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史·列传

宋史 · 第385卷 · 作者:脱脱
卷三百八十五 列传第一百四十四

○葛邲 钱端礼 魏杞 周葵 施师点 萧燧 龚茂良

朝代: · 人物:葛邲,钱端礼,魏杞,周葵,施师点,萧燧,龚茂良

葛邲,字楚辅,其先居丹阳,后徙吴兴。世以儒学名家,高祖密邲五世登科第,大父胜仲至邲三世掌词命。邲少警敏,叶梦得、陈与义一见称为国器。

事件:葛邲,字楚辅,祖先居丹阳后徙吴兴,世代儒学名家,少时警敏,叶梦得、陈与义称其为国器。 · 朝代: · 人物:葛邲,密,胜仲,叶梦得,陈与义 · 地点:丹阳,吴兴

以荫授建康府上元丞。会金人犯江,上元当敌冲,调度百出,邲不扰而办,留守张浚、王纶皆器重之。登进士第。萧之敏为御史,荐其才,除国子博士。轮对,论州县受纳及鬻爵之弊,孝宗奖谕曰:“观所奏,知卿材。”除著作郎兼学士院权直。

事件:葛邲以荫授建康府上元丞,在金人犯江时调度得当,受张浚、王纶器重,后登进士第,被荐为国子博士,轮对论弊政获孝宗赏识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葛邲,楚辅,张浚,王纶,萧之敏,孝宗 · 地点:建康府,南京,上元,南京上元区

除正言,首疏言:“盈虚之理,隐于未然;治乱之分,生于所忽。宜专以畏天爱民为先。”又论:“征榷岁增之害,如辇下都税务,绍兴间所趁茶盐岁以一千三百万缗为额,乾道六年后增至二千四百万缗。成都府一务,初额四万八千缗,今至四十余万缗,通四川酒额遂至五百余万缗,民力重困。至若租税有定数,而暗耗日增,折帛益多,民安得不穷乎?愿明诏有司,茶盐酒税比原额已增至一倍者,毋更立新额,官吏不增赏,庶少苏疲甿。”上特召,复令条陈,邲以六事对,皆切中时病。除侍御史,论救荒三事,累迁中书舍人。

事件:葛邲任正言,上疏论征榷岁增之害,建议限制增额以苏民力,被召见条陈六事,后升侍御史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葛邲,楚辅,孝宗 · 地点:辇下都税务,临安,成都府

岁旱,诏求初政得失,邲应诏,大略谓:“虞允文制国用,南库之积日以厚,户部之入日以削,故近年以来,常有不足之忧。罢兵以来,诸将皆以赂得升,其势必至于掊刻取偿,益精其选。”迁给事中。张嶷以说之子除知阁,裴良琮以显仁之侄女夫落阶官,邲皆缴奏。广西议更盐法,邲言:“钞法之行,漕臣尝绐群商,没入其赀。楮币行之二广,民必疑虑,且有后悔。”除刑部尚书。

事件:岁旱时葛邲应诏言财政问题,批评虞允文制国用导致户部收入减少,建议选将精兵,后升给事中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葛邲,楚辅,虞允文,张嶷,裴良琮 · 地点:广西

邲为东宫僚属八年,孝宗书“安遇”字以赐,又出《梅花诗》命邲属和,眷遇甚渥。光宗受禅,除参知政事。邲劝上专法孝宗,正风俗,节财用,振士气,执中道,恤民力,选将帅,收人才,择监司,明法令,手疏历言之,上嘉纳。除知枢密院事。绍熙四年,拜左丞相,专守祖宗法度,荐进人物,博采公论,惟恐其不闻之。未期年,除观文殿大学士、知建康府。改隆兴,请祠。

事件:葛邲为东宫僚属受孝宗赏赐,光宗受禅后升参知政事,建议守祖宗法度,后拜左丞相,守法荐才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葛邲,楚辅,孝宗,光宗,宁宗 · 地点:建康府,南京,隆兴,南昌 · 年号:绍熙四年 · 公历:1193

宁宗即位,邲上疏言:“今日之事莫先于修身齐家,结人心,定规模。”判绍兴府,简稽期会,钱谷刑狱必亲。或谓大臣均佚有体,邲曰:“崇大体而简细务,吾不为也。”尝曰:“十二时中,莫欺自己。”其实践如此。

事件:宁宗即位后葛邲上疏言修身齐家,判绍兴府时亲理政务,不以为大臣应简细务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葛邲,楚辅,宁宗 · 地点:绍兴府,绍兴,福州

改判福州,道行感疾,除少保,致仕。薨,年六十六。赠少师,谥文定,配飨光宗庙庭。有文集二百卷、《词业》五十卷。

事件:葛邲改判福州途中感疾,致仕后去世,年六十六,赠少师,谥文定,配飨光宗庙庭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葛邲,楚辅 · 地点:福州

钱端礼,字处和,临安府临安人。父忱,泸川军节度使。端礼以恩补官。绍兴间,通判明州,加直秘阁,累迁右文殿修撰,仕外服有声。高宗材之,知临安府。

事件:钱端礼以恩补官,绍兴间通判明州,累迁后知临安府,仕外有声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钱端礼,处和,父忱,高宗 · 地点:临安府,杭州,明州,宁波 · 年号:绍兴间

御史中丞汪澈论版曹阙官,当遴选,权户部侍郎兼枢密都承旨。端礼尝建明用楮为币,于是专委经画,分为六务,出纳皆有法,几月易钱数百万。

事件:钱端礼被选任权户部侍郎,建议用楮为币,经画出纳有法,换钱数百万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钱端礼,处和,汪澈

孝宗锐意恢复,诏张浚出师。会符离稍失利,汤思退遂倡和议,端礼奏:“有用兵之名,无用兵之实,贾怨生事,无益于国。”思退大喜,奏除户部侍郎。未几,兼吏部。端礼与户部尚书韩仲通同对,论经费,奏:“所入有限,兵食日增,更有调发,不易支吾。”上云:“须恢复中原,财赋自足。”仲通奏:“恢复未可必,且经度目前所用。”端礼奏:“仲通言是,乞采纳。”

事件:孝宗诏张浚出师,符离失利后汤思退倡和议,钱端礼奏论用兵无实,建议和议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孝宗,张浚,汤思退,钱端礼,处和,韩仲通 · 地点:符离,安徽宿州符离镇

思退与张浚议和战不决,浚方主战,上意甚向之。思退诡求去,端礼请对乞留,又奏:“兵者凶器,愿以符离之溃为戒,早决国是,为社稷至计。”于是思退复留,命浚行边,还戍兵,罢招纳。以端礼充淮东宣谕使,王之望使淮西,端礼入奏:“两淮名曰备守,守未必备;名曰治兵,兵未必精。有用兵不胜,侥幸行险,轻躁出师,大丧师徒者,必胜之说果如此,皆误国明甚。”端礼既以是诋浚,右正言尹穑亦劾浚,罢都督,自此议论归一矣。

事件:钱端礼请留汤思退,奏论兵凶,后充淮东宣谕使,诋毁张浚,导致议论归一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汤思退,张浚,钱端礼,处和,尹穑 · 地点:淮东,江苏一带

端礼至淮还,极言守备疏略,恐召金兵,宜早定和议。遂除吏部侍郎,再往淮上,驿疏言:“遣使、发兵当并行,使以尽其礼,兵以防其变,不必待金书至而后遣使。”书中或有见胁之语,不若先遣以释其疑,于计为得。”上云:“端礼所奏未是。”思退传旨撤海、泗二州戍兵,语在《思退传》。

事件:钱端礼还朝言守备疏略,建议早定和议,再往淮上奏遣使发兵并行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钱端礼,处和 · 地点:淮上

金帅仆散忠义分兵入,上意中悔,令思退都督江、淮军马,端礼试兵部尚书,参赞军事。思退畏怯不行,端礼赴阙,上曰:“前后廷臣议论,独卿不变。”兼户部尚书,俄拜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。上尝问:“欲遣杨由义持金帅书,而辞行甚力,谁可遣?”端礼请以王抃行,俾与金帅议,许割商、秦地,归被俘人,惟叛亡者不与,余誓目略同绍兴,世为叔侄之国,减银绢五万,易岁贡为岁币。及抃还,上见书,金皆听许。端礼赞上如其式报之:“谋国当思远图,如与之和,则我得休息以修内治,若为忿兵,未见其可。”抃遂行。谍报北军已回,端礼以和议既定,乞降诏。除参知政事兼权知枢密院事。

事件:金帅入寇,钱端礼参赞军事,建议和议,遣王抃议和,和议成后升参知政事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金帅仆散忠义,汤思退,钱端礼,处和,杨由义,王抃 · 地点:江,淮

时久不置相,端礼以首参窥相位甚急。皇长子邓王夫人,端礼女也,殿中侍御史唐尧封论端礼帝姻,不可任执政,不报,迁太常少卿。馆阁士相与上疏排端礼,皆坐绌。刑部侍郎王茀阴附端礼,建为“国是”之说以助其势。吏部侍郎陈俊卿抗疏,力诋其罪,且谓本朝无以戚属为相,此惧不可为子孙法。逮进读《宝训》,适及外戚,因言:“祖宗家法,外戚不与政,最有深意,陛下所宜守。”上纳其言。端礼憾之,出俊卿知建宁府。

事件:钱端礼欲为相,因外戚被论,陈俊卿抗疏,钱端礼出俊卿知建宁府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钱端礼,处和,皇长子邓王,唐尧封,王茀,陈俊卿

邓王夫人生子,太上甚喜。先两月,恭王夫人李氏亦生子,于是恭王府直讲王淮白端礼云:“恭王夫人子是为皇长嫡孙。”端礼不怿,翌日奏:“嫡庶具载《礼经》,讲官当以正论辅导,不应为此邪说。”遂指淮倾邪不正,与外任。邓王立为太子,端礼引嫌,除资政殿大学士、提举德寿宫兼侍读,改提举洞霄宫。起知宁国府,移绍兴,进观文殿学士。

事件:钱端礼与王淮争皇孙嫡庶,邓王立为太子后端礼引嫌改官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钱端礼,处和,邓王,恭王,王淮

端礼籍人财产至六十万缗,有诣阙陈诉者,上闻之,与旧祠。侍御史范仲芑劾端礼贪暴不悛,降职一等。淳熙四年八月,复元职。薨,赠银青光禄大夫,后谥忠肃。孙象祖,嘉定元年为左丞相,自有传。

事件:钱端礼籍人财产被劾,降职后复职,去世赠银青光禄大夫,谥忠肃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钱端礼,处和,范仲芑 · 年号:淳熙四年八月 · 公历:1177

魏杞,字南夫,寿春人。祖荫入官。绍兴十二年,登进士第。知宣州泾县。从臣钱端礼荐其才,召对,擢太府寺主簿,进丞。端礼宣谕淮东,杞以考功员外郎为参议官,迁宗正少卿。

事件:魏杞祖荫入官,登进士第,知宣州泾县,被钱端礼荐,升太府寺主簿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魏杞,南夫,钱端礼,处和 · 地点:寿春,安徽寿县,宣州泾县,安徽泾县 · 年号:绍兴十二年 · 公历:1142

汤思退建和议,命杞为金通问使,孝宗面谕:“今遣使,一正名,二退师,三减岁币,四不发归附人。”杞条上十七事拟问对,上随事画可。陛辞,奏曰:“臣若将指出疆,其敢不勉。万一无厌,愿速加兵。”上善之。

事件:魏杞被命为金通问使,孝宗面谕使命,魏杞条上十七事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汤思退,魏杞,南夫,孝宗

行次盱眙,金所遣大将仆散忠义、纥石烈志宁等方拥兵闯淮,遣权泗州赵房长问所以来意,求观国书,杞曰:“书御封也,见主当廷授。”房长驰白仆散忠义,疑国书不如式,又求割商、秦地及归正人,且欲岁币二十万。杞以闻,上命尽依初式,再易国书,岁币亦如其数。忠义以未如所欲,遂与志宁分兵犯山阳。战不利,骁将魏胜死之。

事件:魏杞使金,金求割地增币,战不利,骁将魏胜死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魏杞,南夫,仆散忠义,纥石烈志宁,赵房长,魏胜 · 地点:盱眙,江苏盱眙,山阳,江苏淮安

上怒金反覆,诏以礼物犒督府师,杞奏:“金若从约,而金缯不具,岂不瘠国体、格事机乎?”乃以礼物行。至燕,见金主褒,具言:“天子神圣,才杰奋起,人人有敌忾意,北朝用兵能保必胜乎?和则两国享其福,战则将士蒙其利,昔人论之甚悉。”金君臣环听拱竦。馆伴张恭愈以国书称“大宋”,胁去“大”字,杞拒之,卒正敌国体,损岁币五万,不发归正人北还。上慰藉甚渥。

事件:魏杞至金廷,力争国书称“大宋”,损岁币五万,不发归正人北还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魏杞,南夫,金主褒,张恭愈 · 地点:燕,金都

守起居舍人,迁给事中、同知枢密院事,进参知政事、右仆射兼枢密使。时方借职田助边,降人萧鹧巴赐淮南田,意不惬,以职田请,杞言:“圭租食功养廉,借之尚可,夺之不可。”上是其言。杞以使金不辱命,繇庶官一岁至相位。上锐意恢复,杞左右其论。会郊祀冬雷,用汉制灾异策免,守左谏议大夫、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。

事件:魏杞升参知政事、右仆射,后因郊祀冬雷被免,守左谏议大夫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魏杞,南夫,萧鹧巴 · 地点:淮南 · 年号:六年

六年,授观文殿学士、知平江府。谏官王希吕论杞贪墨,夺职。后以端明殿学士奉祠,告老,复资政殿大学士。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,赠特进。嘉泰中,谥文节。

事件:魏杞知平江府被劾夺职,后复职告老,去世赠特进,谥文节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魏杞,南夫,王希吕 · 地点:平江府,苏州 · 年号:淳熙十一年十一月 · 公历:1184

周葵,字立义,常州宜兴人。少力学,自乡校移籍京师,两学传诵其文。宣和六年,擢进士甲科。调徽州推官。高宗移跸临安,诸军交驰境上,葵与判官摄郡事,应变敏速,千里帖然。教授临安府,未上,吏部侍郎陈与义密荐之,召试馆职。将试,复引对,高宗曰:“从班多说卿端正。”

事件:周葵少力学,擢进士,调徽州推官,后教授临安府,被召试馆职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陈与义,高宗 · 地点:常州宜兴,江苏宜兴,徽州,安徽歙县,临安,杭州 · 年号:宣和六年 · 公历:1124

除监察御史,徙殿中侍御史。在职仅两月,言事至三十章,且历条所行不当事凡二十条,指宰相不任责。高宗变色曰:“赵鼎、张浚肯任事,须假之权,奈何遽以小事形迹之?”葵曰:“陛下即位,已相十许人,其初皆极意委之,卒以公议不容而去,大臣亦无固志。假如陛下有过,尚望大臣尽忠,岂大臣有过,而言者一指,乃便为形迹,使彼过而不改,罪戾日深,非所以保全之也。”高宗改容曰:“此论甚奇。”

事件:周葵任监察御史,言事三十章,论宰相不任责,与高宗辩论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高宗,赵鼎,张浚

张浚议北伐,葵三章力言“此存亡之机,非独安危所系。”或言葵沮大计,罢为司农少卿,以直秘阁知信州。未上,鼎罢,陈与义执政,改湖南提刑,以亲老易江东,皆不就。

事件:周葵力言北伐不可,被罢为司农少卿,后改官不就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张浚,陈与义 · 地点:信州,江西上饶,湖南

和议已定,被召,论:“为国有道,战则胜,守则固,和则久。不然,三者在人不在我矣。”除太常少卿。时秦桧独相,意葵前论事去,必憾赵鼎。再降殿中侍御史。葵语人曰:“元镇已贬,葵固不言,虽门下客亦不及之也。”内降差除四人,奏言:“愿陛下以仁祖为法,大臣以杜衍为法。”桧始不乐。又论国用、军政、士民三弊,高宗曰:“国用当藏之民,百姓足则国用非所患。”又言荐举改官之弊,宜听减举员,诏吏部措置。

事件:周葵被召论战守和,除太常少卿,后降殿中侍御史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秦桧,高宗

桧所厚权户部尚书梁汝嘉将特赐出身,除两府,汝嘉闻葵欲劾之,谓中书舍人林待聘曰:“副端将论君矣。”待聘乘桧未趋朝,亟告之,桧即奏为起居郎。葵方待引,桧下殿谕阁门曰:“周葵已得旨除起居郎。”隔下。八月庚辰也。

事件:秦桧厚权臣,周葵欲劾之,被降为起居郎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秦桧,梁汝嘉,林待聘 · 年号:八月庚辰

参政李光拟除吕广问馆职,桧不许。时有诏从官荐士,葵以广问应,初不相知也。光既绌,葵以附会落职,主管玉隆观。复直秘阁,起知湖州,移平江府。时金使络绎于道,葵不为礼,转运李椿年希桧旨劾之,落职,主管崇道观。屏居乡闾,忧患频仍,人不能堪,葵独安之。

事件:周葵因附会落职,后知湖州、平江府,因不礼金使被劾落职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秦桧,李光,吕广问,李椿年 · 地点:湖州,浙江湖州,平江府,苏州

桧死,复直秘阁、知绍兴府。过阙,权礼部侍郎,寻兼国子祭酒。奏:“科举所以取士。比年主司迎合大臣意,取经传语可谀者为问目,学者竞逐时好。望诏国学并择秋试考官,精选通经博古之士,置之前列,其穿凿乖谬者黜之。”

事件:周葵复官后权礼部侍郎,奏论科举主司迎合大臣,建议精选考官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

兼权给事中。侍御史汤鹏举言:“葵以魏良臣荐,躐处侍从;吕广问,葵之死党。乞并罢之。”太学生黄作、詹渊率诸生都堂投牒留葵。翌日,博士何俌等言于朝,乞惩戒,诏作、渊皆送五百里外州编管,葵出知信州,随罢。

事件:周葵被言罢,太学生留之,诏送编管,葵出知信州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汤鹏举,黄作,詹渊,何俌 · 地点:信州,江西上饶

起知抚州,引疾,改提举兴国宫,加直龙图阁、知太平州。水坏圩堤,悉缮完,凡百二十里。傍郡圩皆没,惟当涂岁熟。市河久堙,雨旸交病,葵下令城中,家出一夫,官给之食,并力浚导,公私便之。进集英殿修撰、敷文阁待制、知婺州。

事件:周葵知太平州时修圩堤、浚市河,进集英殿修撰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 · 地点:抚州,江西抚州,太平州,安徽当涂

孝宗即位,除兵部侍郎兼侍讲,改同知贡举兼权户部侍郎。孝宗数手诏问钱谷出入,葵奏:“陛下劳心庶政,日有咨询,若出人意表。今皆微文细故,此必有小人乘间欲售其私,不可不察。”盖指龙大渊、曾觌也。孝宗色为动。

事件:周葵奏论孝宗咨询微文细故,可能有小人乘间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孝宗,龙大渊,曾觌

金主亮为其下所毙,张浚自督府来朝,密言:“敌失泗州,其惧罪者皆欲来归,愿遣军渡淮赴之,此恢复之机也。”葵请对,谓不可轻举,累数百言。及遣李显忠、邵宏渊取灵壁、虹二县,败绩。孝宗思其言,拜参知政事。葵始终守自治之说。

事件:周葵论不可轻举北伐,后拜参知政事,守自治之说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金主亮,张浚,李显忠,邵宏渊 · 地点:灵壁,安徽灵璧,虹,安徽五河

兼权知枢密院事。台谏交章言议和太速,葵与陈康伯、汤思退乞令侍从、台谏集议,众益汹汹,诸公待罪乞罢,不许。葵独留身固请,孝宗曰:“卿何请之力也?”曰:“自预政以来,每与宰相论事,有以为然而从者;有不得以强从者;有绝不肯从者,十常四五。洎至榻前,陛下又或不然,大率十事之中,不从者七八,安得不愧于心,此臣所以欲去也。”

事件:周葵与宰臣乞集议和战,后固请去,孝宗问原因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陈康伯,汤思退,孝宗

尝乞召用侍从、台谏,孝宗曰:“安得如卿直谅者。”遂荐李浩、龚茂良,孝宗皆以为佳士,次第用之。太常奏郊牛毙,葵言:“《春秋》鼷鼠食牛角免郊,况边虞未靖,请展郊以符天意。”诏从之。

事件:周葵荐人才,论郊牛毙请展郊以符天意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李浩,龚茂良,孝宗

虞允文、陈康伯相,葵即求退,除资政殿学士、提举洞霄宫。起知泉州,告老,加大学士致仕。闲居累年,不以世故萦心。淳熙元年正月,薨,年七十有七。上闻震悼,赠正奉大夫。后以子升朝,累赠太傅。

事件:周葵求退,后起知泉州,告老致仕,去世赠正奉大夫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,虞允文,陈康伯 · 地点:泉州,福建泉州 · 年号:淳熙元年正月 · 公历:1174

葵孝于事亲,当任子,先孤侄。其薨也,幼子与孙尚未命。平生学问不泥传注,作《圣传诗》二十篇、文集三十卷、奏议五卷。晚号惟心居士。四年,有司请谥,赐谥曰惠简。

事件:周葵孝于事亲,学问不泥传注,著有多种著作,赐谥惠简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周葵,立义 · 年号:四年

施师点,字圣与,上饶人。十岁通《六经》,十二能文。弱冠游太学,试每在前列,司业高宏称其文深醇有古风。寻授以学职,以舍选奉廷对,调复州教授。未上,丁内艰。服除,为临安府教授。

事件:施师点十岁通六经,游太学,授学职,调复州教授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,高宏 · 地点:上饶,江西上饶,复州,湖北仙桃,临安府,杭州

乾道元年,陈康伯荐,赐对,言:“历年屡下诏恤民,而惠未加浃。陛下轸念,惟恐一夫失所;郡邑搜求,惟恐财赋不集。毋惑乎日降丝纶,恩不沾被。细民既困于倍输,又困于非泛,重以岁恶,室且垂磬,租不如期,积多逋负。今明堂肆赦,户自四等以下,逋自四年以前,愿悉除免。”上曰:“非卿不闻此言。”诏从之。

事件:施师点言恤民,建议除免逋负,诏从之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,陈康伯,孝宗 · 年号:乾道元年 · 公历:1165

八年,兼权礼部侍郎,除给事中。时太子詹事已除,上又特令增员为二,命兼之。赐对,言:“比年人物骫骳,士气耗薾,当广储人材以待用。”上曰:“观卿所奏,公辅器也。”

事件:施师点言广储人材,孝宗称其为公辅器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,孝宗 · 年号:八年

假翰林学士、知制诰兼侍读使金。致命金廷,立班既定,相仪者以亲王将至,命师点退位,师点<立乞>立。相仪者请数四,师点正色曰:“班立已定,尚欲何为。”不肯少动。在廷相顾骇愕,知其有守,不敢复以为请。九年,使还,有言其事于上者,上嘉叹不已。及后金使贺正旦至阙,问馆伴:“师点今居何官?”馆伴宇文价于班列中指师点以示之,金使恍然曰:“一见正人,令人眼明。”

事件:施师点使金,坚持班位不退,后金使问其官,嘉其守正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,金使,宇文价 · 地点:金廷 · 年号:九年

十年,除端明殿学士、签书枢密院事。入奏,控免,上曰:“卿靖重有守,识虑深远,朕欲用卿久矣。”复诏兼参知政事,除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。师点尝同宰相奏事退,复同枢密周必大进呈,上曰:“适一二事卿等各陈所见,甚关大体。前此宰相奏事,执政不措辞,今卿等如此,深副所望。”必大奏:“祖宗时,宰执奏事自相可否,或至面相切责,退不相衔。自秦桧用事,执政畏避不敢言。今陛下虚心兼听,若只宰相奏事,何用执政为?”师点复奏:“臣敢不竭股肱之力。”上因谕之曰:“朕欲天下事日往来胸中,未尝释也。”

事件:施师点任枢密,奏事有守,孝宗嘉其识虑深远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,孝宗,周必大 · 年号:十年

先是,州郡上供或不以时进,立岁终稽考法,及是,主计臣有喜为督促者,乞不待岁终先期行之。画命已下,师点矍然曰:“此策若行,上下逼迫,民不聊生。”或谓:“令已出矣。”师点曰:“事有为天下病,惟恨更之不速。”即追寝其议。枢密周必大举手贺师点曰:“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,公之赐也。”一日,入对后殿,上曰:“朕前饮冰水过多,忽暴下,幸即平复。”师点曰:“自古人君当无事时,快意所为,忽其所当戒,其后未有不悔者。”上深然之。

事件:施师点反对提前稽考上供,追寝其议,入对言君主当戒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,周必大,孝宗

十三年,辞兼同知枢密院事。权提举国史院,权提举《国朝会要》。十四年,除知枢密院事。师点惓惓搜访人才,手书置夹袋中,谓蜀去朝廷远,人才难以自见,蜀士之贤者,俾各疏其所知,差次其才行、文学,每有除授,必列陈之。十五年春,以资政殿大学士知泉州,除提举临安府洞霄宫。

事件:施师点辞兼同知枢密院事,权提举国史,后知泉州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 · 地点:泉州,福建泉州 · 年号:十三年

绍熙二年,除知隆兴府、江西安抚使。师点尝谓诸子曰:“吾平生仕宦,皆任其升沉,初未尝容心其间,不枉道附丽,独人主知之,遂至显用。夫人穷达有命,不在巧图,惟忠孝乃吾事也。”三年,得疾薨,年六十九。赠金紫光禄大夫。有奏议七卷、制槁八卷、《东宫讲议》五卷、《易说》四卷、《史识》五卷、文集八卷。

事件:施师点知隆兴府,言仕宦任命,得疾去世,赠金紫光禄大夫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施师点,圣与 · 地点:隆兴府,南昌 · 年号:绍熙二年,三年 · 公历:1191,1192

萧燧,字照邻,临江军人。高祖固,皇祐初为广西转运使,知侬智高凶狡,条上羁縻之策于枢府,不果用,智高后果叛。父增,绍兴初尝应制举。

事件:萧燧高祖固知侬智高凶狡,条上策;父增应制举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照邻,高祖固,父增 · 地点:临江军,江西樟树

燧生而颖异,幼能属文。绍兴十八年,擢进士高第。授平江府观察推官。时秦桧当国,其亲党密告燧,秋试必主文漕台,燧诘其故,曰:“丞相有子就举,欲以属公。”燧怒曰:“初仕敢欺心耶!”桧怀之,既而被檄秀州,至则员溢,就院易一员往漕闱,秦熺果中前列。秩满,当为学官,避桧,调静江府察推而归。

事件:萧燧中进士后授推官,因不阿秦桧被调静江府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照邻,秦桧,秦熺 · 地点:平江府,苏州,静江府,桂林 · 年号:绍兴十八年 · 公历:1148

燧未第时,梦神人示以文书,记其一联云:“如火烈烈,玉石俱焚;在冬青青,松柏不改。”已而果符前事。未几,丁忧。三十二年,授靖州教授。孝宗初,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。轮对,论“官当择人,不当为人择官。”上喜,制《用人论》赐大臣。淳熙二年,累迁至国子司业兼权起居舍人,进起居郎。

事件:萧燧梦兆应验,授教授后轮对论用人,孝宗赐《用人论》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照邻,孝宗 · 年号:三十二年,淳熙二年 · 公历:1162,1175

先是,察官阙,朝论多属燧,以未历县,遂除左司谏。上谕执政:“昨除萧燧若何?”龚茂良奏:“燧纯实无华,正可任言责,闻除目下,外议甚允。”燧首论辨邪正然后可以治,上以外台耳目多不称职,时宦官甘昪之客胡与可、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节于外,有所依凭,无善状,燧皆奏罢之。

事件:萧燧除左司谏,奏罢外台不称职者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照邻,龚茂良,甘昪,胡与可,王抃,秬

时复议进取,上以问燧,对曰:“今贤否杂揉,风俗浇浮,兵未强,财未裕,宜卧薪尝胆以图内治。若恃小康,萌骄心,非臣所知。”上曰:“忠言也。”因劝上正纪纲;容直言;亲君子,远小人;近习有劳可赏以禄,不可假以权。上皆嘉纳。擢右谏议大夫,入谢,上曰:“卿议论鲠切,不求名誉,纠正奸邪,不恤仇怨。”

事件:萧燧论不可轻举进取,劝上正纪纲,升右谏议大夫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照邻,孝宗

五年,同知贡举。有旨下江东西、湖南北帅司招军,燧言:“所募多市井年少,利犒赍,往往捕农民以应数,取细民以充军。乞严戒诸郡,庶得丁壮以为用。”从之。

事件:萧燧论招军多市井年少,乞戒诸郡募丁壮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照邻,孝宗 · 地点:江东西,湖南北 · 年号:五年

夔帅李景孠贪虐,参政赵雄庇之,台臣谢廓然不敢论,燧独奏罢之。雄果营救,复命还任。燧再论,并及雄。雄密奏燧误听景孠仇人之言,遂下临安府捕恭州士人钟京等置之狱,坐以罪,景孠复依旧职。燧乃自劾,诏以风闻不许,竟力求去。徙刑部侍郎,不拜,固请补外。出知严州,吏部尚书郑丙、侍郎李椿上疏留之,上亦寻悔。

事件:萧燧弹劾夔帅李景孠贪虐,遭赵雄阻挠,被迫外放知严州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李景孠,赵雄,谢廓然,钟京,郑丙,李椿 · 地点:夔州,恭州,临安府,严州

严地狭财匮,始至,官镪不满三千,燧俭以足用。二年之间,积至十五万,以其羡补积逋,诸邑皆宽。先是,宣和庚子方腊盗起,甲子一周,人人忧惧,会遂安令朘士兵廪给,群言恟恟。燧急易令,且呼卒长告戒,悉畏服。城中恶少群扰市,燧密籍姓名,涅补军额,人以按堵。上方靳职名,非功不予,诏燧治郡有劳,除敷文阁待制,移知婺州。父老遮道,几不得行,送出境者以千数。

事件:萧燧治理严州,节俭用度,积累财富,处理地方治安,因功移知婺州,百姓送行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方腊 · 地点:严州,遂安,婺州

婺与严邻,人熟知条教,不劳而治。岁旱,浙西常平司请移粟于严,燧谓:“东西异路,不当与,然安忍于旧治坐视?”为请诸朝,发太仓米振之。

事件:萧燧知婺州时,遇到旱灾,为旧治严州申请赈济粮食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 · 地点:婺州,严州,浙西,太仓

八年,召还,言:“江、浙再岁水旱,愿下诏求言,仍令诸司通融郡县财赋,毋但督迫。”除吏部右选侍郎,旋兼国子祭酒。九年,为枢密都承旨。近例,承旨以知阁门官兼,或怙宠招权,上思复用儒臣,故命燧以龙图阁待制为之。燧言:“债帅之风未殄,群臣多迎合献谀,强辨干誉,宜察其虚实。”上称善。除权刑部尚书,充金使馆伴。

事件:萧燧被召还,建议朝廷应对江浙水旱灾害,后任吏部侍郎、国子祭酒,又任枢密都承旨,批评债帅之风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 · 地点:江,浙,金 · 年号:淳熙八年,淳熙九年 · 公历:1181,1182

十年,兼权吏部尚书。上言广西诸郡民身丁钱之弊。兼侍讲,升侍读。言:“命令不可数易,宪章不可数改。初官不许恩例免试,今或竟令注授。既却羡余之数,今反以出剩为名。诸路录大辟,长吏当亲诘,若死囚数多,宜如汉制殿最以闻。”事多施行。庆典霈泽,丁钱减半,亦自燧发之。

事件:萧燧兼权吏部尚书,上言广西丁钱之弊,建议减少丁钱,部分建议被采纳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 · 地点:广西 · 年号:淳熙十年 · 公历:1183

高宗山陵,充按行使,除参知政事,寻充永思陵礼仪使,权监修国史日历。十六年,权知枢密院。以年及自陈,上留之,不可,除资政殿学士,与郡。复请闲,提举临安府洞霄宫。绍熙四年卒,年七十七。谥正肃。

事件:萧燧充任高宗山陵按行使,后任参知政事等职,淳熙十六年权知枢密院,后退休,绍熙四年去世,谥号正肃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萧燧,高宗 · 地点:永思陵,临安府 · 年号:淳熙十六年,绍熙四年 · 公历:1189,1193

孝宗每称其全护善类,诚实不欺,手书《二十八将传》以赐。子逵,登淳熙十四年进士第,唱名第四,孝宗曰:“逵才气甚佳,父子高科,殊可喜。”逵累官至太常。

事件:孝宗称赞萧燧,并手书赐其子萧逵,萧逵中进士第四名,官至太常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孝宗,萧燧,萧逵 · 年号:淳熙十四年 · 公历:1187

龚茂良,字实之,兴化军人。绍兴八年,进士第。为南安簿、邵武司法。父母丧,哀号擗踊,邻不忍闻。调泉州察推,以廉勤称。改宣教郎,以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荐,召试馆职,除秘书省正字。累迁吏部郎官。

事件:龚茂良介绍,绍兴八年中进士,历任官职,因父母丧守孝,后受黄祖舜推荐入朝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黄祖舜 · 地点:兴化军,南安,邵武,泉州 · 年号:绍兴八年 · 公历:1138

张浚视师江、淮,茂良言:“本朝御敌,景德之胜本于能断,靖康之祸在于致疑,愿仰法景德之断,勿为靖康之疑。”除监察御史。

事件:龚茂良向张浚建议,应效法景德之断,避免靖康之疑,后被任命为监察御史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张浚 · 地点:江,淮

江、浙大水,诏陈阙失,茂良疏曰:“水至阴也,其占为女宠,为嬖佞,为小人专制。崇、观、政和,小人道长,内则憸腐窃弄,外则奸回充斥,于是京城大水,以至金人犯阙。今进退一人,施行一事,命由中出,人心哗然,指为此辈。臣愿先去腹心之疾,然后政事阙失可次第言矣。”内侍梁珂、曾觌、龙大渊皆用事,故茂良及之。

事件:江浙大水,龚茂良上疏,认为水灾是由于小人专制,建议去除内侍梁珂、曾觌、龙大渊等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梁珂,曾觌,龙大渊 · 地点:江,浙,京城

迁右正言。会内侍李珂没,赠节度,谥靖恭,茂良谏曰:“中兴名相如赵鼎,勋臣如韩世忠,皆未有谥,如朝廷举行,亦足少慰忠义之心。今施于珂为可惜。”竟寝其谥。尝论大渊、觌奸回,至是又极言之,曰:“今积阴弗解,淫雨益甚,荧惑入斗,正当吴分,天意若有所怒而未释。二人害政,甚珂百倍。”上谕以“皆潜邸旧,非他近习比,且俱有文学,敢谏争,未尝预外事。”

事件:龚茂良反对追赠内侍李珂谥号,并再次弹劾龙大渊和曾觌,但皇帝为他们辩护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李珂,赵鼎,韩世忠,龙大渊,曾觌 · 地点:

翌日,再疏言:“唐德宗谓李泌:‘人言卢杞奸邪,朕独不知,何耶?’泌曰:‘此其所以为奸邪也’。今大渊、觌所为,行道之人能言之,而陛下更颂其贤,此臣所以深忧。”疏入,不报,即家居待罪。章再上,除太常少卿,五辞不拜,除直秘阁、知建宁府。自以不为群小所容,请祠,不允。

事件:龚茂良再次上疏弹劾龙大渊和曾觌,不被采纳,后被任命为太常少卿等职,但他请求退休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唐德宗,李泌,卢杞,龙大渊,曾觌 · 地点:建宁府

上后知二人之奸,既逐于外,起茂良广东提刑,就知信州。即番山之址建学,又置番禺南海县学,既成,释奠,行乡饮酒以落之。城东旧有广惠庵,中原衣冠没于南者葬之,岁久废,茂良访故地,更建海会浮图,菆寄暴露者皆揜藏无遗。召对崇政殿,左丞相陈俊卿欲留之,右相虞允文不乐。会俊卿亦罢,除直显谟阁、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。

事件:龙大渊和曾觌被逐后,龚茂良被起用为广东提刑,知信州,兴建学校,处理丧葬,后任江西运判兼知隆兴府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陈俊卿,虞允文 · 地点:广东,信州,番山,番禺,南海,广惠庵,海会浮图,崇政殿,江西,隆兴府

上以江西连岁大旱,知茂良精忠,以一路荒政付之。茂良戒郡县免积税,上户止索逋,发廪振赡。以右文殿修撰再任,疫疠大作,命医治疗,全活数百万。进待制敷文阁,赏其救荒之功。召对,奏:“潢池弄兵之盗,即南亩负耒之民。今诸郡荒田极多,愿诏监司守臣条陈,募人从便请耕,民有余粟,虽驱之为寇,亦不从矣。”除礼部侍郎。

事件:江西连年大旱,龚茂良负责荒政,免除积税,赈济百姓,应对疫病,建议募民耕种荒田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 · 地点:江西

上亟用茂良,手诏问国朝典故有自从官径除执政例,明日即拜参知政事。奏事,赐坐,上顾叶衡及茂良曰:“两参政皆公议所与。”衡等起谢,上从容曰:“自今诸事毋循私,若乡曲亲戚,且未须援引。朕每存公道,设有误,卿等宜力争,君臣之间不可事形迹。”茂良曰:“大臣以道事君,遇有不可,自当启沃,岂容迹见于外。”请诏有司刊定七司法。

事件:龚茂良被任命为参知政事,皇帝告诫他与叶衡要秉公办事,龚茂良建议刊定法律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叶衡

淮南旱,茂良奏取封桩米十四万,委漕帅振济。或谓:“救荒常平事,今遽取封桩米,毋乃不可?”茂良以为:“淮南咫尺敌境,民久未复业,饥寒所逼,万一啸聚,患害立见,宁能计此米乎?”他日,上奖谕曰:“淮南旱荒,民无饥色,卿之力也。”

事件:淮南旱灾,龚茂良建议动用封桩米赈济,以防民变,得到皇帝嘉奖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 · 地点:淮南

潮州守奏通判不法,得旨,下帅臣体访。通判,茂良乡人也,同列密以省吏付棘寺推鞫,欲及茂良。奏事退,同列留身,出狱案进上,茂良不知也。上厉声曰:“参政决无此!”茂良逊谢,不复辩。

事件:潮州通判被弹劾,因是龚茂良同乡,有人试图牵连他,但皇帝相信龚茂良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 · 地点:潮州

叶衡罢,上命茂良以首参行相事。庆寿礼行,中外凯恩,茂良慨然叹曰:“此当以身任怨,不敢爱身以弊天下。若自一命以上覃转,不知月添给奉与来岁郊恩奏补几何,将何以给?”

事件:叶衡被罢免后,龚茂良以参知政事代行宰相职权,对庆寿礼的恩泽表示担忧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叶衡

宣谕奖用廉退,茂良奏:“朱熹操行耿介,屡召不起,宜蒙录用。”除秘书郎。群小乘间谗毁,未几,手诏付茂良,谓“虚名之士,恐坏朝廷。”熹迄不至。钱良臣侵盗大军钱粮,累数十万,茂良奏其事,手诏令具析。俄召良臣赴阙,骎骎柄用,其后茂良之贬,良臣与有力焉。

事件:龚茂良推荐朱熹,但皇帝认为朱熹是虚名之士;龚茂良弹劾钱良臣侵盗钱粮,后来钱良臣得势,导致龚茂良被贬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朱熹,钱良臣

茂良之以首参行相事也,逾再岁,上亦不置相,因谕茂良:“史官近奏三台星不明,盖实艰其选耳。”淳熙四年正月,召史浩于四明,茂良亦觉眷衰,因疾力求去。上曰:“朕以经筵召史浩,卿不须疑。”

事件:龚茂良代行相事两年后,皇帝召史浩,龚茂良感到失宠,请求离职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史浩 · 地点:四明 · 年号:淳熙四年 · 公历:1177

时曾觌欲以文资禄其孙,茂良以文武官各随本色荫补格法缴进。觌因茂良入堂道间,俾直省官贾光祖等当道不避。街司叱之,曰:“参政能几时!”茂良奏:“臣固不足道,所惜者朝廷大体。”上谕觌往谢,茂良正色曰:“参知政事者,朝廷参知政事也。”觌惭退。上谕茂良先遣人于觌,冲替而后施行。茂良批旨,取贾光祖辈下临安府挞之。手诏宣问施行太遽,茂良待罪。上使人宣谕委曲,令缴进手诏,且谓:“卿去虽得美名,置朕何地?”茂良即奉诏。

事件:曾觌想用文资荫补其孙,龚茂良坚持法度,与曾觌冲突,处罚了贾光祖等人,后被皇帝召回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曾觌,贾光祖 · 地点:临安府

谢廓然赐出身,除殿中侍御史,廓然附曾觌者也。中书舍人林光辅缴奏,不书黄,遂补外。茂良力求去,上谕曰:“朕极知卿,不敢忘,欲保全卿去,俟议恢复,卿当再来。”是日,除职与郡,令内殿奏事,乃手疏恢复六事,上曰:“卿五年不说恢复,何故今日及此?”退朝甚怒,曰:“福建子不可信如此!”谢廓然因劾之,乃落职放罢;寻又论茂良擅权不公,矫传上旨,辄断贾光祖等罪,遂责降,安置英州。父子卒于贬所。

事件:龚茂良被谢廓然弹劾,落职放罢,后被安置到英州,父子死于贬所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谢廓然,曾觌,林光辅 · 地点:英州

觌与廓然死后,茂良家投匦讼冤,遂复通奉大夫。周必大独相,进呈复职,上曰:“茂良本无罪。”遂复资政殿学士,谥庄敏。

事件:曾觌和谢廓然死后,龚茂良家申冤,恢复官职,谥号庄敏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周必大

茂良平生不喜言兵,去国之日乃言恢复事,或谓觌密令人訹之云:“若论恢复,必再留。”茂良信之。廓然论茂良,亦以此为罪。茂良没数年,朱熹从其子得副本读之,则事虽恢复,而其意乃极论不可轻举,犹平生素论也,深为之叹息云。

事件:龚茂良离国时谈论恢复,实为被人误导,朱熹后来发现其本意反对轻举妄动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龚茂良,曾觌,谢廓然,朱熹

论曰:葛邲在相位虽不久,而能守法度,进人才,其处己也,则以不欺为本。钱端礼以戚属为相,周葵晚虽不附秦桧,而与龚茂良皆主和议。若乃魏杞奉使知尊国体,施师点之靖重有守,萧燧忠实敢言,仕于绍兴之间,可谓不幸矣。

事件:评论葛邲、钱端礼、周葵、龚茂良等人,指出他们主和议,萧燧忠实敢言但仕途不幸。 · 朝代:南宋 · 人物:葛邲,钱端礼,周葵,龚茂良,魏杞,施师点,萧燧,秦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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