都察院。宪宗立,进右副都御史,复抚宣府。数月,召拜左都御史。

事件:李秉巡抚大同,斥退冒功复职的孙英,罢免不称职的徐旺。因请求更换病重的守备中官陈例,被皇帝责为专擅,下狱后罢为民。宪宗即位后起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孙英,李文,徐旺,陈例,罗付,门达,宪宗 · 地点:大同

成化改元,掌大计,黜罢贪残,倍于其旧。明年秋,命整饬辽东抵大同边备。至即劾镇守中官李良、总兵武安侯郑宏失律罪,出都指挥裴显于狱,举指挥崔胜、傅海等,击敌凤皇山。捷闻,玺书嘉劳。秉乃往巡视宣府、大同,更将帅,申军令而还。未几,命为总督,与武清伯赵辅分五道出塞,大捷。帝劳以羊酒,赐麒麟服,加太子少保。

事件:成化年间,李秉负责整饬边防,弹劾失律的镇守太监和总兵官,举荐贤能,取得军事胜利,后率军出塞大捷,获赏加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李良,郑宏,裴显,崔胜,傅海,赵辅 · 地点:辽东,大同,凤皇山 · 年号:成化元年,成化二年 · 公历:1465,1466

三年冬,吏部尚书王翱致仕,廷推代者,帝特擢秉任之。秉锐意澄仕路。监生需次八千余人,请分别考核。黜庸劣者数百人,于是怨谤纷起。左侍郎崔恭以久次当得尚书,而秉得之,颇不平。右侍郎尹旻尝学于秉,秉初用其言,既而疏之。侍读彭华附中贵,数以私干秉,秉不听。胥怨秉。御史戴用请两京堂上官及方面正佐,如正统间例,会廷臣保举;又吏部司属与各部均升调,不得久擅要地,且骤迁。语侵吏部,吏部持之。帝令两京官四品以上,吏部具缺,取上裁。而御史刘璧、吴远、冯徽争请仍归吏部。帝怒,诘责言者。会朝觐考察,秉斥退者众,又多大臣乡故,众怨交集。而大理卿王概亦欲去秉代其位,乃与华谋,嗾同乡给事中萧彦庄劾秉十二罪,且言其阴结年深御史附己以揽权。帝怒,下廷议。恭、旻辄言“吾两人谏之不听”,刑部尚书陆瑜等附会二人意为奏。帝以秉徇私变法,负任使,落秉太子少保致仁。所连鲍克宽、李冲调外任;丘陵、张穆、陈民弼、孙遇、李龄、柳春皆罢。命彦庄指秉所结御史,不能对。久之,以璧等三人名上,遂俱下诏狱,出之外。陵等实良吏,有名,以谗黜,众议不平。陵尤不服,连章讦彦庄。廷讯,陵词直。帝恶彦庄诬罔。谪大宁驿丞。

事件:李秉任吏部尚书后锐意整顿吏治,黜退庸劣官员,却因此招致怨恨。最终因被御史萧彦庄等人弹劾十二条罪状而致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王翱,崔恭,尹旻,彭华,王概,萧彦庄 · 年号:成化三年冬 · 公历:1467

方秉之被劾也,势汹汹,且逮秉。秉谓人曰:“为我谢彭先生,秉罪惟上所命。第毋令入狱,入则秉必不出,恐伤国体。”因具疏引咎,略不自辨。时天下举子方会试集都下,奋骂曰:“李公天下正人,为奸邪所诬。若罪李公,愿罢我辈试以赎。”及帝薄责秉,乃已。秉行,官属饯送,皆欷歔,有泣下者。秉慷慨揖诸人,登车而去。秉去,恭遂为尚书。

事件:记述李秉被弹劾时的情势及他的态度。他拒绝私下辩护,仅上疏引咎。天下举子为其鸣不平,皇帝最终仅轻责,李秉从容离京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彭华

秉诚心直道。夷险一节,与王竑并负重望。家居二十年,中外荐疏十余上,竟不起。弘治二年卒。赠太子太保。后谥襄敏。

事件:总结李秉为人诚心直道,与王竑齐名。归家二十年后去世,被追赠太子太保,谥号襄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秉,王竑 · 年号:弘治二年 · 公历:1489

子聪、明、智,孙邦直,皆举乡试。聪,南宫知县,以彦庄劾罢归。明,建宁府同知。智,南阳府知府。邦直,宁波府同知,彦庄谪后,署大宁县,以科敛为盗所杀。

事件:记载李秉子孙的仕途情况。其中李聪因萧彦庄弹劾罢官归乡;李邦直在萧彦庄被贬后任大宁县官,后因科敛被强盗所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聪,李明,李智,李邦直,萧彦庄 · 地点:南宫,建宁,南阳,宁波,大宁

姚夔,字大章,桐庐人。孝子伯华孙也。正统七年进士,乡、会试皆第一。明年授吏科给事中,陈时政八事。又言:“预备仓本振贫民。而里甲虑贫者不能偿,辄隐不报。致称贷富室,倍称还之。收获甫毕,遽至乏绝。是贫民遇凶年饥,丰年亦饥也。乞敕天下有司。岁再发廪,必躬勘察,先给其最贫者。”帝立命行之。

事件:介绍姚夔家世及早期经历。他是正统七年进士,乡试、会试皆第一,授官后即上言八事,并建议改革预备仓赈济贫民的方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夔,伯华 · 地点:桐庐 · 年号:正统七年 · 公历:1442

景帝监国,诸大臣议劝即位,未决。以问诸言官,夔曰:“朝廷任大臣,正为社稷计,何纷纷为?”议遂定。也先薄京城,请急征宣府、辽东兵入卫。景泰元年,超擢南京刑部右侍郎。四年就改礼部,奉敕考察云南官吏。还朝,留任礼部。

事件:景帝监国时,姚夔参与决定劝进大事。也先进犯时,他请求增兵护卫。后超擢南京刑部右侍郎,奉命考察云南官吏,回朝后留任礼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夔,也先 · 地点:南京,云南 · 年号:景泰元年,景泰四年 · 公历:1450,1453

景帝不豫,尚书胡濙在告,夔强起之,偕群臣疏请复太子。不允。明日,夔欲率百官伏阙请,而石亨辈已奉上皇复位,出夔南京礼部。英宗雅知夔,及闻复储议,驿召还,进左侍郎。天顺二年改吏部。知府某以贪败,贿石亨求复,夔执不可,遂止。七年代石瑁为礼部尚书。

事件:景帝病重时,姚夔参与请求复立太子。英宗复位后,姚夔一度出任南京礼部,后被召回任礼部左侍郎、吏部侍郎,最终代任礼部尚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夔,景帝,胡濙,石亨,英宗,石瑁 · 地点:南京 · 年号:天顺二年,天顺七年 · 公历:1458,1463

成化二年,帝从尚书李宾言,令南畿及浙江、江西、福建诸生,纳米济荒得入监。夔奏罢之。四年以灾异屡见,疏请“均爱六宫,以广继嗣。乞罢西山新建塔院,斥远阿叱哩之徒。劝视经筵,裁决庶政。亲君子,远小人,节用度,爱名器。服食言动,悉遵祖宗成宪,以回天意。”且言“今日能守成化初政足矣。”帝优旨答之。他所请十事,皆立报可。

事件:姚夔奏请废止生员纳米入监的弊政。后因灾异屡现,他上疏请求皇帝均爱后宫、罢免佞幸、勤政亲贤、节用爱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夔,李宾 · 地点:南畿,浙江,江西,福建 · 年号:成化二年,成化四年 · 公历:1466,1468

慈懿太后崩,中旨议别葬,阁臣持不可,下廷议。夔言:“太后配先帝二十余年,合葬升祔,典礼具在。一有不慎,违先帝心,损母后之德。他日有据礼议改者,如陛下孝德何?”疏三上,又率群臣伏文华门哭谏。帝为固请周太后,竟得如礼。后孝宗见夔及彭时疏,谓刘健曰:“先朝大臣忠厚为国乃如此!”彗星见,言官连劾夔,夔求去,不允。帝信番僧,有封法王、佛子者,服用僣拟无度。奸人慕之,竞为其徒。夔力谏,势稍减。

事件:慈懿太后去世,朝臣争议葬礼。姚夔坚持应合葬升祔,并率群臣跪哭文华门进谏。皇帝最终依礼办理。彗星出现时,他又谏止皇帝滥封番僧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夔,慈懿太后,周太后,孝宗,刘健,彭时 · 地点:文华门

五年代崔恭为吏部尚书。雨雪失时,陈时弊二十事。七年加太子少保。彗星见,复偕群臣陈二十八事,大要以绝求请,禁采办,恤军匠,减力役,抚流民,节冗费为急。帝多采纳。明年九月,南畿、浙江大水。夔请命廷臣共求安民弭患之术。每遇灾异,辄请帝振恤,忧形于色。明年卒,赠少保,谥文敏。

事件:姚夔代任吏部尚书后,多次上疏陈述时弊。遇灾异时常请求赈恤。他于成化八年去世,被追赠少保,谥号文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夔,崔恭 · 地点:南畿,浙江 · 年号:成化五年,成化七年,成化八年 · 公历:1469,1471,1472

夔才器宏远,表里洞达。朝议未定者,夔一言立决。其在吏部,留意人才,不避亲故。初,王翱为吏部,专抑南人,北人喜之。至夔,颇右南人,论荐率能称职。

事件:评价姚夔才识宏远,朝议不决时他一言可定。在吏部时留意人才,不避亲故,改变了前任王翱压抑南人的做法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夔,王翱

子璧,由进士历官兵部郎中。项忠劾汪直,璧预其谋。直构忠,连璧下狱,谪广西思明同知,谢病归。

事件:姚夔之子姚璧任兵部郎中,因参与项忠弹劾宦官汪直的谋划,受牵连下狱,贬为广西思明同知,后称病归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璧,项忠,汪直 · 地点:广西思明

夔从弟龙,与夔同举进士,除刑部主事,累官福建左布政使。右布政使刘让同年不相能。让粗暴,龙亦乏清操。成化初入觐,王翱两罢之。

事件:姚夔的堂弟姚龙与同年进士、右布政使刘让不和。成化初年入京朝觐时,吏部尚书王翱将两人一并罢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姚龙,刘让,王翱 · 地点:福建 · 年号:成化初

王复,字初阳,固安人。正统七年进士。授刑科给事中。声容宏伟,善敷奏。擢通政参议。

事件:介绍王复为固安人,正统七年进士,初授刑科给事中,因声音洪亮、善于奏对,升任通政参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复 · 地点:固安 · 年号:正统七年 · 公历:1442

也先犯京师,邀大臣出迎上皇。众惮行,复请往。乃迁右通政,假礼部侍郎,与中书舍人赵荣偕。敌露刃夹之,复等不为慑。还仍莅通政事,再迁通政使。天顺中,历兵部左右侍郎。

事件:也先进犯京师时,要求大臣出迎被俘的英宗。众人畏惧,王复主动请求前往,被加官后与赵荣同往,面对敌刃毫不畏惧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复,赵荣,也先

成化元年,延绥总兵官房能奏追袭河套部众,有旨奖劳。复以七百里趋战非宜,且恐以侥幸启衅,请敕戒谕,帝是之。进尚书。锦衣千户陈珏者,本画工。及卒,从子锡请袭百户。复言:“袭虽先帝命,然非军功,宜勿许。”遂止。

事件:成化元年,王复反对边将房能轻率追袭河套的建议。后任兵部尚书,他阻止了画工出身的锦衣千户陈珏的侄子袭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复,房能,陈珏,陈锡 · 地点:延绥 · 年号:成化元年 · 公历:1465

毛里孩扰边,命复出视陕西边备。自延绥抵甘肃,相度形势,上言:“延绥东起黄河岸,西至定边营,接宁夏花马池,索纡二千余里。险隘俱在内地,而境外乃无屏障,止凭墩堡以守。军反居内,民顾居外。敌一入境,官军未行,民遭掠已尽矣。又西南抵庆阳,相去五百余里,烽火不接。寇至,民犹不知。其迤北墩堠,率皆旷远,非御边长策。请移府谷、响水等十九堡,置近边要地。而自安边营接庆阳,自定边营接环州,每二十里筑墩台一,计凡三十有四。随形势为沟墙,庶息响相闻,易于守御。”其经略宁夏,则言:“中路灵州以南,本无亭燧。东西二路,营堡辽绝,声闻不属,致敌每深入。亦请建置墩台如延绥,计为台五十有八。”

事件:王复巡视陕西边备,针对延绥和宁夏防线的缺陷,提出迁移堡寨、增建墩台、构筑沟墙等具体改进方案,均被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复,毛里孩 · 地点:陕西,延绥,甘肃,宁夏

其经略甘肃,则言:“永昌、西宁、镇番、庄浪俱有险可守。惟凉州四际平旷,敌最易入。又水草便利,辄经年宿留。远调援军,兵疲锐挫,急何能济。请于甘州五卫内,各分一千户所,置凉州中卫,给之印信。其五所军伍,则于五卫内余丁选补。且耕且练,斯战守有资,兵威自振。”又言:“洪武间建东胜卫,其西路直达宁夏,皆列烽堠。自永乐初,北寇远遁,因移军延绥,弃河不守。诚使兵强粮足,仍准祖制,据守黄河,万全计也。今河套未靖,岂能遽复?然亦宜因时损益。延绥将校视他镇为少,调遣不足,请增置参将二人,统军九千,使驻要地,互相援接,实今日急务。”奏上,皆从之。

事件:王复对甘肃边防提出建议,主张在凉州增置卫所,并分析河套地区形势,建议增置参将、加强延绥防御,其奏议多被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复 · 地点:甘肃,永昌,西宁,镇番,庄浪,凉州,甘州,河套,东胜卫,黄河

复在边建置,多合机宜。及还朝,言者谓治兵非复所长。特命白圭代之,改复工部。谨守法度,声名逾兵部。时中官请修皇城西北回廊,复议缓其役。给事中高斐亦言灾沴频仍,不宜役万人作无益。帝皆不许。中官领腾骧四卫军者,请给胖袄鞋裤。复执不可,曰:“朝廷制此,本给征行之士,使得刻日戒途,无劳缝纫。京军则岁给冬衣布棉,此成宪也,奈何渝之?”大应法王札实巴死,中官请造寺建塔。复言:“大慈法王但建塔,未尝造寺。今不宜创此制。”乃止命建塔,犹发军四千人供役云,十四年加太子少保。

事件:王复还朝后改任工部尚书。他恪守法度,缓修皇城回廊,坚持不给京军发放征行服装,反对为番僧建寺,后加官太子少保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复,白圭,高斐,札实巴 · 年号:成化十四年 · 公历:1478

复好古嗜学,守廉约,与人无城府,当官识大体。居工部十二年,会灾异,言官言其衰老,乞休。不许。居二月,汪直讽言官更劾复及邹干、薛远。乃传旨,并令致仕归。久之,卒。赠太子太保,谥庄简。

事件:王复在工部任职十二年,因年老遭弹劾,皇帝不许其退休。后因宦官汪直指使,与邹干、薛远一同被勒令致仕。去世后追赠太子太保,谥庄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复,汪直,邹干,薛远

林聪,字季聪,宁德人。正统四年进士。授吏科给事中。景泰元年进都给事中。时方多故,聪慷慨论事,无所讳。中官金英家人犯法,都御史陈镒、王文治之,不罪英。聪率同列劾镒、文畏势从奸,并及御史宋瑮,谢琚,皆下狱。已而复职。聪又言瑮、琚不任风纪,二人竟调外。中官单增督京营有宠,朝士稍忤者辄遭辱;家奴白昼杀人,夺民产,侵商税。聪发其奸,下诏狱。获宥。增自是不敢肆。

事件:林聪任给事中后,慷慨论事。他弹劾大臣包庇犯法官宦的家人,揭发恃宠宦官单增家奴的恶行,使其受到惩处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金英,陈镒,王文,宋瑮,谢琚,单增 · 年号:正统四年,景泰元年 · 公历:1439,1450

三年春,疏言:“臣职在纠察刑狱。妖僧赵才兴之疏族百口,律不当坐,而抄提至京。叛人王英,兄不知情,家口律不当逮,而俱配流所。虽终见原,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。湖广巡抚蔡锡以劾副使邢端,为所讦,系狱经年,而端居职如故。侍郎刘琏督饷侵隐,不为无罪。较沈固、周忱乾没万计,孰为轻重?琏下狱追征,而固、忱不问。犯人徐南与子中书舍人颐,俱坐王振党当斩,乃论南大辟,颐止除名。皆刑罚之失平者。”帝是之。端下狱,琏得释,南亦减死,除名。

事件:林聪上疏列举刑罚不公的案例,如妖僧亲属被株连、叛者兄长无辜被逮、大臣相互讦告久系不决等,请求纠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赵才兴,王英,蔡锡,邢端,刘琏,沈固,周忱,徐南,徐颐 · 地点:湖广 · 年号:景泰三年春 · 公历:1452

东宫改建,聪有异论,迁春坊司直郎。四年春,学士商辂言聪敢言,不宜置之散地,乃复为吏科都给事中。上言夺情非令典,请永除其令。帝纳之。初,正统中,福建银场额重,民不堪。聪恐生变,请轻之。时弗能用,已果大乱。及是复极言其害,竟得减免。

事件:林聪因直言被调任闲职,后因学士商辂举荐,复任吏科都给事中。他上疏请求废除“夺情”起复制度,并再次痛陈福建银场税重的害处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商辂 · 地点:福建 · 年号:景泰四年春 · 公历:1453

五年三月,以灾异偕同官条上八事,杂引五行诸书,累数千言。大略以绝玩好,谨嗜欲,为崇德之本。而修人事,在进贤退奸。武清侯石亨、指挥郑伦身享厚禄,而多奏求田地;百户唐兴多至一千二百余顷,宜为限制。余如罢斋醮、汰僧道,慎刑狱,禁私役军士,省轮班工匠,皆深中时弊。帝多采纳。

事件:林聪偕同僚借灾异上疏八事,核心是劝皇帝戒绝玩好、进贤退奸,并具体指出石亨等人广占田地,请求加以限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石亨,郑伦,唐兴 · 年号:景泰五年三月 · 公历:1454

先是,吏部尚书何文渊以聪言下狱,致仕去。及是,吏部除副使罗{籣}为按察使,参政李辂、佥事陈永为布政使。聪疏争之,并言山西布政使王瑛老,宜罢。{籣}等遂还故官,瑛致仕。御史白仲贤以久次,擢广东按察使。聪言仲贤奔竞,不当超擢,乃迁镇江知府。兵部主事吴诚夤缘得吏部,聪劾之,遂改工部。诸司惮聪风裁,聪所言,无敢不奉行者,吏部尤甚。内阁及诸御史亦并以聪好论建,弗善也。

事件:林聪多次干涉吏部人事任命,弹劾他认为不称职或来路不正的官员,其风骨令各部门畏惧,但也引起内阁和部分御史不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何文渊,罗{籣},李辂,陈永,王瑛,白仲贤,吴诚,方员,王直 · 地点:广东,镇江,山西

其年冬,聪甥陈和为教官,欲得近地便养。聪为言于吏部。御史黄溥等遂劾聪挟制吏部;并前劾仲贤为私其乡人参政方员,欲夺仲贤官予之;与吴诚有怨,辄劾诚;福建参政许仕达嘱聪求进,聪举仕达堪巡抚。并劾尚书王直阿聪。章下廷讯,坐专擅选法,论斩。高谷、胡濙力救。帝亦自知聪,止贬国子学正。

事件:林聪因替外甥调职说情,被御史黄溥等人弹劾挟制吏部、徇私报复。经廷讯被判斩刑,后因人相救,贬为国子学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陈和,黄溥,方员,吴诚,许仕达,王直,高谷,胡濙

英宗复辟,超拜左佥都御史,出振山东饥,活饥民百四十五万。还进右副都御史,捕江、淮盐盗。以便宜,擒戮渠魁数人,余悉解散,而奏籍指挥之受盗赂者。母忧起复,再辞。不许。

事件:林聪在英宗复辟后任左佥都御史,赈山东饥荒,活民百四十五万;捕江、淮盐盗,奏受贿指挥;母忧起复推辞不许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 · 地点:山东,江,淮 · 年号:天顺元年 · 公历:1457

天顺四年,曹钦反。将士妄杀,至割乞儿首报功,市人不敢出户。聪署院事,急令获贼者必生致,滥杀为止。锦衣官校恶钦杀指挥逯杲,悉捕钦姻识。千户龚遂荣及外舅贺三亦在系中。人知其冤,莫敢直,聪辨出之。其他湔雪者甚众。七年冬,以刑部囚自缢,诸给事中劾纪纲废弛,与都御史李宾俱下狱。寻释。

事件:天顺四年曹钦反叛,林聪署院事,制止滥杀,辨冤案;七年因刑部囚自缢下狱,后释放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曹钦,李宾,龚遂荣,贺三 · 年号:天顺四年,天顺七年 · 公历:1460,1463

成化二年,淮南、北饥,聪出巡视。奏贷漕粮及江南余粮以振,民德之如山东。明年偕户部尚书马昂清理京军,进右都御史。七年代王越巡抚大同。岁余,遇疾致仕。再岁,以故官起掌南院。前掌院多不乐御史言事,聪独奖励之。或咎聪,聪曰:“己既不言,又禁他人言,可乎?”

事件:成化二年林聪巡视淮南北饥荒,奏贷粮振济;明年清理京军,进右都御史;七年代王越巡抚大同;后起掌南院,奖励御史言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马昂,王越 · 地点:淮南,北,大同,南院 · 年号:成化二年,成化三年,成化七年 · 公历:1466,1467,1471

十三年秋,召拜刑部尚书,寻加太子少保。聪以旧德召用,持大体,秉公论,不严而肃,时望益峻。十五年,偕中官汪直、定西侯蒋琬按辽东失事状。直庇巡抚陈钺,聪不能争,论者惜焉。十八年乞归不得,卒于位,年六十八。赠少保,谥庄敏。

事件:成化十三年林聪召拜刑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;十五年与汪直、蒋琬按辽东事,因汪直庇护陈钺不能争;十八年乞归不得,卒于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汪直,蒋琬,陈钺 · 地点:辽东 · 年号:成化十三年,成化十五年,成化十八年 · 公历:1477,1479,1482

聪为谏官,严重不可犯。实恂恂和易,不为崭绝之行。以故不肖者畏之,而贤者多乐就焉。景泰时,士大夫激昂论事,朝多直臣,率聪与叶盛为之倡。

事件:林聪为谏官,威严不可犯;景泰年间与叶盛倡导士大夫激昂论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聪,叶盛 · 年号:景泰时 · 公历:1450-1457

叶盛,字与中,昆山人。正统十年进士,授兵科给事中。师覆土木,诸将多遁还,盛率同列请先正扈从失律者罪,且选将练兵,为复仇计。郕王即位,例有赏赉,盛以君父蒙尘辞。不许。

事件:叶盛于正统十年中进士,授兵科给事中;土木之变后请正失律罪,选将练兵;郕王即位时辞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郕王 · 地点:土木,昆山 · 年号:正统十年 · 公历:1445

也先迫都城,请罢内府军匠备征操。又请令有司储粮科给战士,遣散卒取军器于天津,以张外援。三日间,章七八上,多中机宜。寇退,进都给事中。言:“劝惩之道,在明赏罚。敢战如孙镗,死事如谢泽、韩青,当赏。其他守御不严,赴难不力者,皆当罚。”大臣陈循等议召还镇守居庸都御史罗通,并留宣府都督杨洪掌京营。盛言:“今日之事,边关为急。往者独石、马营不弃,驾何以陷土木?紫荆、白羊不破,寇何以薄都城?今紫荆、倒马诸关,寇退几及一月,尚未设守御。宣府为大同应援,居庸切近京师,守之尤不可非人。洪等既留,必求如洪者代之,然后可以副重寄而集大功。”帝是之。寻命出安集陈州流民。

事件:也先迫都城时,叶盛上疏多中机宜;寇退后进都给事中,论赏罚、边防;请安集陈州流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孙镗,谢泽,韩青,陈循,罗通,杨洪 · 地点:天津,居庸,宣府,陈州 · 年号:正统十四年 · 公历:1449

景泰元年还朝,言:“流民杂五方,其情不一。虽幸成编户,而斗争仇杀时时有之,宜专官绥抚。”又言:“畿辅旱蝗相仍,请加宽恤。”帝多采纳。京卫武臣及其子弟多骄惰不习兵。盛请简拔精壮,备操守京城。勋戚所置市廛,月征税。盛以国用不足,请籍其税佐军饷。皆从之。明年,上弭灾防患八事。帝以兵革稍息,颇事宴游,盛请复午朝故事,立报可。当是时,帝虚怀纳谏,凡六科联署建请,多盛与林聪为首。廷臣议事,盛每先发言,往复论难。与议大臣或不悦曰:“彼岂少保耶?”因呼为“叶少保”。然物论皆推盛才。

事件:景泰元年叶盛还朝,论流民绥抚、宽恤;二年上弭灾防患八事;与林聪为首建言,被称为'叶少保'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林聪 · 地点:畿辅 · 年号:景泰元年,景泰二年 · 公历:1450,1451

擢右参政,督饷宣府。寻以李秉荐,协赞都督佥事孙安军务。初,安尝领独石、马营、龙门卫、所四城备御,英宗即北狩,安以四城远在塞外,势孤,奏弃之内徙。至是廷议命安修复。盛与辟草莱,葺庐舍,庀战具,招流移,为行旅置煖铺,请帑金买牛千头以赋屯卒,立社学,置义冢,疗疾扶伤。两岁间,四城及赤城、雕鹗诸堡次第皆完,安由是进副总兵。而守备中官弓胜害安,奏安疾宜代。帝以问盛,言:“安为胜所持,故病。今诸将无逾安者。”乃留安,且遣医视疾。已又劾胜,卒调之他镇。

事件:叶盛擢右参政,督饷宣府;协助孙安修复独石等四城,招流移,置煖铺;劾守备中官弓胜,调之他镇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李秉,孙安,弓胜 · 地点:宣府,独石,马营,龙门,赤城,雕鹗 · 年号:景泰时 · 公历:1450-1457

英宗复位,盛遭父忧,奔丧。天顺二年召为右佥都御史,巡抚两广。乞终制,不许。泷水瑶凤弟吉肆掠,督诸将生擒之。时两广盗蜂起,所至破城杀将。诸将怯不敢战,杀平民冒功,民相率从贼。盛以蛮出没不常,请自今攻劫城池者始以闻,余止类奏。疏至兵部,驳不行。盛与总兵官颜彪破贼寨七百余所。彪颇滥杀,谤者遂以咎盛。六年命吴祯抚广西,而盛专抚广东。

事件:天顺二年叶盛巡抚两广,破泷水瑶;时两广盗起,他请分类奏报;与颜彪破贼寨;六年专抚广东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颜彪,吴祯 · 地点:两广,泷水 · 年号:天顺二年,天顺六年 · 公历:1458,1462

宪宗立,议事入都,给事中张宁等欲荐之入阁。以御史吕洪言遂止,而以韩雍代抚广东。初,编修邱濬与盛不相能。大学士李贤入濬言,及是草雍敕曰:“无若叶盛之杀降也。”盛不置辨。稍迁左佥都御史,代李秉巡抚宣府。请量减中盐米价,以劝商裕边。复举官牛官田之法,垦田四千余顷。以其余积市战马千八百匹,修堡七百余所,边塞益宁。

事件:宪宗立时,叶盛被荐入阁未成;稍迁左佥都御史,巡抚宣府;请减盐米价,举官牛法,垦田修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张宁,吕洪,韩雍,邱濬,李贤,李秉 · 地点:广东,宣府 · 年号:成化初 · 公历:1465

成化三年秋,入为礼部右侍郎,偕给事毛弘按事南京。还改吏部。出振真定、保定饥,议清庄田,分养民间种马,置仓涿州、天津,积粟备荒,皆切时计。

事件:成化三年秋,叶盛入为礼部右侍郎,按事南京;出振真定、保定饥,议清庄田,置仓积粟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毛弘 · 地点:南京,真定,保定,涿州,天津 · 年号:成化三年 · 公历:1467

满都鲁诸部久驻河套,兵部尚书白圭议以十万众大举逐之,沿河筑城抵东胜,徙民耕守。帝壮其议。八年春,敕盛往会总督王越,巡抚马文升、余子俊、徐廷璋详议。初,盛为谏官,喜言兵,多所论建。既往来三边,知时无良将,边备久虚,转运劳费,搜河套复东胜未可轻议。乃会诸臣上疏,言“守为长策。如必决战,亦宜坚壁清野,伺其惰归击之,令一大创,庶可遏再来。又或乘彼入掠,遣精卒进捣其巢,令彼反顾,内外夹击,足以有功。然必守固,而后战可议也。”帝善其言,而圭主复套。师出,竟无功。人以是服盛之先见。

事件:成化八年,兵部尚书白圭议大举搜河套,叶盛会诸臣详议,主张守为长策,帝善其言但白圭主战,师出无功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白圭,王越,马文升,余子俊,徐廷璋 · 地点:河套,东胜 · 年号:成化八年 · 公历:1472

八年转左侍郎。十年卒,年五十五。谥文庄。

事件:成化八年叶盛转左侍郎,十年卒,年五十五,谥文庄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 · 年号:成化八年,成化十年 · 公历:1472,1474

盛清修积学,尚名检,薄嗜好,家居出入常徒步。生平慕范仲淹,堂寝皆设其像。志在君民,不为身计,有古大臣风。

事件:叶盛清修积学,尚名检,薄嗜好;慕范仲淹,志在君民,有古大臣风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盛,范仲淹

赞曰:天顺、成化间,六部最称得人。王翱等正直刚方,皆所谓名德老成人也。观翱与李秉、年富之任封疆,王竑之击奸党、活饥民,王复之筹边备,姚夔之典秩宗,林聪、叶盛之居言路,所表见,皆自卓卓。其声实茂著,系朝野重望,有以哉。

事件:赞曰天顺成化间六部得人,王翱等正直刚方,林聪、叶盛居言路,声实茂著,系朝野重望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翱,李秉,年富,王竑,王复,姚夔,林聪,叶盛 · 年号:天顺、成化间 · 公历:1457-14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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