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384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三百八十四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

○陈康伯 梁克家 汪澈 叶义问 蒋芾 叶颙 叶衡

事件:列出下一组人物的标题,没有具体事件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梁克家,汪澈,叶义问,蒋芾,叶颙,叶衡

陈康伯,字长卿,信之弋阳人。父亨仲,提举江东常平。康伯幼有学行。宣和三年,中上舍丙科。累迁太学正。丁内艰。贵溪盗将及其乡,康伯起义丁逆击,俘其渠魁,邑得全。

事件:介绍陈康伯的出身和早期经历,宣和三年中进士,后因母丧丁忧,期间组织乡兵击退盗贼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陈亨仲 · 地点:弋阳,贵溪 · 年号:宣和三年 · 公历:1121

建炎末,为敕令删定官,预修《绍兴敕令》。寻通判衢州,摄郡事。盗发白马原,康伯督州兵济王师进讨,克之。除太常博士,改提举江东常平茶盐。高宗进跸建康,康伯以职事过阙,得对,因请择将,上开纳。

事件:陈康伯在建炎末年任敕令删定官,修法令。后通判衢州,平定盗贼。担任太常博士等职,向高宗建议择将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高宗 · 地点:衢州,白马原,建康 · 年号:建炎末 · 公历:1130

绍兴八年,除枢密院大计议官。累迁户部司勋郎中。康伯与秦桧太学有旧,桧当国,康伯在郎省五年,泊然无求,不偷合。十三年,始迁军器监。借吏部尚书使金,至汴将晡,不供饷,闭户卧勿问;入夜,馆人扣户谢不敏,亦不对。后因金使至,诏康伯馆伴,端午赐扇帕,与论拜受礼,言者以生事论,罢知泉州。

事件:陈康伯在绍兴八年任枢密院官,与秦桧有旧但不同流合污。绍兴十三年出使金国,后因接待金使被罢官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秦桧 · 地点:汴,泉州 · 年号:绍兴八年,绍兴十三年 · 公历:1138,1143

海盗间作,朝廷遣刘宝、成闵逐捕,康伯以上意招怀,盗多出降,籍为兵。久之,不逞者阴倡乱,康伯讯得实,论杀之,州以无事。秩满,三奉祠,垂十年。

事件:陈康伯招降海盗,后平定叛乱,州得平安。任期满后奉祠近十年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刘宝,成闵

桧死,起知汉州,将出峡,召对,除吏部侍郎。康伯首请节用宽民,凡州县取民无艺,许监司互察,台谏弹劾。寻兼礼、户部。乞约岁用,会所入,储什之一二备水旱。奏上,议竟不决。兼刑部。前此有司希桧意兴大狱,康伯平谳直冤,士大夫存殁多赖之。除吏部尚书。宰臣拟用“权尚书”出命,高宗顾曰:“朕且大用,何‘权’为?”寻拜参知政事。

事件:秦桧死后,陈康伯被起用,建议节用宽民,平反冤案,后升任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秦桧,高宗 · 地点:汉州

自孙道夫使北还,已闻金以买马非约为言,朝廷特恃和,康伯与同知枢密院事王纶白发其端纶使还,乃言和好无他,康伯持初论不变。九月,以通奉大夫守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例赐银绢,康伯固辞,减半,又辞。兼史院。上尝谓其“静重明敏,一语不妄发,真宰相也。”又命与汤思退辅政,事勿惮商论,惟其当而已。康伯言:“大臣事当尽公,若依阿植党,此鄙夫患失者,臣非惟不敢,亦素不能。”高宗叹其长者。普安郡王居潜藩,高宗一日谓康伯,当以使相封真王,今宜寇以属籍,于是诏以为皇子,封建王,实三十年二月也。

事件:陈康伯坚持对金强硬,被任命为右仆射。他辞让银绢,与汤思退辅政。高宗称赞他。高宗听从建议,立普安郡王为皇子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孙道夫,王纶,汤思退,高宗,普安郡王,赵昚,孝宗 · 年号:绍兴三十年 · 公历:1160

明年三月,拜光禄大夫、尚书左仆射。五月,金遣使贺天申节,出嫚言,求淮、汉地,指取将相大臣,且以渊圣凶问至。康伯主礼部侍郎黄中之论,持斩衰三年。先是,叶义问、贺允中使还,言金必败盟,康伯请早为之备,建四策:一,增刘锜荆南军,以重上流;二,分画两淮地,命诸将结民社,各保其境;三,刘宝独当淮东,将骄卒少,不可倚;四,沿江诸郡修城积粮,以固内地。至是,召三衙帅及杨存中至都堂议举兵,又请侍从、台谏集议,康伯传上旨曰:“今日更不问和与守,直问战当如何。”时上意雅欲视师,内侍省都知张去为阴沮用兵,且陈退避策,中外妄传幸闽、蜀,人情汹汹。右相朱倬无一语,同知枢密院事周麟之受命聘金,惮不欲行,康伯独以为己任,奏曰:“金敌败盟,天人共愤,今日之事有进无退,圣意坚决,则将士之意自倍。愿分三衙禁旅助襄、汉,待其先发应之。”康伯勉周麟之以国事,麟之语侵康伯,康伯曰“使某不为宰相,当自行,大臣与国存亡,虽死安避。”麟之竟以辞行罢,寻贬责。殿中侍御史陈俊卿言当用张浚,且乞斩张去为以作士气。康伯以俊卿振职,奏权兵部侍郎。

事件:陈康伯任尚书左仆射,金国索地并告知钦宗死讯。他建议备战,反对退避,主张抵抗。周麟之不愿出使金国,陈康伯劝说无效,周麟之被罢免。陈俊卿建议用张浚,陈康伯支持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金使,钦宗,渊圣,黄中,叶义问,贺允中,刘锜,刘宝,杨存中,张去为,朱倬,周麟之,陈俊卿,张浚 · 地点:淮,汉,荆南,两淮,襄,汉 · 年号:绍兴三十一年 · 公历:1161

九月,金犯庐州,王权败归,中外震骇,朝臣有遣家豫避者。康伯独具舟迎家入浙,且下令临安诸城门扃鐍率迟常时,人恃以安。敌迫江上,召杨存中至内殿议之,因命就康伯议。康伯延之入,解衣置酒,上闻之已自宽。翌日,入奏曰:“闻有劝陛下幸越趋闽者,审尔,大事去矣,盍静以待之。”

事件:金国侵犯庐州,王权战败,朝野震惊。陈康伯镇定自若,迎接家人入浙,稳定临安。他反对皇帝逃跑,主张静待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王权,杨存中 · 地点:庐州,江上,临安,越,闽 · 年号:绍兴三十一年 · 公历:1161

一日,忽降手诏:“如敌未退,散百官。”康伯焚之而后奏曰:“百官散,主势孤矣。”上意既坚,请下诏亲征,以叶义问督江、淮军,虞允文参谋军事。上初命朱倬为都督,倬辞,乃命义问。允文寻败敌于采石,金主亮为其臣下所毙而还。

事件:皇帝下诏散百官,陈康伯焚烧诏书,劝皇帝亲征。任命叶义问、虞允文,虞允文在采石击败金军,完颜亮被杀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叶义问,虞允文,允文,朱倬,完颜亮,金主亮 · 地点:江,淮,采石

方亮之犯江,国人即立葛王褒。三十二年,始遣高忠建来告登位,议授书礼,康伯以谊折之,于是报书始用敌国礼。

事件:完颜亮侵宋时,金国立葛王褒。绍兴三十二年,金国派高忠建告登位,陈康伯坚持用敌国礼回复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金世宗,葛王褒,高忠建 · 年号:绍兴三十二年 · 公历:1162

高宗倦勤,有与子意,康伯密赞大议,乞先正名,俾天下咸知圣意,遂草立太子诏以进。及行内禅礼,以康伯奉册。孝宗即位,命兼枢密使,进封信国公,礼遇殊渥,但呼丞相而不名。

事件:高宗有传位意,陈康伯支持立太子,草拟诏书。内禅礼时,陈康伯奉册。孝宗即位后,陈康伯兼枢密使,封信国公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高宗,孝宗 · 年号:绍兴三十二年 · 公历:1162

康伯自建康扈从回,即以病祈去位,不允。明年,改元隆兴,请益坚,遂以太保、观文殿大学士、福国公判信州。上慰劳甚勤,且曰:“有宣召,慎勿辞。”宰执即府饯别,百官班送都门外。己又辞郡,丐外祠,除醴泉观使。

事件:陈康伯从建康返回后因病辞职,改元隆兴后坚决辞官,被任命判信州,后改醴泉观使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 · 地点:建康,信州 · 年号:隆兴元年 · 公历:1163

二年八月,起判绍兴府,且令赴阙奏事,复辞。未几,召陪郊祀。时北兵再犯淮甸,人情惊骇,皆望康伯复相。上出手札,遣使即家居召之。未出里门,拜尚书左仆射、同中书平章事兼枢密使,进封鲁国公。亲故谓康伯实病,宜辞,康伯曰:“不然。吾大臣也,今国家危,当舆疾就道,幸上哀而归之尔。”道闻边遽,兼程以进,至阙下,诏子安节、婿文好谦掖以见,减拜赐坐。间日一会朝,许肩舆至殿门,仍给扶,非大事不署。敌师退,寻以目疾免朝谒,卧家,旬余一奏事。

事件:隆兴二年,陈康伯被起用判绍兴府,后因北方侵犯,皇帝召他复相。他带病上任,退敌后因目疾免朝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陈安节,文好谦 · 地点:绍兴府,淮甸 · 年号:隆兴二年 · 公历:1164

乾道元年正月上辛,有事南郊,康伯起陪祠,已即丐归,章屡上,不许。一日出殿门,喘剧,舆至第薨,年六十有九。赠太师,谥文恭,择日临奠,子伟节固辞,乃止。命工部侍郎何俌护丧归。

事件:乾道元年,陈康伯陪祀南郊后请求归乡,不允。后在殿门喘病发作,去世,年六十九。追赠太师,谥文恭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陈伟节,何俌 · 年号:乾道元年 · 公历:1165

二子:伟节,除直秘阁;安节,赐同进士出身,五辞不受,上手札批谕,寄留省中以成其美,康伯薨,给还之。庆元初,配享孝宗庙庭,改谥文正。

事件:列出陈康伯的儿子,并说庆元初年配享孝宗庙庭,改谥文正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陈康伯,陈伟节,陈安节 · 年号:庆元初 · 公历:1195

梁克家,字叔子,泉州晋江人。幼聪敏绝人,书过目成诵。绍兴三十年,廷试第一,授平江签判。时金主亮死,众皆言可乘机进取,克家移书陈俊卿,谓:“敌虽退,吾兵力未振,不量力而动,将有后悔。”俊卿归以白丞相陈康伯,叹其远虑。召为秘书省正字,迁著作佐郎。

事件:梁克家在绍兴三十年中状元,任平江签判。金主亮死后,他建议不要轻举妄动,被陈康伯赏识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梁克家,完颜亮,金主亮,陈俊卿,陈康伯 · 地点:泉州,晋江,平江 · 年号:绍兴三十年 · 公历:1160

时灾异数见,克家奏宜下诏求言,从之,令侍从、台谏、卿监、郎官、馆职疏阙失。克家条六事:一正心术,二立纪纲,三救风俗,四谨威柄,五定庙算,六结人心。其论定庙算,谓今边议不过三说,曰将、兵、财,语甚切直。累迁中书舍人。

事件:梁克家建议下诏求言,并条陈六事,包括正心术、立纪纲等,论及边事将、兵、财,后升中书舍人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梁克家

使金,金以中朝进士第一,敬待之,即馆宴射,连数十发中的。金人来贺庆会节,克家请令金使入朝由南门,百官由北门,从者毋辄至殿门外,以肃朝仪,诏定为令。

事件:梁克家出使金国,受礼遇。他建议规范金使朝见礼仪,被采纳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梁克家,金人

郊祀有雷震之变,克家复条六事。迁给事中,凡三年,遇事不可,必执奏无隐。尝奏:“陛下欲用实才,不喜空言,空言固无益,然以空言为惩,则谏争之路遂塞,愿有以开导之。”上欣纳,因命条具风俗之弊,克家列四条,曰欺罔、苟且、循默、奔竞,上手笔将谕。

事件:梁克家因郊祀雷震再上六事,任给事中三年,直言进谏。他建议开导谏争之路,列出风俗四弊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梁克家

乾道五年二月,拜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明年,参知政事。又明年,兼知院事。初修金好,金索所获俘,启衅未已。克家请筑楚州城,环舟师于外,边赖以安。在政府,与虞允文可否相济,不苟同。皇太子初立,克家请选置官属,增讲读员,遂以王十朋、陈良翰为詹事,中外称得人。允文主恢复,朝臣多迎合,克家密谏,数不合,力丐去。上曰:“兵终不可用乎?”克家奏:“用兵以财用为先,今用度不足,何以集事?”上改容曰:“朕将思之。”诘朝,上面谕曰:“朕终夜思卿言,至当,毋庸去。”

事件:梁克家在乾道五年任枢密院官,后升参知政事。他建议筑楚州城,与虞允文在恢复问题上意见不同,反对仓促用兵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梁克家,虞允文,允文,王十朋,陈良翰 · 地点:楚州 · 年号:乾道五年 · 公历:1169

八年,诏更定仆射为左右丞相,拜克家为右丞相兼枢密使。一日,上谓宰执曰:“近过德寿宫,太上颐养愈胜,天颜悦怿,朕退不胜喜。”克家奏:“尧未得舜以为己忧,既得舜,固宜甚乐。”允文奏:“尧独高五帝之寿以此。”上曰:“然。”允文既罢相,克家独秉政,虽近戚权幸不少假借,而外济以和。张说入枢府,公议不与,寝命,俄复用。说怒士夫不附己,谋中伤之,克家悉力调护,善类赖之。

事件:乾道八年,梁克家任右丞相。他引用尧舜之言,与虞允文对话。虞允文罢相后,梁克家独相,保护善类,调护张说之事。 · 朝代:宋朝 · 人物:梁克家,克家,虞允文,允文,张说 · 地点:德寿宫 · 年号:乾道八年 · 公历:1172

议金使朝见授书仪,时欲移文对境以正其礼,克家议不合,遂求去,以观文殿大学士知建宁府。陛辞,上以治效为问,克家劝上无求奇功。既而三省、密院卒移牒泗州,敌不从,遣泛使来,举朝震骇。后二年,汤邦彦坐使事贬,天下益服克家谋国之忠。

事件:梁克家因金使朝见授书仪意见不合求去,出知建宁府;后朝廷移牒泗州不从,敌遣泛使,举朝震骇;汤邦彦贬后,天下服克家忠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梁克家,汤邦彦 · 地点:建宁府,泗州

淳熙八年,起知福州,在镇有治绩。赵雄奏欲令再任,降旨仍知福州。召除醴泉观使。九年九月,拜右丞相,封仪国公。逾月而疾。十三年,命以内祠兼侍读,赐第,在所存问不绝。十四年六月,薨,年六十。手书遗奏,上为之垂涕,赠少师,谥文靖。

事件:梁克家淳熙八年起知福州,有治绩;赵雄奏请再任,仍知福州;后召为醴泉观使;九年拜右丞相,封仪国公;逾月得病;十三年命内祠兼侍读;十四年六月去世,年六十,赠少师,谥文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梁克家,赵雄 · 地点:福州 · 年号:淳熙八年,淳熙九年九月,淳熙十三年,淳熙十四年六月 · 公历:1181,1182,1186,1187

初,唱第时,孝宗由建邸入侍,爱其风度峻整,及登政府,眷宠尤渥。为文浑厚明白,自成一家,辞命尤温雅,多行于世。

事件:梁克家中进士时,孝宗喜欢其风度;后登政府,受眷宠;其文章浑厚明白,自成一家,辞命温雅,多流传于世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孝宗,梁克家

汪澈,字明远,自新安徙居饶州浮梁。第进士,教授衡州、沅州。用万俟卨荐,为秘书正字、校书郎。轮对,乞令帅臣、监司、侍从、台谏各举将帅,高宗善之,行其言。除监察御史,进殿中侍御史,特赐鞍马。时和戎岁久,边防浸弛,澈陈养民养兵、自治豫备之说,累数千言。

事件:汪澈中进士后,教授衡州、沅州;因万俟卨推荐,任秘书正字、校书郎;轮对时请求令帅臣等举将帅,高宗采纳;升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;当时和议久,边防松弛,汪澈上疏论养民养兵、自治预备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澈,万俟卨,高宗 · 地点:新安,饶州浮梁,衡州,沅州

显仁皇后攒宫讫役,议者欲广四隅,士庶坟在二十里内皆当迁,命澈按视。还奏:“昭慈、徽宗、显肃、懿节四陵旧占百步,已数十年,今日何为是纷纷?汉长乐、未央宫夹樗里疾墓,未尝迁。国朝宫陵仪制,在封堠界内,不许开故合祔,愿迁出者听,其意深矣。”高宗大悟,悉如旧。

事件:显仁皇后攒宫竣工后,有人想扩大范围,要求迁移二十里内的坟墓,命汪澈巡视。汪澈上奏引用汉朝故事和国朝仪制,高宗醒悟,保持原状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澈,显仁皇后,高宗

叶义问使金还,颇知犯边谋,澈言:“不素备,事至仓卒,靖康之变可鉴。今将骄卒惰,宜加搜阅,使有斗心。文武职事务选实才,不限资格。”除侍御史。左相汤思退不协人望,澈同殿中侍御史陈俊卿劾罢,又论镇江大将刘宝十罪,诏夺节予祠。

事件:叶义问出使金国返回,得知金国犯边阴谋;汪澈上言应预备,选实才;汪澈升侍御史;与陈俊卿劾罢汤思退;又论刘宝十罪,诏夺节予祠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义问,汪澈,汤思退,陈俊卿,刘宝 · 地点:镇江

三十一年,上元前一夕,风雷雨雪交作,澈言《春秋》鲁隐公时大雷震电,继以雨雪,孔子以八日之间再有大变,谨而书之。今一夕间二异交至,此阴盛之证,殆为金人。今荆、襄无统督,江海乏备御,因陈修攘十二事。殿帅杨存中久握兵权,内结阉寺,王十朋、陈俊卿等继论其罪,高宗欲存护使去,澈与俊卿同具奏,存中始罢。

事件:绍兴三十一年上元前夜,风雷雨雪交作,汪澈上言引《春秋》事,认为是金人将犯的征兆,指出荆襄无统督,江海乏备御,陈修攘十二事;殿帅杨存中久握兵权,汪澈与陈俊卿等论其罪,高宗想保全他,但最终杨存中被罢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澈,杨存中,王十朋,陈俊卿,高宗 · 地点:荆,襄 · 年号:绍兴三十一年 · 公历:1161

会金使高景山来求衅端,澈言:“天下之势,强弱无定形,在吾所以用之。陛下屈己和戎,厚遗金缯,彼辄出恶言,以撼吾国。愿陛下赫然睿断,益兵严备,布告中外,将见上下一心,其气百倍矣。”除御史中丞。

事件:金使高景山来挑衅,汪澈上言应益兵严备,布告中外,以振士气;汪澈被任命为御史中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澈,高景山,高宗

寻遣马帅成闵以所部三万人屯荆、襄,以澈为湖北、京西宣谕使,诏凡吏能否、民利病悉以闻。过九江,王炎见澈论边事,辟为属,偕至襄阳抚诸军。鄂帅田师中老而怯,立奏易之。时欲置襄守荆南,澈奏:“襄阳地重,为荆楚门户,不可弃。”敌将刘萼拥众十万,扬声欲取荆南,又欲分军自光、黄捣武昌。朝廷以敌昔由此入江南,令吴拱严护武昌津渡。拱将引兵加鄂,澈闻之,驰书止拱,而自发鄂之余兵戍黄州,俾拱留襄。敌骑奄至樊城,拱大战汉水上,敌众败走。时唐、邓、陈、蔡、汝、颍相次归职方。未几,金主亮死,澈乞出兵淮甸,与荆、襄军夹击其归师。未报,而金新主罢兵请和,召澈入为参知政事,与宰相陈康伯同赞内禅。

事件:朝廷遣成闵屯荆襄,任汪澈为湖北、京西宣谕使;汪澈过九江,王炎论边事,一同至襄阳抚军;奏换鄂帅田师中;反对放弃襄阳;敌将刘萼欲取荆南,分军攻武昌;汪澈调整部署,吴拱守襄阳,敌骑至樊城,拱战败之;多州归宋;金主亮死,汪澈请出兵夹击,未报;金新主请和,召汪澈入为参知政事,与陈康伯同赞内禅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成闵,汪澈,王炎,田师中,刘萼,吴拱,完颜亮,陈康伯 · 地点:荆,襄,九江,襄阳,荆南,光,黄,武昌,樊城,汉水,唐,邓,陈,蔡,汝,颍,淮甸

孝宗即位,锐意恢复,首用张浚使江、淮,澈以参豫督军荆、襄,将分道进讨。赵撙守唐,王宣守邓,招皇甫倜于蔡。襄、汉沃壤,荆棘弥望,澈请因古长渠筑堰,募闲民、汰冗卒杂耕,为度三十八屯,给种与牛,授庐舍,岁可登谷七十余万斛,民偿种,私其余,官以钱市之,功绪略就。

事件:孝宗即位,锐意恢复,用张浚督江淮,汪澈督军荆襄,分道进讨;赵撙守唐州,王宣守邓州,招皇甫倜于蔡州;汪澈请因古长渠筑堰,募民杂耕,设三十八屯,增加粮食生产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孝宗,张浚,汪澈,赵撙,王宣,皇甫倜 · 地点:江,淮,荆,襄,唐,邓,蔡,襄,汉,古长渠

隆兴元年,入奏,还武昌,而张浚克期大举,诏澈出师应之。澈以议不合,乞令浚并领荆、襄。谏议大夫王大宝论澈“无制胜策,皇甫倜以忠义结山砦,扼敌要冲,澈不能节制,坐视孤军堕敌计。赵撙以千五百人救方城,败散五百余人,澈漫不加省。乞罢黜。”澈亦请祠,除资政殿学士、提举洞霄宫。大宝疏再上,落职,仍祠禄。

事件:隆兴元年,汪澈入奏还武昌,张浚计划大举,诏汪澈出师应之;汪澈因意见不合,请张浚兼领荆襄;王大宝论汪澈无制胜策,不能节制军队;汪澈请祠,被任命为资政殿学士、提举洞霄宫;王大宝再上疏,汪澈落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张浚,汪澈,王大宝,皇甫倜,赵撙 · 地点:武昌,荆,襄,方城 · 年号:隆兴元年 · 公历:1163

明年,知建康府,寻除枢密使。在位二年,以观文殿学士奉洞霄祠,寻知鄂州兼安抚使。孝宗访边事,澈奏:“向者我有唐、邓为藩篱,又皇甫倜控扼陈、蔡,敌不敢窥襄。既失两郡,倜复内徙,敌屯新野,相距百里尔。臣令赵撙、王宣筑城储粮,分备要害,有以待敌。至于机会之来,难以豫料。”孝宗善之。时议废江州军,澈言不可。知宁国府,改福州、福建安抚使,复请祠。寻致仕。卒,年六十三。赠金紫光禄大夫,谥庄敏。

事件:明年,汪澈知建康府,不久任枢密使;在位二年,以观文殿学士奉祠,后知鄂州兼安抚使;孝宗访边事,汪澈奏报边防形势;反对废江州军;历知宁国府、福州,后致仕,卒年六十三,谥庄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澈,孝宗,皇甫倜,赵撙,王宣 · 地点:建康府,鄂州,唐,邓,陈,蔡,新野,江州,宁国府,福州 · 年号:隆兴二年 · 公历:1164

澈为殿中日,荐陈俊卿、王十朋、陈之茂为台官,高宗曰:“名士也,次第用之矣。”在枢府,孝宗密访人材,荐百有十八人。尝奏言:“臣起寒远,所以报国惟无私不欺尔。”其自奉清约,虽贵犹布衣时。有文集二十卷、奏议十二卷。

事件:汪澈任殿中侍御史时,荐陈俊卿、王十朋、陈之茂为台官;在枢府时,孝宗访人才,荐一百一十八人;他自奉清约,有文集和奏议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汪澈,陈俊卿,王十朋,陈之茂,高宗,孝宗

叶议问,字审言,严州寿昌人。建炎初,登进士第。调临安府司理参军。范宗尹为相,义问与沈长卿等疏其奸。为饶州教授,摄郡。岁旱,以便宜发常平米振民,提刑黄敦书劾之,诏勿问。前枢密徐俯门僧犯罪,义问绳以法,俯尝举义问,怒甚,乃袖荐书还之。

事件:叶议问,建炎初进士,调临安府司理参军;范宗尹为相时,义问等上疏论其奸;任饶州教授,摄郡,因旱发常平米赈民被劾,诏勿问;前枢密徐俯门僧犯罪,义问依法处理,徐俯怒还荐书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议问,范宗尹,沈长卿,黄敦书,徐俯 · 地点:严州寿昌,临安府,饶州 · 年号:建炎初 · 公历:1127

知江宁县。召秦桧所亲役,同僚不可,义问曰:“释是则何以服他人。”卒役之。通判江州。豫章守张宗元忤桧,或中以飞语,事下漕臣张常先。宗元道九江,常先檄义问拘其舟,义问投檄曰:“吾宁得罪,不为不祥。”常先白桧,罢去。

事件:叶义问知江县时,坚持征役秦桧所亲之人;通判江州时,豫章守张宗元触怒秦桧,漕臣张常先命义问拘捕宗元船只,义问拒绝,被罢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义问,秦桧,张宗元,张常先 · 地点:江宁县,江州,豫章,九江

桧死,汤思退荐之,上记其尝言范宗尹,召至,言台谏废置在人主,桧亲党宜尽罢逐,以言得罪者宜叙复。擢殿中侍御史。枢密汤鹏举效桧所为,植其党周方崇、李庚,置籍台谏,鉏异己者。义问累章劾鹏举,有“一桧死一桧生”之语,并方崇等皆罢之。又言:“凡择将遇一阙,令枢密院具三名取上旨,则军政尽出掌握。”迁侍御史。朱朴、沈虚中奉祠里居,义问劾其附秦桧,皆移居。郊祀赦,义问言:“顷岁附会告讦者,不应例移放。”从之。迁吏部侍郎兼史馆修撰,寻兼侍读,拜同知枢密院事。

事件:秦桧死后,汤思退推荐叶义问,高宗召见;义问建议罢逐秦桧亲党,叙复以言得罪者;任殿中侍御史;弹劾枢密汤鹏举植党营私,汤鹏举等罢免;建议择将制度;弹劾朱朴、沈虚中附秦桧;郊祀赦时,反对赦免附会告讦者;升吏部侍郎等,拜同知枢密院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秦桧,汤思退,高宗,叶义问,汤鹏举,周方崇,李庚,朱朴,沈虚中

上闻金有犯边意,遣义问奉使觇之,还奏:“彼造舟船,备器械,其用心必有所在,宜屯驻沿海要害备之。”金主亮果南侵。命视师,义问素不习军旅,会刘锜捷书至,读之至“金贼又添生兵”,顾吏曰:“‘生兵’何物耶?”闻者掩口。至镇江,闻瓜洲官军与敌相持,大失措,乃役民掘沙沟,植木枝为鹿角御敌,一夕潮生,沙沟平,木枝尽去。会建康留守张焘遣人告急,义问乃遵陆,云往建康催发军,市人皆媟骂之。又闻敌据瓜洲,采石兵甚众,复欲还镇江,诸军喧沸曰:“不可回矣,回则有不测。”遂趋建康。已而金主亮被弑,师退,义问还朝,力请退,遂罢。

事件:高宗闻金有犯边意,遣叶义问出使侦察;义问回报应备之;金主亮果然南侵;命义问视师,但他不习军旅;刘锜捷书来,他不懂“生兵”;至镇江,惊慌失措;建康告急,他前往,被人骂;金主亮被弑,师退,义问回朝请退罢官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义问,完颜亮,刘锜,张焘 · 地点:沿海,镇江,瓜洲,建康,采石

隆兴元年,中丞辛次膺论义问“顷护诸将几败事,且以官私其亲”。谪饶州。乾道元年,诏自便。六年卒,年七十三。

事件:隆兴元年,辛次膺论叶义问护诸将几败事且以官私其亲,义问被谪饶州;乾道元年诏自便;乾道六年卒,年七十三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辛次膺,叶义问 · 地点:饶州 · 年号:隆兴元年,乾道元年,乾道六年 · 公历:1163,1165,1170

蒋芾字子礼,常州宜兴人,之奇曾孙。绍兴二十一年,进士第二人。孝宗即位,累迁起居郎兼直学士院。时宦者梁珂事上潜邸,挠权,尹穑论珂,与祠,芾缴奏罢之。

事件:蒋芾,绍兴二十一年进士第二;孝宗即位,累迁起居郎兼直学士院;宦官梁珂挠权,尹穑论之,蒋芾奏罢梁珂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蒋芾,蒋之奇,孝宗,梁珂,尹穑 · 地点:常州宜兴 · 年号:绍兴二十一年 · 公历:1151

签书枢密院事,首奏加意边防,又奏:“拔将才行伍间,识其姓名,一旦披籍可立取具。又料简归正人,仍以北人将之,或令深入山东,或令自荆、襄深入。”

事件:蒋芾任签书枢密院事,首奏加意边防;建议选拔将才,记姓名;料简归正人,以北人将领,深入山东或荆襄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蒋芾 · 地点:山东,荆,襄

除权参知政事、同知国用事。芾奏:“方今财最费于养兵,艺祖取天下,不过十五万人。绍兴初,外有大敌,内有巨寇,然兵数亦不若今日之多。近见陈敏勇汰三千人,戚方汰四千人,然多是有官人,与以外任,请券钱、添借给如故,是减于内而添于外,何益?又招兵耗蠹愈甚,臣考核在内诸军,每月逃亡事故,常不下四百人。若权停招兵一年有半,俟财用稍足,招丁壮,不惟省费,又得兵精。”上悟。

事件:蒋师权参知政事,上奏养兵费用过大,指出兵多但无效,建议权停招兵一年半,以节用练兵,孝宗醒悟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蒋芾,陈敏勇,戚方,孝宗

一日,因进呈边报,上顾芾曰:“将来都督非卿不可。”芾奏:“臣未尝经历兵间。”又奏:“方今钱谷不足,兵士不练,将帅与臣不相识,愿陛下更审思其人。”南郊礼毕,宰相叶颙、魏杞罢。芾采众论,参己见,为《筹边志》上之。

事件:孝宗对蒋芾说将来都督非他不可,蒋芾谦辞;南郊礼后,叶颙、魏杞罢相;蒋芾撰《筹边志》上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蒋芾,孝宗,叶颙,魏杞

明年,拜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会母疾卒,诏起复,拜左仆射,芾力辞。有密旨欲今岁大举,手诏廷臣议,或主和,或主恢复,使芾决之。芾奏:“天时人事未至。”拂上意。服阕,除观文殿大学士、知绍兴府、提举洞霄宫。寻以言者论,落职,建昌军居住。期年,有旨自便。再提举洞霄宫,卒。

事件:明年,蒋芾拜右仆射等职;母丧,诏起复,拜左仆射,力辞;孝宗欲大举,蒋芾认为时机未至,拂上意;服阕后,出知绍兴府;后落职,居建昌军;期年自便;再提举洞霄宫,卒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蒋芾,孝宗 · 地点:绍兴府,建昌军

芾始以言边事结上知,不十年间致相位,终以不能任兵事受责,岂优于论议而劣于事功欤?

事件:评价蒋芾以言边事受知,十年至相位,但不能任兵事受责,可能议论优而事功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蒋芾

叶颙,字子昂,兴化军仙游人。登绍兴元年进士第,为广州南海县主簿,摄尉。盗发,州檄巡、尉同捕,巡检获盗十余人,归其劳于颙,颙曰:“掠美、欺君、幸赏,三者皆罪,不忍为也。”帅曾开大善之。

事件:叶颙,绍兴元年进士,任广州南海县主簿;盗发时,巡检获盗归功于颙,颙拒绝掠美、欺君、幸赏;帅曾开赞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,曾开 · 地点:兴化军仙游,广州南海县 · 年号:绍兴元年 · 公历:1131

知信州贵溪县。时诏行经界,郡议以上中下三等定田税,颙请分为九等,守从之,令信之六邑以贵溪为式。

事件:叶颙知贵溪县时,诏行经界,郡议三等定税,颙请分九等,守从之,令信州六邑以贵溪为式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 · 地点:信州贵溪县,信州

知绍兴府上虞县。凡繇役,令民自推货力甲乙,不以付吏,民欣然皆以实应。摧租各书其数与民,约使自持户租至庭,亲视其入,咸便之。帅曹泳令今岁夏租先期送什之八,颙请少纾其期,泳怒。及麦大熟,民输租反为诸邑最,泳大喜,许荐于朝,颙固辞。

事件:叶颙知上虞县时,繇役令民自推,征租方便;帅曹泳令提前交租,颙请延期,泳怒;麦熟后,民输租最多,泳喜欲荐,颙固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,曹泳 · 地点:绍兴府上虞县

贺允中荐颙静退,遂召见,颙论国仇未复,中原之民日企銮舆之返,其语剀切,高宗嘉纳。除将作监簿。知处州,青田令陈光献羡余百万,颙以所献充所赋。汤思退之兄居处州,家奴屠酤犯禁,一绳以法,思退不悦。属常州逋缗钱四十万,守坐免,移颙知常州。

事件:贺允中荐叶颙静退,召见,颙论国仇未复,高宗嘉纳;任将作监簿;知处州时,以青田令所献羡余充赋;汤思退家奴犯禁,颙绳之以法;常州逋欠钱,守坐免,移颙知常州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贺允中,叶颙,高宗,陈光,汤思退 · 地点:处州,青田,常州

金犯边,高宗视师建康,道毗陵,颙赐对舟次,因言:“恢复莫先于将相,故相张浚久谪无恙,是天留以相陛下也。”颙初至郡,无旬月储,未一年余缗钱二十万。或劝献羡,颙曰:“名羡余,非重征则横敛,是民之膏血也,以利易赏,心实耻之。”

事件:金犯边,高宗视师建康,经毗陵,叶颙赐对,言恢复莫先将相,荐张浚;颙至郡,无储蓄,一年余钱二十万;劝献羡,颙拒,认为是民膏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高宗,叶颙,张浚 · 地点:建康,毗陵

召为尚书郎,除右司。诏求直言,颙上疏谓:“陛下以手足之至亲,付州郡之重寄,是利一人害一方也。”人称其直。除吏部侍郎,复权尚书。时七司弊事未去,上疏言选部所以为弊,乃与郎官编七司条例为一书,上嘉之,令刻板颁示。

事件:叶颙召为尚书郎,除右司;诏求直言,颙上疏论陛下以至亲付州郡之害;除吏部侍郎,编七司条例,上嘉之,刻板颁示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,孝宗

除端明殿学士,拜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。武臣梁俊彦请税沙田、芦场,帝以问颙,对曰:“沙田乃江滨地,田随沙涨而出没不常,芦场则臣未之详也。且辛巳军兴芦场田租并复,今沙田不胜其扰。”上曰:“诚如卿言。”颙至中书,召俊彦切责之曰:“汝言利求进,万一为国生事,斩汝不足以塞责。”俊彦皇恐汗下。是日,诏沙田、芦场并罢。

事件:叶颙拜参知政事;梁俊彦请税沙田、芦场,孝宗问颙,颙反对,认为沙田不常,芦场已复;召俊彦责之,诏罢沙田、芦场税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梁俊彦,孝宗,叶颙

御史林安宅请两淮行铁钱,颙力言不可,安宅不能平,既入枢府,乃上章攻颙云:“颙之子受宣州富人周良臣钱百万,得监镇江大军仓。”御史王伯庠亦论之。颙乞下吏辩明,乃以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。上下其事临安府,时王炎知临安,上令炎亲鞫置对,无秋毫迹。狱奏,上以安宅、伯庠风闻失实,并免所居官,仍贬安宅筠州,召颙赴阙。入见,上劳之曰:“卿之清德自是愈光矣。”

事件:林安宅请两淮行铁钱,叶颙力言不可;后林安宅入枢府,攻颙之子受贿;王伯庠亦论之;颙乞辩明,以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;孝宗命王炎审讯,无罪;贬安宅、伯庠,召颙赴阙,劳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林安宅,叶颙,周良臣,王伯庠,王炎,孝宗 · 地点:两淮,宣州,镇江,临安,筠州

除知枢密院事,未拜,进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。颙首荐汪应辰、王十朋、陈良翰、周操、陈之茂、芮晔、林光朝等,可备执政、侍从、台谏,上嘉纳。又言:“自古明君用人,使贤使愚,使奸使盗,惟去泰甚。”上曰:“固然。虞有禹、皋,亦有共、驩;周有旦、奭,亦有管、蔡,在用不用。”颙曰:“诚如圣训,但今日在朝虽未见有共、驩、管、蔡,然有窃弄威福者,臣不敢隐。”上问为谁,颙以龙大渊对,语在《陈俊卿传》。

事件:叶颙进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;首荐汪应辰等人;论用人之道;孝宗言古代用人;颙言今有窃弄威福者,指龙大渊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,汪应辰,王十朋,陈良翰,周操,陈之茂,芮晔,林光朝,孝宗,龙大渊

上以国用未裕,诏宰相兼国用使,参政同知国用事,颙乃言:“今日费财养兵为甚,兵多则有冗卒虚籍,无事则费财,有事则不可用。虽曰汰之,旋即招之,欲足国用,当严于汰、缓于招可也。孔子曰:‘节用而爱人’。盖节用,则爱人之政自行于其间,若欲生财,祗费民财尔。”上曰“:此至言也。”上曰:“建康刘源尝赂近习,朕欲遣王抃廉其奸。”颙曰:“臣恐廉者甚于奸者。”乃止。

事件:孝宗诏宰相兼国用使,叶颙论养兵费财,建议严汰缓招;又言节用爱人;孝宗欲遣王抃廉刘源之奸,颙劝止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,孝宗,刘源,王抃 · 地点:建康

乾道三年冬至,上亲郊而雷,颙引汉故事上印绶,提举太平兴国宫。归至家,不疾而薨,年六十八。以观文殿学士致仕,赠特进,谥正简。

事件:乾道三年冬至,孝宗亲郊而雷,叶颙引汉故事上印绶,提举太平兴国宫;归家后无疾而薨,年六十八,谥正简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,孝宗 · 年号:乾道三年 · 公历:1167

颙为人简易清介,与物若无忤,至处大事毅然不可夺。友人高登尝上书讥切时相,名捕甚急。颙与同邸,擿令逸去,登曰:“不为君累乎?”颙曰:“以获罪,固所愿也。”即为具舟,舟移乃去。自初仕至宰相,服食、僮妾、田宅不改其旧。

事件:叶颙为人简易清介,处大事毅然;友人高登上书讥时相被追捕,颙助其逃走,愿获罪;自仕至宰相,生活简朴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颙,高登

叶衡,字梦锡,婺州金华人。绍兴十八年进士第,调福州宁德簿,摄尉。以获盐寇改秩,知临安府于潜县。户版积弊,富民多隐漏,贫弱困于陪输,衡定为九等,自五以下除其籍,而均其额于上之四等,贫者顿苏。征科为期限榜县门,俾里正谕民,不遣一吏而赋自足。岁灾,蝗不入境。治为诸邑最。郡以政绩闻,即召对,上曰:“闻卿作县有法。”遣还任。

事件:叶衡,绍兴十八年进士,调福州宁德簿;以获盐寇改秩,知于潜县;改革户版,定九等均税,方便征科;治绩最,孝宗召对,称其有法,遣还任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孝宗 · 地点:婺州金华,福州宁德,临安府于潜县 · 年号:绍兴十八年 · 公历:1148

擢知常州。时水潦为灾,衡发仓为糜以食饥者。或言常平不可轻发,衡曰:“储蓄正备缓急,可视民饥而不救耶?”疫大作,衡单骑命医药自随,偏问疾苦,活者甚众。檄晋陵丞李孟坚摄无锡县,有政声,衡荐于上,即除知秀州。上之信其言如此。

事件:叶衡知常州,水灾时发仓赈饥;疫病时,单骑问疾苦,活者众;荐李孟坚有政声,除知秀州,孝宗信任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李孟坚,孝宗 · 地点:常州,晋陵,无锡县,秀州

除太府少卿。合肥濒湖有圩田四十里,衡奏:“募民以耕,岁可得谷数十万,蠲租税,二三年后阡陌成,仿营田,官私各收其半。”从之。

事件:叶衡除太府少卿,奏请募民耕合肥圩田,岁可得谷数十万,免税二三年,后官私各半收租,从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 · 地点:合肥

除户部侍郎。时盐课大亏,衡奏:“年来课入不增,私贩害之也,宜自煮盐之地为之制,司火之起伏,稽灶之多寡,亭户本钱以时给之,盐之委积以时收之,择廉能吏察之,私贩自绝矣。”仍命措置官三人:淮南于通州,浙东于明州,浙西于秀州。

事件:叶衡除户部侍郎,盐课亏,奏请从煮盐地定制,给本钱,择吏察私贩;命措置官三人分驻淮南、浙东、浙西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 · 地点:通州,明州,秀州

丁母忧。起复,知卢州,未行,除枢密都承旨。奏马政之弊,宜命统制一员各领马若干匹,岁终计其数为殿最。李垕应贤良方正对策,近讦直,入第四等,衡奏:“陛下赦其狂而取其忠,足以显容谏之盛。”乃赐垕制科出身。有言江、淮兵籍伪滥,诏衡按视,赐以袍带、鞍马、弓矢,且命衡措置民兵,咸称得治兵之要。讫事赴阙,上御便殿阅武士,召衡预观,赐酒,洒宸翰赐之。

事件:叶衡丁母忧,起复知卢州,未行,除枢密都承旨;奏马政弊,请统制领马考核;李垕对策讦直,衡奏赦狂取忠,赐出身;诏衡按视江、淮兵籍,赐物命措置民兵;事赴阙,孝宗阅武士,赐酒宸翰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李垕,孝宗 · 地点:卢州,江,淮

知荆南、成都、建康府,除户部尚书,除签书枢密院事,拜参知政事。衡奏二事:一,牧守将帅必择材以称其职,必久任以尽其材;二,令户部取湖广会子实数,尽以京会立限易之。从之。

事件:叶衡知荆南、成都、建康府,历任户部尚书、签书枢密院事、参知政事;奏择材久任,湖广会子与京会兑换,从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 · 地点:荆南,成都,建康府

拜右丞相兼枢密使。上锐意恢复,凡将帅、器械、山川、防守悉经思虑,奏对毕,从容赐坐,讲论机密,或不时召对。时会子浸患折阅,手诏赐衡曰:“会子虽曰流通,终未尽惬人意,目即流使有二千二百余万。今用上下库黄金、白金、铜钱九百万,内藏库五百万,并蜀中钱物七百万,尽易会子之数,专命卿措置,日近而办,卿真宰相才也。”

事件:叶衡拜右丞相兼枢密使,孝宗锐意恢复,常与讲论机密;会子贬值,孝宗手诏命衡用库藏钱物兑换会子,赞其为宰相才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孝宗 · 地点:蜀中

一日,上曲宴宰执于凝碧,上曰:“自三代而下,至于汉、唐,治日常少,乱日常多,何也?”衡奏:“圣君不常有,周八百年,称极治成、康而已。”上曰:“朕观《无逸篇》,见周公为成王历言商、周之君享国长远,真万世龟鉴。”衡奏:“愿陛下常以《无逸》为龟鉴,社稷之福。”上又言:“朝廷所用,正论其人如何,不可有党。如唐牛、李之党,相攻四十年,缘主听不明至此。文宗曰:‘去河北贼易,去朝中朋党难’。朕尝笑之。”衡奏:“文宗优游不断,故有此语。陛下英明圣武,诚非难事。”

事件:孝宗宴宰执,论治乱少多,衡奏圣君不常有;孝宗言《无逸篇》,衡请以为龟鉴;孝宗论朋党,衡奏陛下英明,非难事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孝宗

御宝实封令与临安府窦思永改合入官,衡奏:“选人改官,非奏对称旨,则用考举磨勘,一旦特旨与之,非陛下爱惜人才之意。”上亟收前命。

事件:孝宗特旨令临安府窦思永改官,叶衡奏选人改官应依制度,特旨非爱惜人才之意,孝宗收回前命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窦思永,孝宗 · 地点:临安府

上谕执政,选使求河南,衡奏:“司谏汤邦彦有口辨,宜使金。”邦彦请对,问所以遣,既知荐出于衡,恨衡挤己,闻衡对客有讪上语,奏之,上大怒。即日罢相,责授安德军节度副使,郴州安置。邦彦使还,果辱命,上震怒,窜之岭南,诏衡自便,复官与祠。年六十有二薨,赠资政殿学士。

事件:孝宗选使求河南,叶衡荐汤邦彦;邦彦恨衡,奏衡讪上语,孝宗怒罢衡相,贬郴州;邦彦使还辱命,被窜岭南,诏衡自便复官;衡卒,年六十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孝宗,汤邦彦 · 地点:河南,郴州,岭南

衡负才足智,理兵事甚悉,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,进用之骤,人谓出于曾觌云。

事件:叶衡有才智,善理兵事,十年至宰相,进用之骤,人谓出于曾觌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叶衡,曾觌

论曰:陈康伯以经济自任,临事明断。梁克家才优识远,谋国尽忠。至若汪澈之论事忠悫,荐达人才,叶义问直言正色,扫除秦桧余党,然不长于兵,临敌失措,岂优议论而劣事功者欤?叶颙清俭正直,而衡才智有余,盖亦一时之选云。

事件:论赞陈康伯、梁克家、汪澈、叶义问、叶颙、叶衡等人事迹,评其优劣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陈康伯,梁克家,汪澈,叶义问,秦桧,叶颙,叶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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