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206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二百六 列传第九十四

○马录(颜颐寿 聂贤 汤沐 刘琦 卢琼 沈汉 王科) 程启充 张逵 郑一鹏 唐枢 杜鸾 叶应聪(蓝田 黄绾) 解一贯( 郑洛书 张录)陆粲(刘希简 王准) 邵经邦 刘世扬(赵汉) 魏良弼(秦鳌 张寅 叶洪)

事件:列出与马录相关的人物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马录,颜颐寿,聂贤,汤沐,刘琦,卢琼,沈汉,王科,程启充,张逵,郑一鹏,唐枢,杜鸾,叶应聪,蓝田,黄绾,解一贯,郑洛书,张录,陆粲,刘希简,王准,邵经邦,刘世扬,赵汉,魏良弼,秦鳌,张寅,叶洪

马录,字君卿,信阳人。正德三年进士。授固安知县。居官廉明,征为御史,按江南诸府。世宗即位,疏言:“江南之民最苦粮长。白粮输内府一石,率费四五石。他如酒醋局、供应库以至军器、胖袄、颜料之属输内府者,费皆然。户部侍郎秦金等请从录言,命石加耗一斗,毋得苛求。中官黄锦诬劾高唐判官金坡,诏逮之,连五百余人。录言:祖宗内设法司,外设抚、按,百余年刑清政平。先帝时,刘瑾、钱宁辈蛊惑圣聪,动遣锦衣官校,致天下汹汹。陛下方勤新政,不虞复有高唐之命。”给事中许复礼等亦以为言,狱得少解。嘉靖二年大计天下庶官,被黜者多讦抚、按,以录言禁止。

事件:马录中进士,任御史,上疏减轻江南民负,反对冤案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马录,字君卿,秦金,黄锦,金坡,刘瑾,钱宁,许复礼 · 地点:信阳,固安,江南,高唐 · 年号:正德三年,嘉靖二年 · 公历:1508,1523

五年出按山西,而妖贼李福达狱起。福达者,崞人。初坐妖贼王良、李钺党,戍山丹卫。逃还,更名午,为清军御史所勾,再戍山海卫。复逃居洛川,以弥勒教诱愚民邵进禄等为乱。事觉,进禄伏诛,福达先还家,得免。更姓名曰张寅,往来徐沟间,输粟得太原卫指挥使。子大仁、大义、大礼皆冒京师匠籍。用黄白术干武定侯郭勋,勋大信幸。其仇薛良讼于录,按问得实。檄洛川父老杂辨之,益信。勋为遗书录祈免,录不从,偕巡抚江潮具狱以闻,且劾勋庇奸乱法。章下都察院,都御史聂贤等覆如录奏,力言勋党逆罪。诏福达父子论死,妻女为奴,没其产,责勋对状。勋惧,乞恩,因为福达代辨,帝置不问。会给事中王科、郑一鹏、程辂、常泰、刘琦、郑自璧、赵廷瑞、沈汉、秦祐、张逵、陈皋谟,御史程启充、卢琼、邵豳、高世魁、任淳,南京御史姚鸣凤、潘壮、戚雄、王献,评事杜鸾,刑部郎中刘仕,主事唐枢,交章劾勋,谓罪当连坐。勋亦累自诉,且以议礼触众怒为言,帝心动。勋复乞张璁、桂萼为援。璁、萼素恶廷臣攻己,亦欲借是舒宿愤,乃谓诸臣内外交结,借端陷勋,将渐及诸议礼者。帝深入其言,而外廷不知,攻勋益急。帝益疑,命取福达等至京下三法司讯,既又命会文武大臣更讯之,皆无异词。帝怒,将亲讯,以杨一清之言而止,仍下廷鞫。尚书颜颐寿等不敢自坚,改拟妖言律斩。帝犹怒,命法司俱戴罪办事,遣官往械录、潮及前问官布政使李璋、按察使李珏、佥事章纶、都指挥马豕等。时璋、珏已迁都御史,璋巡抚宁夏,珏巡抚甘肃,皆下狱廷讯。乃反前狱,抵良诬告罪。

事件:马录审理李福达案,牵连郭勋,引发大狱,但最终因皇帝偏袒而翻案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马录,李福达,王良,李钺,邵进禄,郭勋,薛良,江潮,聂贤,王科,郑一鹏,程辂,常泰,刘琦,郑自璧,赵廷瑞,沈汉,秦祐,张逵,陈皋谟,程启充,卢琼,邵豳,高世魁,任淳,姚鸣凤,潘壮,戚雄,王献,杜鸾,刘仕,唐枢,张璁,桂萼,杨一清,颜颐寿,李璋,李珏,章纶,马豕 · 地点:山西,崞,山丹卫,山海卫,洛川,徐沟,太原,京师,宁夏,甘肃 · 年号:嘉靖五年 · 公历:1526

帝以罪不及录,怒甚。命璁、萼、方献夫分署三法司事,尽下尚书颐寿,侍郎刘玉、王启,左都御史贤,副都御史刘文庄,佥都御史张润,大理卿汤沐,少卿徐文华、顾佖,寺丞汪渊狱,严刑推问遂搜录箧,得大学士贾咏、都御史张仲贤、工部侍郎闵楷、御史张英及寺丞渊私书。咏引罪致仕去,仲贤等亦下狱。萼等上言:“给事中琦、泰,郎中仕,声势相倚,挟私弹事,佐录杀人。给事中科、一鹏、祐、汉、辂,评事鸾,御史鸣凤、壮、雄,扶同妄奏,助成奸恶。给事中逵,御史世魁,方幸寅就死,得诬勋谋逆,率同连名,同声驾祸。郎中司马相妄引事例,故意增减,诬上行私。迩者言官缔党求胜,内则奴隶公卿,外则草芥司属,任情恣横,殆非一日,请大奋乾断,彰国法。”帝纳其言,并下诸人狱,收系南京刑部。先是,廷臣会讯,太仆卿汪元锡、光禄少卿余才偶语曰:“此狱已得情,何再鞫?”侦者告萼,以闻,亦逮问。

事件:皇帝命张璁等审理马录案,牵连众多官员,扩大打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璁,桂萼,方献夫,颜颐寿,刘玉,王启,聂贤,刘文庄,张润,汤沐,徐文华,顾佖,汪渊,贾咏,张仲贤,闵楷,张英,刘琦,泰,刘仕,王科,郑一鹏,秦祐,沈汉,程辂,杜鸾,姚鸣凤,潘壮,戚雄,张逵,高世魁,司马相,汪元锡,余才 · 地点:南京

萼等遂肆搒掠。录不胜刑,自诬故入人罪。萼等乃定爰书,言寅非福达,录等恨勋,构成冤狱,因列诸臣罪名。帝悉从其言。谪戍极边,遇赦不宥者五人:璋、珏、纶、豕、前山西副使迁大理少卿文华。谪戍边卫者七人:琦、逵、泰、琼、启充、仕及知州胡伟。为民者十一人:贤、科、一鹏、祐、汉、辂、世魁、淳、鸣凤、相、鸾。革职闲住者十七人:颐寿、玉、启、潮、文庄、沐、佖、渊、元锡、才、楷、仲贤、润、英、壮、雄、前大理丞迁佥都御史毛伯温。其他下巡按逮问革职者,副使周宣等复五人。良抵死,众证皆戍,寅还职。录以故入人死未决,当徒。帝以为轻,欲坐以奸党律斩。萼等谓张寅未死,而录代之死,恐天下不服,宜永戍烟瘴地,令缘及子孙。乃戍广西南丹卫,遇赦不宥。帝意犹未慊,语杨一清等曰:“与其佼及后世,不若诛止其身,从《舜典》‘罚弗及嗣’之意。”一清曰:“祖宗制律具有成法,录罪不中死律。若法外用刑,吏将缘作奸,人无所措手足矣。”帝不得已,从之。以萼等平反有功,劳谕之文华殿,赐二品服俸、金带、银币,给三代诰命。遂编《钦明大狱录》颁示天下。时嘉靖六年九月壬午也。至十六年,皇子生,肆赦。诸谪戍者俱释还,惟录不赦,竟卒于戍所。

事件:马录案最终定案,多人被贬谪,马录戍边而死,后赦免他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桂萼,马录,李璋,李珏,章纶,马豕,文华,刘琦,张逵,泰,卢琼,程启充,刘仕,胡伟,聂贤,王科,郑一鹏,秦祐,沈汉,程辂,高世魁,任淳,姚鸣凤,潘壮,戚雄,张寅,薛良,杨一清,毛伯温 · 地点:广西南丹卫 · 年号:嘉靖六年九月壬午,嘉靖十六年 · 公历:1527,1537

颜颐寿,巴陵人,居官有清望。

事件:颜颐寿居官清廉有声望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颜颐寿 · 地点:巴陵

聂贤,长寿人。为御史清廉。夺官五年,用荐起工部尚书,改刑部尚书。致仕,卒。谥荣襄。

事件:聂贤清廉,被夺官后复职,任尚书,死后谥号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聂贤 · 地点:长寿

汤沐,字新之,江阴人。弘治九年进士。除崇德知县,征授御史。正德初,尝劾中官苗逵、保国公朱晖等罪,出为湖广佥事。刘瑾以沐不附己,用牙侩同寅讦学士张芮事波及沐,谪武义知县。瑾诛,复为广东佥事。累迁右副都御史,巡抚贵州。请立土官世系籍,绝其争袭之弊,而令其子弟入学,报可。嘉靖二年改抚四川,入为大理卿。既坐福达狱罢归,家居六年,荐章数十上,不召,卒。沐居官三十载,屏绝馈遗,以廉洁称。

事件:汤沐进士出身,任御史,因得罪刘瑾被贬,后复职,以廉洁著称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汤沐,字新之,苗逵,朱晖,刘瑾,同寅,张芮 · 地点:江阴,崇德,湖广,武义,广东,贵州,四川 · 年号:弘治九年,正德初,嘉靖二年 · 公历:1496,1506,1523

刘琦,字廷珍,洛川人。正德九年进士。嘉靖初,由行人授兵科给事中。时给京军冬衣布棉恒过期,以琦请,即命琦立给。李福达逃洛川,琦知之甚悉。事觉,琦疏陈颠末,因劾郭勋党逆,又与御史张问行劾勋侵盗草场租银。既而马录狱具,坐琦佐使杀人,下狱,谪戍沈阳。阅十年赦归,卒。

事件:刘琦进士出身,任给事中,因劾郭勋被牵连入狱,谪戍沈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琦,字廷珍,郭勋,张问行 · 地点:洛川,京师,沈阳 · 年号:正德九年,嘉靖初 · 公历:1514,1522

卢琼,字献卿,浮梁人。正德六年进士。由固始知县入为御史。嘉靖改元,上言:“景皇帝有拨乱大功,而实录犹称郕戾王。敬皇帝深仁厚泽,而实录成于焦芳手,是非颠倒。乞诏儒臣改撰。”帝惟命史官正《孝宗实录》之不当者,然亦未有所正也。出按畿辅。桂萼疾台谏排己,考察京官既竣,令科道互纠劾。吏科都给事中王俊民等争之,琼与同官刘隅等亦言交相批抵报复,非盛世事。帝切责俊民、隅,夺其俸五月,琼等皆三月,而命部院考之。琼竟以劾勋谪戍边。赦还,卒。

事件:卢琼进士出身,任御史,上疏修正史书,因劾勋被谪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卢琼,字献卿,桂萼,王俊民,刘隅 · 地点:浮梁,固始,畿辅 · 年号:正德六年,嘉靖改元 · 公历:1511,1522

沈汉,字宗海,吴江人。正德十六年进士。授刑科给事中。中官马俊、王堂久废,忽自南京召至,汉论止之。改元诏书蠲四方逋税,汉以民间已纳者多饱吏橐,请已征未解者,作来年正课。又言近籍没奸党赀数千万,请悉发以补岁入不足之数。皆报可。嘉靖二年,以灾异指斥时政。尚书林俊去位,复抗章争之。户部郎中牟泰坐吏盗官帑,下诏狱贬官。汉言:“吏为奸利,在泰未任前。事败,泰发之。泰无罪。”因极言刑狱宜付法司,毋委镇抚。不纳。大狱起,法司皆下吏。汉言:“祖宗之法不可坏,权幸之渐不可长,大臣不可辱,妖贼不可赦。”遂并汉收系,除其名。家居二十年,卒。曾孙璟,万历中为吏部员外郎。请王恭妃封号,忤旨,降行人司正。天启初,赠少卿。

事件:沈汉进士出身,任给事中,上疏言事,因大狱被罢官,家居至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沈汉,字宗海,马俊,王堂,林俊,牟泰,沈璟 · 地点:吴江,南京 · 年号:正德十六年,嘉靖二年 · 公历:1521,1523

王科,字进卿,涉县人。正德十二年进士。授蓝田知县。城隘,且无水,科导西山水入城,拓而广之,遂为望邑。毁境内淫祠,以其材葺学宫。嘉靖四年征为工科给事中。尝劾兵部尚书金献民无功,总兵官赵文、种勋失事,及陕西织造内官扰民,郭勋任奸人郭彪、郑鸾,剥军害民状。又言:“三司首领、州县佐贰以秩卑为上官所轻弃,率贪冒不自惜,宜拔擢其廉能者。而诸边财计之职,不宜处下才。盐运官廉,当迁叙。”大狱起,劾勋,遂下狱削籍。

事件:王科进士出身,任知县有政绩,后任给事中,因劾郭勋被下狱削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科,字进卿,金献民,赵文,种勋,郭勋,郭彪,郑鸾 · 地点:涉县,蓝田,陕西 · 年号:正德十二年,嘉靖四年 · 公历:1517,1525

方诸臣之被罪也,举朝皆知其冤,莫敢白。逾月,南京御史吴彦独抗章请宽之。上怒,斥于外。已而御史张禄亦以为言。忤旨,切让。自是无敢言者。十一年,桂萼已死,张璁亦免相,聂贤、毛伯温始起用。张润、汪元锡、李珏、闵楷亦相继收录。唯台谏、曹郎竟无一人召复者。隆庆初,诸人皆复职赠官。录首赠太仆少卿,琦、琼俱光禄少卿,汉、科俱太常少卿。

事件:诸臣被罪后无人敢言,后来部分人复起,隆庆初复职赠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吴彦,张禄,桂萼,张璁,聂贤,毛伯温,张润,汪元锡,李珏,闵楷,马录,刘琦,卢琼,沈汉,王科 · 地点:南京 · 年号:嘉靖十一年 · 公历:1532

当萼等反福达之狱,举朝不直萼等。而以寅、福达姓名错互,亦或疑之。至四十五年正月,四川大盗蔡伯贯就擒。自言学妖术于山西李同。所司檄山西,捕同下狱。同供为李午之孙,大礼之子,世习白莲教,假称唐裔,惑众倡乱,与大狱录姓名无异,同竟伏诛。暨穆宗即位,御史庞尚鹏言:“据李同之狱,福达罪益彰,而当时流毒缙绅至四十余人。衣冠之祸,可谓惨烈。郭勋世受国恩,乃党巨盗,陷朝绅。职枢要者承其颐指,锻炼周内。万一阴蓄异谋,人人听命,祸可胜言哉!乞追夺勋等官爵,优恤马录诸人,以作忠良之气。”由是,福达狱始明。

事件:李同案证明李福达有罪,穆宗时御史请求平反马录案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桂萼,蔡伯贯,李同,庞尚鹏,郭勋,马录 · 地点:四川,山西 · 年号:嘉靖四十五年正月,穆宗即位 · 公历:1566,1567

程启充,字以道,嘉定州人。正德三年进士。除三原知县,入为御史。嬖幸子弟家人滥冒军功,有至都督赐蟒玉者。启充言:“定制,军职授官,悉准首功。今幸门大启,有买功、冒功、寄名、窜名、并功之弊。权要家贿军士金帛,以易所获之级,是谓买功。冲锋斩馘者,甲也,而乙取之,甚者杀平民以为贼,是谓冒功。身不出门闾,而名隶行伍,是谓寄名。贿求掾吏,洗补文册,是谓窜名。至有一人之身,一日之间,不出京师,而东西南朔四处报功者,按名累级,骤至高阶,是谓并功。此皆坏祖宗法,解将士体,乞严为察革。”帝不能用。

事件:程启充进士出身,任御史,上疏揭露军功冒滥弊端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程启充,字以道 · 地点:嘉定州,三原,京师 · 年号:正德三年 · 公历:1508

十一年正旦,群臣待漏入贺,日晡礼始成。及散朝,已昏夜。众奔趋而出,颠仆相践踏。将军赵朗者,死于禁门。启充具奏其状,请帝昧爽视朝,以图明作之治。都督马昂进妊身女弟,启充等力争。既又极陈冗官、冗兵、冗费之弊,乞通行革罢。帝皆不省。腾骧四卫军改编各卫者,奉诏撤回,而各卫遗籍仍支粮,糜仓储八十七万余石。启充力言之,冒支弊绝。以忧归。

事件:程启充上疏请皇帝早朝,揭露冗费弊端,后因丧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程启充,赵朗,马昂 · 地点:禁门 · 年号:正德十一年 · 公历:1516

世宗即位,起故官,即争兴献帝皇号。嘉靖元年正月郊祀方毕,清宁宫小房火。启充言:“灾及内寝,良由徇情之礼有戾天常,僣逼之名深乖典则。辅臣执议,礼臣建明,不能敌经生之邪说,佞幸之谀辞,动假母后以箝天下之口。臣谓不正大礼,不黜邪说,所谓修省皆具文也。况迩者旨由中出而内阁不知,奸党狱成而曲为庇护。谏臣斥逐,耳目有壅蔽之虞;大臣疏远,股肱有痿痹之患。司礼之权重于宰相,枢机之地委之宦官。迩臣贪浊,频有迁除;边帅偾师,不闻谴斥。庄田之赏赉过多,潜邸之乞恩未已。伏望陛下仰畏天明,俯察众听,亲大臣,肃庶政,以回灾变。”报闻。

事件:程启充在嘉靖元年因火灾上疏,批评朝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程启充 · 地点:清宁宫 · 年号:嘉靖元年正月 · 公历:1522

寻出按江西。得宸濠通萧敬、张锐、陆完等私书,欲亟去孙燧,云:“代者汤沐、梁宸可,其次王守仁亦可。”因论敬、锐等罪,并言守仁党逆,宜追夺。给事中汪应轸讼守仁功,言:“逆濠私书,有诏焚毁。启充轻信被黜知县章立梅捃摭之辞,复有此奏,非所以劝有功。”主事陆澄亦为守仁奏辨。御史向信因劾应轸与澄。帝曰:“守仁一闻宸濠变,仗义兴兵,戡定大难,特加封爵,以酬大功,不必更议。”帝从太监梁栋请,遣中官督南京织造。启充偕同官及科臣张嵩等极谏,不纳。

事件:程启充巡按江西时发现宁王朱宸濠与萧敬等私通书信,欲陷害孙燧,并推荐汤沐等接替。程启充弹劾萧敬等人,并指王守仁党逆应追夺。汪应轸为王守仁辩护,陆澄亦上奏。御史向信弹劾汪应轸和陆澄。皇帝认为王守仁有功不必再议。后皇帝听从梁栋建议遣中官督南京织造,程启充与张嵩等极谏未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程启充,字以道,朱宸濠,宁王,萧敬,张锐,陆完,孙燧,汤沐,梁宸,王守仁,王阳明,汪应轸,章立梅,陆澄,向信,梁栋,张嵩 · 地点:江西,南京

启充素蹇谔,张璁、桂萼恶之。会郭勋庇李福达狱,为启充所劾,璁、萼因指启充挟私,谪戍边卫。十六年赦还。言者交荐,不复用,卒。隆庆初,赠光禄少卿。

事件:程启充因正直得罪张璁、桂萼。在李福达狱中弹劾郭勋,被张璁、桂萼指责挟私,谪戍边卫。嘉靖十六年赦还,未再起用,去世。隆庆初追赠光禄少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程启充,字以道,张璁,桂萼,郭勋 · 地点:边卫 · 年号:嘉靖十六年 · 公历:1537

张逵,字懋登,余姚人。正德十六年进士。改庶吉士。嘉靖元年,授刑科给事中。疏言:“陛下临御之初,国是大定。今举动渐乖,弊端旋复。斋醮繁兴,爵赏无纪。政事不关于宰执者非一,刑罚不行于贵近者甚多。台谏会奏而斥为渎扰,大臣执法而责以回奏。至如崔元封侯,蒋轮市宠,陈万言乞赐第,先朝贵戚未有若是恩幸也。廖鹏缓死,刘晖得官,李隆复遣官勘问,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纵也。愿陛下一反目前之所为。”报闻。给事中刘最、邓继曾谪官,逵疏救,不听。寻伏阙争“大礼”,下狱廷杖。

事件:张逵是余姚人,正德十六年进士,嘉靖元年任刑科给事中。上疏批评皇帝初期政策得当,但现在弊端复现,斋醮过多,爵赏无度。刘最、邓继曾被贬官,张逵上疏营救未被听从。不久因争‘大礼’下狱廷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逵,字懋登,刘最,邓继曾 · 地点:余姚 · 年号:嘉靖元年 · 公历:1522

四年十一月上疏曰:“近廷臣所上封事,陛下批答必曰‘已有旨处置’,是已行者不可言也。曰‘尚议处未定’,是未行者不可言也。二者不言,则是终无可言也。且今日言者,已非陛下初政时比矣。初年,事之大者,既会疏公言之,又各疏独言之。一不得行,则相聚环视,以不得其言为愧。近者不然,会疏则删削忌讳以避祸,独疏则毛举纤微以塞责。一不蒙谴,则交相庆贺,以苟免为幸。消谠直之气,长循默之风,甚非朝廷福也。”章下所司。

事件:嘉靖四年十一月,张逵上疏指出皇帝对臣下奏章批答常用‘已有旨处置’或‘尚议处未定’,导致言路闭塞。他对比初政时直言风气,批评现在大臣避祸塞责,消磨正气,助长沉默之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逵,字懋登 · 年号:嘉靖四年 · 公历:1525

寻进右给事中。王科、陈察劾郭勋,帝慰留之。逵与同官郑自璧、赵廷瑞言:“勋倚奸成横,用酷济贪,笼络货资,渔猎营伍,为妖贼李福达请属,为逆党陆完雪冤。温旨谕留,是旌使纵也。”既复言:“福达诳惑愚民,称兵犯顺。勋党叛逆,罪不容诛。”不听。

事件:张逵升任右给事中。王科、陈察弹劾郭勋,皇帝挽留。张逵与郑自璧、赵廷瑞上言,指出郭勋倚奸横行,为李福达请托,为陆完翻案。皇帝温旨留用郭勋。他们再言李福达叛乱、郭勋党羽叛逆,罪不可赦。皇帝不听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逵,字懋登,王科,陈察,郭勋,郑自璧,赵廷瑞,李福达,陆完

寻以言事忤旨,黜为吴江县丞。复坐福达狱逮问,谪戍辽东边卫。居十年,母死不得归,哀痛而卒。隆庆初,赠光禄少卿。

事件:张逵因言事触怒皇帝,被贬为吴江县丞。后因李福达狱被逮捕审问,谪戍辽东边卫。十年后母亲去世不能归家,哀痛而死。隆庆初年追赠光禄少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逵,字懋登 · 地点:吴江,辽东边卫

郑一鹏,字九万,莆田人。正德十六年进士。改庶吉士。嘉靖初,官至户科左给事中。一鹏性伉直,居谏垣中最敢言。御史曹嘉论大学士杨廷和,因言内阁柄太重。一鹏驳之曰:“太宗始立内阁,简解缙等商政事,至漏下数十刻始退。自陛下即位,大臣宣召有几?张锐、魏彬之狱,献帝追崇之议,未尝召廷和等面论。所拟旨,内多更定,未可谓专也。”

事件:郑一鹏是莆田人,正德十六年进士,嘉靖初年官至户科左给事中。性格正直敢言。御史曹嘉评论杨廷和内阁权重,郑一鹏反驳说太宗设立内阁时与解缙等商议政事到深夜,但陛下即位后很少召见大臣,张锐、魏彬之狱和献帝追崇之议都未召杨廷和面议,所拟旨意多被更改,不能说内阁专权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一鹏,字九万,曹嘉,杨廷和,朱棣,太宗,解缙,朱厚熜,世宗,张锐,魏彬,朱祐杬,献帝 · 地点:莆田

帝用中官崔文言,建醮乾清、坤宁诸宫,西天、西番、汉经诸厂,五花宫两暖阁、东次阁,莫不有之。一鹏言:“祷祀繁兴,必魏彬、张锐余党。先帝已误,陛下岂容再误?臣巡视光禄,见一斋醮蔬食之费,为钱万有八千。陛下忍敛民怨,而不忍伤佞幸之心。况今天灾频降,京师道殣相望;边境戍卒,日夜荷戈,不得饱食,而为僧道靡费至此,此臣所未解。”报闻。

事件:皇帝听从太监崔文建议在乾清、坤宁等宫大量建立醮坛。郑一鹏上言指出祷祀频繁必定是魏彬、张锐余党所为。先帝已犯错误,陛下不应再犯。他巡视光禄寺见斋醮花费巨大。现在天灾频发,京师饿殍遍野,边境士兵食不果腹,却为僧道奢侈花费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一鹏,字九万,崔文,魏彬,张锐,朱厚照,武宗 · 地点:乾清宫,坤宁宫,京师

东厂理刑千户陶淳曲杀人,论谪戍。诏覆案,改拟带俸。一鹏与御史李东等执奏,并劾刑部侍郎孟凤,帝不听。给事中邓继曾、修撰吕柟、编修邹守益以言获罪,一鹏皆疏救。

事件:东厂理刑千户陶淳枉法杀人,本应谪戍,但皇帝下诏复审后改为带俸。郑一鹏与御史李东等坚持上奏,并弹劾刑部侍郎孟凤,皇帝不听。给事中邓继曾、修撰吕柟、编修邹守益因言获罪,郑一鹏都上疏营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一鹏,字九万,陶淳,李东,孟凤,邓继曾,吕柟,邹守益

宫中用度日侈,数倍天顺时。一鹏言:“今岁灾用诎,往往借支太仓,而清宁、仁寿、未央诸宫,每有赢积,率馈遗戚里。曷若留供光禄,彰母后德?”帝命乾清、坤宁二宫暂减十之一。鲁迷贡狮子、西牛、西狗、西马及珠玉诸物。一鹏引汉闭玉门关谢西域故事,请敕边臣量行赏赉,遣还国,勿使入京,彰朝廷不宝远物之盛德。不听。寻伏阙争“大礼”,杖于廷。

事件:郑一鹏指出宫中用度日益奢侈,是天顺时期的数倍。今年灾害用度不足,常借支太仓银两,而清宁等宫有盈余却馈赠亲戚。建议留供光禄寺以彰显母后之德。皇帝命乾清、坤宁二宫暂减十分之一。鲁迷进贡狮子等物,郑一鹏引用汉朝关闭玉门关谢绝西域的故事,建议边臣酌情赏赐后遣返。皇帝不听。不久因争‘大礼’被廷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一鹏,字九万 · 地点:清宁宫,仁寿宫,未央宫,太仓,玉门关,鲁迷

侍郎胡瓒、都督鲁纲督师讨大同叛卒,列上功状,请遍颁文武大臣、台谏、部曹及各边抚、按、镇、监赏。一鹏言:“桂勇诛郭监等,在瓒未至之先。徐毡儿等之诛,事由朱振,于瓒无与。瓒欲邀功冒赏,惧众口非议,乃请并叙以媚之。夫自大同构难,大臣台谏谁为陛下画一策者?孤城穷寇尚多逋逃,各边镇、抚相去数千里,安在其能犄角也?”请治瓒等欺罔罪,赏乃不行。

事件:侍郎胡瓒、都督鲁纲督师讨伐大同叛卒,列上功劳请遍赏。郑一鹏指出桂勇诛杀郭监等在胡瓒到达之前,徐毡儿等被诛是朱振功劳,与胡瓒无关。胡瓒想邀功冒赏,怕众人非议,于是请求一并叙功以讨好。他请求治胡瓒等欺罔之罪,赏赐于是停止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一鹏,字九万,胡瓒,鲁纲,桂勇,郭监,徐毡儿,朱振 · 地点:大同

时诸臣进言多获谴,而一鹏间得俞旨,益发舒言事。论杨宏不宜推宁夏总兵官;席书不宜讦费宏,留其弟春为修撰;王宪夤缘贵近,邓璋败事甘肃,不宜举三边总督;服阕尚书罗钦顺、请告祭酒鲁铎、被谪修撰吕柟宜召置经筵;廷臣乞省亲养疾,不宜概不许。诸疏皆侃侃。会武定侯郭勋欲得虎贲左卫以广其第,使指挥王琬等言,卫湫隘不足居吏士,而民郭顺者愿以宅易之。顺,勋家奴也,其宅更湫隘。一鹏与同官张嵩劾勋:“以敝宅易公署,骄纵罔上。昔窦宪改沁水园,卒以逆诛。勋谋夺朝廷武卫,其恶岂止宪比?部臣附势曲从,宜坐罪。”尚书赵璜等因自劾。诏还所易,勋甚衔之。而一鹏复以李福达狱劾勋,桂萼、张璁因坐以妄奏,拷掠除名。九庙灾,言官会荐遗贤及一鹏,竟不复召。久之,卒。隆庆初复官,赠光禄少卿。

事件:郑一鹏畅所欲言论杨宏不宜任宁夏总兵官,席书不宜攻击费宏等。武定侯郭勋欲扩大府第,让指挥王琬等人以民宅交换虎贲左卫。郑一鹏与张嵩弹劾郭勋用劣宅换公署,骄纵欺上,比窦宪更恶。尚书赵璜等自劾。诏命归还所换,郭勋怀恨。郑一鹏又以李福达狱弹劾郭勋,桂萼、张璁定他妄奏,拷问除名。九庙灾后言官推荐遗贤包括郑一鹏,但未再召用。后来去世,隆庆初复官赠光禄少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一鹏,字九万,杨宏,席书,费宏,费春,王宪,邓璋,罗钦顺,鲁铎,吕柟,郭勋,王琬,郭顺,赵璜,桂萼,张璁,窦宪 · 地点:宁夏,甘肃,三边,虎贲左卫,沁水园

唐枢,字惟中,归安人。嘉靖五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言官以李福达狱交劾郭勋,然不得狱辞要领。枢上疏言:

事件:唐枢是归安人,嘉靖五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言官因李福达狱交章弹劾郭勋,但未能掌握狱辞要领。唐枢上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郭勋 · 地点:归安 · 年号:嘉靖五年 · 公历:1526

李福达之狱,陛下驳勘再三,诚古帝王钦恤盛心。而诸臣负陛下,欺蔽者肆其谗,诌谀者溷其说,畏威者变其辞,访缉者淆其真。是以陛下惑滋甚,而是非卒不能明。臣窃惟陛下之疑有六。谓谋反罪重,不宜轻加于所疑,一也。谓天下人貌有相似,二也。谓薛良言弗可听,三也。谓李珏初牒明,四也。谓臣下立党倾郭勋,五也。谓崞、洛证佐皆仇人,六也。臣请一一辨之。

事件:唐枢上疏分析李福达狱,指出陛下再三驳勘是帝王钦恤之心,但诸臣欺蔽陛下。他提出陛下有六个疑点,并请求一一辨析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李福达,朱厚熜,世宗

福达之出也,始而王良、李钺从之,其意何为?继而惠庆、邵进禄等师之,其传何事?李铁汉十月下旬之约,其行何求?“我有天分”数语,其情何谋?“太上玄天,垂文秘书”,其辞何指?劫库攻城,张旗拜爵,虽成于进禄等,其原何自?钺伏诛于前,进禄败露于后,反状甚明。故陕西之人曰可杀,山西之人曰可杀,京畿中无一人不曰可杀,惟左右之人曰不可,则臣不得而知也。此不必疑一也。

事件:唐枢辨析第一个疑点,指出李福达谋反证据明确,不必怀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李福达,王良,李钺,惠庆,邵进禄,李铁汉

且福达之形最易辨识,或取验于头秃,或证辨于乡音,如李二、李俊、李三是其族,识之矣。发于戚广之妻之口,是其孙识之矣。始认于杜文柱,是其姻识之矣。质证于韩良相、李景全,是其友识之矣。一言于高尚节、王宗美,是鄜州主人识之矣。再言于邵继美、宗自成,是洛川主人识之矣。三言于石文举等,是山、陕道路之人皆识之矣。此不必疑二也。

事件:唐枢辨析第二个疑点,指出李福达形貌易辨识,多人可以证实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李福达,李二,李俊,李三,戚广,杜文柱,韩良相,李景全,高尚节,王宗美,邵继美,宗自成,石文举

薛良怙恶,诚非善人。至所言张寅之即福达,即李午,实有明据,不得以人废言。况福达踪迹谲密,黠慧过人,人咸堕其术中,非良狡猾亦不能发彼阴私。从来发摘告讦之事,原不必出之敦良朴厚之人。此不当疑三也。

事件:唐枢辨析第三个疑点,指出薛良虽非善人,但所言有据,不能因人废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薛良,张寅,李午,李福达

李珏因见薛良非善人,又见李福达无龙虎形、朱砂字,又见五台县张子真户内实有张寅父子,又见崞县左厢都无李福达、李午名,遂苟且定案,轻纵元凶。殊不知五台自嘉靖元年黄册始收,寅父子忽从何来?纳粟拜官,其为素封必非一日之积,前此何以隐漏?崞县在城坊既有李伏答,乃于左厢都追察,又以李午为真名,求其贯址,何可得也?则军籍之无考,何足据也?况福达既有妖术,则龙虎形、朱砂字,安知非前此假之以惑众,后此去之以避罪?亦不可尽谓薛良之诬矣。此不当疑四也。

事件:唐枢辨析第四个疑点,指出李珏定案轻率,军籍无考不足据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李珏,薛良,张寅,李福达,李午

京师自四方来者不止一福达,既改名张寅,又衣冠形貌似之,郭勋从而信之,亦理之所有。其为妖贼余党,亦意料所不能及。在勋自有可居之过,在陛下既宏议贵之恩,诸臣纵有倾勋之心,亦安能加之罪乎?此不用疑五也。

事件:唐枢辨析第五个疑点,指出郭勋自有可居之过,但诸臣不能加之罪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郭勋,李福达,张寅

鞫狱者曰诬,必言所诬何因。曰雠,必言所雠何事。若曰薛良,雠也,则一切证佐非雠也。曰韩良相、戚广,雠也,则高尚节、屈孔、石文举,非雠也。曰魏泰、刘永振,雠也,则今布按府县官非雠也。曰山、陕人,雠也,则京师道路之人非雠也。此不用疑六也。

事件:唐枢辨析第六个疑点,指出所言仇人不成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薛良,韩良相,戚广,高尚节,屈孔,石文举,魏泰,刘永振

望陛下六疑尽释,明正福达之罪。庶群奸屏迹,宗社幸甚。

事件:唐枢希望陛下尽释六疑,明正李福达之罪,以屏迹群奸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李福达

疏入,帝大怒,斥为民。其后《钦明大狱录》删枢疏不载。

事件:唐枢的奏疏呈上后,皇帝大怒,将他斥为民。后来《钦明大狱录》删除了他的奏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

枢少学于湛若水,深造实践。又留心经世略,九边及越、蜀、滇、黔险阻厄塞,无不亲历。蹑屩茹草,至老不衰。隆庆初,复官。以年老,加秩致仕。会高拱憾徐阶,谓阶恤录先朝建言诸臣,乃彰先帝之过,请悉停之,枢竟不录。

事件:唐枢年轻时师从湛若水,深造实践。留心经世之略,亲历九边及越、蜀、滇、黔险要之地,至老不衰。隆庆初年复官,因年老加秩致仕。高拱怨恨徐阶,认为徐阶恤录先朝建言诸臣是彰先帝之过,请求全部停止,唐枢竟未被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唐枢,字惟中,湛若水,高拱,徐阶 · 地点:九边,越,蜀,滇,黔

杜鸾,字羽文,陕西咸宁人。正德末进士。授大理评事。嘉靖初,伏阙争《大礼》,杖午门外。长沙盗李鉴与父华劫村聚,华诛,鉴得脱。后复行劫,捕获之。席书时抚湖广,劾知府宋卿故入鉴。帝遣大臣按之,言鉴盗有状,帝命逮鉴至京。书上言:“臣以议礼忤朝臣,问官故与臣左。乞敕法司会官覆。”于是鸾会御史苏恩再讯,无异词,疏言:“书以恶卿故为鉴奏辨,且以议礼为言。夫大礼之议,发于圣孝。书偶一言当意,动援此以挟陛下,压群僚。坏乱政体,莫此为甚。”帝重违书意,竟免鉴死,戍辽东。

事件:杜鸾是咸宁人,正德末年进士,授大理评事。嘉靖初年伏阙争‘大礼’被杖打。长沙盗贼李鉴与父亲李华抢劫,李华被诛,李鉴逃脱后再犯被捕。席书巡抚湖广时弹劾知府宋卿故意入罪李鉴。皇帝遣大臣审理,认为李鉴盗情属实,命逮捕至京。席书上言请求法司复审,杜鸾与御史苏恩再审无异词,上疏指出席书因憎恨宋卿而为李鉴辩护,并以议礼为借口,坏乱政体。皇帝违背席书意思,免李鉴死,戍辽东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杜鸾,字羽文,李鉴,李华,席书,宋卿,苏恩 · 地点:陕西咸宁,长沙,湖广,辽东

已,复有张寅之狱。鸾与刑部郎中司马相、御史高世魁司其牍。鸾上言:“往者李鉴之狱,陛下徇席书言,误恩废法,权幸遂以鬻狱为常,请托无忌。今勋谋又成矣。书曰‘以议礼招怨’,勋亦曰‘以议礼招怨’。书曰‘欲杀鉴以仇臣’,勋亦曰:‘欲杀寅以仇臣’。簧鼓圣聪,如出一口。以陛下尊亲之盛典,为奸邪掩覆之深谋,将使贿赂公行,乱贼接踵,非圣朝福也。”已而桂萼等力反前狱,鸾坐除名。

事件:后有张寅之狱。杜鸾与司马相、高世魁掌管案卷。杜鸾上言指出,之前李鉴之狱,陛下徇席书之言,误恩废法,导致权幸鬻狱成风。现在郭勋谋又成,席书和郭勋都以‘议礼招怨’为借口,迷惑圣听。以尊亲盛典为奸邪掩谋,将使贿赂公行。不久桂萼等力翻前案,杜鸾被除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杜鸾,字羽文,司马相,高世魁,席书,郭勋,桂萼

初,书之欲宽李鉴也,给事中管律言:“比言事者,每借议礼为词。或乞休,或引罪,或为人辨诉,于议礼本不相涉,而动必援引牵附,何哉?盖小人欲中伤人,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;而欲自固其宠,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欢也。乞诫自今言事者,据事直陈,毋假借,以累圣德。”帝是其言,命都察院晓示百官。越二日,御史李俨以世庙成,请恤录议礼获罪诸臣,且请详察是非:“议礼是而行事非者,不以是掩非。议礼非而行事是者,不以非掩是。使党与全消,时靡有争,则大公之治也。”未几,给事中陈皋谟亦言:“献皇帝追崇之礼,实出陛下至情。书辈乃贪为己功,互相党援,恣情喜怒,作福作威。若李鉴父子,成案昭然。书曲为申救,谓‘众以议礼憾臣,因陷鉴死’。夫议礼者,朝廷之公典,合与不合,何至深雠?纵使雠书,鉴非书子弟亲戚交游也,何故雠之?至郭勋党庇奸人,请属事露,则又代奸人妄诉,亦以议礼激众怒为言,不至于滥恩废法不已,岂不大可异哉!乞亟斥书、勋而置鉴重典,穷按勋请托事,使人心晓然,知权奸不足恃,国法不可干,然后逆节潜消,悻门永塞。”帝弗听。

事件:起初,席书想宽恕李鉴,给事中管律上言指出言事者常借议礼为词,请求诫勉言事者据实直陈。皇帝采纳,命都察院晓示百官。两天后,御史李俨因世庙建成,请恤录议礼获罪诸臣,并请详察是非。不久,给事中陈皋谟也上言,指出席书等贪功,党援作威,李鉴案成案昭然,席书申救并归咎议礼,郭勋党庇奸人也以议礼为言,请求斥责席书、郭勋,重处李鉴,追究郭勋请托之事。皇帝不听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管律,李俨,陈皋谟,席书,郭勋,李鉴

叶应骢,字肃卿,鄞人。正德十二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偕同官谏南巡,杖三十。嘉靖初,历郎中。伏阙争“大礼”,再下狱廷杖。

事件:叶应骢是鄞人,正德十二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曾偕同官谏阻南巡被杖打。嘉靖初年历任郎中,伏阙争‘大礼’,再次下狱廷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应骢,字肃卿 · 地点:

给事中潮阳陈洸素无赖。家居与知县宋元翰不相能,令其子柱讦元翰谪戍。元翰摭洸罪及帷薄事刊布之,名《辨冤录》。洸由是不齿于清议,尚书乔宇出之为湖广佥事。洸初尝言献帝不可称皇。而是时张璁、桂萼辈以议礼骤显,洸乃上疏言璁等议是,宜急去本生之称,因诋宇及文选郎夏良胜,而称引其党前给事中于桂、阎闳、史道,前御史曹嘉。帝即还洸等职,谪良胜于外。洸遂劾大学士费宏、尚书金献民、赵鉴、侍郎吴一鹏、朱希周、汪伟、郎中余才、刘天民、员外郎薛蕙、给事中郑一鹏悉邪党,而荐廖纪等十五人。俄又劾吏部尚书杨旦等。帝益大喜。立罢旦,擢纪代之。璁、萼辈遂引以击异己。给事中赵汉、御史朱衣等交章劾洸,而御史张日韬、戴金、蓝田又特疏论之。田并劾席书,且封上元翰《辨冤录》。都御史王时中请罢洸听勘。洸奏:“群奸恨臣抗议大礼,将令抚按杀臣,请遣一锦衣往”。洸意,锦衣可利诱也。得旨遣应骢及锦衣千户李经。应骢与焚香誓天,会御史熊兰、涂相等杂治,具上洸罪状至百七十二条。除赦前及暧昧者勿论,当论者十三条。罪恶极,宜斩,妻离异,子柱绞。洸惧,亡诣阙申诉。帝持应骢奏不下。尚书赵鉴、副都御史张润、给事中解一贯、御史郑本公等连章执奏。帝不得已,始命覆核。郎中黄绾力持应骢议。书、萼为居间不能得,要璁共奏,谓洸议礼臣,为法官所中。帝入其言,命免罪为民。大理卿汤沐及鉴、一贯更争之,不听。未几,“大礼”书成,并原洸妻子。应骢寻迁吉安知府,母丧归。

事件:陈洸素无赖,与知县宋元翰不和,令子宋柱诬告宋元翰被谪戍。宋元翰搜集陈洸罪行刊布《辨冤录》。陈洸不齿于清议,被调任湖广佥事。陈洸曾言献帝不可称皇,后张璁、桂萼以议礼显贵,陈洸上疏支持并诋毁他人。皇帝恢复陈洸职位,贬谪夏良胜。陈洸弹劾大批大臣为邪党,推荐廖纪等,皇帝大喜,罢杨旦,擢廖纪。张璁、桂萼借他打击异己。赵汉、朱衣等弹劾陈洸,蓝田弹劾席书并封上《辨冤录》。王时中请罢陈洸听勘。陈洸奏请遣锦衣卫。皇帝遣叶应骢和李经审理,叶应骢等审出陈洸罪状百七十二条,论死。陈洸申诉,皇帝压下奏疏。赵鉴等连章上奏,皇帝命覆核。黄绾坚持原议,但席书、桂萼等周旋,称陈洸是议礼臣被法官陷害。皇帝听信,免罪为民。大理卿汤沐等争之不听。后‘大礼’书成,陈洸妻子被赦。叶应骢迁吉安知府,因母丧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应骢,字肃卿,陈洸,宋元翰,宋柱,乔宇,张璁,桂萼,于桂,阎闳,史道,曹嘉,夏良胜,费宏,金献民,赵鉴,吴一鹏,朱希周,汪伟,余才,刘天民,薛蕙,郑一鹏,廖纪,杨旦,赵汉,朱衣,张日韬,戴金,蓝田,席书,王时中,李经,熊兰,涂相,黄绾,汤沐 · 地点:潮阳,湖广,吉安

六年,骢、萼益用事。而萼方掌刑部,廷臣马录等以劾郭勋下狱。洸谓乘此故案可反也,上书讦应骢等。萼因讼洸冤。遂逮洸、应骢、元翰、绾,而令按察使张祐等还籍候命,词连四百人。九卿及锦衣卫廷讯,应骢对曰:“某所持者王章耳,必欲直洸,惟诸公命。”刑部尚书胡世宁等心知洸罪重,而惩前大狱,不敢执。会是日黄雾四塞,狱弗竟。次日,又大风拔木。有诏修省,不用刑。乃当应骢按事不实律,为民,元翰、绾及田等贬斥有差,洸授冠带。霍韬再疏为洸讼不能得,洸益憾应骢。逾数年,更令人奏应骢勘狱时,酷杀无辜二十六人,下巡按李美覆勘。美言死者皆有状,非故杀。刑部尚书许赞白应骢无罪。帝特谪应骢戍辽东。是狱也,始终八载。凡攻洸与治洸狱者无不得罪,逮捕至百数十人。天下恶萼辈奸横,益羞言议礼臣矣。

事件:嘉靖六年,桂萼等更用事。陈洸乘马录等劾郭勋下狱之机,上书攻讦叶应骢等。桂萼为陈洸讼冤,于是逮捕陈洸、叶应骢、宋元翰、黄绾等,词连四百人。廷讯时,叶应骢坚持按律。刑部尚书胡世宁等不敢坚持。当天黄雾弥漫,案件未结。次日大风拔木,诏命修省不用刑。于是判叶应骢按事不实为民,宋元翰等贬斥,陈洸授冠带。霍韬再疏为陈洸辩未得。陈洸更恨叶应骢,几年后奏叶应骢酷杀无辜,下李美覆勘,李美言非故杀。刑部尚书许赞白叶应骢无罪,但皇帝特谪叶应骢戍辽东。此案历时八年,涉及数百人,天下厌恶桂萼等奸横,以议礼臣为羞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应骢,字肃卿,桂萼,马录,郭勋,陈洸,宋元翰,黄绾,张祐,胡世宁,霍韬,李美,许赞 · 地点:辽东 · 年号:嘉靖六年 · 公历:1527

应骢赴戍所,道经苏州。知府治具候之,立解维去,致馈不受。十六年赦归。明堂大享礼成,复寇带。应骢敦行谊,好著书,数更患难气不挫。

事件:叶应骢赴戍所途经苏州,知府准备宴席等候,他立即解缆离去,不接受馈赠。嘉靖十六年赦归。明堂大享礼成后复官。叶应骢品行敦厚,好著书,历经患难气节不挫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应骢,字肃卿 · 地点:苏州 · 年号:嘉靖十六年 · 公历:1537

黄绾,息人。为刑部主事,谏南巡被杖。历郎中,出为绍兴知府,以宽大为治。被征时,士民哭震野,争致赆,绾止取二钱。至京,下诏狱,瘐死。隆庆初,赠太常少卿。

事件:黄绾是息人,任刑部主事,谏阻南巡被杖。历任郎中,出为绍兴知府,治理宽大。被征召时,士民哭泣送行,争相馈赠,黄绾只取二钱。到京后下诏狱,病死。隆庆初年赠太常少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黄绾 · 地点:息,绍兴

蓝田,即墨人。争“大礼”被杖。张璁掌都察院,考察其属,落职归。

事件:蓝田是即墨人,争‘大礼’被杖。张璁掌都察院时,考察下属,蓝田落职归乡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蓝田,张璁 · 地点:即墨

解一贯,字曾唯,交城人。正德十六年进士。除工科给事中。陈讲学、修德、亲贤、孝亲、任相、远奸、用谏、谨令、戒欲、恤民十事。世宗嘉纳之。嘉靖元年偕御史出核牧马草场。太监阎洪等奏遣中官一人与俱,一贯言不可,乃已。还朝,劾太监谷大用、李玺夺产殃民罪,帝宥之。而内臣、勋戚所据庄田,率归之民。帝为后父陈万言营第,极壮丽。一贯力请裁节,复助杨廷和争织造,皆不纳。历刑科左右给事中。云南巡按郭楠以建言,广东按察使张祐、副使孙懋以辱官校,皆逮治;御史方启颜以杖死宦官家人落职;元城知县张好古以拘责戚畹家族镌级,一贯皆论救。忤旨,停俸。

事件:解一贯是交城人,正德十六年进士,任工科给事中。上疏陈十事,世宗嘉纳。嘉靖元年偕御史核牧马草场,反对太监阎洪派中官同行。还朝弹劾太监谷大用、李玺夺产殃民,皇帝宽恕。内臣、勋戚庄田归民。皇帝为后父陈万言营第,解一贯力请裁节,助杨廷和争织造,皆不纳。历刑科给事中,论救郭楠、张祐、孙懋、方启颜、张好古等,忤旨停俸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解一贯,字曾唯,阎洪,谷大用,李玺,陈万言,杨廷和,郭楠,张祐,孙懋,方启颜,张好古 · 地点:交城,云南,广东,元城 · 年号:嘉靖元年 · 公历:1522

寻进吏科都给事中。教授王价、录事钱予勋以考察罢,假议礼希复用。一贯等言:“如此,将坏祖宗百年制。”事竟寝。张璁、桂萼日击费宏不已,一贯偕同官言:“宏立朝行事,律以古大臣固不能无议。但入仕至今,未闻有大过。至璁、萼平生奸险,特以议礼一事偶合圣心。超擢以来,凭恃宠灵,凌轹朝士。与宏积怨已久,欲夺其位而居之。陛下以累疏俱付所司,而于其终乃曰‘尔等宜各修乃职’,盖所以阴折其奸谋者至矣。二三臣不体至意,或专攻宏,或兼攻璁、萼,不知能去宏,不能去璁、萼也。君子难进易退,小人则不然。宏恤人言,顾廉耻,犹可望以君子。璁、萼则小人之尤,何所忌惮?苟其计得行,则奸邪气势愈增,善类中伤无已,天下事将大有可虑者。”时郑洛书、张录皆论三人事,而一贯言尤切。诏下之所司。璁、萼等衔不已,竟谪开州判官以卒。

事件:解一贯升任吏科都给事中。王价、钱予勋因考察罢免,假借议礼希复用,解一贯等反对,事寝。张璁、桂萼不断攻击费宏,解一贯偕同官上言,指出费宏虽有可议,但无大过,张璁、桂萼奸险,凭恃宠信凌轹朝士,欲夺费宏之位。陛下阴折其奸谋,但臣子不体圣意。解一贯言尤切,诏下所司。张璁、桂萼怀恨,谪解一贯为开州判官,卒于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解一贯,字曾唯,王价,钱予勋,张璁,桂萼,费宏,郑洛书,张录 · 地点:开州

郑洛书,字启范,莆田人。弱冠登进士,授上海知县,有善政。嘉靖四年召拜御史。张璁、桂萼以陈九川事讦费宏,洛书与同官郑气言:“九川事,人谓璁、萼与谋,固已得罪公论,而宏取与之际亦未明。夫朝廷有纪纲,大臣重进退,宏、璁、萼皆不可不去。宏不去,则有持禄保位之诮,璁、萼不去,亦冒蹊田夺牛之嫌。”诏责洛书妄言。

事件:郑洛书是莆田人,弱冠进士,授上海知县有善政。嘉靖四年召拜御史。张璁、桂萼以陈九川事攻击费宏,郑洛书与郑气上言,认为陈九川事张璁、桂萼有谋,费宏取与未明,三人都应去职。诏责郑洛书妄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洛书,字启范,郑气,张璁,桂萼,陈九川,费宏 · 地点:莆田,上海 · 年号:嘉靖四年 · 公历:1525

帝赐尚书赵鉴、席书诗翰,洛书言:“陛下眷礼大臣,此虞廷赓歌之风也。愿推此心以念旧。如致仕大臣刘健、谢迁、林俊、孙交等,特降宸章,咨访时政,则圣德益宏。又推此心以赦过。如迁谪丰熙、刘济、余宽、王元正等,特垂仁恩,量与牵复,则圣度益广。”报闻。李福达狱起,帝将亲鞫之,洛书曰:“陛下操独断之威,使法官尽得罪,虽有张释之、于定国,不获抗辨于人主之前,何以使刑罚中!”帝怒,将罪之,杨一清力解而止。寻出视南畿学政,道闻丧归。

事件:皇帝赐尚书赵鉴、席书诗翰,郑洛书上言陛下眷礼大臣,愿推此心念旧赦过,如咨访致仕大臣刘健等,赦免迁谪丰熙等。李福达狱起,皇帝将亲审,郑洛书指出陛下独断使法官得罪,即使张释之、于定国也不能抗辩,何以使刑罚公正。皇帝怒,杨一清力解得免。不久出视南畿学政,途中闻丧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洛书,字启范,赵鉴,席书,刘健,谢迁,林俊,孙交,丰熙,刘济,余宽,王元正,李福达,张释之,于定国,杨一清 · 地点:南畿

十二年京察事竣,更命科道官互纠,洛书被劾落职。给事中饶秀为御史所劾,无所泄愤,复劾洛书及王重贤等九人贪污阘茸。重贤等皆降黜。时论骇之。洛书家居再逾岁卒,年三十九。子开,往依上海。上海人治田百亩资之。岁一至,收其入以归。

事件:嘉靖十二年京察后,科道官互纠,郑洛书被劾落职。给事中饶秀被御史弹劾,泄愤再劾郑洛书及王重贤等九人贪污,王重贤等降黜。时论骇然。郑洛书家居一年多后去世,年三十九。其子郑开往依上海,上海人给田百亩资助,每年收租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郑洛书,字启范,饶秀,王重贤 · 地点:上海 · 年号:嘉靖十二年 · 公历:1533

张录,字宗制,城武人。正德六年进士。授太常博士,擢御史。嘉靖初,伏阙争“大礼”,下狱廷杖。出按畿辅,劾宣府诸将失事,皆伏辜。西域鲁迷贡狮子、西牛方物,言所贡玉石计费二万三千余金,往来且七年,邀中国重赏。录言:“明王不贵异物。今二狮日各饲一羊,是岁用七百余羊也。牛食刍菽,今乃食果饵,则食人之食矣。愿返其献,归其人,薄其赏,以阻希望心。”帝不能用。

事件:张录是城武人,正德六年进士,授太常博士,擢御史。嘉靖初争‘大礼’下狱廷杖。出按畿辅,弹劾宣府诸将失事。西域鲁迷进贡狮子等物,花费巨大,要求重赏。张录上言明王不贵异物,饲养狮子等耗费巨大,建议返献归人,薄赏以阻其望。皇帝不听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录,字宗制 · 地点:城武,宣府,鲁迷

张璁擢兵部侍郎,录与诸御史争之,不听。璁与桂萼屡攻费宏,录言:“今水旱相仍,变异迭出,正臣工修省时。诸人为国股肱,相倾排若此,欲弭灾变,不亦难乎?乞并黜三人,以回天谴。”帝为戒谕璁、萼。后璁以侍郎总台事,修前憾。言录不谙宪体,遂罢归。家居二十年,卒。

事件:张璁升兵部侍郎,张录与御史争之不听。张璁与桂萼屡攻费宏,张录上言水旱变异频发,正是臣工修省之时,大臣相倾排,欲弭灾变更难,请求并黜三人。皇帝戒谕张璁、桂萼。后张璁总台事,报复张录,称他不谙宪体,罢归。家居二十年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录,字宗制,张璁,桂萼,费宏

陆粲,字子余,长州人。少谒同里王鏊,鏊异之曰:“此子必以文名天下。”嘉靖五年成进士,选庶吉士。七试皆第一。张璁、桂萼尽出庶吉士为部曹、县令,粲以才独得工科给事中。劲挺敢言。疏言:“我朝太祖至宣宗,大臣造膝陈谋,不啻家人父子。自英宗幼冲,大臣为权宜计,常朝奏事,先日拟旨,其余政事具疏封进,沿袭至今。今陛下锐意图治,愿每日朝罢,退御便殿,延见大臣;侍从台谏轮日奏对;抚按藩臬廷辞入谢,召访便宜;复妙选博闻有道之士,更番入直,讲论经史,如仁宗弘文阁故事。则上下情通,而天下事毕陈于前矣。”帝不能用。既言资格独重进士,致贡举无上进阶,州县教职过轻,王官终身禁锢,皆宜变通。因陈久任使、慎考察、汰冗官诸事,而终之以复制科,仿唐、宋法,数岁一举,以待异才:“高者储之禁近,其次分置诸曹,先有官者递进,庶人才毕出,野无遗贤。”

事件:陆粲是长州人,少时谒见王鏊,被称必以文名天下。嘉靖五年进士,选庶吉士,七试第一。张璁、桂萼将庶吉士外放,陆粲以才独留工科给事中。他上疏建议恢复大臣造膝陈谋的传统,每日延见大臣,轮日奏对,召访便宜,选博学之士入直讲经,如仁宗弘文阁故事。又论资格重进士、教职过轻等,建议复制科选拔人才。皇帝不能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王鏊,张璁,桂萼,朱元璋,太祖,朱瞻基,宣宗,朱祁镇,英宗,朱高炽,仁宗 · 地点:长州 · 年号:嘉靖五年 · 公历:1526

寻偕御史郗元洪清核马房钱谷。抗疏折御马太监阎洪,宿弊为清。与同官刘希简争张福达狱。帝怒,俱下诏狱。杖三十,释还职。事具《熊浃传》。

事件:陆粲偕御史郗元洪清核马房钱谷,抗疏折服御马太监阎洪,清除宿弊。与刘希简争张福达狱,皇帝怒,下诏狱杖三十,释还职。事见《熊浃传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郗元洪,阎洪,刘希简,张福达,熊浃

张璁、桂萼并居政府,专擅朝事。给事中孙应奎、王准发其私,帝犹温旨慰谕。粲不胜愤,上疏曰:

事件:张璁、桂萼同居政府,专擅朝事。给事中孙应奎、王准揭发其私,皇帝仍温旨慰谕。陆粲不胜愤慨,上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张璁,桂萼,孙应奎,王准

璁、萼,凶险之资,乖僻之学。曩自小臣赞大礼,拔置近侍,不三四年位至宰弼。恩隆宠异,振古未闻。乃敢罔上逞私,专权招贿,擅作威福,报复恩仇。璁狠愎自用,执拗多私。萼外若宽迂,中实深刻。忮忍之毒一发于心,如蝮蛇猛兽,犯者必死。臣请姑举数端言之。

事件:陆粲上疏弹劾张璁、桂萼,指出他们凶险乖僻,自小臣赞大礼后位至宰弼,恩宠空前。却罔上逞私,专权招贿,擅作威福,报复恩仇。张璁狠愎自用,桂萼外宽内深,如蝮蛇猛兽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张璁,桂萼

萼受尚书王琼赂遗钜万,连章力荐,璁从中主之,遂得起用。昌化伯邵杰,本邵氏养子,萼纳重贿,竟使奴隶小人滥袭伯爵。萼所厚医官李梦鹤假托进书,夤缘受职,居室相邻,中开便户往来,常与萼家人吴从周等居间。又引乡人周时望为选郎,交通鬻爵。时望既去,胡森代之。森与主事杨麟、王激又辅臣乡里亲戚也。

事件:陆粲列举桂萼受王琼贿赂钜万,连章力荐,张璁主使,使其起用。桂萼纳重贿让邵氏养子邵杰滥袭伯爵。医官李梦鹤假托进书,与桂萼家人居间往来。引乡人周时望为选郎,交通鬻爵。周时望去后,胡森代之,胡森与杨麟、王激都是辅臣乡里亲戚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桂萼,王琼,邵杰,李梦鹤,吴从周,周时望,胡森,杨麟,王激 · 地点:昌化

铨司要地,尽布私人。典选仅逾年,引用乡故,不可悉数。如致仕尚书刘麟,其中表亲也。侍郎严嵩,其子之师也。佥都御史李如圭,由按察使一转径入内台,南京太仆少卿夏尚朴,由知府期月遂得清卿,礼部员外张敔假历律而结知,御史戴金承风搏击,甘心鹰犬,皆萼姻党,相与朋比为奸者也。礼部尚书李时柔和善逢,猾狡多智,南京礼部尚书黄绾曲学阿世,虚谈眩人,谕德彭泽夤缘改秩,躐玷清华,皆阴厚于璁而阳附于萼者也。

事件:陆粲指出铨司要地尽布私人,典选逾年引用乡故无数。如刘麟是桂萼中表亲,严嵩是其子之师,李如圭由按察使径入内台,夏尚朴由知府期月得清卿,张敔假历律结知,戴金甘心鹰犬,都是桂萼姻党。李时柔和善逢,黄绾曲学阿世,彭泽夤缘改秩,都阴厚张璁阳附桂萼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刘麟,严嵩,李如圭,夏尚朴,张敔,戴金,李时,黄绾,彭泽 · 地点:南京

璁等威权既盛,党与复多,天下畏恶,莫敢讼言。不亟去之,凶人之性不移,将来必为社稷患。

事件:陆粲指出张璁等威权既盛,党与众多,天下畏恶,不敢讼言。不赶快除去,凶人本性不移,将来必成社稷之患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张璁

帝大感悟,立下诏暴璁、萼罪状,罢其相;而以粲不早发,下之吏。

事件:皇帝大感悟,立即下诏公布张璁、桂萼罪状,罢免其相位;但因陆粲未早揭发,将他下交吏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张璁,桂萼

既而詹事霍韬力诋粲,谓杨一清嗾之。希简言:“璁、萼去位由圣断。且使犬谓之嗾,韬以言官比之犬,侮朝廷。”而帝竟纳韬言,召璁还,夺一清官,下希简诏狱,释还职,谪粲贵州都镇驿丞。

事件:詹事霍韬力诋陆粲,称杨一清指使。刘希简言张璁、桂萼去位由圣断,霍韬比言官为犬侮辱朝廷。皇帝竟纳霍韬言,召张璁还,夺杨一清官,下刘希简诏狱,释还职,谪陆粲为贵州都镇驿丞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霍韬,杨一清,刘希简,张璁 · 地点:贵州都镇

稍迁永新知县。前后获盗数百人,奸猾屏迹。久之,以念母乞归。论荐者三十余疏,皆报罢。霍韬亦荐粲,粲曰:“天下事大坏憸人手,尚欲以余波污我耶?”母殁,毁甚,未终丧而卒。

事件:陆粲稍迁永新知县,获盗数百人,奸猾屏迹。后因念母乞归,论荐者三十余疏皆报罢。霍韬亦荐他,陆粲拒绝。母亲去世,哀毁过甚,未终丧而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陆粲,字子余,霍韬 · 地点:永新

刘希简,字以顺,汉州人。进士。除行人。为工科给事中,甫五月,两以直言得罪,声大振。久之,谪县丞。终巩昌知府。

事件:刘希简是汉州人,进士,除行人,为工科给事中。刚五月,两次因直言得罪,声名大振。久后谪县丞,终巩昌知府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希简,字以顺 · 地点:汉州,巩昌

王准。字子推,世籍秦府仪卫司。准以进士授知县。为礼科给事中,巡视京营,劾郭勋专恣罪。明年,劾璁、萼引私人。璁、萼罢,准亦下吏,谪富民典史。稍迁知县。都御史汪鋐萘希璁指,以考察罢之。

事件:王准弹劾郭勋专权,次年弹劾张璁、桂萼引荐私人,被贬富民典史,后遭汪鋐以考察为由罢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准,王子推,郭勋,武定侯,张璁,张孚敬,桂萼,汪鋐 · 地点:秦府仪卫司,西安,富民,富民县

邵经邦,字仲德,仁和人。正德十六年进士。授工部主事。榷荆州税,甫三月,税额满,遂启关任商舟往来。进员外郎。

事件:邵经邦中进士后任工部主事,到荆州收税,三个月税额满后开放关卡让商船自由往来,后升员外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邵经邦,邵仲德 · 地点:仁和,杭州,荆州 · 年号:正德十六年 · 公历:1521

嘉靖八年冬十月,日有食之。经邦时官刑部,上疏曰:

事件:嘉靖八年十月发生日食,邵经邦当时任刑部官,上疏进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邵经邦 · 年号:嘉靖八年 · 公历:1529

兹者正阳之月,有日食之异。质诸《小雅十月》之篇,变象悬符。说《诗》者谓阴壮之甚,由不用善人,而其咎专归皇父。然则今之调和变理者,得无有皇父其人乎?迩陛下纳陆粲言,命张璁、桂萼致仕。寻以璁议礼有功,复召辅政。人言籍籍,陛下莫之恤也。乃天变若此,安可勿畏?

事件:邵经邦引用《诗经》解释日食,认为天变是由于不用善人,提到皇帝召还张璁、桂萼,并上疏劝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邵经邦,陆粲,张璁,桂萼 · 年号:嘉靖八年 · 公历:1529

夫议礼与临政不同。议礼贵当,临政贵公。正皇考之徽称,以明父子之伦,礼之当也。虽排众论,任独见,而不以为偏。若夫用人行政,则当辨别忠邪,审量才力,与天下之人共用之,乃为公耳。今陛下以璁议礼有功,不察其人,不揆其才,而加之大任,似私议礼之臣也。私议礼之臣,是不以所议者为公礼也。夫礼唯至公,乃可万世不易。设近于私,则固可守也,亦可变也。陛下果以尊亲之典为至当,而欲子孙世世守之乎?则莫若于诸臣之进退,一付诸至公,优其赉予,全其终始,以答其议礼之功,而博求海内硕德重望之贤,以弼成正大光明之业,则人心定,天道顺,俾万年之后,庙号世宗,子孙百世不迁,顾不伟欤?如徒加以非分之任,使之履盈蹈满,犯天人之怒,亦非璁等福也。

事件:邵经邦上疏议论礼与政的区别,批评皇帝因张璁议礼有功而重用他,认为应公正用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邵经邦,张璁 · 年号:嘉靖八年 · 公历:1529

帝大怒,立下镇抚司拷讯。狱上,请送法司拟罪。帝曰:“此非常犯,不必下法司。”遂谪戍福建镇海卫。十六年,皇子生,大赦。惟经邦与丰熙等八人不在赦例。

事件:邵经邦因上疏触怒皇帝,被拷讯后谪戍福建镇海卫。嘉靖十六年皇子出生大赦,但他不在赦免之列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邵经邦,丰熙,陈九川 · 地点:福建镇海卫,福建 · 年号:嘉靖十六年 · 公历:1537

经邦之戍所,闭户读书。与熙及同戍陈九川,时相讨论。居镇海三十七年卒。闽人立寓贤祠祀三人。隆庆初复官。

事件:邵经邦在戍所闭门读书,与丰熙、陈九川讨论学问。居住三十七年后去世,福建人建祠祭祀他们。隆庆初年恢复官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邵经邦,丰熙,陈九川 · 地点:镇海,福建,闽,福建

刘世扬,字实甫,闽人。正德十二年进士。改庶吉士,除刑科给事中。世宗即位,议加兴献帝皇号,世扬疏谏。都察院牒司礼监,摄中官吴善良。帝手批原牒付刑科,以善良付司礼。世扬言:“祖宗制,凡降诏旨必书于题奏疏揭,或登闻鼓状,乃发六科,宣于诸曹。或国有大事,上命先发,诸曹必补牍,于次日早朝进之,无竟批文牍者。今旨从中出,亵天语,更旧制,不可。”帝不听。已,列先朝直臣舒芬、马汝骥、王思、王应轸、张原等二十人,请加恩以旌忠直,诸臣各进秩一等。尝因灾异,世扬请仿古人几杖箴铭之义,取圣贤格言书殿庑,帝纳之。

事件:刘世扬中进士后任给事中,世宗即位时上疏谏议加兴献帝皇号,并列举前朝直臣请求加恩。因灾异建议书写格言在殿中,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世扬,刘实甫,舒芬,马汝骥,王思,王应轸,张原 · 地点:闽,福建 · 年号:正德十二年 · 公历:1517

历吏科左给事中,进都给事中。与同官李仁劾詹事顾鼎臣污佞,且言今日詹事即他日辅臣。帝怒,诘詹事进辅臣,出何典例?世扬等引罪。帝怒不解,予杖,下诏狱,既乃得释。帝以久旱躬祷,世扬言在狱系囚及建言谪戍诸臣怨咨之气,上干天和,请悉疏释。帝不能用。张璁、桂萼被劾罢,帝责谏官不言。世扬等乃尽劾璁、萼党尚书王琼而下数十人,章下吏部。而尚书方献夫亦璁、萼党也,但去编修金璐、御史敖钺、太仆丞姚奎、郎中刘汝輗、员外郎张敔、郭宪、待诏叶幼学、储良才八人而已。未几,复偕同官赵汉等陈修省八事。中言:“大学士石瑶贞介,殁未易名。尚书李鐩,国之盗臣,身后遗金得谥。给事中郑一鹏坐论杨一清再杖削职,一清败,一鹏宜复官。”

事件:刘世扬弹劾顾鼎臣,皇帝怒责。因旱灾建议释放囚犯和谪戍大臣。张璁、桂萼被劾罢后,刘世扬等弹劾其党羽王琼等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世扬,李仁,顾鼎臣,张璁,桂萼,王琼,方献夫,金璐,敖钺,姚奎,刘汝輗,张敔,郭宪,叶幼学,储良才,赵汉,石瑶,李鐩,郑一鹏,杨一清

世扬发璁、萼党,见憾于璁,一鹏又尝忤璁、萼。会璁已再相,而瑶实前赐谥,璁因激帝怒,谓给事言皆妄。乃谪世扬江西布政司照磨,停汉等俸,然鐩谥亦由此夺。世扬屡迁河南提学佥事。告归,卒。

事件:刘世扬揭露张璁、桂萼党羽,被张璁怨恨。后张璁再相,借石瑶谥号事激怒皇帝,刘世扬被贬为江西布政司照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世扬,张璁,郑一鹏,石瑶 · 地点:江西布政司,江西

赵汉,字鸿逵,平湖人。正德六年进士。授建昌推官。擢南京户科给事中,改兵科。嘉靖初,尚书林俊以执奏狱囚李凤阳,被旨诘责。汉因言:“太监崔文乱政,巧逞奸欺,不特庇一李凤阳而已。工部尚书赵璜发文家人罪。文辄捕其谍者,痛杖几死,曰‘此杖寄与赵尚书’,其无状至此。望急谴逐,毋为新政累。”不听。已,哭争“大礼”,系诏狱廷杖。

事件:赵汉中进士后任推官,后任给事中。嘉靖初,弹劾太监崔文乱政,并哭争‘大礼’,被下诏狱廷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赵汉,赵鸿逵,林俊,崔文,赵璜 · 地点:平湖,浙江平湖,南京 · 年号:正德六年 · 公历:1511

历吏科左给事中。以疾去。起故官,迁工科都给事中。疏言:“内阁桂萼、翟銮称病三月,未尝以旷职恳辞。张璁久专政权,亦未闻引贤共济。乞谕銮、萼亟去,简用两京大臣及家居耆旧,以分璁任。”上摘其讹字诘之,谕璁毋避,趣赴阁。璁因言汉忠谋,宜令备列堪内阁者。帝即令汉举所欲用,汉惶恐言:“臣欲璁引贤,无私主。”帝怒,责汉对不以实,趣以名上。汉益惧,言:“辅臣简命,出自朝廷,非小臣所敢预。”帝乃宥之,夺俸一月。寻出为陕西右参政,告归。久之,以故官起山西。不数月复致仕。

事件:赵汉上疏要求桂萼、翟銮离职,简用大臣分担张璁权力。被贬为陕西右参政,告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赵汉,桂萼,翟銮,张璁 · 地点:陕西右参政,陕西

子伊,广西副使。年四十,即以养父归。屡征不起。

事件:赵汉的儿子赵伊任广西副使,四十岁就因养父归乡,屡次征召不出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赵伊 · 地点:广西

魏良弼,字师说,新建人。嘉靖二年进士。授松阳知县,召拜刑科给事中。采木侍郎黄衷事竣归家,乞致仕,未许。缉事者奏衷潜入京师。帝怒,夺衷职。良弼言衷大臣,入都岂能隐,乞正言者欺罔罪,不报。

事件:魏良弼中进士后任知县,后召为给事中。为黄衷辩护,请求处罚诬告者,未果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魏良弼,魏师说,黄衷 · 地点:新建,江西新建,松阳,浙江松阳 · 年号:嘉靖二年 · 公历:1523

张璁、桂萼初罢相,诏察其党。给事中刘世扬等议及良弼。以吏部言,得留。寻命巡视京营。劾罢提督五军营保定伯梁永福、太仆卿曾直,罪武定侯郭勋家奴,论团营兵政之弊,又请发银米振京师饥,直声大著。会南京御史马<敭>等以劾吏部尚书王琼被逮,良弼请释之。帝怒,并下诏狱。论赎还职,仍夺俸一年。三迁至礼科都给事中。

事件:魏良弼弹劾罢免梁永福、曾直,惩治郭勋家奴,议论团营兵弊,请求赈济饥民。因南京御史弹劾王琼被逮,魏良弼求情,被下诏狱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魏良弼,刘世扬,张璁,桂萼,梁永福,曾直,郭勋,马敭,王琼 · 地点:京营,南京

十一年八月,彗星见东井,芒长丈余。良弼引占书言:“彗星晨见东方,君臣争明。彗孛出井,奸臣在侧。大学士张孚敬专横窃威福,致奸星示异,亟宜罢黜。”孚敬奏良弼挟私。帝已疑孚敬,两疏皆报闻。给事中秦鳌疏再入,孚敬竟罢去。逾月,良弼复偕同官劾吏部尚书汪鋐。帝方向鋐,夺良弼俸。鋐、孚敬俱恨良弼。

事件:嘉靖十一年八月彗星出现,魏良弼引用占书弹劾张孚敬专横。后又弹劾汪鋐,被夺俸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魏良弼,张孚敬,汪鋐,秦鳌 · 地点:东井,南京 · 年号:嘉靖十一年 · 公历:1532

明年元日,副都御史王应鹏坐事下诏狱。良弼言履端之始,不宜以微过系大臣。帝怒,再下诏狱。狱卒讶曰:“公又来耶!”为垂涕。寻复职,夺俸。时孚敬复起柄政,与鋐修前郤,以考察后命科道官互纠,又奏上十一人,又不及良弼。孚敬益怒,拟旨切责,令吏部再考。鋐乃别纠二十六人,而良弼及秦鳌、叶洪皆前劾孚敬、鋐者,中外大骇。良弼竟坐不谨削籍。隆庆初,诏起废籍。以年老即家拜太常少卿,致仕,卒。天启初,追谥忠简。

事件:嘉靖十二年元日,副都御史王应鹏下诏狱,魏良弼进言触怒皇帝再次下狱。后张孚敬复相报复,魏良弼被削籍。隆庆初起用致仕,天启初追谥忠简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魏良弼,王应鹏,张孚敬,汪鋐,秦鳌,叶洪 · 年号:嘉靖十二年 · 公历:1533

叶洪,字子源,德州人。嘉靖八年进士。授户科给事中。十一年肇举祈谷礼于圜丘,帝不亲祀。洪疏谏,帝责洪妄言。寻巡视京营,进工科右给事中。汪鋐迁吏部尚书,洪极论其奸,忤旨夺俸。明年考察,鋐修怨,遂坐洪浮躁,贬宁国县丞。居二年,复以大计夺其职。言者屡讼冤,不复用。

事件:叶洪中进士后任给事中,嘉靖十一年因皇帝不亲祀祈谷礼上疏谏,被责。后弹劾汪鋐奸邪,被贬宁国县丞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叶洪,叶子源,汪鋐 · 地点:德州,山东德州,宁国,安徽宁国 · 年号:嘉靖八年,嘉靖十一年 · 公历:1529,1532

秦鳌,字子元,昆山人。嘉靖五年进士。授行人。擢兵科给事中。劾魏国公徐鹏举、中官赖义不法状,义罢还。彗星见,劾张孚敬妒贤病国,拟议诏旨,辄引以自归。帝遂罢孚敬。已,孚敬再相。汪鋐承风指以考察谪鳌东阳县丞。屡迁福建右参议。卒官。

事件:秦鳌中进士后任给事中,弹劾徐鹏举、赖义不法。彗星出现时弹劾张孚敬,导致张孚敬被罢。后被汪鋐贬为东阳县丞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秦鳌,秦子元,徐鹏举,赖义,张孚敬,汪鋐 · 地点:昆山,江苏昆山,东阳,浙江东阳 · 年号:嘉靖五年,嘉靖十一年 · 公历:1526,1532

又有张寅者,太仓人。嘉靖初进士。历南京御史。尝劾礼部侍郎黄绾十罪。比张孚敬罢政,寅言其憸邪蠹政,不可悉数,请追所赐封诰、银章之属,明正其辟。并劾左都御史汪鋐阴贼邪媚。帝怒,谪高唐判官。屡迁南京文选郎中。会简宫僚,改春坊右司直兼翰林院检讨。未几,被劾罢。

事件:张寅是太仓人,任南京御史。曾弹劾黄绾十罪。张孚敬罢政后上疏弹劾其奸邪,并劾汪鋐阴险,被贬高唐判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寅,黄绾,张孚敬,汪鋐 · 地点:太仓,江苏太仓,南京,高唐,山东高唐

赞曰:《书》曰:“非佞折狱,惟良折狱,罔非在中。”又曰:“明启刑书,胥占咸庶中。”正言折狱之不可不得其中也。张寅、李钅盬,罪状昭然。中于郭勋、席书之说,廷臣获罪,而寅还职,钅盬宥死。陈洸罪至百七十二条,竟得免死,而犹上书讼冤,凡攻洸之恶与治洸之狱者,逮捕至百数十人。皆由议礼触众怒,一言有以深入帝隐。甚矣,佞人之可畏也。夫反成案似于明,出死罪似于仁,而不知其借端报复,刑罚失中。佞良之辨,可弗审欤!

事件:赞曰引用《书经》评论折狱要公正。举例张寅、李鋐罪状明显,但因郭勋、席书之说,廷臣获罪,而张寅还职,李鋐赦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寅,李鋐,郭勋,席书,陈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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