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185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

○李敏(叶淇) 贾俊(刘璋) 黄绂 张悦(张蓥) 钟 曾鉴 梁璟(王诏) 徐恪李介(子昆)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

事件:列出了李敏等人物的名目,可能是传记章节的标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敏,叶淇,贾俊,刘璋,黄绂,张悦,张蓥,侣钟,曾鉴,梁璟,王诏,徐恪,李介,昆,黄珂,王鸿儒,丛兰,吴世忠

李敏,字公勉,襄城人。景泰五年进士。授御史。天顺初,奉敕抚定贵州蛮。还,巡按畿内。以蓟州饷道经海口,多覆溺,建议别开三河达蓟州,以避其险,军民利之。

事件:李敏于景泰五年中进士,天顺初年奉命安抚贵州蛮族,后建议开凿三河以避开蓟州海口的险路,便利军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敏,公勉 · 地点:襄城,襄城县,贵州,贵州,蓟州,蓟州区,三河,三河市 · 年号:景泰五年 · 公历:1454

成化初,用荐超迁浙江按察使。再任湖广。历山西、四川左、右布政使。十三年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大同。敌骑出没塞下,掩杀守墩军,敏伏壮士突擒之。修治垣堑,敌不敢犯。十五年召为兵部右侍郎。逾四年,病归。河南大饥,条上救荒数事。诏以左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。二十一年改督漕运,寻召拜户部尚书。

事件:李敏在成化年间历任多地官职,任大同巡抚时擒获敌骑,修治防御,后任兵部侍郎,因病归乡,又奉命巡抚保定,改督漕运,最终升任户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敏,公勉 · 地点:浙江,浙江,湖广,湖广,山西,山西,四川,四川,大同,大同市,保定,保定市 · 年号:成化十三年,成化十五年,成化二十一年 · 公历:1477,1479,1485

先是,敏在大同,见山东、河南转饷至者,道远耗费,乃会计岁支外,悉令输银。民轻赍易达,而将士得以其赢治军装,交便之。至是,并请畿辅、山西、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,每粮一石征银一两,以十九输边,依时值折军饷,有余则召籴以备军兴。帝从之。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,由敏始也。崇文门宣课司税,多为势要所侵渔。敏因马文升言请增设御史主事监视。御史陈瑶斥敏聚敛,敏再疏求去。帝慰留之。贵戚请隙地及鹰房、牧马场千顷,敏执不可,事得寝。

事件:李敏在大同任上建议将粮饷折银输送,后推广至北方各地,开创北方二税折银先例;又建议增设御史监督税收,反对贵戚占用土地,均获皇帝支持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敏,公勉,马文升,陈瑶,朱见深,宪宗 · 地点:大同,大同市,山东,山东,河南,河南,畿辅,京畿地区,山西,山西,陕西,陕西,崇文门,崇文门

当宪宗末,中官、佞幸多赐庄田。既得罪,率辞而归之官,罪重者夺之。然不以赋民。敏请召佃,亩科银三分,帝从之,然他庄田如故也。会京师大水,敏乃极陈其害,言:“今畿辅皇庄五,为地万二千八百余顷;勋戚、中官庄三百三十有二,为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。官校招无赖为庄头,豪夺畜产,戕杀人,污妇女,民心痛伤。灾异所由生。皇庄始正统间,诸王未封,相闲地立庄。王之藩,地仍归官,其后乃沿袭。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何必皇庄。请尽革庄户,赋民耕。亩概征银三分,充各宫用度。无皇庄之名,而有足用之效。至权要庄田,亦请择佃户领之,有司收其课,听诸家领取。悦民心,感和气,无切于此。”时不能用。

事件:宪宗末年,宦官佞幸多获赐庄田,李敏建议将庄田召佃收银,但未普遍推行;京师大水时,李敏极陈皇庄和权要庄田之害,请求革除庄户、赋民耕种,未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敏,公勉,朱见深,宪宗 · 地点:京师,北京,畿辅,京畿地区

南京御史与守备太监蒋琮相讦,御史咸逮谪,而琮居职如故。敏再疏力争,皆不听。弘治四年,得疾乞休,帝为遣医视疗。已,复力请,乃以叶淇代,诏敏乘传归。未抵家卒。赠太子少保,谥恭靖。

事件:李敏为南京御史与太监蒋琮争执事上疏力争,不听;弘治四年因病乞休,皇帝派医治疗,后以叶淇代任,李敏归乡途中去世,谥号恭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敏,公勉,蒋琮,叶淇,朱祐樘,孝宗 · 地点:南京,南京 · 年号:弘治四年 · 公历:1491

敏生平笃行谊,所得禄赐悉以分昆弟、故人。里居时,筑室紫云山麓,聚书数千卷,与学者讲习。及巡抚大同,疏籍之于官,诏赐名紫云书院。大同孔庙无雅乐,以敏奏得颁给如制云。

事件:李敏生平仗义疏财,居乡时筑室藏书讲习,巡抚大同时将藏书籍于官,朝廷赐名紫云书院,并奏请为大同孔庙颁给雅乐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敏,公勉 · 地点:紫云山,紫云山,大同,大同市

叶淇,字本清,山阳人。景泰五年进士。授御史。天顺初,石亨谮之下吏,考讯无验,出为武陟知县。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。孝宗立,召为户部侍郎。弘治四年代李敏为尚书,寻加太子少保。哈密为土鲁番所陷,守臣请给其遗民廪食,处之内地,淇曰:“是自贻祸也。”寝其奏。奸民献大名地为皇庄,淇议归之有司。内官龙绶请开银矿,淇不可。帝从之。已,绶请长芦盐二万引,鬻于两淮以供织造费。淇力争,竟不纳。

事件:叶淇于景泰五年中进士,弘治四年任户部尚书,反对给哈密遗民廪食、皇庄归有司、开银矿等,但未被完全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淇,本清,石亨,朱祐樘,孝宗,龙绶 · 地点:山阳,淮安市,武陟,武陟县,大同,大同市,哈密,哈密市,大名,大名县,长芦,长芦盐区,两淮,两淮地区 · 年号:景泰五年,弘治四年 · 公历:1454,1491

淇居户部六年,直亮有执,能为国家惜财用。每廷议用兵,辄持不可。惟变开中之制,令淮商以银代粟,盐课骤增至百万,悉输之运司,边储由此萧然矣。九年四月乞休,归卒。赠太子太保。

事件:叶淇任户部尚书六年,节俭持国,反对用兵,但改革盐法导致边储空虚,于弘治九年乞休归乡去世,赠太子太保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淇,本清 · 年号:弘治九年 · 公历:1496

从子贽,进士,历官刑部右侍郎,以清操闻。

事件:叶淇的侄子叶贽中进士,历任刑部右侍郎,以清廉操守闻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贽

贾俊,字廷杰,束鹿人。以乡举入国学。天顺中,选授御史。历巡浙江、山西、陕西、河南、南畿,所至有声。

事件:贾俊于天顺年间选授御史,巡历多地,均有声誉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贾俊,廷杰 · 地点:束鹿,辛集市,浙江,浙江,山西,山西,陕西,陕西,河南,河南,南畿,南畿 · 年号:天顺中

成化十三年,自山东副使超拜右佥都御史,巡抚宁夏。在镇七年,军民乐业,召为工部右侍郎。二十一年奉敕振饥河南。寻转左,数月拜尚书。时专重进士,举人无至六卿者,俊独以重望得之。及孝宗践阼,尚书王恕、李敏、周洪谟、余子俊、何乔新,都御史马文升,皆一时民誉,俊参其间,亦称职。

事件:贾俊于成化十三年任宁夏巡抚,七年后召为工部侍郎,成化二十一年赈济河南饥荒,升任尚书,以举人身份位列六卿,孝宗时与诸大臣并称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贾俊,廷杰,王恕,李敏,周洪谟,余子俊,何乔新,马文升,朱祐樘,孝宗 · 地点:宁夏,宁夏,河南,河南 · 年号:成化十三年,成化二十一年 · 公历:1477,1485

诸王府第、茔墓悉官予直,而仪仗时缮修。内官监欲频兴大工,俊言王府既有禄米、庄田,请给半直;仪仗非甚敝,不得烦有司;公家所宜营,惟仓库、城池,余皆停罢。帝报可。弘治四年,中官奏修沙河桥,请发京军二万五千及长陵五卫军助役。内府宝钞司乞增工匠。浙江及苏、松诸府方罹水灾而织造锦绮至数万匹。俊皆执奏,并得寝。

事件:贾俊反对内官监频繁大兴土木,建议削减王府赐予和仪仗修缮,弘治四年又阻止修桥、增匠和织造等事,均获皇帝批准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贾俊,廷杰,朱祐樘,孝宗 · 地点:沙河,沙河镇,长陵,长陵,浙江,浙江,苏州,苏州市,松江,松江区 · 年号:弘治四年 · 公历:1491

工部政务与内府监局相表里,而内官监专董工役,职尤相关。俊不为所挠,工役大省。太庙后殿成,加太子少保。足疾,致仕。诏许乘传归,给夫廪如制。逾年卒。

事件:贾俊在工部任职时不受内官监干扰,节省工役,太庙后殿建成后加太子少保,因足疾退休,次年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贾俊,廷杰

俊廉慎,居工部八年,望孚朝野。

事件:贾俊廉洁谨慎,在工部任职八年,声誉遍及朝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贾俊,廷杰

代之者刘璋,字廷信,延平人。天顺初进士。历官中外有声。居工部,亦数有争执,名亚于俊。

事件:刘璋接替贾俊,于天顺初年中进士,在工部任职时也多有争执,名声仅次于贾俊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璋,廷信,贾俊,廷杰 · 地点:延平,南平市 · 年号:天顺初

黄绂,字用章,其先封丘人。曾祖徙平越,遂家焉。绂登正统十三年进士,除行人,历南京刑部郎中。刚廉,人目之曰“硬黄”。大猾谭千户者,占民芦场,莫敢问,绂夺还之民。

事件:黄绂于正统十三年中进士,历任南京刑部郎中,刚正廉洁,被人称为“硬黄”,曾夺回被豪强占有的芦场还给百姓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绂,用章,谭千户 · 地点:封丘,封丘县,平越,福泉市,南京,南京 · 年号:正统十三年 · 公历:1448

成化九年,迁四川左参议。久之,进左参政。按部崇庆,旋风起舆前,不得行。绂曰:“此必有冤,吾当为理。”风遂散。至州,祷城隍神,梦若有言州西寺者。寺去州四十里,倚山为巢,后临巨塘。僧夜杀人沉之塘下,分其资。且多藏妇女于窟中。绂发吏兵围之,穷诘,得其状,诛僧毁其寺。仓吏倚皇亲乾没官粮巨万,绂追论如法,威行部中。历四川、湖广左、右布政使。奏闭建昌银矿。两京工兴,湖广当输银二万,例征之民,绂以库羡充之。荆王奏徙先垄,绂恐为民扰,执不可。

事件:黄绂于成化九年迁四川左参议,查办崇庆州西寺僧人杀人案,诛僧毁寺;后任布政使,奏闭银矿,反对荆王迁坟扰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绂,用章,荆王 · 地点:四川,四川,崇庆,崇州市,湖广,湖广,建昌,西昌市 · 年号:成化九年 · 公历:1473

二十二年,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延绥。劾参将郭镛,都指挥郑印、李铎、王琮等抵罪,计捕奸豪张纲。申军令,增置墩堡,边政一新。出见士卒妻衣不蔽体,叹曰:“健儿家贫至是,何面目临其上。”亟豫给三月饷,亲为拊循。会有诏毁庵寺,绂因尽汰诸尼,以给壮士无妻者。及绂去,多携子女拜送于道。

事件:黄绂于成化二十二年巡抚延绥,弹劾将领,捕捉奸豪,整顿边政,关心士卒生活,毁寺尼以配壮士,离任时受百姓爱戴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绂,用章,郭镛,郑印,李铎,王琮,张纲 · 地点:延绥,榆林地区 · 年号:成化二十二年 · 公历:1486

弘治三年,拜南京户部尚书。言官以绂进颇骤,频有言。帝不听,就改左都御史,焚差历簿于庭曰:“事贵得人耳,资劳久近,岂立官意哉。”绂历官四十余年,性卞急,不能容物。然操履洁白,所至有建树。六年乞休,未行卒。

事件:弘治三年,黄绂任南京户部尚书,后改左都御史,焚毁差历簿强调用人不拘资历;历官四十余年,性格急躁但操守廉洁,弘治六年乞休未行而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绂,用章,朱祐樘,孝宗 · 地点:南京,南京 · 年号:弘治三年,弘治六年 · 公历:1490,1493

张悦,字时敏,松江华亭人。举天顺四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,进员外郎。

事件:张悦于天顺四年中进士,授刑部主事,后晋升员外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悦,时敏 · 地点:松江,松江区,华亭,华亭县 · 年号:天顺四年 · 公历:1460

成化中出为江西佥事,改督浙江学校。力拒请托,校士不糊名,曰:“我取自信而已。”迁四川副使,进按察使。遭丧,服阕补湖广。王府承奉张通纵恣,悦绳以法。及入觐,中官尚铭督东厂,众竞趋其门,悦独不往。铭衔甚,伺察无所得。铭败,召拜左佥都御史。

事件:张悦在成化年间任江西佥事、督浙江学校,拒绝请托,后任四川按察使,丧期补湖广,依法惩治王府承奉张通,不趋附太监尚铭,尚铭败后召为左佥都御史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悦,时敏,张通,尚铭 · 地点:江西,江西,浙江,浙江,四川,四川,湖广,湖广,东厂,东厂 · 年号:成化中

孝宗立,迁工部右侍郎,转吏部左侍郎。王恕为尚书,悦左右之,尝两摄选事。弘治六年夏,大旱,求言。陈遵旧章、恤小民、崇俭素、裁冗食、禁滥罚数事。又上修德、图治二疏。并嘉纳。俄迁南京右都御史,就改吏部尚书。九年复改兵部,参赞机务。以年至,累疏乞休。诏加太子少保,驰传归。卒赠太子太保,谥庄简。

事件:孝宗即位后,张悦历任工部、吏部侍郎,弘治六年上疏言事,后任南京右都御史、吏部尚书,改兵部参赞机务,因年老乞休,加太子少保退休,谥庄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悦,时敏,王恕,朱祐樘,孝宗 · 地点:南京,南京 · 年号:弘治六年,弘治九年 · 公历:1493,1496

时与悦同里而先为南京兵部尚书者张蓥,字廷器,正统十三年进士。景泰初,擢御史。历江西副使按察使、陕西左布政使。成化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。宁夏城,土筑,蓥始甃以砖。道河流,溉灵州屯田七百余顷。以父丧去。服除,起抚河间诸府,改大同,历刑部左、右侍郎。十八年擢本部尚书。明年加太子少保。又明年,再以忧归。弘治元年起南京兵部尚书,卒官,赠太子太保,谥庄懿。

事件:张蓥与张悦同里,于正统十三年中进士,成化三年巡抚宁夏,用砖砌城,灌溉屯田,后历任多地官职,成化十八年升刑部尚书,弘治元年起任南京兵部尚书,卒谥庄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悦,时敏,张蓥,廷器 · 地点:松江,松江区,华亭,华亭县,江西,江西,陕西,陕西,宁夏,宁夏,灵州,灵武市,河间,河间市,大同,大同市 · 年号:正统十三年,成化三年,成化十八年,弘治元年 · 公历:1448,1467,1482,1488

侣钟,字大器,郓城人。成化二年进士。授御史,巡盐两淮。按浙江还,掌诸道章奏。汪直讽钟劾马文升,钟不可,被谮杖阙下。以都御史王越荐,擢大理寺丞,再迁右少卿。寇入大同,廷议遣大臣巡视保定诸府,乃以命钟。居数月,即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。河间濒海民地为势家所据,钟夺还之。召为刑部右侍郎。丁内艰,僦运艘载母柩南还。督漕总兵官王信奏之,逮下吏。会当路方逐尹旻党,而钟与旻为同乡,乃贬二秩为曲靖知府,改徽州,复入为大理寺左少卿。

事件:侣钟于成化二年中进士,任御史时拒绝汪直诬陷马文升,被杖责;后升任大理寺丞,巡视保定时夺回被占民地,任刑部侍郎时因母丧运柩被弹劾,贬为曲靖知府,后复入大理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侣钟,大器,汪直,马文升,王越,王信,尹旻 · 地点:郓城,郓城县,两淮,两淮地区,浙江,浙江,大同,大同市,保定,保定市,河间,河间市,曲靖,曲靖市,徽州,黄山市 · 年号:成化二年 · 公历:1466

弘治三年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苏、松诸府,尽心荒政。召为户部侍郎总督仓场,寻改吏部。十一年迁右都御史。居二年,进户部尚书。

事件:弘治三年,侣钟巡抚苏松地区,尽心荒政,后召为户部侍郎,改吏部,弘治十一年升右都御史,两年后进户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侣钟,大器 · 地点:苏州,苏州市,松江,松江区 · 年号:弘治三年,弘治十一年 · 公历:1490,1498

十五年,上天下会计之数,言:“常入之赋,以蠲免渐减,常出之费,以请乞渐增,入不足当出。正统以前军国费省,小民输正赋而已。自景泰至今,用度日广,额外科率。河南、山东边饷,浙江、云南、广东杂办,皆昔所无。民已重困,无可复增。往时四方丰登,边境无调发,州县无流移。今太仓无储,内府殚绌,而冗食冗费日加于前。愿陛下惕然省忧,力加损节。且敕廷臣共求所以足用之术。”帝乃下廷臣议。议上十二事,其罢传奉冗官,汰内府滥收军匠,清腾骧四卫勇士,停寺观斋醮,省内侍、画工、番僧供应,禁王府及织造滥乞盐引,令有司征庄田租,皆权幸所不便者。疏留数月不下,钟乃复言之。他皆报可,而事关权幸者终格不行。

事件:弘治十五年,侣钟上奏天下财政收支,指出用度日增、民困已深,建议节俭并条陈十二事,涉及权幸者多被搁置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侣钟,大器,朱祐樘,孝宗 · 地点:河南,河南,山东,山东,浙江,浙江,云南,云南,广东,广东 · 年号:弘治十五年 · 公历:1502

奸商投外戚张鹤龄,乞以长芦旧引十七万免追盐课,每引纳银五分,别用价买各场余盐如其数,听鬻贩,帝许之。后奸民援例乞两淮旧引至百六十万,钟等力持,皆不听。自此盐法大坏,奸人横行江湖,官司无如何矣。

事件:奸商通过外戚张鹤龄请求用长芦旧盐引免追盐课,皇帝允许,后奸民援例请求两淮旧引,侣钟等反对未果,导致盐法败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侣钟,大器,张鹤龄,朱祐樘,孝宗 · 地点:长芦,长芦盐区,两淮,两淮地区

东厂侦事者发钟子瑞受金事,钟屡疏乞休,命驰驿归。正德时,刘瑾摭钟在部时事,至罚米者三。又数年卒。

事件:东厂揭露侣钟之子受金,侣钟多次乞休归乡,正德时被刘瑾追究旧事,罚米三次,数年后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侣钟,大器,刘瑾 · 年号:正德时

曾鉴,字克明,其先桂阳人,以戍籍居京师。天顺八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通州民十余人坐为盗,狱已具,鉴辨其诬。已,果获真盗。成化末,历右通政,累迁工部左侍郎。弘治十三年进尚书。

事件:曾鉴于天顺八年中进士,任刑部主事时辨明冤狱,成化末历任官职,弘治十三年升工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曾鉴,克明 · 地点:桂阳,桂阳县,京师,北京,通州,通州区 · 年号:天顺八年,弘治十三年 · 公历:1464,1500

孝宗在位久,海内乐业,内府供奉渐广,司设监请改造龙毯、素毯一百有奇。鉴等言:“毯虽一物,然征毛毳于山、陕,采绵纱诸料于河南,召工匠于苏、松,经累岁,劳费百端。祈赐停止。”不听。内府针工局乞收幼匠千人,鉴等言:“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,而兵仗局效之,收至二千人。军器局、司设监又效之,各收千人。弊源一开,其流无已。”于是命减其半。太监李兴请办元夕烟火,有诏裁省,因鉴奏尽罢之。十六年,帝纳诸大臣言召还织造中官,中官邓瑢以请,帝又许之。鉴等极言,乃命减三之一。其冬,言诸省方用兵,且水旱多盗贼,乞罢诸营缮及明年烟火、龙虎山上清宫工作。帝皆报从。

事件:弘治十六年,曾鉴等反对内府改造毯子、增招幼匠、办烟火等,建议停止营缮,多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曾鉴,克明,朱祐樘,孝宗,李兴,邓瑢 · 地点:山西,山西,陕西,陕西,河南,河南,苏州,苏州市,松江,松江区,龙虎山,龙虎山 · 年号:弘治十六年 · 公历:1503

正德元年,雷震南京报恩寺塔,守备中官傅容请修之。鉴言天心示儆,不宜重兴土木以劳民力,乃止。御马监太监陈贵奏迁马房,钦天监官倪谦覆视,请从之。给事中陶谐等劾贵假公营私,并劾谦阿附,不听。鉴执奏,谓马房皆由钦天监相视营造,其后任意增置者,宜令拆毁改正,葺以己资,庶牧养无妨而民不劳。报可。内织染局请开苏、杭诸府织造,上供锦绮为数二万四千有奇。鉴力请停罢,得减三分之半。太监许镛等各赍敕于浙江诸处抽运木植,亦以鉴言得寝。

事件:正德元年,曾鉴反对修建报恩寺塔、迁马房,建议拆毁多余马房,又请停罢织造和抽运木植,多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曾鉴,克明,傅容,陈贵,倪谦,陶谐,许镛 · 地点:南京,南京,苏州,苏州市,杭州,杭州市,浙江,浙江 · 年号:正德元年 · 公历:1506

孝宗末,阁部大臣皆极一时选,鉴亦持正。及与韩文等请诛宦官不胜,诸大臣留者率巽顺避祸,鉴独守故操。有诏赐皇亲夏儒第,帝嫌其隘,欲拓之。鉴力争,不从。明年春,中官黄准守备凤阳,从其请,赐旗牌。鉴等言大将出征及诸边守将,乃有旗牌,内地守备无故事,乃寝。其年闰正月致仕。旋卒。赠太子太保。

事件:孝宗末,曾鉴持正不阿,与韩文等请诛宦官未胜,仍坚守操守;反对赐皇亲扩第,不从;又反对赐内臣旗牌,得止;正德元年闰正月退休,旋即去世,赠太子太保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曾鉴,克明,韩文,夏儒,黄准 · 地点:凤阳,凤阳县

梁璟,字廷美,崞县人。天顺八年进士。授兵科给事中。

事件:梁璟于天顺八年中进士,授兵科给事中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梁璟,廷美 · 地点:崞县,原平市 · 年号:天顺八年 · 公历:1464

成化时,屡迁都给事中。项忠征荆、襄,驱流民复业。璟劾其纵兵逼迫,较贼更惨,语具《忠传》。延绥用兵,令山西预征刍粟,民相率逃亡。璟疏陈其困,得宽减。畿辅八府旧止设巡抚一人,驻蓟州以御边,不能兼顾。璟请顺天、永平二府分设一巡抚,以蓟州边务属之,令巡抚陈濂专抚保定六府兼督紫荆诸关。朝议从之,遂为定制。已,与同官韩文、王诏等奏请起致仕尚书王竑、李秉,而斥都御史王越,并及宫闱隐事,被挞文华殿。武靖伯赵辅西征不敢战,称病求还,复谋典营府事。璟等极论其罪,乃令养疾归。

事件:梁璟弹劾项忠在荆襄驱逐流民时手段过于残酷,比盗贼更甚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梁璟,梁廷美,项忠 · 地点:荆,襄 · 年号:成化

九载秩满,擢陕西左参政,分守洮、岷。西番入寇,督兵斩其魁。内艰服阕,还原任,历左、右布政使。先后在陕十五年,多政绩。

事件:梁璟任期届满后升任陕西左参政,在洮、岷地区抵御西番入侵并斩杀敌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梁璟 · 地点:陕西,洮,岷

孝宗嗣位,迁右副都御史,巡抚湖广。弘治二年,民饥,请免征两京漕粮八十九万余石,从之。帝登极诏书已罢四方额外贡献,而提督武当山中官复贡黄精、梅笋、茶芽诸物。武当道士先止四百,至是倍之,所度道童更倍,咸衣食于官。月给油蜡、香楮,洒扫夫役以千计。中官陈喜又携道士三十余人,各领护持敕,所至张威虐。璟皆奏请停免,多见采纳。外艰服除,再抚四川。七年召拜南京吏部右侍郎。久之,就进户部尚书。致仕归,卒。

事件:弘治二年,梁璟巡抚湖广,请求免除征粮,并奏请停止武当山中官的额外贡献和冗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梁璟,陈喜 · 地点:湖广,武当山 · 年号:弘治二年 · 公历:1489

王诏,字文振,赵人。生有异姿,学士曹鼐奇之,妻以女。天顺末,登进士,授工科给事中。睿皇后崩,值秋享太庙,时议谓不当以卑废尊。诏言《礼》有丧不祭,无已,则移日俟释服。议虽不行,识者是焉。勘牧马草场,劾会昌侯孙继宗、抚宁侯朱永侵占罪。时方面官我,令京卿三品保举。诏言恐长奔竞风,不听。累迁都给事中。八年七月敕修隆善寺工竣,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宝少卿,任道逊等以书碑皆进秩。诏上疏力谏,不省。已,偕梁璟等论及宫闱事,帝大怒,召至文华殿面诘之,诏仰呼曰:“臣等言虽不当,然区区犬马之诚,知为国而已。”乃杖而释之。出为湖广右参政。原杰经略荆、襄,诏襄理功为多。以父忧去。服除再任,迁右布政使。

事件:王诏历任给事中,曾因礼议、弹劾勋戚、谏止授官工匠等事件直言进谏,并与同僚论及宫闱事被杖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诏,王文振,曹鼐,孙继宗,朱永 · 地点: · 年号:天顺,成化

弘治元年,转贵州左布政使。其冬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。土官好争袭,所司入其贿,变乱曲直,生边患。诏不通苞苴,一断以法,且去弊政之不便者。诸夷归命,边徼宁戢。有故官不能归者,妻子多鬻为奴。诏为资遣,得归者甚众。洪武中,尚书吴云继王祎死事,后祎谥忠文,岁祀之,而不及云。诏以为请,乃谥云忠节,与祎并祀。四年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,未上,卒。

事件:弘治初,王诏巡抚云南,清正执法,安抚边民,并为前朝忠臣吴云请谥,使其与王祎并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诏,吴云,王祎 · 地点:贵州,云南 · 年号:弘治元年,弘治四年 · 公历:1488,1491

徐恪,字公肃,常熟人。成化二年进士。授工科给事中。中官欲出领抽分厂,恪等疏争。中官怒,请即遣恪等,将摭其罪,无所得乃已。出为湖广左参议,迁河南右参政。陕西饥,当转粟数万石。恪以道远请输直,上下称便。

事件:徐恪中进士后,任给事中时曾谏阻中官领抽分厂,后在地方任职时改革漕运,便利百姓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恪,徐公肃 · 地点:常熟,湖广,河南 · 年号:成化二年 · 公历:1466

弘治初,历迁左、右布政使。徽王府承奉司违制置吏,恪革之。王奏恪侵侮,帝赐书诫王。河徙逼开封,有议迁藩府三司于许州者,恪言非便,遂寝。四年拜右副都御史,巡抚其地。奏言:“秦项梁、唐庞勋、元方谷珍辈往往起东南。今东南民力已竭,加水旱洊臻,去冬彗扫天津,直吴、越地。乞召还织造内臣,敕抚按诸臣加意拊循,以弭异变。”帝不从。故事,王府有大丧,遣中官致祭,所过扰民。成化末,始就遣王府承奉。及帝即位,又复之。恪请如先帝制,并条上汰冗官、清赋税、禁科扰、定赎例、革抽分数事,多议行。户部督逋急,恪以灾变请缓其事。御史李兴请于郧阳别设三司,割南阳、荆州、襄阳、汉中、保宁、夔州隶之。恪陈五不可,乃止。

事件:弘治年间,徐恪反对迁移开封的藩府,后巡抚该地,上奏警告东南民困与天变,并奏请多项改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恪 · 地点:河南,开封,许州 · 年号:弘治,弘治四年 · 公历:,1491

恪素刚正。所至,抑豪右,祛奸弊。及为巡抚,以所部多王府,持法尤严,宗人多不悦。平乐、义宁二王遂讦恪减禄米、改校尉诸事。勘无验,坐恪入王府误行端礼门,欲以平二王忿。帝知恪无他,而以二王幼,降敕切责,命湖广巡抚韩文与恪易任。吏民罢市,泣送数十里不绝。属吏以羡金赆,挥之去。至则值岐王之国,中使携盐数百艘,抑卖于民,为恪所持阻不行。其党密构于帝。居一岁,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。恪上疏曰:“大臣进用,宜出廷推,未闻有传奉得者。臣生平不敢由他途进,请赐罢黜。”帝慰留,乃拜命。势要家滥索工匠者,悉执不予。十一年考绩入都,得疾,遂致仕,卒。

事件:徐恪执法严格,遭宗室诬告,经查无实据后仍被调任。赴任时百姓挽留,后因抵制权贵索求被改任南京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徐恪,平乐王,义宁王,韩文 · 地点:南京

李介,字守贞,高密人。成化五年进士。选庶吉士,改御史,巡盐两浙,还掌河南道事。以四方灾伤,陈时政数事,帝多采用之。介敢言,遇事不可,辄率同列论奏。忤帝意,两挞于庭。九载满,擢大理丞,进少卿。

事件:李介中进士后任御史,敢于直谏,曾因上疏陈时政并忤逆帝意而两次被廷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介,李守贞 · 地点:高密,两浙,河南 · 年号:成化五年 · 公历:1469

弘治改元,迁右佥都御史,巡抚宣府。寻召佐院事。历兵部左、右侍郎。十年夏,北寇谋犯大同,命介兼左佥都御史,往督军饷,且经略之。比至,寇已退,乃大修戎备。察核官田牛具钱还之军,以其资偿军所逋马价,边人感悦。先后条上便宜二十事。卒,赠尚书。

事件:弘治改元后,李介巡抚宣府,后兼理大同军务,修整边备,偿还军债,深得边民感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介 · 地点:宣府,大同 · 年号:弘治改元,弘治十年 · 公历:1488,1497

子昆,字承裕。弘治初进士。历礼部主事。中官何鼎建言下狱,台谏救之,咸被责。昆复论救,弗听。父忧归,起改兵部主事。帝将建延寿塔于城外,昆复疏谏。正德初,群小用事。请黜邪枉,进忠直,杜宦戚请乞,节中外侈费,皆不报。进员外郎,忤尚书刘宇,贬知解州。屡迁陕西左布政使。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甘肃。与总督彭泽经略哈密,兵部尚书王琼劾泽处置失宜,语连昆,下吏。法司言昆设谋遏强寇,功不可掩。琼不从,谪浙江副使。世宗立,琼得罪。复官,巡抚顺天。寻召为兵部右侍郎,嘉靖初,改左。大同军乱,杀巡抚张文锦。昆奉命往抚,承制曲赦之,还请收恤文锦。帝方恶其激变,不从。遇疾归,久之卒。

事件:李昆历任多职,多次上疏谏言,曾巡抚甘肃经略哈密,因被牵连下狱,后复官巡抚顺天,处理大同兵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昆,李承裕,何鼎,王琼,彭泽 · 地点:解州,甘肃,哈密,浙江,顺天,大同 · 年号:弘治,正德,嘉靖

黄珂,字鸣玉,遂宁人。成化二十年进士。授龙阳知县。治行闻,擢御史,出按贵州。金达长官何轮谋不轨,计擒之,改设流官。贼妇米鲁乱,奏劾巡抚钱钺、总兵官焦俊等,皆得罪。改按畿辅,历山西按察使。

事件:黄珂中进士后,在贵州平定土官叛乱,并弹劾失职的巡抚和总兵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珂,黄鸣玉,何轮,钱钺,焦俊 · 地点:遂宁,龙阳,贵州 · 年号:成化二十年 · 公历:1484

正德四年,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。安化王寘鐇反,传檄四方,用讨刘瑾为名。他镇畏瑾,不敢以闻。珂封上其檄,因陈便宜八事,而急令副总兵侯勋、参将时源分兵扼河东,贼遂不敢出。亦不剌寇边,珂偕总兵官马昂督军战,败之木瓜山。六年复寇边,珂檄副总兵王勋等七将分据要害夹击,复败之。屡赐玺书,银币。

事件:正德四年,黄珂巡抚延绥,及时上报安化王叛乱并部署防御,后击退亦不剌入侵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珂,安化王寘鐇,刘瑾,亦不剌,侯勋,时源,马昂,王勋 · 地点:延绥,河东,木瓜山 · 年号:正德四年,正德六年 · 公历:1509,1511

是年秋,入为户部右侍郎,总督仓场。河南用兵,出理军饷。主客兵十余万,追奔转战,迁止无常。珂随方转输,军兴无乏,录功增俸一级。改刑部,进左侍郎,已改佐兵部。宁王宸濠谋复护卫,珂执议独坚。九年擢南京右都御史,寻就拜工部尚书。以年至乞休归,卒。赠太子少保,谥简肃。

事件:黄珂入京后总督仓场,筹措军饷有功,并坚决反对宁王恢复护卫,后官至南京工部尚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珂,宁王宸濠 · 地点:南京 · 年号:正德

王鸿儒,字懋学,南阳人。少工书,家贫为府书佐。知府段坚爱其书,留署中,亲教之。遣入学校为诸生,遂举乡试第一。成化末,登进士,授南京户部主事。累迁郎中,擢山西佥事,进副使,俱督学政。居九年,士风甚盛。孝宗尝语刘大夏曰:“藩臬中若王鸿儒,他日可大用也。”正德改元,谢病归。刘瑾擅政,收召名流。四年夏,起为国子祭酒,以父丧去。再起南京户部侍郎,历吏部右侍郎,寻转左。十四年迁南京户部尚书。甫履任,宸濠反,命督军饷,疽发于背,遂卒,谥文庄。

事件:王鸿儒善书法,被知府赏识,后中进士,历任多地学官,深得孝宗赏识,正德时官至南京户部尚书,督饷时病逝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鸿儒,王懋学,刘大夏,刘瑾,王琼 · 地点:南阳,南京,山西 · 年号:成化末,正德改元,正德十四年 · 公历:,1506,1519

鸿儒为学,务穷理致用,为世所推。左吏部,清正自持,门无私谒。

事件:王鸿儒治学追求义理与实用,任吏部侍郎时清廉自守,无人敢登门请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鸿儒

弟鸿渐,乡试亦第一。以进士累官山东右布政使,以廉静称。

事件:王鸿渐乡试也考中第一,后官至山东右布政使,以廉洁沉静著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鸿渐 · 地点:山东

丛兰,字廷秀,文登人。弘治三年进士。为户科给事中。中官梁芳、陈喜、汪直、韦兴,先以罪摈斥,复夤缘还京。兰因清宁宫灾,疏陈六事,极论芳等罪,诸人遂废。寻言:“吏部遵诏书,请擢用建言诖误诸臣,而明旨不尽从,非所以示信。失仪被纠,请免送诏狱。畿内征徭繁重,富民规免,他户代之,宜厘正。”章下所司。进兵科右给事中。都督佥事吴安以传奉得官,兰请罢之。时命拨团营军八千人修九门城濠,兰言:“臣顷简营军,诏许专事训练,无复差拨,命下未几,旋复役之,如前诏何。”遂罢遣。迁通政参议。小王子犯大同,命经略紫荆、倒马诸关塞蹊隧可通敌骑者百十所。

事件:丛兰中进士后任给事中,弹劾多名复起的罪阉,并就修九门城濠等事进谏,多被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丛兰,丛廷秀,梁芳,陈喜,汪直,韦兴,吴安 · 地点:文登 · 年号:弘治三年 · 公历:1490

正德三年进左通政。明年冬出理延绥屯田。安化王寘鐇反,兰奏陈十事,中言:“文武官罚米者,鬻产不能偿。朝臣谪戍,刑官妄引新例锻炼成狱,没其家资。校尉遍行边塞,势焰薰灼,人不自保。”刘瑾大恶之,矫旨严责。给事中张瓒、御史汪赐等遂希旨劾兰。瑾方忧边事,置不问。数月,瑾诛,进通政使。俄擢户部右侍郎,督理三边军饷。

事件:正德三年,丛兰出理延绥屯田,因上疏揭露边政弊端触怒刘瑾,后因瑾忧边而未遭深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丛兰,安化王寘鐇,刘瑾,张瓒,汪赐 · 地点:延绥 · 年号:正德三年,正德四年 · 公历:1508,1509

六年,陕西巡抚都御史蓝章以四月寇乱移驻汉中。会河套有警,乃命兰兼管固、靖等处军务。兰上言:“陕西起运粮草,数为大户侵牟,请委官押送。每镇请发内帑银数万,预卖粮草。御史张彧清出田亩,请蠲免子粒,如弘治十八年以前科则。灵州盐课,请照例开中,召商籴粮。军士折色,主者多克减,乞选委邻近有司散给。”从之。

事件:陕西巡抚移驻汉中时,丛兰兼管军务,并上奏提出改革粮草运输、预卖、盐课开中及发放军饷等建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丛兰,蓝章 · 地点:陕西,汉中

是年冬,南畿及河南岁侵,命兰往振。未赴而河北贼自宿迁渡河,将逼凤阳。乃命兰以本官巡视庐、凤、滁、和,兼理振济。河南白莲贼赵景隆自称宋王,掠归德,兰遣指挥石坚、知州张思齐等击斩之。九月,贼平。论功赉金币,增俸一级,召还理部事。部无侍郎缺,乃命添注。明年,大同有警,命巡视居庸、龙泉诸关。寻兼督宣、大军饷,进右都御史,总制宣、大、山东军务。令内地皆筑堡,寇至收保如塞下。寇五万骑自万全右卫趋蔚州大掠,又三万骑入平虏南城,以失事停半岁俸。

事件:丛兰被命巡视庐凤等地并赈济,期间派兵击斩了自称宋王的白莲教贼首赵景隆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丛兰,赵景隆,石坚,张思齐 · 地点:南畿,河南,庐,凤,滁,和,归德

十年夏,改督漕运,寻兼巡抚江北。中官刘允取佛乌思藏,道兰境,入谒,辞不见。允需舟五百余艘、役夫万余人,兰驰疏极陈其害。不报。居四年,以事忤兵部尚书王琼,解漕务,专任巡抚。宁王宸濠反,兰移镇瓜州。十五年,迁南京工部尚书。

事件:正德十年,丛兰改督漕运兼巡抚江北,曾上疏反对中官刘允取佛扰民,后因宁王叛乱移镇瓜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丛兰,刘允,宁王宸濠,王琼 · 地点:江北,瓜州,南京 · 年号:正德十年,正德十五年 · 公历:1515,1520

世宗即位,御史陈克宅劾兰附江彬。帝以兰素清谨,释勿问。兰遂乞休去。卒,赠太子少保。

事件:世宗即位后,丛兰被劾依附江彬,但因帝知其清廉而未追问,后乞休,卒后获赠太子少保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丛兰,陈克宅,江彬

吴世忠,字懋贞,金溪人。弘治三年进士。授兵科给事中。两畿及山东、河南、浙江民饥,有诏振恤,所司俟勘覆。世忠极言其弊,因条上兴水利、复常平二事,多施行。已,请恤建文朝殉难诸臣,乞赐爵谥,崇庙食,且录其子孙,复其族属,为忠义劝。章下礼官,寝不行。尚书王恕被讦求去,上疏请留之。寿宁侯张鹤龄求勘河间赐地,其母金夫人复求不已。帝命遣使,世忠言:“侯家仰托肺腑,岂宜与小民争尺寸?命部勘未已,内臣继之。内臣未已,大臣又继之。剥民敛怨,非国家福,龙非外戚之福。”不听。

事件:吴世忠中进士后,上疏请求赈恤灾民、议恤建文忠臣,并反对寿宁侯张鹤龄家侵占民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世忠,吴懋贞,张鹤龄,金夫人,王恕 · 地点:金溪 · 年号:弘治三年 · 公历:1490

大同总兵官神英、副总兵赵昶等,因马市令家人以违禁彩缯易马,番人因阑入私易铁器。既出塞,复潜兵掠蔚州,陷马营,转剽中东二路。英等拥兵不救,巡抚刘瓛、镇守中官孙振又不以实闻。十一年,事发,世忠往勘。上疏备陈大同边备废驰、士卒困苦之状。因极言英、瓛等贪利畏敌,荡无法度。英落职,瓛、振召还,昶及游击刘淮、参将李屿等俱逮问。已而瓛改大理少卿,昶以大理丞吴一贯覆讠献仅镌级。世忠复极论瓛罪,且诋一贯,帝皆不问。阙里文庙灾,陈八事,不能尽用。

事件:吴世忠勘查大同边务,弹劾总兵神英等人贪利畏敌、边备废弛,导致多人被问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世忠,神英,赵昶,刘瓛,孙振,刘淮,李屿,吴一贯 · 地点:大同,蔚州

寇犯延绥、大同,世忠言:“国初设七十二卫,军士不下百万。近军政日坏,精卒不能得一二万人。此兵足忧也。太仓之储,本以备军。近支费日广,移用日多。倘兴师十万,犒赐无所取给。此食足忧也。正统己巳之变尚有石亨、杨洪,迩所用李杲、阮兴、赵昶、刘淮之属,先后皆败。今王玺、马昇又以失事告。此将帅足忧也。国家多事,大臣有以镇之。迩者忠正多斥,贪庸获存。既鲜匡济之才,又昧去就之节,安能慑强敌壮国势乎?此任人足忧也。政多舛乖,民日咨怨。京军敝力役,京民苦催科,畿甸觊恩尤切。顾使不乐其生至此,临难谁与死守?此民心足忧也。天变屡征,火患频发。云南地震压万余家,大同马灾踣二千匹。此天意足忧也。愿顺好恶以收人心,肃念虑以回天意,遣文武重臣经略宣、大,以饬边防。策免诸臣不肖者,而起素有才望,如何乔新、刘大夏、倪岳、戴珊、张敷华、林俊诸人,以任国事。则贼将望风远循,而边境可无忧矣。”帝以言多诋毁,切责之。寻乞大同增置台堡,以闲田给军耕垦,不征其税。江西岁饥盗起,请简巡抚,黜有司贪残者。又请筑京师外城。所司多从其议。再迁吏科左给事中,擢湖广参议,坐事降山东佥事。

事件:吴世忠上疏详陈兵、食、将帅、任人、民心、天意等六忧,并提出起用贤能等建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世忠

正德四年闰九月召为光禄少卿,旋改尚宝司卿。其年冬,与通政丛兰等出理边屯,世忠往蓟州。明年奏言:“占种盗卖,积弊已久。若一一究问,恐人情不安,请量为处分。”从之。刘瑾败,言官劾其尝请清核屯田,助瑾为虐。世忠故方鲠,朝议宽之,得免。再迁大理少卿。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。寇在河套,逐之失利,乃引疾归。

事件:正德四年,吴世忠与丛兰出理边屯,曾上奏请求宽大处理屯田积弊,后因刘瑾案被牵连但获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吴世忠,丛兰,刘瑾 · 地点:蓟州 · 年号:正德四年,正德五年 · 公历:1509,1510

赞曰:明至英宗以后,幸门日开。传奉请乞,官冗役繁,用度{大多}汰,盛极孽衰,国计坐绌。李敏诸人斤斤为国惜财,抵抗近幸,以求纾民。然涓滴之助,无补漏卮。国家当承平殷阜之世,侈心易萌。近习乘之,糜费日广。《易》曰:“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”,又曰“不节若,则嗟若”,此恭俭之主所为凛凛也。

事件:史官评论明朝英宗以后,幸门渐开,官冗费奢,虽有李敏等人为国惜财,但难以挽救积弊。 · 朝代: · 年号:英宗以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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