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·列传

明史 · 第274卷 · 作者:张廷玉
卷二百七十四 列传第一百六十二

○史可法(任民育等 何刚等) 高弘图 姜曰广(周镳 雷縯祚)

事件:列出了史可法、任民育、何刚、高弘图、姜曰广、周镳、雷縯祚等人物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任民育,何刚,高弘图,姜曰广,周镳,雷縯祚

史可法,字宪之,大兴籍,祥符人。世锦衣百户。祖应元举于乡,官黄平知州,有惠政。语其子从质曰:“我家必昌。”从质妻尹氏有身,梦文天祥入其舍,生可法。以孝闻。举崇祯元年进士,授西安府推官,稍迁户部主事,历员外郎、郎中。

事件:史可法世锦衣百户,崇祯元年进士,授官西安府推官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史应元,史从质,尹氏,文天祥 · 地点:大兴,祥符,黄平,西安 · 年号:崇祯元年 · 公历:1628

八年,迁右参议,分守池州、太平。其秋,总理侍郎卢象升大举讨贼。改可法副使,分巡安庆、池州,监江北诸军。黄梅贼掠宿松、潜山、太湖,将犯安庆,可法追击之潜山天堂寨。明年,祖宽破贼滁州,贼走河南。十二月,贼马守应合罗汝才、李万庆自郧阳东下。可法驰驻太湖,扼其冲。十年正月,贼从间道突安庆石牌,寻移桐城。参将潘可大击走贼,贼复为庐、风军所扼,回桐城,掠四境。知县陈尔铭婴城守,可法与可大剿捕。贼走庐江,犯潜山,可法与左良玉败之枫香驿,贼乃窜潜山、太湖山中。三月,可大及副将程龙败殁于宿松。贼分其党摇天动别为一营,而合八营二十余万众,分屯桐城之练潭、石井、陶冲。总兵官牟文绶、刘良佐击败之挂车河。

事件:崇祯八至十年,史可法在安庆等地剿贼,与左良玉等击败贼兵,但部将败殁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卢象升,祖宽,马守应,罗汝才,李万庆,潘可大,陈尔铭,左良玉,程龙,摇天动,牟文绶,刘良佐 · 地点:池州,太平,安庆,黄梅,宿松,潜山,太湖,天堂寨,滁州,河南,郧阳,石牌,桐城,庐江,枫香驿,练潭,石井,陶冲,挂车河 · 年号:崇祯八年,崇祯九年,崇祯十年正月,崇祯十年三月 · 公历:1635,1636,1637,1637

当是时,陕寇聚漳、宁,分犯岷、洮、秦、楚、应、皖,群盗遍野。总理卢象升既改督宣、大,代以王家祯,祖宽关外兵亦北归。未几,上复以熊文灿代家祯,专抚贼。贼益狂逞,盘牙江北,南都震惊。七月擢可法右佥都御史,巡抚安庆、庐州、太平、池州四府,及河南之光州、光山、固始、罗田,湖广之蕲州、广济、黄梅,江西之德化、湖口诸县,提督军务,设额兵万人。贼已东陷和州、含山、定远、六合,犯天长、盱眙,趋河南。可法奏免被灾田租。冬,部将汪云凤败贼潜山,京军复连破老回回舒城、庐江,贼遁入山。时监军佥事汤开远善击贼,可法东西驰御,贼稍稍避其锋。十一年夏,以平贼逾期,戴罪立功。

事件:史可法升任右佥都御史,巡抚多府,剿贼,免田租,戴罪立功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卢象升,王家祯,熊文灿,汪云凤,汤开远 · 地点:陕,漳,宁,岷,洮,秦,楚,应,皖,宣,大,安庆,庐州,太平,池州,光州,光山,固始,罗田,蕲州,广济,黄梅,德化,湖口,和州,含山,定远,六合,天长,盱眙,河南,潜山,舒城,庐江

可法短小精悍,面黑,目烁烁有光。廉信,与下均劳苦。军行,士不饱不先食,未授衣不先御,以故得士死力。连败贼英山、六合,顺天王乞降。十二年夏,丁外艰去。服阕,起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。代朱大典总督漕运,巡抚凤阳、淮安、扬州,劾罢督粮道三人,增设漕储道一人,大浚南河,漕政大厘。拜南京兵部尚书,参赞机务。因武备久弛,奏行更新八事。

事件:史可法廉洁得士心,败贼后丁忧,起复后总督漕运,任南京兵部尚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顺天王,朱大典 · 地点:英山,六合,凤阳,淮安,扬州,南河,南京 · 年号:崇祯十二年夏 · 公历:1639

十七年四月朔,闻贼犯阙,誓师勤王。渡江抵浦口,闻北都既陷,缟衣发丧。会南都议立君,张慎言、吕大器、姜曰广等曰:“福王由崧,神宗孙也,伦序当立,而有七不可:贪、淫、酗酒、不孝、虐下、不读书、干预有司也。潞王常讠芳,神宗侄也,贤明当立。”移牒可法,可法亦以为然。凤阳总督马士英潜与阮大铖计议,主立福王,咨可法,可法以七不可告之。而士英已与黄得功、刘良佐、刘泽清、高杰发兵送福王至仪真,于是可法等迎王。五月朔,王谒孝陵、奉先殿,出居内守备府。群臣入朝,王色赧欲避。可法曰:“王毋避,宜正受。”既朝,议战守。可法曰:“王宜素服郊次,发师北征,示天下以必报仇之义。”王唯唯。明日再朝,出议监国事。张慎言曰:“国虚无人,可遂即大位。”可法曰:“太子存亡未卜,倘南来若何?”诚意伯刘孔昭曰:“今日既定,谁敢复更?”可法曰:“徐之。”乃退。又明日,王监国,廷推阁臣,众举可法、高弘图、姜曰广。孔昭攘臂欲并列,众以本朝无勋臣入阁例,遏之。孔昭勃然曰:“即我不可,马士英何不可?”乃并推士英。又议起废,推郑三俊、刘宗周、徐石麒。孔昭举大铖,可法曰:“先帝钦定逆案,毋复言。”越二日,拜可法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与士英、弘图并命。可法仍掌兵部事,士英仍督师凤阳。乃定京营制,如北都故事,侍卫及锦衣卫诸军,悉入伍操练。锦衣东西两司房,及南北两镇抚司官,不备设,以杜告密,安人心。

事件:崇祯十七年,史可法勤王,闻京师陷,议立君,迎福王监国,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张慎言,吕大器,姜曰广,福王,潞王,马士英,阮大铖,黄得功,刘良佐,刘泽清,高杰,刘孔昭,郑三俊,刘宗周,徐石麒,高弘图 · 地点:浦口,南都,仪真,孝陵,奉先殿,内守备府,凤阳 · 年号:崇祯十七年四月,崇祯十七年五月 · 公历:1644,1644

当是时,士英旦夕冀入相。及命下,大怒,以可法七不可书奏之王。而拥兵入觐,拜表即行。可法遂请督师,出镇淮、扬。十五日,王即位。明日,可法陛辞,加太子太保,改兵部尚书、武英殿大学士。士英即以是日入直,议分江北为四镇。东平伯刘泽清辖淮、海,驻淮北,经理山东一路。总兵官高杰辖徐、泗,驻泗水,经理开、归一路。总兵官刘良佐辖凤、寿,驻临淮,经理陈、杞一路。靖南伯黄得功辖滁、和,驻庐州,经理光、固一路。可法启行,即遣使访大行帝后梓宫及太子二王所在,奉命祭告凤、泗二陵。

事件:马士英入相,史可法请督师出镇淮扬,福王即位后分江北为四镇,可法祭告二陵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马士英,史可法,福王,刘泽清,高杰,刘良佐,黄得功 · 地点:淮,扬,淮北,山东,徐,泗,泗水,开,归,凤,寿,临淮,陈,杞,滁,和,庐州,光,固,凤,泗

可法去,士英、孔昭辈益无所惮。孔昭以慎言举吴甡,哗殿上,拔刀逐慎言。可法驰疏解,孔昭卒扼甡不用。可法祭二陵毕,上疏曰:“陛下践阼初,祗谒孝陵,哭泣尽哀,道路感动。若躬谒二陵,亲见泗、凤蒿莱满目,鸡犬无声,当益悲愤。愿慎终如始,处深宫广厦,则思东北诸陵魂魄之未安;享玉食大庖,则思东北诸陵麦饭之无展;膺图受箓,则念先帝之集木驭朽,何以忽遘危亡;早朝晏罢,则念先帝之克俭克勤,何以卒隳大业。战兢惕厉,无时怠荒,二祖列宗将默佑中兴。若晏处东南,不思远略,贤奸无辨,威断不灵,老成投簪,豪杰裹足,祖宗怨恫,天命潜移,东南一隅未可保也。”王嘉答之。

事件:史可法祭陵后上疏,劝谏福王忧勤国事,勿安逸,王嘉纳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马士英,刘孔昭,张慎言,吴甡 · 地点:孝陵,泗,凤

得功、泽清、杰争欲驻扬州。杰先至,大杀掠,尸横野。城中恟惧,登陴守,杰攻之浃月。泽清亦大掠淮上。临淮不纳良佐军,亦被攻。朝命可法往解,得功、良佐、泽清皆听命。乃诣杰。杰素惮可法,可法来,杰夜掘坎十百,埋暴骸。旦日朝可法帐中,辞色俱变,汗浃背。可法坦怀待之,接偏裨以温语,杰大喜过望。然杰亦自是易可法,用己甲士防卫,文檄必取视而后行。可法夷然为具疏,屯其众于瓜洲,杰又大喜。杰去,扬州以安,可法乃开府扬州。

事件:黄得功、刘泽清、高杰争驻扬州,高杰攻城,史可法调解,杰屯瓜洲,扬州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黄得功,刘泽清,高杰,史可法,刘良佐 · 地点:扬州,淮上,临淮,瓜洲

六月,大清兵击败贼李自成,自成弃京师西走。青州诸郡县争杀伪官,据城自保。可法请颁监国、登极二诏,慰山东、河北军民心。开礼贤馆,招四方才智,以监纪推官应廷吉领其事。八月出巡淮安,阅泽清士马。返扬州,请饷为进取资。士英靳不发,可法疏趣之。因言:“迩者人才日耗,仕途日淆,由名心胜而实意不修,议论多而成功少。今事势更非昔比,必专主讨贼复仇。舍筹兵筹饷无议论,舍治兵治饷无人才。有摭拾浮谈、巧营华要者,罚无赦!”王优诏答之。

事件:大清兵败李自成,史可法请颁诏慰军民,开礼贤馆,巡淮安,上疏请饷讨贼。 · 朝代:明,清 · 人物:史可法,李自成,应廷吉,马士英 · 地点:青州,山东,河北,淮安,扬州

初,可法虞杰跋扈,驻得功仪真防之。九月朔,得功、杰构兵,曲在杰。赖可法调剂,事得解。北都降贼诸臣南还,可法言:“诸臣原籍北土者,宜令赴吏、兵二部录用,否则恐绝其南归之心。”又言:“北都之变,凡属臣子皆有罪。在北者应从死,岂在南者非人臣?即臣可法谬典南枢,臣士英叨任凤督,未能悉东南甲疾趋北援,镇臣泽清、杰以兵力不支,折而南走。是首应重论者,臣等罪也。乃因圣明继统,钅未钺未加,恩荣叠被。而独于在北诸臣毛举而概绳之,岂散秩闲曹,责反重于南枢、凤督哉。宜摘罪状显著者,重惩示儆。若伪命未污,身被刑辱,可置勿问。其逃避北方、俳徊而后至者,许戴罪讨贼,赴臣军前酌用。”廷议并从之。

事件:史可法防高杰跋扈,调解得功与杰构兵,上疏言北都降臣处理,廷议从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史可法,黄得功,高杰,马士英 · 地点:仪真,北都

杰居扬州,桀骜甚。可法开诚布公,导以君臣大义。杰大感悟,奉约束。十月,杰帅师北征。可法赴清江浦,遣官屯田开封,为经略中原计。诸镇分汛地,自王家营而北至宿迁,最冲要,可法自任之,筑垒缘河南岸。十一月四日,舟次鹤镇,谍报我大清兵入宿迁。可法进至白洋河,令总兵官刘肇基往援。大清兵还攻邳州,肇基复援之,相持半月而解。

事件:史可法感化高杰后,高杰北征,史可法部署防御,清军入侵宿迁,刘肇基救援解围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杰,史可法,刘肇基 · 地点:扬州,清江浦,开封,宿迁,邳州 · 年号:弘光元年十月,弘光元年十一月四日 · 公历:1644,1644

时自成既走陕西,犹未灭,可法请颁讨贼诏书,言:

事件:史可法请求颁布讨贼诏书,因为李自成逃往陕西但未被消灭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李自成,史可法 · 地点:陕西

自三月以来,大仇在目,一矢未加。昔晋之东也,其君臣日图中原,而仅保江左;宋之南也,其君臣尽力楚、蜀,而仅保临安。盖偏安者,恢复之退步,未有志在偏安,而遽能自立者也。大变之初,黔黎洒泣,绅士悲哀,犹有朝气。今则兵骄饷绌,文恬武嬉,顿成暮气矣。河上之防,百未经理,人心不肃,威令不行。复仇之师不闻及关、陕,讨贼之诏不闻达燕、齐。君父之仇,置诸膜外。夫我即卑宫菲食,尝胆卧薪,聚才智精神,枕戈待旦,合方州物力,破釜沉舟,尚虞无救。以臣观庙堂谋画,百执事经营,殊未尽然。夫将所以能克敌者,气也;君所以能御将者,志也。庙堂志不奋,则行间气不鼓。夏少康不忘出窦之辱,汉光武不忘爇薪之时。臣愿陛下为少康、光武,不愿左右在位,仅以晋元、宋高之说进也。

事件:史可法上疏强调复仇讨贼,批评朝廷偏安思想,呼吁振奋精神,以少康、光武为榜样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史可法,夏少康,刘秀,司马睿,赵构 · 地点:江左,楚,蜀,临安,关,陕,燕,齐 · 年号:弘光元年三月 · 公历:1645

先皇帝死于贼,恭皇帝亦死于贼,此千古未有之痛也。在北诸臣,死节者无多;在南诸臣,讨贼者复少。此千古未有之耻也。庶民之家,父兄被杀,尚思穴胸断<月豆>,得而甘心,况在朝廷,顾可漠置。臣愿陛下速发讨贼之诏,责臣与诸镇悉简精锐,直指秦关,悬上爵以待有功,假便宜而责成效,丝纶之布,痛切淋漓,庶海内忠臣义士,闻而感愤也。

事件:史可法呼吁迅速发布讨贼诏书,指派精锐直指秦关,以激励忠臣义士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崇祯帝,恭皇帝,史可法 · 地点:秦关

国家遘此大变,陛下嗣登大宝,与先朝不同。诸臣但有罪之当诛,曾无功之足录。今恩外加恩未已,武臣腰玉,名器滥觞。自后宜慎重,务以爵禄待有功,庶猛将武夫有所激厉。兵行最苦无粮,搜括既不可行,劝输亦难为继。请将不急之工程,可已之繁费,朝夕之燕衎,左右之进献,一切报罢。即事关典礼,亦宜概从节省。盖贼一日未灭,即有深宫曲房,锦衣玉食,岂能安享!必刻刻在复仇雪耻,振举朝之精神,萃万方之物力,尽并于送将练兵一事,庶人心可鼓,天意可回。

事件:史可法上疏建议节省开支,停止不必要工程,集中资源用于练兵复仇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弘光帝

可法每缮疏,循环讽诵,声泪俱下,闻者无不感泣。

事件:史可法每次写疏文,都反复诵读,声泪俱下,听者无不感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史可法

比大清兵已下邳、宿,可法飞章报。士英谓人曰:“渠欲叙防河将士功耳。”慢弗省。而诸镇逡巡无进师意,且数相攻。明年,是为大清顺治之二年,正月,饷缺,诸军皆饥。顷之,河上告警。诏良佐、得功率师扼颍、寿,杰进兵归、徐。杰至睢州,为许定国所杀。部下兵大乱,屠睢旁近二百里殆尽。变闻,可法流涕顿足叹曰:“中原不可为矣。”遂如徐州,以总兵李本身为提督,统杰兵。本身者,杰甥也。以胡茂顺为督师中军,李成栋为徐州总兵,诸将各分地,又立杰子元爵为世子,请恤于朝。军乃定。杰军既还,于是大梁以南皆不守。土英忌可法威名,加故中允卫胤文兵部右侍郎,总督兴平军,以夺可法权。胤文,杰同乡也,陷贼南还,杰请为己监军。杰死,胤文承士英旨,疏诮可法。士英喜,故有是命,驻扬州。二月,可法还扬州。未至,得功来袭兴平军,城中大惧。可法遣官讲解。乃引去。

事件:清军攻占邳州、宿迁,史可法上报,马士英不重视。次年正月军饷短缺,高杰在睢州被许定国所杀,部下大乱。史可法赴徐州安抚,后回扬州,黄得功袭击兴平军,经调解退兵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史可法,马士英,刘良佐,黄得功,高杰,许定国,李本身,胡茂顺,李成栋,高元爵,卫胤文 · 地点:邳州,宿迁,睢州,徐州,开封,扬州 · 年号:顺治二年正月,顺治二年二月 · 公历:1645,1645

时大兵已取山东、河南北,逼淮南。四月朔,可法移军驻泗州,护祖陵。将行,左良玉称兵犯阙,召可法入援。渡江抵燕子矶,得功已败良玉军。可法乃趋天长,檄诸将救盱眙。俄报盱眙已降大清,泗州援将侯方岩全军没。可法一日夜奔还扬州。讹传定国兵将至,歼高氏部曲。城中人悉斩关出,舟楫一空。可法檄各镇兵,无一至者。二十日,大清兵大至,屯班竹园。明日,总兵李栖凤、监军副使高岐凤拔营出降,城中势益单。诸文武分陴拒守。旧城西门险要,可法自守之。作书寄母妻,且曰:“死葬我高皇帝陵侧。”越二日,大清兵薄城下,炮击城西北隅,城遂破。可法自刎不殊,一参将拥可法出小东门,遂被执。可法大呼曰:“我史督师也。”遂杀之。扬州知府任民育,同知曲从直、王缵爵,江都知县周志畏、罗伏龙,两淮盐运使杨振熙,监饷知县吴道正,江都县丞王志端,赏功副将汪思诚,幕客卢渭等皆死。

事件:清军逼近淮南,史可法移军泗州护陵,但左良玉叛乱,史可法回援,后清军攻扬州,史可法坚守,城破被俘,不屈而死,众多官员殉难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史可法,左良玉,黄得功,侯方岩,许定国,李栖凤,高岐凤,任民育,曲从直,王缵爵,周志畏,罗伏龙,杨振熙,吴道正,王志端,汪思诚,卢渭 · 地点:山东,河南,淮南,泗州,燕子矶,天长,盱眙,扬州,班竹园 · 年号:顺治二年四月朔 · 公历:1645

可法初以定策功加少保兼太子太保,以太后至加少傅兼太子太傅,叙江北战功加少师兼太子太师,擒剧盗程继孔功加太傅,皆力辞,不允。后以宫殿成,加太师,力辞,乃允。可法为督师,行不张盖,食不重味,夏不箑,冬不裘,寝不解衣。年四十余,无子,其妻欲置妾。太息曰:“王事方殷,敢为儿女计乎!”岁除遣文牒,至夜半,倦索酒。庖人报殽肉已分给将士,无可佐者,乃取盐鼓下之。可法素善饮,数斗不乱,在军中绝饮。是夕,进数十觥,思先帝,泫然泪下,凭几卧。比明,将士集辕门外,门不启,左右遥语其故。知府民育曰:“相公此夕卧,不易得也。”命鼓人仍击四鼓,戒左右毋惊相公。须臾,可法寤,闻鼓声,大怒曰:“谁犯吾令!”将士述民育意,乃获免。尝孑处铃阁或舟中,有言宜警备者,曰:“命在天。”可法死,觅其遗骸。天暑,众尸蒸变,不可辩识。逾年,家人举袍笏招魂,葬于扬州郭外之梅花领。其后四方弄兵者,多假其名号以行,故时谓可法不死云。

事件:史可法多次辞让封赏,生活简朴,无子嗣,拒绝置妾,除夕夜饮酒思先帝,死后招魂葬于扬州梅花岭,其名号被后世借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史可法,程继孔,任民育 · 地点:江北,扬州,梅花岭

可法无子,遗命以副将史德威为之后。有弟可程,崇祯十六年进士。擢庶吉士。京师陷,降贼。贼败,南归,可法请置之理。王以可法故,令养母。可程遂居南京,后流寓宜兴,阅四十年而卒。

事件:史可法无子,以史德威为继子,其弟史可程曾降贼,后南归,史可法请求惩处,但弘光帝令其养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史可法,史德威,史可程,弘光帝 · 地点:北京,南京,宜兴 · 年号:崇祯十六年 · 公历:1643

任民育,字时泽,济宁人。天启中乡举,善骑射。真定巡抚徐标请于朝,用为赞画,理屯事。真定失,南还。福王时,授亳州知州。以才擢扬州知府,可法倚之。城破,绯衣端坐堂上,遂见杀,阖家男妇尽赴井死。

事件:任民育历任官职,福王时授扬州知府,城破时端坐堂上被杀,全家赴井而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任民育,徐标,弘光帝,史可法 · 地点:济宁,真定,亳州,扬州 · 年号:天启中,福王时 · 公历:

从直,辽东人,与其子死东门。缵爵,鄞人,工部尚书佐孙。志畏,亦鄞人,进士,年少好气,数遭杰将士窘辱,求解职。会伏龙至,可法命代之。伏龙,新喻人。故梓潼知县,受代甫三日。振熙,临海人。道正,余姚人。志端,孝丰人。思诚,字纯一,贵池人。

事件:介绍曲从直、王缵爵、周志畏、罗伏龙等人的籍贯和殉难情况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曲从直,王缵爵,周志畏,罗伏龙,杨振熙,吴道正,王志端,汪思诚 · 地点:辽东,宁波,新喻,梓潼,临海,余姚,孝丰,贵池

渭,字渭生,长洲诸生,可法出镇淮、扬,谓等伏阙上书,言:“秦桧在内,李纲居外,宋终北辕。”不纳。居礼贤馆久,可法才渭。渭方岁贡,当得官,不受职,而拟授昆山归昭等二十余人为通判、推官、知县。甫二旬,城陷,渭监守钞关,投于河。昭死西门,从死者十七人。

事件:卢渭等上书言事未被采纳,后在礼贤馆任职,城破时投河而死,归昭等也殉难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卢渭,史可法,秦桧,李纲,归昭 · 地点:苏州,淮安,扬州,昆山,钞关

时同守城死者,又有遵义知府何刚、庶吉士吴尔壎。而扬州诸生殉养者,有高孝缵、王士琇、王缵、王绩、王续等。又有武生戴之藩、医者陈天拔、画士陆愉、义兵张有德、市民冯应昌、舟子徐某,并自尽。他妇女死节者,不可胜纪。

事件:列举守城殉难者,包括官员、诸生、武生、医者等,以及自尽者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何刚,吴尔壎,高孝缵,王士琇,王缵,王绩,王续,戴之藩,陈天拔,陆愉,张有德,冯应昌,徐某 · 地点:遵义,扬州

何刚,字悫人,上海人。崇祯三年举于乡。见海内大乱,慨然有济世之志。交天下豪俊,与东阳许都善,语之曰:“子所居天下精兵处,盍练一旅以待用。”都诺而去。

事件:何刚中举后,有志济世,与许都交好,建议其练兵以待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何刚,许都 · 地点:上海,东阳 · 年号:崇祯三年 · 公历:1630

十七年正月,入都上书,言:“国家设制科,立资格,以约束天下豪杰。此所以弭乱,非所以戡乱也。今日救生民,匡君国,莫急于治兵。陛下诚简强壮英敏之士,命知兵大臣教习之,讲韬钤,练筋骨,拓胆智,时召而试之。学成优其秩,寄以兵柄,必能建奇功。臣读戚继光书,继光数言义乌、东阳兵可用。诚得召募数千,加之训练,准继光遗法,分布河南郡县,大寇可平。”因荐都及钱塘进士姚奇胤、桐城诸生周岐、陕西诸生刘湘客、绛州举人韩霖。帝壮其言,即擢刚职方主事,募兵金华。而都作乱已前死,霖亦为贼用,刚不知,故并荐之。

事件:何刚上书建议改革科举,注重练兵,并推荐人才,被擢为职方主事,在金华募兵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何刚,戚继光,姚奇胤,周岐,刘湘客,韩霖,许都 · 地点:北京,义乌,东阳,河南,金华 · 年号:崇祯十七年正月 · 公历:1644

刚出都,都城陷,驰还南京。先是,贼逼京师,刚友陈子龙、夏允彝将联海舟达天津,备缓急,募卒二千人,至是令刚统之。子龙入为兵科,言防江莫如水师,更乞广行召募,委刚训练,从之。刚乃上疏言:“臣请陛下三年之内,宫室不必修,百官礼乐不必备。惟日救天下才,智者决策,廉者理财,勇者御敌。爵赏无出此三者,则国富兵强,大敌可服。若以骄悍之将驭无制之兵,空言恢复,是却行而求前也。优游岁月,润色偏安,锢豪杰于草间,迫枭雄为盗贼,是株守以待尽也。惟庙堂不以浮文取士,而以实绩课人,则真才皆为国用,而议论亦省矣。分遣使者罗草泽英豪,得才多者受上赏,则枭杰皆毕命封疆,而盗魁亦少矣。东南人满,徙之江北,或赐爵,或赎罪,则豪右皆尽力南亩,而军饷亦充矣。”时不能用。

事件:北京陷落后,何刚回南京,统率陈子龙、夏允彝招募的士兵,上疏建议改革,但未被采用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何刚,陈子龙,夏允彝,弘光帝 · 地点:北京,南京,天津,长江,江北

寻进本司员外郎,以其兵隶史可法。可法大喜得刚,刚亦自喜遇可法知已。士英恶之,出刚遵义知府。可法垂涕曰:“子去,吾谁仗?”刚亦泣,愿死生无相背。逾月,扬州被围,佐可法拒守。城破,投井死。

事件:何刚升为员外郎,所部隶史可法,后被马士英调任遵义知府,一月后扬州被围,佐守城,城破投井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何刚,史可法,马士英 · 地点:遵义,扬州

吴尔壎,崇德人。崇祯十六年进士,授庶吉士。贼败南还,谒可法,请从军赎罪,可法遂留参军事。其父子屏方督学福建,尔壎断一指畀故人祝渊曰:“君归语我父母,悉出私财畀我饷军。我他日不归,以指葬可也。”从高杰北征至睢州,杰被难,尔壎流寓祥符。遇一妇人,自言福王妃。尔壎因守臣附疏以进,诏斥其妄言,逮之,可法为救免。后守扬州新城,投井死。

事件:吴尔壎中进士后降贼又南归,从军赎罪,随高杰北征,后守扬州新城,城破投井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吴尔壎,史可法,高杰,祝渊 · 地点:桐乡,福建,睢州,开封,扬州 · 年号:崇祯十六年 · 公历:1643

高弘图,字研文,胶州人。万历三十八年进士。授中书舍人,擢御史。柧棱自持,不依丽人。天启初,陈时政八患,请用邹元标、赵南星。巡按陕西,题荐属吏,赵南星纠之,弘图不能无望,代还,移疾去。魏忠贤亟攻东林,其党以弘图尝与南星有隙,召起弘图故官。入都,则杨涟、左光斗、魏大中等已下诏狱,锻炼严酷。弘图果疏论南星,然言“国是已明,雷霆不宜频击”,“诏狱诸臣,生杀宜听司败法”,则颇谓忠贤过当者。疏中又引汉元帝乘船事,忠贤方导帝游幸,不悦,矫旨切责之。后谏帝毋出跸东郊,又极论前陕西巡抚乔应甲罪,又尝语刺崔呈秀。呈秀、应甲皆忠贤党,由是忠贤大怒,拟顺天巡按不用。弘图乞归,遂令闲住。

事件:高弘图中进士后,因直言被魏忠贤打压,乞归闲住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弘图,邹元标,赵南星,魏忠贤,杨涟,左光斗,魏大中,汉元帝,乔应甲,崔呈秀 · 地点:胶州,陕西,顺天 · 年号:万历三十八年,天启初 · 公历:1610,

庄烈帝即位,起故官。劾罪田诏、刘志选、梁梦环。擢太仆少卿,复移疾去。三年春,召拜左佥都御史,进左副都御史。五年迁工部右侍郎。方入署,总理户、工二部中官张彝宪来会,弘图耻之,不与共坐,七疏乞休。帝怒,遂削籍归,家居十年不起。

事件:崇祯帝即位后,高弘图复官,弹劾罪臣,后因与张彝宪不和,乞休被削籍,家居十年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弘图,崇祯帝,田诏,刘志选,梁梦环,张彝宪 · 年号:崇祯元年,崇祯三年春,崇祯五年 · 公历:1627,1630,1632

十六年,召拜南京兵部右侍郎,就迁户部尚书。明年三月,京师陷,福王立,改弘图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。疏陈新政八事。一,宣义问。请声逆贼之罪,鼓发忠义。一,勤圣学。请不俟释服,日御讲筵。一,设记注。请召词臣入侍,日记言动。一,睦亲藩。请如先朝践极故事,遣官赍玺书慰问。一,议庙祀。请权附列圣神主于奉先殿,仍于孝陵侧望祀列圣山陵。一,严章奏。请禁奸宄小人借端妄言,脱罪侥幸。一,收人心。请蠲江北、河南、山东田租,毋使贼徒藉口。一,择诏使。请遣官招谕朝鲜,示牵制之势。并褒纳焉。

事件:崇祯十六年高弘图任南京兵部右侍郎,次年北京陷落后,福王立,高弘图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上疏陈新政八事,被采纳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弘图,弘光帝 · 地点:南京,北京,江北,河南,山东,朝鲜 · 年号:崇祯十六年,崇祯十七年三月 · 公历:1643,1644

当是时,朝廷大议多出弘图手。马士英疏荐阮大铖,弘图不可。士英曰:“我自任之。”乃命大铖假冠带陛见。大铖入见,历陈冤状,以弘图不附东林引为证。弘图则力言逆案不可翻,大铖、士英并怒。一日,阁中语及故庶吉士张溥,士英曰:“我故人也,死,酹而哭之。”姜曰广笑曰:“公哭东林者,亦东林耶?”士英曰:“我非畔东林者,东林拒我耳。”弘图因纵臾之,士英意解。而刘宗周劾疏自外至,大铖宣言曰广实使之,于是士英怒不可止。而荐张捷、谢升之疏出,朝端益水火矣。内札用户部侍郎张有誉为尚书,弘图封还,具奏力谏,卒以廷推简用。中官议设东厂,弘图争不得。遂乞休,不许,加太子少师,改户部尚书,文渊阁。寻以太后至,进太子太保。

事件:马士英荐阮大铖,高弘图反对,引发朝争,后高弘图封还内札,乞休未被允许,加官进爵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弘图,马士英,阮大铖,姜曰广,张溥,刘宗周,张捷,谢升,张有誉

其年十月,弘图四疏乞休,乃许之。弘图既谢政,无家可归,流寓会稽。国破,逃野寺中,绝粒而卒。

事件:高弘图四次乞休被允许,无家可归,流寓会稽,国破后绝食而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高弘图 · 地点:绍兴 · 年号:弘光元年十月 · 公历:1645

姜曰广,字居之,新建人。万历末,举进士,授庶吉士,进编修。天启六年奉使朝鲜,不携中国一物往,不取朝鲜一钱归,朝鲜人为立怀洁之碑。明年夏,魏忠贤党以曰广东林,削其藉。崇祯初,起右中充。九年,积官至吏部右侍郎。坐事左迁南京太常卿,遂引疾去。十五年,起詹事,掌南京翰林院。庄烈帝尝言:“曰广在讲筵,言词激切,朕知其人。”每优容之。

事件:姜曰广中进士后,出使朝鲜廉洁,被魏忠贤削籍,崇祯时复官,受崇祯帝赏识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姜曰广,魏忠贤,崇祯帝 · 地点:南昌,朝鲜,南京 · 年号:万历末,天启六年,天启七年夏,崇祯初,崇祯九年,崇祯十五年 · 公历:,1626,1627,1628,1636,1642

北都变闻,诸大臣议所立。曰广、吕大器用周镳、雷縯祚言,主立潞王,而诸帅奉福藩至江上。于是文武官并集内官宅,韩赞周令各署名籍。曰广曰:“无悤遽,请祭告奉先殿而后行。”明日至奉先殿,诸勋臣语侵史可法,曰广呵之,于是群小咸目摄曰广。廷推阁臣,以曰广异议不用,用史可法、高弘图、马士英。及再推词臣,以王铎、陈子壮、黄道周名上,而首曰广。乃改曰广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与铎并命。铎未至,可法督师扬州,曰广与弘图协心辅政。而士英挟拥戴功,内结勋臣朱国弼、刘孔昭、赵之龙,外连诸镇刘泽清、刘良佐等,谋擅朝权,深忌曰广。

事件:北京陷落后,大臣议立君,姜曰广等主立潞王,但福王被拥立,姜曰广任大学士,与马士英等产生矛盾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姜曰广,吕大器,周镳,雷縯祚,潞王,弘光帝,韩赞周,史可法,高弘图,马士英,王铎,陈子壮,黄道周,朱国弼,刘孔昭,赵之龙,刘泽清,刘良佐 · 地点:北京,长江,奉先殿,扬州

未几,士英特荐起阮大铖。曰广力争不得,遂乞休,言:

事件:马士英推荐起用阮大铖,姜曰广力争无效,乞休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马士英,阮大铖,姜曰广

前见文武交竞,既惭无术调和;近睹逆案忽翻,又愧不能寝弭。遂弃先帝十七年之定力,反陛下数日前之明诏。臣请以前事言之。臣观先帝之善政虽多,而以坚持逆案为尤美;先帝之害政间有,而以频出口宣为乱阶。用阁臣内传矣,用部臣勋臣内传矣,用大将用言官内传矣。而所得阁臣,则淫贪巧猾之周延儒也,逢君朘民奸险刻毒之温体仁、杨嗣昌也,偷生从贼之魏藻德也;所得部臣,则阴邪贪狡之王永光、陈新甲;所得勋臣,则力阻南迁尽撤守御狂稚之李国祯;所得大将,则纨绔支离之王朴、。倪宠;所得言官,则贪横无赖之史褷、陈启新也。凡此皆力排众议,简目中旨,后效可睹。

事件:姜曰广上疏批评崇祯帝用人不当,导致奸臣当道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周延儒,温体仁,杨嗣昌,魏藻德,王永光,陈新甲,李国祯,王朴,倪宠,史褷,陈启新 · 年号:崇祯十七年 · 公历:1644

今又不然。不必佥同,但求面对,立谈取官。阴夺会推之柄,阳避中旨之名,决廉耻之大防,长便佞之恶习。此岂可训哉!

事件:姜曰广批评当前朝廷不通过会推而直接面圣取官,败坏风气。 · 朝代:明朝

臣待罪纶扉,苟好尽言,终蹈不测之祸。聊取充位,又来鲜耻之讥。愿乞骸骨还乡里。

事件:姜曰广请求退休归乡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姜曰广

得旨慰留,士英、大铖等滋不悦。国弼、孔昭遂以诽谤先帝,诬蔑忠臣李国祯为言,交章攻之。

事件:姜曰广被慰留,但马士英、阮大铖不悦,朱国弼、刘孔昭攻击姜曰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姜曰广,马士英,阮大铖,朱国弼,刘孔昭,李国祯

刘泽清故附东林,拥立议起,亦主潞王。至是入朝,则力诋东林以自解免。且曰:“中兴所恃在政府。今用辅臣,宜令大帅佥议。”曰广愕然。越数日,泽清疏劾吕大器、雷縯祚,而荐张捷、邹之麟、张孙振、刘光斗等。已,又请免故辅周延儒脏。曰广曰:“是欲渐干朝政也。”乃下部议,竟不许。

事件:刘泽清诋毁东林,推荐官员,姜曰广反对,认为其干预朝政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刘泽清,姜曰广,吕大器,雷縯祚,张捷,邹之麟,张孙振,刘光斗,周延儒

曰广尝与士英交诋王前。宗室朱统钅类者,素无行,士英啖以官,使击曰广。泽清又假诸镇疏攻刘宗周及曰广,以三案旧事及迎立异议为言,请执下法司,正谋危君父之罪。顷之,统钅类复劾曰广五大罪,请并刘士桢、王重、杨廷麟、刘宗周、陈必谦、周镳、雷縯祚置之理,必谦、镳以是逮。曰广既连遭诬蔑,屡疏乞休,其年九月始得请。入辞,诸大臣在列。曰广曰:“微臣触忤权奸,自分万死,上恩宽大,犹许归田。臣归后,愿陛下以国事为重。”士英熟视曰广,詈曰:“我权奸,汝且老而贼也。”既出,复于朝堂相诟詈而罢。

事件:姜曰广被朱统钅类、刘泽清等攻击,乞休获准,辞行时与马士英争吵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姜曰广,马士英,朱统钅类,刘泽清,刘宗周,刘士桢,王重,杨廷麟,陈必谦,周镳,雷縯祚 · 年号:弘光元年九月 · 公历:1645

曰广骨鲠,扼于憸邪,不竟其用,遂归。其后左良玉部将金声桓者,已降于我大清,既而反江西,迎曰广以资号召。声桓败,曰广投偰家池死。

事件:姜曰广归乡后,金声桓反清迎姜曰广,失败后姜曰广投池而死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姜曰广,左良玉,金声桓 · 地点:江西,偰家池

周镳,字仲驭,金坛人。父秦峙,云南布政使。镳举乡试第一,崇祯元年成进士,授南京户部主事,榷税芜湖。忧归,服阕,授南京礼部主事。极论内臣言官二事,言:“张彝宪用而高弘图、金铉罢,王坤用而魏呈润、赵东曦斥,邓希诏用而曹文衡罢闲,王弘祖、李曰辅、熊开元罹罪。每读邸报,半属内侍温纶。自今锻炼臣子,委亵天言,祗徇中贵之心,臣不知何所极也。言官言出祸随,黄道周诸臣荐贤不效,而惠世扬、刘宗周勿获进;华允诚诸臣驱奸无济,而陈于廷、姚希孟、郑三俊皆蒙谴。每奉严谕,率皆直臣封章。自今播弃忠良,奖成宵小,祗快奸人之计,臣益不知何所极矣。”帝怒斥为民,镳由是名闻天下。

事件:周镳中进士后,上疏批评宦官用事,被斥为民,因此闻名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周镳,张彝宪,高弘图,金铉,王坤,魏呈润,赵东曦,邓希诏,曹文衡,王弘祖,李曰辅,熊开元,黄道周,惠世扬,刘宗周,华允诚,陈于廷,姚希孟,郑三俊 · 地点:金坛,南京,芜湖 · 年号:崇祯元年 · 公历:1628

初,镳世父尚书应秋、叔父御史维持,以附魏忠贤并丽逆案,镳耻之。通籍后,即交东林,矫矫树名节。及被放,与宣城沈寿民读书茅山,廷臣多论荐之。十五年起礼部主事,进郎中,为吏部尚书郑三俊所倚。然为人好名,颇饰伪,给事中韩如愈疏论之,罢归。

事件:周镳因家族耻于附阉,结交东林,后被论荐复官,但因好名饰伪被罢归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周镳,周应秋,周维持,魏忠贤,沈寿民,郑三俊,韩如愈 · 地点:宣城,茅山 · 年号:崇祯十五年 · 公历:1642

福王立于南京。马士英既逐吕大器,以镳及雷縯祚曾立潞王议,令朱统钅类劾曰广,因言镳、縯祚等皆曰广私党,请悉置于理,遂令逮治。而士英劾镳从弟钟从逆,并及镳。钟亦逮治。阮大铖居金陵时,诸生顾杲等出《留都防乱公揭》讨之,主之者镳也,大铖以故恨镳。镳狱急,属御史陈丹衷求解于士英,为缉事者所获,丹衷出为长沙知州。于是察处御史罗万爵希大铖指,上疏痛诋镳。而光禄卿祁逢吉,镳同邑人,见人辄詈镳,遂得为户部侍郎。亡何,左良玉称兵檄讨士英罪,言引用大铖,构陷镳、縯祚,锻炼周内。士英、大铖益怒。大铖谓镳实召良玉兵,王乃赐镳、縯祚自尽,钟弃市。

事件:马士英逮捕周镳、雷縯祚,左良玉起兵,马士英、阮大铖更怒,赐周镳、雷縯祚自尽,周钟弃市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弘光帝,马士英,吕大器,周镳,雷縯祚,朱统钅类,姜曰广,周钟,阮大铖,顾杲,陈丹衷,罗万爵,祁逢吉,左良玉 · 地点:南京,长沙

雷縯祚,太湖人。崇祯三年举于乡。十三年夏,帝思破格用人,而考选止及进士,特命举人贡生就试教职者,悉用为部寺司属推官知县,凡二百六十三人,号为庚辰特用。而縯祚得刑部主事。明年三月劾杨嗣昌六大罪可斩,凤阳总督朱大典、安庆巡抚郑二阳、河南巡抚高名衡、山东巡抚王公弼宜急易,帝不悦。十五年擢武德道兵备佥事。山东被兵,縯祚守德州,有诏奖励。乃疏劾督师范志完纵兵淫掠,折除军饷,构结大党。帝心善其言,以淫掠事责兵部,而令縯祚再陈。志完者,首辅周延儒门生也,縯祚意有所忌,久不奏。

事件:雷縯祚中举后,弹劾杨嗣昌、范志完等,得到崇祯帝赏识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雷縯祚,杨嗣昌,朱大典,郑二阳,高名衡,王公弼,范志完,周延儒 · 地点:太湖,凤阳,安庆,河南,山东,德州 · 年号:崇祯三年,崇祯十三年夏,崇祯十四年三月,崇祯十五年 · 公历:1630,1640,1641,1642

明年五月,延儒下廷议,寅祚乃奏言:“志完两载佥事,骤陟督师,非有大党,何以至是。大僚则尚书范景文等,词林则谕德方拱乾等,言路则给事中朱徽、沈胤培、袁彭年等,皆其党也。方德州被攻,不克去,掠临清,又五日,志完始至。闻后部破景州,则大惧,欲避入德州城。漏三下,邀臣议。臣不听,志完乃偕流寓词臣拱乾见臣南城古庙。臣告以督师非入城官,蓟州失事,由降丁内溃,志完不怿而去。若夫座主当朝,罔利曲庇,只手有燎原之势,片语操生死之权,称功颂德,遍于班联。臣不忍见陛下以周、召待大臣,而大臣以严嵩、傅国观自待也。臣外藩小吏,乙榜孤踪,不言不敢,尽言不敢,感陛下虚怀俯纳,故不避首辅延儒与举国媚附时局,略进一言。至中枢主计请饷必馈常例,天下共知,他干没更无算。”

事件:雷縯祚弹劾范志完,并揭露周延儒结党营私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雷縯祚,周延儒,范志完,范景文,方拱乾,朱徽,沈胤培,袁彭年,严嵩,傅国观 · 地点:德州,临清,景州,蓟州 · 年号:崇祯十四年五月 · 公历:1641

疏入,帝益心动。命议旧计臣李待问、傅淑训,枢臣张国维及户科荆永祚,兵科沈迅、张嘉言罪,而召縯祚陛见。越数日,抵京。又数日入封,召志完、拱乾质前疏中语,拱乾为志完辨,帝颔之。问縯祚称功颂德者谁,对曰:“延儒招权纳贿,如起废、清狱、蠲租,皆自居为功。考选台谏,尽收门下。凡求总兵巡抚者,必先贿幕客董廷献。”帝怒,逮廷献,诛志完,而令縯祚还任。縯祚寻以忧去。

事件:崇祯帝召见雷縯祚,处死范志完,逮捕董廷献,雷縯祚因丧离职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雷縯祚,崇祯帝,李待问,傅淑训,张国维,荆永祚,沈迅,张嘉言,范志完,方拱乾,周延儒,董廷献 · 地点:北京

福王时,统钅类劾曰广,因及之,遂逮治。明年四月与镳同赐自尽。故事,小臣无赐自尽者。因良玉兵东下,故大铖辈急杀之。

事件:雷縯祚被逮治,次年四月与周镳同赐自尽,因左良玉兵东下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朱统钅类,姜曰广,雷縯祚,周镳,左良玉,阮大铖 · 年号:弘光元年四月 · 公历:1645

赞曰:史可法悯国步多艰,忠义奋发,提兵江浒,以当南北之冲,四镇棋布,联络声援,力图兴复。然而天方降割,权臣掣肘于内,悍将跋扈于外,遂致兵顿饷竭,疆圉曰蹙,孤城不保,志决身歼,亦可悲矣!高弘图、姜曰广皆蕴忠谋,协心戮力,而扼于权奸,不安其位。盖明祚倾移,固非区区一二人之所能挽也。

事件:史可法等忠义之士努力兴复,但受权臣掣肘,最终失败,明朝灭亡。 · 朝代:明朝 · 人物:史可法,高弘图,姜曰广 · 地点:长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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