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225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二百二十五 列传第一百十三

○张瀚 王国光 梁梦龙 杨巍 李戴 赵焕 郑继之

事件:列传标题,列举行吏部尚书等人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瀚,王国光,梁梦龙,杨巍,李戴,赵焕,郑继之

张瀚,字子文,仁和人。嘉靖十四年进士。授南京工部主事。历庐州知府,改大名。俺答围京师,诏遣兵部郎中征畿辅民兵入卫。瀚立阅户籍,三十丁简一人,而以二十九人供其饷,得八百人。驰至真定,请使者阅兵,使者称其才。累迁陕西左布政使,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其地。甫半岁,入为大理卿。进刑部右侍郎,俄改兵部,总督漕运。

事件:张瀚早期仕途,征民兵入卫,任官经历,后迁右副都御史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瀚 · 地点:南京,庐州,大名,陕西 · 年号:嘉靖十四年 · 公历:1535

隆庆元年,改督两广军务,时两广各设巡抚官,事不关督府。瀚请如三边例,乃悉听节制。大盗曾一本寇掠广州,诏切责瀚,停总兵官俞大猷、郭成俸。已,一本浮海犯福建,官军迎击,大破之,赉银币。已,复犯广东,陷碣石卫,叛将周云翔等杀雷琼参将耿宗元,与贼合。廷议镌瀚一秩调用。已而成大破贼,获云翔。诏还瀚秩,即家俟召。再抚陕西。迁南京右都御史,就改工部尚书。

事件:张瀚总督两广,平定盗贼,后迁工部尚书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瀚,曾一本,俞大猷,郭成,周云翔,耿宗元 · 地点:两广,广州,福建,广东,碣石卫 · 年号:隆庆元年,万历元年 · 公历:1567,1573

万历元年,吏部尚书杨博罢,召瀚代之。秩满,加太子少保。时廷推吏部尚书,首左都御史葛守礼,次工部尚书朱衡,次瀚。居正恶守礼戆,厌衡骄,故特拔瀚。瀚资望浅,忽见擢,举朝益趋事居正,而瀚进退大臣率奉居正指。即出己意,舆论多不协。以是为御史郑准、王希元所劾。居正顾之厚,不纳也。御史刘台劾居正,因论瀚抚陕狼籍,又唯诺居正状。

事件:张瀚任吏部尚书,受张居正影响,被劾,但居正厚待不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瀚,葛守礼,朱衡,张居正,郑准,王希元,刘台 · 年号:万历元年 · 公历:1573

比居正遭丧,谋夺情,瀚心非之。中旨令瀚谕留居正,居正又自为牍,风瀚属吏,以覆旨请。瀚佯不喻,谓“政府奔丧,宜予殊典,礼部事也,何关吏部。”居正复令客说之,不为动,乃传旨责瀚久不奉诏,无人臣礼。廷臣惴恐,交章留居正,瀚独不与,抚膺太息曰:“三纲沦矣!”居正怒,嗾给事中王道成、御史谢思启摭他事劾之,勒致仕归。居正殁,帝颇念瀚。诏有司给月廪,年及八十,特赐存问。卒,赠太子少保,谥恭懿。

事件:张瀚反对张居正夺情,被劾致仕,居正殁后,帝念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张瀚,居正,王道成,谢思启

王国光,字汝观,阳城人。嘉靖二十三年进士。授吴江知县。邻邑有疑狱来质,讯辄得情。调仪封,擢兵部主事。改吏部,历文选郎中。屡迁户部右侍郎,总督仓场。谢病去。隆庆四年,起刑部左侍郎,拜南京刑部尚书。未上,改户部,再督仓场。神宗即位,还理部事。时簿牒繁冗,自州县达部,有缮书、输解、交纳诸费,公私苦之。国光疏请裁并,去繁文十三四,时称简便。户部十三司,自弘治来,以公署隘,惟郎中一人治事,员外郎、主事止除官日一赴而已。郎中力不给,则委之吏胥,弊益滋。国光尽令入署,职务得修举。边饷告匮,而诸边岁出及屯田、监课无可稽。国光请敕边臣核实,且画经久策以闻。甘肃巡抚廖逢节等各条上其数,耗蠹为损。

事件:王国光早期仕途,改革户部,简化文书,时称简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国光 · 地点:吴江,仪封 · 年号:嘉靖二十三年 · 公历:1544

万历元年,奏言:“国初,天下州县存留夏税秋粮可一千二百万石。其时议主宽大,岁用外,计赢银百万有余。使有司岁征无缺,则州县积贮自丰,水旱盗贼不能为灾患。今一遘兵荒,辄留京储,发内帑。由有司视存留甚缓,苟事催科,则谓扰民,弊遂至此。请行天下抚按官,督所司具报出入、存留、逋负之数,臣部得通融会计,以其余济边。有司催征不力者,悉以新令从事。”制可。京军支粮通州者,候伺甚艰。国光请遣部郎一人司之,名坐粮厅,投牒验发,无过三日,诸军便之。天下钱谷散隶诸司,国光请归并责成:畿辅府州县归福建司,南畿归四川司,盐课归山东司,关税归贵州司,淮、徐、临、德诸仓归云南司,御马、象房及二十四马房刍料归广西司。遂为定制。

事件:王国光请行天下抚按官核实钱谷,改革仓场,令诸军便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国光 · 年号:万历元年 · 公历:1573

三年,京察拾遗。国光为南京给事、御史所劾。再疏乞罢,帝特留之。明年复固以请,乃诏乘传归。濒行,以所辑条例名《万历会计录》上之。帝嘉其留心国计,令户部订正。及书成,诏褒谕焉。五年冬,吏部尚书张瀚罢,起国光代。陈采实政、别繁简、责守令、恤卑官、罢加纳数事,皆允行。寻以考绩,加太子太保。八年,当考察外吏,请毋限日期。诏许之,且命诖误者听从公辩雪。明年大计京朝官,徇张居正意,置吴中行等五人于察籍。

事件:王国光任户部尚书,著《万历会计录》,后任吏部尚书,徇张居正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国光,张瀚,吴中行 · 年号:万历三年,万历五年 · 公历:1575,1577

国光有才智。初掌邦计,多所建白。及是受制执政,声名损于初。给事中商尚忠论国光铨选私所亲,而给事中张世则出为河南佥事,憾国光,劾其鬻官黩货。国光再奏辩,帝再慰留,责世则挟私,贬仪真丞。及居正卒,御史杨寅秋劾国光六罪。帝遂怒,落职闲住。已,念其劳,命复官致仕。

事件:王国光被劾,落职闲住,后复官致仕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王国光,商尚忠,张世则,杨寅秋

梁梦龙,字乾吉,真定人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,改庶吉士。授兵科给事中,首劾吏部尚书李默。帝方顾默厚,不问。出核陕西军储。劾故延绥巡抚王轮、督粮郎中陈灿等,废斥有差。历吏科都给事中。帝怒礼部尚书吴山,梦龙恶独劾山得罪清议,乃并吏部尚书吴鹏劾罢之。尝上疏,言:“相臣贤否,关治道污隆。请毋拘资格,敕在廷公举名德宿望之臣,以光圣治。”帝疑诸臣私有所推引,责令陈状。梦龙惶恐谢罪,乃夺俸。擢顺天府丞。坐京察拾遗,出为河南副使。河决沛县,尚书朱衡议开徐、邳新河,梦龙董其役。三迁河南右布政使。

事件:梁梦龙早期仕途,劾尚书,治河,累迁河南右布政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梁梦龙,李默,吴山,吴鹏 · 地点:陕西,沛县,徐,邳 · 年号:嘉靖三十二年 · 公历:1553

隆庆四年,擢右佥都御史,巡抚山东。是秋,河决宿迁,覆漕粮八百艘。朝议通海运,以属梦龙。梦龙言:“海道南自淮安至胶州,北自天津至海仓,各有商艇往来其间。自胶州至海仓,岛人及商贾亦时出入。臣等因遣人自淮安转粟二千石,自胶州转麦千五百石,入海达天津,以试海道,无不利者。由淮安至天津,大要两旬可达。岁五月以前,风势柔顺,扬帆尤便。况舟由近洋,洋中岛屿联络,遇风可依。苟船非朽敝,按占候以行,自可无虞。较元人殷明略故道,安便尤甚。丘浚所称‘傍海通运’,即此是也。请以河为正运,海为备运。万一河未易通,则海运可济,而河亦得悉心疏浚,以图经久。又海防綦重,沿海卫所玩悽岁久,不加缮饬,识者有未然之忧。今行海运兼治河防,非徒足裨国计,兼于军事有补。”章下户部,部议海运久废,猝难尽复,请令漕司量拨粮十二万石,自淮入海以达天津。工部给银,为海艘经费。报可。已而海运卒不行,事具《王宗沐传》。明年冬,迁右副都御史,移抚河南。

事件:梁梦龙巡抚山东,试海运,建议河运为主、海运为辅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梁梦龙 · 地点:山东,宿迁,淮安,胶州,天津 · 年号:隆庆四年,隆庆五年 · 公历:1570,1571

神宗初,张居正当国。梦龙其门下士,特爱之,召为户部右侍郎。寻改兵部,出赉辽东有功将士。五年,以兵部左侍郎进右都御史,总督蓟、辽、保定军务。李成梁大破土蛮于长定堡,帝为告庙宣捷,大行赏赉,官梦龙一子。已,给事中光懋言:“此乃保塞内属之部,游击陶承喾假犒赉掩袭之,请坐以杀降罪。”兵部尚书方逢时曲为解,梦龙等亦辞免恩荫。及土蛮三万骑入东昌堡,成梁击败之。宁前复警,梦能亲率劲卒三千出山海关为成梁声援,分遣两参将遮击,复移继光驻一片石邀之,敌引去。前后奏永奠堡、丁字泊、马兰峪、养善木、红土城、宽奠、广宁右屯、锦、义、大宁堡诸捷,累赐敕奖励,就加兵部尚书。以修筑黄花镇、古北口边墙,加太子少保,再荫子至锦衣世千户。召入掌部务,疏陈军政四事。寻录防边功,加太子太保。

事件:梁梦龙总督蓟辽,防边有功,加太子太保,召入掌部务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梁梦龙,张居正,李成梁,陶承喾,方逢时 · 地点:蓟,辽,保定,长定堡,东昌堡 · 年号:万历初,万历五年,万历十年 · 公历:1573,1577,1582

十年六月,居正殁,吏部尚书王国光劾罢,梦龙代其位。逾月,御史江东之劾梦龙浼徐爵贿保得吏部,以孙女聘保弟为子妇,御史邓练、赵楷复劾之,遂令致仕。家居十九年卒。天启中,赵南星讼其边功,赠少保。崇祯末,追谥贞敏。

事件:梁梦龙代王国光为吏部尚书,被劾致仕,家居卒,天启中追赠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梁梦龙,王国光,江东之,邓练,赵楷,赵南星 · 年号:万历十年,天启中 · 公历:1582,约1621-1627

杨巍,字伯谦,海丰人。嘉靖二十六年进士。除武进知县。擢兵科给事中。操江佥都御史史褒善已迁大理卿,巍言:“东南倭患方剧,参赞、巡抚俱论罪,褒善独幸免,又夤缘美迁,请并吏部罚治。”帝怒,停选司俸,还褒善故官。巍既忤吏部,遂出为山西佥事。已,迁参议,分守宣府。寇入犯,偕副将马芳击斩其部长,赉银币。寻为阳和兵备副使。擢右佥都御史,巡抚宣府。录捣巢功,进秩二级。逾年,以养母归。归二年,召起巡抚陕西。增补屯戍军伍,清还屯地之夺于藩府者。隆庆初,进右副都御史,移抚山西。所部驿递银岁征五十四万,巍请减四之一。修筑沿边城堡,檄散大盗李九经党。复乞养母去。

事件:杨巍早期仕途,巡抚宣府、陕西,剿盗筑城,后乞养母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杨巍,史褒善,马芳,李九经 · 地点:武进,山西,宣府,阳和,陕西 · 年号:嘉靖二十六年 · 公历:1547

神宗立,起兵部右侍郎。万历二年,改吏部,进左,又以终养归。母年逾百岁卒。十年,起南京户部尚书,旋召为工部尚书。有诏营建行宫,近功德寺。巍争之,乃止。明年,改户部,迁吏部尚书。明制,六部分莅天下事,内阁不得侵。至严嵩,始阴挠部权。迨张居正时,部权尽归内阁,逡巡请事如属吏,祖制由此变。至是,申时行当国。巍素厉清操,有时望,然年耄骫骳,多听其指挥。御史丁此吕论科场事,时行及余有丁、许国辈皆恶之。巍论谪此吕,为御史江东之、李植等所攻,与时行俱乞罢。帝从诸大臣请,慰留巍等而戒谕言者,巍乃起复视事。

事件:杨巍在神宗即位后起用,万历年间任吏部尚书,与内阁和言官发生冲突,最终留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巍,杨伯谦,明神宗,严嵩,张居正,申时行,丁此吕,余有丁,许国,江东之,李植 · 地点:南京 · 年号:万历元年,万历二年,万历十年,万历十一年 · 公历:1573,1574,1582,1583

当居正初败,言路张甚,帝亦心疑诸大臣朋比,欲言官摘发之以杜壅蔽。诸大臣惧见攻,政府与铨部阴相倚以制言路。先是,九年京察,张居正令吏部尽除异己者。十五年,复当大计,都御史辛自修欲大有所澄汰,巍徇政府指持之。出身进士者,贬黜仅三十三人,而翰林、吏部、给事、御史无一焉。贤否混淆,群情失望。十七年夏,帝久不视朝,中外疑帝以张鲸不用故托疾。巍率同列请以秋日御殿。至十月,巍等复请。帝不悦,责以沽名。

事件:张居正倒台后,言官活跃,杨巍在万历九年京察中偏袒内阁,万历十五年大计中未能公平考核,万历十七年因皇帝不视朝而上书劝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居正,辛自修,杨巍,张鲸,明神宗 · 年号:万历九年,万历十五年,万历十七年 · 公历:1581,1587,1589

巍初<敭>历中外,甚有声。及秉铨,素望大损。然有清操,性长厚,不为刻核行。明年,以年几八十,屡疏乞归。诏乘传、给廪隶如故事。归十五年,年九十二而卒。赠少保。

事件:杨巍年老请求退休,获准回乡,十五年后去世,追赠少保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杨巍 · 年号:万历十八年 · 公历:1590

李戴,字仁夫,延津人。隆庆二年进士。除兴化知县,有惠政。擢户科给事中。广东以军兴故,增民间税。至万历初乱定,戴奏正之。累迁礼科都给事中。出为陕西右参政,进按察使。张居正尚名法,四方大吏承风刻核,戴独行之以宽。由山西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山东。岁凶,累请蠲振。入为刑部侍郎。累进南京户部尚书,召拜工部尚书,以继母忧去。

事件:李戴是隆庆二年进士,历任地方官,在万历初年纠正广东税收,为官宽厚,后升任南京户部尚书,因母丧离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戴,李仁夫,张居正 · 地点:延津,兴化,广东,陕西,山西,山东,南京 · 年号:隆庆二年 · 公历:1568

二十六年,吏部尚书蔡国珍罢。廷推代者七人,戴居末,帝特擢用之。当是时,赵志皋、沈一贯辅政,虽不敢挠部权,然大僚缺人,九卿及科道掌印者咸得自举听上裁,而吏部诸曹郎亦由九卿推举,尚书不得自择其属,在外府佐及州县正、佐官则尽用掣签法,部权日轻。戴视事,谨守新令,幸无罪而已。明年,京察。编修刘纲、中书舍人丁元荐、南京评事龙起雷尝以言事忤当路,咸置察中,时议颇不直戴。而是时国本未定,皇长子冠婚久稽,戴每倡廷臣直谏。及矿税害剧,戴率九卿言:“陈增开矿山东,知县吴宗尧逮。李道抽分湖口,知府吴宝秀等又逮。天下为增、道者何限,有司安所措手足?且今水旱频仍,田里萧耗,重以东征增兵益饷,而西事又见告矣。民不聊生,奸宄方窃发,奈何反为发其机,速其变哉!”不报。

事件:万历二十六年,李戴被任命为吏部尚书,但部权被削弱。万历二十七年京察中,他未能保护言官,并领导九卿上书反对矿税之害,但皇帝未回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戴,蔡国珍,赵志皋,沈一贯,刘纲,丁元荐,龙起雷,陈增,李道,吴宗尧,吴宝秀,明神宗 · 地点:山东,湖口 · 年号:万历二十六年,万历二十七年 · 公历:1598,1599

山西税使张忠奏调夏县知县韩薰简僻。戴以内官不当擅举刺,疏争之。湖广陈奉屡奏逮有司,戴等又极论,且言:“奉及辽东高淮擅募劲卒横民间,尤不可不问。”帝亦弗听。已,复偕同列言:“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,路殣相望,巡抚汪应蛟所奏饥民十八万人。加以频值寇警,屡兴征讨之师,按丁增调,履亩加租,赋额视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。疮痍未起,而采榷之害又生。不论矿税有无,概勒取之民间,此何理也。天下富室无几,奸人肆虐何极。指其屋而恐之曰‘彼有矿’,则家立破矣;‘彼漏税’,则橐立罄矣。持无可究诘之说,用无所顾畏之人,蚩蚩小民,安得不穷且乱也。湖广激变已数告,而近日武昌尤甚。此辈宁不爱性命哉?变亦死,不变亦死,与其吞声独死,毋宁与仇家俱糜。故一发不可遏耳。陛下可视为细故耶?”亦不报。

事件:李戴反对税使张忠擅自调任官员,并上书批评陈奉、高淮等税使横行民间,导致民不聊生,但皇帝未采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忠,韩薰,李戴,陈奉,高淮,汪应蛟,明神宗 · 地点:山西,夏县,湖广,辽东,武昌

三十年二月,帝有疾,诏罢矿税、释系囚、录建言谴谪诸臣。越日,帝稍愈,命矿税采榷如故。戴率同官力谏。时释罪、起废二事,犹令阁臣议行,戴即欲疏名上请,而刑部尚书萧大亨谓释罪必当奏闻。方具疏上,太仆卿南企仲以二事久稽,劾戴等不能将顺。帝怒,并停前诏。戴引罪求罢,帝不许。自是请起废者再,率九卿乞停矿税者四,皆不省。稽勋郎中赵邦清素刚介,为给事中张凤翔所劾,疑出文选郎中邓光祚、验封郎中侯执躬意,辨疏侵之。御史沈正隆、给事中田大益交章劾邦清。邦清愤,尽发光祚、执躬私事。光祚亦腾疏力攻,部中大哄,戴无所裁抑。御史左宗郢、李培遂劾戴表率无状,戴引疾乞去。帝谕留,为贬邦清三秩,允光祚执躬归,群嚣乃息。

事件:万历三十年,皇帝因病下令停止矿税,但很快恢复。李戴率官员劝谏,并卷入部内纷争,最终被弹劾,但皇帝挽留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明神宗,李戴,萧大亨,南企仲,赵邦清,张凤翔,邓光祚,侯执躬,沈正隆,田大益,左宗郢,李培 · 年号:万历三十年 · 公历:1602

明年冬,妖书事起。锦衣官王之桢等与同官周嘉庆有隙,言妖书嘉庆所为,下诏狱穷治。嘉庆,戴甥也,比会鞫,戴引避。帝闻而恶之。会王士骐通书事发,下部议。士骐奏辨。帝谓士骐不宜辨,责戴不能钳属官。戴引罪,而疏纸误用印,复被谯让,罪其司属。戴疏谢,用印如故。帝怒,令致仕,夺郎中以下俸。

事件:万历三十一年,妖书案爆发,李戴因外甥周嘉庆被牵连而回避,后又因属官王士骐事件被皇帝责罚,最终被令退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王之桢,周嘉庆,李戴,王士骐,明神宗 · 年号:万历三十一年 · 公历:1603

戴秉铨六年,温然长者,然声望出陆光祖诸人下。赵志皋、沈一贯柄政,戴不敢为异,以是久于其位,而铨政益颓废矣。卒赠少保。

事件:李戴担任吏部尚书六年,性格温和,但声望不高,在权臣操控下无所作为,吏政日益腐败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李戴,陆光祖,赵志皋,沈一贯

赵焕,字文光,掖县人。嘉靖四十四年进士。授乌程知县。入为工部主事,改御史。万历三年,中官张宏请遣其党榷真定材木,焕及给事中侯于赵执奏,不从。张居正遭父丧,言官交章请留,焕独不署名。擢顺天府丞,累迁左佥都御史。

事件:赵焕是嘉靖四十四年进士,万历三年因反对宦官张宏而上书,后因不署名挽留张居正而升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焕,赵文光,张宏,侯于赵,张居正 · 地点:掖县,乌程,真定,顺天府 · 年号:嘉靖四十四年,万历三年 · 公历:1565,1575

十四年三月,风霾求言。焕请恢圣度,纳忠言,谨嚬笑,信政令,时召大臣商榷治理,次第举行实政,弊在内府者一切报罢,而饬戒督抚有司务求民瘼。帝嘉纳焉。寻迁工部右侍郎。改吏部,进左。乞假去。起南京右都御史,以亲老辞。时焕兄辽东巡抚佥都御史燿亦乞归养。吏部言二人情同,燿为长子,且任封疆久,可听其归。乃趣焕就职。寻召为刑部尚书。议日本贡事,力言非策。男子诸龙光讦奏李如松通倭下吏,并及其党陈仲登枷赤日中,期满戍瘴乡。焕以盛暑必毙,而二人罪不当死,两疏力争。忤旨,诘责。复以议浙江巡按彭应参狱失帝意,遂引疾归。再起南京右都御史,就改吏部尚书,皆不赴。家居十六年。召拜刑部尚书,寻兼署兵部。

事件:万历十四年,赵焕上书建议,升任工部侍郎,后改吏部,因父丧辞官。复职后任刑部尚书,因李如松案等力争,不合皇帝心意,引疾归乡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焕,明神宗,赵燿,李如松,陈仲登,诸龙光,彭应参 · 地点:辽东,南京,浙江 · 年号:万历十四年 · 公历:1586

四十年二月,孙丕扬去,改署吏部。时神宗怠于于事,曹署多空。内阁惟叶向高,杜门者已三月。六卿止一焕在,又兼署吏部,吏部无复堂上官。兵部尚书李化龙卒,召王象乾未至,亦不除侍郎。户、礼、工三部各止一侍郎而已。都察院自温纯罢去,八年无正官。故事,给事中五十人,御史一百十人,至是皆不过十人。焕累疏乞除补。帝皆不报。其年八月,遂用焕为吏部尚书,诸部亦除侍郎四人。既而考选命下,补给事中十七人,御史五十人,言路称盛。

事件:万历四十年,皇帝怠政,官职空缺严重,赵焕一人兼署多部,上书请求补官,后被任命为吏部尚书,补选官员,言路得以充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丕扬,赵焕,叶向高,李化龙,王象乾,温纯 · 年号:万历四十年 · 公历:1612

然是时朋党已成,中朝议论角立。焕素有清望,骤起田间,于朝臣本无所左右,顾雅不善东林。诸攻东林者乘间入之。所举措往往不协清议,先后为御史李若星、给事中孙振基所劾。帝皆优诏慰留之。已,兵部主事卜履吉为署部事都御史孙玮所论。焕以履吉罪轻,拟夺俸三月。给事中赵兴邦劾焕徇私。焕疏辨,再乞罢。向高言:“今国事艰难,人才日寡。在野者既赐环无期,在朝者复晨星无几,乃大小臣工,日寻水火,甚非国家福也。臣愿自今已后共捐成心,忧国事,议论听之言官,主张听之当事。使大臣得展布而毋苦言官之掣肘,言官得发舒而毋患当事之摧残,天下事尚可为也。”因请谕焕起视事,焕乃出。

事件:赵焕复出后,因不偏东林党被攻击,处理兵部事务时被弹劾徇私,在叶向高劝解下留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赵焕,李若星,孙振基,卜履吉,孙玮,赵兴邦,叶向高

明年春,以年例出振基及御史王时熙、魏云中于外。三人尝力攻汤宾尹、熊廷弼者,又不移咨都察院,于是御史汤兆京守故事争,且诋焕。焕屡疏讦辩,杜门不出,诏慰起之。兆京以争不得,投劾径归。其同官李邦华、周起元、孙居相,及户部郎中贺烺交章劾焕擅权,请还振基等于言路。帝为夺诸臣俸,贬烺官以慰焕。焕请去益力。九月,遂叩首阙前,出城待命。帝犹遣谕留。给事中李成名复劾焕伐异党同,焕遂称疾笃,坚不起。逾月,乃许乘传归。

事件:万历四十一年,赵焕外调言官,引发御史汤兆京等抗议,赵焕被弹劾擅权,最终称病退休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孙振基,王时熙,魏云中,汤宾尹,熊廷弼,汤兆京,赵焕,李邦华,周起元,孙居相,贺烺,李成名 · 年号:万历四十一年 · 公历:1613

四十六年,吏部尚书郑继之去国。时党人势成,清流斥逐已尽。齐党亓诗教挚尤张。以焕为乡人老而易制,力引焕代继之,年七十有七矣。比至,一听诗教指挥,不敢异同,由是素望益损。帝终以焕清操,委信之。及明年七月,辽东告警,焕率廷臣诣文华门固请帝临朝议政。抵暮,始遣中官谕之退,而诸军机要务废阁如故。焕等复具疏趣之,且作危语曰:“他日蓟门蹂躏,敌人叩阍,陛下能高枕深宫,称疾谢却之乎?”帝由是嗛焉。考满当增秩,寝不报。焕寻卒,恤典不及。光宗立,始赐如制。熹宗初,赠太子太保。

事件:万历四十六年,赵焕被齐党推举为吏部尚书,但受制于党人。万历四十七年辽东告警,他请求皇帝临朝议政未果,后去世,未得恤典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郑继之,赵焕,亓诗教,明神宗,明光宗,明熹宗 · 地点:辽东,蓟门 · 年号:万历四十六年,万历四十七年 · 公历:1618,1619

郑继之,字伯孝,襄阳人。嘉靖四十四年进士。除余干知县。迁户部主事,历郎中。迁宁国知府,进四川副使,以养亲归。服除,久之不出。万历十九年,用给事中陈尚象荐,起官江西,进右参政。召为太仆少卿,累迁大理卿。东征师罢,吏部尚书李戴议留戍兵万五千,令朝鲜供亿。继之曰:“既留兵,自当转饷,柰何疲敝属国。”议者韪之。为大理九年,擢南京户部尚书,就改吏部。

事件:郑继之是嘉靖四十四年进士,万历十九年起用,任大理卿时反对留兵朝鲜,后升任南京户部尚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郑继之,郑伯孝,陈尚象,李戴 · 地点:襄阳,余干,宁国,四川,江西,南京 · 年号:嘉靖四十四年,万历十九年 · 公历:1565,1591

四十一年,吏部尚书赵焕罢。时帝虽倦勤,特谨铨部选,久不除代。以继之有清望,明年二月,乃召之代焕。继之久处散地,无党援。然是时言路持权,齐、楚、浙三党尤横,大僚进退,惟其喜怒。继之故楚产,习楚人议论,且年八十余,耄而愦,遂一听党人意指。文选郎中王大智者,继之所倚信。其秋以年例出御史宋匋、潘之祥,给事中张键,南京给事中张笃敬于外,皆尝攻汤宾尹、熊廷弼者也。时定制,科道外迁必会都察院吏科,继之不令与闻。比考选科道,中书舍人张光房,知县赵运昌、张廷拱、旷鸣鸾、濮中玉当预,而持议颇右于玉立、李三才,遂见抑,改授部曹。大智同官赵国琦以为言。大智怒,构于继之逐之去。由是御史孙居相、张五典、周起元等援年例故事以争,且为光房等五人称枉,吏科都给事中李瑾亦以失职抗疏劾大智。御史唐世济则右吏部,诋居相等。居相、瑾怒,交章劾世济。给事中、御史复助世济排击居相。居相再疏力攻大智,大智乃引疾去。继之亦觉其非,不为辩。

事件:万历四十一年赵焕罢官,万历四十二年郑继之被召为吏部尚书,但年老受党派操控,处理科道外迁引发争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郑继之,赵焕,王大智,宋匋,潘之祥,张键,张笃敬,汤宾尹,熊廷弼,张光房,赵运昌,张廷拱,旷鸣鸾,濮中玉,于玉立,李三才,赵国琦,孙居相,张五典,周起元,李瑾,唐世济 · 年号:万历四十一年,万历四十二年 · 公历:1613,1614

至明年二月,胡来朝为文选,出兵科都给事中张国儒、御史马孟祯、徐良彦于外,复不咨都察院、吏科。国儒已陪推京卿,法不当出外;孟祯、良彦则素忤党人,故来朝抑之。继之不能禁。时居相等已去国,独瑾再争,诋继之、来朝甚力。来朝等不能难,其党思以众力胜之,于是诸御史群起攻瑾。瑾争之强,疏三上。来朝等亦三疏诋讦,词颇穷。来朝乃言:“年例协赞之旨,实秉国者调停两袒,非可为制,乞改前令从事。”帝一无所处分。瑾方奉使,自引去。其秋,给事中梅之焕、御史李若星、张五典年例外转,所司复不预闻。吏科韩光裕、御史徐养量稍言之,然势孤,竟不能争也。时缙云李鋕以刑部尚书兼署都察院,亦浙党所推毂。四十五年,大计京官,继之与鋕司其事,考功郎中赵士谔、给事中徐绍吉、御史韩浚佐之。所去留悉出绍吉等意,继之受成而已。一时与党人异趣者,贬黜殆尽,大僚则中以拾遗,善类为空。

事件:万历四十三年,胡来朝外调言官,引发李瑾等抗议。万历四十五年大计京官,郑继之与党派合作,贬黜异己,吏政腐败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胡来朝,张国儒,马孟祯,徐良彦,郑继之,李瑾,梅之焕,李若星,张五典,韩光裕,徐养量,李鋕,赵士谔,徐绍吉,韩浚 · 年号:万历四十三年,万历四十五年 · 公历:1615,1617

继之以笃老累疏乞休,帝辄慰留不允。明年春,稽首阙下,出郊待命。帝闻,命乘传归。又数年卒,年九十二。赠少保。

事件:郑继之年老请求退休,皇帝挽留,最终允许他回乡,几年后去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郑继之,明神宗 · 年号:万历四十六年 · 公历:1618

赞曰:张瀚、王国光、梁梦龙皆以才办称,杨巍、赵焕、郑继之亦负清望,及秉铨政,蒙诟议焉。于时政府参怀,言路胁制,固积重难返,然以公灭私之节,诸人盖不能无愧云。

事件:史官评论说张瀚、王国光、梁梦龙有才能,杨巍、赵焕、郑继之有清望,但担任吏部尚书时都受到批评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瀚,王国光,梁梦龙,杨巍,赵焕,郑继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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