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223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二百二十三 列传第一百十一

○盛应期 朱衡(翁大立 潘志伊) 潘季驯 万恭 吴桂芳 (傅希挚) 王宗沐(子士崧 士琦 士昌 从子士性) 刘东星(胡瓒) 徐贞明(伍袁萃)

事件:列传目录,列出后续人物。 · 人物:盛应期,朱衡,翁大立,潘志伊,潘季驯,万恭,吴桂芳,傅希挚,王宗沐,王士崧,王士琦,王士昌,王士性,刘东星,胡瓒,徐贞明,伍袁萃

盛应期,字思徵,吴江人。弘治六年进士。授都水主事,出辖济宁诸闸。太监李广家人市私盐至济,畏应期,投水中去。会南京进贡内官诬应期阻荐新船,广从中构逮应期及主事范璋下诏狱。璋筦卫河,亦忤中贵者也。狱具,谪云南驿丞。稍迁禄丰知县。正德初,历云南佥事。武定知府凤应死,其妻摄府事,子朝鸣为寇。应期单车入其境,母子惶怖,归所侵。策凤氏终乱,奏降其秩,设官制之。寝不行,后卒叛。与御史张璞、副使晁必登抑镇守太监梁裕。裕劾三人,俱逮下诏狱,璞竟拷死。

事件:盛应期中进士后任官,因得罪太监被贬,后处理土司事务,弹劾镇守太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盛应期,李广,范璋,凤应,凤朝鸣,张璞,晁必登,梁裕 · 地点:吴江,济宁,云南,禄丰,武定 · 年号:弘治六年,正德初 · 公历:1493,1506

会乾清宫灾,应期得复职,四迁至陕西右布政使。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四川。讨平天全六番招讨使高文林。会泉江僰蛮普法恶作乱,富顺奸民谢文礼、文义附之。法恶死,指挥何卿等先后讨诛文礼、文义。应期赉银币,以忧归。嘉靖二年,起故官,巡抚江西。宸濠乱后,疮痍未复,奏免杂调缗钱数十万,请留转输南京米四十七万,银二十万,以食饥民。又令诸府积谷备荒至百余万。寻进兵部右侍郎,总督两广军务。将行,籍上积谷数。帝以陈洪谟代,而奖赉应期。后洪谟积益多,亦被赉。应期至广,偕抚宁侯朱麒督参将李璋等,讨平思恩土目刘召,复赉银币。朝议大征岑猛。应期条上方略七事,言广兵疲弱不可用。麒等恚。会御史许中劾应期暴虐,麒等因相与为流言。御史郑洛书复劾应期贿结权贵。应期已迁工部侍郎,引疾归。

事件:盛应期复职后巡抚四川、江西,总督两广军务,讨平土司叛乱,因弹劾引疾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盛应期,高文林,普法恶,谢文礼,谢文义,何卿,陈洪谟,朱麒,李璋,刘召,岑猛,许中,郑洛书 · 地点:四川,泉江,富顺,江西,两广,思恩 · 年号:嘉靖二年 · 公历:1523

六年,黄河水溢入漕渠,沛北庙道口淤数十里,粮艘为阻,侍郎章拯不能治。尚书胡世宁、詹事霍韬、佥事江良材请于昭阳湖东别开漕渠,为经久计。议未定,以御史吴仲言召拯还,即家拜应期右都御史以往。应期乃议于昭阳湖东,北进江家口,南出留城口,开浚百四十余里,较疏旧河力省而利永。夫六万五千,银二十万两,克期六月。工未成,会旱灾修省,言者多谓开河非计,帝遽令罢役。应期请展一月竟其功,不听。初,应期请令郎中柯维熊分浚支河,维熊力赞新河之议,至是亦言不便。应期上章自理,帝怒,诏与维熊俱夺职。世宁言:“新河之议倡自臣。应期克期六月,今四月,功已八九。缘程工促急,怨讟烦兴。维熊反覆变诈,倾大臣,误国事。自古国家偾大事,必责首议,臣请与同罢。”帝不许。后更赦,复官致仕,卒。应期罢后三十年,朱衡循新河遗迹成之,运道蒙利焉。

事件:盛应期负责开凿新河以解决漕运问题,但因争议罢役,后朱衡完成新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盛应期,章拯,胡世宁,霍韬,江良材,吴仲,柯维熊,朱衡 · 地点:黄河,漕渠,沛北庙道口,昭阳湖,江家口,留城口 · 年号:嘉靖六年 · 公历:1527

朱衡,字士南,万安人。嘉靖十一年进士。历知尤溪、婺源,有治声。迁刑部主事,历郎中。出为福建提学副使,累官山东布政使。三十九年,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。奏言:“比辽左告饥,暂弛登、莱商禁,转粟济之。猾商遂窃载他货,往来贩易,并开青州以西路。海岛亡命,阴相构结,禁之便。”从之。召为工部右侍郎。

事件:朱衡中进士后历任官职,巡抚山东时建议禁海商,召为工部右侍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衡 · 地点:万安,尤溪,婺源,福建,山东,登,莱,青州 · 年号:嘉靖十一年,嘉靖三十九年 · 公历:1532,1560

四十四年,进南京刑部尚书。其秋,河决沛县飞云桥,东注昭阳湖,运道淤塞百余里。改衡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总理河漕。衡驰至决口,旧渠已成陆。而故都御史盛应期所开新河,自南阳以南东至夏村,又东南至留城,故址尚在。其地高,河决至昭阳湖止,不能复东,可以通运,乃定议开新河,筑堤吕孟湖以防溃决。河道都御史潘季驯以为浚旧渠便,议与衡不合。衡持益坚,引鲇鱼、薛沙诸水入新渠,筑马家桥堤以遏飞云桥决口,身自督工。劾罢曹濮副使柴涞,重绳吏卒不用命者,浮议遂起。明年,给事中郑钦劾衡虐民幸功,诏遣给事中何起鸣往勘,工垂竣矣。及秋,河决马家桥,议者纷然谓功不可成。起鸣初主衡议,亦变其说,与给事中王元春、御史黄襄交章请罢衡。会新河已成,乃止。河长一百九十四里。漕艘由境山入,通行至南阳。未几,季驯以忧去,诏衡兼理其事。

事件:朱衡总理河漕,开凿新河解决漕运淤塞问题,尽管有争议,最终完成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衡,盛应期,潘季驯,柴涞,郑钦,何起鸣,王元春,黄襄 · 地点:沛县飞云桥,昭阳湖,南阳,夏村,留城,吕孟湖,马家桥,境山 · 年号:嘉靖四十四年,嘉靖四十五年 · 公历:1565,1566

隆庆元年,加太子少保。山水骤溢,决新河,坏漕艘数百。给事中吴时来言:“新河受东、兖以南费、峄、邹、滕之水。以一堤捍群流,岂能不溃?宜分之以杀其势。”衡乃开支河四,泄其水入赤山湖。明年秋,召还部。又明年,衡上疏曰:“先臣宋礼浚治旧渠,测量水平,计济宁平地与徐州境山巅相准,北高南下,悬流三十丈。故鲁桥闸以南稍启立涸,舟行半月始达。东、兖之民增闸挑浅,苦力役者百六十年。属者改凿新渠,远避黄流,舍卑就高,地形平衍,诸闸不烦起闭,舟行日可百余里,夫役漫无事事。近河道都御史翁大立奏请裁革,宜可听。”于是汰闸官五,夫役六千余,以其僦直为修渠费。四年秋,河决睢宁,起季驯总理。明年冬,阅视河道给事中雒遵劾罢季驯,言廷臣可使,无出衡右者。六年正月,诏兼左副都御史,经理河道。

事件:朱衡应对新河决口,开支河分水,后建议裁减河工,继续管理河道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衡,吴时来,宋礼,翁大立,潘季驯,雒遵 · 地点:新河,赤山湖,济宁,徐州,境山,鲁桥闸,睢宁 · 年号:隆庆元年,隆庆二年,隆庆三年,隆庆四年,隆庆五年,隆庆六年 · 公历:1567,1568,1569,1570,1571,1572

穆宗崩,大学士高拱以山陵工请召衡。会邳州工亦竣,衡遂还朝。衡先后在部,禁止工作,裁抑浮费,所节省甚众。穆宗时,内府监局加征工料,滥用不訾,衡随时执奏。未几,诏南京织造太监李佑趋办袍缎千八百余匹,衡因言官孙枝、姚继可、严用和、骆问礼先后谏,再疏请,从之。帝切责太监崔敏,传令南京加造缎十余万匹。衡议停新造,但责岁额,得减新造三之二。命造鳌山灯,计费三万余两,又命建光泰殿、瑞祥阁于长信门,衡皆奏止之。及神宗即位,首命停织造,而内臣不即奉诏,且请增织染所颜料。衡奏争,皆得请。皇太后传谕发帑金修涿州碧霞元君庙。衡复争,报闻。

事件:朱衡在工部任职时,削减费用,抵制内府浪费,多次上疏谏止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衡,高拱,李佑,孙枝,姚继可,严用和,骆问礼,崔敏 · 地点:南京,邳州,涿州

衡性强直,遇事不挠,不为张居正所喜。万历二年,给事中林景旸劾衡刚愎。衡再疏乞休。诏加太子太保,驰驿归。其年夏,大雨坏昭陵迍恩殿,追论督工罪,夺宫保。卒年七十三。子维京,自有传。

事件:朱衡性格刚直,不受张居正喜欢,被弹劾后退休,去世前被夺宫保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衡,张居正,林景旸,朱维京 · 地点:昭陵 · 年号:万历二年 · 公历:1574

翁大立,余姚人。嘉靖十七年进士。累官山东左布政使。三十八年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、苏州诸府。苏州以倭警募壮士,后兵罢无所归,群聚剽夺。大立得其主名,捕甚急。恶少惧,夜劫县卫狱,纵囚自随,攻都御史行署,大立率妻子遁。知府王道行督兵力拒之,乃斩葑门,奔入太湖为盗。命大立戴罪捕贼,寻被劾罢。久之,起故官,巡抚山东。遭丧不赴。

事件:翁大立巡抚应天时,处理苏州兵变,被劾罢官,后起复巡抚山东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翁大立,王道行 · 地点:余姚,山东,应天,苏州,太湖 · 年号:嘉靖十七年,嘉靖三十八年 · 公历:1538,1559

隆庆二年,命督河道。朱衡既开新河,漕渠便利。大立因颂新河之利有五,而请浚回回墓以达鸿沟,引昭阳之水沿鸿沟出留城,以溉湖下腴田千顷。未几,又请凿邵家岭,令水由地浜沟出境山,入漕河。帝皆从之。三年七月,河大决沛县,漕艘阻不进。帝从大立请,大行振贷。大立又请漕艘后至者贮粟徐州仓,平价出粜。诏许以三万石赉民。大立以下民昏垫、闾阎愁困状帝莫能周知,乃绘图十二以献。且言:“时事可忧,更不止此。东南财赋区,而江海泛溢,粒米不登,京储可虑一也。边关千里,悉遭洪水,墩堡倾颓,何恃以守?可虑二也。畿辅、山东、河南,霪雨既久,城郭不完,寇盗无备,可虑三也。江海间飓风鼓浪,舟舰战卒,悉入波流,海防可虑四也。淮、浙盐场咸泥尽没,灶户流移,商贾至,国课可虑五也。望陛下以五患十二图付公卿博议,速求拯济之策。”帝留图备览,下其奏于所司。

事件:翁大立督理河道,建议水利工程,并上疏陈述五患十二图,请求朝廷救济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翁大立,朱衡 · 地点:河道,回回墓,鸿沟,留城,邵家岭,地浜沟,境山,沛县,徐州,东南,畿辅,山东,河南,江海,淮,浙 · 年号:隆庆二年,隆庆三年 · 公历:1568,1569

当是时,黄河既决,淮水复涨。自清河县至通济闸抵淮安城西淤三十余里,决方、信二坝出海,平地水深丈余,宝应湖堤往往崩坏。山东沂、莒、郯城水溢,从沂河、直河出邳州,人民多溺死。大立奔走经营,至四年六月,鸿沟、境山诸工,及淮流疏浚,次第告成。帝喜,锡赉有差。时大立已升工部右侍郎,旋改兵部,为左。会代者陈大宾未至,而山东沙、薛、汶、泗诸水骤涨,决仲家浅诸处,黄河又暴至,茶城复淤。已而淮自泰山庙至七里沟亦淤十余里。其明年,遂为给事中宋良佐劾罢。万历二年,起南京刑部右侍郎,就改吏部。明年入为刑部右侍郎,再迁南京兵部尚书。六年,致仕归。

事件:翁大立治理黄河淮河,完成多项工程,但因水灾再起被弹劾罢官,后起复任职,最终退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翁大立,陈大宾,宋良佐 · 地点:清河县,通济闸,淮安,宝应湖,山东沂,莒,郯城,邳州,鸿沟,境山,仲家浅,茶城,泰山庙,七里沟,南京 · 年号:隆庆四年,隆庆五年,万历二年,万历三年,万历六年 · 公历:1570,1571,1574,1575,1578

先是,隆庆末,有锦衣指挥周世臣者,外戚庆云侯裔也。家贫无妻,独与婢荷花儿居。盗入其室,杀世臣去。把总张国维入捕盗,惟荷花儿及仆王奎在,遂谓二人奸弑其主。狱成,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,久不决。及大立以侍郎署部事,愤荷花儿弑主,趣志伊速决。志伊终疑之,乃委郎中王三锡、徐一忠同谳。竟无所平反,置极刑。逾数年,获真盗。都人竞称荷花儿冤,流闻禁中。帝大怒,欲重谴大立等。会给事中周良寅、萧彦复劾之,乃追夺大立职,调一忠、三锡于外。志伊时已知九江府,亦谪知陈州。

事件:锦衣卫周世臣被杀案,荷花儿被冤枉处死,后真相大白,相关官员被追责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周世臣,庆云侯,荷花儿,王奎,张国维,潘志伊,翁大立,王三锡,徐一忠,周良寅,萧彦 · 年号:隆庆末

志伊,吴江人。进士,终广西右参政。历官有声。

事件:简介潘志伊,历官有声望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潘志伊 · 地点:吴江,广西

潘季驯,字时良,乌程人。嘉靖二十九年进士。授九江推官。擢御史,巡抚广东。行均平里甲法,广人大便。临代去,疏请饬后至者守其法,帝从之。进大理丞。四十四年,由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,总理河道。与朱衡共开新河,加右副都御史。隆庆四年,河决邳州、睢宁。起故官,再理河道,塞决口。明年,工竣,坐驱运船入新溜漂没多,为勘河给事中雒遵劾罢。

事件:潘季驯中进士后历任官职,总理河道,开凿新河,后因工程事故被劾罢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潘季驯,朱衡,雒遵 · 地点:乌程,九江,广东,邳州,睢宁 · 年号:嘉靖二十九年,嘉靖四十四年,隆庆四年,隆庆五年 · 公历:1550,1565,1570,1571

万历四年夏,再起官,巡抚江西。明年冬,召为刑部右侍郎。是时,河决崔镇,黄水北流,清河口淤淀,全淮南徙,高堰湖堤大坏,淮、扬、高邮、宝应间皆为巨浸。大学士张居正深以为忧。河漕尚书吴桂芳议复老黄河故道,而总河都御史傅希挚欲塞决口,束水归漕,两人议不合。会桂芳卒,六年夏,命季驯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代之。季驯以故道久湮,虽浚复,其深广必不能如今河,议筑崔镇以塞决口,筑遥堤以防溃决。又:“淮清河浊,淮弱河强,河水一斗,沙居其六,伏秋则居其八,非极湍急,必至停滞。当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浊,筑高堰束淮入清口,以敌河之强,使二水并流,则海口自浚。即桂芳所开草湾,亦可不复修治。”遂条上六事,诏如议。

事件:潘季驯再次被起用,治理黄河,提出以淮刷黄的策略,得到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潘季驯,张居正,吴桂芳,傅希挚 · 地点:江西,崔镇,清河口,高堰,淮,扬,高邮,宝应,草湾 · 年号:万历四年,万历五年,万历六年 · 公历:1576,1577,1578

明年冬,两河工成。又明年春,加太子太保,进工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。季驯初至河上,历虞城、夏邑、商丘,相度地势。旧黄河上流,自新集经赵家圈、萧县,出徐州小浮桥,极深广。自嘉靖中北徙,河身既浅,迁徙不常,曹、单、丰、沛常苦昏垫。上疏请复故河。给事中王道成以方筑崔镇高堰,役难并举。河南抚按亦陈三难,乃止。迁南京兵部尚书。十一年正月,召改刑部。

事件:潘季驯完成两河工程,升迁官职,后因建议复故河未成,调任南京兵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潘季驯,王道成 · 地点:两河,虞城,夏邑,商丘,新集,赵家圈,萧县,徐州小浮桥,曹,单,丰,沛,南京 · 年号:万历七年,万历八年,万历十一年 · 公历:1579,1580,1583

季驯之再起也,以张居正援。居正殁,家属尽幽系,子敬修自缢死。季驯言:“居正母逾八旬,旦暮莫必其命,乞降特恩宥释。”又以治居正狱太急,宣言居正家属毙狱者已数十人。先是,御史李植、江东之辈与大臣申时行、杨巍相讦。季驯力右时行、巍,痛诋言者,言者交怒。植遂劾季驯党庇居正,落职为民。十三年,御史李栋上疏讼曰:“隆庆间,河决崔镇,为运道梗。数年以来,民居既奠,河水安流,咸曰:‘此潘尚书功也。’昔先臣宋礼治会通河,至于今是赖,陛下允督臣万恭之请,予之谥荫。今季驯功不在礼下,乃当身存之日,使与编户齿,宁不隳诸臣任事之心,失朝廷报功之典哉!”御史董子行亦言季驯罪轻责重。诏俱夺其俸。其后论荐者不已。

事件:潘季驯因张居正案被弹劾落职,御史李栋等上疏辩解,但皇帝夺其俸禄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潘季驯,张居正,张敬修,李植,江东之,申时行,杨巍,李栋,宋礼,万恭,董子行 · 地点:崔镇 · 年号:万历十三年 · 公历:1585

十六年,给事中梅国楼复荐,遂起季驯右都御史,总督河道。自吴桂芳后,河漕皆总理,至是复设专官。明年,黄水暴涨,冲入夏镇,坏田庐,居民多溺死。季驯复筑塞之。十九年冬,加太子太保、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。

事件:潘季驯被起用总督河道,应对黄河暴涨冲入夏镇,筑塞后加官进爵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潘季驯,梅国楼,吴桂芳 · 地点:夏镇 · 年号:万历十六年,万历十七年,万历十九年 · 公历:1588,1589,1591

季驯凡四奉治河命,前后二十七年,习知地形险易。增筑设防,置官建闸,下及木石桩埽,综理纤悉,积劳成病。三疏乞休,不允。二十年,泗州大水,城中水三尺,患及祖陵。议者或欲开傅宁湖至六合入江,或欲浚周家桥入高、宝诸湖,或欲开寿州瓦埠河以分淮水上流,或欲弛张福堤以泄淮口。季驯谓祖陵王气不宜轻泄,而巡抚周寀、陈于陛、巡按高举谓周家桥在祖陵后百里,可疏浚,议不合。都给事中杨其休请允季驯去。归三年卒,年七十五。

事件:潘季驯治河积劳成病,万历二十年泗州大水威胁祖陵,他反对轻泄王气,与官员意见不合,后辞官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潘季驯,周寀,陈于陛,高举,杨其休 · 地点:泗州,傅宁湖,六合,周家桥,高邮,宝应,寿州,瓦埠河,张福堤 · 年号:万历二十年 · 公历:1592

万恭,字肃卿,南昌人。嘉靖二十三年进士。授南京文选主事,历考功郎中。寿王丧过南京,中贵欲令朝王妃,恭厉声曰:“礼不朝后,况妃乎!”遂止。就迁光禄少卿,入改大理。

事件:万恭中进士后任官,在南京阻止中贵朝见寿王妃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万恭 · 地点:南京,南昌 · 年号:嘉靖二十三年 · 公历:1544

四十二年,寇逼通州,帝方急兵事。以兵部右侍郎蔡汝楠、协理戎政侍郎喻时不胜任,调之南京,欲代以郑晓、杨顺、葛缙,手诏问徐阶。阶以晓文士,顺、缙匪人,请命吏部推择。帝乃谕尚书严讷越格求之,遂以湖广参政李燧代时,而命恭代汝楠。恭列上选兵、议将、练兵车、火器诸事,皆报可。明年,燧罢,众将推恭,恭引疾。及用赵炳然,恭起视事。于是给事中胡应嘉劾恭奸欺。恭奏辩,部议调恭。诏勿问。恭不自安,力请剧边自效。乃命兼佥都御史,巡抚山西。甫至,寇犯龙须墩,恭伏兵击却之。未几,寇五万骑至朔州川,恭与战老高墓。列车为阵,发火器,寇少却。忽风起,火反焚车,寇复大至。诸将殊死战,寇乃去。事闻,赉银币。巡抚故无旗牌,恭请得之。滨河州县患套寇东掠,岁凿冰以防,恭为筑墙四十里。教人以耕及用水车法,民大利之。浃岁,以内艰归。

事件:万恭被任命代替蔡汝楠,提出军事建议,后巡抚山西与寇战斗,筑墙防寇,教民耕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万恭,蔡汝楠,喻时,郑晓,杨顺,葛缙,徐阶,严讷,李燧,赵炳然,胡应嘉 · 地点:通州,南京,湖广,山西,龙须墩,朔州川,老高墓 · 年号:嘉靖四十二年,嘉靖四十三年 · 公历:1563,1564

隆庆初,给事中岑用宾等拾遗及恭。吏部尚书杨博议,仍用之边方。暨服阕,恭遂不出。六年春,给事中刘伯燮荐恭异才。会河决邳州,运道大阻,已遣尚书朱衡经理,复命恭以故官总理河道。恭与衡筑长堤,北自磨脐沟迄邳州直河,南自离林迄宿迁小河口,各延三百七十里。费帑金三万,六十日而成。高、宝诸河,夏秋泛滥,岁议增堤,而水益涨。恭缘堤建平水闸二十余,以时泄蓄,专令浚湖,不复增堤,河遂无患。

事件:万恭与朱衡筑长堤应对河决邳州,并建平水闸解决高宝河水患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万恭,岑用宾,杨博,刘伯燮,朱衡 · 地点:邳州,磨脐沟,邳州直河,离林,宿迁小河口,高邮,宝应 · 年号:隆庆六年 · 公历:1572

恭强毅敏达,一时称才臣。治水三年,言者劾其不职,竟罢归。家居垂二十年卒。孙燝,自有传。

事件:万恭治水三年后被弹劾罢官,家居近二十年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万恭,万燝

吴桂芳,字子实,新建人。嘉靖二十三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有崔鉴者,年十三,忿父妾凌母,手刃之。桂芳为著论拟赦。尚书闻渊曰:“此董仲舒《春秋》断狱,柳子厚《复雠议》也。鉴遂得宥。及渊入吏部,欲任以言职。会闻继母病,遽请归,留之不可。起补礼部,历迁扬州知府。御倭有功,迁俸一级。又建议增筑外城。扬有二城,自桂芳始。历浙江左布政使,进右佥都御史,巡抚福建。父丧归。起故官,抚治郧阳。寻进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,未任。两广总督张臬以非军旅才被劾罢,部议罢总督,改桂芳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,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。

事件:吴桂芳中进士后任官,为崔鉴案辩护,御倭有功,增筑扬州外城,后升任两广提督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吴桂芳,崔鉴,闻渊,张臬 · 地点:新建,扬州,浙江,福建,郧阳,两广 · 年号:嘉靖二十三年 · 公历:1544

两广群盗河源李亚元、程乡叶丹楼连岁为患,潮州旧倭屯据邹塘。桂芳先讨倭。以降贼伍端为前驱,官军继进,一日夜克三巢,焚斩四百余人。帝深嘉之,令与南赣提督吴百朋乘胜灭贼。而新倭寇福建省为戚继光所败,流入境。桂芳、百朋会调土、汉兵,乘其初至,急击之。倭惧,悉奔甲子崎沙,夺渔舟入海。暴风起,皆覆溺死。脱者还海丰,副总兵汤克宽擒斩殆尽。因建议海道副使辖东莞以西至琼州,领番夷市舶,更设海防佥事,巡东莞以东至惠潮,专御倭寇。又进讨亚元、丹楼,平之。

事件:吴桂芳在两广讨倭寇和群盗,大败倭寇于甲子崎沙,平定李亚元、叶丹楼之乱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吴桂芳,李亚元,叶丹楼,伍端,吴百朋,戚继光,汤克宽 · 地点:河源,程乡,潮州,邹塘,甲子崎沙,海丰,东莞,琼州,惠潮

降贼王西桥、吴平已抚复叛。西桥掠东莞,败都指挥刘世恩兵,执肇庆同知郭文通以求抚。桂芳擒斩之,进讨平。平初据南澳,为戚继光、俞大猷所败,奔饶平凤凰山,掠民舟出海,自阳江奔安南。桂芳檄安南万宁宣抚司进剿,遣克宽以舟师会之,夹击平万桥山下。乘风纵火,平军死无算,擒斩三百九十余人。参将傅应嘉言平已擒,后复云溺死。福建巡抚汪道昆奏闻,桂芳不肯,曰:“风火交炽时,何以知其必死也?”平党林道乾复窥南澳,时议设参将戍守。桂芳言:“澳中地险而腴。元时曾设兵戍守,戍兵即据以叛,此御盗生盗也,不如戍柘林便。”从之。召为南京兵部右侍郎,寻改北部。隆庆初,转左,以疾乞归。言官数论荐。

事件:吴桂芳镇压王西桥、吴平叛乱,追击吴平至安南,并建议戍守柘林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吴桂芳,王西桥,吴平,刘世恩,郭文通,戚继光,俞大猷,汤克宽,傅应嘉,汪道昆,林道乾 · 地点:东莞,肇庆,南澳,饶平,凤凰山,阳江,安南,万桥山,柘林 · 年号:隆庆初 · 公历:1567

万历三年冬,即家起故官,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。明年春,桂芳以淮、扬洪潦奔流,惟云梯关一径入海,致海涌横沙,河流泛溢,而兴、盐、高、宝诸州县所在受灾,请益开草湾及老黄河故道以广入海之路,修筑高邮东西二堤以蓄湖水。皆下所司议行。未几,草湾河工告成。是年秋,河决曹县、徐州、桃源,给事中刘铉疏议漕河,语侵桂芳。桂芳疏辩曰:“草湾之开,以高、宝水患冲啮,疏以拯之,非能使上游亦不复涨也。今山阳以南诸州县,水落布种,斗米四分,则臣斯举亦既得策矣。若徐、邳以上,非臣所属,臣何与焉。”因请罢。御史邵陛言:“诸臣以河涨归咎草湾,阻任事气,乞策励桂芳,益底厥绩,而诘责河臣傅希挚旷职。”从之。

事件:吴桂芳总督漕运,建议开草湾河和修高邮堤,并疏辩河决责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吴桂芳,刘铉,邵陛,傅希挚 · 地点:凤阳,淮,扬,云梯关,草湾,老黄河故道,高邮,曹县,徐州,桃源,山阳 · 年号:万历三年,万历四年 · 公历:1575,1576

其明年,希挚议塞崔镇决口,束水归漕,而桂芳欲冲刷成河以为老黄河入海之道。廷议以二人意见不合,改希挚抚陕西,以李世达代。未几,又改世达他任,命桂芳兼理河漕。六年正月,诏进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居职如故。未逾月,卒。寻以高邮湖堤成,赠太子少保。

事件:傅希挚与吴桂芳治河意见不合,吴桂芳后兼理河漕,进工部尚书后不久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傅希挚,吴桂芳,李世达 · 地点:崔镇,陕西,高邮 · 年号:万历五年,万历六年 · 公历:1577,1578

傅希挚,衡水人。累官右佥都御史,巡抚山东。隆庆末,户部以饷乏议裁山东、河南民兵,希挚争之而止。改总理河道。以茶城淤塞,开梁山以下宁洋山,出右洪口。万历五年,进右副都御史,巡抚陕西。已迁户部右侍郎,坐陇右矿贼未靖,论罢。起总督漕运,历南京户、兵二部尚书。召理戎政,以老被劾。加太子少保致仕。

事件:傅希挚历任右佥都御史、总理河道、右副都御史、总督漕运等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傅希挚 · 地点:衡水,山东,河南,茶城,梁山,宁洋山,右洪口,陕西,陇右,南京 · 年号:隆庆末,万历五年 · 公历:1567,1577

王宗沐,字新甫,临海人。嘉靖二十三年进士。授刑部主事。与同官李攀龙、王世贞辈,以诗文相友善。宗沐尤习吏治。历江西提学副使。修白鹿洞书院,引诸生讲习其中。

事件:王宗沐中进士后任官,修白鹿洞书院讲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宗沐,李攀龙,王世贞 · 地点:临海,江西,白鹿洞书院 · 年号:嘉靖二十三年 · 公历:1544

三迁山西右布政使。所部岁祲,宗沐因入觐上疏曰:“山西列郡俱荒,太原尤甚。三年于兹,百余里不闻鸡声。父子夫妇互易一饱,命曰‘人市’。宗禄八十五万,累岁缺支,饥疫死者几二百人。夫山西京师右掖,自故关出真定,自忻、代出紫荆,皆不过三日。宣、大之粮虽派各郡,而运本色者皆在太原。饥民一聚,蹂践劫夺,岁供宣、大两镇六十七万饷,谁为之办?此可深念者一也。四方奏水旱者以十分上,部议常裁而为三,所免不过存留者而已。今山西所谓存留者,二镇三关之输也。存留乃反急于起运,是山西终不蒙分毫之宽。此可深念者二也。开疆万山之中,岩阻巉绝,太原民不得至泽、潞,安望就食他所?独真定米稍可通。然背负车运,率二斗而致一斗,甫至寿阳,则价已三倍矣。是可深念者三也。饥民相聚为盗,招之不可,势必扑杀。小则支库金,大则请内帑。与其发帑以赏杀盗之人,孰若发帑使不为盗?此可深念者四也。近丘富往来诱惑,边民妄传募人耕田不取租税。愚民何知,急不暇择,长边八百余里,谁要之者?彼诱而众,我逃而虚。此可深念者五也。”因请缓征逋赋,留河东新增盐课以给宗禄。寻改广西左布政使,再补山东。

事件:王宗沐上疏陈述山西饥荒,请求缓征赋税并留盐课给宗禄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宗沐,丘富 · 地点:山西,太原,真定,忻,代,紫荆,宣,大,泽,潞,寿阳,广西,山东

隆庆五年,给事中李贵和请开胶莱河。宗沐以其功难成,不足济运,遗书中朝止之。拜右副都御史,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,极陈运军之苦,请亟优恤。又以河决无常,运者终梗,欲复海运,上疏曰:“自会通河开浚以来,海运不讲已久。臣近官山东,尝条斯议。巡抚都御史梁梦龙毅然试之,底绩无壅,而虑者辄苦风波。夫东南之海,天下众水之委也,茫渺无山,趋避靡所,近南水暖,蛟龙窟宅。故元人海运多惊,以其起自太仓、嘉定而北也。若自淮安而东,引登、莱以泊天津,是谓北海,中多岛屿,可以避风。又其地高而多石,蛟龙有往来而无窟宅。故登州有海市,以石气与水气相搏,映石而成,石气能达于水面,以石去水近故也。北海之浅,是其明验。可以佐运河之穷,计无便于此者。”因条上便宜七事。明年三月遂运米十二万石自淮入海,五月抵天津。叙功,与梦龙俱进秩,赐金币。而南京给事中张焕言:“比闻八舟漂没,失米三千二百石。宗沐预计有此,私令人籴补。夫米可补,人命可补乎?宗沐掩饰视听,非大臣谊。”宗沐疏辩求勘。诏行前议,习海道以备缓急。未几,海运至即墨,扬飓风大作,覆七舟,都给事中贾三近、御史鲍希颜及山东巡抚傅希挚俱言不便,遂寝。时万历元年也。

事件:王宗沐主张海运,隆庆六年试行成功,万历元年因飓风覆舟而停止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宗沐,李贵和,梁梦龙,张焕,贾三近,鲍希颜,傅希挚 · 地点:胶莱河,凤阳,淮安,太仓,嘉定,登州,莱州,天津,即墨 · 年号:隆庆五年,隆庆六年,万历元年 · 公历:1571,1572,1573

宗沐以徐、邳俗犷悍,多奸猾,滨海盐徒出没,六安、霍山矿贼窃发,奏设守将。又召豪侠巨室三百余人充义勇,责令捕盗,后多以功给冠带。迁南京刑部右侍郎,召改工部。寻进刑部左侍郎,奉敕阅视宣、大、山西诸镇边务。母丧归。九年,以京察拾遗罢,不叙。居家十余年卒。赠刑部尚书。天启初,追谥襄裕。

事件:王宗沐奏设守将、召义勇捕盗,后因京察罢官,居家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宗沐 · 地点:徐,邳,六安,霍山,宣,大,山西,南京 · 年号:万历九年 · 公历:1581

子士崧、士琦、士昌,从子士性,皆进士。士崧官刑部主事。士琦历重庆知府。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叛,承总督邢玠檄至松坎抚定之。遂进兵备副使,治其地。寻以山东参政监军朝鲜有功,超擢河南右布政使。坐应龙复叛,降湖广右参政。历山东右布政使,佐余宗浚封顺义王,进秩赐金。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,被劾拟调。未几卒。

事件:王士琦在播州和朝鲜有功,后因杨应龙复叛降职,最后巡抚大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士崧,王士琦,王士昌,王士性,杨应龙,邢玠,余宗浚 · 地点:重庆,播州,松坎,山东,朝鲜,河南,湖广,大同

士昌由龙谿知县擢兵科给事中。寇犯固原、甘肃,方议诸将罪,而延绥两以捷闻。兵部请告庙宣捷,士昌奏止之。改礼科。矿税兴,疏言:“近日御题黄纛,遍布关津;圣旨朱牌,委亵蔀屋。遂使三家之村,鸡犬悉尽;五都之市,丝粟皆空。且税以店名,无异北齐之市肆;官从内遣,何啻西苑之斜封!”不报。二十九年,帝将册立东宫,而故缓其期。士昌偕同官杨天民极谏,谪贵州镇远典史。屡迁大理右丞署事,与张问达共定张差狱。旋进右少卿,擢右佥都御史,巡抚福建。归卒。

事件:王士昌反对矿税,因谏立东宫被谪,后参与张差狱,巡抚福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士昌,杨天民,张问达,张差 · 地点:龙谿,固原,甘肃,延绥,贵州,镇远,福建 · 年号:万历二十九年 · 公历:1601

士性,字恒叔,由确山知县征授礼科给事中。首陈天下大计,言朝廷要务二,曰亲章奏,节财用;官司要务三,曰有司文网,督学科条,王官考核;兵戎要务四,曰中州武备,晋地要害,北寇机宜,辽左战功。疏凡数千言,深切时弊,多议行。诏制鳌山灯,未几,慈宁宫火,士性请停前诏,帝纳之。杨巍议黜丁此吕,士性劾巍阿辅臣申时行,时行纳巍邪媚,皆失大臣谊。寝不行。时行,士性座主也。久之,疏言:“朝廷用人,不宜专取容身缄默,缓急不足恃者。请召还沈思孝、吴中行、艾穆、邹元标、黄道瞻、蔡时鼎、闻道立、顾宪成、孙如法、姜应麟、马应图、王德新、卢洪春、彭遵古、诸寿贤、顾允成等。忤旨,不报。迁吏科给事中,出为四川参议,历太仆少卿。河南缺巡抚,廷推首王国,士性次之。帝特用士性。士性疏辞,言资望不及国。帝疑其矫,且谓国实使之,遂出国于外,调士性南京。久之,就迁鸿胪卿,卒。

事件:王士性上疏陈大计,劾杨巍和申时行,后因荐人忤旨调南京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士性,杨巍,丁此吕,申时行,沈思孝,吴中行,艾穆,邹元标,黄道瞻,蔡时鼎,闻道立,顾宪成,孙如法,姜应麟,马应图,王德新,卢洪春,彭遵古,诸寿贤,顾允成,王国 · 地点:确山,四川,河南,南京

刘东星,字子明,沁水人。隆庆二年进士。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。大学士高拱摄吏部,以非时考察,谪蒲城县丞。徙卢氏知县,累迁湖广左布政使。万历二十年,擢右佥都御史,巡抚保定。时朝鲜以倭难告。王师调集,悉会天津,而天津、静海、沧州、河间皆被灾。东星请漕米十万石平粜,民乃济。召为左副都御史。进吏部右侍郎,以父老请侍养归,濒行而父卒。

事件:刘东星巡抚保定,朝鲜倭难时请漕米平粜济灾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东星,高拱 · 地点:沁水,蒲城,卢氏,湖广,保定,天津,静海,沧州,河间,朝鲜 · 年号:隆庆二年,万历二十年 · 公历:1568,1592

二十六年,河决单之黄堌,运道堙阻,起工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,总理河漕。初,尚书潘季驯议开黄河上流,循商、虞而下,历丁家道口出徐州小浮桥,即元贾鲁所浚故道也,朝廷以费巨未果。东星即其地开浚。起曲里铺至三仙台,抵小浮桥。又浚漕渠自徐、邳至宿。计五阅月工竣,费仅十万。诏嘉其绩,进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。明年,渠邵伯、界首二湖。又明年,奉开泇河。泇界滕、峄间,南通淮、海,引漕甚便。前总督翁大立首议开浚,后尚书朱衡、都御史傅希挚复言之。朝廷数遣官行视,乞无成画。河臣舒应龙尝凿韩庄,工亦中辍。东星力任其役。初议费百二十万,及工起,费止七万,而渠已成十之三。会有疾,求去。屡旨慰留。卒官。后李化龙循其遗迹,与李三才共成之,漕永便焉。

事件:刘东星总理河漕,开浚贾鲁河故道,后开泇河,费省效宏,卒于官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东星,潘季驯,贾鲁,翁大立,朱衡,傅希挚,舒应龙,李化龙,李三才 · 地点:单,黄堌,商,虞,丁家道口,徐州,小浮桥,曲里铺,三仙台,邳州,宿迁,邵伯,界首,泇河,滕,峄,韩庄 · 年号:万历二十六年,万历二十七年,万历二十八年 · 公历:1598,1599,1600

东星性俭约。历官三十年,敝衣蔬食如一日。天启初,谥庄靖。

事件:刘东星生活俭约,历官三十年,天启初年谥庄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东星 · 年号:天启初 · 公历:1621

胡瓒,字伯玉,桐城人。万历二十三年进士。授都水主事。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闸,驻济宁。泗水所注,瓒修金口坝遏之。造舟汶上,为桥于宁阳,民不病涉。河决黄堌,瓒忧之。会刘东星来总河漕,瓒与往复论难。谓黄堌不杜,势且易黄而漕;漕南北七百里,以涓涓之泉,安能运万千有奇之艘,使及期飞渡?赞东星浚贾鲁河故道,益治汶、泗间泉数百。寻源竟委,著《泉河史》上之。瓒治泉,一夫浚一泉,各有分地,省其勤惰而赏罚之。冬则养其余力,不征于官。以疏浚运道有功,增秩一等。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桥。三年桥成,省费七万有奇。累官江西左参政。予告归,久之卒。

事件:胡瓒修金口坝,与刘东星论治河,著《泉河史》,督修琉璃河桥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胡瓒,刘东星 · 地点:桐城,南旺,济宁,泗水,金口坝,汶上,宁阳,黄堌,贾鲁河,汶,泗,琉璃河,江西 · 年号:万历二十三年,万历二十七年 · 公历:1595,1599

徐贞明,字孺东,贵溪人。父九思,见《循吏传》。贞明举隆庆五年进士。知浙江山阴县,敏而有惠。万历三年,征为工科给事中。会御史傅应祯获罪,贞明入狱调护,坐贬太平府知事。十三年,累迁尚宝司丞。初,贞明为给事中,上水利、军班二议,谓:

事件:徐贞明中进士后任官,因调护傅应祯被贬,后迁尚宝司丞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,徐九思,傅应祯 · 地点:贵溪,浙江,山阴,太平府 · 年号:隆庆五年,万历三年,万历十三年 · 公历:1571,1575,1585

神京雄据上游,兵食宜取之畿甸,今皆仰给东南。岂西北古称富强地,不足以实廪而练卒乎?夫赋税所出,括民脂膏,而军船夫役之费,常以数石致一石,东南之力竭矣。又河流多变,运道多梗,窃有隐忧。闻陕西、河南故渠废堰,在在有之;山东诸泉,引之率可成田;而畿辅诸郡,或支河所经,或涧泉自出,皆足以资灌溉。北人未习水利,惟苦水害,不知水害未除,正由水利未兴也。盖水聚之则为害,散之则为利。今顺天、真定、河间诸郡,桑麻之区,半为沮洳,由上流十五河之水惟泄于猫儿一湾,欲其不泛滥而壅塞,势不能也。今诚于上流疏渠浚沟,引之灌田,以杀水势,下流多开支河,以泄横流,其淀之最下者,留以潴水,稍高者,皆如南人筑圩之制,则水利兴,水患亦除矣。至于永平、滦州抵沧州、庆云,地皆萑苇,土实膏腴。元虞集欲于京东滨海地筑塘捍水以成稻田。若仿集意,招徕南人,俾之耕艺,北起辽海,南滨青齐,皆良田也。宜特简宪臣,假以事权,毋阻浮议,需以岁月,不取近功。或抚穷民而给其牛种,或任富室而缓其征科,或选择健卒分建屯营,或招徕南人许其占籍。俟有成绩,次及河南、山东、陕西。庶东南转漕可减,西北储蓄常充,国计永无绌矣。

事件:徐贞明上疏议论西北水利,主张兴修水利以除水患、增田亩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,虞集 · 地点:神京,畿甸,东南,陕西,河南,山东,畿辅,顺天,真定,河间,永平,滦州,沧州,庆云,辽海,青齐

其议军班则言:

事件:徐贞明议论军班制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

东南民素柔脆,莫任远戍。今数千里勾军,离其骨肉。而军壮出于户丁,帮解出于里甲,每军不下百金。而军非土著,志不久安,辄赂卫官求归。卫官利其赂,且可以冒饷也,因而纵之。是困东南之民,而实无补于军政也。宜仿匠班例,军户应出军者,岁征其钱,而召募土著以足之便。

事件:徐贞明建议改革军班制度,仿匠班例征钱召募土著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 · 地点:东南

事皆下所司。兵部尚书谭纶言勾军之制不可废。工部尚书郭朝宾则以水田劳民,请俟异日。事遂寝。及贞明被谪,至潞河,终以前议可行,乃著《潞水客谈》以毕其说。其略曰:

事件:徐贞明的建议被搁置,他被谪后著《潞水客谈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,谭纶,郭朝宾 · 地点:潞河

西北之地,旱则赤地千里,潦则洪流万顷,惟雨旸时若,庶乐岁无饥,此可常恃哉?惟水利兴而后旱潦有备,利一。中人治生,必有常稔之田,以国家之全盛,独待哺于东南,岂计之得哉?水利兴则余粮栖亩皆仓庾之积,利二。东南转输,其费数倍。若西北有一石之入,则东南省数石之输,久则蠲租之诏可下,东南民力庶几稍苏,利三。西北无沟洫,故河水横流,而民居多没。修复水田,则可分河流,杀水患,利四。西北地平旷,寇骑得以长驱。若沟洫尽举,则田野皆金汤,利五。游民轻去乡土,易于为乱。水利兴则业农者依田里,而游民有所归,利六。招南人以耕西北之田,则民均而田亦均,利七。东南多漏役之民,西北罹重徭之苦,以南赋繁而役减,北赋省而徭重也。使田垦而民聚,则赋增而北徭可减,利八。沿边诸镇有积贮,转输不烦,利九。天下浮户依富家为佃客者何限,募之为农而简之为兵,屯政无不举矣,利十。塞上之卒,土著者少。屯政举则兵自足,可以省远募之费,苏班戍之劳,停摄勾之苦,利十一。宗禄浩繁,势将难继。今自中尉以下,量禄之田,使自食其土,为长子孙计,则宗禄可减,利十二。修复水利,则仿古井田,可限民名田。而自昔养民之政渐可举行,利十三。民与地均,可仿古比闾族党之制,而教化渐兴,风俗自美,利十四也。

事件:徐贞明列举兴修西北水利的十四利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 · 地点:西北,东南

谭纶见而美之曰:“我历塞上久,知其必可行也。”已而顺天巡抚张国彦、副使顾养谦行之蓟州、永平、丰润、玉田,皆有效。及是贞明还朝,御史苏瓒、徐待力言其说可行,而给事中王敬民又特疏论荐,帝乃进贞明少卿,赐之敕,令往会抚按诸臣勘议。

事件:谭纶赞赏徐贞明的主张,试行有效,徐贞明获推荐,皇帝命他勘议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,谭纶,张国彦,顾养谦,苏瓒,徐待,王敬民 · 地点:顺天,蓟州,永平,丰润,玉田

时瓒方奉命巡关,复献议曰:“治水与垦田相济,未有水不治而田可垦者。畿辅为患之水莫如卢沟、滹沱二河。卢沟发源于桑乾,滹沱发源于泰戏,源远流长。又合深、易、濡、泡、沙、滋诸水,散入各淀,而泉渠溪港悉注其中。以故高桥、白洋诸淀,大者广围一二百里,小亦四五十里。每当夏秋淫潦,膏腴变为泻卤,菽麦化为萑苇,甚可惜也。今治水之策有三:浚河以决水之壅,疏渠以杀淀之势,撤曲防以均民之利而已。”帝并下贞明。

事件:苏瓒献议治水与垦田相济,提出治水三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苏瓒,徐贞明 · 地点:畿辅,卢沟,滹沱,桑乾,泰戏,深,易,濡,泡,沙,滋,高桥淀,白洋淀

贞明乃躬历京东州县,相原隰,度土宜,周览水泉分合,条列事宜以上。户部尚书毕锵等力赞之,因采贞明疏,议为六事:请郡县有司以垦田勤惰为殿最,听贞明举劾;地宜稻者以渐劝率,宜黍宜粟者如故,不遽责其成;召募南人,给衣食农具,俾以一教十;能垦田百亩以上,即为世业,子弟得寄籍入学,其卓有明效者,仿古孝弟力田科,量授乡遂都鄙之长;垦荒无力者,贷以谷,秋成还官,旱潦则免;郡县民壮,役止三月,使疏河芟草,而垦田则募专工。帝悉从之。其年九月,遂命贞明兼监察御史领垦田使,有司挠者劾治。

事件:徐贞明实地考察京东,上疏垦田事宜,获批准任垦田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,毕锵 · 地点:京东

贞明先诣永平,募南人为倡。至明年二月,已垦至三万九千余亩。又遍历诸河,穷源竟委,将大行疏浚。而奄人、勋戚之占闲田为业者,恐水田兴而己失其利也,争言不便,为蜚语闻于帝。帝惑之。三月,阁臣申时行等以风霾陈时政,力言其利。帝意终不释。御史王之栋,畿辅人也,遂言水田必不可行,且陈开滹沱不便者十二。帝乃召见时行等,谕令停役。时行等请罢开河,专事垦田。已,工部议之栋疏,亦如阁臣言。帝卒罢之,而欲追罪建议者,用阁臣言而止。贞明乃还故官。寻乞假归。十八年卒。

事件:徐贞明垦田初见成效,但遭反对,皇帝罢役,他归家后去世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,申时行,王之栋 · 地点:永平,诸河,滹沱,畿辅 · 年号:万历十四年,万历十八年 · 公历:1586,1590

贞明识敏才练,慨然有经世志。京东水田实百世利,事初兴而即为浮议所挠,论者惜之。初议时,吴人伍袁萃谓贞明曰:“民可使由,不可使知。君所言,得无太尽耶?”贞明问故。袁萃曰:“北人惧东南漕储派于西北,烦言必起矣。”贞明默然。已而之栋竟劾奏如袁萃言。

事件:徐贞明的水田事业被浮议所挠,伍袁萃曾预言反对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徐贞明,伍袁萃,王之栋 · 地点:京东

袁萃,字圣起,吴县人。举万历五年会试。又三年释褐,授贵溪知县。擢兵部主事,进员外郎,署职方事。李成梁子如桢求为锦衣大帅,袁萃力争,寝之。出为浙江提学佥事。巡抚牒数十人寄学,立却还之。历广东海北道副使。中官李敬辖珠池,其参随擅杀人,袁萃捕论如法。请告归。所撰《林居漫录》、《弹园杂志》多贬斥当世公卿大夫,而于李三才、于玉立尤甚云。

事件:伍袁萃任官期间阻止李如桢任锦衣大帅,惩处中官参随,著书贬斥时人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伍袁萃,李成梁,李如桢,李敬,李三才,于玉立 · 地点:吴县,贵溪,浙江,广东,海北道 · 年号:万历五年 · 公历:1577

赞曰:事功之难立也,始则群疑朋兴,继而忌口交铄,此劳臣任事者所为腐心也。盛应期诸人治漕营田,所规画为军国久远大计,其奏效或在数十年后。而当其时浮议滋起,或以辍役,或以罢官,久之乃食其利而思其功。故曰:“可与乐成,难与虑始。”信夫!

事件:总结评论事功难立,盛应期等人治漕营田的规划在数十年后见效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盛应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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